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国土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财富,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是每个国家都必须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为了管理和规范国土资源的利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是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98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国土管理的基本原则、国土利用规划、国有国民所有土地、土地管理等内容,为保护国土资源、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针对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而制定的法律,于2002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退出等具体规定,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推动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农业的发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的重要法律,于1994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城市房地产的开发、销售、出租等相关规定,保护了购房者和租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于1996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探矿、采矿、开发等具体规定,保护了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以上便是关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介绍,这些法规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至关重要。
希望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能认真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国土资源,实现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什么是国土资源?答:国土资源广义上说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狭义上说是一个国家主权管理地域内—切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藏、水、气候、生物、海洋等自然资源。
我们这里讲的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土地、矿产、海洋及测绘地理信息资源。
我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
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总量大、人均少、相对紧缺是我国国土资源的主要特点。
二、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答: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对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怎样追究法律责任?答: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类型有哪些?答: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1950年实施土地改革时,所有权没有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实施时,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于国家所有;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1、全国土地日由来。
答: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
会议经过讨论决定,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纪念日为全国土地日。
2、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3、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是什么?答: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情。
4、我国土地资源有哪些特点?答:我国土地资源有以下五个特点:(1)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少;(2)山地多于平地,耕地比例小;(3)土地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4)后备土地资源有限;(5)水土资源不平衡。
5、我国土地资源现状是什么?答:我国土地资源现状是“一多三少”,即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一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要求是什么?答: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7、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有多少?答: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近16 亿亩。
8、土地整理按内容分包括什么?答: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9、土地整理按对象分包括什么?答: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10、土地行政处罚是指什么?答:土地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措施。
11、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是什么?答: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目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目一、选择题(共80 小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B )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颁布。
A.1987 年6 月25 日B.1986 年6 月25 日2. 中国是世界上(A )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A.第一个B.第二个3. 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 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是第(B)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A.20B.214.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B )所有。
A. 个人B. 集体5. 确定土地产权的法律手段是(A )。
A. 土地登记B. 土地统计6.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 B )权。
A. 所有B. 使用7.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A)权。
A. 所有B. 使用8 .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A )补偿。
A .给予B. 不予9.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A )给予补偿。
A.原用途B.市场行情10 .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A)裁决。
A .市、县人民政府 B.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11 .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B)处理。
A.国土资源局B.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12.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 B )转让。
A .不得B.可以依法13•《土地管理法》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A)和未利用地。
A. 建设用地B. 非农用地14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A )等。
A.养殖水面 B.宅基地15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B)A. 政策B 国策16 .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A)。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土地法律法规大全第一章:土地管理基本原则第一节: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第二节:土地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责1.土地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立和组织2.土地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查2.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3.规划变更和调整的程序和要求第四节:土地出让和使用1.土地出让的程序和要求2.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和转让3.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和解除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和征收第一节: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与转让1.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和程序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注销3.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租赁第二节:土地征收和补偿1.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要求2.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和方式3.土地征收后的土地复垦和整理第三节: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和解除1.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性约束2.土地使用权的解除方式和途径第三章:土地使用管理第一节:土地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1.土地利用的合理性要求2.土地资源保护的原则和措施第二节:土地使用方式和制度1.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制度2.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的管理第三节:集体土地的维护和管理1.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的管理2.集体土地流转和承包第四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终止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转包第四章:土地执法和监督第一节:土地执法机构与职责1.土地管理执法机构的设置与职责2.土地执法人员的资格与权力第二节:土地执法程序和权力1.土地执法程序的规定和要求2.土地执法权力的行使和限制第三节: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1.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与处理措施2.土地违法行为的罚款和刑事责任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文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全文附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利用权益,包括出让、租赁、承包等方式。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土地法律法规大全1. 引言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介绍,以帮助读者了解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国家土地政策为了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平衡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土地政策。
其中包括土地规划、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政策为土地的规划、利用和管理提供了框架和指导。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土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是现代土地管理的核心,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保护了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
土地利用税制度土地利用税是一种针对土地使用者征收的税费,用于调节土地利用结构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土地利用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等内容。
3. 土地管理和监督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合法权益,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和监督措施。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的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土地承包、出让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土地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定了土地承包权的设立、转让和继承等规定,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民的收益。
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建设公共利益工程而对土地的征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条例》规定了土地征用的程序和条件,并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进行了详细规定,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汇总
