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路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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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三篇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三篇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三篇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以利操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应参加党委组织的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是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的规定。

三、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内公示。

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到上级组织部门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二篇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总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推荐制度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表决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应记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二、培养考察制度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培养期间,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一、背景介绍党员的发展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加强党组织建设,培养和选拔优秀党员,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为了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文档,明确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

二、发展党员的程序1. 提出申请:有意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基层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和入党志愿书。

2. 考察审查:党组织应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审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情况。

可以通过个人面谈、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3. 党小组讨论:党组织应组织党小组讨论申请人的情况,形成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 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对申请人的发展资格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同意其入党。

5. 培养教育:被批准入党的申请人,应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纪律教育。

6. 党课考核:申请人完成培养教育后,应参加党课考核,确保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纪律有所了解。

7. 入党宣誓:通过党课考核后,申请人应在党组织面前进行入党宣誓,并接受组织的组织生活和党费缴纳等安排。

三、发展党员的要求1. 忠诚于党:发展党员应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忠诚于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2. 遵守党的纪律:发展党员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反党纪的行为。

3.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发展党员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遵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 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发展党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所在单位的工作,并为党的事业做出贡献。

5. 具备良好的群众观念:发展党员应具备良好的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参与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

6. 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党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

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

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

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

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

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1

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1
4.对此项工作开展好的党组织要给பைடு நூலகம்表彰鼓励,发现问题要追究责任。
1.在整体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2.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做好积极分子教育、写实,搞好培训工作;
3.明确责任制,指导党支部抓好发展工作,共同把好教育关、入口关、转正关;
4.负责检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
5.搞好调研,探索规律,加强自身建设。
1.在处党委工作目标指导下,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2.在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要求下,抓好党支部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检查、指导、测评、谈活和协审;
3.指导基层党支部组织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培训,转正审查工作;
4.定期检查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及时汇报、搞好调研,帮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3.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及时在支委会,支部大会上提出建议。
1.全面掌握被培养人的思想动向、家庭情况、个人历史及现实表现;
2.经常与被培养人交谈,每季度写实一次;
3.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及被培养人是否成熟,可否发展;
4.在支部大会上实事求是的发表意见。
1.负责了解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提出搞好宣传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和事实政策;
3.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问题活动;
4.围绕处党委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二、党支部
责任
书记
组织委员
培养人
宣传委员
1.按照处党委整体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制定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认真做好总结,年终上报组织员办;
3.检查指导所属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积极分子整顿、培养、考察、培训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的发展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员教育方针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在党支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要注重在3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妇女中发展党员。

三、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同时反对求全责备的关门主义。

要注意积极、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四、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1、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的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培养教育满一年(表现突出者,时间也可定为半年),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支部负责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1—登记备案。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特色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

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书面汇报1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等情况,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致少进行一次考察并根据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及时负责地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

6、党支部每年年底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引言党员工作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规范,对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激发党员活力、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员工作制度,提高党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以及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本制度。

二、党员发展与选拔1. 党员发展条件:年满18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党章和决议;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 党员发展程序:(1)提名:党员的发展由所在党支部提名,经所在党总支部审核通过后提交上级党委审批。

(2)审批:上级党委对党员发展进行审批,必要时可进行面试或调查核实。

(3)宣誓:通过审批后,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以表明对党的忠诚和责任。

三、党内培训与教育1. 党员培训计划:党组织根据党员的发展需要和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党员培训计划,包括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内容。

2. 组织学习活动: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讨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3. 在岗培训:党组织将党员在岗培训与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轮训、学习交流等形式,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四、党员活动与奖惩1. 党组织活动: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进行集体活动,如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党员奖励: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表现出色的党员加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党员发扬党员先进性。

