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案例习题

商法案例习题

[案例1]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A工贸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B制药厂为A工贸

公司提供了保证。2021年2月因工贸公司到期未偿还借款,中国银行某省分行即从保证人制药厂账户中扣划了借款本息共计334869.89元。2021年4月15日,制药厂与工贸公司

就该笔扣款达成了借款合同和还款计划。工贸公司只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仍欠

275628.11元。2021年3月10日,制药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工贸公司偿还

欠款,并赔偿经济损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受理了本案,工贸公

司作为被告参加了诉讼,其公章也在使用。2021年6月11日一审开庭时,工贸公司出庭

应诉,举证其于2021年6月8日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并表示其不申请复议。此后,制药厂又请求追加工贸公司股东为被告,并请求法院对工贸公司组织清算。2021年6月

29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工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本案无明确被告为由,裁定驳回制药厂起诉。制药厂不服,上诉至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思考问题:(1)什么是商事登记?

其效力如何?(2)如何认识企业登记与营业执照之间的关系?(3)请找出本案涉及的相

关法律条文。(4)如果你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本案?

[案例2]2021年8月,甲、乙、丙三人各投资3万元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合伙协

议约定:由三人共同管理企业,平均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2021年12月,丁某在全体合

伙人同意的情形下入伙,其权利义务适用合伙协议上关于合伙人权利义务的原有规定,此时,企业已欠李某2万元货款。2021年3月,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其朋友张某贷款提供担保,银行对此并不知情。2021年11月,由于经营不善,合伙企业宣告解散,解散

前又欠王某3万元。基于以上事实,根据《合伙企业法》回答下列问题:(1)丁某是否

应对合伙企业欠李某的2万元货款承担责任?为什么?(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张某贷

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3)张某到期不能清偿货款,银行是否有权要求

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4)如果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某私自提供担保后一致

决议将其除名,该决议合法吗?为什么?(5)合伙企业解散后,假如债权人王某于2021

年12月向原合伙人主张债权,原合伙人是否应承担偿债责任?为什么?

[案例3]2021年1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

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中确认:(1)赵某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某以实物作

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孙某以劳务作价出资6万元,李某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某执行合伙

企业的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1万元以上

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存

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2021年5月,赵某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合同金额为6万元的

销售合同,而甲公司并不知晓合伙企业对赵的限制。钱某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

企业的利益,经与孙某、李商议后,即向甲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

定赵某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

(2)2021年1月,李某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影响。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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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李某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某新入伙,周某出资4万元,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义务与原合伙人李某相同。202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乙公司就原合伙人李某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某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某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

偿责任。周某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赵某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于2021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

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丙公司提供担保。

(4)2021年4月,合伙人钱某在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丁公司的到期债

务8万元。丁公司于202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丁公司胜诉。丁公

司于2021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根据以上

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李某、周某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李某向乙公司偿还了24万元债务,李能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

多少?(4)赵某聘用田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

合法?为什么?

(5)合伙人钱某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

决定对钱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李某的退伙属于

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案例4]马某、李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性质的企业,经营娱乐业,并

依法领取了营业执照。2021年2月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协议约定:马某出资100万元、李某出资60万元,丁某出资30万,另以劳务形式出资,作价10万元。合伙企业的盈利按

照出资比例马某50%,李某30%,孙某20%分配,亏损由马某一人承担。确定马某为合

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财务权限为10万元以下的支出,10万元以上的支出须经合伙人一

致同意。2021年2月马某未同李某、孙某商议,以合伙事务执行人的身份同某装修公司丁某签订装修歌舞厅的协议,费用50万元。后三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孙某于2021年11

月宣布退出合伙。此时合伙企业资产仅剩30万元,欠装修公司50万元装修费,欠其他债

权人各种债务30万元。马某要求李某、孙某分摊亏损,孙、李二人以协议规定马某承担

全部亏损为由拒绝承担。2021年3月,装修公司丁某向该合伙企业及马某、李某、孙某提出债务清偿要求,李某、孙某以马某签订装修合同为越权行为,对合伙企业无约束力,应

由马某个人负担为由拒绝清偿。装饰公司丁某遂向法院起诉该合伙企业及马某、李某、孙某。请回答下列问题:(1)该合伙企业组建过程中,合伙人的出资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2)合伙协议是否存在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3)马某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50万元债务应由谁承担?为什么?(4)孙

