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8.01•【字号】沪商财[2012]517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财〔2012〕517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批复上海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1〕74号)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研究制订了《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二○一二年八月一日上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做好上海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促进服务业现代化、网络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批复上海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1〕74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国家综合试点专项资金”)是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本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和市、区(县)财政安排的资金。
获得国家综合试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本市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支持总额的50%。
第三条(使用范围)国家综合试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在本市浦东新区、虹桥商务区和浦江沿岸开展现代服务业试点,推进本市服务业发展的理念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并率先在城市共同配送、现代商贸服务功能区、国际贸易中心公共平台等三个领域开展试点,重点支持经财政部、商务部认可的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大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支持发展城市共同配送,对符合本市产业布局,搭建要素集聚、信息共享的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三级服务网络项目发生的设备购置、设施建设(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等除外)、软件开发等支出给予适当财政补助或贷款贴息。
资金申请表模板

资金申请表模板
资金申请表模板是用于申请获取资金的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单位或个人信息:包括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申请目的:明确申请资金的具体目的,例如项目开展、研究调查、设备购置等。
3. 资金需求说明:详细说明所需资金的具体金额及用途,包括预计支出的项目、设备、人工费用等。
4. 资金来源:说明申请单位或个人预计从哪些渠道获得资金,例如自筹资金、合作伙伴资助、政府拨款等。
5. 项目计划和时间安排:如果申请资金用于项目开展,需要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安排,包括项目的目标、方法、进度安排等。
6. 预期效益和风险评估:说明申请资金后预期能够带来的效益、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
7. 申请人签名和日期:申请人在表格末尾签字确认,并注明申请日期。
注意事项:
- 在填写资金申请表时,要清晰、准确地描述每一项内容,以便资助方能够全面了解申请的目的和需求。
- 如果有特定的申请要求或格式,应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或者在自行设计的表格中包含相应的内容。
- 在填写表格之前,建议提前与资助方咨询并了解相关的申请指南和要求,以确保填写内容符合要求。
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请表

上年度总资产(万元)
上年度总负债(万元)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加盖财务三排章)
三、申报理由
(重点包括:载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企业集聚发展情况、公共服务能力等)
四、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及信用承诺
本单位承诺:此次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限期内退回已拨付资金,且三年内不再参与引导资金的申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日
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载体类补贴)申请表
一、申报类型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楼宇
□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商圈□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时间
单位性质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办公地址
主营业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总人数
注册资本
(万元)
上年度纳税额(万元)
本单位对《松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资金申报和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信用管理要求已全面了解,知悉申报和使用引导资金应满足的条件、遵守的规范和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将严格按照国家、上海市和本区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申报和规范使用,认真配合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管等工作。保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愿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接受追责处理、承担赔偿责任,并同意相关部门将失信信息向市信用平台提供。
项目资金启动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X领导:您好!我代表XXX项目团队,向您提交本次项目资金启动申请书,希望通过您的支持和帮助,让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以下是我们对项目的详细介绍和资金需求的说明。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XXX领域(此处填写项目所属领域)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我们提出了XXX项目,旨在通过创新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提升整个领域的服务水平。
项目实施后,将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XXX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2. 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就业岗位;3. 为社会带来便捷和效益,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二、项目实施方案1. 技术研发: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开展技术研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2. 项目运营:组建专业团队,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推进。
3. 市场推广: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和推广,扩大项目影响力,吸引更多客户。
4. 合作与拓展:积极寻求与相关产业和企业合作,共同推进项目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三、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1. 技术研发阶段:预计需要资金XX万元,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研发人员工资等。
2. 项目运营阶段:预计需要资金XX万元,用于租赁场地、购置设备、支付员工工资等。
3. 市场推广阶段:预计需要资金XX万元,用于广告宣传、活动策划、线上线下推广等。
4. 合作与拓展阶段:预计需要资金XX万元,用于与合作方开展合作、参加行业展会等。
总计,项目预计需要资金XX万元。
我们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和使用每一笔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1. 技术风险:项目研发过程中可能遇到技术难题。
应对措施:组建具有丰富经验的研发团队,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确保技术难题得到及时解决。
2. 市场风险:项目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压力。
应对措施:深入了解市场需求,优化产品和服务,提高项目竞争力。
3. 合作风险:与合作方可能出现分歧。
服务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告

XX公司文件XX(2012)第〔02〕号XX关于服务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告XX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为响应市、县积极发展旅游服务业的号召,我单位于2011年度重点发展了XX风情街项目。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单位现向贵局申报该项目的有关情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XX风情街是XX有限公司于2011年响应XX县委县政府发展旅游事业号召,在XX 度假村建设的基础上,按照“上海新天地”、“宁波老外滩”模式精心缔造的XX首条特色旅游商业街。
项目发展单位——XX公司成立于XX年,是一家机制灵活、勇于创新的旅游地产企业,由XX有限公司为开发XX年度XX县招商引资项目——XX而注册成立,XX项目总投资已达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8亿元,建设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
二、项目建设背景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服务富县”的指导精神,要求“大力培育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目的即在于要将我县发展成为“长三角著名的休闲度假基地”、“花园城市”。
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今年以来,XX县旅游业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年均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都保持两位数增长。
据有关部门统计,仅2010年前三季度,XX县接待国内游客XX万人次,同比增长X%,实现国内旅游收入X亿元,同比增长X%。
接待海外游客X人次,同比增长X%,创外汇收入XX万美元,同比增长XX。
但是,随着我县旅游景区(点)建设的初具规模,与之相关的配套产业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亟需一条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拥有良好资源,品质高尚、业态丰富的特色休闲街来填补空白。
