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社会渠道管理办法
管理与人事X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一)
![管理与人事X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办法(一)](https://img.taocdn.com/s3/m/7a637bdb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b4.png)
管理与人事X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
办法(一)
为了规范管理与人事X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一、手续费及服务费收取标准
1.手续费:按每笔交易的金额的百分比来计算,收取费率为0.5%-
2.5%,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浮动。
2.服务费:按照相关标准给予额度,不得高于最高额度。
二、手续费及服务费缴纳
1.手续费和服务费的缴纳周期为一个月,每个月的15号前一定要缴纳
上个月的相关费用。
2.手续费和服务费缴纳的形式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银行转账、支
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现金等。
三、手续费及服务费使用
1.手续费及服务费应当在其专项用途范围内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2.手续费及服务费的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报备。
四、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
1.手续费及服务费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管理。
2.手续费及服务费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包括资金使用、审批、报备、监督等环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3.定期对手续费及服务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管理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并对不当使用的进行追究和问责。
综上所述,管理与人事X社会渠道手续费及服务费的管理办法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也是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公正与法制的示范行动。
我们期待着通过这样的努力,能为管理与人事X社会渠道的长远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社会渠道合作管理办法(试行V3)
![社会渠道合作管理办法(试行V3)](https://img.taocdn.com/s3/m/c9234a09960590c69ec376c6.png)
2015年社会渠道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一、概述:在4G发展窗口期,为进一步拓展社会渠道,加强已合作渠道的掌控与管理,服务公司4G发展战略,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述社会渠道是指拥有单独固定店面,具备移动业务服务能力的商家,包括我公司旧体系中的专营店、代办点、手机卖场,不包括“引商入柜”商家。
二、渠道分类与合作管理:(一)渠道分类:社会渠道分为移动商城、专卖店、合作店三类,各类渠道评定标准如下:1、合作店需满足以下标准:(1)位于城市、乡镇临街商铺或较大的行政村;(2)原则上营业面积不小于10平米;注:合作店涵盖旧体系中的代办点、非排他合作手机卖场。
2、专卖店除需满足合作店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标准:(1)原则上营业面积不小于30平米;(2)主营移动业务或终端销售业务;(3)接入我公司BOSS系统;(4)与我公司合作3个月以上;(5)与我公司排他合作;(6)接收我公司业务、服务考核。
注:专卖店涵盖旧体系中的专营店、有意愿同我公司排他合作的手机卖场。
3、移动商城除需满足专卖店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标准:(1)位于通信零售业商圈或核心零售商圈;(2)原则上营业面积不小于50平米;(3)在区域市场内终端销量领先;(4)通过分公司专项评估。
注:移动商城涵盖我公司旧体系中终端销量能力强的专营店以及需要拓展专营的优质手机卖场。
注:注:位于乡镇、行政村规模较大的手机卖场原则上须同我公司排他合作,即按移动商城或专卖店合作。
但考虑临近专营店利益,各县市分公司需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是否拓展为移动商城或专卖店。
(二)评定周期年度评定,季度调整。
季度调整内容包括:1、对新增符合评定条件的渠道进行渠道类型评定;2、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要降级及退出的渠道进行降级及退出管理;3、对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承诺有效销量的移动商城进行降级管理。
(三)合作管理:1、排他管理:(1)排他性定义:4G终端销售渠道所处的密闭物理空间内:a、不销售竞争对手制式终端(公开版终端不在限制范围内);b、不销售竞争对手卡号;c、不办理竞争对手缴费及其他一切业务;d、不出现竞争对手宣传物料;e、无竞争对手形象展示;(2)排他监控:a、营业暗访检查,每季度全部覆盖一次;b、渠道经理巡查,每周一次;c、市公司现场检,不定期。
3.1中国移动宁夏公司社会渠道管理办法2015版
![3.1中国移动宁夏公司社会渠道管理办法2015版](https://img.taocdn.com/s3/m/b48df8d2f121dd36a22d8213.png)
中国移动宁夏公司社会渠道管理办法(2015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201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结构与职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准入与退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合作准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合作退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运营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集中化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连锁渠道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日常经营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业务规范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激励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基本管理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销售费用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激励酬金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通道管理制度
![企业通道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b34911d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db.png)
企业通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对外渠道管理,维护公司形象,提高渠道运营效率,促进企业业务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代理商、分销商、经销商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对外渠道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以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为出发点,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渠道进行规范管理。
第五条企业通道管理部门是本公司的对外渠道管理部门。
第六条渠道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的渠道管理政策和规划;(二)对公司的对外渠道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价;(三)组织渠道培训和培训计划的制订;(四)渠道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并提供支持。
第七条渠道管理部门领导应具有丰富的渠道管理经验和深厚的渠道管理理论基础,全面了解行业动态、市场走向以及对外渠道的基本情况。
第八条各部门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具体业务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本部门的对外渠道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二章渠道招募与退出第九条公司开展对外渠道招募前,需制定详细的渠道发展规划,明确招募目标,同时制定渠道招募方案。
第十条对外渠道招募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性进行,对申请渠道必须进行合法资格审核。
第十一条渠道招募的程序应该有条不紊、全程监督,并及时公布招募结果。
第十二条渠道招募需签订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十三条对于渠道退出,必须符合公司的退出政策和相关合同规定,做到公平对待。
第三章渠道管理与培训第十四条公司对渠道必须进行全面、规范的管理,包括渠道业绩的监督、考核、激励和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对渠道人员应当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包括公司政策、产品知识、市场营销技巧等。
第十七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要适时组织渠道人员进行业务技能考核,评选出优秀渠道。
第十八条公司渠道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对渠道业绩进行考核和激励的奖惩制度,激励优秀渠道。
第四章风险防范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对渠道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
社会渠道分层分级及准入退...
