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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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引言: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危险废物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

危险废物具有明显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和爆炸性,其不当处理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准确鉴别危险废物成分,建立相应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对于有效控制和处理危险废物具有重要意义。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主要根据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物理性质鉴别标准:包括外观、颜色、形状、密度、溶解性、沸点、熔点等性质。

例如,危险废物容器通常标有相应的颜色标识,如红色表示易燃物,黄色表示有毒物质,棕色表示有害物质等。

2. 化学成分鉴别标准:主要通过化学分析方法来确定危险废物的组分。

危险废物的化学成分种类繁多,涉及到有机物、无机物、金属等多个方面。

常见的危险废物包括重金属废物、有害化学品废物、废液、废油等。

3. 毒性鉴别标准:针对危险废物的毒性特性,通过毒理学实验、生物检测等方法来鉴别,以确定危险废物的毒性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 环境行为鉴别标准:根据危险废物在环境中的行为特点,如生物降解性、迁移性等,来鉴别危险废物的环境行为,从而判断其对环境的危害程度。

5.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鉴别标准:根据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如致癌性、致畸性、致毒性等,来鉴别危险废物的危害程度,以确定防护与处置措施。

二、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危险废物鉴别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外观鉴别法:通过观察危险废物的外观、颜色、形状等特点,与相关的鉴别标准进行比对,初步判断其类别和性质。

例如,黄色的液体通常表示有害废物,黑色的油状物可能是含有重金属的废油等。

2. 化学分析法:通过化学分析方法,对危险废物的组分进行鉴别。

例如,利用质谱仪、红外光谱仪等设备对危险废物进行组分分析,确定其中的有机物、无机物和金属成分。

3. 毒理学实验法:通过进行毒理学实验,测试危险废物对生物的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一、范围本通则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的鉴别。

二、定义1.危险废物:指对人体或者环境健康有潜在危害的固体废物,可分为可燃性、易爆性、有毒性和放射性等。

2.鉴别:指从废物物理、化学或物理化学性质出发,根据废物标识或已知组成,鉴定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三、分类准则1.可燃性废物:(1)指在指定温度下会在空气中自燃的废物,有流体状、固体状、乳状或其他状的;(2)根据可燃性废物的燃烧和爆炸特性给出危险等级;(3)根据可燃性物质敏感性自燃时使爆炸反应或起燃反应所消耗的能量比例定义燃烧性质;(4)爆炸极限、最小爆炸浓度,与空气混合时,一定电场强度或火焰冲击能量下,发出爆炸响声或火光等;(5)容器气体内压,指加热或应变特定条件时,容器内压最大的情况,以此作为可燃性废物的压力参考值。

2.易燃性废物:(1)指温度超过某个值时,在空气中会自燃的废物,用火源燃烧时,发生可燃烟雾的废物;(2)按照自燃温度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易燃废物;(3)按照容器内压,引燃温度,起燃温度及空气浓度等参数,给出易燃废物的危险等级;(4)按照灼热温度超过297℃时在空气中能燃烧并产生可燃气体及烟雾的物质为易燃废料物。

容器内压可用容器加压试验或其他形式的模拟试验测定。

3.有毒性废物:(1)指当摄入、吸入或接触时,会危害人体生命健康的废物,有固体、液体和气体等形态;(2)对有毒废物,可参照其致病机理、毒性及传播程度等特点,给出其危险等级,如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等。

4.放射性废物:(1)指含有放射元素的废物,可进而凝结的材料、例如气体、固体、液体、乳状或其它状态的废物,及污染物;(2)按照放射性有害因素的敏感性及影响严重程度,给出危险等级;(3)在危险废物物理性质等方面,建立起比较完善明晰的分类起指标,从而准确地判断放射性废物的鉴别。

四、鉴别方法1.实地观测:如表面色泽、可能有特殊气味,可燃性或者有毒性废物被识别出来。

2.检测分析:利用化学分析仪器,从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方面,确定废物的性质。

危废鉴别标准

危废鉴别标准

危废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或其他特性,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液体或气体废物。

危废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不同类型的危废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和处置方式。

下面将介绍一些危废的鉴别标准,希望能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首先,危废鉴别的第一步是了解危废的来源和产生过程。

不同的生产过程和行业会产生不同类型的危废,因此对危废的来源有所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进行鉴别。

