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标准

合集下载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范文范例指导参考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 86, 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早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学习资料整理范文范例指导参考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0—86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打井规范

打井规范

水源热泵打井规范
一、《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99
3.1.3条规定:井群布置合理,平均干扰系数宜为25%-30%;井位于建(构)筑物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二版中第30章地下水式水源热泵井群布置规定:井孔位置应远离高压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0m,与埋地电缆、上下水管道等埋地管线的距离不小于10m。

三、根据室外水井布置平面图可以看出,本项目取水井主要区域为U型楼正前方场地,而且经计算,本项目场可利用来打井的位置并不多,如果在区域再修建构筑物势必影响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工程的实施!。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六、具有施工条件。
第3.1.3条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有确切的水文地质资料,取水量必须小于允许开采量,严禁盲目开采。
第3.1.4条用地表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量的保证率,应根据城市规模和工业大用户的重要性选定,一般可采用90~97%。
用地表水作为工业企业供水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量的保证率,应按各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1.0.9条设计给水工程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第2.0.1条设计供水量应根据下列各种用水确定:
一、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二、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
三、本款删去;
四、消防用水;
五、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第1.0.6条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系统(复用、循环或直流)的选择,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水体的保护。并应采用复用或循环系统。
第1.0.7条给水工程设计应提高供水水质、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降低能耗、降低漏耗、降低药耗,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注:镇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
第3.1.5条确定水源、取水地点和取水量等,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和卫生防护,还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二节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Ⅰ)一般规定
第3.2.1条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修订组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北京市市政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中国给水排水东北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中国给水排水中南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同济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航空部第四规划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湖北省轻工业科学研究所等十三个单位组成。

CJJ10-86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10-86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0—86四川省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建设技术导则

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建设技术导则

2
1 总则
1.1. 为满足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的建设需求,规范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 的建设过程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试行)》。
1.2. 本《导则(试行)》编制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 74 号令; ⑵《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用征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460
5.5
配套设施设计要求............................................................................ 5
6 施工.................................................................................................................................................. 6
本技术导则引用和遵循的主要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有:
2.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50027-2001
2.2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 DZ/T 0148—94
2.3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DG/TJ 08-2051-2008 J11371-2009
2.4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1993
规划要求,且满足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要求; 4.1.2 宜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居住社区、自来水水厂及泵站、大中型学校等
场所实施; 4.1.3 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的布设应遵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根据经审批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实施。
4.2 现场布设 4.2.1 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的现场布设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新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新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送审稿1 总则1.0.1为使城镇给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令,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满足城镇对水量、水质、水压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性给水工程设计。

1.0.3 给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和给水工程专业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水管线路等的确定应符合规划的要求。

1.0.4给水工程设计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正确处理城镇用水和其他用水的关系。

1.0.5 给水工程设计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1.0.6城镇给水工程设计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设计年限宜采用10~20a。

1.0.7给水工程中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a,管道及专用设备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宜按材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8给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供水水质,保证供水安全,优化运行管理,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

1.0.9设计给水工程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在地震、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地质特殊地区设计给水工程时,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由取水、输水、水质处理和配水等设施所组成的总体。

2.0.2 居民生活用水demand in households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用的水,包括饮用、洗涤、冲厕、洗澡等。

2.0.3 综合生活用水demand for domastic and public use居民日常生活用水以及公共建筑和设施用水的总称。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详]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详]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CJJT13-2013 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

CJJT13-2013 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 13 -2013 P 备案号 J 1588 -2013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Specification for hydro geologic drilling and wellconstruction of water-supply2013-05 -13 发布2013 -12 -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Specification fo r h yd ro g eo lo g ic drilling an d w ellco nstructio n of w ater-supplyC J J/T13-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3年12月1日中囯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Specification for hydro geologic drilling and wellconstruction of water-supplyCJJ/T 13 - 201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厂印刷*开本:850X1168毫米1/32印张:5M字数:140千字 2013年10月第一版2013年10月第一次印刷定价:26.00元统一书号:15112 • 23750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 : // w ww. cabp. com. cn网上书店:Http: //www. china-building, com. 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的公告现批准《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为行业标 准,编号为CJJ/T 13-2013,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

