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部规章

摄影部规章

摄影部规章制度

1、摄影在拍照前必须审核妆面,并让顾客确认满意,存在问题可退回妆台,未发现或未征求顾客满意,导致客怨扣罚20元,并扣除该套照片全部业绩。

2、曝光稳定,控制在过半档到欠一档之间。过曝超过一档或欠曝两档需重拍。如一套照片过曝欠曝超过5\1每次罚款20元。不够重拍但导致后期增加工作量的,由后期主管审核,扣除该套照片全部业绩。

3、每套照片应特效应控制在全套照片数量的5\1(包括特殊灯光效果),特写控制在10\1。

5、拍虚照片或相机调整失误导致照片模糊或粗颗粒的,需选片前删除,如超过50%导致无法提供顾客选片的,由门市审核,每次扣罚20元。重拍不记业绩。

6、拍摄风格,角度掌控,表情引导等出现失误,导致客怨的每次扣罚20元。

6、拍摄达到样片级,可供门市接单使用,由经理审核,该套照片20%的业绩。

7、拍摄完毕未及时输卡造成丢片的按拍摄套系金额赔偿。

所拍摄照片不合格率(尺寸大小、曝光、灯光)按每张规定价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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