其次,要对危废的外观进行观察和描述。

危废的外观特征通常可以帮助我们初步判断其类型,比如颜色、形状、气味等。

这些外观特征是危废鉴别的重要依据之一。

另外,危废的化学性质也是进行鉴别的重要因素。

通过化学分析和实验,可以确定危废的化学成分和性质,从而判断其属于哪种类型的危废。

例如,酸性废物、碱性废物、有机溶剂废物等都有其特定的化学性质,可以通过化学分析进行鉴别。

此外,危废的危险特性也需要进行评估和鉴别。

根据危废的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性,可以确定其危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措施。

最后,危废鉴别还需要考虑其处置方式和目标。

不同类型的危废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和处置方式,比如固化、焚烧、填埋等。

因此,在进行鉴别时需要考虑危废的最终处理目标,以便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总的来说,危废鉴别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危废的来源、外观特征、化学性质、危险特性和最终处理目标。

只有通过准确的鉴别,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措施,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希望以上介绍的危废鉴别标准能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促进危废的有效管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的鉴别是废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正确鉴别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对于废物的分类、存储、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本通则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以期为废物管理提供指导。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因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特性,或者具有传染性,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鉴别是为了准确判断废物的性质,确保其得到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二、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

1. 外观鉴别,通过观察废物的外观特征,如颜色、形状、气味等,初步判断其可能的危险性质。

2. 化学鉴别,通过化学分析方法,检测废物中的化学成分,确定其是否含有危险物质。

3. 物理鉴别,通过物理性质的测试,如密度、熔点、沸点等,辅助判断废物的危险性质。

4. 毒性鉴别,通过毒性测试,确定废物是否具有毒性,并了解其毒性程度。

三、常见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

1. 有机溶剂废物,外观呈液体状,具有刺鼻的挥发性气味,化学鉴别中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物。

2. 废电池,外观为金属外壳,化学鉴别中含有重金属铅、汞等。

3. 废油漆,外观为液体状,具有刺鼻的气味,化学鉴别中含有有机挥发性物质和重金属。

4. 废药品,外观为固体或液体,化学鉴别中含有药物成分,具有毒性。

四、危险废物的鉴别注意事项。

1. 鉴别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和人身伤害。

2. 废物鉴别需要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操作,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 废物鉴别结果应当记录并标识,确保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五、危险废物的鉴别意义。

1. 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正确鉴别危险废物,可以有效避免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 合理分类和处置,根据危险废物的鉴别结果,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和处置,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3. 节约资源和能源,对危险废物进行正确鉴别,可以实现资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六、结语。

