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讲稿—于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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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考研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历年真题复试分数线答题方法

2015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考研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历年真题复试分数线答题方法

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考研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历年真题、复试分数线、答题方法、复习经验指导一、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考研招生目录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备注002民商经济法学院198 030107经济法学5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或242西班牙语③701法学综合一④801法学综合二01经济法理论02金融法学03企业与公司法学04竞争法学05财税法学06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07房地产管理法学08法与会计学09消费者法学10证券法学11会计法与审计法二、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考研复试分数线考试科目政治外语专业一专业二总分经济法学50 50 90 90 350三、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考研参考书科目名称书名作者出版社701 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法理学》(初试选读)舒国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宪法学》(第四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国际法》周忠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2008年《国际私法》第三版赵相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2011年第三版《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法学精品教材2012年第四版版《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马怀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三版版《行政法学》(第二版)张树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801 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必读)第二版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民法学》王卫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宋朝武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修订版《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宋朝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12月第三版《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刑事诉讼法学》刘玫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二版《刑法学》(第四版)曲新久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刑法学》(第五版)曲新久、陈兴良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四、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考研真题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学各占40分,行政法学30分)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及答题纸上的无效。

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考研重点笔记

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考研重点笔记

育明教育2014年考研视频课程+内部资料笔记+历年真题+公共课阅卷人一对一3次指导=2500元第一年没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直到考上!!!此外,现在很多小机构虚假宣传,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企业信息。

【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9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2013年复试分数线2012年复试线2011年复试线【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法硕背诵版法制史1、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了解即可)2、夏商立法概况(一般掌握,注意周有乱政,而作九刑)3、奴隶制五刑(一般掌握)4、夏商司法制度(了解即可)5、西周立法概况(一般掌握,注意吕刑)6、西周刑事立法(重点,注意具体情形判断适用哪条刑法原则)7、西周民事立法(重点,注意质剂和傅别)8、西周司法制度(一般掌握)9、成文法的公布(必考,注意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是子产铸刑鼎)10、公布成文法引起的争论(理解为主)11、战国立法指导思想(必考,注意法经)12、秦法律思想(了解即可)13、秦法律形式(重点,注意廷行事)14、秦刑事立法(重点,特点是以身高为标准确定刑事责任能力,区分故意和过失)15、秦经济立法(了解即可)16、秦司法制度(重点,注意廷尉)17、汉朝法律思想(了解即可)18、《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重点,注意户、兴、厩)19、汉朝法律形式(了解即可)20、汉朝刑事立法(必考,注意上请原则和亲亲得相首匿原则)21、汉朝行政立法(了解即可)22、汉朝经济立法(了解即可)23、汉朝司法制度(必考,注意春秋决狱)24、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概况(必考,注意八议、式)25、三国两晋南北朝刑事立法(必考,注意准五服以制罪、官当、重罪十条)26、三国两晋南北朝司法制度(一般掌握,注意大理寺的演变)27、隋朝立法概况(重点,注意开皇律)28、唐朝立法概况(必考,注意分析和以往试题中对永徽律疏索引的句子的理解,出分析题的地方)29、唐朝定罪量刑原则(必考,注意累犯加重)30、封建制五刑(重点)31、唐朝主要罪名(十恶和六赃是重点,保辜制度了解即可)32、唐朝民事立法(必考,注意婚姻嫁娶制度)33、唐朝行政立法(一般掌握)34、唐朝经济制度(了解即可)育明教育:考研专业课答题攻略(一)名词解释1.育明考研名师解析名词解释一般都比较简单,是送分的题目。

法大法硕(非法学)考研经验——唯有努力,方能成功

法大法硕(非法学)考研经验——唯有努力,方能成功

法大法硕(非法学)考研经验——唯有努力,方能成功先说说我的基本情况吧:毕业时候在人才市场被筛选千万遍之后,方知学历这块敲门砖的重要性,于是决定考研。

考研的时候在选专业的时候徘徊许久之后,决定考一个法大的法硕。

原因是:一是深知本科四年的逃课睡觉浪费掉自己的时间,并不热爱自己的本科专业,内心一直向往法学;二是名校情结,想要去一个最好的法学院校感受一下学习氛围。

我报考的是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笔试成绩为:政治64,英语77,专业课一112,专业课二113,专业笔试成绩总分366;外语复试64,专业课笔试83,专业课面试73.6,复试成绩74.5.总成绩73.85。

