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巷道掘进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掘进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巷道掘进工程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巷道掘进工程的施工管理。
第二条组织管理1. 矿井应当设立巷道掘进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负责巷道掘进工程的施工组织、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等工作。
2. 矿井应当配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巷道掘进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条施工准备1. 矿井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质量标准。
2. 矿井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熟悉施工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
3. 矿井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准备等。
第四条施工过程管理1. 矿井应当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进度。
2. 矿井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3. 矿井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做到不符合质量标准不验收。
4. 矿井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进度管理,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五条施工质量控制1.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体系,明确质量控制职责和流程,确保施工质量。
2. 矿井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进行质量控制,做到工序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
3. 矿井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条施工安全控制1.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控制体系,明确安全控制职责和流程,确保施工安全。
2. 矿井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风险可控。
3. 矿井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第七条施工材料和设备管理1.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施工材料和设备管理制度,明确材料和设备的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巷道掘进现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巷道掘进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矿所有巷道掘进工程,包括巷道掘进、支护、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等作业环节。
第三条巷道掘进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三)强化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建立健全巷道掘进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矿成立巷道掘进现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巷道掘进现场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巷道掘进现场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巷道掘进现场管理制度;(二)负责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三)对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四)协调解决巷道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巷道掘进现场管理人员职责:(一)施工负责人:负责巷道掘进工程的施工组织、指挥和协调,确保施工安全、文明、高效;(二)安全员:负责巷道掘进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报告;(三)技术员:负责巷道掘进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四)施工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施工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确保施工安全、文明、高效;(五)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七条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学习,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内容、施工工艺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条件、水文条件、通风条件等,为施工提供依据。
第九条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对施工设备、工具、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适用。
第十条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掘进工作面工程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掘进工作面开展工程管理,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面划分1. 工作面划分应根据煤矿的地质条件和生产要求进行合理划分,确保安全开采。
2. 工作面划分应包括工作面的名称、工作面的位置、工作面的长度等信息。
3. 工作面划分应办理相应手续,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工作面开工1. 工作面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工作面的特点和安全要求。
2. 工作面开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开工无隐患。
3. 工作面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面设备1. 工作面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具有合法使用证明。