打井技术方案

打井技术方案

打井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一、施工组织计划依照河南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分院提供的渤海镇白木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图纸,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打井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取水管井工艺流程:确定井位准备工作施钻下管填料 ••洗井••••验收。

(一)基本规定1、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

2、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规程、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1)需水量和水质要求;2)地下水资源可靠;3)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4)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5)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6)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二)施工组织打井队将按照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进行制定工程任务计划,同时打井技术负责人对机组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机长和机组技术人员负责按有关技术、质量、安全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在安装、成孔、下管、填料、洗井、抽水试验各个工序完工后会同甲方负责人验收;待工程全部完工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三)计划工期本工程工期为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5月3日,工期22个工作日。

(四)质量标准成井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96-99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256-2000机井技术规范中有关技术要求:1、井深:符合设计要求;2、井孔直径:600mm;3、井管直径:325mm;4、含砂量:小于1/200000(体积比);5、出水量:大于等于40立方米每小时;6、井身应圆正;7、井的顶角及方位角,不能突变;8、井深100m以内,井身顶角倾斜,不能超过1°。

(五)准备工作、凿井、下管、填料、洗井、封井、设备安装工序要求。

1、准备工作接到进场许可后,确定井位,组织设备进场,进行电源安装,泥浆坑、蓄水池的开挖,全部准备工作就绪后准备进行施工。

2、凿孔该工程钻孔所一眼使用的是CZ30型冲击钻机、一眼使用圆心钻机。

GJJ10-86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JJ10-86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并清除毛刺

条 缠丝过滤管的骨架为穿孔管时 其穿孔
形状 尺寸和排列方式应根据管材强度和加工工艺等因素确


条 缠丝过滤管的骨架为穿孔管时 其穿孔
孔隙率 应根据管材强度 受力条件和设计出水量确定 一
般为

条 缠丝过滤管必须有纵向垫筋 垫筋高度
一般为
其间距以保证缠丝距管壁
为准 垫
筋两端应有挡箍

条 井位与高大建筑物或重要构筑物 应保
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三节 管井结构设计

条 管井结构设计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 井身结构
二 过滤器类型及井管配置
三 填砾的规格及位置
四 封闭的位置及所用材料
五 管井的附属设施如测水管 填砾管等