某能否宣布退伙?对退伙前的债务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5)如果合伙企业解散,该企

业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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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ABC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其出资额分别是10万元、6万元、4万元。合伙协议规定:每位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推举B位合伙事务代理人;B 对外签定合同标的金额超过50万元的,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该合伙企业经营1年后,C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D。D入伙后又经营了9个月,合伙企业负债过大,全部债务到期,负债总额达80万元,资产总额50万元。在清偿债务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议:①A合伙人认为,全部债务中有10万元属于B违反合

伙协议约定,私自与甲企业签定总标的70万元的合同造成的,该部分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②B合伙人认为乙欠本企业货款9万元,B欠乙9万元,两者互相抵消。③C认为自己早已退出合伙企业,与债务无关。④D认为全部债务中有20万元属于自己入伙前已经形成的,与自己无关,当初自己与C有约定,对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结合上述情况回答

下列问题:⑴A、B、C、D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⑵合伙企业资产不足以抵偿债务的部分应怎样办?

[案例6]某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李三与其在郊区务农的哥哥李大以及儿时好友、现

为个体户的张某经协商举办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商品买卖。三方口头约定了有关事项。张

某在合伙前曾欠周某5万元未还,而周某又欠合伙企业债务3万元,于是周某提出以其对

合伙企业的债权抵消它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剩余的2万元债券由他代位行使张某在合伙

企业中的权利。一天,李大在进货途中因违章驾驶发生车祸,造成路人王某受伤,花去医

药费4500元。李三与张某认为,这是李大个人过错造成的损失,与合伙企业无关。一周后,张某提出退伙,并私自拿走了他作为出资的货架及其他物品。王某伤愈后,找到张某

要求其支付医药费被拒绝。请问:本案中有那些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案例7]1994年初,某市一家有限公司开业,公司登记名称为“××市红都时装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同年11月,与该公司地理位置仅隔100米远的另外

一条马路上,又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名称为“××市红都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这两家虽然相隔很近,但行政区划上却不属于同一个区,因此,均

分别向各自所在的区工商机关办理了公司名称注册登记。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打起了名

称权官司。甲公司主张,该公司自1994年初经工商局批准开业以来,就一直以“红都时

装公司”名称营业至今;而乙公司在此之后却用“红都制衣公司”名称,与它的名称相似

而且乙公司也兼营时装,而两公司相距不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甲公司据此认为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名称专用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乙公司停止使用“红都制衣公司”

这一名称,并承担赔礼道歉及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乙公司主张,该公司名称与甲公司名

称不相同,登记机关也不相同,并且行业不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名称登记有

行业之分,其属服装加工业,而甲公司属于商品零售业,行业不同,字号可以使用同一名称,因而不存在侵权问题。问: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名称专用权?为什么?

[案例8]2021年6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公司甲公司持有上市

公司乙公司股份从2%迅速增加到11.63%。同年6月30日,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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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和乙公司报告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声明已经持有乙公司普通股11.63%的股份。甲公司一边公告,一边继续买进乙公司股份,当天收市所持有的乙公司股份已达15%。7

月1日,甲公司又买入乙公司5.35%的股份,成为乙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问:甲公司存在

哪些违反证券法的行为?说明理由。

[案例9]2002年8月,新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获准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制定

的《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称,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10个月;

年利率3%,利息支付方式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的用途是进行生物制药项目建设,包括建造新厂房、购买生物制药专利技术和相应的仪器设备等。该批公司债券由以雅

克证券公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承销,承销协议中约定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在承销过

程中,雅克证券公司通过新掌握的真实证据材料,发现新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债券发

行的《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存在严重虚假记载,虚构2000年度

和2001年度公司税后利润各3500万元人民币。问:

(1)本案中的证券承销可否由一家证券公司进行?说明理由。

(2)雅克证券公司在发现《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的虚假记载后,应当依法采取什

么行动?(3)假如本案中不存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有虚假记载的情况,新月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的本次公司债券在日后有无上市交易的可能?说明理由。

