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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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

标准更权威监测有依据——解读《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88修订版)编者按随着信息发射设施、电磁能利用设备、高压输变电设施的建设和应用越来越广泛,曝露的电场及电磁场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影响,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近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作为GB8702—88的修订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对原标准进行了增删修改。

本版特邀标准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电磁室副主任邵海江就这一标准修订的相关内容为读者进行详细解读。

限值严于WHO推荐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为什么增加了1Hz~100kHz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邵海江:主要是由于1Hz~100kHz频段包括了重要的电磁源——高压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工频(50Hz)电磁场,也就是我们常看到的高压线和变电站。

我国此前只有一个行业推荐标准——HJ/T24—1998,但没有规定国家环境标准。

由于行业推荐标准通常都是建议性的,而随着国家和公众对这些设施越来越重视,增加这一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很有必要。

此外,从国际上来看,相关国际组织和主要工业国家的电磁场标准基本上包括1Hz~100kHz频段,我们可以作为参照。

其实,1Hz~100kHz频段又可以细分为更窄的频段,由于不同频段对人体的影响机理和生物效应不同,因此限值也不一样。

其中最主要的工频(50Hz)频率,也就是前面所说的高压线和变电站,因为数量比较多,跟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

所以这次的修订我们把这一块作为重点关注的内容。

从这次的修订来看,最主要的工频(50Hz)频率的电场强度限值是4kV/m(千伏/米),磁感应强度限值为0.1mT(毫特斯拉)。

这个限值略严于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标准,推荐标准为电场强度限值5 kV/m,磁感应强度限值0.2mT。

据悉,此次《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修订“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内容,合理调整了监测要求。

生活环境电磁辐射控制标准

生活环境电磁辐射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environmentalelectromagnetic waves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控制电磁波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电磁技术发展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人群经常居住和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不包括职业辐射和射频、微波治疗需要的辐射。

1 各词术语1.1 电磁波本标准所称电磁波是指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和微波。

1.1.1 长波指频率为100~300KHz,相应波长为3~1k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2 中波指频率为300KHz~3MHz,相应波长为1km~100k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3 短波指频率为3~3MHz,相应波长为100~10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4 超短波指频率为30~300MHz,相应波长为10~1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5 微波指频率为300MHz~300GHz,相应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

1.1.6 混合波段指长、中、短波、超短波和微波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波段混合在一起的电磁波。

1.2 电磁辐射强度单位1.2.1 电场强度单位对长、中、短波和超短波电磁辐射,以伏/米(V/m)表示计量单位。

1.2.2 功率密度单位对微波电磁辐射,以微瓦/平方厘米(μW/cm2)或毫瓦/平方厘米(mW/cm2)表示计量单位。

1.2.3 复合场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频率的电磁波复合在一起的场强,其值为各单个频率场强平方和的根值,可以下式表示:式中:E──复合场强,V/m;E 1、E2......En──各单个频率所测得的场强,V/m。

1.3 分级标准以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频段特性对人体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影响的阈下值为界,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

1.3.1 一级标准为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在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精编版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精编版

标准更权威监测有依据——解读《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88修订版)编者按随着信息发射设施、电磁能利用设备、高压输变电设施的建设和应用越来越广泛,曝露的电场及电磁场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影响,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近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作为GB8702—88的修订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对原标准进行了增删修改。

本版特邀标准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电磁室副主任邵海江就这一标准修订的相关内容为读者进行详细解读。

限值严于WHO推荐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为什么增加了1Hz~100kHz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邵海江:主要是由于1Hz~100kHz频段包括了重要的电磁源——高压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工频(50Hz)电磁场,也就是我们常看到的高压线和变电站。

我国此前只有一个行业推荐标准——HJ/T24—1998,但没有规定国家环境标准。

由于行业推荐标准通常都是建议性的,而随着国家和公众对这些设施越来越重视,增加这一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很有必要。

此外,从国际上来看,相关国际组织和主要工业国家的电磁场标准基本上包括1Hz~100kHz频段,我们可以作为参照。

其实,1Hz~100kHz频段又可以细分为更窄的频段,由于不同频段对人体的影响机理和生物效应不同,因此限值也不一样。

其中最主要的工频(50Hz)频率,也就是前面所说的高压线和变电站,因为数量比较多,跟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

所以这次的修订我们把这一块作为重点关注的内容。

从这次的修订来看,最主要的工频(50Hz)频率的电场强度限值是4kV/m(千伏/米),磁感应强度限值为0.1mT(毫特斯拉)。

这个限值略严于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标准,推荐标准为电场强度限值5 kV/m,磁感应强度限值0.2mT。

据悉,此次《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修订“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内容,合理调整了监测要求。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指的是一种能够确保人类及其生存环境、物体和经济安全运行的标准。