写下这篇经验贴,一是为了给学弟学妹们提供一些可借鉴的经验,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理想;二是感谢在我考研期间给予我指导帮助老师和学长学姐,希望可以把这份正能量传递下去。

一、法硕和法考能否同时准备认为绝大多数战友都不适合法硕和司考一起准备,因为知识点冲突、时间冲突。

1.知识点冲突法硕刑法的犯罪构成是四要件传统理论,而司考却是二阶层理论,一些司考老师天天抨击法硕的四要件,但是,咱们法硕就是要四要件。

司考的宪法、法理、法制史占比很少,而在法硕考试中,这三门可是专业课半壁江山。

2.时间冲突鉴于法考的改革,由一次考试改为两次考试,司考时间跨度太长,客观题时间在九月二十号左右,主观题考试结束后十月份二十号左右,如果你司考结束之后在准备考研,时间肯定来不及。

现在法硕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你想考一个还不错的学校,建议你一心一意准备。

如果你想准备法考,那建议你就不要分精力到法硕上了。

哪怕你是二战或者是法本的同学,我也如此建议。

法考通过率,在法硕考生当中是非常高的,且法考客观题全国通过率50%左右,主观题通过率也在30%以上。

二、英语我的英语基础相对来说一般,所以对于我自己来说,整个备考期间,我都没有放弃对英语的复习。

我的复习规律一般是每天早晨7点左右我都会先背80个量的单词,划出其中不会的。

09级法硕行政审判实务(18学时doc-中国政法大学法律

09级法硕行政审判实务(18学时doc-中国政法大学法律

09级法硕行政审判实务(18学时doc-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一、行政诉讼概述1. 行政诉讼涵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以该机关为被告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活动。

诉讼当事人地位具有专门性。

行政诉讼的原告恒定为作为被治理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恒定为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但行政首长不是被告,行政首长出庭也不是代理人的身份。

被告不享有起诉相对人或有关人的诉权,也不享有反诉权。

行政诉讼审理者人民法院的行政庭审理,只有合议、无独任制审判组织形式。

2. 合法性审查原则——《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它决定了在行政诉讼中审判权和行政权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司法高于行政的关系——生效裁判大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此原则同时告诉我们人民法院监督行政行为的广度和深度。

五个方面来明白得:第一,从适用主体上讲,其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承办。

其次,从审查的方式来看,人民法院应适用开庭审理的方式,那个地点的开庭与书面审理相对应。

开庭能够是公布的开庭,也能够是依法不公布的开庭审理。

第三,从审查的范畴和广度上看,法院只能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包括与之对应的抽象行政行为。

复次,从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深度或程度上讲,是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咨询题,不审查具体行政行这的合理与否的咨询题。

最后,审查的标准。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一、二项确立的。

五项标准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即为合法,法院应予判决坚持。

五项标准中只要有其中之一不符合即为违法,法院就可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

这五项标准是:一是要紧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二是适用法律、法规是否错误;三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四是否超越职权;五是否滥用职权;六是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平(见下表)。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意味着四个“非”:非抽象行为、非合理性、非司法行为、非相对人的行为!3.中国行政诉讼沿革。

法硕:刑法案例分析(22)

法硕:刑法案例分析(22)

法律硕士:刑法案例分析(22)案例:被告人祝扬(男,28岁,某乡农民)。

一天,祝扬在其承包的石坑里爆破采石,因石头落下砸死了姜立胜的小山羊,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姜立胜说:“你要是不赔,我就坐在炮口上,让你点不成炮,让你干不了活。

”被告人祝扬说:“你敢坐,我就敢点。

只怕你没胆子坐”。

姜立胜很是恼火,说:“我不敢坐,我就是你儿子”被告人也说:“我不敢点就是你孙子。

”说完,被告人祝扬将一个2公斤的炸药扔在地上说:“你有胆子就坐在上面。

”姜立胜真的走过去坐在炸药包上。

被告人当即拿起一根约100厘米长的导火线,用剪刀剪去约60厘米,当着姜立胜的面接上雷管插入炸药包内,点燃导火线后,冲着姜立胜喊了声:“点着了,还不快跑!”随即跑离子现场。

