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电的安全管理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以下是一些通用的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电力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安全可靠的功能。

2. 电力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电工或电气工程师进行安装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进行操作。

3. 用电线路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电缆和接线材料,确保电路稳定、可靠。

4.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 严禁使用老化、损坏或未通过检验的电力设备和电器用具。

6. 用电设备和电线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规定要求,避免出现交叉敷设、悬空敷设等安全隐患。

7. 强电线路和弱电线路应进行隔离布置,避免相互干扰和产生火患。

8. 电气设备的存放要安全可靠,避免受潮、震动或高温等因素的影响。

9.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用电应严格按规定操作,避免发生短路、过载等安全事故。

10.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以有效接地为基础,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11. 严禁私拉乱接电表,一户一表,用电计量应准确。

1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保持清洁,避免积尘、杂物等导致的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13. 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应及时报修,勿私修私用,以免加重故障或引发更严重的安全事故。

14. 在电力火灾、漏电等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确保人员安全。

15. 电工操作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和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电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电安全管理还需结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强化在装修(装璜)施工中动用明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减少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动用明火是指在品牌专厅及内部工程修建、物业修补等装修(装璜)施工中进行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的操作行为。 第三条施工用电是指在品牌专厅及内部工程修建、物业修补等装修(装璜)施工中以及新增用电器具等情况时,需进行用电申请的操作行为。 第二章 第四条动用明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单位的用火、动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审批制度,需确定施工现场责任人、部门现场监管人,填写《装修(装璜)动火、动焊、用电审批表》,由消防工作和用电管理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审批,经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动火、用电施工。 二、用火、动焊、用电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现场管理部作为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三、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对焊、割设备在作业前必须卸压,开启全部入孔、阀门。 五、清除作业现场附近的可燃物,作业面上无法搬迁的可燃物,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施工动焊、动火及施工用电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按照每10㎡需配置1支,消防主管部门负责跟踪检查,相关施工责任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七、所用动火动焊及重大安全用电施工管理需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 八、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盛装容器要清洗干净。 九、焊接工具必须完整良好,电焊机和电源线的绝缘要可靠,导

线要有足够的截面,并安装符合要求的熔丝。 十、与承建本单位各种工程项目的施工队签订的时,要一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五条动用明火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部门现场监管人必须全过程在位跟踪检查、监管,确保按章用火,确保现场安全灭火器材配备充足。 二、严禁在装修施工现场吸烟。 三、严禁装修装璜人员使用煤气包、电饭煲、电水壶和电热器具等危险用电用火器具烧饭、烧水。 四、严禁将香蕉水、汽油、酒精、压缩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施工现场,确因需要必须事先与现场管理部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带入使用。 五、在焊接中,如闻有焦糊味或电焊机有故障等其他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进行详细检查,以防止事态扩大。 六、施工结束后,由部门现场监管人组织清理现场并通知现场管理部消防组当值人员到现场进行查验,确认无遗留火种和其他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场。 七、现场管理部夜值人员必须对动火部位,在动火过程中和动火结束后,半小时检查一次,直至次日员工进场。 八、涉及本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应与施工单位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九、在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品作业场所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违反相应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公司装修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制度出发。 十、必须有现场安全负责人,楼层安全监护人,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动火,如发生火势蔓延,引起火情,要及时扑救;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动火动焊管理要求:“七不”、“五要”、“一清”及其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 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 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 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 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 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 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

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通用16篇)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通用16篇)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1)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1、校园公共场所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包干区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在采光不足时开灯,严禁在自然采光足的情况下,闭着窗帘开灯。所有电源(电灯、电扇、电脑、空调等)必须在离校时切断,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教师月考核。 3、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钱板等不安全设备。 4、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教室使用照明做到随开随关,学生休息时间不开,不能出现无人灯。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班主任月考核。 5、办公室、专用教室使用空调必须在气温4℃以下或35℃以上。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2)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3) 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校园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是指校园区域内的下列场所:教学楼、图书馆、计算机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幼儿园等场所。 二、各学院(年级)、单位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

