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风险
巴塞尔协议 风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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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风险分类巴塞尔协议是国际上关于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协议,旨在加强银行业的监管和风险管理,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在巴塞尔协议中,风险分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它帮助银行和监管机构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本文将对巴塞尔协议中的风险分类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概念。
首先,巴塞尔协议将风险分为三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义务而导致的损失,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的损失,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等。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失误、不当行为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损失,包括人为错误、系统故障、欺诈等。
这三类风险在银行业务中都有可能存在,因此对其进行分类和管理至关重要。
其次,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进行量化和评估,以确定其所面临的风险水平。
对于信用风险,银行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其信用等级确定相应的资本要求。
对于市场风险,银行需要对不同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测算,以确定其市场风险暴露的水平。
对于操作风险,银行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管机制,以减少操作风险的发生概率。
通过对风险的量化和评估,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的风险暴露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最后,巴塞尔协议还要求银行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监控、风险报告和风险管理政策等方面。
风险监控是指银行需要对自身的风险暴露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的变化。
风险报告是指银行需要向监管机构和股东定期报告其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措施,以增强透明度和责任。
风险管理政策是指银行需要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类风险,提高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
综上所述,巴塞尔协议中的风险分类是银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对银行业务的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
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银行风险管理
![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银行风险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8621e82f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5c.png)
04
基于巴塞尔协议Ⅲ的银行风险 管理实践
资本充足率管理实践
01
02
03
确保资本充足
银行应基于巴塞尔协议Ⅲ 的要求,确保其资本充足 率达到规定水平,以抵御 潜在的风险。
资本结构优化
通过调整股本、优先股和 附属债务等资本结构,使 银行资本更加稳健。
资本筹集与运用
银行应制定明确的资本筹 集与运用策略,确保资本 充足且流动性良好。
流动性管理策略
为管理流动性风险,银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策略,包括保持足够的现金储 备,合理安排资产负债表结构,实施有效的资金流入流出管理等。
03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
巴塞尔协议Ⅲ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两个指标,以评估
银行在压力情况下是否能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定义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因各种原因 未能按期偿还债务而违约的可能 性,以及由于借款人信用评级下 降而导致的贷款价值损失的可能
分类
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合规风 险等。
银行风险管理的意义与目标
意义
有效的风险管理是银行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有助于避免或减少损失,提高收 益稳定性。
目标
确保银行在追求盈利的同时,风险可控并符合监管要求。
银行风险管理的策略与方法
策略
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报告和控制等环节。
市场风险定义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银行表内外头寸损失的可能 性。常见的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
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为管理市场风险,银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策略,包括使用金融衍生品 对冲风险,实施分散投资策略,以及定期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等。
《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测度与研究》
![《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测度与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ed989d1a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a0.png)
《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测度与研究》一、引言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巴塞尔协议Ⅲ作为全球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准则,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旨在探讨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测度与研究,以期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巴塞尔协议Ⅲ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巴塞尔协议Ⅲ是一套全球银行业监管标准,旨在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从而保障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成本筹集到足够资金来满足其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文将重点探讨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
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测度1. 宏观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利率水平、汇率波动等。
这些因素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和负债结构,从而影响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2. 银行内部因素:包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风险管理水平、内部控制等。
这些因素直接关系到银行的运营效率和风险承受能力,是影响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关键因素。
3. 市场因素:包括市场信心、金融市场波动、信贷市场状况等。