![社会渠道分层分级及准入退...](https://img.taocdn.com/s3/m/cd60f7b349649b6649d7474d.png)
社会渠道分层分级及准入退出管理办法(V1.1)为规范社会渠道管理,提高渠道整体营销服务能力,提升渠道忠诚度和积极性,增强社会渠道掌控,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渠道管理转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分层分级管理一、分层分级原则1、公平公开原则,确保分层分级方案对所有渠道网点标准一致,测算过程与结果透明。
2、动态调整原则,渠道网点层次、星级根据渠道网点表现进行动态调整,为渠道集中化管理奠定基础。
3、价值导向原则,主要依据渠道网点为公司贡献的价值确定星级,引导渠道向套餐销售、终端销售转型。
4、资源倾斜原则,不同层次、星级的渠道网点在酬金、资源等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
二、分层分级体系1、社会渠道共分为四层,分别是战略层、核心层、紧密层和松散层。
2、战略层包括连锁卖场和连锁渠道。
3、核心层、紧密层又各分为三个星级,六星级最高,依次向下等级越低。
松散层不分星级。
4、分层的标准是业务合作的密切程度和掌控程度;分级的标准是价值和服务考核得分排名。
5、各层级管理的差异在于合作模式、酬金模式、考核重点、资源支持和激励方式。
三、各层级渠道的定义1、战略层(1)定义:指具备很强的终端销售能力,与公司在终端销售上达成有相同战略合作目标的渠道。
(2)包括的渠道类型市级以上连锁卖场,具备10家及以上连锁经营的专营店。
原则上月终端零售量>3000台且终端合约销售>1500台。
2、核心层(1)定义:指与我公司业务合作密切,投入了较多的资源,且对我公司忠诚度高的渠道。
(2)包括的渠道类型:指定专营店和自建他营的动感地带品牌店。
3、紧密层(1)定义:指与我公司合作较为紧密,且只代理业务的渠道。
(2)包括的渠道类型:排他经营的特约代理点、社区服务站和农村服务站。
4、松散层(1)定义:指与我公司业务合作较为间接、松散、忠诚度低、不专营的渠道。
(2)包括的渠道类型:非排他经营的特约代理点、农村服务站、社会代办点。
四、星级划分标准为体现差异化、达到激励效果,对核心层、紧密层实施分级管理。
社会渠道管理及提升执行方案
![社会渠道管理及提升执行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fa879d691711cc7931b716a4.png)
省级代理渠道2家 市级代理渠道28家
招募数量 30家
首期招募数量 合作渠道 异网渠道 1பைடு நூலகம் 1 2 1 2 0 1 0 1 0 0 1 0 1 1 0 1 0 1 0 1 0 0 1 1 1 24 6
五、提高联合渠道效能
1.
概述
根据2012年5月的经分数据,联合渠道数1018家,占比13%,但销售贡献率确占 到56%,因此联合渠道举足轻重,下阶段将如何以提升联合渠道销量作为重点工作。
≥95分 ≥90分
5A级 4A级 3A级 2A级 1A级
10分 30分 10分 30分
销售 绩效类 软件 资源类
综合 实力 排名
≥80分
≥70分 ≥60分
网点综合测评,包括服务规范、业务规 10分 合作渠道 范、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评价 分公司对合作渠道的月度考评分 5分 100分 合 计
低 评定标准
2
联合渠道 •激励体制明确化 •管理模式规范化 5A级
3
联动渠道
•沟通方式最优化 •管理模式个性化
•工作重点明确化 •管理模式简洁化
全国战略渠道 分级类别
4A级 有门头厅店 3A级 无门头厅店
省级战略渠道
地市核心渠道
2A级
1A级
四、社会渠道分级标准
联盟渠道:由全国战略渠道、省级战略渠道和地市核心渠道组成;其中全国战略 和省级战略渠道由集团总部评定,地市核心渠道和市州分公司上报省 公司评定; 联合渠道:通过建立动态的、多角度的分级评估指标按渠道综合实力在纵向上分 为1A至5A五个级别; 联动渠道:根据是否有联通门头,分为有门头厅店和无门头厅店。
该方案包括了社会渠道的分级分类管理、激励制度、渠道策略和执行方案、 以及市州分公司终端渠道中心人员规划等方面内容,为今后开展社会渠道管理工 作提供重要依据。
中国联通社会渠道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社会渠道分类分级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d3c54e2dd36a32d72758142.png)
附件1中国联通衡阳分公司社会渠道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优质渠道,提升社会渠道销售服务能力,规范社会渠道的分类分级管理,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市场渠道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社会实体渠道实施考评和分级管理。
社会电子渠道和社会直销渠道因其特殊性,可参考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业绩导向原则主要依据市场销售业绩划分社会实体渠道独立门店和连锁渠道的运营管理层级。
(二)资源挂钩原则针对不同层级社会实体渠道的独立门店和连锁渠道,差异化匹配各类营销资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渠道服务费、渠道补贴、终端货源、促销物料、服务支撑和培训等。
(三)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公司发展策略和市场竞争实际情况,定期对社会实体渠道指标及指标设定标准进行调整和修正;根据市场销售业绩,定期对社会实体渠道的独立门店及连锁渠道级别进行考核调整,能上能下。
第二章社会渠道的定义和分类第四条社会渠道的定义指与公司签订业务代理协议,利用自身营销网络,代理销售公司产品或服务,并取得相应收益的外部机构。
自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成为公司的社会渠道,只能作为社会渠道下的发展人来发展业务。
依据不同的客户接触方式,社会渠道分为三种类型:社会实体渠道、社会直销渠道和社会电子渠道。
第五条社会实体渠道的定义和分类指与公司签订业务代理协议,通过门店、专区(专柜)等临街实体营业服务场所(以下简称“门店”)接触客户,代理销售公司产品或服务的社会渠道。