扩充城市功能,提升XX整体形象,使之成为XX的“新名片”、XX的“新亮点”,提高我县在旅游经济中的地位。
三、项目基本情况由于XX委县政府、XX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休闲村良好的发展势头,XX 作为XX年XX两地山海合作工程,被列为我县旅游发展重点项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23•【字号】沪府规〔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23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本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发挥服务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改善本市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投入,进一步完善规范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是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支持对象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
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管理推进部门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引导资金的申报受理、评估管理、审核批复、监督稽查等工作。
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引导资金项目库管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负责引导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评审小组推荐本行业领域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并配合各区做好引导资金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式第五条使用范围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等,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附件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促进本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聚焦服务功能、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和辐射带动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投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着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经研究,本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1、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和《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59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19〕43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3、支持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本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4、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
二、关于申报资料要求(一)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1、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4、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5、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6、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8、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9、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10、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11、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12、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项目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8年资金分配结果

80.0 35.0 35.0
75
金融衍生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76
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平台
80.0 80.0
77
办伴-基于互联网和物联网的一体化智慧办公运营服务平台
78
大型沉浸式机械互动展示平台系统
79
基于集成化管理的建筑行业大数据智能决策服务平台
120.0 70.0 80.0
80
旅游大数据创新应用服务平台
56
基于大数据的堆糖生活方式达人智能服务平台
80.0 80.0 65.0
57
智慧航运大数据产业生态链交易数据服务平台
58
数字商品智能供应优选平台
80.0 80.0
59
城市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与示范
60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61
基于物联网与云计算的隧道火灾报警系统监测与服务管理信息平 台
度假目的地旅游服务平台 上海生康老年公寓
长兴岛郊野公园服务业改造升级项目 好车伯乐——基于AI技术的二手车车况综合服务平台
面向出口电缆产品性能检测服务平台 基于云架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
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基于物联网的医院后勤智能化服务平台项目
工业设备物联网和智能运维服务云平台 基于AI技术的智能协同工作平台
62
基于TOPSUN MES技术的离散型工厂实时管控平台
80.0 80妈妈O+O智能旅行生活馆
64
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广告投放一站式服务平台
65
EFS 境外服装品牌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
80.0 80.0 80.0
66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汽车精准营销服务平台
67
基于物联网技术面向食品安全的实验室数据溯源和监测公共服务 平台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五月五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要求,在试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沪府〔2007〕1号)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由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专项用于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补助性资金。
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亿元,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区(县)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第三条(使用范围)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
主要用于如下方面:(一)鼓励本市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服务业引导资金,并提供配套资金。
(二)支持符合《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的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包括航运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会展、旅游、现代商贸、教育培训、医疗服务、创意产业等,对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三)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对重点企业给予绩效支持、贷款贴息、保险费用补贴、认证补贴及境外推广费用补贴等;支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对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具体支持方式,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四)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其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五)支持能提供信息、技术、人才、贸易、资金等服务支撑、完善服务业整体发展环境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其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产业引导资金申请报告

一、背景和必要性1.1 项目提出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服务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服务业发展迅速,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显著。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特提出本资金申请报告。
1.2 建设的必要性(1)提升服务业创新能力。
通过引导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提升服务业整体竞争力。
(2)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
引导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3)培育服务业新兴业态。
支持企业拓展新业务、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业新兴业态。
二、市场分析2.1 产品(业务)市场需求分析(1)产业前景:我国服务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需求旺盛。
据预测,未来几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进一步提高。
(2)竞争分析:上海市服务业竞争激烈,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通过引导资金支持,提升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3)项目优势及核心竞争力:本项目建设单位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实力,项目产品(业务)具有创新性、市场前景广阔、竞争力强等特点。