条 井身结构应尽量简化 井身设计应首先
根据成井要求 确定井的最终直径 然后考虑成井工艺 岩
时 应采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为标准壁厚 管内外表面不允许有冷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隔 裂缝 错位 等妨 碍 使 用的 明 显缺 陷 凡 是 使壁厚减
薄的各种局部缺陷 其深度不得超过
管端
面应与轴线相垂直
三 钢筋混凝土管 弯曲度不得超过
外径公差
不超过
壁厚偏差不得超过
内壁应光滑 管
身无裂纹 缺损及暗伤 钢筋不得外露 管两端应切成直角
水水质 管材强度及技术经济等因素选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条 在地下水具有强侵蚀性的地区建井 设
计井管时 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 选用耐腐蚀的管材 对抗腐蚀性差的管材应采取防
腐措施
二 条件可能时 采用不缠丝的过滤管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条文说明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条文说明目次总则术语与符号术语符号设计要求一般规定管井布置井身结构设计过滤器设计出水量设计复核施工要求一般规定岩性鉴别井管安装填砾与管外封闭洗井与出水量的确定水样采集与送检总则产供水有关供水管井设计方面的内容生活用水包括饮用从水质要求而言但是现阶段我国供水的现状因此本规范引用了因大型水源地现行国家标对勘探开采井的使用已有可直接打勘探开采井这样的从管井施工的情况看在地本条文规定合格证的产品有些是按规格因术语与符号术语有同义不同名的术语也有同名不同义的术语还有含义不清的术语和一些不合各部门按照自己的习惯沿用一些名如供水管井又称同名不同义的术语虽然为有的不包括钻进工艺对某些概念及其定义理解的如过滤器孔隙率其他如称之为死管花管本规范对名词术语标准化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勘察钻孔是为勘察目的钻凿的地下临时构筑物两者目的迥异供水管井既然是都应冠以或包含现把供水管井和勘察钻孔的部分名词术语对照如下供水管井勘察钻孔管井结构钻孔结构井身结构孔身结构井径孔径开口井径开孔直径终止井径终孔直径井深孔深井管套管探井探孔井斜孔斜领域内的名词术语得以统一和明确也是改变目前名词术语混乱表术语与曾用名对照表符号由于名词术语的欠规范化本条文根据供水管井基本术语标准化对供水管井的主要符号亦作了统一的设计要求一般规定管井设计是给水用户的其他要求是指一些特殊要求如供水点的位置搜集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是接受管井设计任条文中的有关资料则要求井位的确定亦应考虑多条文规定了够的安全距离足够的安全距离因为保证总供水量不致减少需要有备用管过去备用本规范规定井群设计的同时以对地下这是因为对地下一些水源地地下水动态观为了统一观测技术要求投产后地殊要求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井身结构与井管配置及管材选用是每个管井设计必须包括的内容其他如不采用填砾过滤器时则不必考虑第款的内容水体渗入含水层时则不必考虑第各井径的涵义在本规范第章中已有明确规定开采一般情况下浅井可变径一次条文规定的不符合设计或不适用的管井是指设计上不能纳入管井的总体布局结构上达不到供水管井的要求或不能作管并布置管井的布置即井群布置的合理与经济一直是管地的管井设计任务虽然已有设计的这部分内容因此本规范增设了管井布置主要的意图在但是该方案并非是唯一性适合于本要求的管井布置方案它除了充分考虑这时的方案从给水的角度看较之勘察时考从这层意义上讲并井身结构设计原则要求中强调了地下水位的埋深这对深水位的含水层是重要内径为时采用潜水原因是开采段井径的大小和开采段的长短都是由而过水断面积的大小由条文中列举的相同的理由在第条的条文说明中阐述得比内径要比抽水设备标定的最小井管内径大以往称之抽水设备铭牌标定的井管公称内径是国外习惯我国水泵说明书的常用说法是最小井径对于存在不同水质的含水层地区条文强调基岩上部第四纪地层或不稳定岩层为开采段井径应根据含水层的富水性和进一般大于封闭封闭的目的有二阻隔管井外围封闭的长度因目的和地质条件而异条文中没有规定具体数据的地下水因过滤器设计基岩含总的原则是岩层稳定岩层不稳定松散层管井过滤器的选择按含水层组成颗粒大小与级配确进水能力低我国有些因此目前国内还使用它的缺陷是由于贴砾层与骨架管直接接触因在国外贴砾过滤器主要用于涌砂危险性很大的粉细当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实践表明地还有制作过滤器材料的抗腐蚀器是必要的但当地下水对当前对缠丝过滤特别是在侵蚀性地下水中当含水层颗填砾过滤器这就是本条第款规定的意一