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与借款合同日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借据与借款合同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什么时候签借款合同
篇一:博威时代:借款合同应该如何签订
博威时代:借款合同应该如何签订
1、借款合同是比较正式的关于借款的协议,但是在生活中,人们更多的是用“借条” “欠条”来代替。那么借条和欠条是借款合同吗?签订的借款合同只有借款人一方的签名,该合同成立吗?
借条”、“欠条”多用于民间借贷,但是“借条”和“欠条”都不是借款合同。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则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
“借条”或者“欠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
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
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
行的。“真实、合法的“借条”和“欠条”
都是有效的债权凭证,持有人可以凭借“借条”和“欠条” 主张债权。
签订的借款合同只有借款人一方的签名,合同是否成立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借款合同是《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
种有名合同,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合同成立的一般要
件。一般情况下,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才能成立。但是,我国《合同法》也规定了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况。《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
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所以,在出借人已经将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的情形下,即使借款合同只有借款人的签名,合同也是成立的。
2、有些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在规定的合同期内,利率为xx,若逾期不还,则逾期部分加收利率xx”,这种
约定是否合法呢?在约定借款利息时,对利息应该怎么约定呢?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借款合同中是可以约定利息以及逾期利息的,判断是否合法,在于约定是否明确以及是否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在借款合同中,双方约定得借款利息以及逾期还款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是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对于年利率在24% 以上不超过36%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部分利息约定并非无效,对于借款人已经支付给出借人的该部分利息,借款人无权要求返还;而对于约定利息超过年利率36%勺,超
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对于已经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gP分的
利息,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
在约定借款利息(包括逾期利息)时要明确是月利率还
是年利率,而且最好不宜超过年利率36%,折算成月利率就
是3%,也就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月息3分。
3、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贷款人在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应该要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可以随时
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实践中,贷款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借款人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也可以和借款人达成还款协议,明确约定还款时间。
4、在实践中,若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也没有写借条、欠条等,借款人后来乂不承认存在借款事实,贷款人应该怎么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呢?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也没有写借条、欠条的情况下,贷款人可以用录音、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在实践中,借款的交付最好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而且转账时可以注明用途是借给对方的借款。如果采用的是现金交付,要让借款人出具收条,收条上最好也注明是借款,这样在发生纠纷是也能起到借条的作用。篇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
同的必备附件。
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 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
定不愿意给。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呢?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简单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
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
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
的证据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因为: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