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教育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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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一、背景介绍
公文是指国家机关或组织内部为完成公务所使用的书面文件。

公文处理是指对公文进行接收、审阅、签章、发放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规范性,制定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有效的规范和管理,可以减少公文处理中的失误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形象。

三、具体规定
1. 公文接收
1.1 公文接收员应具备良好的信函处理和文档管理能力,并按时接收、登记和分发公文。

1.2 接收公文后,应立即检查公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将公文送交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处理。

1.3 若发现公文内容与相关要求不符或发现公文存在问题,接收员应及时与文件起草人或相关部门联系,核实并解决问题。

2. 公文审阅
2.1 审阅公文的人员应认真、细致地审阅公文内容,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2 审阅过程中,如发现公文存在问题或需要修改,应及时与文件起草人或相关部门联系,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2.3 审阅完成后,应将审阅意见和建议记录在公文审阅表中,确保审阅工作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公文签章
3.1 公文签章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签章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3.2 签章人员应严格控制签章权限,避免滥用签章权力。

3.3 签章完成后,应将签章情况记录在签章登记簿中,确保签章的追溯性和安全性。

4. 公文发放。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文的处理工作,包括收文、拟稿、审批、签发、印制、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遵循快捷、准确、规范、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公文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素养,确保公文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公文处理流程第五条:公文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环节:收文、拟稿、审批、签发、印制和归档。

第六条:收文环节包括公文的收取、登记和分发工作。

收文人员应及时将收到的公文进行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公文分发到相应的处理人员。

第七条:拟稿环节包括公文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拟稿人员应根据公文的性质和要求,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审批环节包括公文的审核和批准工作。

审批人员应对公文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公文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签发环节包括公文的签署和盖章工作。

签发人员应根据公文的性质和要求,进行相应的签署和盖章。

第十条:印制环节包括公文的排版和印制工作。

印制人员应根据公文的排版要求,进行相应的排版和印制。

第十一条:归档环节包括公文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人员应按照文件分类和管理规定,将公文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公文处理要求第十二条:公文的处理应注重准确、简明、规范的表达。

公文的标题、正文和附件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使用文字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第十三条:公文的处理应注意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涉及机密和重要信息的公文,应采取加密、控制传输等措施,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第十四条:公文处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公文,避免拖延和耽误工作进度。

对于需要回复的公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回复。

第十五条:公文处理人员要善于使用电子办公设备和软件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对于需要协作处理的公文,应利用互联网和网络平台进行协作。

第四章:公文处理责任第十六条:公文处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履行公文处理的职责和义务。

市教育局机关公文处理管理办法(WORD15页)

市教育局机关公文处理管理办法(WORD15页)

市教育局机关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机关公文处理会议和市教育局机关作风整顿会议精神,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结合市教育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

第三条公文处理系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公文”系指:上级、同级和下一级的党、政、军、群等机关的正式文件、白头文件、电子文件、传真文件及市政府办公室转交文件。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六条市教育局机关科室主任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并加强对本科室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科室要切实落实文件拟稿人和校对人的责任。

机关科室领导是本科室拟成稿的责任人,要对文件质量负总责;科室主任因故不在可委托科室其他人代为负责,出现问题,科室主任承担责任。

拟稿人要按照公文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起草文件。

第八条局办公室负责市教育局的公文处理并指导各科室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九条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应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公文处理(办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十条市教育局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公告。

适用于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三)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

适用于传达要求各直属单位与机关各科室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报告。

适用于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等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

适用于向前项所述的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

适用于答复各直属单位的请示事项。

市教育局公文处理办法

市教育局公文处理办法

市教育局公文处理办法为确保鄂尔多斯市教育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办文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格式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公文格式(一)公文眉首,指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包括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和签发人等内容。

1.秘密等级,分为“机密”、“秘密”两个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

2.紧急程度,分为“特急”、“急件”两种,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3.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用蒙汉两种文字,蒙文在上,汉文在下,套红。