用电管理制度(通用9篇)

用电管理制度(通用9篇) 用电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做到节约用电,减少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 1、办公室的灯管、空调、排风扇、净水机等用电设备均由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电脑由使用者负责,上班前要检查设备的使用性能,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的关闭状况。 2、各办公室的空调、风扇将采用系彩绸(彩绸的飘动与否)的方法来判定开、关情况。气温在250C 以下不得开空调,开空调时应调节为220C。 3、电脑、电灯下班后一定要关闭,上班时才能开启。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及关掉其它用电用具的电源开关。 4、不允许有下班后办公室无人,电灯、电脑、空调、风扇等用电设备之一却打开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罚该责任人5元/次和该办公室负责人5元/次。半个月累计一次,张贴公布。 5、夏天不允许任何人员在办公室内留宿过夜,违者罚款二十元。 6、各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责任人安排:会议室(刘海堂)、样品室(江浪)、销售部(黄芳洁)、厂长室(袁毅)、工程部(李钦荣)、行政部(黄霞)、财务部(钟丽霞)、供调部(阳璐)、男卫生间及走廊(刘海堂)、女卫生间(黄霞),上述责任人的姓名必须贴在用电器或开关上,4月10日前完成。

7、总检查人:刘海堂。负责监督、检查各办公室的电源开、关情况,记录,每半个月累计总结,公布于公告栏上。 用电管理制度篇2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用电管理制度篇3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6篇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6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

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通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

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优秀10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优秀10篇)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 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 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 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 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 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 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 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 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 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 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 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 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 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6、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用纸做电灯罩。 9、避雷设备、防静电装置的接地导线每年要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测试,电阻不准大于10欧姆。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 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 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篇: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下载文档1、不要超负荷用电,破旧电源线应及时更换,空调、烤箱、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3、必须安装防止漏电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俗称漏电保护器。保护器动作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上。禁止拆除或绕越漏电保护器。 4、不能用湿手拔、插电源插头,更不要用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插座等。 5、不能使用“一线一地”的方法安装电灯。 6、家用电器与电源连接,须采用可断开的开关或插头,不

可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7、不要拉着导线拔插头甚至移动家用电器,移动电器时一定要断开电源。 8、要正确接地线。不要把地线接在自来水管、煤气管上,也不要接在电话线、广播线、有线电视线上。 9、发热电器的周围不能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气、汽油、香蕉水等。电器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 10、严禁私设防盗、狩猎、捕鼠的电网和用电捕鱼。 11、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修理电器,要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不要自行盲目安装或请无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来操作。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二条: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第二章:电气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并经指定医院鉴定。(2)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坚持警惕。(3)取得xx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4)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气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电气作业人员的职责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4篇)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4篇)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保证安全用电、生产、生活正常进行。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电业安全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1、严禁用手随意试验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和绝缘物; 2、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线乱接电源; 3、客房、营业厅、公共活动场所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如电炉、电暖气、电褥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 4、在潮湿、高温、多尘场所进行电气作业或操作电器的人员应穿绝缘鞋,严禁直接用水喷射墙壁或顶棚来清理卫生。 5、在电化腐蚀场所,如充电站车间,严禁使用临时线路,禁止使用落地扇,手接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的电源线应为防腐型或塑料护套电缆。 6、在有煤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认真与电工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维护保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标准作业。 7、生产车间的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三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应掌握基本电气知识及装置的控制原理。起重作业应遵守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电动起重机的产品技术要求;8、所有人员都应掌握电气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及求护方法。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二) 近期县内发生了几起因不安全用电而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安全用电的警惕。为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为了落实公司店面财产的安全,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和店面用电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公司与店面负责人签订相关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要落实到人。签订人为用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对店面的设备用电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供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电工解决。如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停电并联系电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延误。 三、对店面用电认真检查,发现有乱插插头的、使用禁用电器的,要及时纠正,以免发生意外。 四、做好节约用电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照明设备,做到人走灯熄,用电合理化分配,不造成意外浪费。 五、未经公司审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私自改动线路,乱接乱搭电路。 六、因违章私自改变电源线路及违章操作设备,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设备损坏及造成个人财产损失者以此对店面负责人追究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行政部(签字):区域负责人(签字): 店面负责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三) 为了加分局用电工作的管理,防止养护站发生用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用电责任书》。 一、要自觉接受安全用电的管理,使用电器要加强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工作;要对安全用电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安排专人管理、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7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7篇 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以下是给大家带来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篇1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

