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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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沪财采〔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我们制定了《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财政局2023年11月30日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构建维护公平竞争且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更好服务保障本市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关于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原则,强化顶层设计,补齐短板弱项。

围绕“该不该配、怎样配和配什么”,严把新增资产配置关,加强公物仓财政资源统筹,厉行节约开展政府采购。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市场主体践行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理念,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郑财办购〔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郑财办购〔2009〕6号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政府采购体系。

我们制定了《2009年郑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附件:《2009年郑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附件2009年郑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为基础,积极推动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手段,大力支持企业发展;以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为契机,推动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支出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全市政府采购规模保持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

着力做好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及年中追加预算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推进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继续做好节能环保和社会关注、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发挥规模优势,要在坚持集中采购为主做好采购工作的同时,加强分散采购的管理。

切实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做到应采尽采。

二、发挥政策功能作用,有效地支持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探索研究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和市场导向作用。

一是增强采购国货意识。

严格购买进口产品的审核,采取措施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优先购买本国产品,支持和促进国内企业发展。

郑州信源电子化政府采购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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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信源电子化政府采购解决方案郑州信源电子化政府采购解决方案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方案概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完善规则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公开公正透明,实现公平交易;确保物有所值,保障采购结果最佳;发挥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形成制约机制,防范抑制腐败。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就必须统一设计、统一规划,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当事人(采购人、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公众以及领导机关和监督机构提供一个统一的交互平台,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为依托,推动政府采购的电子化建设,通过高效合理的流程设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全面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与分析手段的自动化和电子化,具体表现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以公开透明为目的”的政府采购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互连网、电话、短信等),随时随地浏览查询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有关信息,实现政务公开;面向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专家等提供“以规范高效为目的”的电子采购业务处理平台,为采购人、供应商、招标机构、专家提供高效、安全、可靠的基础业务处理平台与方法,实现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电子化;面向管理者和监督者提供“以有效监管为目的”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为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和管理提供科学的监管方法,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电子化;面向决策者提供“以科学决策为目的”的政府采购决策支持平台,为领导和决策层提供及时、准确的分析数据,实现决策依据科学化;面向协作部门提供“以安全开放为目的”的电子采购应用集成平台,保障政府采购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正是基于以上建设思路,我公司集十余年软件开发的经验,在深入理解政府采购业务、法律知识和分析总结目前国内外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研制开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本该系统采用先进的三层结构体系、B/S模式。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六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六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六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3•【字号】郑政办文[2010]56号•【施行日期】2010.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六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0〕56号二○一○年六月十三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第十六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六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郑交会)是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全国性大型经贸活动,自1995年以来已成功举办十五届。

郑交会的成功举办,对于促进全国商品流通、加强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推动河南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扩大郑交会的影响力,将郑交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区域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第十六届郑交会定于2010年11月5日至11月7日在郑州举办,同时仍将举办消费品博览会。

为确保第十六届郑交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扩大开放、合作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为指导思想,在政府推动的前提下逐步转型,通过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邀请国内外客商到会参展、交易,力求使本届展会更具活力和生命力。

努力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全国性大型专业化、品牌化和逐步实现国际化的展会。

同时,通过举办郑交会,向全国展示良好的河南形象,加快郑州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全国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

二、总体概况展会名称:第十六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举办时间:2010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承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商务厅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协办单位:郑州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展方式:继续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行业布展”,逐步加大自办、联办组展内容,开始探索国际化招展方式。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8.11.07•【字号】郑财办预[2008]427号•【施行日期】2008.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郑财办预〔2008〕427号)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就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按照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与改善民生。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夯实财政基础。

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

积极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确保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确保市委、市政府“十件实事”的资金需求,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节能减排等重点支出的投入,积极筹集支援地震灾区重建资金。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项目支出管理为核心,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制衡机制。

建立严格预算约束机制,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4•【字号】郑政[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0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与市财政部门发生预算关系的本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是本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负责。