危险废物的鉴别是废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引起重视。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的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中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应急鉴别;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与本标准同效;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份样、份样数、份样量的定义参见HJ/T20的规定;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4样品采集41采样对象的确定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42份样数的确定421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422固体废物为历史堆存状态时,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423固体废物为连续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如果生产周期小于一个月,则以一个生产周期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样品采集应分次在一个月或一个生产周期内等时间间隔完成;每次采样在设备稳定运行的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完成;424固体废物为间歇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如果固体废物产生的时间间隔大于一个月,以每次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份样数;每次采集的份样数应满足下式要求:n=Np式中:n———每次采集的份样数;N———需要采集的份样数;p———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43份样量的确定431固态废物样品采集的份样量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满足分析操作的需要;2依据固态废物的原始颗粒最大粒径,不小于表2中规定的质量;432半固态和液态废物样品采集的份样量应满足分析操作的需要;44采样方法441固体废物采样工具、采样程序、采样记录和盛样容器参照HJ/T20的要求进行;442在采样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443固态、半固态废物样品应按照下列方法采集:1连续产生在设备稳定运行时的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用勺式采样器采取样品;每采取一次,作为一个份样;2带卸料口的贮罐槽装应尽可能在卸除废物过程中采取样品;根据固体废物性状分别使用长铲式采样器、套筒式采样器或者探针进行采样;当只能在卸料口采样时,应预先清洁卸料口,并适当排出废物后再采取样品;采样时,用布袋桶接住料口,按所需份样量等时间间隔放出废物;每接取一次废物,作为一个份样;3板框压滤机将压滤机各板框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个板框作为采样单元采取样品;采样时,在压滤脱水后取下板框,刮下废物;每个板框采取的样品作为一个份样;4散状堆积对于堆积高度小于或者等于05m的散状堆积固态、半固态废物,将废物堆平铺成厚度为10~15cm的矩形,划分为5N个N为份样数,下同面积相等的网格,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在网格中心位置处用采样铲或锹垂直采取全层厚度的废物;每个网格采取的废物作为一个份样;对于堆积高度小于或者等于05m的数个散状堆积固体废物,选择堆积时间最近的废物堆,按照散状堆积固体废物的采样方法进行采取;对于堆积高度大于05m的散状堆积固态、半固态废物,应分层采取样品;采样层数应不小于2层,按照固态、半固态废物堆积高度等间隔布置;每层采取的份样数应相等;分层采样可以用采样钻或者机械钻探的方式进行;5贮存池将贮存池包括建筑于地上、地下、半地下的划分为5N个面积相等的网格,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采取样品;采样时,在网格的中心处用土壤采样器或长铲式采样器垂直插入废物底部,旋转90°后抽出;每采取一次,作为一个份样;池内废物厚度大于或等于2m时,应分为上部深度为03m处、中部1/2深度处、下部5/6深度处三层分别采取样品;每层等份样数采取;6袋、桶或其他容器装将各容器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13四舍五入取整数个袋作为采样单元采取样品;根据固体废物性状分别使用长铲式采样器、套筒式采样器或者探针进行采样;打开容器口,将各容器分为上部1/6深度处、中部1/2深度处、下部5/6深度处三层分别采取样品;每层等份样数采取;每采取一次,作为一个份样;只有一个容器时,将容器按上述方法分为三层,每层采取2个样品;444液态废物的样品采集根据容器的大小采用玻璃采样管或者重瓶采样器进行采样;将容器内液态废物混匀含易挥发组分的液态废物除外后打开容器,将玻璃采样管或者重瓶采样器从容器口中心处垂直缓慢插入液面至容器底;待采样管采样器内装满液态废物后,缓缓提出,将样品注入采样容器;每采取一次,作为一个份样;5制样、样品的保存和预处理采集的固体废物应按照HJ/T20中的要求进行制样和样品的保存,并按照GB5085中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样品的预处理;6样品的检测61固体废物特性鉴别的检测项目应依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确定;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过程可以确定不存在的特性项目或者不存在、不产生的毒性物质,不进行检测;固体废物特性鉴别使用GB5085规定的相应方法和指标限值;62无法确认固体废物是否存在GB5085规定的危险特性或毒性物质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测;1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检测;2浸出毒性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3浸出毒性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4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6急性毒性鉴别项目的检测;在进行上述检测时,如果依据第61条规定确认其中某项特性不存在时,不进行该项目的检测,按照上述顺序进行下一项特性的检测;63在检测过程中,如果一项检测的结果超过GB5085相应标准值,即可判定该固体废物为具有该种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其他特性或其余成分的检测,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64在进行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应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首先对可能的主要毒性成分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65在进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当同一种毒性成分在一种以上毒性物质中存在时,以分子量最高的毒性物质进行计算和结果判断;66无法确认固体废物的产生源时,应首先对这种固体废物进行全成分元素分析和水分、有机分、灰分三成分分析,根据结果确定检测项目,并按照第62条规定进行检测;67根据第61、64、66条规定确定固体废物特性鉴别检测项目时,应就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向与该固体废物的鉴别工作无直接利害关系的行业专家咨询;7检测结果判断71在对固体废物样品进行检测后,如果检测结果超过GB5085中相应标准限值的份样数大于或者等于表3中的超标份样数下限值,即可判定该固体废物具有该种危险特性;72如果采取的固体废物份样数与表3中的份样数不符,按照表3中与实际份样数最接近的较小份样数进行结果的判断;73如果固体废物份样数大于100,应按照下列公式确定超标份样数下限值:N限=N×22/100式中:N限———超标份样数下限值,按照四舍五入法则取整数;N———份样数;。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是指产生于工业生产、社会生活等活动过程中,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等危害特性的废物。

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准确鉴别出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外观鉴别。

首先,通过对危险废物的外观进行鉴别,可以初步判断其性质。

比如,有些危险废物具有明显的腐蚀性,可能会导致容器腐蚀或产生气体,有些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可能会有刺鼻的气味等。