定范围内在相同条件下出水量随过水量增大的比例却很小经统计这个阈值为从而把它称为过滤器有效长度可含水层厚度大于含水层渗透因此非均质含水层中过滤器的设计较为复两种比较普遍的情况作了规定一是层状非均质含水层其层状含水层厚度可权当作均质含水层厚度设计过滤器长应安置在主要含水层部位总之过滤器长度的设一要看含水层的水文地两者应有机而未列即设计出水量过滤管进水面积是由外径即显然径与长度互为变量决定的也就是说个变量之一正是忽略了这一关系式的不的度的完全独立的关系式方能避免其外径与长度相互依赖的无穷因此规范第所以由这在条文中作了规定以梯形或三角形所形不易被含水层的砂砾堵由于缠丝面直接与含水层颗粒相接触条作了根据含水层颗粒组成决定的孔隙尺寸按缠丝的规格缠丝面孔隙率条列举颗粒大小将含水层分为类该规定在多年的实践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对粉细砂改用国际上普遍采用该方法简单该方法已纳入现行国家标现对本条的规定说明如下砂土类含水层用公式确定的滤料规格与原规定是一致的不均匀系数大于则应除去筛分样中部分粗颗粒后重新筛一是当时采用原规范确定的滤料规格二是当较容易形成故条文规定充填的填料于过滤器与井壁的环状间隙中粒径均匀的滤料孔隙率大透水性填砾过滤器骨架管缝隙尺寸的大小要求能挡住从挡砂的角度看滤料厚度超过尤其对砂土类含水但是滤而且水量增加很规范规定为滤料的下沉量与开采含水层的状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是针对均质且为单一含水层管井涌砂双层填砾过滤器对于砂土类含水层颗粒组成很细的情浙江等地的经验采用简易双层填砾过滤器即利不仅经从而延长了管井使用条文中内层滤料与外层滤料的层出水量设计复核贯彻化害为利实践表明目前仅依据更严重的是合理的管井一是地下水从含水层进入井壁的进水流速流速过大会把含水层因此为了合理的设允需要提出对管井设计出水量第管的进水能力所谓过滤管的进水能力即是某过滤器结构条件由于地下水是经过过滤管进入井管内其进水能力可根据已确定的过水断面积与过滤管进水流速的乘积确定即第实际上计算过滤管的进水能力即是确定据修订组的调查和复核计算我国大多数生产井的过滤管进水流速都未超过因此第条规定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不得大于也拉莫夫修正公式计算的允许井壁进水流速最大其他两式计算结因此确定管井允则允许井壁进水流速相应的要求越小余例生产井调查和核算认为一般也就是说进水流速设计井径则原井径要缩小倍或再增大管井出水量另外则要据此第通过生条作了规定施工要求一般规定通一平等条件是否具备掌握当地有关施工方面的经验对本次有两种情况一是管井设计和施工由还应收集与管在一些施工单位对管井施工组织设计常称编条仅作了原原因是地层可采用多种钻进设备和钻进方法只是在效率上和经济效益上有所不同管井施工的设备和方法与勘察的设备和方法基本一致应在有关勘探规规定其第条仅规定了在松散层中钻进遇到漂石和块石时的处其原因是爆破并应保证地面建筑物安全本条文中对井身质量的要求有两层意思一是保证井管近年来潜水泵发展较快使用逐渐增多因要根据不同本规范对此仅岩性鉴别关于管井施工过程中地层岩性的划分有两种情况一是管井的设计是在水源地已完成供水水文地质勘察的勘探当没有电测井时可按第条进第条规定了勘探开采井松散层颗粒组井管安装条探井该术语涵义是由现行国解地质现象而开挖的探井第条对下管方法有原则的规定具体执行时为防止井管过多的下沉本条文作了井规应根据地层岩填砾与管外封闭但稀释后的泥浆仍要能够达到保护井壁本条文要认真对待常用的方法有多基岩中的管井在松散也可以在钻进过程中洗井与出水量的确定洗井方法选择的原则要求已在第条作了规定实施时还应参照施工方面的经多种方法联合洗井条强调了条文中的一些具体洗井方法的规定均是大多数也可对于地对深井如何洗好井从设计到施工做到步步确保质量本条文的洗井质量要求条文中规定了抽水试验提交的管井出水量条文中规定的出我国许多地区的管井开始一段时间内随着制定井水含砂量标准必须明确稳定值波动值因这对洗井不彻底或地层的反滤层未形成的管井吸水管口在井中放入不同规范中有关条文已规定以下况且含内有的井水含砂量可能尚未出现峰值原规定没井水含砂量不宜按粗砂层和中细砂层分为两个标准有鉴于此该规定在条文中明确了两点所谓抽水试验结束前且该水量在本规范第水量二是含砂量应小于关于大都在其二管井竣工的据成都西郊水源地以下投产一出砂超标设计到施工都必须步步符合质量要求则最后才能符合井水含砂条规定的允许井壁进水据此新的标准既能保证管井的质量在实施时也是关于含砂量数值两者数值之差是重量比约为体积比的英霍夫取样锥是测量井水含砂量体积比的专用容因此新标准规定井水含砂水中存在悬浮物使水浑浊由浑浊度衡量如现行国家标准过度它与井水含砂量是不同的两个概有的管井建设单位苛求水的这显然因此水中悬浮物的含量水样采集与送检条文规定水样采集的要求均是水样常规项目的细菌检验样应与当地防疫站联系按工程验收其工程管井工程的验收条文中强调要现这些都可因管井竣工后对于一些质量不能测定的项目供水管井工程报告书是管井工程竣工的文字档案必须认实施时。

