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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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随着糖尿病患者人数不断增加,便携式血糖仪已成为糖尿病患者日常生活中必备的仪器之一。

正确的使用和管理便携式血糖仪对于保证病患者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本文将从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两个方面,详细介绍便携式血糖仪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一、便携式血糖仪的管理1、存储条件便携式血糖仪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避湿、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设备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远离儿童和宠物。

当设备需要使用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缝或破损,并检查其相关配件是否完整。

2、校验、维修和回收为确保便携式血糖仪的精度和准确性,在使用前应定期进行校验和维修。

若设备出现故障,应将其送到专业维修机构进行检修。

一旦便携式血糖仪不再使用,应安全回收处理,避免对环境产生污染。

二、便携式血糖仪的临床操作规范1、设备清洁在每次使用前和使用后,应使用清水或稀酒精擦拭设备外部,并避免使用化学清洁剂。

如果设备有明显的污渍或污垢,可以用温水和肥皂清洗,并保证设备在完全干燥后再使用。

2、手部清洁在使用血糖仪前,必须先将手部彻底清洁,以避免手部细菌的污染。

手部可以用肥皂和水进行清洁,或者用消毒酒精或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

3、使用说明在使用血糖仪前,应先阅读使用说明书和生产商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在使用血糖仪时,应按照说明书中的指示进行操作。

血糖仪通常需要使用血糖试纸和血糖测试笔,使用前也应熟悉其使用方法。

4、使用前的准备在进行血糖测试前,应用酒精棉球清洁测试部位,并用棉球轻轻按压测试区域,以刺激血流并加速测试。

测试部位通常为指尖、手臂或脚踝等部位。

5、测试的正确方法在使用血糖仪测试血糖时,应采用正确的方法。

例如,在进行测试前,不要将手指戳破或挤压,不要使用针头或其他物品来刺激测试区域。

测试笔和试纸也应使用正确和合适的型号配件,以确保测试结果的精确性。

6、测试结果的处理在测试完成后,应仔细阅读仪器屏幕上的测试结果。

如果测试结果超出正常范围,应及时联系医生或按照医生的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便携式血糖仪是一种方便、快捷的医疗设备,可以帮助糖尿病患者监测血糖水平。

在正确使用血糖仪的基础上,良好的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对于糖尿病患者的健康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如何正确管理和操作便携式血糖仪,以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血糖仪的管理1. 选择适合的血糖仪当选择便携式血糖仪时,要考虑准确性、使用方便程度、数据存储能力等因素。

建议咨询医生或从可靠的医疗设备供应商购买。

2. 保持血糖仪的干净和整洁定期清洁血糖仪,避免灰尘或杂质进入仪器,以免影响测量结果。

使用软布轻轻擦拭仪器外表面,并按照说明书的指示清洁测试区域。

3. 妥善保存血糖仪把血糖仪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以防止仪器受损。

4. 定期更换测试用品血糖仪的测试用品如试条和针头需要定期更换。

遵循使用说明,不重复使用试条和针头,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

二、血糖仪的临床操作规范1. 准备工作在进行血糖测试之前,先洗净双手,确保没有污物或食物残渣。

使用酒精棉球擦拭取血部位,确保无菌。

2. 使用前仔细阅读说明书检查血糖仪的说明书,了解正确的操作步骤、测试程序和警示信息。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医生或专业人士。

3. 准备测试用品打开血糖仪的盖子,取出一片新试条。

确保试条上没有明显的损坏或过期。

4. 使用测试用品将试条插入血糖仪指定的插槽中,并等待仪器显示出测试标志。

轻轻按下测试区域的指示按钮,并将测试区域与取血部位接触,等待血液吸入试条。

5. 测试结果和数据记录根据血糖仪上的显示结果,记录测试时间、血糖浓度,并根据医生的建议做出相应的调整。

6. 遵循血糖仪的警示和安全措施血糖仪可能有各种警示和提示,如低电量提示、测试错误提示等。

在操作过程中遵循血糖仪的指示,并遵守血液和废弃物处理的规定。

三、日常维护1. 定期校准血糖仪参考血糖仪的说明书,了解校准的方法和频率。

及时校准仪器可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2. 记录和分析血糖数据根据医生的建议,将血糖测试结果记录在血糖日记中,以便进行数据分析和调整治疗计划。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 2009? 126 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 2008? 54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 )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 ,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 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 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使用便携式血糖仪的管理和操作,确保血糖检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便携式血糖仪。