社会实体渠道按照总部三级分类可分为合作厅、专营店和代理点三类。
本省在总部三级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做了四级分类。
(一)自建他营厅指公司拥有门店的产权或使用权,合作方与公司签订排他性业务代理协议,在该门店全区域内所按照公司自有营业厅相关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求,代理销售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实体渠道。
(二)柜台外包厅指公司拥有门店的产权或使用权,合作方与公司签订排他性业务代理协议,在该门店的指定区域内,按照公司自有营业厅相关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求,代理销售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实体渠道。
社会渠道_分层分级星_级管理办法
![社会渠道_分层分级星_级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6ad12e2856a561252d36f93.png)
总体描述:将现有社会渠道分为合作厅、与营店、村级网点、混营渠道;享 受与营奖励的为合作厅、与营店、村级网点三类,通过综合考核合作年限、 渠道类型、发展能力、服务能力等因素计算积分,评比星级,根据积分及星 级情况兑现与营奖励。 评比范围:合作厅、与营店、村级网点全市统一积分排名评星。 分类标准
城区合作厅
星级 五星 四星 三星 二星 一星 全球通 重点产品 终端销售 重点业务 (户/月)(户/月)(部/月)(户/月) 30 20 10 5 2 150 100 80 60 50 5 4 3 2 1 20 15 10 10 10 重点业务 (户/月) 15 10 5 5 5
乡镇合作厅
星级 五星 四星 三星 二星 一星 全球通 重点产品 终端销售 重点业务 (户/月)(户/月)(部/月)(户/月) 15 10 8 4 2 100 90 70 50 30 5 4 3 2 1 终端销售 (部/季) 15 12 9 6 3 20 15 10 10 10 重点业务 (户/季) 60 45 30 30 30
此次星级奖励办法是基于现有基础酬金和积分奖励基础上,额外增加的一项 奖励,将切实提升代理商收益,最高收益将提升80%;即原来收益5000元, 在积分调整年限系数后增加至5500元,增加星级奖励4元/分,奖励金额将增 加至9900元!
关于引导代理商注重服务:星级厅如果连续12个月无投诉,将给予客户服务奖励 ,奖励200分放入星级期权奖励库兑现发放。 关于星级排初始确定: 2013年1季度星级排名将根据2012四季度积分成绩确定;2012年12月星级 排名将根据2012年10月、11月两个月积分成绩确定。特别的是,12月仹星 级奖励在2013年1月仹计算核发。
连续3个月戒6个月内有3个月发展量低于各区域最低仸务量(城区合作厅50户;乡镇合作 厅30户;村级合作厅20户)。
社会实体渠道分层分级运营管理规范
![社会实体渠道分层分级运营管理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2090aa8a227916888486d7d8.png)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社会实体渠道分层分级运营管理规范(试行)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二○一二年六月[目前全省三直网点数量已达3-4万个,网点规模上了一个台阶,但网点单点产能与竞争对手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网点效益急需提升。
在社会实体渠道管理制度方面,去年已制定和下发了《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代理商管理办法》,但缺乏可实施的规范,《2010年社会实体渠道分类分级实施方案》仅仅对社会实体渠道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级,缺乏资源管理的详细内容,此外,大连锁合作商的也缺乏具体的运营管理规范。
鉴于以上考虑,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实体渠道的分层分级、星级和层次评定和以分层分级为依据的资源管理]目录1.总则1.1目的为加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信)对社会实体渠道的管理,有效促进社会实体渠道发展,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最大限度提升社会实体渠道的总体效益,实现电信和社会实体渠道的共同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应用有以下三个目的:1.1.1渠道结构清晰化通过分层分级实现社会渠道的结构化,便于地市了解本地渠道结构,也便于与其他地市做横向对比。
1.1.2资源配置最优化通过分层分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即对不同星级的社会实体渠道采取差异化的资源配置策略,将有限的资源向优质的社会实体渠道进行倾斜,提高渠道资源投入的针对性和使用效率。
1.1.3渠道效益最大化通过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实体渠道主动提升单店产能,实现电信和社会实体渠道的共赢发展。
1.2管理思路社会实体渠道是以网点的形式存在的,其中一部分网点归属于共同的合作商,因此社会实体渠道的管理分为以下两条线:1.2.1所有网点实行分级管理将社会实体渠道以网点为基本单元,依据一定的星级评定标准和流程进行分级管理,并以星级为依据进行资源分配。
1.2.2大连锁合作商实行分层管理部分网点归属于大连锁合作商,将大连锁合作商以商为基本单元,依据一定的评定标准和流程进行分层管理,并以层级为依据对大连锁合作商及其下属网点进行资源分配。
社会渠道驻店经理分级管理办法
![社会渠道驻店经理分级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94e83c38bd63186bcebbc97.png)