它是国家有关机构根据健康、安全、环境要求,结合国际标准、尚须标准、地区和行业规范,制订的环境中电磁暴露有害程度和条件对公众和工作环境暴露要求。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以及其应用,其有效性取决于如何精确地测量和评价电磁环境的各种参数。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电磁环境的各种参数应符合要求,是维护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

因此,建立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对于解决电磁环境对人类对物体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主要包括强度级别限值、电磁强度限值、频率频段限值和声级限值。

它们的设定可以预防电磁噪声断电、系统及设备失灵和加速老化等不良后果产生。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设定密切关乎人身、物体和经济的安全,因此,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制定出符合要求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

标准更权威监测有依据——解读《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修订版)编者按随着信息发射设施、电磁能利用设备、高压输变电设施地建设和应用越来越广泛,曝露地电场及电磁场是否存在潜在地健康影响,已成为公众关注地热点.近日召开地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作为—地修订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对原标准进行了增删修改.本版特邀标准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电磁室副主任邵海江就这一标准修订地相关内容为读者进行详细解读.限值严于推荐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为什么增加了~频段电场和磁场地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邵海江:主要是由于~频段包括了重要地电磁源——高压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地工频()电磁场,也就是我们常看到地高压线和变电站.我国此前只有一个行业推荐标准———,但没有规定国家环境标准.由于行业推荐标准通常都是建议性地,而随着国家和公众对这些设施越来越重视,增加这一频段电场和磁场地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很有必要.此外,从国际上来看,相关国际组织和主要工业国家地电磁场标准基本上包括~频段,我们可以作为参照.其实,~频段又可以细分为更窄地频段,由于不同频段对人体地影响机理和生物效应不同,因此限值也不一样.其中最主要地工频()频率,也就是前面所说地高压线和变电站,因为数量比较多,跟我们地生活紧密相关.所以这次地修订我们把这一块作为重点关注地内容.从这次地修订来看,最主要地工频()频率地电场强度限值是(千伏米),磁感应强度限值为(毫特斯拉).这个限值略严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地标准,推荐标准为电场强度限值,磁感应强度限值.据悉,此次《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修订“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内容,合理调整了监测要求.”请您具体谈谈.邵海江:原标准管理内容涉及豁免管理、申报登记、安全设计、职业防护设备、职业训练等个方面地内容.其中豁免管理内容此次予以保留并进一步细化,其余删除.豁免管理是电磁环境管理地重要原则之一,实际工作中已执行多年,从保持管理地延续性,加强科学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角度出发,本次修订考虑予以保留.申报登记、安全设计内容已在年颁布实施地《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号)中予以规定,本标准无需赘述;职业防护设备和职业训练属于职业卫生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标准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因此,职业防护设备和职业训练与电磁辐射地职业照射一样,也不宜纳入本标准.同时,修订之前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有监测要求内容,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单独地监测方法标准,本次修订就无需复述监测要求了.职业曝露限值是从事辐射相关工作人员地限值,《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为什么要删除这一限值?邵海江:无论是职业照射还是公众照射,不同频段地电磁场地限值是不一样地,修订前职业照射限值为公众照射限值地倍,如对于移动通信基站地电磁辐射,原标准职业照射限值为(瓦平方米),公众照射限值为 .从前制定标准时主要是参照国际相关组织地标准,这些标准同时包括职业标准和公众标准.我国辐射方面地专家参照这些标准,最初制定标准限值时也将职业标准和公众标准放在一起.随着我国相关法规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地授权更明确、更清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按照法律授权,这一标准作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不宜再规定职业照射限值.今后对于相关工作人员辐射安全,按照法律,由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处理投诉纠纷有据可查此次《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地修订有什么意义?邵海江:首先是完善了我国电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地电磁环境标准体系,一方面,作为电磁环境基本标准地《电磁辐射防护规定》(—)没有实现全频段地覆盖,而且原标准颁布实施已年,已经到了必须修订地“年龄”.另一方面,相关环评、验收等国家环保标准“缺位”严重,目前也正在制订中,亟待本标准地修订发布作为依据.比如说,由于此前没有相关地国家标准作为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一直未能出台.现在有了明确地标准,这一导则也即将出台.其次,此次修订还可以促进产生电场、磁场、电磁场相关行业地健康发展.年以来,我国以上电压输电线路长度平均每年以以上地速度增长,移动通信、雷达导航、广播电视、电气化铁路同样迅猛发展并呈继续增长态势,电磁环境呈现复杂化和增量化趋势.电磁环境保护问题成为能否保证这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考量地重要因素.最后是为电磁环境投诉纠纷处理提供权威依据.在电磁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投诉纠纷层出不穷地情况下,公众对频段残缺、颁布年份较远地原标准质疑之声不断.举个例子,对输变电工程来说,此前地标准只是行业推荐标准,公众在投诉时可能会质疑其权威性,现在出台了官方标准,以后无论是管理部门对企业地监管和判断,还是公众地投诉,都有据可查了.预防不良健康效应此次修订后,下一步还会进行哪些方向地修改?邵海江:“预防原则”已经成为电磁环境保护地重要配套要求,下一步修订时会考虑将“预防原则”地具体内容列入标准.目前规定地相关限值指地是从已知地不良健康效应得出地限值,但还有未知地不良健康效应,我们需要预防.通俗来说,“预防原则”就是如何用简单地方法、较低地成本达到降低电磁辐射地目地.比如说,我们家里地有电磁辐射,有地人放在床头边,有地人晚上睡觉也不关,这就会增加使用者地电磁辐射能量吸收.但是我们可以用简单地方法,几乎不用成本来避免,比如走地时候关掉路由器,或者放远一些.此外,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已经发布新地《限制时变电场、磁场地曝露导则(~)》,并正在修订~频段限值导则,在这一组织发布覆盖全频段地限值导则后,我们地标准也将及时跟进修订.。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导读北京(简化修改)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导读北京(简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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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关于无线通信终端
• 这类曝露由《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GB21288—2007) 等标准管理。
关于家用电器
• 一般在家庭内为使用者服务,不影响外环境,且涉及个人意愿问题。 这类曝露作为产品指标要求进行规范,应由GB4706系列标准(100多
个)管理,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
电场、磁场、电磁场设施(设备)的产品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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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关于医疗暴露
• 利用电场、磁场、电磁场进行治疗或诊断等活动,患者或陪护人员受 到的曝露很多时候超过本标准限值,如高频电刀治疗时,要达到破坏 病灶的目的,其场强必然需要超过避免不良生物效应的限值。 • 但总体权衡,治疗和诊断获得的利益(疾病获得治疗,病情得以了解) 一般大于代价(因为电磁场曝露所导致的健康风险增加),故本标准 不适用于治疗或诊断所致病人或陪护人员的曝露。 • 这类曝露应由GB 9706系列标准(近30个)管理,如《医用电器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1—2007)、《医用电器设备 第 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 9706.4—2009)。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 前言
♣ 适用范围
♣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术语和定义
♣ 限值和评价方法
♣ 豁免范围
♣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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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电磁环境管理,保 障公众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修订。本标准参 考了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限制时变电场、 磁场和电磁场(300GHz及以下)曝露导则,1998》,以及电气 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关于人体曝露到0~3kHz电磁场安 全水平的IEEE标准》,考虑了我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在满 足本标准限值的前提下,鼓励产生电场、磁场、电磁场设施(设 备)的所有者遵循预防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公众曝露。