第四条便携式血糖仪的购买、使用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便携式血糖仪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二章便携式血糖仪的购买和验收第六条便携式血糖仪的购买应当与资质齐全、具有相关认证的医疗器械供应商合作。

第七条便携式血糖仪使用前,应进行验收。

验收项目包括:外观完好、标识清晰、零部件齐全、附件完整、说明书是否齐全等。

第三章便携式血糖仪的标准化操作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向使用便携式血糖仪的医护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操作指南。

第九条医护人员在进行血糖检测之前,应当正确洗手,并清洁测量位。

第十条在测量之前,应正确使用湿纸巾或酒精棉球清洁患者的指尖。

第十一条使用便携式血糖仪时,应当保证环境清洁、安静,并使患者处于稳定的状态。

第十二条将测试条插入便携式血糖仪,待仪器开机后进行测试。

第十三条使用便携式血糖仪时,应注射适量的患者血样,并将其放入测试条的引导槽中。

第十四条结果显示后,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血糖值,并将测试条弃置于专用的垃圾容器内。

第四章便携式血糖仪的日常维护和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便携式血糖仪的日常维护制度,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便携式血糖仪的维护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进行清洁、校准和维修。

第十七条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并合理安排维修计划。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质控制度,对便携式血糖仪进行定期的质量控制,并进行记录。

第五章便携式血糖仪的问题处理与不合格品处理第二十条如果经维护人员检查确认,便携式血糖仪为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质控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使用和维护便携式血糖仪,确保其正常运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操作规范与管理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操作规范与管理
取拿试纸条:
-手指不要接触测试垫,一次性采血成功 -避免输液侧肢体 -勿抓握血糖仪插试纸附近的地方(温度传感器)
(四)结果记录、物品处理
结果应包含:
-日期、时间、被测试者姓名、结果、单位、检 测者姓名;
-黑/蓝色签字笔
(四)结果记录、物品处理
测定结果记录
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的
措施建议 -饮食?运动?药物?仪器故障?
测定结果记录
查对患者姓名,告知患者结果
出现血糖异常结果: -重复检测; -必要时复检静脉生化血糖;
-通知医生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
废弃物处理
试纸
采血针 消毒棉签 患者按压指尖的棉签
(五)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
血糖仪:准确/精确性、红细胞压积
GOD





NAD-GDH
FAD-GDH PQQ-GDH Modified GOD(经过 改良GOD)

﹣ ﹣ ﹣

﹢ ﹢ ﹣

﹣ ﹢ ﹣

﹢ ﹢ ﹣

﹣ ﹢ ﹣
不同酶之间的比较
常见血糖试纸酶
血糖试纸品牌
强生(稳豪) 罗氏(卓越)
试纸酶成分
GOD GDH
博士医生 瑞特 拜安康
GDH GOD GOD
便携式血糖仪的质量管理
血糖仪:
-与大生化进行比对(至少6月/次)
便携式血糖仪的质量管理
血糖试纸:
-试纸:2-32℃,避免热和阳光直射,不可冷藏; -取出后及时关闭瓶盖,防止灰尘吸附和潮湿; -开瓶后的试纸使用不超过3个月。
小结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操作规范
-血糖仪、血糖试纸、标本采集、检测结果的记录、 影响因素、废弃物处理

医院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程

医院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程

1、血糖仪处于待检状态,做好其它测试前的准备。

禁止与他人共用采血针或采血笔。

每次测量请使用全新的一次性消毒采血针。

2、建议戴上一次性乳胶手套。

3、清洁患者手指(最好用肥皂在温水条件下清洗干净) ,待采血部位完全干后,用采血设备刺手指;如果无法采取上述措施,则可用 75% 酒精棉球清洁采血部位,待酒精完全挥发干后,用采血设备刺手指,水肿或感染部位不宜采样。