中国联通德阳市分公司社会渠道驻店经理分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派驻对象第三章人员职责第四章招聘与录用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六章考核指标第七章人员星级划分及评定第八章激励与淘汰机制第九章人员薪酬标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建立社会渠道服务管理体系,指导、规范和管理代理商营业人员工作。
通过对销售末端的有效激励,实现销量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并对代理商进行规范管理,提高代理商与公司粘连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派驻对象一、派驻条件:夫妻店,无营业员,地理位置优越;二、首次全市筛选10家代理商进行派驻(旌阳、广汉、什邡、绵竹、中江各2家),年末达到50家。
第三章人员职责一、驻店经理在网格经理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制定月度个人任务完成计划、完成每天销售日志;三、完成引导、业务咨询、业务演示、销售四项工作;四、完成用户发展(3G、2G、合约终端)销售等任务;五、任务基础:在岗员工当月考核任务不得低于市公司下达的基础任务数。
属性月度销售基础任务标准3G 2G 终端宽带城区厅10张10张3台 5乡镇厅5张20张2台 5说明:乡镇厅宽带任务5户,指有宽带资源的乡镇,无宽带资源的不考核该项六、任务下达:自2012年6月起,按照代理商3-4月发展数据,提取该代理商2G、3G、终端、宽带销量,月度销售任务=代理商实际月度销量+营业员基础任务。
根据销售淡旺季,任务需调节时由社会渠道管理部另行通知。
第四章招聘与录用一、招聘方式:由代理商、分公司、社会渠道管理部联合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司招聘流程执行;对符合标准的人员纳入本办法考核的人员编制;二、人员编制:合作厅及以上,有实体门店的所有营业厅。
(城区及乡镇普通门店编制1人,核心代理商人员编制2人,特殊殊情况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三、录用条件(1)思想品德好,吃苦耐劳,有从基层做起的信心和决心,能在压力下解决问题达成目标的心理素质。
(2)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主动性和服务意识强,销售能力强;(3)30岁以下,本士化,大专及以上学历。
司社会渠道资金归集相关规定的通知
![司社会渠道资金归集相关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cdd47ef172ded630b1cb61a.png)
关于明确阜南分公司社会渠道资金归集相关规定的通知为加强营收资金管理,提高营收资金归集率,防范营收资金风险,避免月末营收资金出现滚存及欠缴现象以及资金稽核系统用虚假金额数字进行匹配实现稽核通过,以适应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需要,特制定营收资金稽核规范。
最终实现营收资金管理的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一、手机钱包归集方式(一)对代办点应用手机钱包归集营收款的,只允许代办网点对银联第一天下午发起划转进行短信回复确认,严禁代办点对手机钱包进行第二次短信回复,如手机钱包划款不成功,稽核人员当天通知相关代办点第二天上午以现金形式缴存到公司在工行或邮政开设的收入户(如10日的业务资金,在11日划转不成功,代办点必须在12日上午以现金形式缴存到公司在工行或邮政开设的收入户)。
如代办点接到稽核人员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内将营收款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对代办点每天罚款200元(如要求12日上午缴清所欠营收款未缴时罚款200元,13日未缴罚款400元,依次类推。
所有罚款从本月酬金手工扣除,如本月酬金不够扣除罚款在下月酬金中继续扣除,直到将罚款扣完为止)并同时上报市场部,对该代办点进行暂停工号处理。
待缴清所有欠款后,方可恢复工号。
(二)代办点对手机钱包划款进行二次短信回复的,每次罚款200元(从本月酬金手工扣除,如本月酬金不够扣除罚款在下月酬金中继续扣除,直到将罚款扣完为止)。
二、以现金形式归集方式各代办点有通过工行和邮政资金平台形式归集营收资金的,规定当天营业款必须在次日以现金形式缴存到公司在工行或邮政开设的收入户(如10日的业务资金,在11日必须以现金形式缴存到公司在工行或邮政开设的收入户)。
如代办点接到稽核人员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内将营收款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对代办点每天罚款200元(如要求11日缴清所欠营收款未缴时罚款200元,12日未缴罚款400元,依次类推。
所有罚款从本月酬金手工扣除,如本月酬金不够扣除罚款在下月酬金中继续扣除,直到将罚款扣完为止)并同时上报市场部,对该代办点进行暂停工号处理。
关于渠道部的规章制度
![关于渠道部的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a330769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23.png)
关于渠道部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渠道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渠道部下设主管领导、副主管领导、渠道经理、渠道专员等职位,每个职位各司其职,共同协作,完成部门工作目标。
三、工作职责1.主管领导:负责制定渠道部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统筹协调部门工作,督促管理各岗位人员,定期对部门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副主管领导:协助主管领导进行部门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指导,参与制定重要决策。
3.渠道经理:负责对接渠道代理商,维护渠道关系,达成合作协议,推动销售业绩的提升。