±800kV直流输电线路电磁环境限值研究

±800kV直流输电线路电磁环境限值研究

第10期陆家榆等:±800kV直流输电线路电磁环境限值研究线情况下地面最大合成电场约30kV/m.在湿导线F约36kV/m,运行20a来,环境状况良好。

但应注意,±800kV直流线路的导线比±500kV的大.若在于导线情况下两者线下最大合成电场一样.则在湿导线情况下±800kV直流线路的离子增加量大.线下合成电场增大。

若使±800kV直流线路在湿导线情况下地面的最大合成电场与葛一上直流线路的相同.极导线对地最小高度应取18m,与此高度对应.于导线时的最大地面合成电场约为27.5kV/m.比葛一上直流线路的还小,环境更好。

与控制超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的合成电场一样,当±800kV直流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应适当增加极导线对地高度.减小地面合成电场。

按起晕场强14kv/cm时的地面合成电场强度不超过30kV/m予以控制.建议极导线对地高度取21m。

综上所述,建议±800kV直流输电线路极导线最小对地高度为:一般地区取18m;居民区取21m。

图6给出了采用6×720mm2导线.极导线18m高时,地面标称和合成电场的横向分布。

按15kv/m(对应湿导线)控制拆迁民房,线路走廊宽度为76m。

通过增加极导线对地高度,可有效地减小地面最大合成电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民房拆迁范围。

计算表明,当极导线对地高度为34m时.地面最大合成电场强度小于15kV/m,对民房拆迁不再起制约作用.在此情况下,民房拆迁由其他因素决定。

图6地面标称和合成电场横向分布Fig.6Tnansversedjstr-butionofnOminaIeIectricfieldandto妇JeJecfrjcfjeJdataroundIeveJ5.3可听噪声和无线电干扰图7、8分别给出了不同海拔高度下采用6×630、6×720和6×800mm2导线时正极导线对地投影外20m处的可听噪声和无线电干扰预测结果。

超(特)高压输电线路电磁环境限值标准探讨

超(特)高压输电线路电磁环境限值标准探讨

超(特)高压输电线路电磁环境限值标准探讨发表时间:2016-12-20T10:54:04.860Z 来源:《电力设备》2016年第20期作者:成昌浩[导读] 制约我国750kV和1000kV(含高海拔地区的330k V)线路导线选型的主要因素是无线电干扰与可听噪声。