这些因素会影响银行在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和筹资成本,从而影响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四、研究方法与实证分析本文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收集商业银行的财务数据和市场数据,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具体包括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
以某商业银行为例,通过对其近几年的财务数据和市场数据的分析,发现该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对其流动性风险具有显著影响。
其中,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资产质量的改善可以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可以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新巴塞尔协议与操作风险监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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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与操作风险监管原则新巴塞尔协议(Basel III)是国际上对银行风险监管的一项重要准则,该协议于2010年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并于2013年开始逐步实施。
新巴塞尔协议的目的是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减少金融危机的发生概率,保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新巴塞尔协议与操作风险监管原则一起构成了全面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当操作、失误、内部系统故障以及外部事件等引起的损失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发生在交易所执行、结算与备付、信息处理及系统以及人员、客户及外部事件等方面。
新巴塞尔协议对操作风险监管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原则。
首先,银行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这包括建立适应银行规模和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框架,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和权限,并采取措施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操作技能。
其次,银行应该评估和量化操作风险,并建立相应的风险测量和管理机制。
协议要求银行使用适当的方法对操作风险进行测量和评估,并将其纳入整体的风险管理体系。
这有助于银行更好地识别、评估和管理操作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风险应对措施。
此外,新巴塞尔协议还推动银行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监控和报告。
银行应确保及时监控操作风险暴露的情况,及时报告风险事件和风险指标,并向监管机构提供准确、全面和及时的操作风险报告。
最后,新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建立适当的资本充足性框架,以应对操作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
银行需要根据其操作风险的特征和规模,保持足够的资本储备,并采取风险敏感的资本补充措施,以应对不同水平的操作风险。
总之,新巴塞尔协议与操作风险监管原则共同构成了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框架。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评估和量化操作风险、加强监控和报告机制以及保持适当的资本充足性,银行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操作风险,提高其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和稳定性。
这将有助于保护金融系统的健康发展,并减少金融危机的风险。
新巴塞尔协议(Basel III)和操作风险监管原则的出台,是对全球金融体系的一次重要调整和改革。
巴塞尔协议风险
![巴塞尔协议风险](https://img.taocdn.com/s3/m/833ee62f4b73f242336c5f4e.png)
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全名是资本充足协议(Capital Accord) [巴塞尔协议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员,为了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减少国际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降低银行系统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推出的资本充足比率要求。
第一,关于资本的组成。
把银行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档。
第一档核心资本包括股本和公开准备金,这部分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第二档附属资本包括未公开的准备金,资产重估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或呆帐准备金。
第二,关于风险加权的计算。
协议订出对资产负债表上各种资产和各项表外科目的风险度量标准,并将资本与加权计算出来的风险挂钩,以评估银行资本所应具有的适当规模。
第三,关于标准比率的目标。
协议要求银行经过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和调整所需的资本基础。
到1992年底,银行的资本对风险加权化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其中核心资本率至少为4%。
巴塞尔协议的出台源于前联邦德国Herstatt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 National Bank)的倒闭。
这是两家著名的国际性银行。
它们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在惊愕之余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
巴塞尔协议概述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
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又称巴塞尔协定,Basel 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 Accord)。
这些规定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地遵守了巴塞尔协定和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
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
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风险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风险](https://img.taocdn.com/s3/m/81580b45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d9.png)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风险新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里程碑,它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风险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新巴塞尔协议也带来了一些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对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重点讨论新巴塞尔协议所带来的三大风险。
首先,新巴塞尔协议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资本成本上升。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金融机构需要根据其风险敞口来确定所需的资本水平。
这意味着,风险更高的资产需要分配更多的资本。
金融机构为了满足资本要求,可能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减少风险资产的持有量或增加资本储备。
这将导致金融机构的资本成本上升,影响其盈利能力和资产配置决策。