4.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加“第”字。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党委文件字号为鄂教党发〔2008〕X号,鄂尔多斯市教育局文件大文头字号为鄂教字〔2008〕X号(上行文),小文头字号为鄂教发X字〔2008〕X号(下行文)。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函的发文字号为鄂教函〔2008〕X号(上行文、平行文)和鄂教X函〔2008〕X号(下行文),居武文反线下右上角顶格(函的其他各要素的标识方法均同“文件式”公文格式)。

联合行文的发文字号只用主办机关的字号。

5.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二)公文主体,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等内容。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公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现对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进行制定。

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1. 公文的起草与审核(1)公文起草应准确、简练、条理清晰,语言通顺,措辞规范。

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起草人须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发布。

(3)公文的审核应有一定程序,应经过所在部门的主管审核、办公室的负责人审核,并最终由机关负责人签署。

2. 公文的编号与登记(1)公文的编号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唯一性和系统性。

(2)公文的登记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公文的基本信息,包括公文的标题、编号、发文日期、来文单位、文件份数、页数等,并进行归档。

3. 公文的印制与装订(1)公文的印制应统一使用机关印章,保证印章的安全和完整性。

(2)公文的装订应采用统一的规格和标准,确保文件的整洁和易读性。

4. 公文的传阅与批示(1)公文的传阅应按照正式渠道进行,不得随意传阅或外泄。

(2)公文的批示应明确、简洁,不宜过多,确保批示的及时性和实用性。

5. 公文的分发与汇总(1)公文的分发应根据需要进行,在保证信息传递的同时,要注意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对于涉及重要事项或机密信息的公文,应进行汇总和归档,以备查阅和参考。

二、公文管理规定1. 公文的分类与归档(1)根据公文的内容和用途,对公文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查阅。

(2)根据公文的重要性和时效性,对公文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存档和档案的完整性。

2. 公文的传送与传真(1)公文传送应采用正式的渠道,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传递。

(2)公文传真应遵循机关的相关规定,确保传真件真实、完整。

3. 公文的保密与安全(1)对于涉及重要事项或机密信息的公文,应加密传送,并严格控制查阅权限。

(2)机关应加强对公文的保密教育和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山东省教育厅公文处理规则

山东省教育厅公文处理规则

山东省教育厅公文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办理工作水平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努力减少文件数量,压缩发文篇幅。

第三条厅办公室是全厅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

厅办公室文秘人员要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作风严谨,恪尽职守。

厅机关其他处室、厅属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厅办公室,共同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类别第四条省教育厅公文类别主要有:(一)厅文件。

(二)厅办公室文件。

(三)厅函件。

(四)厅办公室函件。

(五)厅机关处室函件。

(六)厅属事业单位函件。

第五条厅文件用“山东省教育厅文件”套红文头,盖“山东省教育厅”印章,为厅一级行政公文。

主要用于发布重要教育行政政策、措施、重大决定事项、通报事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事项批复和人事任免事项,向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报告、请示工作,转发教育部文件等。

发文代字采用“鲁教×字”方式编制,如厅人事处2003年拟稿的第一个文件为“鲁教人字〔2003〕1号”。

第六条厅办公室文件用“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套红文头,盖“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印章,为厅二级公文。

主要用于布置专项工作,通知有关事项,印发厅机关内部管理规定和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等。

发文代字采用“鲁教×办字”方式编制,如“鲁教人办字〔2003〕1号”。

第七条厅函件和厅办公室函件用“山东省教育厅”套红文头,分别盖“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印章。

主要用于一般性或常规性工作的安排、通知,与有关部门、单位商洽事项,专项用于综合性会议通知和上级机关批办件、督查件、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情况报告等。

分别采用“鲁教×函”和“鲁教秘办函”编号,如“鲁教人函〔2003〕1号”。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文(三篇)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文(三篇)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文是指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和权限划分的一套制度。

一、制度目的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公文处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组织的协调运作。

二、制度范围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适用于全体岗位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制度内容1. 公文发文流程:规定公文发文的起草、审批、签发等流程,明确权限和责任,防止滥发公文和发文重复。

2. 公文收文流程:规定公文收文的登记、分发、传阅和归档等流程,确保公文的及时传递和妥善保存。

3. 公文处理时限:规定不同类型公文处理的时限,确保公文的及时处理和回复。

4. 公文格式要求:规定公文的格式、字号、页码等要求,统一公文的样式和印制,提高文档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程度。

