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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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五篇)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五篇)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妇幼卫生信息是国家法定的统计信息,准确科学地收集妇幼卫生信息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

《母婴保健法》第____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卫生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一、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是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以及____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经统计部门批准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内容及上报流程、时间(一)入院登记。

凡____岁育龄妇女、____岁以下儿童,均应在入院登记时,即注明本市户籍、本省外市、外省。

(二)高危孕妇管理。

执行《____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设立高危门诊,重度高危孕产妇由主治以上医师诊治,向上级医院转诊由专人陪护,失访应通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协助追访;高危孕产妇由医务科报告所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三)孕产妇死亡。

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医务科应于____小时内将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真实姓名、详细住址、户口地址、丈夫姓名、联系电话)电话通知所辖的区妇幼保健院,____个月内书面提供死前经过、抢救诊疗措施及死因诊断。

(四)五岁以下儿童(含婴幼儿)死亡。

凡有收容____岁以下儿童的各相关科室(可能涉及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建立《危重抢救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死亡讨论登记本》、《危重病人自动出(转)院登记本》、《死亡网络直报登记》及《死亡证明存根》,必须详细记录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诊断名称,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____号码。

每年____月底或____月初,需向辖区内的区妇幼保健院提供一份统计时限内的(从上一年____月____日至当年的____月____日止)____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期间死亡的一览表。

(五)围产儿死亡、婴儿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于每年1、4、____月____日前及____月____日前将《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死亡登记卡》上报辖区的区妇幼保健院。

最新儿童死亡卡和出生缺陷卡

最新儿童死亡卡和出生缺陷卡

儿童死亡报告卡20 年区县□□□□□□ 补卡□住址 街道(乡镇) 居(村)委会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儿童姓名 联系电话 户籍:⑴本地户籍 ⑵非本地户籍居住1年以下⑶非本地户籍居住1年及以上 □ 性别:1.男 2.女 3.不明 9.不详 □ 出生日期出生体重 克 (1)测量 (2)估计 □ 孕周 周 出生地点:⑴省(市)医院 ⑵区县医院⑶街道(乡镇)卫生院 ⑷村(诊所)卫生室 ⑸途中 ⑹家中⑼不详 □死亡日期死亡年龄 岁 月 天 小时 分 死亡诊断:(a) 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年月日时 分年月日时 分(b) 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c) 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d) 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 根本死因分类编号 □□ ICD-10编码 □□□□□ 死亡地点:⑴医院 ⑵途中 ⑶家中⑷其他(请注明) ⑼不详 □死前治疗:⑴住院 ⑵门诊⑶未治疗 ⑼不详 □诊断级别:⑴省(市)⑵区县 ⑶街道(乡镇) ⑷村(诊所) ⑸未就医⑼不详 □未治疗或未就医主要原因:(单选)⑴经济困难 ⑵交通不便 ⑶来不及送医院 ⑷家长认为病情不严重 ⑸风俗习惯 ⑹其他(请注明)⑼不详 □死因诊断依据: ⑴病理尸检⑵临床⑶死后推断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_____ _________填报说明:1.本卡由监测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写上报,统计范围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中死亡的5岁以下(0~4岁)儿童。

2.本卡为年报。

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全年死亡卡。

报送方式为妇幼卫生监测系统网络直报和纸质报表并行。

3.根本死因填写详细疾病名称,分类编码填写“儿童死因分类编号”。

ICD-10编码采用4位国际疾病分类代码,由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直报系统自动生成。

表 号:卫计统60-1表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66号 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儿童死因分类编号0l痢疾02败血症03麻疹04结核05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06白血病07其他肿瘤08脑膜炎09其他神经系统疾病10肺炎11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2腹泻13其他消化系统疾病14先天性心脏病15神经管畸形16先天愚型17其他先天异常18早产或低出生体重19出生窒息20新生儿破伤风2l新生儿硬肿症22颅内出血23其他新生儿病24溺水25交通意外26意外窒息27意外中毒28意外跌落29其他意外30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31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32循环系统疾病33泌尿系统疾病34其他35诊断不明儿童死亡报告卡1.儿童编号:要与“5岁以下儿童花名册”中该儿童的编号相一致,每1个儿童只能有1个编号。

妇幼保健院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保健院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妇幼保健院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一、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是指原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经统计部门批准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以及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内容及上报流程、时间(一)母子健康手册发放登记:母子健康手册发放机构每天下午4:00前将发放明细发至母子健康手册专用邮箱,及时录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系统母子健康模块手册发放记录表,并完善母子健康手册记录。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各助产机构设立高危妊娠门诊,首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高危妊娠的初次筛查,并将信息每天及时转至高危妊娠管理中心(XX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信息统一管理。