其次,新巴塞尔协议可能加剧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金融机构需要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资本充足性。
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需要更加谨慎地评估和管理风险,以及更加谨慎地配置资本。
这可能导致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因为它们需要争取更多的资本和更好的风险管理能力,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获得投资者和市场的信任。
最后,新巴塞尔协议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增加。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金融机构需要更加注重流动性风险管理。
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需要更加谨慎地评估和管理其流动性风险,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压力。
然而,过度谨慎的流动性管理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在市场出现波动时过度收缩信贷和资金供应,从而加剧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综上所述,新巴塞尔协议虽然对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风险管理起着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了一些风险。
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需要认识到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
只有这样,新巴塞尔协议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巴塞尔协议三对银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内容
![巴塞尔协议三对银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74fa2f19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12.png)
巴塞尔协议三对银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内容嘿,咱今儿就来聊聊巴塞尔协议三对银行风险管理那点子事儿。
你说银行,那可是咱老百姓钱袋子的重要守护者啊!巴塞尔协议三就像是给银行风险管理戴上了一顶厉害的帽子。
先来说说方法。
这就好比咱过日子,得有个规划不是?银行也得规划好自己的风险。
巴塞尔协议三就要求银行得更精细地衡量风险。
以前可能就是大概齐地估摸,现在可不行啦,得精确到每一个小数点。
就像咱出门前得仔细想想带没带钥匙一样,银行得把各种可能的风险都考虑得清清楚楚。
再说说内容,那可真是丰富多样。
比如说对资本的要求更严格啦,这就好比给银行的家底儿加了一层保障。
银行得有足够的本钱来应对可能的风浪,不能随随便便就被小波浪给打翻了。
这就像咱家里得有足够的存款应对突发情况呀,不能月月光吧!还有对流动性的强调,这就像咱每天得喝水一样重要。
银行得保证自己有足够的资金能够随时流动,不能关键时刻掉链子。
要是银行资金流不顺畅了,那可就麻烦大啦,就跟咱人缺水会难受一样。
巴塞尔协议三还对风险计量模型进行了改进。
这就像是给银行配备了更先进的导航仪,能让银行更准确地找到风险的方向,提前做好准备。
咱想想,要是银行不重视风险管理,那会咋样?那可不得乱套啦!老百姓的钱可能就不安全啦,那咱还能放心把钱存银行吗?肯定不行啊!所以巴塞尔协议三的出现,那真是太重要啦。
你看,银行风险管理可不是小事儿,巴塞尔协议三就像是给银行上了一道保险。
让银行在风浪中能更稳当地航行,咱老百姓也能更放心地把钱交给他们。
这难道不是一件大好事儿吗?咱再深入想想,这银行风险管理好了,对整个经济社会那也是有大好处的。
就像人体的血液循环顺畅了,整个人才会健康有活力。
银行风险管理做好了,经济才能稳定发展呀。
所以说呀,巴塞尔协议三对银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内容那真的是至关重要,可不能小瞧了它。
咱老百姓也得明白这些道理,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银行的运作,也能更放心地和银行打交道不是?总之,巴塞尔协议三让银行风险管理更上一层楼,咱的钱袋子也能更安全啦!。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应用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应用](https://img.taocdn.com/s3/m/9609287d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b4.png)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应用在当今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中,商业银行面临着诸多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巴塞尔协议应运而生。
巴塞尔协议作为国际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准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演进和完善的过程。
巴塞尔协议Ⅰ主要关注信用风险,规定了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和最低要求。
它的出台为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供了一个初步的框架,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其局限性也逐渐显现。
巴塞尔协议Ⅱ在巴塞尔协议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风险的范畴,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纳入监管视野,并提出了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
第一支柱是最低资本要求,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还引入了内部评级法等更加精细化的风险计量方法,使资本要求更能反映银行的实际风险水平。
第二支柱是监督检查,强调监管机构对银行风险管理和资本充足状况的监督和评估。
第三支柱是市场纪律,要求银行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增强市场对银行的约束。
巴塞尔协议Ⅲ则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出台的,旨在进一步提高银行的资本质量和数量,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它引入了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等新的监管指标,加强了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同时,对资本定义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界定,提高了普通股和留存收益在资本中的比重。
在商业银行的日常运营中,巴塞尔协议的应用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银行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权重,计算资本要求。
这有助于银行更准确地识别和计量信用风险,合理配置信贷资源。
例如,对于信用评级较高的客户,银行可以给予较低的风险权重,从而降低资本占用;对于信用评级较低的客户,则相应提高风险权重,增加资本储备。
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银行采用风险价值(VaR)等方法来计量市场风险,并根据风险水平调整投资组合。
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对市场风险进行压力测试,以评估极端市场情况下的潜在损失。
新巴塞尔协议与操作风险监管原则
![新巴塞尔协议与操作风险监管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39a4ab9e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cb.png)
新巴塞尔协议与操作风险监管原则新巴塞尔协议是全球银行业监管机构为了加强银行资本监管和防范操作风险而制定的一项国际性协议。
该协议也被称为巴塞尔Ⅱ协议,于2004年正式生效,近年来逐渐被各国采纳并实施。
新巴塞尔协议的目标是提高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操作风险带来的影响,增强银行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协议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原则和要求,其中包括对资本充足性的要求、风险管理和监管框架的要求、操作风险监管原则等。