5. 公文密级和保密措施:规定公文的密级和保密措施,保护公文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6. 公文流转制度:规定公文流转的方式,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的传递和交接。

7. 公文归档管理:规定公文的归档要求和管理责任,确保公文档案的整理和保存。

8. 公文抄送和传阅管理:规定公文的抄送和传阅范围,防止滥发和泄密。

9. 公文会签和协调工作:规定公文的会签和协调程序,促进多部门的合作和信息共享。

四、制度执行1.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应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组织内部的审批和公告。

2. 全体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自己相应的工作环节。

3. 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公文处理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改进。

以上是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的基本内容,制度的具体细则和规定应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进行进一步制定。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文(二)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单位各类公文数量激增,公文的处理工作变得十分繁琐。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文处理流程,特制订本制度,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工作责任1. 公文起草责任人:a.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指示,拟定公文初稿。

b. 仔细核对公文内容和格式,确保准确无误。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公文处理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工作,对于保证政府和组织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一、公文处理流程的规范1.1 公文处理的定义和范围:明确公文处理的概念和涵盖的范围,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传阅等环节。

1.2 公文处理流程的步骤:详细描述公文处理的流程步骤,包括收文、登记、分发、处理、归档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1.3 公文处理流程的时限要求:规定每个环节的处理时限,确保公文能够及时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二、公文的起草要求2.1 公文的格式要求:明确公文的格式,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要素的排版规范,确保公文的整洁和规范。

2.2 公文的语言要求:规定公文的语言要求,包括简练明了、正式规范等,避免使用口头化的表达方式。

2.3 公文的内容要求:明确公文的内容要求,包括事由、目的、措施等要素的详细描述,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公文的审核和签发要求3.1 公文审核的责任人和权限:明确公文审核的责任人和权限,确保公文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2 公文审核的要点:规定公文审核的要点,包括内容的准确性、合理性、合规性等,确保公文的质量。

3.3 公文签发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公文签发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签章、签发人的资格要求等,确保公文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公文的传阅和批示要求4.1 公文传阅的范围和顺序:规定公文传阅的范围和传阅顺序,确保公文的及时传达和信息的流通。

4.2 公文批示的要求:明确公文批示的要求,包括批示内容的明确、简洁等,确保公文批示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4.3 公文传阅和批示的时限要求:规定公文传阅和批示的时限要求,确保公文的及时处理和回复。

五、公文的归档和保管要求5.1 公文归档的分类和归档要求:规定公文的分类和归档要求,确保公文的有序存档和便于查找。

5.2 公文保管的责任人和保管要求:明确公文保管的责任人和保管要求,包括保密性、完整性等,确保公文的安全性。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3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3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来文来电进行答复、处理和转交,以及对局内公文的起草、修改、审核、审核、印发等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办公室,其他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第五条具体的公文处理工作应根据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文处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特别加强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保存和查询。

第二章来文来电的处理第八条对于来文来电的答复和处理,应严格按照来文来电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处理流程和时限。

第九条对于一般性的来文来电,应在收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需调查研究后回复的,应在收到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条对于重要的来文来电,应优先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问题的来文来电,应按照保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并及时记录,对于有关内容,应分类处理并及时回复。

第十三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举报和投诉,应及时受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其他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需转交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转交并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章局内公文的处理第十五条局内公文的处理包括起草、修改、审核、签发和印发等环节。

第十六条具体的起草和审核流程应根据不同类型和重要性的公文进行制定。

第十七条公文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公文的签发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在公文上予以签名和盖章。

第十九条公文的印发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公文上注明印发部门和印发时间。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公文处理是组织机关和单位进行信息传递和决策执行的重要方式,为了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二、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指组织机关和单位在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约束力的书面文件,用于传达决策、命令、通知、批复、报告等内容。