4.渠道专员:协助渠道经理对接渠道代理商,处理日常业务事务,协调内外部资源,提供支持和解决问题。
四、工作流程1.渠道部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和总结,收集各岗位人员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2.渠道部每月举办一次渠道代理商沟通会议,及时传递公司政策和最新产品信息,搜集代理商需求和反馈,调整销售策略。
3.渠道部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团建活动,增进团队凝聚力,促进部门和谐发展。
五、工作纪律1.渠道部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维护公司形象。
2.渠道部每周提交一次工作汇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3.渠道部要求员工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勇于担当,高效执行工作任务。
4.渠道部员工要保护公司机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数据和客户信息。
六、奖惩措施1.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和激励,鼓励其发挥潜力,继续创新。
2.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影响部门正常运转的员工,给予相应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3.渠道部对于团队成员之间的争议和矛盾,可采取内部调解,化解矛盾,维护团队和谐。
七、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或需调整,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愿全体渠道部员工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共同成长。
社会渠道分层分级管理办法
![社会渠道分层分级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8362c262f60ddccda38a068.png)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社会渠道分层分级管理办法为顺应市场形式及发展需要,提升社会营销渠道业务处理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提高代理商积极性,区别社会营销渠道之间的差异,针对不同类别的代理商给予不同的政策倾斜或物质激励,依据省公司社会渠道分层分级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范围内的社会代理渠道(含自建他营)。
二、分级目的1、通过分级加强对高价值网点的扶持和控制,通过对高价值网点的资源倾斜促使各网点做出升级的努力,从而提升渠道整体质量并优化资源使用效率。
2、高价值网点获得更多资源支持的同时在销售、业务办理、服务质量等方面承担更多的义务,客户可以清楚地感知。
三、分级原则1、公平公开原则:确保星级方案对所参与考评的网点标准一致,测算过程与评定结果透明;2、能上能下原则:网点级别可根据市场表现进行升级和降级调整;3、业绩导向原则:主要依据市场经营业绩确定级别;服务、业务规范为辅,综合考评。
4、资源挂钩原则,不同级别的网点在酬金、资源等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
按照代理商的综合业绩表现分为2-5星共四个层级(1星级属新增特约代理点和末稍渠道,不参与评级)。
星级分类与渠道类型对应关系如下:五、星级准入标准为保证各星级渠道能够承载相应的业务,展现移动公司良好形象,对社会渠道设定了最低星级准入标准,主要包括专营要求、经营资质、硬件资源、服务功能等要求,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表1。
六、分级评定办法(一)评定周期每半年评定一次,一年评定两次。
(二)考评指标引入渠道积分管理机制从销售绩效、服务质量、经营管理、一票否决(严重违规)等指标对社会渠道网点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积分高低排名确定相应的星级。
积分核定标准详见附件2表2。
加分项中,除指定的新用户发展积分、话费收入积分、终端销售积分、新业务发展积分外,县市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自设定2个业务发展加分项,每个加分项的分值为1-3分之间。
「社会渠道酬金管理办法」
![「社会渠道酬金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ca93b9acaaedd3382c4d32d.png)
为规范全区社会渠道酬金管理,更好地利用酬金激发社会渠道的积极性,提升社会渠道忠诚度,实现渠道酬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酬金使用效能,结合当前市场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仅针对社会渠道结算酬金,所有自有人员业务受理不得进行酬金结算。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渠道,是指我公司利用公司以外的其他社会销售网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销售和办理各种移动通信业务,并与该销售独立法人主体(或自然人)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渠道网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代办酬金是指移动公司定期支付给与西藏公司签订产品、业务及服务代理协议的移动业务代理商的酬劳及奖励。