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汇总土地是国家财产的一部分,其使用、利用和管理涉及很多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土地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进行综述,以便更好地了解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对土地利用和管理也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宪法,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归全体人民所有。
宪法还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征收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土地权益。
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基本的土地法律法规。
该法明确了土地的性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以及土地的征收、供应和流转的规定。
此外,土地管理法还对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土地储备、农村宅基地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规定了城市土地的供应、使用和管理。
其中,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终止和变更等方面有详细的规定,也对城市土地和房屋出租、售卖的相关程序和责任做出了规定。
四、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是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获取和退出的条件、程序和权益保障,为农民的土地权益提供了保护。
五、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主要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该条例还明确了征地人和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保障措施,确保土地征收公平合理。
六、农业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土地流转管理办法针对农村土地的流转而制定,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权益保障措施。
七、土地执法监察法土地执法监察法对土地管理执法和监督提供了法律支持。
该法规定了土地执法监察的职责和权限,保证了土地管理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八、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法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的程序和标准。
该法规定了国土空间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体系。
九、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对土地的环境保护和修复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土地环境污染的预防、治理和修复的责任和程序,保障了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
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一、名词解释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
2、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3、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措施。
4、国土资源行政处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失职行为,依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5、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6、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7、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殉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9、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将土地主要是指土地权利完全地或部分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10、破坏耕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违法行为。
11、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12、非法批准用地行为是指没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用地、虽有批准权但超越了批准权限而批准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批准用地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而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国土资源法全文
国土资源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土资源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矿产资源、水域和其他自然资源。
第三条国土资源的管理原则是公有、均等、合理、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国土资源的管理目标是保护国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第五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有偿使用、节约集约、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施策、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八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加强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第九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加强对国土空间的规划、利用和保护。
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第十条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第十一条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国土空间规划。
第十二条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十三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国土空间发展布局和利用方式的整体安排。
第十四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十五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保证国家安全和国土空间的完整性。
第十七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国家对特定地区、特定领域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具体规划。
第十八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十九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
第二十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一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制定。
第二十二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国土利用第二十三条国土利用应当科学规划、综合利用、保护优先、节约集约。
第二十四条国土利用应当分类管理,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简介:该法规是关于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涉及土地的取得、使用、流转、转让、登记等方面的规定。
- 内容概述: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担保权进行界定,明确土地的管理机构和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 简介:该条例针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进行规范,保护土地使用权的公平交易和合法权益。
- 内容概述: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条件和价格确定等方面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简介:该法律针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进行了规定,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 内容概述:涵盖了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等方面的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收益法- 简介:该法规是关于土地收益的管理和分配进行规范,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 内容概述:明确了土地收益的获取方式、分配原则和监督机制。
二、农村土地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简介:该法律针对农村土地的承包和流转进行规定,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 内容概述:规定了土地承包的期限、流转条件、补偿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条例- 简介:该条例规定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农民土地产权的合法权益。
- 内容概述:涵盖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申请、审核、登记等方面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法- 简介:该法律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经营权进行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 内容概述: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的取得、使用、转让等方面的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条例- 简介:该条例规定了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方面的要求,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 内容概述:涵盖了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原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国⼟资源政策法规基本知识1、我国有关⼟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答:⼗分珍惜、合理利⽤⼟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项基本国策。
2、守住耕地红线的内容是什么?答:概括地说就是要确保全国18亿亩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3、什么是国有⼟地?答:国有⼟地即全民所有的⼟地,简单说就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地。
在我国,国有⼟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地。
4、什么是集体所有⼟地?答:集体所有⼟地简单说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有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留地、⾃留⼭也属于集体所有。
5、什么是⼟地所有权,什么是⼟地使⽤权?答:⼟地所有权是指⼟地所有者依法对⾃⼰的⼟地所享有的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地所有权和集体⼟地所有权。
⼟地使⽤权是指单位或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地所享有的占有、使⽤和收益的权利。
⼟地使⽤权可分为国有⼟地的使⽤权和集体⼟地使⽤权。
6、⼟地所有权如何确定?答:国有⼟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使⽤。
使⽤⼟地的单位和个⼈,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地的义务。
7、什么是农⽤地?答:农⽤地是指直接⽤于农业⽣产的⼟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它农⽤地(如农村道路、养殖⽔⾯、⽥坎等)。
8、什么是建设⽤地?答:建设⽤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地、⼯矿⽤地、交通⽔利设施⽤地、旅游⽤地、军事设施⽤地等。
9、什么是耕地?答:耕地是指⽤于种植农作物的⼟地,不包括林地。
10、什么是基本农⽥?答:基本农⽥是指按照⼀定时期⼈⼝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要求,依据⼟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的耕地。
11、实⾏基本农⽥保护的⽅针是什么?答:基本农⽥保护实⾏全⾯规划、合理利⽤、⽤养结合、严格保护的⽅针。
12、什么是国有⼟地有偿使⽤?答:国有⼟地有偿使⽤是指国家以⼟地所有者⾝份将⼟地使⽤权在⼀定年限内提供给单位或个⼈使⽤,并由⼟地使⽤者向国家缴纳⼀定费⽤,获得⼟地使⽤权的⾏为。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1、今年是第几个全国土地日,其宣传主题是什么?答:今年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2、“世界地球日”是每年的哪一天?答:世界地球日是每年的4月22日。
3、4、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5、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是什么?答: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情。