(山西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山西省太原市 030031)摘要:根据我国330、750 kV线路以及1000kV单、双回试验线段的无线电干扰与可听噪声现场测试结果,结合理论计算,并参考国外相关情况,对我国超、特高压输电线路无线电干扰、可听噪声的限值标准与计算方法提出了若干建议:建议海拔1000m以下无线电干扰限值最小取为晴天55-58dB,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限值取为55dB;计算750kV与1000kV的无线电干扰应用激发函数法,不能用经验公式方法等。

关键词:超/特高压;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分析1 导言制约我国750kV和1000kV(含高海拔地区的330k V)线路导线选型的主要因素是无线电干扰与可听噪声,而不是输送容量,因此,有必要对无线电干扰与可听噪声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2 无线电干扰2.1 现场测试结果2.1.1 330kV线路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现场测试结果在20世纪90年代及以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对我国330kV线路就进行了大量的晴天测试。

通过分析数据可知,除500kV漫昆线无线电干扰晴天实测值为38.3dB,换算为双80%值为44.3-48.3dB比较低之外,其余5条330kV线路无线电干扰晴天实测值换算为双80%值为54.1-72.5d B,全部都超过了双80%值为53dB的限值要求,而且有4条线路的双80%值高达60-70dB,高出标准很多。

2.1.2 330kV线路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现场测试结果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9月对甘肃地区330kV单、双回、2分裂常规型、3分裂紧缩型、4分裂紧凑型等不同型式线路的电磁环境进行了现场测试,有关无线电干扰的测试,通过进行测试后可以得出,除330kV天成紧凑线路的无线电干扰晴天实测值45.8dB(换算成双80%为51.8-55.8d B)相对较低,勉强满足双80%值为53dB限值要求之外,其余线路全部都超过了此限值要求。

输变电设施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安全性分析

输变电设施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安全性分析

输变电设施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安全性分析王冠;蒋忠湧;翟国庆【摘要】决定电磁环境影响的两大因素是电磁强度和频率,对应交流输变电设施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50Hz).电磁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可分为“生物效应”和“健康影响”.根据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 《限制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曝露的导则(300GHz以下)》说明,对于工频场的基本限值是感应电流密度,上述两者的分界值为100mA·m-2.为避免“健康影响”的发生,保证安全,规定感应电流密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2mA·m-2,相当于工频电场5kV·m-1曝露强度产生的结果,由此得出其安全系数为50.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控制限值为4kV·m-1.由此,安全系数大于50,更具安全性.【期刊名称】《核安全》【年(卷),期】2017(016)003【总页数】6页(P24-29)【关键词】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安全性【作者】王冠;蒋忠湧;翟国庆【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100082;北京交通大学,北京,100044;浙江大学,杭州,31001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M15随着输变电设施邻近公众的生活和生产空间,其日益增强的电磁效应也为公众所关注。

为了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电力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现已出台了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 8702-2014)[1],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输变电设施 (工作频率为50Hz,简称工频)的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k V·m-1,这也规范了我国输变电工程建设和电磁环境管理。

对于这一控制限值,自环境保护行业标准《500k 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4-1998)[2]实施以来的十数年间实践说明是适合我国国情的。

安防监控中心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和测量方法

安防监控中心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和测量方法

检验检测45C HINA S ECURITY P ROTECTION T ECHNOLOGY A ND A PPLICATION 2020年第4期安防监控中心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和测量方法■ 文/ 公安部检测中心 韩井玉 张凡忠 陈俊 刘莹摘 要:关键字:本文主要介绍了电磁波对人体影响的机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选取及测量和评价方法,并以安防监控中心的值守区为例介绍了电磁环境测量位置选择、测量方法、数据分析及结果评价等,对安防监控中心的电磁环境安全建设和验收具有规范和指导意义。

安防监控中心 电磁环境 控制限值 测量方法1 引言随着电子技术快速发展,电磁辐射危害及防护引起人们高度重视。

安防监控中心中包含报警、显示和存储等多种子系统,涉及了多类电子设备集合,系统中电子电气产品产生的电磁辐射错综复杂[1]。

目前,国家对涉及国家安全、人体健康或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检测。

由于安防监控中心特殊性,在监控中心区域内,工作人员需长时间值守。

为了更好保护安防监控中心的电磁环境安全和保障安防监控中心中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由公安部检测中心牵头编制的GB 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和GA/T 1711-2020《安防监控中心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中,对安防监控中心的电磁环境限值提出了限值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测量方法及评价方法。

2 电磁波对人体影响电磁波对人体组织的作用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热效应,即电磁波会使人体发热。