包括:放号代办酬金、业务办理酬金、终端销售酬金、营销活动办理酬金(包括合约计划酬金)、代收话费酬金、新业务酬金、充值卡销售酬金、激励酬金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约定酬金均为该类业务最高酬金,即实行酬金单价上限管理,各地市分公司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酬金标准,但不得高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酬金规则和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公司)及下属地市分公司社会渠道酬金管理。
各地市分公司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管理需要,对社会渠道酬金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和修改。
(六)、负责对地市酬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第七条区公司数据部:负责拟定数据业务的酬金政策、预算计划规划、数据业务酬金系统支撑组织等具体工作。
第八条区公司集团客户部:负责完成集团客户的酬金政策制定、预算计划规划、集团客户业务酬金系统支撑组织等具体工作,并具体对全区集团业务酬金管理进行指导和日常监督、跟踪分析。
第九条区公司财务部:负责全区酬金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对列帐进行指导、监督,以符合财务管理要求,同时按进度支付酬金。
第十条区公司运营支撑部:负责根据区公司相关部门的需求,实现酬金系统开发、维护和支撑工作。
第十一条区公司内审部:负责全区酬金管理违规违纪情况的监督,协助监督各地市分公司执行情况及酬金结算情况。
中国联通甘肃省分公司社会营销渠道管制办法(修订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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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甘肃省分公司社会营销渠道管理办法(2013修订版)1中国联通甘肃省分公司社会营销渠道管理办法(2013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甘肃联通市场营销渠道体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促进业务的发展,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稳固的渠道战略联盟,同时提高对社会渠道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渠道是甘肃联通营销渠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甘肃联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以运营商为核心、面向最终客户的产业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联通”)各级社会营销渠道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中提及的“各级分公司”指甘肃联通下属的各市州、县级分公司。
第二章社会营销渠道的定义第五条本办法中的社会营销渠道是指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代理销售甘肃联通的产品和服务,并取得相应收益的外部机构(以下简称“代理商”)。
依据代理商与客户接触方式的不同,将社会渠道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社会实体渠道、社会直销渠道和社会电子渠道。
社会实体渠道是指与中国联通(含甘肃省分公司、甘肃省各市州分公司,本条内以下同)签署业务代理协议,通过门店、专区/专柜等实体营业服务场所接触客户,代理销售甘肃联通产品或服务的社会渠道。
社会直销渠道是指与中国联通签署业务代理协议,无实体营业服务场所,采用人员直销方式代理销售甘肃联通产品或服务的社会渠道。
社会电子渠道是指与中国联通签署业务代理协议,采用互联网、电话、电视等电子化手段代理销售甘肃联通产品或服务的社会渠道。
第三章代理商管理原则与职责分工第六条代理商管理原则(一)对代理商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在合作期间实施考核管理。
(二)依据代理商的规模大小、地域属性等进行分级分类;对不同级别的代理商,实施差异化的保证金、信用额度及渠道拓展服务费政策。
(三)对代理商实施统一行为规范管理,对代理商经营行为准则、业务标准、服务标准、人员管理、宣传方式、相关财务等进行规范与考核。
渠道合作管理办法V2.7
![渠道合作管理办法V2.7](https://img.taocdn.com/s3/m/412048a7f5335a8102d220d5.png)
渠道合作管理办法(V2.7)2012年6月第一章概述 (5)第一条总则 (5)第二章合作模式 (6)第二条合作内容 (6)第三条商务合作模式 (6)第三章引入流程 (7)第四条资质要求 (7)第五条引入流程 (8)第四章日常管理 (9)第六条推广过程管理 (9)第七条配合推广 (9)第八条客户服务 (10)第九条日常核查 (10)第十条定期总结 (10)第五章考核管理 (10)第十一条考核管理 (10)第六章结算管理 (11)第十二条结算标准 (11)第十三条结算条件 (11)第十四条结算流程 (11)第十五条对账要求 (12)第七章退出管理 (13)第十六条退出管理 (13)第八章附则 (14)附录一合作伙伴违规事件定义 (14)第一章概述第一条总则一、渠道合作指的是合作伙伴利用自身在传统互联网、互联网、终端以及纸媒等渠道上的资源通道,推广、销售相关产品。
二、为规范渠道合作管理、保障渠道合作的正常运作,本办法制定了渠道合作模式、引入管理、日常管理、指标考核体系、酬金结算体系等内容,可作为拓展外部合作渠道(不含各省市自有渠道及合作渠道)的指导性文件。