6、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有多少?答: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近 16 亿亩。
7、土地整理按内容分包括什么?答: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8、土地整理按对象分包括什么?答: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9、农用地转换为成熟的城镇建设用地一般要经过几个过程?答:要经过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开发。
10、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最高标准为多少?答: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11、2003年以来,为防止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禁止供地的项目主要有什么?答:高档别墅类房产用地和高尔夫球场用地。
12、现行宪法的基本精神是?。
答: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3、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答: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三项内容。
14、农村村民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谁所有?答:农民集体所有。
15、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答:人民检察院。
16、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是几年?答:五年。
1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议事的原则是什么?答:民主协商。
19、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是什么关系?答:隶属关系。
20、基准地价向社会公布的制度是指什么?答:全省的基准地价每3年向社会公布1次,市、县的基准地价每年向社会公布1次。
2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什么?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国土法律法规知识题(知识抢答赛题库)
国土法律法规知识题库一、判断题1、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2、一次性开发一万五千亩国有荒山的,须经国务院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3、我国土地登记区别主要是按行政区划分管辖区的。
(√)4、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5、土地复垦的义务人是用地单位和个人,验收者是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 )6、临时用地包括因使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而引起的使用土地的行为。
(×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因临时使用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7、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
(√ )8、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9、农用地能否转为建设用地,首先应当看其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规划用途。
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即在建设用地区范围内,可以转为建设用地。
(√ )10、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出租人将权利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年期,出租人因此失去建设用地使用权。
(× ) (不失去)11、我国土地登记的分区主要是按自然区划分管辖区的。
(× )(行政区)12、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但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13、水田、望天田都是用于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水田有水资源保证和灌溉设施,望天田没有。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4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共49条)
46、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47、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48、贵州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5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8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附加件一) 84、森林法 85、物权法、 86、水利法 87、坏境保护法 88、贵州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89、《刑法》有关条文(228条、342条、410条、156条) 90、信访条例
第二节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知识培训
二O一O年九月五日
第一节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摘 要)
第一部分 土地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共8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共46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共72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共54
条) ●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共47条)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共36条) ●9、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共32条) 10、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一部分 土地管理
●11、土地复垦规定 ●12、土地登记规则 ●13、贵州省土地登记条例(共36条) 1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16、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1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共28条) 1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19、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1、贵州省荒山有偿使用管理条例 22、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23、关于发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解读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解读1. 简介国土资源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规范国土资源的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国土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包括《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
2. 土地管理法2.1 法规背景《土地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98年颁布实施。
该法旨在规范土地使用和管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2.2 主要内容《土地管理法》包括了土地的基本属性、土地利用权、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对于土地征收与补偿涉及到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使用,以及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政策。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征收目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同时,对于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乱占滥用、擅自转让等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2.3 相关问题和解决办法在实践中,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遇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存在着征地过程中征收方与农民之间信息不对称,补偿不公平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公正的征收程序和完善的补偿标准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土地使用税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不够明确,征收方式也比较复杂。
建议通过明确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和简化征收程序来提高征收效率。
3. 矿产资源法3.1 法规背景《矿产资源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于1986年颁布实施。
该法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护矿产资源,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3.2 主要内容《矿产资源法》包括了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勘查权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矿产资源的开采权是指国家授予矿产资源开采的权利。
矿产资源的开采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必须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汇总土地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关于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土地交易、土地保护以及其他土地相关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下面是关于土地方面的一些常见的法律法规的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划拨、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相关权限和义务,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规划审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规定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益保护和土地承包制度的具体操作规定,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合同、保护耕地等问题。
该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归属、转让、终止、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性质、范围和限制,并详细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使用程序。
该法规定了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和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有关问题,规范了城市土地的供应、出让、出租以及土地交易的行为和程序。
该法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明确了征地决定、征收手续和补偿事项等相关规定,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该法规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收回的程序和规定,明确了土地出让的程序、条件和规格,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终止等相关事项。
该法规定了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登记内容和登记机关的职责,明确了土地权属的确定、登记和变更等相关规定。
该法规定了对草原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维护牧民的合法权益。
该法规定了对森林的保护、合理利用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
该法规定了对土地环境的保护与修复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法律法规对土地的管理、利用、交易、保护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以及公众利益的实现。
同时,人们在土地相关的活动中需要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国土资源法全文
国土资源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土资源包括土地、矿产资源、水资源、海域、林地、草地、荒地等。
第三条国土资源的管理应当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开发和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集约利用、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的要求。
第二章土地资源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制度。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六条国家对城市土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出让制度。
第七条国家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护。
第八条国家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第十条土地利用计划是国家对土地利用进行总体和分区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度。