在电磁波辐射的作用下,人体内分子发生取向作用,进行重新排列,由于分子排列过程中相互碰撞摩擦,消耗了电磁能转化为热能。

电磁振荡频率越高,体内分子取向作用越剧烈,热作用也越突出,产生的损伤也越严重。

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作用随着频率的增高而增大。

第二种是非致热效应,当超过一定强度的电磁波长时间的作用在人体时,虽然人体的温度没有明显升高,但会引起人体细胞膜的共振,使细胞的活动能力有限。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是指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电子设备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电磁环境是指电磁波在空间中的分布情况,包括电磁辐射强度、频率范围、辐射源的位置等。

在现代社会中,电子设备和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电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控制限值标准。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电磁辐射限值标准是保护人类健康的重要内容。

电磁辐射对人体有一定的影响,过高的辐射水平可能会引发多种健康问题,如头痛、失眠、免疫系统紊乱等。

因此,制定合理的电磁辐射限值标准对于保护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频率范围、辐射强度等要素,以确保人们在电磁辐射环境中不会受到过大的影响。

其次,电磁兼容性限值标准是保证电子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

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电子设备相互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电磁干扰关系,如果不加以控制,可能会导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甚至损坏。

因此,制定合理的电磁兼容性限值标准对于保证电子设备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电磁辐射限制、抗干扰能力等要素,以确保各种电子设备可以在同一电磁环境下相互协调工作。

此外,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还包括对特殊场所和特殊人群的保护要求。

例如,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对电磁环境的要求可能会更加严格,以确保人们在这些场所中不会受到过大的电磁辐射影响。

同时,对于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也需要制定相应的限值标准,以确保他们的健康安全。

最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国际标准和国内实际情况的统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科技交流越来越频繁,因此需要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

同时,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还需要根据国内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限值标准。

总之,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对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电子设备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合理的限值标准,可以有效地控制电磁环境问题,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_概述及解释说明

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_概述及解释说明

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是关于磁场辐射的安全评估和控制的重要规范,它旨在确保人员和环境受到合理的保护。

随着电子设备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磁场辐射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影响引起了广泛关注。

因此,制定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对于保护公众利益、推动科学研究和促进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的概述,包括其定义、特点以及发展历程。

接着将比较现行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并解释说明其背后可能存在的认知误区和争议点,并论证其合理性。

然后分析实施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所需要采取的方法与措施,并探讨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最后总结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文章结构清晰明了,将对读者理解和掌握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提供有力的支持。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让读者对其起源、发展和实施等方面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通过深入分析认知误区和争议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背后的科学原理和合理性。

同时,我们将探讨实施该标准所需要采取的方法与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便更好地推动其落地应用并促进相关领域的健康发展。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且具有指导意义的了解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的视角。

2. 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概述2.1 磁场辐射的定义和特点磁场辐射是指由电流通过导线、电缆或其他导体产生的环绕这些导体周围的磁场。

磁场在现代社会中广泛应用于通讯、电力、医疗等领域,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

它具有渗透性、无形无味、远距离传播等特点。

2.2 国际标准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的发展历程国际对于磁场辐射安全标准限值的制定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起源于非电离辐射领域相关研究。

公众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公众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公众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公众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住宅区域内,对于电磁辐射的限制数值。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公众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是为了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电磁辐射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而设定的。

目前,中国国家标准《公众电磁环境保护限值》(GB8702-2014)规定了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域内的电磁辐射限制数值。

具体的限值标准包括频率范围、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和功率密度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来说,在频率范围上,该标准分为静态电磁场、低频电磁场和射频电磁场三个频率范围,并对每个范围内的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和功率密度等进行了详细的限制要求。

公众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制定是基于大量科学研究和实证数据,并参考了国际上的相关标准和经验。

旨在保护公众健康,确保电磁辐射在安全范围内,不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公众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是针对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域内的电磁辐射限制,而不包括一些特定的职业场所或特殊环境。

对于这些特殊情况,通常会有相应的专门标准和规定进行管控。

现行的电磁辐射限值及标准

现行的电磁辐射限值及标准

现行的电磁辐射限值及标准我们当前生活环境中的非电离电磁辐射是包括一个很宽的频率范围,从极低频到微波,构成了电磁波辐射环境,如雷达、广播电台、电视台、工业用电磁加热设备、电力机车运营、高压输变电设备、医用电磁辐射诊疗设备等。

电磁辐射体是电磁辐射环境的主要辐射源。

电磁辐射环境范围大小可分为两类:一是比较大范围区域空间内电磁场的背景值(或本底值)即“一般电磁辐射环境”,它主要是由各种电磁辐射体以及各种传播途径造成的电磁辐射环境背景;二是在某电磁辐射体所在地或一个局部范围内形成的较强的电磁辐射环境,即“特殊电磁辐射环境”。