4、将患者的手臂垂下约 15 秒钟,以便让血液尽可能地流到手指中,确保获得足够的血样量。

5、用采血设备在手指两侧采血。

6、如果需要,轻轻地从手指根部向采血点按摩,从而获取一滴饱满的血样以满足使用仪器对血样量得需要,弃去第一滴血,将第二滴血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7、准备读取结果。

1、插入试纸自动开机。

2、开机后血糖仪显示屏显示相应的信息;画面根据开机时间不同自动进行调整。

3、显示当前使用的血糖试纸的批号。

4、如果显示的代码与当前使用的试纸代码不一致,请按血糖仪侧面的上下键进行调解,直至与试纸瓶上代码一致。

5、可以获取血样,并将血样轻靠在试纸的顶端以吸取血样 (也可测试手指、手臂和手掌的毛细血管全血血样),在血糖仪开始倒计时之前,请勿将仪器移动,以确保测试结果的精准(整个吸取血样过程可瞬间完成)。

6、等待 5 秒钟,即获得精准的测试结果,结果将与测试的日期和时间一起显示。

7、除去试纸,仪器自动关机。

8、如果仪器显示错误信息提示,请核对操作说明书,如无法解决请与授权的销售代表联系。

三、质控规程(一)质控品要求:1、仅使用血糖仪厂家提供的模拟血糖液进行测试。

2、请在 30℃以下的条件下保存,并不要冷冻或冷藏,始终保持瓶盖紧盖。

3、每一瓶模拟血糖液在首次开启后 90 天内用完,并每打开一瓶新的模拟血糖液后,在瓶上标注需要丢弃日期。

请勿使用过期模拟血糖液。

4、每次使用前将模拟血糖液倒置几次并轻轻摇动,以确保模拟血糖液混合均匀。

5、在室温条件下( 20~25℃ ),吸取模拟血糖液到试纸的测试区内,5 秒钟后显示测试结果,将模拟血糖液的测试结果与标注在试纸瓶上的范围进行对比。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血糖仪的选择
• • • • (四)精确度要求: 四 精确度要求: 质控液葡萄糖<5.5mmol/L-→SD<0.42%; 质控液葡萄糖 质控液葡萄糖> 5.5mmol/L →SD< 7.5%; 质控液葡萄糖 (五)操作简便,图标易于辨认数值应为血浆校准。单位 五 操作简便,图标易于辨认数值应为血浆校准。 锁定在“ 锁定在“mmol/L”; • (六)线性范围:至少在 六 线性范围:至少在1.1~27.7 mmol/L,否则应说明; ,否则应说明; • (七)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在 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在30%~60%,或可根 , 据压积调整; 据压积调整;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 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 血装置, 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 管理; 管理;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记录结果,合格者方可从事操作; 记录结果,合格者方可从事操作; • 培训内容:应用价值及局限性·检测原理 培训内容:应用价值及局限性·检测原理 电流) 适用范围及特性 仪器·试纸条 适用范围及特性; 试纸条·质 (电流)·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 试纸条 质 控品的储存条件;标本采集·检测步骤 质 控品的储存条件;标本采集 检测步骤·质 检测步骤 结果解读·误差来源 安全预防措施等; 控·结果解读 误差来源 安全预防措施等; 结果解读 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影响血糖仪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
• (一)标本来源: 标本来源: • 末梢血是动、静脉混合成分,葡糖糖跟氧含量有别于静脉 末梢血是动、静脉混合成分, 血; • 采血部位,不同采血部位结果稍有不同,建议(指尖、手 采血部位,不同采血部位结果稍有不同,建议(指尖、 双足);避免用力挤压才采血部位(红细胞破坏、 );避免用力挤压才采血部位 掌、双足);避免用力挤压才采血部位(红细胞破坏、组 织液渗出增多),必要时可从指根部向指尖部轻轻推送。 ),必要时可从指根部向指尖部轻轻推送 织液渗出增多),必要时可从指根部向指尖部轻轻推送。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一)血糖仪检测的是毛细血管全血葡萄 糖,而实验室检测的是静脉血清或血浆葡 萄糖,采用血浆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 腹时与实验室数值较接近,餐后或服糖后 毛细血管葡萄糖会略高于静脉血糖,若用 全血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腹时较实验 室数值低12%左右,餐后或服糖后毛细血管 葡萄糖与静脉血浆糖较接近。
(二)由于末梢毛细血管是动静脉交汇之 处,既有静脉血成分,也有动脉血成分, 因此其血样中葡萄糖含量和氧含量与静脉 血样是不同的
读取屏幕上显示的测量结果并记录
操作注意事项:
试纸取出后应在3分钟内插入血糖仪测量血糖,取出试纸后应随手 盖紧筒盖以防试纸受潮失效。
持续90秒内无按键操作,或试纸从血糖仪取出后5秒,血糖仪自动 关机。
启用一筒新的试纸时,必须安装新的密码牌,请务必在仪器关机 状态下安装。
彻底清洁并晾干采血部位,残留水份或酒精可能稀释血样,影响 检测结果。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 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 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 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 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 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五)内源性和外源性药物的干扰,如对 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 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
均为常见干扰物。当血液中存在大量干扰 物时,血糖值会有一定偏差。
(六)pH值、温度、湿度和海拔高度都可 能对血糖仪的检测结果造成影响。
血糖仪与实验室生化方法比对方案
方案一:静脉血样比对试验。
做病人检测
血糖仪检测结果与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 果的比对与评估 :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规范