此时,姜立胜向外挪动了一下身体,尚未起身,炸药包便爆炸了,姜被当场炸死。

问题:(1)被告人祝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什么罪?其主观罪过形式是什么?为什么?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

(2)如果被害人姜立胜没有被炸死,而被炸成重伤,祝扬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主观罪过形式是什么?(3)假如在祝扬与姜立胜争吵时,引来周围群众围观,乙点燃导火线时,那些人也围在姜立胜的周围,结果其中2人被炸死,5人被炸成重伤,被告人祝扬构成什么罪?主观罪过形式是什么?案例解答:(1)被告人祝杨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

祝杨的主观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因为乙懂得爆炸知识,在被害人姜立胜坐在炸药包上的情况上,如点燃炸药包很可能会造成姜立胜被炸死的后果。

但祝杨将100厘米的导火线截短至40厘米,这样就缩短了姜立胜安全逃离现场的时间,增加了姜立胜被炸死的可能性。

在这种情况下,祝杨仍然点燃了导火线,即祝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却放任其发生,所以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死亡是间接故意。

(2)祝杨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主观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3)被告人祝杨的行为构成爆炸罪,主观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案例被告人某甲(男,29岁,个体工商户),1992年5月,被告人甲为扩大经营规模向朋友乙借了三万元钱,并向乙出具借条一张,承诺1993年10月1日归还欠款。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刑法讲义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刑法讲义

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法理学授课讲义一、了解命题人的思路、偏好、习惯连续三年法理都有道分析题基本一样重复率高,对连续三年的命题做出博弈的思辨客观题不要随便的涂改,涂改后机器可能不识别答主观题要简明扼要,要分段落,要分序号二、(1)法理学重点问题分为:1、一般重点:主观题占30%—40%2、不经常的重点3、非重点:偶尔会考三、考试类型(一)选择题:①属于记忆型的选择题;发展趋势:越来越少②理解型的选择题;考察基本理论知识的了解情况③应用型的选择题;这是最难的,考察全面的知识理解(二)主观题:考生应具备:①法律人分析问题的能力;对法律实践中的矛盾、争议做更深层次的分析;应以现行的规则、原则来分析。

②法学家分析问题的能力四、如何备考:重点放在法的本体论上,是解决分析问题的前提引论复习提示:《引论》对于教材来说本来就起到一个引子的作用,但从历年试题来看,本部分处于高频出题点,而且本部分的编写者为舒国滢教授。

在这简单的“引论”当中却隐含着他的研究理路和学术旨趣,故考生不可轻视之一定要将之揉碎吃透。

本部分有不少于10分的题目。

第一节法学一、法学的概念第一节是对法学的全方位论述,从法学的概念、性质到研究对象,最后还引出了法学思维的特点。

占据导论三分之二的篇幅,充分说明了法大法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就学术现状来说,目前法大法理学的最大特征就是注重对法学方法论研究,法律思维也是研究生上课的必修内容之一;在99年的综合课试题中,“法学”是作为一个名词解释出现的,04年的综合课也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过,05年又出了一个6分的简答,因此,建议大家对这节的论述不要掉以轻心。

二、法学的性质(2005年简答题)此知识点出过简答。

考生在熟读教材的基础上熟记5点性质。

三、法学的研究对象(一)法律制度问题(二)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何为法律制度的关联性?)(三)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如何对应的问题(结合教材P43法律作用的局限性之(3)“法律与事实之间的对应难题不是法律所完全能够解决的”,正因为该问题凸现了法律的局限性,所以法学家们才要研究它以使法律的作用更优化)⊙特别提示:考生应该清楚三个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即法律、事实、二者对应关系,这既是它们的逻辑关系,也是考生的记忆规律。

北大法学历年考研真题之刑法(考北大法学必备)

北大法学历年考研真题之刑法(考北大法学必备)