市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并负责监督执行;(二)审核需支付的政府采购资金;(三)拟订市级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四)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并监督执行;(五)监督、考核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活动;(六)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七)受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合同执行;(八)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事宜;(九)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明确内部机构和人员,统一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制度。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第六条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和资金计划。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购[2013]10号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购[2013]10号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购〔2013〕10号)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郑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财政局2013年6月26日郑州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实施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是指因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四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一)只有唯一供应商的,主要指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只有一家供应商;(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失败,重新发布公告后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采购人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三)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且升级改造经费小于原开发经费;(四)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五)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要求,且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公开招标或要求跟标的;(六)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七)采购特定不动产的;(八)采购特定产品作为教学、研究对象的;(九)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或经市委市政府授权市级有关部门批准,且经财政部门认可的需要采购本市企业产品的项目,该产品在本市内只有唯一供应商的。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10.21•【字号】2024月10月21日•【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物口〔2023〕14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招引大型物流企业扶持项目)、第十五条(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扶持项目)、第十六条(A级物流企业扶持项目)、第十七条(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扶持项目)、第二十一条(主城区智能快件箱扶持项目)、第二十二条(主城区外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扶持项目)、第二十三条(绿色仓库扶持项目)。

项目扶持标准及申请条件需满足《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其中,第十二条(招引大型物流企业扶持项目)采用的企业年营收数据为2023年数据;第二十一条(主城区智能快件箱扶持项目)智能快件箱的投用时间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12月31日;第二十二条(主城区外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扶持项目)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的建设时间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扶持项目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4月7日-2024年10月21日。

二、申报材料(一)共性材料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提供以下材料:1.相关证照,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企业从事物流业务相关许可证照复印件。

豫财购〔2010〕2 号-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豫财购〔2010〕2 号-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豫财购〔2011〕1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2010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年”活动为主题,以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实施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2010年,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焦作、平顶山、鹤壁、许昌市本级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占一般预算支出规模达30%以上。

驻马店、焦作、新乡、鹤壁、平顶山、郑州等省辖市全年政府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支出规模超过15%。

郑州、许昌、焦作等省辖市认真做好集中采购工作,与财政职能科室积极协调配合,严格控制无预算项目采购,切实加强采购项目管理,促进了政府采购规模再上新台阶。

2010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430亿元,公开招标比率达到80%,节支率11%。

二、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各地财政部门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相互监督、职责明晰、运转有序、公开透明的业务流程和岗位制约机制。

同时,着力构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制度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政府采购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使用规范》、《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息与调研工作的通知》;焦作市出台了《关于建立代理机构日常考核动态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日常考核工作的通知》;鹤壁市出台了《政府采购项目回访制度》;新乡市对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文件及货物合同签订进行规范,统一了格式模版;新乡、焦作市和夏邑县、巩义市立足实际,出台了有关招标资料备案、合同签订、验收和履约等方面的制度性文件等。

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09•【字号】郑政办〔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4〕4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9日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结合《郑州市“十四五”都市区公共交通一体化专项规划》(郑交发〔2023〕63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围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要求,以满足老百姓对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要为目的,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数字化、绿色化、多元化建设,高质量打造人民满意、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绿色安全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确立公共交通在交通体系结构中的主体地位,为加快推进郑州建设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保障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公共交通高效引领城市集约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1.主体地位更加凸显。

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超过60%,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城市公共交通成为居民出行首选。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郑财办购[2012]8号【发布部门】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4.26【实施日期】2012.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郑财办购〔2012〕8号)市直各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工信部门,各级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法律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实际,现对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提供就业岗位、满足社会需要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实施范围和方法,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对于中小企业有能力提供的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8.02.28•【字号】郑财教[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郑财教[2008]3号)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为加强我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的管理,规范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的使用,促进我市科技进步,提高我市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经费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暂行)》,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

附件: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暂行)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6]56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4]3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郑州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是指支持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经费。