因此,通过观察危险废物的外观特征,可以初步判断其可能的危害性质。

二、化学成分鉴别。

其次,通过化学成分的分析,可以准确鉴别出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

比如,通过对危险废物样品进行化学试剂的检测,可以得知其是否含有有毒物质、重金属、有机溶剂等。

根据化学成分的鉴别结果,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处置方案的制定。

三、危害特性鉴别。

最后,需要对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进行鉴别。

比如,有些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可能会传播疾病;有些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畸性,可能会对人体的遗传基因产生影响。

因此,需要通过专业的检测手段,对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进行鉴别,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通过外观鉴别、化学成分鉴别和危害特性鉴别等手段,准确判断其种类和性质。

只有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鉴别,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测和管理,以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技术规范及其涉及相关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技术规范及其涉及相关标准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分析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高工---18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的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应急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与本标准同效。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份样、份样数、份样量的定义参见HJ/T20的规定。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4样品采集4 1采样对象的确定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4 2份样数的确定4 2 1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表1固体废物采集最小份样数固体废物量(以q表示)/t最小份样数/个q≤555<q≤25825<q≤501350<q≤9020固体废物量(以q表示)/t最小份样数/个90<q≤15032150<q≤50050500<q≤100080q>10001004 2 2固体废物为历史堆存状态时,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的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应急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与本标准同效。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份样、份样数、份样量的定义参见HJ/T20的规定。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4样品采集采样对象的确定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份样数的确定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为历史堆存状态时,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为连续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生产周期小于一个月,则以一个生产周期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

样品采集应分次在一个月(或一个生产周期)内等时间间隔完成;每次采样在设备稳定运行的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完成。

固体废物为间歇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固体废物产生的时间间隔大于一个月,以每次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份样数。

每次采集的份样数应满足下式要求:n=Np式中:n———每次采集的份样数;N———需要采集的份样数;p———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

份样量的确定固态废物样品采集的份样量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满足分析操作的需要;(2)依据固态废物的原始颗粒最大粒径,不小于表2中规定的质量。

危废鉴别标准

危废鉴别标准

危废鉴别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等危害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危废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正确鉴别了危废,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下面将介绍危废的鉴别标准。

一、外观特征。

危险废物的外观特征是鉴别的第一步,通常包括颜色、形状、状态等方面的特征。

例如,废油漆桶通常为铁质圆桶,表面带有油漆残留,颜色多为混合色;而废电池外观通常为方形或长方形,表面有腐蚀痕迹。

二、化学性质。

化学性质是鉴别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化学性质的鉴别,可以了解危险废物的成分和特性。

例如,废酸碱的PH值通常在1-3或12-14之间,废油的闪点通常在60摄氏度以下。

三、毒性鉴别。

毒性鉴别是判断危险废物是否具有毒性的重要手段。

可以通过毒性实验或毒性鉴别仪器来判断危险废物的毒性。

例如,废化学药剂通常具有较高的毒性,而废塑料通常不具有明显毒性。

四、放射性鉴别。

对于可能具有放射性的危险废物,需要进行放射性鉴别。

只有通过专业的放射性测量仪器和技术手段,才能准确判断危险废物是否具有放射性。

五、其他特征。

除了上述几点外,危险废物的鉴别还可以包括其他特征,如燃点、挥发性、溶解性、磁性等。

这些特征可以作为鉴别危险废物的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的鉴别需要综合考虑外观特征、化学性质、毒性、放射性和其他特征,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来进行鉴别。

只有准确鉴别了危险废物,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希望大家能够重视危险废物的鉴别工作,共同为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减少或避免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三、责任主体1. 危险废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相关培训,熟练掌握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提高鉴别技术能力。

四、鉴别技术要求1. 对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分类进行鉴别,确定其危险性和处置方式。

2. 对于无法鉴别的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相应的检测分析手段,确定其危险性和处置方式。

3. 在鉴别过程中,应当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防止因鉴别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危害。

五、管理措施1. 危险废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正常进行。

2. 对于无法鉴别的危险废物,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工作,确保其安全处置和管理。

3.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定期进行技术交流,提高鉴别技术能力。

4. 对于鉴别出的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危险性和特性,采取相应的处置和处理措施,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危害。