北大法学历年考研真题之刑法——by 凯程教育独家稿件,欢迎转载,请勿修改!北大法学考试方式变化历史说明:学院统考时代:2004年到2008年,为“十项全能时代”,考察科目为A卷公法卷:宪法与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B卷私法卷:法理学、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考试特点:科目多,学生复习复旦极重,而且出题风格多变,经常出现偏题怪题。

六加一时代:2009年至今,北大考察方式改为“综合卷+专业卷”模式,其中综合卷所有法学同学都要考察,科目内容包含:宪法、行政法、民法、民诉、刑法和刑诉。

专业卷各法学细分专业自主命题考察。

考试特点:综合卷题目偏基础,难度较之前略有降低,但是由于招生人数锐减,考试对答题的要求有了极大提高,看似很基础的题目,只有答的非常专业很深入,才可以得高分,拿到高分,才能获取宝贵的复试名额;专业卷风格各异,但整体偏重于宏观考察。

考虑到真题的重要性,凯程教育专业团队依据“科目”而分科汇编了2005-2013的北大法学历年考研真题综合卷内容。

关于每科的考试重点和难点,凯程将会在相关课程中详细讲授。

刑法2013年1、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2、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2012年1、《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分析法条所涉及的罪名的构成要件?2、案例分析题:章某骗王某吴甲欠钱不还,绑架吴甲之子吴乙,将其拘禁于某处。

分析本案中的法律关系。

(主要涉及共同犯罪、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区别)2011年1、自首犯的量刑原则2、王某,1975年生,2004年5月因为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6年5月,因为抢劫罪被逮捕,同为被告的有姚某和张某,两人均为成年人。

经查明,2006年的2到3月间,王某伙同姚某、张某抢劫8次,共劫得23万元。

演讲题目国学在法学中的运用——刑、法、律

演讲题目国学在法学中的运用——刑、法、律

演讲题目:国学在法学中的运用——“刑”、“法”、“律”的另类视角主讲人:“游学者”田涛教授评议人:马小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人:春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专业03级博士研究生时间:2005年12月7日星期三晚上6:30-8:30地点:贤进楼501室一、开篇部分春杨:有的同学看到讲座的广告栏,可能觉得比较有意思,就是说没有像介绍其他学者那样挂个什么头衔,我现在简单的介绍一下田老师。

田老师是我国著名的法律文献学家、知名的法律史学者和藏书家,他同时在我国几所著名的大学做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1996年到1999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做兼职教授,2002年至今分别是上海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2005年又被武汉大学法学院正式聘为客座教授,所以说田老师是当之无愧的“游学者”。

(掌声)另外,大家可能注意到田老师讲座的题目“刑”、“法”、“律”的另类视角,可能对“另类”两个字也很有兴趣。

对于另类,我自己的理解是,田老师的研究方法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自己的视角。

他最大的贡献是对于传统法律文献的考据和对新发现材料的搜集和整理,尤其是对传统民事契约的研究。

田老师在这些方面做出了很重要的贡献,大家比较熟悉的有《田藏契约》、《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清末北京城市管理与近代市政法规39种》、《黄岩诉讼档案及调查报告》。

这些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所以我们说田老师的研究方法在法律史学界是让人耳目一新的。

马小红教授: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田涛教授到我们这里来,给我们开这样一个讲座。

来的人也很多,田先生刚才问我,你们这里的法律史专业的学生怎么这么多人,我说,因为法律史被“边缘化”了,所以爱好的人就多起来了。

(笑声)我就不多讲了,把更多的时间留给田涛教授。

田教授有大量的学术成果,我前两天刚看完田教授的一本书,叫《被冷落的真实——新山村调查手册》,看了以后我的感觉就是对他写的每一句话都能读得懂,不像现在的有些学术著作,读了半天把我读的云遮雾障的啊,感觉自己好像都要被学术淘汰了,怎么读都读不懂了。

送法下乡法硕一班董伟龙课稿

送法下乡法硕一班董伟龙课稿

班级:15级法硕一班姓名:董伟龙学号:220150929271《送法下乡》读书笔记作为法律初学者,通读全书后,深深的被其中经典案例和精密全面的分析所吸引。

把每个章节的重点内容进行抄录,再在后面加上我的感受和思想。

留笔记如下。

经典摘抄部分本书的焦点问题和最大的论题是中国基层法官的经验和知识。

作者紧接着回答了为什么是基层(中国问题主要是农村为问题;多样性的发展;基层法院是中国法院的重头;法院是一种实践事业,不是玄想)和为什么是中国(中国当代问题本身具有正当性;有助于法律知识的普及;中国法律问题具有正当性)的问题。

