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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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各项规章制度

非煤矿山各项规章制度

非煤矿山各项规章制度一、矿山安全生产规定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定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基本法规,主要包括矿山安全管理体制、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安全生产标准、矿山安全生产措施等内容。

规定了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保证了矿山生产安全。

2.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在矿山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和救援,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预先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处置措施等内容。

3.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检查制度》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检查制度规定了对矿山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

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非煤矿山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非煤矿山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规定了对矿山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矿山环境保护规定1. 《非煤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非煤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定了在矿山建设、扩建、改建和停产等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系统、空气质量等影响的评估,确保矿山建设与生产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非煤矿山环境保护措施规定》非煤矿山环境保护措施规定了在矿山建设、生产和停产过程中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治理矿山区域污染、清洁生产、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

保护矿山周围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3. 《非煤矿山尾矿库管理规定》非煤矿山尾矿库管理规定了矿山生产中产生的尾矿的处理和管理要求,包括尾矿堆放位置、尾矿库设计、尾矿堆放安全等方面。

防止尾矿泄漏对环境造成破坏。

三、矿山职工管理规定1. 《非煤矿山职工安全培训制度》非煤矿山职工安全培训制度规定了矿山职工入厂培训、定期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员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各类安全培训内容和要求。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协议内容作出 具体规定,包括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等七项内容。 · 安全投入保障 外包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 同约定,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所需资金。同时,发包单位还 负责对合同约定以外发生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关安全生产 所需费用,应当从合同价款以外的资金中予以保障。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 事故数据统计 事故统计数据纳入发包单位的统计范围 (2)承包单位职责 · 证照和资质 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 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 · 对项目部的管理责任 对所属项目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 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 承包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 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方 面提出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4、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执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局 62号令) (1)发包单位职责 · 发包单位基本要求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取 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于基建阶段,则不在此 范围。 · 审查承包单位的资格 承包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以及承 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技术管理人员、 主要设备设施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 明确每个工作班次带班下井的领导名单、下井及升井的时
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与调换人员审批程序(矿长批准) 等内容。 · 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 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 的事项等。 · 矿山企业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及升井的时间、地 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进行登 记,以存档备查。 · 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应当在办公楼及矿井井口予以公告, 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应当在矿山企业公示栏公示,接受群 众监督;

【非煤矿山双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双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双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条文说明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地下矿山更是重中之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XX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

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施行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包括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明确了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应当履行的三项职责。

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及为其提供采掘工程施工服务的采掘施工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第一条强化安全责任制度1.1 本企业全部部门和岗位都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牢记“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责任逐级。

1.2 全体员工应当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签订承诺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1.3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1.4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本领。

第二条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程序2.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2.2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依据自身情况,订立完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流程和责任。

2.3 规定全部从业人员必需佩戴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2.4 对全部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2.5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三条确保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3.1 企业应当建立完满的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对全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3.2 员工安全培训内容包含:矿山安全知识、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操作规程等。

3.3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考试,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和审批制度4.1 全部非煤矿山企业必需依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生产许可和审批。

4.2 安全生产许可和审批的标准包含:企业资质、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

4.3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或撤销许可。

第五条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5.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执行。

5.2 定期组织安全专业人员对岗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对存在安全违规行为的员工,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和教育。

第六条健全事故应急和处理机制6.1 全部企业必需建立完满的事故应急和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6.2 依照事故性质和程度划分事故等级,订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背景为了保障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订立了以下十条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非煤矿山企业的职工和管理人员。

1.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1.1. 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并通过职责述职制度进行考核。

1.2. 领导层必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订立并有效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

1.3. 安全生产责任应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并除去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设施与装备2.1. 企业应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完满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有效使用,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防止设施和装备的故障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

2.2.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设施与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意识,严禁私自拆卸、损坏或擅自停用安全设施与装备。

2.3.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设施和装备的检查与测试,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台账,确保设施和装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3.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3.1. 企业应订立安全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2. 员工应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课程内容应包含安全操作规程、不安全因素防控、事故应急处理等。

3.3. 企业应建立安全培训和教育的考核机制,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实现预期目标。

4. 安全生产作业规范4.1. 企业应建立和完满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明确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员工必需依照规范进行作业,严禁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4.2. 对于需要特殊技能的作业,企业应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操作本领。

4.3. 企业应定期组织对作业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作业规范的遵守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章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章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章为了确保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以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章:一、矿山进出口管理1.严格实行进出口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矿山,确保矿山内部安全。