三、公文的分类根据用途和内容的不同,公文可以分为命令性公文、通知性公文、报告性公文等多种类型。

四、公文处理流程1. 公文起草1.1 确定公文的类型和目的,明确传达的主要内容;1.2 根据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公文起草;1.3 公文起草要准确、简明、规范,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2. 公文审批2.1 公文起草完成后,由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批;2.2 审批过程中,应对公文的内容、格式、法律依据等进行审核;2.3 审批人员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公文印发3.1 审批通过的公文需要进行印发,可以采用电子版或纸质版;3.2 公文印发前,应对公文的格式、页码、密级等进行核对;3.3 纸质版公文应加盖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 公文传阅4.1 公文印发后,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传阅;4.2 传阅人员应按照公文的密级和内容进行保密和阅读;4.3 传阅过程中,应及时记录传阅情况,确保公文的传达和执行。

5. 公文归档5.1 公文传阅完成后,需要进行归档;5.2 归档时,应按照公文的类型和编号进行分类存放;5.3 公文归档要注明归档日期、归档人员等信息,方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五、公文处理的注意事项1. 公文起草时,要注意语言简练、准确,避免出现错别字和语病;2. 公文审批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3. 公文印发时,要核对公文的格式和内容,避免印发错误;4. 公文传阅时,要注意保密和及时传达,确保公文的执行效果;5. 公文归档时,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整理,方便后续管理和查询。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标题】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前言】公文是组织内部或外部之间进行交流的重要工具,是组织决策、指导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公文的处理流程,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公文的分类和定义1. 公文按照用途可分为决策类公文、指示类公文、报告类公文、通知类公文、函电类公文等。

2. 公文按照内容可分为文件、函告、报告、通知、请示、批复等。

二、公文的起草和审批1. 公文的起草由相关部门负责,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

2. 公文的审批应按照层级进行,审批人应对公文内容进行全面、准确的把握,确保内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公文的印发和传阅1. 公文应经过印发程序,包括封装、编号、签章等。

2. 公文的传阅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传阅人应记录传阅情况,确保公文的及时传达。

四、公文的归档与查阅1. 公文应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标准进行归档,确保公文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2. 公文的查阅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查阅人应具备查阅资格,并记录查阅事项。

五、公文的销毁与保存1. 公文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人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记录销毁事项。

2. 公文的保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确保公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结语】本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为组织决策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增强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机关内部或机关之间的文件、书信等文书进行审批、拟制、登记、传送和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原则,确保信息流通的顺畅和准确。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规范、效率、服务、便民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公文处理涉及到的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公文是组织机构内部或机构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和决策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公文的处理规范、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组织机构内部的公文处理工作,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批、分发、归档等环节。

三、公文起草1. 公文的起草应明确表达内容,简明扼要,语言通顺,逻辑清晰。

2. 公文的格式应符合规范,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部分,并按照统一的模板进行排版。

3. 公文的起草人应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充分调研和了解,确保准确性和权威性。

4. 公文的起草人应遵守机构内部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如需征求他人意见,应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

四、公文审批1. 公文的审批应按照机构内部的审批流程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 审批人应仔细审阅公文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指正和修改。

3. 审批人应及时处理公文审批事项,确保公文的及时性和效率。

五、公文分发1. 公文的分发应根据公文的内容和涉及的部门或人员进行分类和分发。

2. 分发人员应确保公文的送达准确无误,可以通过邮件、传真、快递等方式进行。

3. 分发人员应及时跟进公文的执行情况,如有需要,可以进行催办和督促。

六、公文归档1. 公文的归档应按照机构内部的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保存和检索便捷。

2. 归档人员应对公文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3. 归档人员应定期对已归档的公文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公文处理的注意事项1. 公文处理人员应保守机密,不得将机构内部的公文内容外泄。

2. 公文处理人员应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处理公文事务。

3. 公文处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八、公文处理的监督与评估1. 机构应建立公文处理的监督机制,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监督部门应及时发现公文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对公文处理人员进行奖惩和培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公文处理是指对各类公文进行审批、签发、传阅、归档等一系列操作的过程。

为了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制定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文旨在明确公文处理的具体步骤、责任人、时间要求等,适合于本单位内所有公文的处理。

三、责任人及职责1. 公文起草人: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公文的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

2. 公文审核人:负责对起草人编写的公文进行审核,确保公文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审查公文的合理性和逻辑性。