★ 标本采集规范流程★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血糖仪操作指引★血糖检测操作质控规程★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医疗废物处理规范流程★血糖仪贮存、维护和保养规范流程★ 血糖仪选择及试纸、采血装置评估和选择★医护人员培训及考核规定★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规定★影响血糖仪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制度★参考文献1、标本采集前的准备a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b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c 检查一次性采血器的有效期是否恰当。

d 检查血糖仪性能,保持其清洁。

e 检测者进行手消毒。

2、标本采集a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必须使用一次性采血针,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针不得重复使用。

b 采血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片(试纸),避免交叉感染。

c 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两侧的末梢毛细血管,水肿、感染或者硬茧的部位不宜采血。

d 手臂下垂 10-15 秒,用复合碘医用棉签擦拭采血部位,待自然干燥后进行皮肤穿刺。

e 皮肤穿刺后,轻轻按摩手指挤出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f 用干燥棉签压制采血点。

3、标本采集后的处理a 采血后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应统一用锐器盒采集,及时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原则处理。

b 清洁血糖仪,进行手消毒。

c 记录检测结果(包括病人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和检测者签名),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者。

1、测试前的准备a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b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c 检查一次性采血针的有效期是否恰当。

d 检查血糖仪性能,保持其清洁。

e 检测者进行手消毒。

f 每天开始血糖检测前,对血糖仪进行质控品检测。

2、血糖检测a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必须使用一次性采血针,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针不得重复使用。

b 用复合碘医用棉签擦拭采血部位,待自然干燥后进行皮肤穿刺。

c 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两侧的末梢毛细血管,水肿、感染或者硬茧的部位不宜采血。