在新巴塞尔协议中,对于操作风险的定义是相当重要的。
操作风险指的是因为内部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的金融机构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的风险。
这种风险可能来自于内部操作失误、技术故障、欺诈行为、非法行为等多种因素。
新巴塞尔协议对于操作风险的监管要求主要包括风险意识的提升、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的提高、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
新巴塞尔协议对于操作风险的监管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
银行应该建立一套能够及时识别、衡量和监测操作风险的系统和工具,以及相应的管理机制。
这包括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将风险管理纳入员工培训计划等。
其次,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性管理。
银行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为了减少操作风险,银行需要对风险点进行明确的划分和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设置多层次的审批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等。
再次,提高风险评估和监测能力。
银行应该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测的体系,包括对业务流程、技术系统、人员素质等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和评估潜在的操作风险。
银行还应该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报告和风险警示机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风险情况,确保能够及早发现和应对潜在的操作风险。
最后,增加资本充足性要求。
新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在资本充足性方面要保持一定的水平,以应对潜在的操作风险带来的风险敞口。
对于操作风险的权重计算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调整,以更准确地反映操作风险的程度和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测度与研究》
![《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测度与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6cfbd178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07.png)
《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测度与研究》一、引言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巴塞尔协议Ⅲ作为全球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准则,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旨在探讨巴塞尔协议Ⅲ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的测度与研究,以期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巴塞尔协议Ⅲ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强调了银行在维持充足流动性方面的责任。
在这一背景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更加复杂,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本文将重点分析这些影响因素,并探讨其测度方法。
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分析1. 市场风险因素:市场利率、汇率的波动会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产生影响。
当市场利率、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商业银行可能面临资金成本上升、贷款需求下降等风险。
2. 信用风险因素: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是其主要业务之一,贷款对象的信用状况直接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和流动性。
当贷款对象出现违约时,银行可能面临资产质量下降、资金回收困难等风险。
3. 操作风险因素:操作风险主要来自于银行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
如内部欺诈、系统故障等可能导致银行资金流失,影响其流动性。
四、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测度方法1. 流动性比率法:通过计算银行的流动性比率,如存贷比、流动资产比等,来评估银行的流动性状况。
当这些比率达到一定阈值时,表明银行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2. 压力测试法:通过模拟市场、信用等风险因素的变化,对银行的流动性状况进行压力测试。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银行评估在极端情况下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3. 风险因子分析法:通过对影响银行流动性的各类风险因子进行分析,识别和评估银行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银行更加全面地了解其流动性风险状况。
五、实证研究与分析本文以某商业银行为例,运用上述测度方法对其流动性风险进行实证研究。
第2篇 巴塞尔协议中风险类型、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
![第2篇 巴塞尔协议中风险类型、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https://img.taocdn.com/s3/m/07499aeb4afe04a1b071de08.png)
巴塞尔协议中的风险类型、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版本<1.0>巴塞尔协议研究项目组吉贝克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三月目录1.巴塞尔协议的主要风险 (3)1.1.信用风险 (3)1.2.市场风险 (4)1.3.操作风险 (4)2.信用风险 (5)1.1.信用风险的定义 (5)1.2.信用风险的主要计算方法 (5)1.3.计算信用风险需要的数据 (7)3.市场风险 (8)1.1.市场风险的定义 (8)1.2.市场风险的主要计算方法 (8)1.3.计算市场风险需要的数据 (10)4.操作风险 (11)1.1.操作风险的定义 (11)1.2.操作风险的主要计算方法 (12)1.3.计算操作风险需要的数据 (13)5.计算巴塞尔协议中风险的体系架构 (14)1.巴塞尔协议的主要风险新巴塞尔协议主要包含了三大类风险,其中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在旧协议中就已经提出,新协议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又增加了操作风险。
下面对这几种风险结构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1.1.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暴露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公司风险、银行风险、主权风险、零售风险和股权风险。
(1)公司风险:是公司贷款导致的风险暴露,公司贷款被定义为公司、合伙制企业、独资企业的债务义务。
在公司资产大类中,专业贷款分为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商品融资、产生收入的房地产和高变动性商用房地产五个子类。
(2)银行风险:这类资产涵盖了对银行和对某些符合规定的证券公司的贷款,银行暴露也包括对国内公共部门企业的债权。
(3)主权风险:包括主权及中央银行、作为主权处理的某些公共部门企业、满足零风险权重的多边开发银行,以及对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的债权。
(4)零售风险:包括单笔贷款、给住宅的所有者或居住者的住房抵押贷款以及对企业的某些小额贷款。
(5)股权风险:包括在商业企业或金融机构的资产和收入方面直接和间接的所有权利益,无论是否有投票权,按照新协议的适用范围,此类直接和间接的所有权利益不在集团中并表或扣除。
巴塞尔协议 风险分类
![巴塞尔协议 风险分类](https://img.taocdn.com/s3/m/e1990507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61.png)