主要包括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其它技术研究与开发等内容。

第三条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支持对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我市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企业集团及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并安排配套资金支持由国家和省安排的重点科技项目第四条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坚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效益的原则,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在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评议和咨询作用。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流程优化操作讲解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流程优化操作讲解
点击“提交”,提交至预算单位内部审核岗进行审核
1.因非招标方式采购失败需变更方式的,内部审核通过后即生效,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不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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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采购方式失败变更及审批----操作方法(6)
查看当看审核环节及审核人员。审核人员登录系统在待办事 项中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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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采购方式失败变更及审批----操作方法(6)
(3)项目分类为工程或服务的,在选择采购方式不能选择 “询价”。 (4)中期规划项目在计划备案用资金来源选择当年度用款计 划+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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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及审批----注意事项(2)
(5)采购进口产品时必须上传有关证明资料。
(6)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同时需选择适用条件。 (7)网上商城目录内采购,采购方式默认选择网上商城采购。 (8)集中目录内及数额标准内的组织形式默认选择集中采购 机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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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及审批----操作方法(5) 计划基本信息及项目基本信息填写规范:
1.资金来源:用款计划、公用经费及其它资金 2.是否有进口产品:如含有进口产品,需相关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流程:勾选此项,需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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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及审批----操作方法(6) 计划基本信息及项目基本信息填写规范:
对于需审核的实施计划,审核人员进行政府采购系统,在待 办事项中找到待审核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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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及审批----操作方法(16)
点开审批事项,查看计划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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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及审批----注意事项(1)
(1)使用用款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时,申请使用金额 不可大于用款计划拟可用金额。 (2)一个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可使用多个用款计划,项目总金 额不可大于申请使用用款计划金额总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1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1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5〕12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建设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2月16日建设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3年,工信部确定我市为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意见》(豫政〔2013〕68号)和《河南省推进信息化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 (2014-2016年)》(豫政办〔2014〕137号)精神,推进我市信息消费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促进信息消费、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的要求,结合郑州市两化融合、三网融合、电子商务、智慧城市、下一代互联网、宽带城市等试点示范城市的建设,以信息消费需求为根本,以信息基础设施为先导,以信息产品、服务为载体,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信息网络安全为保障,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走出一条具有中部地区特色的以信息化促进“四化”同步的统筹协调科学发展道路。

(二)发展原则一是需求引领、拉动产业。

面向公众、企业和政府信息消费需求,挖掘市场潜力,扩大市场规模,促进信息产业升级,大力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形成新的产业优势。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说明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说明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说明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说明采购人注册采购计划申报采购计划审批采购计划查询采购合同备案目录一、采购人信息管理采购人注册●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在左上角的“会员登录”处点击“立即注册”●进入角色选择页面,页面如下●选择“采购人”角色,进入“注册须知”页面●勾选“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注册须知”,点击“下一步”,进行采购人信息录入(带“*”号项为必填项)提示:1.注册区域的选择,采购人注册区域应选择为“河南省省直”,注册区域选择方法如下:✧点击“注册区域”右侧的黑色小箭头✧弹出区域树,点击“河南省省直”✧在“注册区域”列表框中显示所选择的区域信息2.上级预算单位的选择(上级预算单位的选择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采购人本身为一级预算单位;第二种为采购人为非一级预算单位✧点击“上级预算单位”右侧的黑色小箭头A.采购人为一级预算单位✧进入“选择上级预算单位”页面,显示已注册采购人的相关信息,当前的“是否一级预算单位”默认值为“是”✧点击“确定”,在“上级预算单位”框中显示为“一级预算单位”B.非一级预算单位(对于非一级预算单位在选择上级预算单位时必须确定其上级预算单位已经注册,否则请联系上级预算单位先行注册)✧在“选择上级预算单位”页面中,“是否一级预算单位”选择为“否”✧在“单位名称”查询框中输入上级预算单位名称的关键字,点击“查询”,快速定位至目标位置(也可直接在预算单位中进行选择)✧选择中上级预算单位,点击“确定”,在“上级预算单位”列表中显示上级预算单位的名称●采购人信息录入完毕,单击“下一步”,进入管理员信息设置页面(带“*”号项为必填项)●点击“注册完成”,弹出登录账号(做为办理电子钥匙的依据)●点击“确定”,提示您注册成功,至此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完成,等待财政部门进行审批提示:当财政部门尚未对采购人信息进行审批时,采购人使用口令方式登录后显示的仍是注册时的页面;当审批通过后,采购人使用口令方式登录后看到的系统界面如下:采购人登录登录系统有两种方法:第一种为使用口令方式登录,第二种为使用电子钥匙登录(进行网上交易、协议供货及信息发布时必须使用电子钥匙)。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1•【字号】郑政办文[2007]115号•【施行日期】200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07〕115号)市版权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有关单位:《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39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07年8月2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部署全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为做好我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打击盗版,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氛围。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10•【字号】郑政办[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0〕9号二○一○年二月十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精神,设立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的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文化局(不含原文物管理局),原市广播电视局,原市新闻出版局(原市版权局、原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整体划入新组建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增加协调拟订文化市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政策以及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