2. 工作面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工作面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五、工作面安全1. 工作面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作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工作面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 工作面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设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面进度1. 工作面进度应按照施工计划和时间表进行,不能擅自延期或提前。
2. 工作面进度应及时上报,确保上级部门了解工作进展。
七、工作面质量1. 工作面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2. 工作面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工作面验收1. 工作面竣工前,应进行必要的验收,确保工作面符合相关要求。
2. 工作面竣工后,应进行验收报告,由相关部门审批。
九、工作面归档1. 工作面竣工后,应对工作面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至少五年。
2. 工作面归档工作由专门负责人员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工作面安全事故处理1. 工作面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2. 工作面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找出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十一、其他1. 工作面应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巷道掘进管理办法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矿井应开展巷道围岩分类研究,为巷道支护形式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条岩巷锚喷施工必须采用“锚-喷”工艺。
第三条岩巷掘进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压风管路宜采用四寸管,工作面应采用多钻(锤)打眼。
(二)大断面炮掘作业,应采用中深孔不同阶微差爆破技术。
(三)劳动组织尽量采用“三八”制作业,两班进尺,一班成巷。
第四条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打眼前、爆破后、更换巷道支护时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支护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帮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建立掘进巷道顶板管理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五条锚杆支护巷道质量检查仪器(包括锚杆拉力计、锚索X拉机具、扭矩扳手等)不齐全、不完好,不得进行巷道掘进施工。
锚杆支护使用的锚固剂应采用树脂锚固剂。
锚固剂搅拌时要有计时工具,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搅拌时间操作。
施工现场储存锚固剂必须使用专用箱。
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锚固剂。
第六条受水患威胁的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上级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七条巷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地质、测量、设计、施工等资料。
第二节临时支护第八条临时支护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岩巷锚喷支护岩巷掘进过程中必须采用金属前探梁或戴帽点柱(预留器)配合作为临时支护。
第九条金属前探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4寸钢管制作,长度不小于5m;固定点每根不少于3处,应均匀间隔布置,前探梁端头超出固定点至少100mm;固定件应牢固可靠,其材质强度要与前探梁的材质强度相匹配,采用吊环作为前探梁固定件的,上吊环的锚杆丝扣外露长度不小于30mm。
第十条前探梁间距及其到迎头的端面距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前探梁与顶板间要背严接实。
金属支架支护巷道净宽在4m及以下的采用2根金属前探梁,大于4m的采用3根。
第三节交岔点支护第十一条岩巷交岔点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应采用锚索等方式进行加强支护。
掘进巷道施工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巷道施工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一、安全制度(一)交接班制度1、上下班之间必需实行现场交接制度,主交接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及当班的处理状况。
2、跟班矿长出井后要完善交接记录。
3、上一班的交接状况要保证下一班正常工作2小时以上,否则上一班的跟班人员要负肯定的责任。
4、不进展交接工作而盲目安排工作造成后果的交接班责任人要负责全权责任。
5、当班能处理的隐患不得有意拖在下一班处理,否则按违章违纪处理。
6、不按时填写交接记录的按旷工处理。
交接班时要交接清处工作面的进展状况、设备运行状况和未处理完的安全隐患。
6、交接记录必需负责它的真实性,不得造假,一经发觉罚款50-100元/次。
7、当班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交班,否则由当班跟班人员负责。
8、上一班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班,否则后果由接班人员负责。
(二)敲帮问顶制度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由当班跟班安全员、作业地点的临时负责人负责施工地点及退后安全路线上的敲帮问顶,作业地点作业前必需先处理碛头的危岩松渣,打紧作业地点的支护,仔细进展背帮接顶。
(三)巷道修理制度1、为了确保井下主要巷道能正常运输、通风、管道电缆的敷设,行人安全,必需安排专职人员对主要巷道进展修理;2、专职修理人员直接由矿长指挥,听从矿长的安排调动;3、修理人员必需带齐工具,选好修理巷道所用的材料。
4、井巷专职修理人员必需按时上下班,按时参与班前会,不按时参与班前会的修理人员不准入井上班。
5、井巷修理人员的根本职责范围:①保证井巷清洁卫生,安全干净,无杂物,水沟畅通;②观察电缆掉道(入沟)要随时悬挂好;③仔细对主要巷道(总进风管、总回风巷道、提升巷、人行下山、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进展敲帮问顶,准时处理悬渣危石,准时进展支护、架道等。