六、监督检查1.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对于发现违反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确保相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3. 通过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的监督检查,提高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水平,减少或避免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确保相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学习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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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样数的确定
样品采集
1 危险废物鉴别需根据待鉴别固体废物的质量确定采样份样数(第 4.2.4 条所列情形除外),表 1为 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表 1 固体废物采集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质量(以 q 表示)(吨) q≤5
5<q≤25 25<q≤50 50<q≤90 90<q≤150 150<q≤500 500<q≤1000 q>1000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包括环境事件 涉及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本标准
鉴别。
3
术语和定义
• 1 份样
the sample
• 指用采样器一次操作,从一批固体废物的一 个点或一个部位按规定质量所采取的固体废物。
• 2 份样量
weight of a sample
6
采样对象的确定
样品采集
7 固体废物为生产和服务设施更换或拆除的固定式容器、反应容器和管道,粉状、半固态、液体 产品使用后 产生的包装物或容器,以及产品维修或产品类废物拆解过程产生的粉状、半固态、液体物料的盛装容器,采 样对象应为容器中的内容物,每类内容物作为一类固体废物,分别采样。 8 水体环境、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产生的,需要按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的水体沉积物及污染土壤等环境 介质,应尽可能在未发生二次扰动的情况下,根据水体、污染地块污染物的扩散特征和环境调查结果,对不 同污染程度的环境介质进行分类采样。 9 需要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建筑废物,应尽可能在拆除、清理之前或过程中,根据建筑物的组成和污染特性进 行分类,分别采样。
9
样品采集
份样数的确定
4 以下情形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可以不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确定采样份样数: a)鉴别样品为本标准第 4.1.3 条 a)例所规定的物质,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份样数不少于 2 个。固体废物为 4.1.7 条所规定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时,内容物的采样参照本条执行。 b)固体废物为废水处理污泥,如废水处理设施的废水的来源、类别、排放量、污染物含量稳定,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份样数不少 于 5 个。 c)固体废物来源于连续生产工艺,且设施长期运行稳定、原辅材料类别和来源固定,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份样数不少于 5 个。 d)贮存于贮存池、不可移动大型容器、槽罐车内的液态废物,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敞口贮存池和不可移动大型容器内液态废物采 样份样数不少于 5 个;封闭式贮存池、不可移动 大型容器和槽罐车,如不具备在卸除废物过程中采样,采样份样数不少于 2 个。 e)贮存于可移动的小型容器(容积≤1000L)中的固体废物,当容器数量少于根据表 1 所确定的最小份样数时,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 数,每个容器采集 1 个固体废物样品。 f)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事件涉及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因环境事件处理或应急处置要求,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每类固体废物的采样份样数不少于 5 个。 g)水体环境、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产生的,需要按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的水体沉积物及污染土壤等环境介质,以及突发环境 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鉴别过程已经根据污染特征进行分类,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每类固体废物的采样份样数不 少于 5 个。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二、术语与定义
份样:用采样器一次操作从一批的一个点或一个部位按规 定质量所采取的工业固体废物。 份样量:构成一个份样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质量。 份样数:从一批中所采取的份样个数。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 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最大粒径:筛余量约5%时的筛孔尺寸。
三、样品采集
四、样品保存
采集的固体废物应按照HJ/ T 20中的要求进行制样和样品的保存,并按照 GB 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样品的预处理。 (1)每份样品保存量至少应为试验和分析需用量的3倍。 (2)样品装入容器后应立即贴标签。 (3)对易挥发废物,采取无顶空存样,冷冻保存。 (4)对光敏废物,样品应装入深色容器中并置于避光处。 (5)对温度敏感的废物,样品应保存在规定的温度之下。 (6)对与水、酸、碱等易反应的物质,应在隔绝水、酸、碱等条件下贮存。 (7)样品保存应防止受潮或受灰尘等污染。 (8)样品保存期为1个月,易变质的不受此限制。 (9)样品应在特定场所由专人保管。 (10)撤销的样品不许随意丢弃,应送回原采样处或处置场所。
(2)
式中:T——采样质量间隔,t; Q——批量,t; n——表1 中规定的份样数
≥30
≥50
20
25
≥5000
≥10000
60
80
三、样品采集
•分层采样法 将一批废物分成若干层,然后在每层中随机采份样。可分n层采样,根据每层 的质量,按比例采份样数。 (3 ) 第i层采样份数ni按式计算:
式中:ni ——第i层应采份样数; n——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QL——第i层废物质量,t; Q——批量,t
3.1 采样对象的确定
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是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环节,正确的鉴别可以有效地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及鉴别标准》(GB5085.3-2007)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对危险废物进行科学、准确地鉴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通则,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一、外观特征。