三、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3.1 企业性质申报单位为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服务业相关业务。
3.2 主营业务状况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包括:技术研发、产品开发、项目投资、运营管理等。
3.3 人员情况申报单位现有员工100余人,其中研发人员3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余人。
3.4 近三年资产和经营状况近三年,申报单位资产总额逐年增长,营业收入稳步提升,盈利能力良好。
3.5 银行信用等级申报单位银行信用等级为AA级。
3.6 技术力量申报单位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实力。
3.7 股东情况申报单位股东实力雄厚,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
3.8 领军人物及技术团队简介申报单位领军人物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技术团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1•【字号】沪府办发[2012]64号•【施行日期】201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64号)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推进本市服务贸易发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合作协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上海服务贸易全面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2009〕4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24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根据沪府发〔2009〕24号文的要求,对获得发展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和项目安排配套资金。
第三条(使用范围)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服务贸易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服务贸易扩大规模,提升能级。
具体用于以下方面:(一)鼓励本市服务贸易企业(单位)申请国家各类服务贸易发展促进资金,并按国家规定提供配套资金。
(二)重点支持《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上海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合作协议》中明确优先发展的国际物流、信息技术、文化、专业服务等领域,根据商务部、国家中医药局等十四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12〕64号)的要求,支持中医药服务,并逐步扩大试点领域范围。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以下是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
1.项目申报时间: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
2.申报对象:上海市服务业企业和组织,包括服务外包、文化创意、体育健身、旅游餐饮、生活服务、专业服务等各类服务业企业和组织。
3.项目类型:包括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服务业创新创业项目、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项目、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等。
4.项目内容:项目需具有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意义,能够提升服务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
5.资金支持:资金支持范围包括项目建设资金、科技创新资金、人才培养资金等,资金比例和上限由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
6.申报流程:申报企业需要填写《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材料,如项目建议书、财务报表、资质证明等,递交至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上海市服务业局进行审定,最终确定资金支持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申报企业需根据最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6.20•【字号】静发改委规〔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各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提升静安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20日上海市静安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提升静安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构建更具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切实发挥引导资金的促进作用,特制定本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来源与规模由区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静安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使用和管理原则引导资金使用要与静安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遵循统筹规划、规范操作、专款专用、科学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支持对象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支持重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静安区服务业发展中重点产业和重大平台的项目建设,以创新型、国际化、高端化为导向,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支持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数据智能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生命健康产业六大重点产业中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项目。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附件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 年)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促进本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聚焦服务功能、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环境,全方位推进“ 上海服务” 品牌建设,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和辐射带动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投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着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经研究,本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1、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 年)》(发改规划〔2017 〕1116 号)和《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 〕1602 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 〕27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 〕59 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19 〕43 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3、支持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本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4、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
二、关于申报资料要求(一)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1、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4、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5、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6、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8、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9、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 以上10、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11 、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12、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项目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概述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是一项旨在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政府基金。
该基金的目标是鼓励和支持符合上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推动服务业向高端、智能化发展。
本指南旨在为有意向申请该基金的项目单位提供详细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申请条件1、项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需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
2、项目应符合上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3、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
4、项目应具有明显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能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5、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商业计划。
三、申报流程1、网上申报:项目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纸质材料申报:项目单位需将申请所需的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指定地点。
3、评审:上海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包括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多个环节。