3. 公文批准人:负责对审核通过的公文进行最终审批,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公文签发人:负责将经批准的公文进行签发,并在公文上加盖单位公章。

5. 公文传阅人:负责将签发的公文传阅给相关人员,确保公文及时传达,并记录传阅情况。

6. 公文归档人:负责将处理完毕的公文进行归档,确保公文的保存和检索工作。

四、公文处理流程1. 公文起草阶段:a. 公文起草人根据需要撰写公文内容,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

b. 公文起草人将起草好的公文交给公文审核人进行审核。

2. 公文审核阶段:a. 公文审核人对公文进行审核,确保公文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审查公文的合理性和逻辑性。

b. 如发现问题或者需要修改的地方,公文审核人应及时与公文起草人沟通,商议解决。

3. 公文批准阶段:a. 公文审核通过后,由公文批准人进行最终审批。

b. 公文批准人对公文进行子细阅读,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c. 如需修改的地方,公文批准人应及时与公文审核人和公文起草人沟通,商议解决。

4. 公文签发阶段:a. 经公文批准人审批通过的公文,由公文签发人进行签发,并在公文上加盖单位公章。

b. 公文签发人应确保签发的公文准确无误,并记录签发时间和签发人员信息。

5. 公文传阅阶段:a. 公文签发后,由公文传阅人将公文传阅给相关人员。

b. 公文传阅人应确保公文及时传达,并记录传阅情况,包括传阅时间、传阅人员等。

【公文写作】区教育局公文处理规定(WORD7页)

【公文写作】区教育局公文处理规定(WORD7页)

区教育局公文处理规定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1]23号)、《关于印发<珠海市电子公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珠委办〔2008〕68号)及《关于印发<珠海市教育局公文处理的规定>的通知》(珠教办【2009】16号)精神,本着求实、精简、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特制订此规定。

第一章收文处理第一条各单位报送区教育局的文件,一律归口办公室收取(特殊情况须紧急报有关领导个人的除外),由办公室登记后区分文件类别进行处理。

越级报送区教育局的请示性公文,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二条业务股室(中心)收到上级(或下级)教育部门对口业务处(科)的非函件,须转送办公室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办理。

第三条请示性公文自办公室收文之日起,一般在3-8个工作日、急件在2-3个工作日内,由承办股室(中心)将处理结果向来文单位反馈。

第四条呈批公文经领导批示后,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并按批示由有关股室(中心)处理,承办股室(中心)要及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报领导审定后办理,并加复来文单位。

文件处理完毕后退回档案室归档。

第二章公文运行程序第五条办公室收文后,进行登记、分类。

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领导批示和有关股室(中心)传阅。

凡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的来文(函、电)及涉及人事、财务等事关全局工作和重要事项的文件均应呈局各领导班子成员阅示。

第六条“办件类”公文,经有关领导批示后,按承办股室(中心)、分管副局长、局长的顺序办文。

承办股室(中心)如认为有必要,可直接向有关局领导请示,或要求召开有关会议研处。

“办件类”公文由承办股室(中心)负责跟踪办理,处理完毕送办公室后再移交给档案室存档。

办公室对办件类公文负责催办、督办。

第七条“阅件类”公文,由办公室按局长、副局长、有关股室(中心)的顺序分别送阅。

部分阅件类公文经领导批示后转化为“办件类”的,由领导批示中指定的股室(中心)承办,领导未指定股室(中心)或涉及多个股室(中心)又未指定牵头股室(中心)的,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精神确定承办股室(中心)或牵头股室(中心)。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文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来文进行收、编、处、送等环节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内各级决策机构和行政机关。

第二章公文的收文处理第四条收文员根据单位工作需要,负责收取来文。

第五条收文员应及时将收到的来文进行登记,并分配给相应的负责人或部门。

第六条若来文有特殊要求或指示,收文员应在办公室内张贴相关通知,并将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七条针对特殊重要的来文,应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并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公文的编制处理第八条负责公文编制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文书写作能力和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