3. 党员惩处:对严重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处分。

五、党员退党与出党1. 党员自愿退党:党员如认为不能继续担任党员,应书面申请退党,经上级党委批准后,予以处理。

2. 党员被开除党籍:对党纪严重违规的党员,经党纪委审查后,可以予以开除党籍处理。

六、监督与评估1. 党内监督:党员对党组织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并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篇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发展党员实行五榜公示制(对提交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进行公示)和票决制。

5、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材料留档备查。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党建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

4、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

5、支部成员实行定点联系,抓好责任区,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具体指导。

民主生活会制度1、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

2、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4、民主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5、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活动日制度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记录。

发展党工作制度

发展党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2、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工委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

未经市直机关工委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

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

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

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3、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办法。

凡2 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然后向其所在党支部推荐。

"推优"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党支部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团员要及时提请团组织讨论推荐。

如多数团员持反对意见的暂不列入发展计划。

推荐对象在本年度末被吸收入党团组织认为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可继续推荐但不得超过两年。

4、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小组酝酿提名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局机关党委。

5、各党支部每年要研究上报下年度的发展计划。

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中途也不得补定发展计划。

凡是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当年度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登记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年度发展计划。

拟定发展计划时要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

发展计划要根据所在部门 单位现有党员数、非党员数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全面进行衡量不单纯追求数量。

没有培养成熟的坚决不能发展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发展党员各种规章制度

发展党员各种规章制度

发展党员各种规章制度党员是党的基本建设单位,是党的先锋队和骨干力量。

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发展党员是至关重要的工作之一。

只有不断发展党员,才能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为了规范和加强党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党员制度和规章,是当前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下面我们就发展党员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探讨。

一、入党申请1. 入党申请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在法定劳动年龄;(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4)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5)热爱人民、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6)有较好的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

2. 入党申请流程(1)自愿填写入党志愿书,由所在单位或基层党组织推荐;(2)通过党组织初审后,进入为期一年的预备党员培养教育阶段;(3)经过考察、培养教育期满后,进行组织谈话,确定是否接收为正式党员。

二、党员权利和义务1. 党员权利(1)参加党的会议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2)选举和被选举权;(3)享有党的宣传机关的发言权;(4)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 党员义务(1)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2)积极参加组织的活动,履行分配任务;(3)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4)维护党的形象,为党争光。

三、党员管理1. 党员考核(1)定期进行党员考核,评定党员的表现和工作态度;(2)建立党员积分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和批评。

2. 党员纪律(1)加强党员教育,注重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党员产生思想错误;(2)对违反纪律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

四、发展党员工作方法1. 宣传鼓励(1)通过宣传报道、座谈会等方式,鼓励更多的人员入党;(2)组织党员座谈会,让党员提出发展意见和建议。

2. 定向培养(1)根据党组织的需要和工作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方向和目标;(2)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训和考察,确保党员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领导地发展,保证各项结构比例合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认真坚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12道发展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二)党支部根据本人表现,及时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三)党支部指定1--2名培养人进行培养教育;(四)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成熟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五)党委或支部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过集中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发展;(六)对入党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履行相关手续;(七)党支部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向党组织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八)党支部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讨论前要进行7天的公示;(九)党委派人或委托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考核,提出是否发展意见;(十)党委在接到支部上报意见后三个月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批预备党员,明确预备期;(十一)预备期内党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宣誓;(十二)预备期满后支部和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批转正。

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壮大发展党员工作“后源”。

五、坚持实行预审把关。

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转正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实情况,培训及考试情况,党支部考核鉴定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民主测评情况,公示情况,政审和现实表现情况,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从事经济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团组织推优情况等内容严格进行预审把关,通过预审发现问题的,予以暂缓发展。

六、做好谈话考核。

发展新党员各项措施工作制度

发展新党员各项措施工作制度

发展新党员各项措施工作制度1、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党委说明原因。

(3)每个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本单位(村、企业、社区)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3)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1)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申请入党的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4)基层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6)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7)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2年(农民和工人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发展党员公示制度(1)发展对象在经过初审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后,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发展对象要有本人所居住社区征求意见。