6、保证已掘巷道及工队交付使用的工程能正常运行。
7、井巷修理的原则,由外向里,逐架进展,人员不准里边工作或休息。
8、平巷可以实行分段进展,但每一段必需有安全出口。
9、斜巷不能分段进展修理。
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1、巷道开口必须根据设计先图上标定,井下实地准确标定放样,建立标定与解算台账。
开口地点必须加强支护和瓦斯检测,防止冒顶、瓦斯等相关事故发生。
2、两个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必须在采掘工作面图上填写进度。
3、一般巷道在贯通前50m以前,地测科技术员必须向地测科长汇报,并向施工队(班组)和通风、调度、安监、技术等有关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
4、施工队(班组)和技术科、通风科等部门接到贯通通知后,立即编制贯通作业规程及贯通管理措施,并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送交施工队(班组)组织实施。
5、队组必须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作业规程和贯通管理措施,并签字。
6、施工队组必须按下列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作业:(1).车场、马头门等大断面斜巷施工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
(2).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m(机掘50m)时,只准由一个工作面掘进,并保持正常通风两个掘进工作面,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风流中瓦斯浓度和风筒是否完好,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的通风,并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风流中瓦斯浓度和风筒是否完好,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4).掘进工作面贯通前,每班必须检查工作面和停止掘进工作面的风流中的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贯通,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设置栅栏或专人设警戒。
(5).加强迎头的瓦斯和放炮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坚持使用水泡泥制度。
(6).巷道贯通前,通风管理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指派通风人员在现场指挥;技术部门做好贯通段加强支护设计要求。
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掘进巷道管理制度
掘进巷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掘进巷道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生产秩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掘进巷道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发生安全事故;2. 提高掘进巷道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3. 加强对掘进巷道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4. 持续改进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三、掘进巷道管理部门1. 设立掘进巷道管理部门,负责掘进巷道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指导;2. 配备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巷道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
四、掘进巷道安全管理1. 掘进巷道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2. 掘进巷道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保障工人安全;3. 定期对巷道进行瓦斯检测、通风系统检查和安全标识检查,确保巷道的安全运行;4. 对掘进巷道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 加强对掘进巷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掘进巷道生产管理1. 控制好掘进巷道的生产进度,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2. 加强对巷道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3. 对巷道的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4. 加强对巷道的物资管理,避免因物资短缺导致生产中断;5. 加强对巷道的生产环境管理,确保生产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六、意外事故处理1. 发生掘进巷道的安全事故,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启动应急预案;2. 对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3. 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建议;4. 加强对事故的教训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防患于未然。
七、掘进巷道安全考核1. 定期对掘进巷道的安全管理进行考核,评定巷道安全管理的情况;2. 对巷道安全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 对巷道安全管理考核合格的,要及时表扬和奖励,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掘进区掘进开口管理程序
掘进工作面开口管理工作程序为了规范掘工作面开口的管理,保证巷道正常开口掘进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掘工作面开口管理工作程序一、掘进工作面开口管理工作程序根据矿计划安排提供施工设计→现场调查→生产单位编制作业规程及措施→作业规程及措施审批→作业规程及措施贯彻→现场验收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发放开工许可证→开口掘进二、掘进工作面开口管理程序1. 技术科技术组提供施工设计根据矿生产地区安排,生产部设计组将施工设计图及说明书移交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在图纸发放记录签字。
2.现场调查施工单位主管区长通知技术科分管施工地区的副区长进行调查,分管副区长负责组织技术科技术组主管技术员、安监科技术主管、通风区主管技术员、机运区主管技术员、施工单位技术员、施工单位主管区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调查整改意见由组织人向主管副总和主管矿长汇报确定。