d 皮肤穿刺后,轻轻按摩手指挤出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卫生部办公厅《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 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糖仪使用规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糖仪使用规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Happy First, written 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16, 2022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2.血糖检测规程..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5.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二、血糖仪的选择一必须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二同一医疗单元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三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0.83mmol/L的范围内;2.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20%范围内;3.100%的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附件1..四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 mmol/L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五操作简便;图标易于辨认;数值清晰易读..血糖仪数值应当为血浆校准..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六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七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八末梢毛细血管血适用于在所有血糖仪上检测..但采用静脉、动脉和新生儿血样检测血糖时;应当选用适合于相应血样的血糖仪..九血糖仪应当配有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试纸条应当采用机外取血的方式;避免交叉感染..十不同的血糖仪因工作原理不同而受常见干扰物的影响有所不同..应当根据具体应用而选用适宜的血糖仪..常见的干扰因素为温度、湿度、海拔高度;以及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物质附件2..三、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一测试前的准备..1.检查试纸条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2.检查试纸条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3.清洁血糖仪..4.检查质控品有效期..二血糖检测..1.用75%乙醇擦拭采血部位;待干后进行皮肤穿刺..2.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足跟两侧等末梢毛细血管全血;水肿或感染的部位不宜采血..3.皮肤穿刺后;弃去第一滴血液;将第二滴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4.严格按照仪器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书要求和操作规程 SOP 进行检测..5.测定结果的记录包括被测试者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单位、检测者签名等..6.出现血糖异常结果时应当采取的以下措施:重复检测一次;通知医生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必要时复检静脉生化血糖..四、影响血糖仪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一血糖仪检测的是毛细血管全血葡萄糖;而实验室检测的是静脉血清或血浆葡萄糖;采用血浆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腹时与实验室数值较接近;餐后或服糖后毛细血管葡萄糖会略高于静脉血糖;若用全血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腹时较实验室数值低12%左右;餐后或服糖后毛细血管葡萄糖与静脉血浆糖较接近..二由于末梢毛细血管是动静脉交汇之处;既有静脉血成分;也有动脉血成分;因此其血样中葡萄糖含量和氧含量与静脉血样是不同的..三由于血糖仪采用血样大多为全血;因此红细胞压积影响较大;相同血浆葡萄糖水平时;随着红细胞压积的增加;全血葡萄糖检测值会逐步降低..若有红细胞压积校正的血糖仪可使这一差异值减到最小..四目前临床使用的血糖仪的检测技术均采用生物酶法;主要有葡萄糖氧化酶GOD和葡萄糖脱氢酶GDH两种;而GDH还需联用不同辅酶;分别为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P-GDH、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FAD-GDH及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NAD-GDH三种..不同酶有不同的适应人群;应该根据不同患者的情况选用不同酶技术的血糖仪..GOD血糖仪对葡萄糖特异性高;不受其他糖类物质干扰;但易受氧气干扰..GDH血糖仪无需氧的参与;不受氧气干扰..FAD-GDH 和NAD-GDH原理的血糖仪不能区分木糖与葡萄糖;P-GDH原理的血糖仪不能区分麦芽糖、半乳糖等糖类物质与葡萄糖;经突变改良的Mut.Q-GDH 原理的血糖仪无麦芽糖、木糖等糖类物质干扰..五内源性和外源性药物的干扰;如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均为常见干扰物..当血液中存在大量干扰物时;血糖值会有一定偏差..六pH值、温度、湿度和海拔高度都可能对血糖仪的检测结果造成影响..附件:1.血糖仪与实验室生化方法比对方案2.各种原理血糖仪易受干扰的物质附件1 血糖仪与实验室生化方法比对方案比对方法可根据条件选用以下方案之一;样本量均为50例..方案一:静脉血样比对试验..使用静脉全血样品;轻轻倒转;使其充分混匀;并将静脉血样的氧分压pO2调节至8.67 kPa±0.67kPa 65mmHg±5mmHg;先取适量全血样用于血糖仪检测;剩余血样15分钟内离心分离血浆;4℃保存;30分钟内用实验室参考分析仪完成血浆葡萄糖测试..每台血糖仪测试的静脉血结果或由制造商提供的换算公式得到的静脉血浆结果与参考分析仪测试的静脉血浆结果之间的差异即为偏差..血糖浓度在2.8mmol/L-22.2mmol/L范围内的样品应当由原始静脉血样品获得..可按如下方法对样品中的血糖浓度进行调整;以获得两端的极限浓度样品:将静脉血样品收集在加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中;将其在温箱中孵育使血糖酵解;即可获得血糖浓度<2. 8mmol/L的样品..获得系统要求的样品需要的孵育条件例如温度应当由制造商确定..将静脉血样品收集在加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中;然后加人适当的葡萄糖;即可获得血糖浓度>22.2mmol/L的样品..方案二:毛细血管血与静脉血比对试验..空腹状态;先取指尖末梢全血用血糖仪按照制造商使用说明的方法进行测试..随后立即采取抽静脉血;抗凝;15分钟内离心分离血浆;4℃保存;30分钟内用实验室参考分析仪完成血浆葡萄糖测试..每台血糖仪测试的末梢血糖结果或由制造商提供的换算公式得到的静脉血浆结果与参考分析仪测试的静脉血浆结果之间的差异即为偏差..注:1.必要时;为了保证完成检测;需要进行第二次皮肤针刺采血..2.两端极限浓度的血样可用实验室血样替代;方法参照方案一..附件2 各种原理血糖仪易受干扰的物质注:“+”表示有干扰;“-”表示无干扰..GOD:葡萄糖氧化酶;NAD-G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FAD-GDH: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P-GDH: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Mut.Q-GDH:经改良的无麦芽糖干扰的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机构使用便携式血糖仪的管理和操作流程,确保血糖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2.术语定义2.1 便携式血糖仪:指用于监测血糖水平的手持式电子设备。