三、本管理办法编制依据为《增值业务管理办法》、《业务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业务合作伙伴日常管理办法》、《增值业务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四、本办法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所有,未经允许,任何企业不得将本办法的内容部分或全部地泄漏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五、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作为本办法补充且与本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作模式第二条合作内容渠道合作伙伴针对产品,在传统互联网、互联网以及终端等渠道进行推广投放,为带来WAP、WEB、客户端、杂志等使用用户,从而带动业务销售,形成收入。
第三条商务合作模式一、渠道商务合作模式根据产品的不同以及合作形式的不同,如下:表1 渠道商务合作模式(一)信息费:在门户网站内点播或下载漫画、动画、主题等内容所产生的信息费,不含包月用户中包月套餐内的消费,但包含超出套餐消费部份;(二)日独立UV:以渠道作为入口,当日访问门户内任意内容的排重用户数(号码);(三)激活:用户通过渠道下载客户端并安装后,第一次使用客户端成功登录(在服务器上存在登录记录),则该次登录记为该用户对应号码的激活,当月产生的信息费记为激活首月用户信息费收入;(四)体验订购:用户首次通过短信上行开通代码成功开通杂志体验版(在平台登记开通成功),记为体验订购;(五)转收费:用户在体验订购后,转为标准资费或用户直接开通付费版杂志,记为转收费;(六)续订:转收费后的第二个自然月,继续使用标准资费的杂志,记为续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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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黄冈分公司社会渠道管理办法(1.0)市场经营部渠道终端运营中心制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目的 (3)第二条社会渠道管理机构与职责 (3)第三条相关名词定义 (4)第二章社会渠道分级 (5)第一条分级管理原则 (5)第二条分级体系 (5)第三条评级标准 (7)第四条评级办法 (9)第三章社会渠道分型管理 (11)第一条分型管理原则 (11)第二条分型体系 (11)第三条分型标准 (12)第四章社会渠道酬金管理 (13)第一条酬金使用规则调整 (13)第二条规核酬系统的应用 (14)第五章社会渠道业务管理 (15)第一条宣传物料管理 (15)第二条 VI标识管理 (15)第三条培训管理 (16)第四条日常拜访管理 (16)第六章附件 (17)附件一:合作协议 (17)附件三:星级店资格申请表 (29)附件三:星店资格退出申请表 (31)附件四:相关流程:社会渠道管理流程 (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黄冈分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移动)对社会渠道的掌控力度,维持正常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社会渠道网点的经营和管理优势,加快推动社会渠道向“终端、流量”经营转型,建立更适应市场发展的渠道管理架构,使各类渠道各归其位,提高渠道管理精细化能力,提升渠道运营能力。
共同提升渠道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渠道管理机构与职责1.市场经营部负责制定全市社会渠道的整体规划与业务合作开展,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考核方案、业务流程与规;负责渠道长远规划以及号源、各类资源的管理;负责社会渠道的星级审核;组织进行网点进入的审核、网点签约、网点维护及退出管理,负责统筹社会渠道酬金及各类奖励酬金监督和审核;2.财务部负责管理社会渠道交纳的业务保证金;负责与社会渠道相关的业务稽核、实物资源调拨根据各分公司提供的酬金报表及发票支付酬金;负责对社会渠道参与的营销活动实物稽核;负责社会渠道各类销售和促销商品进、销(赠送)、存稽核,实地盘点检查;负责市场部门每月制作的代办酬金计算表进行复核,负责监督社会渠道营收资金的回笼。
3.各县市分公司各县市分公司是黄冈移动公司社会渠道的管理执行部门,负责贯彻与执行市场经营部有关渠道方面的政策;负责社会渠道谈判、评级与网点签约工作;负责对社会星级门店的维护、考核、监督与管理;负责指导与监督社会渠道的业务受理规;负责维持本区域社会渠道的良性运作秩序。
第三条相关名词定义1.社会渠道: 中国移动可利用的社会资源都可称之为中国移动的社会渠道。
作为中国移动主控渠道的有益补充部分,社会渠道须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中国移动签订合作协议,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明确将经营主体作为区分渠道形态的关键因素。
凡是由渠道代理商经营的渠道均统称为社会渠道。
与之对应的,我公司自主经营的渠道统称为自营渠道。
为加快推进连锁化经营,适应现代营销需要,调整后的社会渠道分类架构如下。
2.星级网点:符合星店标准,有合作意愿和合法资质证明,并与移动签署合作协议、遵循协议约束条款的店面。
3.分型体系:根据社会渠道销售特性不同建立终端销售型、综合业务型、便利服务型的复合型社会渠道体系。
4.分级体系:市公司市场部按照全省统一的分级管理规、分级标准和操作办法,根据省公司社会渠道管理意见,按照社会渠道的实际表现,将网点分为1-5星店,其中1星店级别最低,5星店级别最高。
第二章社会渠道分级第一条分级管理原则1、公平公开原则:确保分级方案对所有网点标准一致,测算过程与结果透明;2、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网点业绩表现进行动态调整;3、业绩导向原则:主要依据网点业绩确定级别;4、资源倾斜原则:不同级别的网点在酬金、资源等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
第二条分级体系按照社会渠道的实际表现,按传统渠道和连锁渠道将社会渠道分为1-5星店,其中1星店级别最低,5星店级别最高。
新的分级划分同原有社会渠道体系分类对应关系如下:(一)传统渠道1.指定专营店定位:具有一定店面规模,与移动公司签订专营合作协议,接入BOSS系统可提供终端、号卡销售,存量维系等综合业务服务的社会渠道形态。