巴塞尔协议风险分类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框架之一,旨在规范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和风险管理。
在巴塞尔协议中,风险分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着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和监管要求。
本文将围绕巴塞尔协议的风险分类展开讨论,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巴塞尔协议。
首先,巴塞尔协议将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
其中,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债务人未能按时履约而导致的损失,市场风险是指因金融市场波动而导致的损失,操作风险是指因内部失误、不当行为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损失。
这三类风险在银行业经营中普遍存在,对银行的经营活动和资本充足性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其次,巴塞尔协议对不同风险的分类标准和计量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信用风险方面,巴塞尔协议引入了风险加权资产的概念,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和担保情况确定资产的风险权重,从而确定银行需要持有的资本金。
在市场风险方面,巴塞尔协议规定了市场风险的计量方法,包括价值-at-风险(VaR)和标准化方法等,以确保银行能够有效管理市场风险。
在操作风险方面,巴塞尔协议规定了基本指标法和标准化法等计量方法,以帮助银行识别、评估和管理操作风险。
此外,巴塞尔协议还对风险分类的监管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巴塞尔协议,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报告等环节,以确保对各类风险的有效管理。
同时,巴塞尔协议还规定了资本充足性的监管要求,要求银行根据自身的风险水平持有足够的资本金,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总的来说,巴塞尔协议的风险分类是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监管的重要基础。
通过对不同风险的分类、计量和监管要求,巴塞尔协议为银行业提供了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银行业应当深入理解和应用巴塞尔协议的风险分类,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本充足性,以应对金融市场的挑战和风险。
巴塞尔协议iii中集中度风险定义
![巴塞尔协议iii中集中度风险定义](https://img.taocdn.com/s3/m/25a2c12f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89.png)
巴塞尔协议iii中集中度风险定义
巴塞尔协议III 是国际上关于银行监管和资本规范的一系列协议,其目的是通过制定规则来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和健康运营。
在巴塞尔协议III 中,集中度风险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主要涉及到银行对单一或相关方的大额风险敞口。
以下是对巴塞尔协议III 中集中度风险的基本定义:
集中度风险:集中度风险是指银行在其资产、负债或业务中对个别客户、行业、地区或其他相关方的过度曝险。
这可能导致银行在特定事件或冲击发生时面临较大的损失。
巴塞尔协议III 对集中度风险进行了监管,并提出了一系列规定以确保银行适当管理和监控这类风险。
具体而言,银行需要根据其业务特点和风险暴露情况,采取措施来评估和管理集中度风险。
这可能包括制定风险限额、加强监测和报告机制、实施分散化投资策略等。
巴塞尔协议III 还鼓励银行在内部资本评估过程(ICAAP)中考虑集中度风险,以确保其资本水平足以覆盖潜在的大额损失。
总体而言,集中度风险的定义和管理在巴塞尔协议III 中体现了监管者对于银行系统整体稳健性的关切,并旨在防范由于大额集中度风险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风险。
第2篇 巴塞尔协议中风险类型、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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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中的风险类型、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求版本<1.0>巴塞尔协议研究项目组吉贝克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三月目录1.巴塞尔协议的主要风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信用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市场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操作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信用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信用风险的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信用风险的主要计算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计算信用风险需要的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市场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市场风险的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市场风险的主要计算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计算市场风险需要的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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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三大风险新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里程碑,旨在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管理水平,以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然而,新巴塞尔协议也带来了一些风险和挑战,这些风险可能会影响银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新巴塞尔协议的风险,分别是资本充足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首先,资本充足率风险是新巴塞尔协议带来的重要挑战之一。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银行需要保持一定比例的资本充足率,以覆盖其风险资产。
然而,这也意味着银行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资本水平,这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银行来说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这些银行可能需要通过增加股本、减少分红或者出售资产来满足新的资本要求,这将对它们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流动性风险也是新巴塞尔协议的一个重要风险。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银行需要保持一定比例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可能的流动性危机。
然而,这也意味着银行需要持有更多的流动性资产,这将对它们的盈利能力和资产配置产生影响。
此外,一些银行可能会面临流动性资产的短缺,这将使它们在面临流动性危机时难以应对,从而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出现。
最后,市场风险也是新巴塞尔协议的一个重要挑战。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银行需要对其交易簿进行市场风险的计量和管理。
然而,市场风险的计量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银行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一些规模较小的银行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计量和管理能力的不足,这将使它们难以应对市场波动和风险事件,从而可能导致损失的发生。
综上所述,新巴塞尔协议带来了资本充足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三大挑战。