3.编制作业规程及开口措施施工单位技术员按照施工设计及现场调查意见与施工单位区委会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地区作业规程及开口措施。
施工地区作业规程编制及开口措施完毕,必须经区委会讨论修改后,报技术科主管技术员。
4.作业规程及措施审批生产部技术组主管技术员接到作业规程及开口措施后进行初审,作业规程编制者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
施工地区作业规程及开口措施初审后,施工单位技术主管通知矿主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分管副科长、技术组主管技术员、地质组主管技术员、安监科技术主管、通风区技术主管、机运区技术主管、施工单位技术主管、施工单位主管区长、施工单位主管队长进行会审。
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者、技术组主管技术员对会审意见进行详细记录,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者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
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者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后进行审批,审批程序为:编制者→施工单位技术主管、施工单位主管队长、施工单位主管区长→通风区技术主管→机运区技术主管→安检组技术主管→地质组主管技术员→技术组主管技术员→技术科科长→主管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主管矿长。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
巷道开拓掘进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切实搞好矿井巷道开拓掘进工作,抓好工程质量,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区域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井巷工程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必须有批准的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和批准的方案设计,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并根据工程需要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完成矿井年度开拓部署规划和采掘接替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年l0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并报区域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三条开拓、掘进工程的界定:服务于全矿井或两个以上采区的巷道,属开拓工程。
如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上下山、总回风巷道等.其它开、掘工程称为掘进工程。
第三章作业规程编制规定第四条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作业规程必须是一面一规程,不得套用、共用。
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必须分别编制作业规程,切巷作业规程可随下巷一起编制.第六条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作业规程内容要文字简明,用词规范,图表清晰。
第七条煤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一个星期内,向有关管理人员、工人贯彻学习掘进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要有记录、签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存档备查.第八条《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掘进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第九条作业规程应每季度复查、修改、补充一次。
第四章巷道施工工艺、工序管理第十条架棚巷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掘进工作面为架棚巷道的迎头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2、工作面迎头安全设施(包括前探梁和防倒器)的结构、材质、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炮掘工作面在爆破前迎头加固长度不少于10m,其中防倒器加固的长度不少于5米。
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一、下发《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1、在接到经审批签字的掘进巷道设计图纸(生产技术科设计组提供)及掘进巷道地质说明书(生产技术科地质组提供)后,生产技术科矿建组必须在三天内编制完成《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2、《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经审批后,由生产科矿建组负责在一天内复印并交至生产技术科测量组、生产技术科地质组、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等有关科室和施工区队。
3、《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必须包括巷道开口位置示意图(含巷道开口附近顶板加固)、开口点距已知导线点的位置、标高、方位角、巷道坡度、层位和支护形式等内容,并对施工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巷道开工准备工作1、《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送达有关科室后,机电科应在两天内向施工区队及监测监控中心提供供电系统图,三天内向施工区队提供供电设计;监测监控中心应在接收到机电科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后两天内向施工区队提供监测监控系统图和断电控制图;生产技术科测量组应在三天内对施工巷道开口中腰线进行重新校核或给定。
2、施工区队接收《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后,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深入现场,结合实际在三天内编制完成《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和贯彻。
3、巷道开口附近必须按《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要求提前进行顶板加固。
影响巷道开口的加固锚索(梁)待开口后补齐,但必须在开口安全技术措施中进行明确规定。
4、掘进巷道正式开工前,必须按照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等完善通风、防尘、压风、供排水、监测监控、通讯系统及运输系统等。