[案例10]1998年2月期间,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曾就协

议受让延中实业流通股一事请求中国证监会豁免,但未能得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3月期间,北京大学校办产业办公室(下称北大校产办)在北大方正协议受让延中实业流通股未

果的情况下,决定由北京大学下属校办企业,通过二级市场参股延中实业,并于5月11

日正式举牌持有延中实业股份的5.077%,其中北京北大科技开发公司(下称北大科技)购入3417674股,占3.2964%,北京正中广告公司购入1766327股,占1.7036%。在此期间,王川担任北大方正副总裁兼北大科技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川利用北京大学参股延中

实业这一消息,于1998年2月10日在南方证券翠微路营业部,以10元左右的价格买入

延中实业股票68000股,并于4月15日在湘财证券北京营业部以20元左右的价格全部卖出,获利61万元。请问:(1)你认为王川的行为对吗?其性质怎样?(2)在证券法上

构成该种行为应具备哪几个要件?(3)如何防范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从事该种行为?

[案例11]北京市市属化工厂是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登记设立的国有企业,由于长期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陷入困境。2021年4月,化工厂厂长王某决定向本企业所在地的北京市怀柔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受理后决定,由法院接受债权申报,由化工厂厂长王某召集并主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法院指定有

财产担保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马某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并裁定化工厂所有的债务

保证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后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份额的债权人熊

某的要求,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应熊某的请求,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达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通过决议,与化工厂正式达成和解协议,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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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院备案生效。此后因化工厂的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法院作出裁定,宣告化工厂破产,化工厂的上级主管部门遂派员进驻化工厂实施接管并进行清算。请指出在该化工厂破

产过程中有哪些地方违反破产法的规定?并简述理由。

[案例12]天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现天宝公司总资产为2000万元,总负债为3000万元。欠好利来公司的合同货款500万元已经到期,但天宝公司无力清偿。2021年8月12日,好利来公司向法院申请天宝公司破产。天宝公司目前的情况如下:该

公司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其登记注册地与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为

A市,生产基地则在B市;该公司的债权人省建材公司因经济纠纷于2个月前起诉天宝公司;该公司欠当地建设银行分行贷款1000万元,其中800万元贷款是用该公司的土地使

用权作为抵押;该公司曾为欣奇公司向省工商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连带责任保证人,现欣奇公司的借款已经到期,欣奇公司对该笔贷款并未偿还。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

经审查决定于8月17日立案,并指定蓝某独任审理此案。9月29日,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通知天宝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月29日,人民法院宣告天宝公司破产,并于2月5日指定了管理人,接替了天宝公司。管理人

拟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决定将天宝公司整体拍卖变价出售,所有债权人按比例清偿,

建设银行提出异议,被人民法院驳回。

(1)请回答以下问题:①好利来公司申请天宝公司破产的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②法院是否应受理好利来公司的申请?③天宝公司与省建材公司的经济纠纷应如何处理?

④建设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⑤工商银行可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⑥好利来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天宝公司破产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2)请指出本案中人民法院有哪些程序上的错误?

[案例13]东方机械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累累,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依法宣告其破产。随后法院组织了清算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清理,最后形成了清算报告。其要点如下:(1)东方机械厂的资产总值为8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万元;长期投资100万元;固定资产400万元;其他资产100万元。该厂的负债情况为:流动负债为650万元,其中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为15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为450万元,负债合计为1200万元。(2)东方机械厂的固定资产400万元已全部作为向银行借款的抵押资产,该借款作为负债包含于前述负债中。(3)东方机械厂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破产费用100万元。(4)前述流动负债中包含应向国家税务机关交纳的税款50万元。

请问:(1)东方机械厂的资产应按何种顺序清偿?(2)东方机械厂用于清偿破产债权的资产如何计算?具体数额是多少?