这些挑战可能对银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银行和监管机构共同努力,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以应对新巴塞尔协议带来的挑战。
巴塞尔协议 风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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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风险分类巴塞尔协议是为了加强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和财务健康,由巴塞尔委员会(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制定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
巴塞尔协议的核心是建立一套风险分类框架,以帮助银行和金融机构准确评估和管理其风险,从而提高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巴塞尔协议的风险分类。
巴塞尔协议的风险分类主要包括资本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其中,资本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由于损失造成的资本不足,主要来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因债务人无法按时履约而造成的损失风险,包括借款人违约和债务人信用质量下降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利率和汇率变化等原因造成的损失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由于内部错误、欺诈行为、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损失风险。
巴塞尔协议规定了不同风险的风险权重,即将不同风险所需的资本金额进行区分。
根据巴塞尔协议第一版本,银行资本应该至少覆盖全球最低风险权重的8%。
其中,信用风险的风险权重根据债务人信用评级确定,评级较高的债务人风险权重较低,评级较低的债务人风险权重较高。
市场风险的风险权重根据不同金融产品的风险特性进行计算,例如利率衍生品、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等。
操作风险的风险权重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规模和业务行为确定的。
巴塞尔协议的风险分类不仅有助于金融机构正确评估和管理其风险,还能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抵抗能力和稳定性。
首先,风险分类能够让金融机构更加准确地评估不同风险类型的潜在损失,从而更好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业务决策。
其次,风险分类能够帮助监管机构更好地监督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促使金融机构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最后,风险分类可以增加金融机构的风险抵抗能力,使其在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等困难时期更加稳定。
然而,巴塞尔协议的风险分类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风险分类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包括债务人信用评级、金融产品的风险特性等,这对于一些新兴市场的金融机构来说可能相对困难。
巴塞尔协议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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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三种方法说实话巴塞尔协议计算风险加权资产这事儿,我一开始也是瞎摸索。
我先来说说标准法吧。
这个方法就像是在给不同种类的风险资产排排队,然后按照规定好的权重去计算。
我最初尝试用标准法的时候,特别容易搞混那些风险权重的设定。
比如说,不同类型的贷款,像住房贷款和企业贷款,权重就不一样。
我一开始就没把这个分清楚,算出来的结果那是一塌糊涂。
经验就是一定要仔细看巴塞尔协议里对各种资产风险权重的规定,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要明码标价一样,这是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标准。
接着再聊聊内部评级法的基础法。
这就有点复杂了,它需要银行自己去评估一些东西。
我当初对这个方法时,有个很大的坎儿就是关于违约概率的估计。
我就像在黑暗里摸石头过河,尝试了好多回。
我曾经按照自己的理解估算了一个数字,结果在和其他同类银行的数据对比后发现差太多了。
后来我才明白,这个违约概率得根据银行自身的历史数据还有适当的统计模型来估计。
可以想象成烤蛋糕,材料用错了或者比例不对,那烤出来的蛋糕肯定不是那回事儿。
还有内部评级法的高级法呢。
这个方法最难搞了,银行能够自己确定很多的风险参数,自由度大权力也大,但是责任也大了。
我的失败教训就是不能太自负啦,以为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确定那些参数。
我曾经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上出了问题,因为我忽略了监管部门对于参数验证的要求。
这就好比你自己搭积木,你觉得搭得很好,但是不按照说明书检查一下,最后可能会倒得一塌糊涂。
巴塞尔协议计算风险加权资产这三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都不容易呀,不过只要多尝试多总结,总会慢慢找到头绪的。
就拿我来说,不知道碰了多少次壁,但是每一次错误都是一个学习的好机会,慢慢的对这三种方法也就有了一套自己的心得吧。
巴塞尔协议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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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书风险甲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具体事项]达成合作意向,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协议。
## 第一条风险定义本协议中所指的风险,是指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导致合作目标无法实现或合作成果受损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事件。
## 第二条风险识别双方应共同识别合作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在本协议中列明。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第三条风险评估双方应定期对合作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合作策略。
## 第四条风险管理1. 甲方负责[甲方风险管理职责]。
2. 乙方负责[乙方风险管理职责]。
3. 双方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等。
## 第五条风险分担1. 对于可预见的风险,双方应根据各自责任和能力分担。
2. 对于不可预见的风险,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担。
## 第六条风险报告双方应定期向对方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并在发现重大风险时及时通知对方。
## 第七条风险培训双方应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 第八条风险沟通双方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沟通机制,确保风险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 第九条违约责任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管理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 第十二条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乙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填写日期]。
巴塞尔协议和全面风险管理
![巴塞尔协议和全面风险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21f91b54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a8.png)
巴塞尔协议要求金融机构制定明确的 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包括风险管理 战略、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指标等。