第十二条国家对土地利用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对土地利用实行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国家对土地利用实行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五条国家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六条国家对耕地实行保护制度。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第三章矿产资源第十八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第十九条国有矿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
第二十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使用、有偿出让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储量核查制度。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采矿权的授予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矿产资源税制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第二十五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第四章水资源第二十六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第二十七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水资源调度和水资源分配制度。
第二十八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水权的授予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概述国土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对于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对国土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围绕国土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介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目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定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管理和保护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体系。
该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目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目的包括:1.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2.促进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3.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监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内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土管理:规定了国土的分类、使用、转让、流转、征收和补偿等管理方针和措施;2.环境保护:明确了国土开发利用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行监管;3.产权保护:确立了国土资源的产权制度和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制度,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4.土地利用:制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5.土地收益:规定了土地收益的分配和使用,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6.土地整治:规范了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整治和清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国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效果。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宣传活动,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知识,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行意识;2.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体系,提高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3.惩治违法行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执法工作的效果;4.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和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5.加强监督评估:建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评估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土地方面法律法规汇总
土地方面法律法规汇总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各国都制定了大量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土地管理、土地利用以及土地保护三个方面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汇总。
一、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土地审批和备案等具体规定,以及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等。
2.《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的方式、期限、权益保护等内容,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城市土地使用的管理制度,包括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方面的规定。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规定》:该规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程序以及相关手续等。
二、土地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1.《城市规划法》:该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原则、编制和实施等,保障了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发展的协调性。
2.《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转基因作物试验田的规划和管理。
3.《水土保持法》:该法规定了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和责任,包括土地利用的监管和限制。
4.《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了对土地污染的防治措施和责任,包括对土壤污染的调查、评估和修复等。
三、土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1.《草原法》:该法规定了草原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包括草原利用方式的调整和奖惩措施等。
2.《森林法》:该法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要求,包括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森林公益性功能的维护等。
3.《水法》:该法规定了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包括水土保持、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4.《海岛保护法》:该法规定了对海岛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要求,包括海域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
以上仅是列举了一部分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实际上还有许多细分领域的法规。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土地资源管理和保护将面临新的挑战和需求,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及时完善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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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全国土地日由来。
答:年月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
会议经过讨论决定,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月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纪念日为全国土地日。
、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是什么?
答: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情。
、我国土地资源有哪些特点?
答:我国土地资源有以下五个特点:()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少;()山地多于平地,耕地比例小;()土地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后备土地资源有限;()水土资源不平衡。
、我国土地资源现状是什么?
答:我国土地资源现状是“一多三少”,即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号)第十一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要求是什么?
答: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有多少?
答: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近亿亩。
、土地整理按内容分包括什么?
答: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按对象分包括什么?
答: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土地行政处罚是指什么?
答:土地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措施。
、新农村建设的字方针是什么?
答:新农村建设的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哪几项要件?
答:约定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多少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多少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多少年未动工开发的,有什么规定?
答: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号),要求《出让合同》应
当明确约定什么?
答:应当明确约定:土地用途、容积率,对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有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控制性要求,并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农用地转换为成熟的城镇建设用地一般要经过几个过程?
答:要经过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开发。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最高标准为多少?
答: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年以来,为防止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禁止供地的项目主要有什么?
答:高档别墅类房产用地和高尔夫球场用地。
、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限制供地的项目主要有什么?
答: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电石和铁合金行业、焦炭等行业、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建设项目、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大学城项目、开发区内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
、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多少标准?
答:小城市和建制镇公顷,中等城市公顷,大城市公顷,万以上人口以上特大城市公顷。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答: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三项内容。
、简述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度。
答: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简述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答: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符合什么规定?
答:《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土地行政处分是指什么?
答:土地行政处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失职行为,依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答:()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简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答: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
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国家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而未及时使用的有何规定?
答: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