(3)党支部要对社区党组织和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进行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

5、发展党员预审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或党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支委会审查后,可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第一篇: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一、发展党员理论培训制度。

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要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形势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系统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

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理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讨论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新党员或转正为正式党员。

二、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跟踪考察制度。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期内,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跟踪考察人),配合党支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理论学习、任务完成、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并填写跟踪考察记载表(每季度一次),做为讨论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按期转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可以接收为新党员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党员公示制。

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拟接收的新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支委会讨论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召开党员及群众代表大会,对其思想品德、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民主量化测评,经公示和测评合格后方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四、发展党员票决制。

党支部、总支、党(工)委在逐级讨论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要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取代举手表决方式,充分体现党员个人意愿,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得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一半以上方可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五、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对发展党员过程中介绍培养、跟踪考察、公示票决、谈话调查、讨论审批等环节,实行工作责任追究。

对出现的入党动机不纯,介绍人失察,跟踪考察结果不实,支部研究讨论和党委审批手续不全、出具假证明、仿造档案等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做相应处理。

六、“推优入党”工作制。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推荐优秀青年、团员入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推优”入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努力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是指建立和完善党员发展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旨在规范党员的入党条件、发展程序和管理要求,促进党员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党的事业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从制度的内容、主要流程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详细介绍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制度内容1. 入党条件:明确党员的基本条件,包括政治觉悟、党的纪律要求、组织关系等方面的条件,以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素质。

2. 入党程序:明确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步骤,包括入党申请、预备党员培养教育、预备党员考察、正式党员宣誓等环节,确保党员的发展过程透明、公正、规范。

3. 党员管理: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党员的组织关系、党费缴纳、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员能够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

4. 党员教育:明确党员的培养教育要求,包括入党前教育、入党后培养、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

二、主要流程1. 入党申请:党员发展工作从党员候选人的入党申请开始。

候选人填写入党申请书,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发展党员的动机和理由。

2. 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候选人进入预备党员阶段,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

培养教育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纪律要求、党的历史等方面的学习。

3. 预备党员考察:预备党员在一定时间内接受组织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工作表现、组织纪律等方面的评估。

4. 正式党员宣誓:经过预备党员考察合格后,候选人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正式党员宣誓仪式,宣誓成为正式党员。

三、实施效果1. 提高党员质量:通过严格的入党条件和程序,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党员干部,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意识。

2. 规范党员行为:通过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党员的行为,遵守党的纪律,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 加强党员教育:通过党员教育制度,加强对党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下面将从党员发展的流程、条件、程序以及评议等方面详细介绍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员发展的流程党员发展的流程包括豫备党员阶段和正式党员阶段。

1. 豫备党员阶段豫备党员是指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份子,经过一定的培养和考察,被确定为豫备党员的阶段。

(1)确定对象:根据党组织的需求和党员发展计划,确定豫备党员的对象。

可以通过组织推荐、自荐或者群众推荐等方式确定。

(2)培养教育:对确定的豫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使其了解党的基本理论、纲领和党的组织制度,提高其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

(3)考察观察:对豫备党员进行一定时期的考察观察,了解其在实践中的表现和思想状况,以确定是否具备成为正式党员的条件。

2. 正式党员阶段正式党员是指经过豫备党员阶段的考察和培养,具备成为党员的条件,经党的组织批准,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阶段。

(1)申请入党:豫备党员在具备一定的党龄和政治表现后,可以主动向党组织申请入党。

(2)审查批准: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豫备党员进行审查,如符合党员条件,经过组织决定批准其成为正式党员。

中国共产党,接受党的纪律和组织的领导。

二、党员发展的条件党员发展的条件是指党员发展工作中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1. 政治条件: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拥护党的纲领和决议,忠诚于党的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普通情况下不超过35周岁。