第九条公文的编制要准确、清晰、简明、规范,确保语义通顺、条理清晰、表达准确。

第十条编制公文时,应根据公文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报批。

第十一条公文的编制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公文的及时办理。

第四章公文的批准处理第十二条公文的批准处理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十三条批准人员应认真审核公文内容,确保其合法、合规、必要,并做出正确的决策和批示。

第十四条若公文内容有疑义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批准人员应及时反馈,并协助修改完善。

第十五条完成公文批准后,批准人员应及时签署并盖章,并将公文交由相关人员进行办理。

第五章公文的登记处理第十六条负责公文登记的人员应保证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公文登记应包括来文登记、发文登记和内部公文登记等。

第十八条来文登记应包括来文的标题、主送单位、文号和收文日期等核心信息。

第十九条发文登记应包括发文的标题、主送单位、文号和发文日期等核心信息。

第二十条内部公文登记应包括公文的标题、收发单位、文号和登记日期等核心信息。

第六章公文的归档处理第二十一条负责公文归档的人员应保证归档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检索性。

第二十二条公文归档应按照文件分类和编号的规定进行,确保文档的有序和整齐。

区教育局公文处理规定

区教育局公文处理规定

&&区教育局公文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区教育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的通知》(深府〔2000〕14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处理必须遵守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公文处理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收发、承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三条区教育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指导本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四条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活动安排和处理结果的公布。

(二)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批转下级单位的报告,转发上级机关的指示;发布规章等。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有关事项。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属单位的请示。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规定。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询问和答复问题;就某一事项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第三章行文规则第五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六条行文关系根据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单位。

第七条请示件一律送局办公室。

请示性的公文严禁一文多送,除领导特别交办的事项外,不得直接送局、区领导。

第八条请示性公文严格执行一文一事制度;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凡上报区政府、区教育局的请示性公文,一律加盖公章。

第四章公文处理第九条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和发文处理。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本(二篇)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本(二篇)

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确保工作质量,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正确反馈,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由主任指定专职公文处理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登记第五条公文登记是公文处理工作的第一步,是对公文流转轨迹的记录和管理。

第六条公文登记要详细记录公文的编号、标题、发文单位、接收单位、日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所有公文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发文、收文、传阅和归档等。

第八条公文收到后,应该及时进行登记并分类归档,确保公文转送到正确的工作人员手中。

第九条公文发出后,应及时记录并妥善保管,确保公文的流转路径可查。

第十条公文传阅应记录传阅的范围、日期和传阅结果,确保工作人员收到公文后能够及时处理。

第三章公文处理第十一条公文处置是公文流转的关键环节,对公文的处理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

第十二条处理公文应根据公文的性质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和优先级排序,优先处理紧急重要的公文。

第十三条公文的处理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保证公文的内容和表述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公文的处理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办理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

第十五条公文的处理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公文的办理进展顺利。

第十六条公文的处理要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包括正式回复、督办要求等。

第四章公文复核第十七条复核是对公文的质量进行把关,确保公文的内容、格式、法规合规。

第十八条公文的复核应由专人负责,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复核人员应对公文的内容、格式和法规进行逐项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应及时纠正并重新排版。

第二十条复核人员应对公文的编号、标题、发文单位、接收单位等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公文的正确流转。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公文处理是指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文件的收发、传达、保存和销毁等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以确保公文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二、目的和意义本《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公文处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通过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处理要求,能够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和疏漏,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适用范围本《公文处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公文处理工作。

四、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规范性:公文处理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保密性:公文处理工作涉及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信息,必须保持严格的保密性。

4. 时效性:公文处理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确保公文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五、具体要求和流程1. 公文起草(1)公文起草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能够准确表达意思,并遵循规范的格式要求。

(2)公文起草应根据公文的性质和目的选择相应的文种和文体,确保表达方式得体。

(3)公文起草应注意用词准确、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述。

(4)公文起草应经过审核和修改,确保文稿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公文审批(1)公文审批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公文审批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确保公文的审批程序合理、有序。

(3)公文审批人员应对公文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公文审批应及时办理,确保公文的时效性和效率性。

3. 公文传达(1)公文传达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规定方式进行,确保公文的及时传达。