法律学术的意义在于对中国初审法官的实践和经验的研究总结。

中国具有研究初审法官知识经验的资源和进入这一资源的路径。

本书的主线是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放在20世纪和当下予以考察。

本书的理论框架式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

第一章一、举例炕上法庭。

二、为什么送法下乡也是本文的核心论题:今天的司法下乡是为了保证或促使国家权力包括法律的力量向农村有效的渗透和控制。

三、权力的运作受制于地点因素。

四、权力离开了其内或中心就有风险。

调解是实施权力的有效工具。

五、村干部是国家权力下乡时有迹可循和便利的地方性知识库房。

村干部借助乡民的权力来强化自己对国家的地位。

第二章一、司法与行政交叉混杂法院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一系列内部的行政事务。

因此法院行政管理制度的设置具有其自身的合法性,但法院内部的这种行政管理制度有可能侵侵蚀审判制度。

造成正式审判制度变形。

作者的解决办法:注意将法院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法院的司法智能分离出来。

二、法院的两套制度及其结构(1、宪法职能 2、法院内部的行政管理工作)三、司法过程中实际体现的行政化审判制度1、审判制度同行政管理制度混同了2、更重要的是审判制度成了行政管理制度的附庸3、一级法院的审判决定实际上成了一个在该法院内部逐级审判过程的产物,不仅法官的审判权被分割了,而且法院规定的这一级审判制度也被高度分散了。

考研知识点: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7)

考研知识点: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7)

考研知识点: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7)防卫过当孙明亮,男,19岁。

某日晚8时许,孙明亮陪同其友蒋小平去看电影。

在平凉市东关电影院门口见到郭鹏祥及郭小平、马忠全三人尾追少女陈某某、张某某,郭鹏祥对陈某某拉扯纠缠。

孙明亮和蒋小平上前制止,与郭鹏祥等三人发生争执。

蒋小平动手打了郭鹏祥面部一拳,郭鹏祥等三人即分头逃跑。

孙明亮和蒋小平分别追赶不及,遂返回将陈某某、张某某护送回家。

此时,郭小平、马忠全到平凉市运输公司院内叫来正在看电影的胡维革等四人,与郭鹏祥会合后,结伙寻找孙明亮、蒋小平,企图报复。

当郭鹏祥等人在一小巷内发现孙明亮、蒋小平,即将二人截住。

郭鹏祥上前质问孙明亮、蒋小平为啥打人。

蒋小平反问:人家女子年龄那么小,你们黑天半夜缠着干啥?并佯称少女陈某某是自己的妹妹。

郭鹏祥闻听,照蒋小平面部猛击数拳。

蒋小平挨打后和孙明亮退到附近街墙旁一垃圾堆上。

郭鹏祥追至垃圾堆继续扑打,孙明亮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照迎面扑来的郭鹏祥左胸刺了一刀,郭鹏祥当即倒地; 孙明亮又持刀对空乱划了几下,便与蒋小平乘机脱身跑掉。

郭鹏祥因被刺破左肺、胸膜、胸动脉等器官.失血过多,于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题] 孙明亮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否负刑事责任?[分析]孙明亮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理由是:(1)孙明亮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

郭鹏祥等人拉扯纠缠少女被孙明亮等人制止后,又返回寻衅滋事,继续实施不法侵害,孙明亮等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2)孙明亮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

郭鹏样等人虽然实施了不法侵害,但强度较轻,只是用拳头殴打,而孙明亮防卫时则使用弹簧刀照郭鹏祥的胸部刺一刀,将其刺死,其防卫的手段、强度都明显大大超过了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的手段、强度,并且造成了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重大损害结果,属于防卫过当。

(3)本案不适用刑法规定的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

吉林大学考研解析刑法学的优势条件

吉林大学考研解析刑法学的优势条件

吉林大学考研解析刑法学的优势条件2004年的近五年来,本学科教师累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8项,其中国家社科项目3项,即“犯罪构成理论的解构与结构”、“国际刑事法院:以中国为视角的研究”、“刑事诉讼证明基本范畴研究”。