三、下达《局部巷道开工通知单》1、开工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包括所需机电设备、安全设施及措施审批和贯彻),正式施工前由施工区队提前一天提出开工验收申请。
2、接到开工验收申请后,生产技术科应在两天内组织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对巷道开工准备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技术科矿建组负责在验收当天向施工区队下达《局部巷道开工通知单》,方可正式开工生产。
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
太原东山东峰煤业有限公司基建期间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为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加强施工开口、贯通管理,确保准确、按时、有序、安全作业,且在开口、贯通时能够保证人员安全及通风、机电等相关设施的准备就绪。
我公司特制定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
相关部门级单位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巷道开口制度:1、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前必须由施工方项目部编制施工设计、开口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东峰煤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批准。
2、开口前施工方项目部要根据设计编制技术交底,说明开口方位、坡度、支护方式及开口断面尺寸。
技术交底需发放至施工队组、监理单位和东峰煤业公司地质测量部。
施工方项目部并根据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测量放线。
必须给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严禁无线施工。
3、东峰煤业公司地质测量部及监理单位根据施工方项目部技术交底和测量记录进行复核后方可开口。
4、掘进工作面开口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位置、方位、层位、断面尺寸和支护方式施工。
5、开口通知单必须详细说明巷道的具体位置及巷道规格、支护方式。
6、施工方项目部在巷道开口时须及时给施工队组及东峰煤业公司调度中心、安全管理部、通风部、机电运输部、工程质量技术部、地质测量部下发巷道开口通知单。
7、巷道开口时,施工队长、调度员、安全员及技术员要现场跟班指挥生产。
二、巷道贯通制度:1、贯通工程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m、煤巷中剩下20~30m时,一般巷道要相距贯通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施工方项目部负责人应向主施工对组、东峰公司调度中心、地质测量部、机电运输部、通风部、工程质量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发送贯通通知书。
2、巷道临近贯通前,在贯通地点设栅栏注意风筒、电缆、管线的保护,施工方项目部必须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领导批复、东峰公司备案后,并严格按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3、巷道贯通前必须进行导线闭合测量,确定距离、高差、方位等参数,确保巷道贯通的精度。
掘进巷道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掘进巷道施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掘进巷道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人安全,健康进行施工活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掘进巷道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安全生产、资源管理、施工计划、质量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工人权益,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守法经营。
第四条控制巷道施工管理应当遵守“安全第一、质量为上、节约合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掘进巷道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队伍,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管理档案,做好施工记录,存档备查。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纪律,保证施工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细化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畅通,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源,做到节约用地、节约材料、节约能源。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加强对资源的监管和管理。
掘进工作面技术管理规范
掘进工作面技术管理规范小型工程设计管理规范1、煤矿小型工程设计必须本着工程量少、投资省、工期短、安全好、效率高、效益高的原则。
2、巷道设计依据①巷道的名称和用途。
②通过巷道的运输设备类型及特征。
③通过巷道的管线敷设情况,风量大小及排水量大小。
④对巷道坡度的要求。
3、巷道设计①根据巷道的用途确定巷道长度。
②选择巷道的断面形状、支护类型、支护参数。
③确定断面尺寸。
④巷道的净断面、掘进断面。
⑤决定轨道、水沟、管线敷设位置及参数。
⑥巷道断面施工图。
4、设计要求①巷道长度、断面必须满足使用需要,且安全间距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②支护参数必须经过计算符合规程要求。
③设计排版必须规范美观,平、断面图比例协调,文字说明部分措词严谨。
④设计必须与地质及导线测量和高程测量成果相结合,避免出现重复工程。
⑤设计必须有专业人员审核、签字,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下发工区技术员。
⑥技术科或其它专业必须根据生产作业计划提前编制、提交相关设计。
⑦零星小型或碎部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及图纸,必须事先联系,由具体负责设计的人员和地质、测量技术员商定提交期限;⑧地质人员现场处理断裂构造或其他地质异常问题及测量人员现场需要变动中、腰线等影响采、掘、通、运的工作时,必须事先通知采掘通运分管技术员和工区技术员,不得擅自行事。
⑨设计部门必须及时向测量部门提供施工图纸或书面说明,测量部门必须在对施工图纸或施工书面说明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现场放线。
5、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执行。