(2)公文传达应明确传达对象和传达方式,确保公文的准确传达。

(3)公文传达应注意传达方式的规范性和效率性,避免传达过程中的信息丢失或失误。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本实施细则的目标是确保公文的处理准确、高效、规范,以提高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

本细则适用于全体公文处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人员。

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将有助于建立统一的公文处理标准,提高公文处理效能。

二、基本原则1. 精简高效:公文处理应遵循简洁明了、内容精练的原则,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文辞,以提高处理效率。

2. 规范标准:公文处理应遵守规范的格式要求,确保文档风格一致、易读易理解。

3. 严谨准确:公文处理要避免错别字、谬误等错误,确保准确传递信息。

4. 保密安全:公文处理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文件内容的安全性。

三、公文处理流程公文处理流程包括拟稿、审核、批复或回复、公文登记、归档等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1. 拟稿(1)明确公文的种类和目的,根据事项的重要性确定公文级别和格式。

(2)确定公文的标题,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3)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正文,注意用词准确、表达清楚。

(4)核对正文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5)填写发文日期、发文单位等必要信息。

2. 审核(1)对拟稿完成的公文进行初审,核对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规定。

(2)对初审通过的公文进行细致审核,关注格式、内容、逻辑是否合理。

(3)如发现问题或不妥之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调整建议。

3. 批复或回复(1)根据公文的目的和内容,及时作出批复或回复。

(2)批复或回复要简明扼要、言之有物,回应提出的问题或处理要求。

4. 公文登记(1)在公文处理系统中登记公文的相关信息,包括发文号、标题、发文日期等。

(2)将公文记录归档,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常见问题处理1. 丢单、遗失等问题的处理:(1)如发现公文遗失或丢单,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尽快补发或重新处理。

(2)对于公文遗失的原因,应进行彻底的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2. 公文错误的纠正:(1)发现公文中的错误,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修改或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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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教育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xx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机关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快捷、安全、保密、规范。

第五条行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行政办公室设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公文处理的文秘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具备相当的相关专业知识。

第二章常用公文种类第七条常用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事项。

(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单位)的请示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九)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公文格式一般由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组成。

公文眉首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部分,包括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上行文的签发人和会签人。

(一)发文机关标识(俗称公文版头或红头)。

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是印明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并加“文件”二字的版头(俗称“大字头”),即“xx市教育局文件”、“中共xx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文件”、“中共xx市教育局党组文件”;第二种是印明发文机关全称不加“文件”二字的版头(俗称“小字头”),即“xx市教育局”;第三种是“办公室通报”;第四种是“明传电报”;第五种是使用“xx市教育局专用信笺”的函件。

联合行文的,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二)发文字号。

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

机关代字:大字头文件对应用“沧教”、“沧教工委”、“沧教党组”,请示报告类文件用“沧教”;小字头文件用“沧教X”;“办公室通报”用“沧教办”;“明传电报”用“沧教电传”;“函件”用“沧教函”。

专题会议纪要用“会议纪要【xxxx】x号。

年份用全称,且用方括号括起来。

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联合行文的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三)公文的文种。

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五)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计量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时,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七)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附件标题置于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与主件一起装订。

(九)公文如有附注,应列成文时间之下左侧,用圆括号括起来。

(十)公文除“会议纪要”、“办公室通报”和“内部明电”以外,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加盖印章,主办部门排列在前,协办部门排列在后。

(十一)用印位置。

公文用印位于成文时间的中上侧,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第九条公文版记。

主要包括抄送机关、印制版记、公文识别条码。

(一)抄送(抄报)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抄送(抄报)栏设在公文末页下端、印制版记之上。

(二)印制版记包括公文制发(翻印)机关名称、印发(翻印)日期和份数。

(三)公文识别条码印制在印制版记右下侧。

第十条公文印制标准。

(一)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质60克以上,左侧装订,双面印刷,成文纸幅面标准为210mmx297mm。

(二)版面格式。

每页上空(上白边)37mm,左空(左白边)28.5mm。

版心尺寸为156mmx 225mm(不含页码)。

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首页正文题目距文件头红色反线空两行,正文与大题目空一行。