(完整)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

(完整)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

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2 主要供水标准3 规划4 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5 分散式供水工程设计6 施工7 供水管理1 总则1.0.1 本技术要点适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1.0.2 农村供水工程分集中式和分散式两大类,按最高日供水量大小划分:大于1000m3/d为I型,1000~200m3/d为II型,小于200m3/d为III型。

1.0.3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与当地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应在广泛搜集和整理基本资料、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供水方案,选择安全、可靠、成熟实用的供水技术。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要有行之有效的节水和饮水安全保障措施.1.0.4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技术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2 主要供水标准2.1 用水量2.1.1 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用水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畜禽饲养用水量、庭院经济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企业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水厂自用水量和其它用水量.用水量计算时,应首先对供水范围内上述各项用水量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对当地相似条件下正常运转的供水工程进行调查,并根据水源情况、气候条件、用水习惯、居住条件、经济水平、发展潜力等,综合分析确定用水量定额。

2.1.1.1 居民生活用水量指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量,包括农户散养的畜禽用水量和农用机械用水量,未包括庭院浇灌用水量及集体和专业户饲养的畜禽用水量。

居民生活用水量定额可按表2.1.1.1确定,条件较差的取低值,条件较好的取高值,当统计分析与表2.1.1.1有出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时变化系数应根据供水方式和用水情况确定,连续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可按表2.1.1.1确定,用水人口多的取低值,用水人口少的取高值;定时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应在4.5~3。

0范围内取值,日供水时间长、用水人口多的取低值,日供水时间短、用水人口少的取高值.日变化系数在1.4~1.6范围内取值,用水量季节性变化大的取高值,季节性变化较小的取低值。

水源井设计

水源井设计

4.沉淀管(沉砂管)
• 沉淀管的作用是防止沉砂堵塞过滤器,其直径与过滤器一致,长度通常为 2—10m,可按井深确定。
关于沉淀管的补充解释:抽水井中滤水管下部的无孔管段。一般长3~5米。 它的用途是聚集经过滤层流入滤水管内的细小砂粒和岩屑, 防止滤水管被沉淀物堵塞。
5.管井的结构设计
• (管井是由井管组成的管状井,井管外是“孔”,因而将井管直径称之“井 径”,而将井身横断面直径称之为“孔径”。) 第1条.管井结构设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b)〕、缠丝过滤器〔图(c),(d)〕、包网过滤器〔图(e)〕、填砾
过滤器〔图(f)〕。
(a)圆孔 (b)缝隙
(c)缠丝
(d)钢筋骨架 (e)包网
(f)填砾
图 过滤器类型
3.过滤器
• 3.过滤器长度确定原则 • (1)供水管井过滤器长度确定原则 • 目前,有关规定关于过滤器长度的确定原则,大多是以含水层的厚度为依据,
1.机井类型
• 2)安装潜水泵机具提水的水井称为深机井或管井; • 3)用离心泵下卧安装进行抽水的水井称为机泵下卧机井。 • 4)水泵进水口直接对井口安装,以井管代替水泵进水管进行抽水的水井称
为井泵对口抽或真空井。 4.按井底坐落位置 1)打穿一个或几个含水层,井底坐在含水层中间的水井称为非完整井。 2)打井时不打穿整个含水层,将井底坐落在含水层中间的水井称为非完整 井。这种井型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①在大厚度含水层中打井,估计出水量 够用,不需要将整个含水层打穿,将井底坐在含水层中间;②选用筒管井时, 筒井深度可满足抽水降深要求,为节约施工规范费用,将井底坐在含水层中 间。选用此种井型,井底应作反滤层进行处理,以防井管沉降。
8.卧管井 • 适用于浅层淡水层厚极薄,淡水底界埋深5m左右,地下水埋深在2m左右,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是指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循的一些技术要求和规范。

以下为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的一些内容:1. 设计要求(1)供水管井的设计应根据所需供水量、水质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布置和尺寸确定。

(2)供水管井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考虑到工程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3)供水管井的设计应考虑到水流动的顺畅性和稳定性,避免出现死角、淤积等问题。

2. 施工要求(1)供水管井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供水管井的施工应采用安全、环保的施工工艺和方法,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质量造成影响。

(3)供水管井的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3. 验收要求(1)供水管井的验收应由供水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检查。

(2)供水管井的验收包括结构验收、水质验收等内容,以确保供水管井的质量和安全。

(3)供水管井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4. 使用要求(1)供水管井的使用应遵循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水质监测、设备维护、事故应急等内容。

(2)供水管井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等维护措施,保证水质卫生和供水的稳定性。

(3)供水管井的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总之,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是为了确保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

