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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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材料汇编
第一部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介
1.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1.2 我国推进自贸区建设措施
1.3 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成效
第二部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与规则
2.1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2 “早期收获”计划
2.3《货物贸易协议》
2.4《服务贸易协议》
2.5《投资协议》
2.6 原产地规则
2.7 原产地证书
第一部分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介
1.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指在中国与东盟十国之间构建的自由贸易区,它是中国对外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也是目前我国建成的最大的自贸区。自贸区的建成将会创造一个拥有1400万平方公里面积、19亿消费者、近6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和4.5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其经济规模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具体建设进程如下:
谋划探讨阶段(2000—2001年):2000年11月,在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2001年11月,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正式宣布将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启动并大幅降低关税阶段(2002—2010年):自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始,至2010年1月1日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其间包括,通过2004年1月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和2005年7月实施《货物贸易协议》启动降税进程,2007年1月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以及2009年8月签署《投资协议》等。
全面建成阶段(2011—2015年):届时东盟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四国与中国贸易的绝大多数产品也将实现零关税。与此同时,双方实现更广泛深入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投资市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一览表(2000-2009)
资料: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成立于1967年8月,创始成员国包括印尼、
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它们和1984年加入的文莱被称为东盟老成员,其后加入的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被称为东盟新成员。东盟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促进商界人士、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的自由往来。除与中国开展自由贸易区建设外,东盟还分别同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启动了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目前,东盟共包括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44万平方公里,人口5.84亿,GDP总量达15062亿美元。
1.2 我国推进自贸区建设措施
1.2.1 搭建合作平台
●自2004年始,由中国倡导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每年同期举行,内容涵盖商品贸易、投资和服务贸易合作等三大方面,现已成为中国与东盟扩大经贸合作和开展高层对话的重要平台。
●2004年,中国和越南决定共建“两廊一圈”合作区域,加快推动中国与越南的贸易、投资、技术合作和旅游业等合作。 2006年,中越又签署了《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贸合作的协定》,全面规划两国未来五至十年的经贸合作。
●自2007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每年举行一次,旨在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构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新格局。2008年,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并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框架内一个新的次区域合作项目。
●2008年,中新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此为中国与东盟国家订立的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内容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
●2009年,中国同东盟签署《建立中国—东盟中心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共建中国—东盟虚拟中心和实体中心,构筑亚洲区域外汇储备库,推动自贸区金融经济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2009年,中国同东盟签署《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9年,中国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共同签署《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经济合作框架》,旨在加强双方次区域经贸合作。
1.2.2 完善服务促进体系
●推进中国—东盟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2009年,“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正式设立,总规模为100亿美元,主要用于双方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信息通信等领域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
资料:2009年4月,中国政府宣布决定设立总规模为100亿美元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主要投资于双方基础设施、能源资源、信息通信等领域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基金将于2009年底前开始正式运作,一期规模约为十亿美元,当一期完成
百分之七十的投资时,将发起二期,以此类推,直至达到上述总规模。它是中国与东盟间首个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私募股权基金,将助推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东盟一体化建设和区域合作。今后3-5年内,中国将向东盟国家提供150亿美元信贷,推动中国—东盟互利合作项目;向柬埔寨、老挝和缅甸提供总额为2.7亿元人民币的特别援助;向“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增资500万美元。
●共建金融合作体系。中国建议加快清迈倡议多边化进程,扩大区域外汇储备库规模和双边货币互换额度及签约范围,推进亚洲债券市场建设。2009年,中国同东盟通过《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共同宣言》,致力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加强区域内货币合作,以推动区域内投融资合作。
●完善电子商务服务。2006年,中国—东盟贸易门户南博网启动,此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专门为企业提供信息、营销和交易服务,旨在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双边贸易、扩大贸易机会。
1.2.3 拓宽合作领域
在2009年10月召开的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就下阶段合作提出六点建议:
●发挥中国—东盟自贸区作用。一是加强自贸区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利用好自贸区优惠条件。二是在东盟国家建立经济合作区,不断扩大中国对东盟投资。三是保护知识产权,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建立统一的动植物进出境检验检疫体系。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商定《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优先项目,尽早就《中国—东盟海关合作谅解备忘录》达成一致,签署《中国—东盟区域航空运输协定》,构筑互联互通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
●深化农业和农村合作。积极推进“中国—东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中国—东盟农村发展推进计划”。
●促进可持续发展。尽早通过《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加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清洁生产、环保产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合作。
●加强社会文化交流。加强在防务、文化、教育、旅游、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的合作;尽快建成“中国—东盟中心”。
●推进多层次的区域合作。支持东盟一体化进程和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将设立常驻东盟机构,积极推进湄公河次区域开发、中国同东盟东部增长区经济合作以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
1.3 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成效
●中国和东盟互为对方第四大贸易伙伴。自启动自贸区建设进程以来双边贸易额快速增长,2003至2008年,年均增长达24.2%。尽管受到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2008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2311.2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3.9%。
●中国和东盟相互投资踊跃。2003年至2008年,东盟国家来华投资项目累计12765项,合同投资金额523亿美元;同期,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由1.89亿美元增至24.8亿美元,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