[案例14]某国有企业经债权人申请,被法院正式宣告破产,并于1998年4月3日成立清算组,对该企业财产清理如下:①总资产6200万元,其中一号房产1000万元,2号房产800万元,机器设备1100万元,运输设备300万元,对B公司债权100万元。②负债9300万元,其中欠工商银行贷款700万元,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均以1号房产作抵押。欠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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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案例题

1. 杰森是法国高尼奇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董事,在公司对另一公司的并购过程中,杰森 为公司的利益,主张虚报公司股份比例,实现公司的并购计划,但股东反对,并在股东大会 上提出解除杰森的董事职务。试分析股东大会是否有权力解除杰森的董事职务。假设杰森的 建议并不违反法国的法律规定,请问:杰森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恢复其董事职务? 参考答案: 一般来说,股东大会有权解除董事的职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关有权选举董事, 当然也有权撤换董事,如股东大会可以因董事缺乏能力、失去对董事的信任等原因撤换董 事,但我国对解除董事职务有较严格的限制,规定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董事的职务。 如果股东大会已经作出决议解除杰森的职务,尽管杰森的行为不违反法国的法律规定,也 不能要求股东大会恢复其职务,但杰森有权要求公司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2、日本某公司作为卖方将其在中国境内的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货物直接卖给中国的某一 公司。但因产品质量有问题,给中国境内的中国消费者带来了人身伤害。中国的买方拒绝给 付货款,并要求日方支付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日方则坚称中方必须给付货款,双方遂产生争 议。日本公司依据双方的协议向中国的法院提起诉讼。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处理合同争议 所适用的法律为第三国法律。(我国和日本都加入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问题:(1)中国法院能否依据买卖双方约定所选择的第三国法律处理他们之间的争议? (2)当中国消费者向中国法院提起产品责任诉讼时,法院是否也应适用买卖合同所选择的法律?参考答案: (1)中国法院可以以所选择的的第三国法律处理他们之间的争议。 (2)中国法院不可以以所选择的第三国法律处理中国消费者对产品提起的责任诉讼,应适用 中国法律。因为中国消费者购买产品时是从中国买方手中购买,中国消费者起诉的是中国 卖方,不属于国际商事争端。 3. 甲、乙、丙3人于2015年分别出资2000英镑、4000英镑、6000英镑成立了合伙企业,经营 奶酪、面包等食品加工业务,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亏损。2017年,乙提出退货并 抽出了自己本人的4000英镑出资,此时,甲与丙核查了企业的账目,发现公司亏损6000英镑。2018年合伙企业因资不抵债宣布解散,甲与丙分了企业仅有的设备和一些产品。丁为合伙企 业的债权人,听说此事后,找到甲要求其偿还债务,甲表示自己无力偿还,至多赔偿自己的 那一部分,即按照约定偿还1000英镑,丁于是又找到乙,要求其偿还剩余的债务,乙表示自 己早已退伙,不再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责任,后丁又找到丙要求其承担相应债务,但丙却说, 当初在合伙解散时,自己分到的较少,因为已经与甲约定好其不再为合伙债务负责,而由甲 承担自己的那部分债务。甲乙丙的说法是否正确?丁的债权如何能够得到实现,为什么? 参考答案; 甲、乙、丙的说法都不正确,首先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即每一 合伙人都有义务偿还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合伙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因此甲的说 法是不正确的;再者,合伙企业的债务在乙退伙时即已经存在,尽管在合伙终止后,债权 人才提出清偿债务,乙亦不能以退伙来对抗债权人,乙仍然要为其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至于丙,尽管其与甲之间有某种约定的债务承担,但这种约定不足以对抗合伙的债权,丙 仍然要为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由于丁的6000英镑债权发生在甲、乙、丙的合伙期间,三人 应对此债权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承担责任,即甲承担1000英镑,乙承担2000英 镑,丙承担3000英镑,但此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对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人 主张债权,在其清偿债务后,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商法案例习题