供水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以保证供水管井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供水水质的安全和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原冶金工业部主编,具体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会同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和合肥工业大学等单位组成修订组,对原《供水管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3—66进行修订而成。

由于规范增加了管井设计的内容,故更名为《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经建设部1999年4月13日以建标[1999]101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针对原规范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生产中提出的新的要求,认真总结了我国供水管井设计和施工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由原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关于术语与符号的规定;增加了管井设计的要求;关于管井施工的技术要求等。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武汉市冶金大道177号冶金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政编码430080,传真(027)8686190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合肥工业大学主要起草人:胡琏张锡范叶贵钧李天成蒋本昌邱掌珠1 总则1.0.1 为统一供水管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管井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供水管井的设计与施工,应在取得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规定的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资料不能满足管井的设计或施工时,应补做相当于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或按勘探开采井进行。

勘探开采井应同时遵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和本规范的规定。

1.0.4 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采用具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当无出厂合格证时,应经检查试验证明合格后,方可使用。

生活用供水管井及其有关材料,应采用无污染和无毒性材料。

1.0.5 供水管井必须经正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1.0.6 供水管井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与符号2.1 术语2.1.1 勘探开采井exploration-production well能满足供水勘察获得水文地质资料需要的供水管井。

2.1.2 钻进工艺drilling technology管井施工中形成井身过程的总称。

2.1.3 探井well measurement探查井深与井径的工序。

2.1.4 成井工艺well completion technology探井、换浆、安装井管、填砾、封闭以及洗井、抽水试验、采集水样等工序的总称。

2.1.5 井身结构well structure井径、井段和井深的总称。

2.1.6 井径well diameter井身横断面的直径。

2.1.7 开口井径top-of-well diameter井身上端横断面的直径。

2.1.8 终止井径bottom-of-well diameter井身底端横断面的直径。

2.1.9 安泵段井径diameter of pump installation section of well安装抽水设备井段的直径。

2.1.10 开采段井径diameter of water yielding section of well采取地下水井段的直径。

2.1.11 井壁管casing pipe支撑和封闭井壁的无孔管。

2.1.12 井管well casing井壁管、过滤管和沉淀管的总称。

2.1.13 沉淀管blank casing slump底部用以沉积井内砂粒和沉淀物的无孔管。

2.1.14 冲洗介质flushing media钻井时用于携带岩屑,清洗井底,冷却、润滑钻具和保护井壁的物质。

2.1.15 过滤器screen assembly位于开采段,起滤水、挡砂和护壁作用的装置。

2.1.16 骨架过滤器cage-type screen具有一层进水面的过滤器。

2.1.17 过滤管screen pipe缠丝过滤器和填砾过滤器的骨架管。

单独使用时,亦称过滤器。

2.1.18 滤料gravel pack充填于过滤管与井壁环状间隙中有一定规格要求的圆粒。

2.1.19 填砾过滤器gravel-packed screen过滤管外周围充填某种规格滤料的过滤器。

2.1.20 缠丝过滤器wire-wound screen缠绕某种规格线材,具有一定孔隙率的过滤器。

2.1.21 过滤管进水面层有效孔隙率effective porosity of screened well 过滤管安装在开采井段实际能够达到的孔隙率。

2.1.22 井斜well deflection井深实际轴线偏离垂直线的水平位移。

2.1.23 封闭seals在井管外围用不同材料阻止水体渗入的工艺。

2.1.24 允许井壁进水流速maximum allowable entrance-velocity through well-wall 地下水从含水层进入井内的最大允许进水速度。

2.1.25 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maximum allowable entrance-velocity through well screens地下水进入过滤管的最大允许进水速度。

2.2 符号Dg──过滤管外径Dk──开采段井径K──含水层渗透系数L──过滤器长度或填砾?纬ざ?BR> N──过滤管进水面层有效孔隙率Q──设计出水量Qg──过滤管的进水能力Vg──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Vj──允许井壁进水流速3 设计要求3.1 一般规定3.1.1 设计管井时,应明确下列主要内容:1 水的用途、需水量(或井数)及水质要求;2 拟建井区的范围;3 给水设计意图和建设进度;4 用户的其他要求等。

3.1.2 管井设计前,应搜集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并应进行现场踏勘。

3.1.3 管井设计应根据需水量、水质要求和建井地区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进行。