教育部项目8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即“司法的法理与当代中国司法制度问题研究”,司法部项目1项,即“跨国犯罪的惩治与防范:现象、问题与应对”,此外还有省级项目1项、校级项目5项,其中已结项7项,在研11项。

本学科教师累计出版学术著作28部,其中专著5部、主编18部、副主编2部、参编、参译3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等刊物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

科研成果获部级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

省级优秀图书二等奖1项。

本学科教师在中国刑法学基本理论,如犯罪构成理论、罪数形态理论、中国刑法近代化、检察理论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学术成果,为加速我国刑法学科的成熟和科学化做出了突出贡献。

代表性成果有李洁教授的专著《犯罪既遂形态研究》,论文《法律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三大法系犯罪构成体系性特征之比较》,吴振兴教授的专著《罪数形态论》,孙谦教授的《检察理论研究综述(1989—1999)》,徐岱副教授的专著《中国刑法近代化论纲》。

在国际刑法学领域积极开拓创新,代表性的成果如张旭教授的专著《国际刑法论要》、《人权与国际刑法》、论文《关于国际刑法认识基点的思考》。

在刑事程序法学领域代表性成果有孙谦教授的专著《逮捕论》,闵春雷副教授的论文《刑事程序及其价值》。

在犯罪学领域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有张旭教授的专著《犯罪学要论》。

研究生培养情况1、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当说是可圈可点。

吉林大学法学院自1986年至1998年长达12年时间只有本专业一个博士点。

可以说,本专业为推进我校法学各学科教师的“博士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从长远看,本专业的师资培养富有成效。

本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有13人成为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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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 2009年计划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200人,其中计
划接收推荐免试生100人,计划录取参加法律硕 士全国联考的考生100人。 •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 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 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 -130%。

2)北京大学历年招生情况
• 2002: 180人,355/60/90分
2003: 280人,330/55/90分。 2004: 350人(深150),335/55/90分。 2005:350人(深150),340/55/90分。 2006:350人(免试80)354 /55/ 90分 2007:200人(免试80)学费为76000元 但有奖学金和助 学金,总额26000元的助学金,357/ 55/90分。 2008年面向全国招收260名(免试13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将全部在本部学习。365/55/90分。 2009年:260人,(免试130)。 复试:专业笔试,英语口语(注此部分不计入成绩)。 写作能力:通过提供有关社会公共政策(社会、经济、 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热点话题或背景资料写论文,要 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语言表达 流畅,以此考查考生的阅读知识面、对社会问题的把握 程度以及语言文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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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2009:200人。 2008:330/55/90 2007:345/55/90 2006:320 /50 /85 2002:100人,340/60/85 2003:115人,315/50/85 2004:130人,340/55/90 2005:150人,310/50/85 西南政法大学 2008: 343/50/75 2007:276人,342 /51 /77 公费38人,半公费158人 . 2006:261人, 340/52 / 78 公费30人,半公费130人,公费 不交学费,补助160/月,半公费学费5000/年,补助80/月 2005:366人,321/51/77 2004:298人,328/51/77 2003:197人,320/49/74 2002:190人,342/337/57
招生比例
•有不少学校需要调剂。而北
大、清华、人大等好学校比 例一般在10:1到25:1之间。
建议报考按照下列顺序选择
• 首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 其次: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 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 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 第三:吉林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湖南 大学、同济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安交大、 上海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 除了院校实力外,在选择报考院校的时候,建 议大家尽量根据自己的复习状态、将来打算工 作的城市、生活习惯等选择最适合自已的院校。