商法案例习题 [案例1]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A工贸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B制药厂为A工贸 公司提供了保证。2021年2月因工贸公司到期未偿还借款,中国银行某省分行即从保证人制药厂账户中扣划了借款本息共计334869.89元。2021年4月15日,制药厂与工贸公司 就该笔扣款达成了借款合同和还款计划。工贸公司只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仍欠 275628.11元。2021年3月10日,制药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工贸公司偿还 欠款,并赔偿经济损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受理了本案,工贸公 司作为被告参加了诉讼,其公章也在使用。2021年6月11日一审开庭时,工贸公司出庭 应诉,举证其于2021年6月8日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并表示其不申请复议。此后,制药厂又请求追加工贸公司股东为被告,并请求法院对工贸公司组织清算。2021年6月 29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工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本案无明确被告为由,裁定驳回制药厂起诉。制药厂不服,上诉至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思考问题:(1)什么是商事登记? 其效力如何?(2)如何认识企业登记与营业执照之间的关系?(3)请找出本案涉及的相 关法律条文。(4)如果你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本案? [案例2]2021年8月,甲、乙、丙三人各投资3万元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合伙协 议约定:由三人共同管理企业,平均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2021年12月,丁某在全体合 伙人同意的情形下入伙,其权利义务适用合伙协议上关于合伙人权利义务的原有规定,此时,企业已欠李某2万元货款。2021年3月,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其朋友张某贷款提供担保,银行对此并不知情。2021年11月,由于经营不善,合伙企业宣告解散,解散 前又欠王某3万元。基于以上事实,根据《合伙企业法》回答下列问题:(1)丁某是否 应对合伙企业欠李某的2万元货款承担责任?为什么?(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张某贷 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3)张某到期不能清偿货款,银行是否有权要求 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4)如果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某私自提供担保后一致 决议将其除名,该决议合法吗?为什么?(5)合伙企业解散后,假如债权人王某于2021 年12月向原合伙人主张债权,原合伙人是否应承担偿债责任?为什么? [案例3]2021年1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 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中确认:(1)赵某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某以实物作 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孙某以劳务作价出资6万元,李某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某执行合伙 企业的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1万元以上 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存 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2021年5月,赵某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合同金额为6万元的 销售合同,而甲公司并不知晓合伙企业对赵的限制。钱某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 企业的利益,经与孙某、李商议后,即向甲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 定赵某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

商法案例题及答案

商法案例题及答案 1.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 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A. 现股市行情低迷,应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便于快速募集资金 B. 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C. 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须经证监会批准,成本太高,应平价发行为宜 D. 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答案:B、D 2.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 该公司的申请可否批准? A. 可以批准 B. 若本次5千万元中包括上次余额500万元即可批准 C. 不应批准 D. 若该公司变更债券承销人,可以批准 答案:C 3.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 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 A. 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 B. 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关承担连带责任 C. 应由刘、张各补交10万元,关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刘、关各补交10万元,张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4.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在章一德为其女儿章凰侯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 A. 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B. 章凰侯虽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因她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她可以指定受益人 C. 因章凰侯无民事行为能力,她可以委托章一德指定受益人 D. 章一德作为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章凰侯的同意 答案:A 5.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商法案例分析

商法案例分析 【篇一:商法案例分析】 商法案例题(一) 甲公司持有一张由乙公司出票、经丙公司背书转让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该汇票到期后,甲公司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承兑银行拒付的理由是:该汇票上银行的签章是伪造的,该银行并未承兑过这张汇票。甲公司于是向丙、乙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声称该汇票是乙公司某业务员给付的,并经乙公司背书转让取得,伪造签章的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与其无关。乙公司则答复说,该汇票出票及背书转让都是其一业务员伪造公司签章所为,就由司法机关追究该业务员的责任,与乙公司无关。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乙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混乱,使其业务员有伪造签章的可乘之机。 1.什么是票据的伪造?2.对于伪造的汇票,承兑银行要不要承担票据责任? 3.乙公司和其业务员分别要承担什么责任? 4.丙公司的背书行为是否有效,理由为何?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 170 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现金 9.3 万元;存料9l 万元;制成品盘存 86 万元;厂房机器设备 82 万元;运输设备65 万元;盈利 19.7 元,加上其它财产,共计550 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 70 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 280 万元,由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0 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 280 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 70 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1.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无法律依据? 2.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无法律依公司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3.公司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法律程序? (一)答案要点: 1.票据的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在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期末考)