资本充足率要求
巴塞尔协议设定了资本充足率标准, 要求金融机构持有足够的资本以应对 潜在风险,保障金融稳定。
全面风险管理在巴塞尔协议中的体现
覆盖各类风险
巴塞尔协议要求金融机构对信用 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 类风险进行全面覆盖,确保风险
全面风险管理的原则
统一管理
风险导向
全面风险管理应由企业或组织的最高管理 层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 和措施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全面风险管理应以风险为出发点和核心, 对风险进行全面的识别、评估和控制,以 降低风险对企业或组织的影响。
预防为主
及时应对
全面风险管理应注重预防,通过制定和实 施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措施,降低风险 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限制自营交易和投资
巴塞尔协议对银行的自营交易和投资进行限制,以降低市场风险 敞口。
实施压力测试
银行需要定期进行压力测试,以评估市场风险对资本充足率的影 响。
巴塞尔协议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
01
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以降低操作风
险。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02
银行需要制定和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数据保护、业务连续
增强了金融稳定性
通过规定资本充足率要求,巴塞尔协 议降低了银行因风险过度承担而引发 的金融危机的可能性。
促进了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巴塞尔协议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统一 标准,促进了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 的合作与协调。
引导了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巴塞尔协议促使银行更加注重风险管 理,合理配置资本,从而引导银行业 务的健康发展。
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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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分类迄今为止,不同组织提出了对操作风险的不同定义,在1998年9月时,巴塞尔委员还声称,许多银行其实是将操作风险定义为无法归入市场风险或操作风险的风险.调查显示,过程和程序、人员和人为错误、内部控制、内部和外部事件、直接和间接损失、失误、技术和系统等,都是近年操作风险定义中频繁出现的关键词。
几乎所有定义都强调内部操作,但未预期的外部事件也被列入操作风险;并且,很多定义在提到损失时,指的都不只是操作或事件带来的直接损失,还将经由银行信誉和市场价值变化而导致的间接损失包括在内.总的来说,定义的方式有两大类:直接定义和间接定义.间接方式把操作风险定义为除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外的所有风险.这种定义虽然简单,但是几乎没有给出任何定义性或描述性的关键词句。
因此,在英国银行家协会(BBA)采用直接方式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之后,这个定义便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从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关于操作风险的咨询报告直到尚未定稿的新资本协议中,也沿用了这个定义。
这个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1。
关注内部操作,内部操作常常就是银行及其员工的作为或不作为,银行能够也应该对其施加影响.2.重视概念中的过程导向。
3。
人员和人员失误起着决定性作用,但人员失误不包括出于个人利益和知识不足的失误.4.外部事件是指自然、政治或军事事件,技术设施的缺陷,以及法律、税收和监管方面的变化。
5。
内部控制系统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常见的操作风险分类方法将其划分为以下七种事件类型:1.内部欺诈:故意欺骗、盗用财产或违反规则、法律、公司政策的行为。
2。
外部欺诈:第三方故意欺骗、盗用财产或违反法律的行为.3.雇员活动和工作场所安全:由个人伤害赔偿金支付或差别及歧视事件引起的违反雇员、健康或安全相关法律或协议的行为.4。
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无意或由于疏忽没能履行对特定客户的专业职责,或者由于产品的性质或设计产生类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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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全名是资本充足协议(Capital Accord) [巴塞尔协议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员,为了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减少国际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降低银行系统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推出的资本充足比率要求。
第一,关于资本的组成。
把银行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档。
第一档核心资本包括股本和公开准备金,这部分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第二档附属资本包括未公开的准备金,资产重估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或呆帐准备金。
第二,关于风险加权的计算。
协议订出对资产负债表上各种资产和各项表外科目的风险度量标准,并将资本与加权计算出来的风险挂钩,以评估银行资本所应具有的适当规模。
第三,关于标准比率的目标。
协议要求银行经过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和调整所需的资本基础。
到1992年底,银行的资本对风险加权化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其中核心资本率至少为4%。
巴塞尔协议的出台源于前联邦德国Herstatt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 National Bank)的倒闭。
这是两家著名的国际性银行。
它们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在惊愕之余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
巴塞尔协议概述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
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又称巴塞尔协定,Basel 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 Accord)。
这些规定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地遵守了巴塞尔协定和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
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
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
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
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济学家将管制理论运用到银行领域,并逐步取得了共识。
他们认为,在追逐论、社会利益论及管制新论三种最有影响的管制理论当中,“捕获论”(The Capture Theory)将管制者与被管制者视为博弈中的猫与鼠,最终是管制对被管制者有利,因而主张放弃管制。
这种理论显然忽视了社会公众能从管制中受益的事实;“管制新论”(The New Economic Theory of Regulation)则将管制视为管制集团与被管制集团间锱铢必较的政治程序,是被管制集团提出要求、管制集团满足这种要求并从中获利的一种商品。
由于管制这一商品供求双方的数量函数难以确定,因而降低了这一理论的实践价值;只有“社会利益论”(The Public Interest Theory)最具理论和实践意义。
该理论将管制视为消除或减少市场破产成本进而保护公众利益的手段,市场破产成本根源于自然垄断、外部效应及信息的不对称。
与前两种理论明显不同的是,这种理论既找到了管制的依据,也明确了管制的意义和努力方向。
有必要对银行引入管制的原因在其外部效应和信息的不对称。
尽管Benton和Gilligen 等人在80年代初都论证过,银行业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规模经济,但多数金融学家都否认银行的自然垄断性质。