(四)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

(五)增加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的职责。

(六)增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责。

(七)加强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的职责。

(八)增加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业务监督管理的职责。

(九)加强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指导的职责。

(十一)增加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0.12.21•【字号】郑财办购[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财办购〔2010〕14号)市直各单位,各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服务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的管理,现决定继续对2011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纸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对公务用车维修、公务印刷、会议和公务接待实行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制度。

经过公开招标采购,共确定了78家办公自动化设备、48家办公家具、22家办公用纸协议供货企业,79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59家公务印刷、44家会议及公务接待定点服务单位,现予以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服务单位管理,更好地为市直单位提供服务,我们制定了《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空调设备、公务用车项目的协议供货享用河南省财政厅的招标结果,并执行河南省财政厅的管理办法。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7180512本文同时发布在郑州财政网(http://),郑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hengzhou/)。

附件1.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郑州市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服务单位服务承诺书附件3.郑州市会议和公务接待服务承诺书附件4.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对协议供货企业及定点服务单位执行服务承诺情况反馈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1: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郑财购[2014]1号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郑财购[2014]1号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郑财购〔2014〕1号)各县(市)区财政局:为深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依据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我们制定了《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请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认真谋划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

郑州市财政局2014年2月25日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2014年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财政工作重点和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和规范化工作,全面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创新。

一、拓宽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一)坚持扩大规模拓宽范围与厉行节约并重。

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范围,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医疗设备实施集中批量采购,2014年全市政府采购总体规模力争突破150亿元,政府采购规模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15%。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采取措施严禁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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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电子工业企业财会税费
【发文字号】郑财办购[2010]6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0.08.02
【实施日期】2010.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财办购[2010]6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做为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的试点城市,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经过近三年的研发、试用和完善,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根据《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订了《郑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县(市)区在推广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组织实施: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7180158 67180512;郑州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67181001。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65808207
郑州市财政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附件:
郑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
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总体目标,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平台,建立“统一平台、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全覆盖上下一体化,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建设原则
1.统一建设、分级维护。

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依托省财政厅统一建设的省、市、县三级共享信息网络系统,由省财政厅负责总体规划、软件开发、标准制定、运行监管、推广实施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系统建设纳入“金财工程”统一安排,各县(市)区
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金财工程”总体规划和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要求,负责本地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应用、运行维护、业务监管和必要的硬件建设等。

2.统一平台、数据集中。

省财政厅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技术标准规范、基本业务流程、主要格式文本和公共栏目设置全省统一。

我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业务在全省统一平台上进行,业务数据大集中,根据权限维护和使用。

3.统一建库,资源共享。

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库、代理机构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由省财政厅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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