1. 颜色,观察废物的颜色,可以初步判断其可能的成分和性质。

2. 形状,废物的形状也是鉴别的重要依据,例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都有特殊的形状特征。

3. 气味,一些危险废物具有特殊的气味,通过气味的鉴别也可以初步判断其性质。

二、化学特性。

1. PH值,通过PH试纸测试废物的PH值,可以初步了解其酸碱性。

2. 反应性,将废物与一些常见的化学试剂进行反应测试,观察其变化情况,可以初步判断其化学性质。

3. 溶解性,将废物置于水中观察其溶解情况,也可以帮助鉴别其化学特性。

三、物理特性。

1. 密度,通过密度计测量废物的密度,可以初步了解其成分和性质。

2. 熔点、沸点,对废物进行熔点、沸点测试,可以进一步了解其物理特性。

3. 粒度,观察废物的颗粒大小和形状,也是鉴别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放射性鉴别。

1. 通过放射性检测仪器对废物进行放射性测试,以排除放射性废物的可能性。

2. 对于可能具有放射性的废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门处理,以确保安全。

五、其他特性。

1. 标识鉴别,观察废物上的标识,包括包装上的标识、标牌等,可以帮助初步判断其性质。

2. 材质鉴别,废物的材质也是鉴别的重要依据,例如塑料、玻璃、金属等材质具有不同的特性。

3. 燃烧性,对废物进行燃烧测试,观察其燃烧情况,也可以帮助鉴别其性质。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的鉴别需要综合考虑其外观特征、化学特性、物理特性、放射性鉴别以及其他特性,通过科学的鉴别方法和仪器设备,可以准确地判断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为后续的处理和处置提供重要依据。

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鉴别和处理,共同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完整版)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完整版)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1—1996)(最新规范已经更新为(GB508.1—201X),于201X年10月1日实施,代替GB508.1—1996)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SB5085—85中第2条第2.2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S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2.1 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4 腐蚀性鉴别值当pH值大于或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5 测定方法按照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6 标准的实施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1996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二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4款的急生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5088—85中的内容。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2007)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1月12日(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1月13日印发。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共21页文档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共21页文档
技术规范
21、没有人陪你走一辈子,所以你要 适应孤 独,没 有人会 帮你一 辈子, 所以你 要奋斗 一生。 22、当眼泪流尽的时候,留下的应该 是坚强 。 23、要改变命运,首先改变自己。
24、勇气很有理由被当作人类德性之 首,因 为这种 德性保 证了所 有其余 的德性 。--温 斯顿. 丘吉尔 。 25、梯子的梯阶从来不是用来搁脚的 ,它只 是让人 们的脚 放上一 段时间 ,以便 让别一 只脚能 够再往 上登。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是指用来确定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

鉴别标准主要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旨在帮助人们识别和正确处理危险废物,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1. 物理性质鉴别:通过观察废物的外观、颜色、形状、质地等物理特征,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例如,黄色的液体废物通常含有有毒物质。

2. 化学成分鉴别:对废物进行化学分析,分析其成分并与危险废物清单进行对比。

根据废物中的某些特定化学物质的浓度或比例,确定其是否具有危险性。

3. 功能鉴别:根据废物的使用功能来判断其是否为危险废物。

例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等含有重金属的废物通常被认定为危险废物。

4. 危险特性鉴别:根据废物本身的危险性质,比如腐蚀性、毒性、放射性等,来判断其是否为危险废物。

这通常需要进行专业检测和分析。

5. 标签和包装鉴别:通过观察废物的标签和包装,了解其特定的危险特性和危险性类别。

这些标签和包装上通常会有特定的标识和警示,帮助人们正确识别和处理危险废物。

总的来说,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是多种鉴别方法的综合应用。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的废物特征和鉴别要求,选择合适的鉴别方法和标准,以确保危险废物的正确鉴别和处理。

此外,还应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鉴别标准,因此在进行鉴别前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卫生部门和安全机构等组织制定,并根据国家实际情况和国际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一个鉴别标准是物理性质鉴别。