为方便设计管理,对井下巷道相关参数规定如下:一、工作面顺槽1、皮带运输顺槽:锚喷支护,净宽3.8m、净高3.3m;锚杆φ22×2400㎜,间排距800×800㎜;锚索长度6m,每米一排三花型布置,单排一根,双排两根;喷浆厚度100㎜,坡度3‰。
2、轨道运输顺槽:锚喷支护,净宽3.4m、净高3.1m;锚杆φ22×2400㎜,间排距800×800㎜;锚索长度6m,每米一排三花型布置,单排一根,双排两根;喷浆厚度100㎜,坡度3‰。
巷道开口标准规范
煤业公司掘进巷道开口管理标准规范各区、科、队、站、公司:为进一步提高煤业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起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力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水平,针对目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高,作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对掘进工作面开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规范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掘进巷道开口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成员单位:标准化科安监站技术科机电科电讯科通风区地测科二、巷道和设施标准规范(一)联巷管理标准1、联巷口正中吊挂巷标灯箱,从巷道口至回风绕道前巷中吊挂照明。
2、从辅运联巷口至回风绕道进行巷道底板硬化,底板硬化厚度不小于200mmo3、施工电气设备平台,平台位置与皮带为同一侧。
平台基础根据坡度退斜坡施工,长度可根据巷道坡度及电器设备布置分段调整, 平台上平面保持水平。
开关平台后方砌筑24cm厚砖墙,平台、墙体抹面刷白,平台边缘用红漆画边线,边线宽度10cm。
4、“九图一书”悬挂在电气设备另一侧,采用角铁制作牌板框架固定到巷帮。
5、主辅联巷内及巷口处严禁存放杂物。
(二)巷道成型、支护标准1、掘进施工中必须按给定中腰线掘进。
巷道净宽误差符合以下要求:锚网(索)、锚喷巷道0mm〜100mm;巷道净高误差符合以下要求:锚网(索)、锚喷巷道有腰线的0mm-100mm,无腰线的-50mm〜 200mm;巷道坡度在掘进时偏差不得超过土1%。
,施工时必须核定中线, 确认中线无误,方可施工。
2、巷道掘进支护时,支护必须按设计施工,锚杆(索)的间、排距偏差TOO mm〜100mm,锚杆露出螺母长度10mm50mm (全螺纹锚杆10mm〜100mm),锚索露出锁具长度150nlm〜250mm。
3、锚杆、锚索前后成一直线,锚杆与井巷轮廓线切线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垂直,最小不小于75。
掘进技术管理规范
掘进技术管理规范掘进技术管理规范第一节巷道开门第1条巷道开门严格按设计施工。
开拓、准备巷道开门由分管副总或技术科长组织技术、测量及工区技术人员现场定位挂线;其它巷道开门由分管副总或技术科长指派有关技术人员定位挂线。
工区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开门措施,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条巷道开门前,要先对开门地点附近巷道进行加固。
第二节临时支护第3条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凡不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一律不准作业。
第4条临时支护形式1、锚喷支护采用初喷作临时支护。
爆破后摘掉迎头危岩悬矸立即进行初喷,喷层厚度不小于30mm。
在松软的煤、岩层中或过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初喷后必须使用吊环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极其破碎时,在巷道爆破前先打超前锚杆作辅助临时支护。
2、煤巷锚杆支护应采用吊环式前探梁或单体液压支柱配木梁作临时支护和机载支护。
3、金属棚支护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或吊梁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4、砌碹支护以锚喷(或锚杆)作临时支护。
第5条前探梁使用π型钢、9#及以上工字钢或3寸及以上钢管制作,长度不小于3.2米;吊环、吊梁器的强度要与前探梁的强度相匹配。
第6条使用吊环式前探梁,上吊环的锚杆必须留有40~80mm的丝扣,以保证吊环的牢固。
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时铰接顶梁要与棚距相匹配。
铰接顶梁不少于10架,做到交替使用、每梁必铰。
第7条巷道净宽3.2米以下的使用2组前探梁,大于3.2米的使用4组,前探梁间距一般为0.8—1.2米。
前探梁到迎头的端面距不得大于0.3米。
前探梁上使用专用方木,超前支护距两帮端面距不超过0.3米。
特殊情况下前探梁间距超出规定时,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关于掘进施工“一次成巷”管理规定
关于掘进施工“一次成巷”管理规定为督促全矿掘进区队在施工中做到“一次成巷”,避免反复及遗留工程,确保达到精细化示范工作面,结合我矿掘进实际施工情况以及质量标准化相关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成立“一次成巷”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管理小组组长:赵军利管理小组成员职责:1、巷道施工开口前,负责提供本专业需要施工工程的各种设计、以及详细的技术要求。
2、巷道施工期间小组成员分专业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及“一次成巷”执行到位。
3、每月28—30号(遇特殊情况另行由组长在调度会通知)由组长组织小组成员对掘进巷道进行验收。
二、“一次成巷”验收及折扣进尺标准备注:表中百分比为当月总进尺的百分比。
二、其他要求1、凡在当月检查中存在不符合项目,出现折扣进尺的,在下月进行整改、检查合格后予以补返折扣进尺,二次检查仍不合格的项目折扣进尺在该项目原折扣的进尺上乘以2倍系数,进行折扣进尺累计。
因施工造成永久性不可返工工程的,折扣进尺不予补返,同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责任追究。
2、当月折扣进尺达到本月进尺5%的区队,处罚区队长、书记、生产副区长、技术员各500元,处罚区队5000元。
3、在施工期间,凡第一个掘进头经小组验收达到“一次成巷”标准,且质量符合精品面条件的,给予该区(队)长、书记、生产副区(队)长、技术员分别奖励1000元,同时奖励区队5000元。
4、对于连续3个月施工未按标准一次执行到位,且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区队,给予该区(队)长、书记、生产副区(队)长、技术员分别处罚1000元,同时处罚区队5000元。
5、各专业在巷道开口掘进前一个月向生产技术部提供各专业需要施工工程明细及标准,然后由生产技术部汇总并出具相应支护设计并下发区队执行。
若各专业在提供工程时有所遗漏,需提出书面申请,由本专业矿领导签字后,报生产技术部。
6、小组成员无条件对区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严禁推诿扯皮,一经发现立即追究其相应责任。
炮掘巷道开口安全技术措施
开口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我矿得采掘规划,现决定掘进。