• 中国政法大学 • 2009: 200人 • 2008:360/55/90;2007 :355/55/96 • 2006: 354 /54/ 81 (06年65个公费名额,但实
际上招了92公费) • 2005: 165人(公费64人,免试3人)330/55/85或 340/53/80 • 2004:163人(公费63人)330/53/80 • 2003:150人,332/53/85; • 2002:160人,345/340/60
• 民法:一个概念:民事法律体系即基于民事法律事
二、知识体系
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 括主体、内容、客体。 • 刑法:一个概念:犯罪即触犯了刑法,依据刑法的 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 法理:一个词语:法(概念、要素、渊源、分类、 特征、作用、制定、解释、实施、责任)法治社会 • 法制史:一棵树 :树干:夏商→西周→春秋→战国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 →清 →清末→民国 →革命根据地。树枝:立法成 就、司法制度 • 宪法:一个结构(四个“基本”):基本理论 (特征属性、历史发展、原则分类、规范作用、制定 修改、解释实施、保障);基本制度;基本权利义务; 基本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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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 2009: 200人 2008:200 人,360/ 60/90 2007:200人, 340 57/90;2006:250人,354 /55 /60 /90 2005:170人,340/60/55/90;2004:170人,335/55/90 2003:300人,320/55/90 ;2002:280人,349/60/90 复试:专业综合课笔试(含民法、刑法、法学基础理 论、宪法、中国法制史)、英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 测试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刑诉、民诉,笔试,时间3小时, 满分100分。 武汉大学 ( 有公费,不超过10%,具体不清楚) 2008:347/55 /90 2007:335/52/90 2006:335/57/90 2004:325/55/90; 2005:320/55/90 2002:340/60/90; 2003:305/47/90
(一)民 法

民事法律关系
主 体
客 体
内 容
第三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合同
第八、十六、十八、十九章 物权、债权、 人身权(继承权)、 知识产权


(二)刑
犯 。
构成要件 量 刑


时效 罪刑
主体
主观方面
客 体
客观方面
停止形态
共同犯罪
数罪与一罪
中央财经大学
• 1、复试总分为100分,专笔60%,专面30%,外听说10%。 • 2、专笔、专面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3、专业课面试重在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 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4、外语听说测试,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 考试时间不低于5分钟。测试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 正确性、使用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 等方面进行测试。 5、 综合素质考核以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合格、 不合格)计分,考核内容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质考核;②报考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 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 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 礼仪等。 6、同等学力加试《刑诉》和《民诉》时间3小时,满 分100分。

• 2007年批准的第七批院校:中央央民族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 学、河北经贸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 阳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 学、宁波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安徽财经大 学、华侨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深圳大 学、华南理工大学、广西师范大学、重庆大 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青海民族学 院、新疆大学。
(二)法硕特点:多学科背景的复 合优势
• 目前,各行各业都需要既精通法律知识.又掌握本专 •
业知识的人才,法律硕士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法律硕士的多学科背景也使其在就业上具有明显优势。 法律硕士毕生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 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前几年法院和检察院 比较喜欢招收法学硕士,因为法学硕士的专业性比较 强。最近几年随着法律硕士队伍的壮大,法律硕士研 究生毕业后通过国家或地方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和检 察院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越来越多。而且因为法律硕 士有自己的本科背景.再结合法律专业,相较法学硕 士而言,法律硕士的复合优势明显.就业面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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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院校: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 • •


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院校: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 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 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院校: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 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2003年批准的第五批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 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河南大学、烟台大学、上海交 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湖南大学、 海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 2005年批准的第六批院校:大连海事大学、湖南师范 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内蒙古大学、中国 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河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法 理

属性、渊源、要素、体系 分类、历史、作用、 制定(解释、推理) 实施、责任
法治社会
法 制 史 (一棵树,两根枝)

立 法 成 就
根据地 清 民
明 清 唐 秦 宋 汉
司 法 制 度
西 周




四个“基本”
基本制度 基本权义 基本机构
基本理论
第一、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三 、复习方法
• (一)教材的选择
1)清华大学历年招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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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30人,345/340/60分 03年:100人,313/52/84分 04年:200人(深100)335/55/90分 05年:190人(深90)325/55/50/86分 06年:240人(推30)实招249个,149人在深学习。分 数线:335/55/85 07年:240人(推80)前两年在深,335/55/90。 08年:200人(推100)前两年在深,350/55/90。 09年:185人(推免80),前两年在深学习。 复试:笔试包括:名词解释、简答、分析题、文言文, 英语的口试比较简单。面试,进去以后抽选一个。答 完抽的问题后老师一般会随意问些问题。 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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