(三)孕产妇死亡报告: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医务科应于24小时内将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真实姓名、详细住址、户口地址、丈夫姓名、联系电话)电话通知市及市妇幼保健院,2天内上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四)五岁以下儿童(含婴幼儿)死亡报告:凡有收容5岁以下儿童的各相关科室(可能涉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建立《危重抢救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死亡讨论登记本》、《危重病人自动出(转)院登记本》,必须详细记录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诊断名称,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发生死亡的立即上报保健部,并做好登记,每月5号前上报上月的危急重症和自动出院信息汇总表。

每年10月10号前,需向保健部提供一份统计时限内的(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5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期间死亡的一览表。

(五)出生缺陷监测报告:监测医院于每年1、4、7、10月10日前将《围产儿数季报表》、《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儿童死亡报告卡》上报保健部。

每年10月10日前,将监测年内(从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止)本机构出生数(包括孕>28周的计划外引产和治疗性引产)及7天内新生儿出生缺陷、死亡等信息,上报保健部。

(六)中期引产登记:每月5日前向保健部报送登记表复印件。

出生信息登记卡

出生信息登记卡

出生信息登记卡《出生信息登记卡》填卡说明卡片编码:填卡单位自行填写,由19位数字组成,第1-6位是填卡单位所在地的国标代码,第7-10位是填卡的年份,第11-14位是填卡单位的代码,14-19位是流水号。

住院病历号:助产机构内出生的填写住院病历号,助产机构外出生的填写888888。

新生儿姓名:由新生儿父母填写确认,用字必须正规清晰。

性别:根据新生儿出生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认。

出生日期: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应填到时分。

非医疗机构出生的可填到时。

出生结局:孕期满28周或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出生时具有四种生命现象(呼吸、心跳、脐带波动、随意肌收缩)之一者称为活产儿;胎儿在临产前死于宫内者称为死胎(包括治疗性引产);临产时胎儿存活,在产程中胎心音消失,娩出时不表现任何生命征兆(呼吸、心跳、脐带波动、随意肌收缩)者称为死产。

出生地点:出生时的地址,如果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出生的填写该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助产机构级别:根据助产机构级别选择填写省级、市(州)级、县(区)级、乡级,非助产机构分娩者填家中、途中、其他(写明)。

健康状况:活产儿填写此项。

根据新生儿出生时的Apgar评分填写,≥7分填“良好”,4~6分填“一般”,≤3分填“差”。

出生缺陷:根据填报本登记卡之前是否发现婴儿形态、结构和功能(代谢)异常情况填写。

孕周:按实足孕周取整填写,如36周多6天填写36周即可。

本次胎数:按单胎、双胎、多胎填写,三胎以上,填写实际胎数。

体重:指初生1小时内去掉衣被重量的体重,以克为单位(整数)。

身长:指出生时测量的身长,以厘米为单位(整数)。

母亲(父亲)年龄、国籍、民族:年龄为新生儿出生时母亲(父亲)的实足年龄,即周岁;父母为港、澳、台居民的在国籍一栏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民族依据实际填写。

产次:指孕满28周及以后的分娩次数(包括死胎、死产),含本次分娩。

双胎及多胎妊娠分娩算1个产次。

出生缺陷工作制度

出生缺陷工作制度

出生缺陷工作制度
出生缺陷工作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和监测出生缺陷情况,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以下工作制度应严格执行:
1.妇幼保健机构和产科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上报“出生缺陷”信息。

2.各助产单位应认真记录发生的出生缺陷儿,并填写《出
生缺陷儿登记卡》,每季度与“围产儿数季报表”一同上报到妇幼保健机构。

3.各助产单位的出生缺陷负责人应按照报表要求认真填写“出生缺陷报告卡”和“围产儿数季报表”,并逐级审核,确保不
漏项、不空项,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填写人和审核人需签名并记录上报和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4.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5日前,将上一季度收集的报表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

5.县妇幼保健院应指派专人负责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认真审核上报的“出生缺陷儿报告卡”和“围产儿数季报表”,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审核合格后方可接收。

___的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应再次审核收到的报表,并由主管领导逐级审核合格后,进行网络上报。

7.妇幼保健院每季度的第二个月20日前,应将审核正确并签字的表和卡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审核。