发文字号居文件头与红色反线之间居中位置。

上行文要有领导签名。

首尾不要页号。

版记不管是否有正文,均放置在最后一页下端。

(三)正文格式。

公文标题(大题目),用2号小标宋字体,居中横排;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体,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正文,包括小标题用3号仿宋字体;抄送、落款用3号仿宋字体。

年份用阿拉伯数字。

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十一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二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越级请示和报告。

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如重大安全事故等紧急事项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第十三条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县(市、区)政府正式行文。

第十四条机关内设科室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五条市教育局与市政府各部门、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六条与市直其他部门联合行文时,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第十七条向各县(市、区)教育局、石油分局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第十八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第十九条“请示”、“报告”不得混用、并用,“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条拟制公文时,对涉及市直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市教育局是主办部门的,应由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市政府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一条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第五章制文规程第二十二条制文规程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三条公文草拟。

属于市教育局主管范围内的工作需要市政府发文时,一般由本局代拟文稿;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时,一般由—个部门牵头共同起草;综合性公文,一般由办公室拟稿。

第二十四条公文审核。

公文签发前要严格审核。

(一)审核的重点是: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等。

(二)审核的程序1、凡拟上报下发的市教育局正式文件,包括代政府起草的文件,先由承办科室科长从内容到形式认真进行审核阅修,尤其是要把好政策、文字关。

2、承办科室审阅无误后,送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政策性、格式体例、文字等方面的审核,并签署拟办意见。

3、承办科室送交主管局长审核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处理。

4、涉及资金经费申请、使用、管理等财务方面内容的公文,必须经主管计财工作的副局长审核。

5、规范性文件或代政府起草的文件初稿,要提交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对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根据需要进行听证。

6、代政府起草的文件,经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由市领导签发。

规范性文件要由办公室初审后,分别报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一式十份,另报电子稿)第二十五条公文签批。

(一)凡拟以市教育局、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大字头印发的公文,一律由局长(书记)签发。

(二)以市教育局名义制发的常规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签意见,由主管局长签发或由主管局长审定后由局长签发。

(三)与市直部门、群团组织等联合行文,市教育局是主办单位的,由局长会签;是协办单位的,由主管局长会签。

(四)凡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审核,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方能签发。

要使用规范性文件制发专用笺。

(五)“办公室通报”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根据局长授意签发。

(六)凡属时限要求紧迫的公文,办公室主任签批时加盖“急”字印章。

第二十六条公文印发。

公文经有关领导签发后,承办科室负责挂笺送办公室登记、编号,并由办公室负责复核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

登记、复核后,由承办科室按办公室主任拟批意见,送相应领导签署意见并付印。

文件印成后,承办科室将签批件、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文件电子稿交办公室存档,年底整理汇总刻制成光盘上报市档案局。

非密级重要文件,由办公室及时送交档案局专用信箱。

是规范性文件的,另报政策法规科一份正式文件备案。

第六章公文管理第二十七条所有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十八条收文办理。

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分类、登记和运转。

(一)上级来文。

收到上级来文后,办公室负责分类登记,填写公文处理笺,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署意见后,呈送有关领导和承办科室。

(二)下级来文。

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登记、审核、筛选并运转。

收到下级来文后,办公室负责填写公文处理笺,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署意见后,呈送有关领导和承办科室。

(三)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和市直学校的请示、报告,除局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要严格按照下级来文的管理程序,一律归口办公室运行,不得直接报送局领导个人或其他行政科室。

凡不按程序报送的,市教育局不予受理。

市教育局领导同志个人原则上不受理直报材料。

(四)代政府起草的文件、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等,由办公室或负责科室呈报市政府文教科,进入市政府公文管理序列。

(五)秘密文件办理。

密级文件统一由机要室(办公室)办理。

机要室收到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和时限要求,登记编号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并加盖密级文件专用章,呈送有关领导阅示。

密级文件不得经非加密渠道转发,不得复印。

所有密级文件在承办科室处理完毕后要全部按期收回。

机要室要将所有密级文件上锁专柜存放,定期清点,按规定处理。

(六)公文传阅。

传阅(借阅)公文,应当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要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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