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桩质量保证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旋挖桩质量保证措施

一、工程质量保证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文件。在本工程中建立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施工单位各级领导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施工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明确各级责任,确保优质工程。

2、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坚持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认真搞好工地宣传,严格技术交底,并用现场分析会、观摩会、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信誉至上”,“下道工序是用户,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的思想。对全体参建职工进场前要进行入场教育和有关的技术业务教育,使其掌握有关的施工规范及标准,提高劳动技能。

3、强化以各级第一管理者为首的质量自检、自控体系,完善内部检查制度,配齐、配强质量管理人员。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实行施工技术部门管理、质量检查部门监控的监管分离体制,立足自检自控,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奖罚,把监理工程师“一次检查合格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4、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制度落实是创优达标的主要途径,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执行八项制度。即:施工测量复核制度;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质量责任挂牌制度;质量评定奖罚制度;质量定期检查制度;质量报告制度;验工质量签证制度;重点工程控制点制度。

5、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形成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制度,努力做到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1、每次放线都要有详细的测量记录,并对各排标志桩进行校核,测设成果记录需

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2、详细做好各项质量记录,随时接受现场监理、设计部门的检查。

3、施工中质量检查与控制

(1) 成孔工序包括孔位、孔径、孔深、垂直度、沉渣厚度等。

孔位质量检查与控制:施工场地经平整后,并按设计图纸进行桩位的精确测放,桩位误差(D/6,且不大于100mm),书面交监理验收,定位时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50mm,在钻孔不受影响的位置设置轴线控制点,以便完工后确定孔位偏差。

孔径质量检查与控制:根据钻机性能、地质情况,仔细考虑钻头形式和大小,必须考虑到成孔直径不得小于设计要求,也不宜超过设计要求造成浪费,孔径检查可制作孔规进行检查,按检查结果,修正钻头直径。

孔深质量检查与控制:采用测绳丈量与原始钻具记录相结合检查,必须保证设计深度,不得人为提前终孔。

垂直度检查与控制:钻孔开孔前检查钻机移动轨道牢固稳定,轨道顶平面四角要求同一标高上,钻机天车、转盘,孔位在同垂直线上,方可开始,钻进时对钻头牢靠,开钻时应轻锤密击。

(2)制作钢筋笼工序包括钢筋型号、直径、数量:主筋间距:螺旋筋间距;箍筋间距;钢筋搭接长度;钢筋焊接情况,钢筋笼直径,钢筋笼长度;吊筋长度。

检查钢筋型号、直径、数量是否合乎设计要求,经查无误后,可下吊放钢笼,下放钢筋笼时检查钢筋的弯曲变形情况。

钢笼技术指标: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或螺旋箍螺距:±20mm,钢笼直径:±10mm;钢笼长度:±50mm;焊接采用单面搭接焊,焊缝厚度h大于或等于0.3d,宽度b大于或等于0.7d;焊接长度L大于或等于10d。

水下钢笼保护层采用预制混凝土块控制,设置方法:每隔3-5M设一道,每道用箍筋钢穿过直径50mm的预制混凝土块焊在钢筋上,每道设置至少四块,沿钢笼均匀布设。下钢筋笼时,如果钢筋笼无法下放到底。必须拔笼扫孔、重新下放钢筋笼,钢筋笼到设计位置后,在灌注过程中,拔起导管时要避免挂碰钢筋笼,造成钢筋笼上浮。

(3)检查混凝土超灌量情况。钻孔灌注桩产生超灌量的原因,是由于钻头经过松软土层时会有一定程度的扩张。同时,当混凝土注入桩孔时,有一部分会扩散到软土层去。控制混凝土超灌量的措施,主要是掌握好各层土的钻进速度,在正常钻孔操作时,中途不要随便停钻,以避免过大的扩张。

(4)施工员要坚持混凝土灌注临近桩顶标高时用取样器取样,严格控制桩顶

标高,避免超灌或少灌。

三、工序完工后质量检查与控制

(1)坚持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坚持上道工序末经检查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该作业班组自检,质量员专职检查,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验证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2)因业主原因提出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必须由监理下达通知书,书面修改或变更技术参数。

(3)桩基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湖北省工程质量管理备案》有关钻孔灌注桩要求,进行灌注桩基础工程验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