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摘要

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摘要

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2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卫统41表) (3)(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42表) (5)(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卫统43表) (6)(四)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 (卫统44表) (7)(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 (卫统45表) (8)(六)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卫统46表) (9)(七)出生医学信息报告卡(卫统47表) (10)(八)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卫统48表) (11)(九)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卫统48-1表) (13)(十)儿童死亡报告卡(卫统49表) (14)(十一)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表(卫统49-1表) (16)(十二)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卫统50表) (17)(十三)围产儿数季报表(卫统50-1表) (18)(十四) 居委会(村)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卫统51表) (19)(十五)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卫统51-1表) (20)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21)五、附录(一)统计标准 (30)(二)年报表指标计算公式 (42)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了解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等情况,为制定妇女和儿童保健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各省(区、市)辖区内妇女、孕产妇和儿童。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四篇)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四篇)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妇幼健康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的相应规定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大纲:1. 目标和原则- 目标:确保妇幼健康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和安全。

- 原则:科学性、可行性、公正性、保密性、与法律法规相符性。

2. 质量控制组织架构- 设立质量控制委员会,成员包括相关专业人士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质量控制策略和措施。

3. 质量管理流程- 信息收集和录入:确保信息来源可靠、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性审核。

- 信息整理和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类,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 信息发布和传播: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明确、易理解,并通过合适的渠道进行传播。

- 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护妇幼健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 质量监测和反馈:建立监测机制,定期对质量控制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并接受用户反馈。

4. 质量控制措施- 建立规范的信息录入和审核标准,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建立信息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评估。

- 制定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规范,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易理解性。

-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备份、权限管理、加密传输等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 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建议。

- 根据质量监测结果对工作流程进行改进和优化。

5. 奖惩制度- 建立奖励机制,对贡献突出、工作出色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 建立惩罚机制,对违反规定、严重影响信息质量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架构,具体内容和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妇幼健康领域中,为了保障所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包括的内容:1. 信息采集与整理:明确信息来源,包括科研机构、专家咨询、医疗机构等,并规定信息采集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削峰工程畸形上报说明

削峰工程畸形上报说明

一、表卡填写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表卡填写要完整、规范,避免字迹潦草,不要有缺项、空项。

《医疗机构/家庭出生缺陷儿登记卡(≥28周/<28周)》表中的一些基本信息如:医院名称和审表人信息、孕早期(患病、服药以及接触其他有害因素)情况、产妇异常生育史和家族史、近亲婚配史等项目应填写完整。

尤其是出生缺陷诊断一栏中如有左右以及上下肢之分时必须标注清楚。

2、避免出现逻辑错误和异常值如:孕产次、母亲年龄超过常规值;缺陷诊断时间和诊断依据出现逻辑错误,如确诊时间为“产前”而诊断依据为“临床”。

3、应注意追踪监测期限内缺陷儿的转归情况。

4、一些基本概念:⑴城乡划分:按常住地划分,不是户口所在地;⑵孕产次问题:孕次,确诊妊娠,无论单胎还是多胎均计为1次,产次,分娩孕周≧28周,则计为1次。

双胎中长子为孕1产1,次子为孕1产2;⑶胎龄:按妊娠整周数计算;⑷新生儿体重:应保证足够的数据精确度,至少精确到10克;⑸性别不明:指两性畸形或出生时通过外阴难以辨认性别;⑹诊断为出生缺陷后治疗性引产:特指因产前确诊为出生缺陷而进行的治疗性引产,若产前未确诊出生缺陷,因其他原因进行的引产,该项目应填“否”,若该项填为“是”时,应附有B超单或辅助检查结果;⑺诊断依据:指依据何种手段确诊为缺陷,可多选;⑻畸形确诊时间:为单选。

若有多种缺陷,其中一种为产前诊断,则勾选产前诊断,若产前诊断多种缺陷,填写缺陷严重程度较重的孕周。

若产前已诊断,生后复诊,仍勾选产前诊断,产前诊断应填写整周胎龄。

5、关于出生缺陷的诊断:⑴产前诊断问题:通过超声检查进行产前诊断的病例,原则上应在出生后予以确认,部分疾病(无脑畸形、开放性脊柱裂等)产前超声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高,无需出生后进行确认。

在产前诊断中心或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院进行产前诊断的病例可视为确诊病例纳入;⑵未确诊的畸形上报问题:纳入的病例是的疾病,不要把症状、体征、影像学特征、辅助的结果指标以及疑似诊断视作确诊疾病纳入;⑶监测期外确诊的病例纳入原则: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阳性病例,如:唐氏综合征、G6PD、听力筛查、PKU筛查等,若未获得最终确诊结果,不作为确诊疾病纳入。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制度
1、孕产妇死亡,科室必须及时汇报,由医院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死亡病例讨论.孕产妇死亡由医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死胎、死产、活产新生儿死亡按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科室如实填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3、出生缺陷由科室填具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4、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卡由专人负责。