第一类就是人们所说的大环境或公共环境;第二类就是职业环境或工作场所。

在这两种环境中分别生活着不同人群,第一类是普通公众,他们常年生活在此环境中,每天24小时受此环境中的电磁辐射照射,但他们一般是不知道已经受到辐照;第二类是“特殊电磁辐射环境”中工作的职业人群,他们一般是经过一定训练,对电磁辐射有所了解并采取一定的必要防护措施。

因此,对不同环境中的人群要采取不同的保护,制定的电磁辐射标准也是不同的,即制定职业电磁辐射标准和公众电磁辐射标准一、工频电磁场接触限值:在国外现行电磁辐射防护标准中, 具有代表性的是1998年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 ICNIRP) 制定的ICNIRP Guidelines: Guidelines for Limiting Exposure to Time-Varying Electric、Magnetic and Electromagnetic Fields (up to 300 GHz)(简称为ICNIRP导则) 以及2002年美国电子电气工程师协会(IEEE) 制定的IEEE Standard for Safety Levels with Respect to Human Exposure to Radio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s 0~3kHz ( IEEE C9516-2002) 。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解读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标准更权威监测有依据——解读《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88修订版)编者按随着信息发射设施、电磁能利用设备、高压输变电设施的建设和应用越来越广泛,曝露的电场及电磁场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影响,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近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作为GB8702—88的修订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对原标准进行了增删修改。

本版特邀标准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电磁室副主任邵海江就这一标准修订的相关内容为读者进行详细解读。

限值严于WHO推荐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为什么增加了1Hz~100kHz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邵海江:主要是由于1Hz~100kHz频段包括了重要的电磁源——高压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工频(50Hz)电磁场,也就是我们常看到的高压线和变电站。

我国此前只有一个行业推荐标准——HJ/T24—1998,但没有规定国家环境标准。

由于行业推荐标准通常都是建议性的,而随着国家和公众对这些设施越来越重视,增加这一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很有必要。

此外,从国际上来看,相关国际组织和主要工业国家的电磁场标准基本上包括1Hz~100kHz频段,我们可以作为参照。

其实,1Hz~100kHz频段又可以细分为更窄的频段,由于不同频段对人体的影响机理和生物效应不同,因此限值也不一样。

其中最主要的工频(50Hz)频率,也就是前面所说的高压线和变电站,因为数量比较多,跟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

所以这次的修订我们把这一块作为重点关注的内容。

从这次的修订来看,最主要的工频(50Hz)频率的电场强度限值是4kV/m (千伏/米),磁感应强度限值为(毫特斯拉)。

这个限值略严于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标准,推荐标准为电场强度限值5 kV/m,磁感应强度限值。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导读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导读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导读一、背景介绍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是指在一定的地点、时间和工作条件下,电磁场等电磁环境参数的最大允许值。

它对保护人类健康和确保电磁环境有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进行导读,以帮助读者了解其重要性和应用。

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分类1. 静态电场限值静态电场限值是指在某一工作地点不同高度和各向异性方向上所允许的静态电场强度。

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

2. 低频电磁场限值低频电磁场限值是指频率低于30 kHz的电磁场的辐射限值,包括磁场和电场的限值。

3. 高频电磁场限值高频电磁场限值是指频率在30 kHz至300 GHz之间的电磁场的辐射限值,如微波、无线电频段的电磁场。

三、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制定标准1.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国家制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基准,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标准的制定依据于科学研究和公众健康等方面的考量。

2. 行业标准不同行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可能会制定适用于该行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以保证相关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3. 地方标准在某些地区,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环境特点,可能会制定适用于该地区的特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对当地的人群和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

四、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监测与评估1. 监测方法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监测通常通过专业设备进行,包括电磁场测量仪器、频谱分析仪等。

监测数据可以实时反映电磁环境的变化。

2. 评估手段根据监测结果,可以对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超标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管理。

五、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应用范围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适用范围包括工业生产、通信设施、医疗设备、家用电器等各个领域。

通过有效控制电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六、结语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导读对于了解和应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具有指导意义。

保护人类健康、维护良好的电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以上便是《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导读》的内容,希望读者通过本文能够对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应用。