从外部效应和信息的不对称来看,银行业务的特性决定了银行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其外部负效应不仅体现为债权债务链条的断裂,从而给工商企业和社会公众带来巨大损失。
而且这些又反过来造成银行体系的混乱,并殃及社会的稳定;信息的不对称对银行而言则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掩盖银行储备不足和资产质量低下的窘迫,也可能因公信力的丧失而破产倒闭。
银行困境的解脱取决于清偿能力尤其是流动性的大小。
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做法一是资产变现,二是市场介入,但是这两种做法的劣势非常明显。
除了要损失大量的交易费用之外,还要受到市场资金可供量的严格制约,从而产生巨大的市场风险。
因此,各国中央银行一方面充当最终贷款人,在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时对其施以援手,另一方面则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对受损公众进行补偿。
这类亡羊补牢式的举措都是立足于银行的外围,没有对银行的经营过程提出根本性要求,因而不仅未能有效地遏止银行的倒闭,反而可能增大了银行破产的风险,故而遭到经济学家的批评。
由于最终贷款人的存在(最终贷款人通常以低于市场的利率放贷)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商业银行一方面有通过增加高风险投资转嫁保险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欲望。
另一方面也有扩大债务依存度的冲动和便利,破产风险因此不断累积。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以及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巴塞尔委员会才逐步将银行的监管从外围修补转到内部调控,并对影响银行风险的主要因素进行详细的剖析。
Herstatt银行和富兰克林银行倒闭的第二年,即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出台。
这个协议极为简单,核心内容就是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突出强调了两点:1、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2、母国和东道国应共同承担的职责。
1983年5月,修改后的《巴塞尔协议》推出。
这个协议基本上是前一个协议的具体化和明细化。
比如明确了母国和东道国的监管责任和监督权力,分行、子行和合资银行的清偿能力、流动性、外汇活动及其头寸各由哪方负责等,由此体现“监督必须充分”的监管原则。
两个巴塞尔协议因此也就没有实质性差异:总体思路都是“股权原则为主,市场原则为辅;母国综合监督为主,东道国个别监督为辅”。
但是两者对清偿能力等监管内容都只提出了抽象的监管原则和职责分配,未能提出具体可行的监管标准。
各国对国际银行业的监管都是各自为战、自成体系,充分监管的原则也就无从体现。
巴塞尔报告巴塞尔协议的实质性进步体现在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
该报告主要有四部分内容:1、资本的分类;2、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3、1992年资本与资产的标准比例和过渡期的实施安排;4、各国监管当局自由决定的范围。
体现协议核心思想的是前两项。
首先是资本的分类,也就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对各类资本按照各自不同的特点进行明确地界定。
其次是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报告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表内和表外项目划分为0%、20%、50%和100%四个风险档次。
风险权重划分的目的是为衡量资本标准服务。
有了风险权重,报告所确定的资本对风险资产8%(其中核心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重不低于4%)的标准目标比率才具有实实在在的意义。
可见,《巴塞尔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资本的分类。
也正因为如此,许多人直接就将《巴塞尔报告》称为规定资本充足率的报告。
《巴塞尔报告》反映出报告制定者监管思想的根本转变。
首先是监管视角从银行体外转向银行体内。
此前的协议都注重如何为银行的稳定经营创造良好的国内、国际环境,强调政府的督促作用以及政府间的分工协作,对银行体本身尤其是对银行防范风险屏障的资本没有作出任何有实际意义和可行标准的要求。
而《巴塞尔报告》则直指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资本标准及资产风险两个方面对银行提出明确要求,从而解脱了监管当局劳而无获或收获甚微的尴尬;其次,监管重心从母国与东道国监管责权的分配转移到对银行资本充足性的监控。
《巴塞尔报告》规定银行必须同时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两个比例要求,总资本和核心资本都必须按明确给定的标准计量和补充。
这既是对以往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表明报告真正抓住了事物的本质。
报告出台以前,各国虽然也对资本金规定了规模要求,但并没有对资本的内涵和外延做出明确规定,这使银行可以轻易地通过会计处理增加银行帐面资本金,并实际加大资产与负债的落差,进而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此外,由于资本金的管理还处在原始的静态管理状态,无法形成根据资产和负债的性质及其变动相应调整的机制,因而使这种资本金管理形同虚设,发挥的作用也极其有限。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此前协议的监管重心只能简单地放在监管责权的分配之上。
第三,注重资本金监管机制的建设。
资本金监管的生命力在于它突破了单纯追求资本金数量规模的限制,建立了资本与风险两位一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机制。
这表明报告的制定者真正认识到资本是防范风险、弥补风险损失的防线,因而必须将其与风险的载体(即资产)有机相联。
而资产的风险程度又与资产的性质相关。
报告以不同的风险权重将不同风险的资产加以区分,使得同样规模的资产可以对应不同的资本量,或者说同样的资本量可以保障不同规模的资产。
资本的保障能力随资产风险权重的不同而异,体现出报告的动态监管思想。
针对以往银行通常以金融创新方式扩大表外业务以逃避资本监管的现象,报告认识到监管表外资产的必要,因而首次将表外资产纳入监管。
由于当时表外业务的种类、规模及其破坏力有限,报告只能简单地将期限种类各异的表外资产套用表内资产的风险权数来确定其风险权重,并相应提出了资本充足性的要求。
第四,过渡期及各国当局自由度的安排表明,报告真正认识到国际银行体系健全和稳定的重要,各国银行的监管标准必须统一。
这种安排则充分考虑到了银行的国别差异,以防止国际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
《巴塞尔报告》的推出意味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过渡。
由于监管思想的深刻、监管理念的新颖、考虑范围的全面以及制定手段和方法的科学合理,这个报告成了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监管准则。
此后围绕银行监管产生的核心原则或补充规定等,都是在报告总体框架下对报告的补充和完善。
尽管巴塞尔委员会并不是一个超越成员国政府的监管机构,发布的文件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各国的监管当局都愿意以报告的原则来约束本国的商业银行。
巴塞尔协议的补充完善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国际化浪潮的涌动,金融领域的竞争尤其是跨国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创新日新月异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银行经营的国内、国际环境及经营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银行规避管制的水平和能力也大为提高。
这使1988 年制定的《巴塞尔报告》难以解决银行实践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应对这些挑战,巴塞尔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长时期、大面积的修改与补充。
第一,1991年11月,在认识到准备金对银行经营的重要性及其在不同条件下的性质差异后,重新详细定义了可计入银行资本用以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普通准备金与坏帐准备金,以确保用于弥补未来不确定损失的准备金计入附属资本,而将那些用于弥补已确认损失的准备金排除在外。
第二,初步认识到除OECD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存在国别风险之外,OECD成员国之间同样也存在国别风险,因而一改《巴塞尔报告》中对所有经合组织成员国均确定零主权风险权重这一极其简单化的衡量方法,于1994年6月重新规定对OECD成员国资产的风险权重,并调低了墨西哥、土耳其、韩国等国家的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