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靠近主要用水地区;2 井群布置合理,平均井间干扰系数宜为25%~30%;3 井位与建(构)筑物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1.4 井群设计时,应留有备用管井。

备用管井的数量宜按设计水量的10%~20%设置,并不得少于一口。

3.1.5 井群设计时,应根据建井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需水量、水质要求,布置长期观测网,对地下水开采动态进行监测。

地下水长期观测网的布置和长期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的规定。

3.1.6 管井结构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1 井身结构;2 井管配置及管材的选用;3 填砾位置及滤料规格;4 封闭位置及材料;5 井的附属设施。

3.1.7 井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开口井径;2 井段数量及变径;3 安泵段井径;4 开采段井径;5 终止井径。

3.1.8 对已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适用的管井,应提出回填或处理方案。

3.2 管井布置3.2.1 冲、洪积平原地区,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等距离或梅花状布置,当有古河床时,宜沿古河床布置。

3.2.2 大型冲、洪积扇地区,当地下水开采量接近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呈横排或扇形布置;当地下水开采量小于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呈圆弧形布置;当开采储存量用作调节时,井群宜近似方格网布置。

3.2.3 傍河地区,井群宜平行河流单排或双排布置。

3.2.4 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且地下水补给充足地区,可分段或分层布置取水井组。

3.2.5 间歇河谷地区,井群宜在含水层厚度较大的地段布置。

3.2.6 碎屑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侵入体接触带富水段,可沿此带附近布置;2 断裂破碎带或背斜轴部富水段,可按线状布置;3 均质含水层,可按方格网、梅花状或圆弧形布置。

3.2.7 碳酸盐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

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向斜构造盆地富水段,宜沿向斜轴布置;2 倾伏背斜轴部富水段,宜沿背斜轴布置;3 单斜构造深部富水段,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在径流或排泄区布置;4 断裂破碎带富水段,宜沿带布置;5 当岩溶河谷是岩溶含水层的排泄基准面时,宜在岸边布置;6 碳酸盐岩类与非碳酸盐岩类接触富水时,宜在碳酸盐岩一侧布置。

3.2.8 岩浆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其分布与裂隙发育程度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风化裂隙,宜按地形在富水地段布置;2 构造裂隙,宜按构造部位在富水地段布置。

3.3 井身结构设计3.3.1 井身结构应根据地层情况、地下水埋深及钻进工艺设计,并宜按下列步骤进行:1 按成井要求确定开采段和安泵段井径;2 按地层、钻进方法确定井段的变径和相应长度;3 按井段变径需要确定井的开口井径。

3.3.2 开采段井径,应根据管井设计出水量、允许井壁进水流速、含水层埋深、开采段长度、过滤器类型及钻进工艺等因素综合确定。

3.3.3 安泵段井管内径,应根据设计出水量及测量动水位仪器的需要确定,并宜比选用的抽水设备标定的最小井管内径大50mm。

3.3.4 松散层地区非填砾过滤器管井的开采段井径,应比设计过滤器外径大50mm。

3.3.5 管井深度设计,应根据拟开采含水层(组、段)的埋深、厚度、水质、富水性及其出水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3.3.6 沉淀管长度,应根据含水层岩性和井深确定,宜为2~10m。

3.3.7 基岩地区管井井身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上部有覆盖层或不稳定岩层时,应设置井壁管。

下部开采段岩层破碎时,应设置过滤器;2 当同时在覆盖层取水时,覆盖层段的管井设计应按松散层管井的要求进行;3 安泵段部位,应设置井管;4 井段长度、数量及其变径位置,应根据岩层情况、成井工艺和钻进方法确定。

3.3.8 基岩地区不下过滤器管井的开采段井径,应根据含水层的富水性和设计出水量确定,并不得小于130mm。

3.3.9 松散层地区管井封闭位置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 井口外围,应封闭;2 水质不良含水层或非开采含水层井管外围,应封闭。

3.3.10 基岩地区管井封闭位置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 覆盖层不取水时,井管外围应封闭;2 覆盖层取水时,应按本规范第3.3.9条的规定执行。

覆盖层井管底部与稳定岩层间宜封闭;3 非开采含水层井管变径间的重叠部位,应封闭;4 水质不良含水层(或上部已污染含水层)与开采含水层间,应封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