5、医院定期分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及时调整工作.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并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四、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24小时内组织上报医院妇产医师及新生儿医师会诊。

五、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应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纠正。

六.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出生缺陷病例登记卡

出生缺陷病例登记卡
29、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
30、其他畸形(病名:)…………□
孕早期情况
患病
服药
接触其他有害因素
1、发烧(>38℃)
2、病毒感染(类型:)
3、糖尿病
4、其他:()
1、磺胺类(名称:)
2、抗生素(名称:)
3、避孕药(名称:)
4、镇静药(名称:)
5、其他:()
1、饮酒(剂量:)
2、农药(名称:)
胎龄:□□周体重:□□□□克
胎数1.单胎2.双胎3.三胎及以上
若双胎或三胎及以上,请圈:1.同卵2.异卵
性别:1、男2、女3、两性4、不详
转归:1、活产2、死胎3、死产
诊断依据1.临床2.超声波3.尸解
4.生化检查(AFP、HCG、其他)
5.染色体6.其他
畸形确诊时间:1.产前2.产后七天内3、一岁内
06、唇裂……………………………………………………□
07、腭裂……………………………………………………□
08、唇裂伴腭裂…………………………………………□
09、先天性白内障…………………………………………□
10、小(无)眼畸形……………………………………□
11、小(无)耳畸形………………………………………□
XX出生缺陷病例登记卡
盟(市)旗(县、区)乡(镇、苏木)
登记表编号□□□□□□□□□□




姓名民族实足年龄岁
联系电话
常住地:1.城镇2.乡村3.牧区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1.低2.中3.高
文化程度:1.文盲2.小学3.初中4.高中、中专5.大专及以上
孕次:□□产次:□□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三篇)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三篇)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并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____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四、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____小时内组织上报医院妇产医师及新生儿医师会诊.五、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应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纠正。

六、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二)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及处理制度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簿,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____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表、卡、册的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____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三、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____小时内____院科两级及新生儿医师会诊.四、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纠正。

五、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三)是指一种对新生儿出生缺陷进行统一报告和监测的制度。

该制度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负责实施,并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发现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时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收集全面的、准确的出生缺陷数据,以便进行统计分析、监测趋势和制定预防措施。

通过建立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可以帮助政府和卫生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和改善相关人群的生活质量。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报告对象:包括所有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报告,不论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如何,包括先天性遗传缺陷、脑功能障碍、身体畸形等。

2. 报告范围: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发现新生儿出生缺陷时必须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包括提供详细的个案信息如婴儿出生信息、缺陷类型、家族病史等。

健康管理师教材:第八章-健康管理信息采集与信息管理(3.5)

健康管理师教材:第八章-健康管理信息采集与信息管理(3.5)

第八章健康信息采集与档案管理第一节健康信息采集信息是客观事物状态和运动特征的一种普遍形式,客观世界中大量地存在、产生和传递着以这些方式表示出来的各种各样的信息。

在管理信息系统领域,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信息是经过加工过的数据,它对接受者有用,对决策或行为有现实的、潜在的价值”。

一、信息来源一般情况下,大众媒体如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视、英特网等都是信息的重要来源,实际运用中应根据信息的不同来源,选择与之相应的信息获取方法。

由于人的主要健康和疾病问题一般是在接受相关卫生服务(如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过程中被发现和被记录的,所以健康管理相关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类卫生服务记录。

常见有3个方面:一是卫生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服务记录;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体检记录;三是专题健康或疾病调查记录(图8-1)。

图8-1 健康信息来源卫生服务记录的主要载体是卫生服务记录表单。

卫生服务记录表单是卫生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卫生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用于记录服务对象的有关基本信息、健康信息以及卫生服务操作过程与结果信息的医学技术文档,具有医学效力和法律效力。

与健康管理相关的卫生服务记录表单主要有以下6个部分:1.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2.儿童保健(1)出生医学登记: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记录表。

(3)儿童健康体检:0-6岁儿童健康体检记录表。

(4)体弱儿童管理:体弱儿童管理记录表。

3.妇女保健(1)婚前保健服务:婚前医学检查表、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2)妇女病普查:妇女健康检查表。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记录表。

(4)孕产期保健与高危管理:产前检查记录表、分娩记录表、产后访视记录表、产后42天检查记录表、孕产妇高危管理记录表。

(5)产前筛查与诊断:产前筛查与诊断记录表。

(6)出生缺陷监测: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4.疾病控制(1)预防接种记录:个人预防接种记录表。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表号:卫统44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12年
人:职称:填表日期:年月日
医院审表人:职称:审表日期:年月日
省级审表人:职称:审表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1.本卡由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填报。