为使该工程安全顺利得进行特制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措施1、施工负责人:。
2、施工时间:从年月日至施工结束。
3、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当班班长。
4、现场安全监督员:由安监站指派负责落实实施此措施,并担任现场安全监督员。
5、瓦斯检查:由该区域瓦检员负责。
二、工程概况设计全长m, 掘进,巷道总体工程量为m3。
开口位置:。
三、施工方法1、采用人工钻眼、爆破,耙渣机装渣,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输。
2、开口施工方法根据地测科标定得施工点及施工方位角施工。
四、质量要求巷道断面:矩形断面。
规格:采用锚网、钢带、钢筋梯子梁联合支护,巷道净宽为m(+100mm),巷道净高m(+100mm)。
五、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提前标定开口位置,开口后技术人员及时标定好中线,施工单位严格按中线施工,开工前必须加固好开口位置得支护质量。
2、施工前,由当班班长每班指定专人先处理好施工地带得松渣危石,以及顶板脱层,两帮片帮等安全隐患,在确保安全得前提下方可施工。
3、爆破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与“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5、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通往爆破地点各个通道口得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班组长未通知撤离警戒,警戒人员不得撤离警戒地点。
工作面放炮安全距离直巷100米,弯巷75米。
6、爆破后必须等炮烟散尽,才能由班长、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对碛头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继续施工。
若出现拒爆或残爆等情况,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得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得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严禁用风镐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得起爆药卷或从起爆炸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得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或残爆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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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作面巷道开口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一、下发《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
1、在接到经审批签字的掘进巷道设计图纸(生产技术科设计组提供)及掘进巷道地质说明书(生产技术科地质组提供)后,生产技术科矿建组必须在三天内编制完成《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2、《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经审批后,由生产科矿建组负责在一天内复印并交至生产技术科测量组、生产技术科地质组、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等有关科室和施工区队。
3、《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必须包括巷道开口位置示意图(含巷道开口附近顶板加固)、开口点距已知导线点的位置、标高、方位角、巷道坡度、层位和支护形式等内容,并对施工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巷道开工准备工作
1、《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送达有关科室后,机电科应在两天内向施工区队及监测监控中心提供供电系统图,三天内向施工区队提供供电设计;监测监控中心应在接收到机电科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后两天内向施工区队提供监测监控系统图和断电控制图;生产技术科测量组应在三天内对施工巷道开口中腰线进行重新校核或给定。
2、施工区队接收《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后,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深入现场,结合实际在三天内编制完成《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和贯彻。
3、巷道开口附近必须按《局部巷道开口通知单》要求提前进行顶板加固。
影响巷道开口的加固锚索(梁)待开口后补齐,但必须在开口安全技术措施中进行明确规定。
4、掘进巷道正式开工前,必须按照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等完善通风、防尘、压风、供排水、监测监控、通讯系统及运输系统等。
三、下达《局部巷道开工通知单》
1、开工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包括所需机电设备、安全设施及措施审批和贯彻),正式施工前由施工区队提前一天提出开工验收申请。
2、接到开工验收申请后,生产技术科应在两天内组织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对巷道开工准备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技术科矿建组负责在验收当天向施工区队下达《局部巷道开工通知单》,方可正式开工生产。
四、其它事项
1、《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巷道开口20m 范围内有效,开口掘进20m后仍未能编制、审批和贯彻完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工,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责任追究。
2、原则上巷道开口施工前必须有编制、审批及贯彻完成作业规程或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3、确属近期接替紧急的工程,各有关科室要缩短时间向施工区队提供措施编制必备材料,施工区队技术负责人要抓紧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各有关科室和施工区队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做好业务范围内工作,若因个别单位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影响措施及规程编制和巷道开口施工的,将严格按照《新桥煤矿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追究相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