2.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矿山,禁止抛掷火源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3.进入矿山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二、安全巡视和警示标示1.矿山设立安全巡视员,定期巡视矿山内部设施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在矿山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示,包括安全出口标示、禁止通行标示等。

三、作业安全规定1.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3.禁止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如禁止不戴安全帽、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设备等。

4.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禁止乱堆乱放杂物。

四、防火和防爆措施1.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2.设立专门的消防队伍,配备消防器材,进行消防演习和培训。

3.安全设备和仪器必须经过专业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增加矿工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的了解和掌握。

3.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参与安全事故的人员进行追责,对安全工作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安全生产检查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督促整改。

七、事故应急处置1.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应急职责和处置流程。

2.建立应急通讯网络,确保及时有效的联络和信息传递。

3.做好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汲取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通过制定和执行上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可以有效遏制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小型露天采石场相关法律法规

小型露天采石场相关法律法规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

4.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

6.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8.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9.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条文说明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于大中型露天矿山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小型露天采石场,则应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的要求,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3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的开采、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矿山负责人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山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矿山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五条矿山负责人应当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六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和分工。

第七条非煤矿山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每一名员工都严格遵守。

第八条非煤矿山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

第十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非煤矿山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和经验应与矿山规模和特点相适应。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机构成员和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提供充足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设备。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非煤矿山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应急预案培训等。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负责人应当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能够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非煤矿山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十条非煤矿山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非煤矿山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矿山的生产、消防、安全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

第六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第七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九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获取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等。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事故预防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应对。

第十三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四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设备的完好运行。

第十六条非煤矿山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范本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范本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范本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体系。

第二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非煤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要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应对紧急情况的应急能力。

第四条: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非煤矿山企业应确保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配备完善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

企业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测试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五条: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煤矿山企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企业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标准化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度。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非煤矿山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事故调查与处理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企业要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应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工作。

企业要主动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九条:应急管理与演练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企业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危急时刻能够有效处置。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用____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监管,全力促进生产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特与各非煤矿山(非煤矿山包括各类采石场、采沙场和取土场)企业、作业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责任及要求1、严格按照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方案施工,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严格设计实施爆破作业(无峒室爆破作业)。

2、尾矿库按资质单位设计建筑施工,且符合设计要求,排洪设施完备,不超库容,证书齐全,不超设计排放,坝下居民搬迁到位。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投入足额的安全经费。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定岗、定员、定职责,并做好监督落实。

聘请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露天不少于____小时。

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以包代管,工人全部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装备齐全。

4、落实使用民爆物品的各个环节、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购买、领用、发放等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运输、仓储设施建设、严格入、出库检查登记与储存、保管、看护制度,储存仓库、人防、犬防、技防措施到位。

健全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民用爆破器材丢失、被盗。

5、特种设备受检率____%,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____%。

6、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7、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完成情况、事故处理、重大危险源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制度等,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3.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4. 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符合要求。

6. 安全生产监测: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对矿山企业的生产过程、环境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应对安全风险。

7. 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行为。

9.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科学地进行应对。

10. 安全检修维护: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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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防范火灾事故10条措施

非煤矿山防范火灾事故10条措施

非煤矿山防范火灾事故10条措施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外的其他类型的矿山,如金属矿山、化工矿山、建筑材料矿山等。

虽然非煤矿山的火灾风险相对较低,但事故一旦发生,损失往往不容忽视。

因此,针对非煤矿山的特点,制定一系列防范火灾事故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非煤矿山防范火灾事故的10条措施进行详细阐述,希望能够提供有益的参考。

1. 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非煤矿山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

安全管理体系应该能够全面覆盖矿山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从领导层到基层员工都能够充分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切实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矿山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保持矿山的生产环境整洁有序。

安全检查应从矿山的设施设备、作业区域、物资储存等方面入手,全面排查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因素,提前消除隐患。

3.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作业人员是矿山生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范知识、应急处置程序、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等。

通过培训,让作业人员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 火灾预防措施非煤矿山应该建立健全的火灾预防措施,包括对易燃易爆材料的储存和使用要求、对火源的严格管理、对火灾隐患的动态监控等。

矿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火灾预防方案,保证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5.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非煤矿山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和消防器材,如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麻袋、灭火器等。

这些设备应当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区域、设施设备区域等重点部位,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采取灭火措施。

6.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在非煤矿山中,组织应急演练是非常关键的一项措施。

通过应急演练,可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矿山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1.务必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者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务必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务必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采。