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一、农村安全用电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县供电企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用电分析会,根据季节用电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和安全用电检查。 二、各级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目标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县供电企业应与村组、用电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三、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新通电用户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四、加强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开展周期性线路设备的安全巡视,并根据气候及季节特点开展好特殊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减少农村电力设施被盗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验收合格方可供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结束后要及时拆除。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3、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7、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 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用电安全制度15篇

用电安全制度15篇 用电安全制度1 一、用电安全 1、厨房内严禁吸烟。 2、厨房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关闭、切断电源。 3、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煤气罐,使用完毕后必需关闭总阀门。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筒钢瓶、火机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5、每日下班前,要逐一检查阀门、气路、燃气开关、电源插座及开关的安全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要做好电源和门窗的关闭检查工作。 6、定期检查厨房电路、气路及设备运行情况,杜绝隐患的发生。 7、平时禁用湿布擦拭电源插头,严禁私接电源。 二、操作安全 1、所有在岗厨师及其它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对厨房的所有机械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方可使用。对机械设备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一旦开始作业运转,操作人员不准随便离开现场,对电器设备高温作业的岗位,作业中随时注意机器运转和油温的变化情况,发现意外及时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厨师长或经理,如遇到故障应及时报修。 2、在使用刀具时要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厨师及其它作业人员使用的各种刀具应严格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时应将刀具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不准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随处乱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刀具持有人负责。 3、不得用刀具开启罐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在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橱柜或抽屉内,以免误伤。 4、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用气制度

(一)使用前要闻气味,无燃气泄漏气味方可开阀门。 (二)开阀门要按以下程序:总阀―表阀―灶阀―点火阀,要火等气。 (三)关阀要按以下程序:点火阀―灶阀―表阀―总阀。 (四)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 三大纪律 1、不同气种的燃具是不能通用的,如水煤气燃具、天然气燃具、液化石油气燃具不能通用。 2、“火等气”,即先点火而后再开气,这样安全;相反,若先开气后点火,气先流入空气中,达到爆炸浓度,遇火就会引起爆炸,这样很危险,所以一定要“火等气”。 3、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状态,以便随时把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出室外。 八项注意 1、不得将液化石油气瓶、煤球炉、柴灶等其他燃料和燃具与天然气燃具置于同一厨房内使用。经常保持燃具的清洁。 2、灶、表周围不准堆放废纸、垃圾、塑料品、干柴等易燃物品。 3、在使用过程中,如闻到燃气异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所有阀门,并及时检查处理。 4、停止使用后及临睡前,应检查灶前阀、燃具开关是否全部关闭。 5、禁止在装有燃气表、灶的厨房内睡觉。 6、为保证天然气的正常燃烧和安全使用,无架灶具应安放在耐火的灶台上,灶台高度在600-700毫米为宜。为保证灶具的燃烧热效率和防止火焰被风吹灭而引起事故,灶具要安装在避风的地方。 7、灶与灶之间距离不小于500毫米,灶具不应直接安装在气表之下,距气表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00毫米,气表距地面为1.6米。 8、要学会调节风门,根据火焰燃烧情况调节进风量的大小,以防止出现脱火、回火和黄色火焰。用旋塞阀调节火焰大小时,一定要缓慢转动,切忌猛开猛关,以防损坏。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学校每季度请县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临时用电。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AQ3025-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三、临时用电办理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一、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安全用电制度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贴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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