通过对废物的外观、颜色、形状、质地等物理特征进行观察和分析,来判断废物是否可能具有危险性。

例如,黄色的液体废物通常含有有毒物质,红色的固体废物通常具有易燃性。

第二个鉴别标准是化学成分鉴别。

这种方法通过对废物进行化学分析,以确定其成分,并与危险废物清单进行对比。

废物中是否存在某些特定化学物质以及其浓度或比例,都可以提示废物的危险性。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建筑过程中,鉴别危
险废物的技能有助于保护社会公众安全以及环境保护。

今天,我们要谈一下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首先,要熟知危险废物的形态和规格分类。

危险废物指的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危
害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各种可回收的液体、固态、气态物料和有机物。

根据危害性特征和可回收性,危险废物可分为可燃物、气体毒性物质、有机溶剂以及其他,每种废物都要按照要求收集、处置、处理并保存。

其次,要查阅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并执行。

根据规范,有责任单位一定要正
确识别每种废物的性质,确定处理事项,根据鉴定出来的性质,将危险废物按类别、性质及特殊处理要求分开。

最后,要落实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禁止任何未定性或未经审核的危险废物进
入建筑工程地域,并制定清洁、安全、易处理的污染处理程序,以确保建筑过程的安全环保。

总之,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在建筑行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有责任感、认真负责、勤查详细来进行鉴别,而且还要落实建筑环保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建筑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是指用以鉴别某种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的依据。

下面将结合具体标准,介绍危险废物鉴别方法。

1. 首先,对于可燃物质的废物,采用水沫呼吸实验来进行鉴别。

只有当废弃物在水沫中点燃,焰火高,而且烟雾复杂时,才能被鉴定为危险废物。

2. 对于放射性物质,采用样品外投射照射测试仪进行检测,只有当其测得的放射性值大于规定界限时,才能识别为危险废物。

3. 对于有机污染物,要采用紫外分光光度计进行测试,由于有机污染物的光谱特征不同,只有当其分光峰达到或者超过测试值,才能被确定为危险废物。

4. 对于其他有毒、易燃、腐蚀性的废物,均可采用物理性质测试来进行检验。

只有当其测得的物理性质指标达到或者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时,才能识别为危险废物。

上述就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概述,从而帮助读者熟悉如何鉴别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严重危害环境,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必须正确鉴别一种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进而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98-2019
代替 HJ/T 298-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identification for hazardous waste
2019-11-12 发布
2020-01-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 和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保证危险废物鉴别的科学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判断等过程的技术 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7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对象、份样数、采样方法、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 技术要求;
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采样、检测、判断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2019 年 11 月 1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பைடு நூலகம்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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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的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应急
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与本标准同效。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份样、份样数、份样量的定义参见HJ/T20的规定。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4样品采集
41采样对象的确定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42份样数的确定
421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422固体废物为历史堆存状态时,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
小份样数。

423固体废物为连续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
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生产周期小于一个月,则以一个生产周期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

样品采集应分次在一个月(或一个生产周期)内等时间间隔完成;每次采样在设备稳定运行的
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完成。

424固体废物为间歇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
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

如果固体废物产生的时间间隔大于一个月,以每次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份样数。

每次采集的份样数应满足下式要求:
n=Np
式中:n———每次采集的份样数;
N———需要采集的份样数;
p———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

43份样量的确定
431固态废物样品采集的份样量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满足分析操作的需要;
(2)依据固态废物的原始颗粒最大粒径,不小于表2中规定的质量。

432半固态和液态废物样品采集的份样量应满足分析操作的需要。

44采样方法
441固体废物采样工具、采样程序、采样记录和盛样容器参照HJ/T20的要求进行。

442在采样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443固态、半固态废物样品应按照下列方法采集:
(1)连续产生
在设备稳定运行时的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用勺式采样器采取样品。

每采取一次,作为一个份样。

(2)带卸料口的贮罐(槽)装
应尽可能在卸除废物过程中采取样品;根据固体废物性状分别使用长铲式采样器、套筒式采样器或者探针进行采样。

当只能在卸料口采样时,应预先清洁卸料口,并适当排出废物后再采取样品。

采样时,用布袋(桶)接住料口,按所需份样量等时间间隔放出废物。

每接取一次废物,作为一个份样。

(3)板框压滤机
将压滤机各板框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个板框作为采样单元采取样品。