4.务必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

5.务必配齐自救器与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6.务必加强顶板管理与采空区监测、治理。

7.务必落实探放水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治理。

8.务必确保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与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9.务必落实爆破器材库与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10.务必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救援装备与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1.务必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者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务必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务必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

4.务必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务必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务必使用中深孔爆破。

6.务必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务必使用机械二次破碎与铲装作业。

8.务必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9.务必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10.务必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与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三、金属非金属尾矿库1.务必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配备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

2.务必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务必按设计放矿、筑坝,确保坝体稳固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符合要求。

4.务必确保排洪、排渗设施设计规范、建设达标、运行可靠。

5.务必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落实定期巡查与值班值守制度。

6.务必限期消除病库安全隐患,严禁危库、险库生产运行。

7.务必加强头顶库安全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模版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模版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模版
一、确保企业高层领导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示范;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负责人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三、制定和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标准,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四、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建设,确保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严禁使用过期设备和消防设施。

五、加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督力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六、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安全使用、存放和运输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职工安全。

七、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生产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技术考核,提高员工安全操作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八、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九、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收集、传递和分析系统,及时研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效果的评估,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鼓励优秀企业并惩罚不良企业,形成压力和动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改进。

以上十条规定将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非煤矿山企业应全面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保障企业的安全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条文说明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地下矿山更是重中之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3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

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施行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包括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明确了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应当履行的三项职责。

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及为其提供采掘工程施工服务的采掘施工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四川:出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及配套制度

四川:出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及配套制度

四川:出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及配套制度
赵莲;贾明宇
【期刊名称】《湖北应急管理》
【年(卷),期】2024()3
【摘要】近日,四川省安委会印发《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及配套制度》,主要包括: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安全基础管理、严格灾害风险防控、
严格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严格露天矿山安全管理、严格尾矿库安全管理、严格油气开采安全管理、严格劳动定员管理、严格紧急撤人制度、严厉打非治违和责任追究。

【总页数】1页(P68-68)
【作者】赵莲;贾明宇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相关文献】
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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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规定》条文说明(续)5.四川出台稳定生猪生产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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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2. 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矿山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系统,定期检查和评估矿山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6.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违规操作或超负荷作业,确保安全生产规范。

7.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并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落实安全措施。

8. 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9.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文化。

10.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第 1 页共 1 页。

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

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

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一、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

至少应配备采矿、地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未配备的应与辖区矿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应按照相关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绘制保存矿山图纸,结合矿山生产及时填绘更新。

二、矿山企业在强降雨、强雷电、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应停止露天生产、施工作业以及井下爆破等危及安全的作业。

三、露天矿山应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台阶(分层)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爆破方式采矿应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

页岩矿山禁止采用爆破作业。

四、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完善可靠,严禁无条件擅自停开主扇和局扇。

掘进和回采工作面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煤系地下矿山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可靠。

水患地下矿山应落实探放水措施。

采空区较大的矿山应落实地压监测监控及防范措施。

五、严格控制矿山作业人数。

地下矿山应按照设计核定每班入井作业人数,每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3人,每个回采工作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人。

露天矿山安全警戒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装矿时矿车驾驶员应离开驾驶室并远离采装工作面下侧,避开距离应大于矿山开采总高度的2倍,且不得小于200米。

小型露天矿山现场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六、尾矿库应严格放矿管理。

沉积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应满足相应库容等级最低要求。

排洪系统、排渗系统、监测设施应满足设计要求,运行可靠。

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巡查制度。

七、石油天然气开采应落实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及油气输送管道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

严禁在含硫地层和高产高压地层使用气相欠平衡钻井技术。

同一区块的开发井在穿越已采气层时应慎用气相欠平衡钻井技术。

严禁不具备相应装备及技术的私营企业从事高含硫气井相关技术服务。

八、矿山企业应结合实际编制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地下矿山发生瓦斯燃烧或中毒窒息事故,抢险人员未佩戴空气呼吸器等救援设施设备的严禁入井施救。

非煤矿山十条规定详解

非煤矿山十条规定详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条文说明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地下矿山更是重中之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3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

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施行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包括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明确了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应当履行的三项职责。

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及为其提供采掘工程施工服务的采掘施工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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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采。

4.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

5.必须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6.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和采空区监测、治理。

7.必须落实探放水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治理。

8.必须确保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9.必须落实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

4.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

6.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8.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9.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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