3. 学历条件: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的要求,可以有相应的学历要求。

4. 党龄条件:豫备党员至少为6个月,经过一定时期的考察和培养,表现良好,符合正式党员条件。

5. 群众基础条件:具备一定的社会声誉和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联系泛博群众。

三、党员发展的程序党员发展的程序是指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各项具体步骤和操作。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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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主要程序是:(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机关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

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1)召开支委会。

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支部扩大会。

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

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文本.doc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文本.doc

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文本发布时间:2010-11-18阅读次数:301一、发展党员工作及其基本要求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之一。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它直接关系着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实现党在现阶段的政治任务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大问题。

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同时要有利逐步改善党员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全面理解和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1)坚持党性原则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党性原则,就是从党的事业的高度,从大局出发,来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坚持党性就是反对派性,坚持我们是为了一个革命的目的而来的,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忌把发展党员变成发展帮派势力或培植个人势力的手段。

(2)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就是要保证发展的新党员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敢于同错误倾向进行坚决的斗争,要通过政治表现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

(3)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对共产党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这些要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

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就不可能自觉按照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可能把自己混同于一个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给党造成损害。

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党章第五条明确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个别吸收”,就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决不允许成批发展、突击发展。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就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范本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范本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范本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范本范本一一、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街党工委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基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工作、召开一次党员审批会,每年举办一期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

三、党支部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

年初由支委会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半年要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年底向党工委汇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由组织委员负责落实。

四、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人进行正式谈话,每年要进行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街党工委预审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七、发展对象须经为期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新发展的党员,应按要求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十、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范本二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1、发展新党员要坚持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数量,忽视质量。

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始,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塑造合格党员。

要严把入口关,要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入党全过程。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培训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培训原则上由基层党委组织,主要在各级各类党校等培训阵地进行。

也可以由县一级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工委)组织部门进行集中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重点是学好党章。

培训的时间一般5天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形式可灵活多样,但都应注重实效。

集中培训后应进行考试考核。

二、发展党员票决制党组织要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中加强考察工作,对于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发展对象,还应了解其在原学习、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表现情况。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方能进行。

表决前,申请人应向支部大会汇报思想,入党介绍人应介绍培养教育情况,支委会应介绍考察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展个人意见。

表决时,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表决票,表明赞成、不先赞成或弃权意见。

申请人为两名或两名以上,应逐个进行讨论,然后投票表决。

与会党员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并当场统计、公布投票结果。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的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

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支部大会决议及申请人的得票情况应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内,连同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查审批。

三、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新党员,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乡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也可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应根据实际,采取适当形式。

公示期为5至7天。

公示内容包括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职务等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受理群众意见的方式、时间、地点等。

工作指南:发展党员工作基本制度及程序

工作指南:发展党员工作基本制度及程序

工作指南:发展党员工作基本制度及程序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要围绕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根据我县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需要,要特别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1、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和分布要进一步优化,向年轻、有文化和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有为青年倾斜,并注重发展女党员。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台帐,按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3:1的比例制定发展计划。

2、乡镇党委每年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应达到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0%以上,发展女党员比例不少于26%,在外出务工创业人员中发展的党员要占在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

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数不低于年度发展计划数的15%。

4、村(社区)每年要发展1名以上新党员,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

民营企业党组织每年培养2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50人以上企业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或确定1名发展对象。

5、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六制五不准”工作法。

六制:发展党员计划申报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备案制、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五不准:凡没有上报备案的,不准列为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测试不合格的,不准发展入党;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准发展入党;没有经过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准发展入党;没有按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6、建立发展党员预警通报机制,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式管理和动态监控,及时纠正和避免工作偏差。

对当年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村(社区)党组织实行蓝色预警,由乡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口头警示;对当年不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实行黄色预警,由乡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实行橙色预警,进行重点整顿、限期整改;对连续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实行红色预警,追究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发展党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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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路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

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

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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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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