统计范围为在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内住院分娩且被确诊为出生缺陷的患儿。

2.本表为季报,每年2月28日上报上年第4季度报表,5月28日上报本年第1季度报表,
8月28日上报本年第2季度报表,11月15日前上报第3季度报表。

总人口数、1~4岁
儿童数为年报。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告。

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5篇)

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5篇)

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是为了保证妇幼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的内容:1. 工作目标:确保妇幼信息的质量,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信息服务。

2. 质量监控机构:设立妇幼信息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妇幼信息的质量。

3. 数据采集规范:明确妇幼信息的采集标准和流程,包括数据来源、采集方式、采集频率等。

4. 数据处理规范:确保妇幼信息的处理过程准确无误,包括数据去重、数据清洗、数据校验等。

5. 数据存储和传输规范:建立安全稳定的信息存储系统,确保妇幼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篡改、丢失或泄露。

6. 质量评估和监测:定期对妇幼信息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包括数据准确性、信息更新速度、用户满意度等指标。

7. 质量反馈和改进:建立妇幼信息质量反馈机制,接受用户对信息质量的反馈和投诉,并及时处理和改进。

8. 培训和考核: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质量管理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质量考核。

9. 处罚制度:对故意篡改、造假或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

10. 审查和审计:定期对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进行审查和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的内容,实际制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2)是为了保障妇幼健康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有效防范假消息和谣言,促进群众正确获取妇幼健康知识和服务的制度。

一、信息收集和发布1. 妇幼健康信息的收集应由专业机构、资深专家和权威媒体采集,确保信息来源可靠。

2. 妇幼健康信息发布前,应进行严格的信息审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妇幼健康信息发布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散布虚假信息和不良内容。

二、信息审核与监测1. 建立妇幼信息审核机制,对发布的妇幼健康信息进行审核,并留有审核痕迹。

2. 对妇幼健康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虚假信息和谣言。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1.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薄,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等级表每
月定期上报。

2.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
人,并做好表、卡、册的原始登记。

3.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
况下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4.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24小时内组织上级医院妇产医师及
新生儿医师会诊。

5.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纠
正。

6.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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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表号:卫统44表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有效期至:2012年
人:职称:填表日期:年月日
医院审表人:职称:审表日期:年月日
省级审表人:职称:审表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1.本卡由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填报。

统计范围为在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内住院分娩且被确诊为出生缺陷的患儿。

2.本表为季报,每年2月28日上报上年第4季度报表,5月28日上报本年第1季度报表,
8月28日上报本年第2季度报表,11月15日前上报第3季度报表。

总人口数、1~4岁
儿童数为年报。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告。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填写说明
1.常住地:产妇常住县辖乡者属“乡村”;其余属“城镇”(包括市辖区、街道、市辖镇、县辖镇)。

2.出生日期:请按阳历填写。

“年”填写四位数;“月”、“日”填写两位数,当只有一位数时,数字前用“0”补充,如1995年1月1日出生,则填成1995年01月01日。

3.胎龄:指妊娠整周数。

如39周+6天,填为39周。

4.转归:指出生缺陷患儿的生存或死亡状况。

分娩未发作前死于宫内者为“死胎”;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为“死产”;出生时为活产,而于七天内死亡者计为“七天内死亡”;“安乐死”计为“活产”。

5.诊断为出生缺陷后治疗性引产:特指因产前确诊为出生缺陷而进行的治疗性引产;若产前未确诊出生缺陷,因其他原因进行的治疗性引产,该项目应填“否”。

6.诊断依据:指依据何种手段确诊为缺陷。

如同时有两种以上诊断依据,请分别在各自的代码上画圈。

7.出生缺陷诊断:请严格按照统一的诊断标准确诊。

请在相应出生缺陷名称前的代码上画圈;凡有左右之分的畸形,请在左和/或右上画圈;如同一缺陷儿有多种缺陷,则在每种缺陷的代码上均画圈,肢体短缩畸形还应在上肢和/或下肢上画圈。

此外,如果有未列出的缺陷,请写出病名或详细描述其特征。

8.孕早期情况:孕早期指妊娠的前3个月。

如孕早期有患病、服药、接触农药及其他有害因素,则请在列出的病名、药名、农药及其他有害因素上画圈,并请在括号内写出具体名称。

如有未列出的因素,则请在“其他”栏注明。

服药情况中特别要注意市面上的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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