2.2 医疗机构:指具备医疗许可的机构,包括医院、诊所、健康管理中心等。

3.便携式血糖仪的选择与采购3.1 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血糖仪的选择原则。

3.2 通过市场调研和产品比较,选择具备稳定性和准确性的血糖仪。

3.3 采购血糖仪时要确保其具备相关的认证和质量保证。

4.便携式血糖仪的接收与验收4.1 在接收血糖仪时,应先核对到货物品与清单是否一致,并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

4.2 对每台血糖仪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在验收合格后,将血糖仪进行登记并进行标识,建立相应的档案。

5.便携式血糖仪的保管与维护5.1 将血糖仪放置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环境中。

5.2 定期对血糖仪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校验等。

5.3 注意血糖仪的安全使用,防止损坏或泄漏。

6.血糖监测操作流程6.1 患者血糖监测前的准备工作①患者应提前了解血糖监测的目的和意义,并按要求做好饮食和药物控制。

②患者应对血糖仪的使用方法进行充分了解。

6.2 血糖监测过程①患者需在无菌环境下进行血糖监测。

②患者应按照血糖仪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包括准备试纸、清洗手指等。

③患者应记录监测到的血糖数值和监测时间,以供医生参考。

6.3 血糖监测结果的分析与处理①医生应对监测结果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治疗调整。

②医生应根据监测结果指导患者的饮食和药物控制,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

7.报废与更新7.1 当血糖仪出现故障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7.2 当血糖仪的性能无法满足临床需求时,应及时更新。

附件:1.血糖仪选择与采购清单2.血糖仪接收与验收记录表3.血糖仪维护保养记录表4.血糖监测操作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监督和管理药品监督工作的国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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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

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

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

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

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

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5.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

二、血糖仪的选择(一)必须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

(二)同一医疗单元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

(三)准确性要求。

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0.83mmol/L的范围内;2.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20%范围内;3.100%的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附件1)。

(四)精确度要求。

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 mmol/L (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

(五)操作简便,图标易于辨认,数值清晰易读。

血糖仪数值应当为血浆校准。

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

(六)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七)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

(八)末梢毛细血管血适用于在所有血糖仪上检测。

但采用静脉、动脉和新生儿血样检测血糖时,应当选用适合于相应血样的血糖仪。

(九)血糖仪应当配有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试纸条应当采用机外取血的方式,避免交叉感染。

(十)不同的血糖仪因工作原理不同而受常见干扰物的影响有所不同。

应当根据具体应用而选用适宜的血糖仪。

常见的干扰因素为温度、湿度、海拔高度,以及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物质(附件2)。

三、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一)测试前的准备。

1.检查试纸条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2.检查试纸条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3.清洁血糖仪。

4.检查质控品有效期。

(二)血糖检测。

1.用75%乙醇擦拭采血部位,待干后进行皮肤穿刺。

2.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足跟两侧等末梢毛细血管全血,水肿或感染的部位不宜采血。

3.皮肤穿刺后,弃去第一滴血液,将第二滴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4.严格按照仪器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书要求和操作规程(SOP) 进行检测。

5.测定结果的记录包括被测试者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单位、检测者签名等。

6.出现血糖异常结果时应当采取的以下措施:重复检测一次;通知医生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必要时复检静脉生化血糖。