采样时,在压滤脱水后取下板框,刮下废物。

每个板框采取的样品作为一个份样。

(4)散状堆积
对于堆积高度小于或者等于05m的散状堆积固态、半固态废物,将废物堆平铺成厚度为
10~15cm的矩形,划分为5N个(N为份样数,下同)面积相等的网格,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在网格中心位置处用采样铲或锹垂直采取全层厚度的废物。

每个网格采取的废物作为一个份样。

对于堆积高度小于或者等于05m的数个散状堆积固体废物,选择堆积时间最近的废物堆,按照散状堆积固体废物的采样方法进行采取。

对于堆积高度大于05m的散状堆积固态、半固态废物,应分层采取样品;采样层数应不小于2层,按照固态、半固态废物堆积高度等间隔布置;每层采取的份样数应相等。

分层采样可以用采样钻或者机械钻探的方式进行。

(5)贮存池
将贮存池(包括建筑于地上、地下、半地下的)划分为5N个面积相等的网格,顺序编号;用
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采取样品。

采样时,在网格的中心处用土壤采样器或长铲式采样器垂直插入废物底部,旋转90°后抽出。

每采取一次,作为一个份样。

池内废物厚度大于或等于2m时,应分为上部(深度为03m处)、中部(1/2深度处)、下部(5/6深度处)三层分别采取样品;每层等份样数采取。

(6)袋、桶或其他容器装将各容器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1)
3(四舍五入取整数)个袋作为采样
单元采取样品。

根据固体废物性状分别使用长铲式采样器、套筒式采样器或者探针进行采样。

打开容器口,将各容器分为上部(1/6深度处)、中部(1/2深度处)、下部(5/6深度处)三层分别采取样品;每层等份样数采取。

每采取一次,作为一个份样。

只有一个容器时,将容器按上述方法分为三层,每层采取2个样品。

444液态废物的样品采集
根据容器的大小采用玻璃采样管或者重瓶采样器进行采样。

将容器内液态废物混匀(含易挥发组分的液态废物除外)后打开容器,将玻璃采样管或者重瓶采样器从容器口中心处垂直缓慢插入液面至容器底;待采样管(采样器)内装满液态废物后,缓缓提出,将样品注入采样容器。

每采取一次,作为一个份样。

5制样、样品的保存和预处理
采集的固体废物应按照HJ/T20中的要求进行制样和样品的保存,并按照GB5085中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样品的预处理。

6样品的检测
61固体废物特性鉴别的检测项目应依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确定。

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过程可以确定不存在的特性项目或者不存在、不产生的毒性物质,不进行检测。

固体废物特性鉴别使用GB5085规定的相应方法和指标限值。

62无法确认固体废物是否存在GB5085规定的危险特性或毒性物质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测。

(1)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检测;
(2)浸出毒性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3)浸出毒性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4)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6)急性毒性鉴别项目的检测。

在进行上述检测时,如果依据第61条规定确认其中某项特性不存在时,不进行该项目的检测,按照上述顺序进行下一项特性的检测。

63在检测过程中,如果一项检测的结果超过GB5085相应标准值,即可判定该固体废物为具有该种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

是否进行其他特性或其余成分的检测,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4在进行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应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首先对可能的主要毒性成分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

65在进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当同一种毒性成分在一种以上毒性物质中存在时,以分子量最高的毒性物质进行计算和结果判断。

66无法确认固体废物的产生源时,应首先对这种固体废物进行全成分元素分析和水分、有机分、灰分三成分分析,根据结果确定检测项目,并按照第62条规定进行检测。

67根据第61、64、66条规定确定固体废物特性鉴别检测项目时,应就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向与该固体废物的鉴别工作无直接利害关系的行业专家咨询。

7检测结果判断
71在对固体废物样品进行检测后,如果检测结果超过GB5085中相应标准限值的份样数大于或者等于表3中的超标份样数下限值,即可判定该固体废物具有该种危险特性。

72如果采取的固体废物份样数与表3中的份样数不符,按照表3中与实际份样数最接近的较小份样数进行结果的判断。

73如果固体废物份样数大于100,应按照下列公式确定超标份样数下限值:
N限=N×22/100
式中:N限———超标份样数下限值,按照四舍五入法则取整数;
N———份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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