《电磁环境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征求意见)》的编制说明

《电磁环境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征求意见)》的编制说明
(三)方便使用原则:直接以导出限值(或者称为参照水平) 作为限值,导出限值是便于测量的量,是比基本限值更保守的量。 本标准的限值,是为控制公众曝露的基本限值不被超过而制订的 限值,既符合保护要求,又方便标准的实施。
(四)回避原则:回避了直流输变电等法规及研究尚无定论 或争论较多之处。
五、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3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走廊内的地面电 场强度一般都超过 4kV/m。考虑我国输变电工程大规模建设的实 际需要,经过代价利益分析和公众健康风险评估,认为交流输变 电工程走廊内的农田和公众偶尔停留或活动的场所的电场限值 全部采用 4kV/m 的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在经济上不合理, 也没有必要。《ICNIRP 导则 1998》和《ICNIRP 导则 1Hz~100kHz》 提出了 10kV/m 的电场强度职业曝露限值,且明确 10kV/m 考虑了
1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修订成 《电磁环境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修订说明
一、修订标准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发射设施、电磁能利用设备、高 压输变电设施的建设和应用越来越广泛。我国人口众多密集,建 设项目包含上述产生电磁能的设施(设备)时,往往与周围电磁 敏感建筑和敏感设施距离甚近(移动通信基站、高压输变电设施 由于功能需要,必须建设在人口密集区)。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 代开始,我国城市化建设如火如荼,城市的扩张使新建的敏感建 筑“主动”向电磁设施(设备)靠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 高和公众对自身所处环境质量意识的增强,人体曝露在电场、磁 场、电磁场中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影响,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现阶段规定环境中电场、磁场、电磁场曝露水平的限值标准 为《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该标准对电磁环境管理 的起步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然而,随着研究的深 入及环境问题的发展,《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有关 公众曝露限值在以下两个方面出现了局限性:

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

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

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在现代社会中,电磁辐射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

特别是频率为50hz的电磁辐射,其对人体健康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控制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限值成为了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频率50hz的电磁辐射以及磁感应强度。

频率50hz的电磁辐射是指在50hz频率下产生的电磁波,它是由电流在导线中流动而产生的,是一种常见的电磁辐射类型。

而磁感应强度则是对电磁场中磁场强度的一种度量,它与电磁辐射的强度直接相关。

为了控制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限值。

以我国国家标准为例,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5μT。

这个限值是根据大量实验证据和研究成果确定的,旨在保护公众和工作人员免受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不利影响。

那么,为什么要控制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呢?实际上,频率50hz的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可能会造成潜在的危害。

长期处于高磁感应强度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人体的神经系统受到影响,甚至引发一些慢性疾病。

制定并严格执行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有助于保护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除了政府制定的标准和限值外,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暴露。

远离高压输电线路、合理安排家庭用电、使用防辐射手机壳等方法都可以帮助降低频率50hz电磁辐射对身体的影响。

应对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是一项重要且紧迫的任务。

通过制定相关标准和限值,加强管理和监督,个人注意用电安全,可以有效减少频率50hz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影响。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不懈努力。

在撰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频率50hz电磁辐射的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与人们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

控制好这一限值,不仅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也需要每个人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近年来,在一些城市,高压线变电站难觅落脚之地,变电站建设遭受到非常大的阻力,由此引发的抗议事件屡见不鲜。

在网上一搜索,就能看到很多例子:北京昌平几十个业主阻挠高压线施工,担心电磁辐射影响;青岛业主阻挠楼房旁建变电站;广州变电站建设,因辐射之争受阻;郑州红旗变电站规划多年未能落地,施工受到周围居民阻拦。

……现如今,破解交流输变电工程的“邻避运动”,提高公众对输变电工程的可接受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课题。

变电站不“背锅”事实上,世界卫生组织曾对60多个国家历时10年开展“国际电磁场研究计划”,其研究结论是:输变电项目产生的不是电磁辐射,而是低频的电场和磁场,因此,变电站并没有辐射。

公众陷入“闻电色变”的误区,究其原因,主要是担心、忧虑变电站和高压线的“电磁辐射”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和危害。

往往输变电工程建成之后,周边居民声称受到了“电磁辐射”的影响,危害了身体健康,有的变电站所在的村庄,则高压线路如蛛网密布……群众频繁上访甚至重访、群访,当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处理上访、纠纷,但处理效果不如人意。

而且,环境保护部对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非常严格,从低电压的110kV、220 kV、330 kV到超高压的500 kV、特高压1000 kV的交流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都有详细规定,要求必须进行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表),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并实行分级审批,由国家、省级环保部门根据环评等级进行审批与组织竣工验收。

政府公信力需提高但毋庸讳言,近年来,群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认可度不高,变电站周边居民群众的亲身感受常常与专家的意见相左,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信访、上访越来越多,处理越来越难。

究其原因一是输变电工程的科普宣传不到位,群众对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专业知识缺乏了解,以致口耳相传、以讹传讹。

二是相关单位在项目建设中与建成后,对变电站、高压线附近周边群众的静电感应、低频噪声诉求缺乏关注与解决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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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更权威监测有依据
——解读《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88修订版)
编者按
随着信息发射设施、电磁能利用设备、高压输变电设施的建设和应用越来越广泛,曝露的电场及电磁场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影响,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近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作为GB8702—88的修订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对原标准进行了增删修改。

本版特邀标准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电磁室副主任邵海江就这一标准修订的相关内容为读者进行详细解读。

限值严于WHO推荐标准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为什么增加了1Hz~100kHz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邵海江:主要是由于1Hz~100kHz频段包括了重要的电磁源——高压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工频(50Hz)电磁场,也就是我们常看到的高压线和变电站。