指定专营店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自建专营店:指移动公司购置或租赁的网点转交代理商经营的网点,包括动感地带校园(品牌)店、自建他营厅、引商入柜合作代理商(开展终端销售、手机应用下载、美容、售后服务等)。
(2)他建专营店:指代理商自行购置或租赁营业网点开展移动业务代理合作的网点,主要对应现行指定专营店,只要是排他经营门店且具备BOSS综合业务办理权限从渠道类型来说应归为指定专营店。
VI规:除硬件和服务要求均到达我公司自营厅标准的自建他营厅外,均不得使用我公司自营厅VI规,禁止加载“沟通100”标识。
以终端销售为主的网点可使用“手机专卖店VI规”,以业务服务为主的网点应使用“指定专营店VI规”,店布局、装修等按照统一规执行,突出终端销售氛围。
2.特约代理点定位:指代理号卡销售、充值等简单业务,重点向客户提供便利服务的社会渠道形态,无硬性专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农村服务站,提供号卡销售、充值等基础服务的农村渠道网点。
(2)社区服务站,提供号卡销售、充值等基础服务的社区渠道网点。
(3)一般代理点,除农村和社区以外主要代理销售卡号和充值的网点(不包括银行、邮政等只提供代收费的网点形态)或具备一定终端销售能力但无法实现专营控制的地市社会中立网点。
VI规:不得使用我公司自营厅VI规,禁止加载“沟通100”标识。
使用特约代理点VI。
对店的布局、装修等不做细致要求。
(二)连锁渠道与传统渠道是以单个营业网点为单位开展合作不同,连锁渠道是由同一公司法人经营多个营业网点,具有一定数量规模,较强业务经营实力及行业影响力。
根据连锁渠道管理幅度分为全国连锁、省级连锁、地市级连锁三大类,连锁渠道下属各网点与我公司的合作形式既可以是指定专营店也可以是特约代理点,但应重点提升专营合作网点比重并在三家运营商中占据主导地位加强渠道掌控。
全国连锁、省级连锁由省公司集中认定,地市级连锁由各地市分公司上报省公司审批通过入围。
第三条评级标准分级标准包括基本资质和业务量标准和经营管理三个部分。
各分公司评级时应首先对基本资质进行考察,根据星级评分结果以及业务量标准进行综合参考评级。
引入渠道积分管理,从销售绩效指标、经营管理指标、服务质量指标三个方面对社会渠道网点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积分高低排名确定相应的星级,并作为代理商评优的核心评定条件。
同时若社会渠道网点出现一票否决(严重违规)指标,经核实属实则直接取消业务代理资格。
新增指定专营店星级按照二星级评定。
(一)基本资质1、各星级门店要求:2、门店硬件打分:(二)业务量标准化按照各时期代理商重点业务发展情况核定代理商业务量星级积分,积分规则见下表,各时期积分规则调整以当期文件为准:(三)经营管理可量化:第四条评级办法按照代理商的经营业绩,以社会渠道星级积分按“1-2-4-3”的比例将全市社会渠道(不含直销点、社区服务站、农村服务站)分为二星—五星四个级别,排他性的社区服务站和村级代办点均归为一星级。
具体如下:2、星级评定要求根据当期社会渠道星级积分在全市排名情况按照各星级占比依次对代理商星级进行归位,确定社会渠道对应星级。
代理商星级原则上采取逐级晋升原则。
3、评级周期星店每半年进行一次评级。
4、降级及退出各县市分公司按照市公司核定的代理商星级的当月在BOSS系统中对代理商星级进行调整,从次月起按归位后的渠道星级核算代理商酬金。
连续两个评定周期代理商星级积分处于全市后30名的社会渠道启动渠道退出机制。
5、分级渠道享有的资源及政策(一)社会渠道按照不同星级可享受一定的政策倾斜或物质奖励,以及其他奖励。
涵盖社会渠道酬金政策、装修补贴、话费补贴、促销补贴(业务广告宣传)、硬件设备配置、精神激励、培训激励等。
(二)对于当年因发展不力、忠诚度低、被专项通报批评、出现重大违规、服务投诉量较大等违规情况较严重的厅店,公司将取消当年享有资源及政策的权利。
(三)其它在本管理办法中未涉及的资源及优惠政策按其后下发的各项办法中的标准执行。
6、业务办理围(一)对符合光纤直联的社会渠道,逐步按照不同级别可增加其办理业务的权限。
(二)对于四星级以上社会渠道,逐步授予与自办营业厅同等业务办理权限,经市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后逐步实施。
第三章社会渠道分型管理第一条分型管理原则1、动态调整原则:分型可以根据渠道销售功能进行调控;2、适应“终端、流量”新形势经营发展需要原则;3、非物质激励原则:针对不同型级不建议和物质激励挂钩,以情感维系、服务维系、信息掌握为主要方式;第二条分型体系根据社会渠道销售特性不同建立“终端销售+综合业务+便利服务”的复合型社会渠道体系。
第三条分型标准一、终端销售型(一)管理对象:传统渠道单体店面或连锁渠道下属各网点(二)店面管理:1、优先实现BOSS专线接入、WIFI热点和TD信号覆盖2、使用“手机专卖店”VI规,店布局以终端销售为主3、必须经营移动公司指定机型,列在终端展示区最显眼位置,达到一定品牌机型数量要求且重点机型及移动规定的首推机型上柜率100%4、展示区中每款首推或热销机型必须配备介绍手机功能及移动最新营销方案的宣传单5、每月及时更新终端营销方案及相关的海报、单、吊旗、包柱等宣传物料(三)酬金结构:分为计件类酬金、门店补贴、激励酬金三大块。
计件类酬金:包括业务办理计件酬金、终端销售计件酬金、号卡销售计件酬金等,具体酬金标准以省公司发布的最新酬金政策为准。
门店补贴:根据门店所处地段重要性,店面规模设定月度补贴标准,综合终端销量、上柜率、店面宣传质量等考核发放。
阶段性激励酬金:省、市公司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给予差异化的业务达量奖等阶段性激励酬金,单业务奖励不得超过其销售酬金标准的30%。
其中全国、省级连锁部分由省公司统一操盘,市级连锁由市公司统一操盘,业务达量奖应以TD制式终端销售奖励为主,并重点引导渠道销售自购机,同时加大裸机销售激励,提升高终端销量渠道占比。
(四)考核管理:根据店面规模、管理能力、营销能力、业务贡献不同可以将终端销售型门店进行管理细分,奖励考核程度也可不同。
对各终端销售门店应设定每月最低终端销量达标值并按月考评,每半年综合评估一次,若半年3个月及以上未达标的门店将降级为综合服务型。
二.综合业务型继续沿用现有的渠道分级评定体系,从销售绩效指标、服务质量指标、硬件资源指标和经营管理指标四项指标对传统渠道中的指定专营店考核评估,其中销售绩效指标中要提高终端、流量销售考核比重引导综合业务型向终端销售型转型。
酬金结构分为计件类酬金、门店补贴两大块,其中门店补贴不论按月奖励还是阶段奖励都需下调标准,资源奖励应逐步向终端销售型门店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