4、公示:经过评审的项目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获得资金支持,具体拨付方式将在申报指南中另行说明。
四、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投资规模、实施周期等基本信息。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说明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等。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单位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1、项目单位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项目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3、申请项目应注重环境保护,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4、申请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市场前景和商业计划,确保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
六、总结本指南为有意向申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提供了详细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项目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项目顺利通过评审并获得资金支持。
服务外包政策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商服贸〔2011〕639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精神,加快上海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本市从2009年起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促进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服务外包资金”),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9]49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服务外包发展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资金支持的领域和重点重点支持离岸、高端、总部型服务外包发展。
具体用于以下方面: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建立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鼓励总部型服务外包企业在上海发展、鼓励外包企业在海外设点、推进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二、申请服务外包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申请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场所在上海;2、从事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流程服务外包、知识流程服务外包等相关服务外包业务;3、已登录“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和日常统计数据上报;4、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2010年度提供的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的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5、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70%以上。
(二)申请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2、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3、具有为承接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定制培训的经验;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5、所申报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为非盈利培训。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一)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对已获2011年度国家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支持的本市企业,在国家给予支持资金的基础上,按国家核准的人才培训支持人数,每新录用1名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定额培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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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即项目负责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七)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八)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九)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十)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四、项目资金情况(万元)
1、申报投资总额
2、资金来源
申请市级引导资金
区配套资金
银行贷款
企业自有资金
其他资金(注明具体来源)
3、项目申报总投资组成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一
建设投资
1.1
设备购置费
1.2
软件购置费
1.3
建筑工程费
制费
1.6
绿化等总体工程费
1.7
其他(注明具体内容)
二
其他费用
2.1
专利购买费
2.2
人才引进费
2.3
系统集成费
2.4
建设期房屋租赁费
2.5
研发测试费
2.6
软件开发费
2.7
技术转让费
2.8
设计咨询及调研费
2.9
资质认证费
2.10
人员培训费
2.11
市政配套费
2.12
其他(注明具体内容)
三
不可预见费
合计
4、购买设备与软件清单
(可根据内容增加表格)
名称、品牌及型号
转报区编号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年月日
说明
一、申报单位除填报本项目申请表以外,还需准备以下附件(请提交纸质文件两份):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三)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四)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五)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十一)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项目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关于提交和转报
各申报单位将本表(Word)和基本信息表(Excel)以电子文件形式及相关附件提交至项目单位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有关部门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贺志锋23112841
上海投资咨询公司孙蔚23300000-1120
单价
数量
总金额
合计
5、引导资金用途
(市级与区级资金分别说明)
金额
用途
用款时间
备注
五、项目完成后达到的目标
指标
验收年
达纲年(可晚于验收年)
年份
财务指标
经营收入/产值(万元)
利润(万元)
投资利润率
社会效益指标
技术成果数(项)
就业人数(人)
平台等使用量(人次)
其他
六、相关文件
名称
文件号
批复部门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核准文件
规划部门意见
土地部门意见
环保部门意见
其他批准文件
七、其他情况
资金落实情况(贷款合同、自有资金证明等)
该项目是否获得过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如勾选是,请填写获得支持年份、验收时间)
否□
是□
获得支持年份
验收时间
该项目是否曾获得其它市级资金支持
该项目是否同期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
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已获得风险投资(如是,请填写获得的风险投资名称及金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注册时间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办公地址
经营范围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网址
总人数
注册资本(万元)
上年度经营收入(万元)
上年度总资产(万元)
上年度总负债(万元)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加盖财务三排章)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性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即单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职务/职称
学历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学历
项目实施周期
年月—年月
建设地点
项目用地性质
□自有□新购□租赁
项目类别
□规划类□平台类□产业类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根据内容加页,不少于10000字)
(包括: 背景和必要性 市场分析 建设内容与方案 配套条件 进度 财务效益分析和盈利模式 社会效益分析)
其他需说明情况(如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
申报单位真实性承诺及信用承诺
本单位承诺:此次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本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市级资金支持。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严重失信记录。
本单位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资金申报和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信用管理要求已全面了解,知悉申报和使用引导资金应满足的条件、遵守的规范和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资金申报和规范使用,认真配合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和验收等工作。保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严格履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实施框架协议书》相关义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愿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接受追责处理、承担赔偿责任,并同意相关部门将失信信息向市信用平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