我国此前只有一个行业推荐标准——HJ/T24—1998,但没有规定国家环境标准。

由于行业推荐标准通常都是建议性的,而随着国家和公众对这些设施越来越重视,增加这一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很有必要。

此外,从国际上来看,相关国际组织和主要工业国家的电磁场标准基本上包括1Hz~100kHz频段,我们可以作为参照。

其实,1Hz~100kHz频段又可以细分为更窄的频段,由于不同频段对人体的影响机理和生物效应不同,因此限值也不一样。

其中最主要的工频(50Hz)频率,也就是前面所说的高压线和变电站,因为数量比较多,跟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

所以这次的修订我们把这一块作为重点关注的内容。

从这次的修订来看,最主要的工频(50Hz)频率的电场强度限值是4kV/m(千伏/米),磁感应强度限值为0.1mT(毫特斯拉)。

这个限值略严于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标准,推荐标准为电场强度限值5 kV/m,磁感应强度限值0.2mT。

据悉,此次《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修订“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内容,合理调整了监测要求。

”请您具体谈谈。

邵海江:原标准管理内容涉及豁免管理、申报登记、安全设计、职业防护设备、职业训练等5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豁免管理内容此次予以保留并进一步细化,其余删除。

豁免管理是电磁环境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实际工作中已执行多年,从保持管理的延续性,加强科学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角度出发,本次修订考虑予以保留。

申报登记、安全设计内容已在1997年颁布实施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8号)中予以规定,本标准无需赘述;职业防护设备和职业训练属于职业卫生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标准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因此,职业防护设备和职业训练与电磁辐射的职业照射一样,也不宜纳入本标准。

同时,修订之前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有监测要求内容,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单独的监测方法标准,本次修订就无需复述监测要求了。

职业曝露限值是从事辐射相关工作人员的限值,《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为什么要删除这一限值?
邵海江:无论是职业照射还是公众照射,不同频段的电磁场的限值是不一样的,修订前职业照射限值为公众照射限值的5倍,如对于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原标准职业照射限值为2 W/m2(瓦/平方米),公众照射限值为0.4 W/m2。

从前制定标准时主要是参照国际相关组织的标准,这些标准同时包括职业标准和公众标准。

我国辐射方面的专家参照这些标准,最初制定标准限值时也将职业标准和公众标准放在一起。

随着我国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授权更明确、更清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按照法律授权,这一标准作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不宜再规定职业照射限值。

今后对于相关工作人员辐射安全,按照法律,由其他相关部门制定。

处理投诉纠纷有据可查
此次《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的修订有什么意义?
邵海江:首先是完善了我国电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电磁环境标准体系,一方面,作为电磁环境基本标准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没有实现全频段的覆盖,而且原标准颁布实施已25年,已经到了必须修订的“年龄”。

另一方面,相关环评、验收等国家环保标准“缺位”严重,目前也正在制订中,亟待本标准的修订发布作为依据。

比如说,由于此前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作为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一直未能出台。

现在有了明确的标准,这一导则也即将出台。

其次,此次修订还可以促进产生电场、磁场、电磁场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2000年以来,我国110kV以上电压输电线路长度平均每年以11%以上的速度增长,移动通信、雷达导航、广播电视、电气化铁路同样迅猛发展并呈继续增长态势,电磁环境呈现复杂化和增量化趋势。

电磁环境保护问题成为能否保证这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

最后是为电磁环境投诉纠纷处理提供权威依据。

在电磁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投诉纠纷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公众对频段残缺、颁布年份较远的原标准质疑之声不断。

举个例子,对输变电工程来说,此前的标准只是行业推荐标准,公众在投诉时可能会质疑其权威性,现在出台了官方标准,以后无论是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和判断,还是公众的投诉,都有据可查了。

预防不良健康效应
此次修订后,下一步还会进行哪些方向的修改?
邵海江:“预防原则”已经成为电磁环境保护的重要配套要求,下一步修订时会考虑将“预防原则”的具体内容列入标准。

目前规定的相关限值指的是从已知的不良健康效应得出的限值,但还有未知的不良健康效应,我们需要预防。

通俗来说,“预防原则”就是如何用简单的方法、较低的成本达到降低电磁辐射的目的。

比如说,我们家里的wifi有电磁辐射,有的人放在床头边,有的人晚上睡觉也不关,这就会增加使用者的电磁辐射能量吸收。

但是我们可以用简单的方法,几乎不用成本来避免,比如走的时候关掉路由器,或者放远一些。

此外,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已经发布新的《限制时变电场、磁场的曝露导则(1Hz~100kHz)》,并正在修订0.1MHz~300GHz频段限值导则,在这一组织发布覆盖全频段的限值导则后,我们的标准也将及时跟进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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