四、影响血糖仪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一)血糖仪检测的是毛细血管全血葡萄糖,而实验室检测的是静脉血清或血浆葡萄糖,采用血浆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腹时与实验室数值较接近,餐后或服糖后毛细血管葡萄糖会略高于静脉血糖,若用全血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腹时较实验室数值低12%左右,餐后或服糖后毛细血管葡萄糖与静脉血浆糖较接近。

(二)由于末梢毛细血管是动静脉交汇之处,既有静脉血成分,也有动脉血成分,因此其血样中葡萄糖含量和氧含量与静脉血样是不同的。

(三)由于血糖仪采用血样大多为全血,因此红细胞压积影响较大,相同血浆葡萄糖水平时,随着红细胞压积的增加,全血葡萄糖检测值会逐步降低。

若有红细胞压积校正的血糖仪可使这一差异值减到最小。

(四)目前临床使用的血糖仪的检测技术均采用生物酶法,主要有葡萄糖氧化酶(GOD)和葡萄糖脱氢酶(GDH)两种,而GDH还需联用不同辅酶,分别为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PQQ-GDH)、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FAD-GDH)及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NAD-GDH)三种。

不同酶有不同的适应人群,应该根据不同患者的情况选用不同酶技术的血糖仪。

GOD血糖仪对葡萄糖特异性高,不受其他糖类物质干扰,但易受氧气干扰。

GDH血糖仪无需氧的参与,不受氧气干扰。

FAD-GDH 和NAD-GDH原理的血糖仪不能区分木糖与葡萄糖,PQQ-GDH原理的血糖仪不能区分麦芽糖、半乳糖等糖类物质与葡萄糖,经突变改良的Mut.Q-GDH原理的血糖仪无麦芽糖、木糖等糖类物质干扰。

(五)内源性和外源性药物的干扰,如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均为常见干扰物。

当血液中存在大量干扰物时,血糖值会有一定偏差。

(六)pH值、温度、湿度和海拔高度都可能对血糖仪的检测结果造成影响。

附件:1.血糖仪与实验室生化方法比对方案2.各种原理血糖仪易受干扰的物质附件1 血糖仪与实验室生化方法比对方案比对方法可根据条件选用以下方案之一,样本量均为50例。

方案一:静脉血样比对试验。

使用静脉全血样品,轻轻倒转,使其充分混匀,并将静脉血样的氧分压p(O2)调节至8.67 kPa±0.67kPa (65mmHg±5mmHg),先取适量全血样用于血糖仪检测,剩余血样15分钟内离心分离血浆,4℃保存,30分钟内用实验室参考分析仪完成血浆葡萄糖测试。

每台血糖仪测试的静脉血结果或由制造商提供的换算公式得到的静脉血浆结果与参考分析仪测试的静脉血浆结果之间的差异即为偏差。

血糖浓度在2.8mmol/L-22.2mmol/L范围内的样品应当由原始静脉血样品获得。

可按如下方法对样品中的血糖浓度进行调整,以获得两端的极限浓度样品:将静脉血样品收集在加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中,将其在温箱中孵育使血糖酵解,即可获得血糖浓度<2. 8mmol/L的样品。

获得系统要求的样品需要的孵育条件(例如温度)应当由制造商确定。

将静脉血样品收集在加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中,然后加人适当的葡萄糖,即可获得血糖浓度>22.2mmol/L的样品。

方案二:毛细血管血与静脉血比对试验。

空腹状态,先取指尖末梢全血用血糖仪按照制造商使用说明的方法进行测试。

随后立即采取抽静脉血,抗凝,15分钟内离心分离血浆,4℃保存,30分钟内用实验室参考分析仪完成血浆葡萄糖测试。

每台血糖仪测试的末梢血糖结果或由制造商提供的换算公式得到的静脉血浆结果与参考分析仪测试的静脉血浆结果之间的差异即为偏差。

注:1.必要时,为了保证完成检测,需要进行第二次皮肤针刺采血。

2.两端极限浓度的血样可用实验室血样替代,方法参照方案一。

附件2 各种原理血糖仪易受干扰的物质注:“+”表示有干扰,“-”表示无干扰。

GOD:葡萄糖氧化酶;NAD-G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FAD-GDH: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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