国际商法案例题 1.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企业松美汽车配件厂。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组办法:甲分配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问: (1)乙、丙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 (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将门市部的货卖给松美汽车配件厂?为什么? (3)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 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乙、丙有如下权利:一是监督检查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二是按照约定,要求甲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三是查阅账簿;四是对甲执行事务中的不当之处提出异议。 (2)《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 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有损于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因此,《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有竞业禁止义务、自己交易禁止义务,及不得从事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事务的义务。据此,甲的行为应禁止。 (3)机械制造公司与甲签订的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的规定,合伙企 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本案中,机械公司如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则合同有效。 2.被告某学校为了庆祝建校四十周年,组成筹委会筹办校庆事宜。校庆前两天,筹委会和原告某剧院订立了租用剧场的合同,租用该剧场举办校庆晚会,协议租用剧场费用1200元。晚会结束后,租金一直拖欠未付,剧院不得不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该校校庆筹委会偿付欠款。 (1)校庆筹委会是不是法人? (2)它能否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此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根据公司法,法人必须是依法成立,有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某校校庆筹委会没有依法进行法人登记,没有独立的财产,当然它也不能单独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而它不是法人,不能对其所欠的租金负责。校庆筹委会只是该校为筹备校庆活动而设置的临时机构,是学校的下设机构和组成部分,它在职权内的民事活动只对学校发生法律后果,它不能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到法院应诉。原告应以该学校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剧院以校庆筹委会作被告是不正确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更换被告,以学校作被告进行民事诉讼。 3.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向法国一厂商发价、出售一批木材,发价限对方接受于8月底前复到有效,8月5日中国公司接该商电传称“你8月2日电悉,报价太高无法接受,请考虑降低价格10%,再行商议。”中国公司同意降价10%并发电致法国厂商。半月后木材的市价明显趋涨。中国公司向法国厂商发去电传,要求重新提高价格,被法国厂商拒绝。中国公司以高价将木材卖给他人。 问:中国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国开商法第6章案例选择试题及答案

国开商法第6章案例选择试题及答案 1. 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4月1日,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C 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5月1日,C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给D公司。 9月2日,D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甲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 正确答案是:不成立。甲银行承兑后,即应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作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A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D,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2. 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4月1日,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C 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5月1日,C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给D公司。 6月1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以偿还所欠E公司的租金。 9月2日,E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E公司遂向B、D公司追偿。B公司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E公司的追偿予以拒绝。B公司拒绝E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是:不成立。E公司已经支付取得票据的对价,享有票据权利。E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并不知情,B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3. 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

国际商法案例附答案

国际商法案例附答案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1 案例一:一家日本公司同中国某服装厂签订了销售合同,由中国厂商向日本公司供应西装1000套,但是西装的布料和里料等材料均由日本公司提供。 问:若本合同产生争议,当事人能否提出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解决争端? 分析:不可以,因为此合同主要提供的是劳务和服务. 案例二:一国际机器买卖合同,卖方同意交付机器并负责其安装,并提供技术人员负责机器操作一年。该批机器价值为$1,000,000 ,技术人员工资等价值为$ 200,000(工资、奖金等)。若双方当事人就该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则该买卖合同是否受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管辖?(假设双方当事人所在国均已批准该公约) 分析:该合同仍受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范。因为该提供服务部分价值没有超过$1,000,000 ;若服务价值超过$1,000,000 ,则该合同不受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范。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2 案例一:作为卖方的A公司(美国)向位于意大利的B公司发出一份要约,其中正面规定了货物价格、支付方式等,背面则规定了一仲裁条款。B收到后,发出自己的格式条款表示接受。但B的格式条款后有一争议解决条款规定采取诉讼方式。A收到B承诺后,即按照规定发送货物。后因国际货物价格下跌,B在接受部分货物后拒绝接受余货。A由此提起仲裁。 问:(1)合同成立了吗? (2)合同争议应通过仲裁还是诉讼解决? 分析:(1)合同成立。B在作出承诺时更改了解决争议的条款,构成承诺实质性变更,即承诺无效,为反要约。但之后A按合同发货,以行为承诺的方式接受了B的反要约,所以合同成立。(2)根据CISG“最后一枪”原则,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美国不是CISG的缔约国) 1. 承诺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反要约 2. 承诺方式:口头书面承诺/行为承诺 案例二:被告Chilevich是一家在纽约注册的进出口公司。它与苏联Raznoexport签订了一份鞋子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一切合同争议将在莫斯科仲裁。之后,为履行合同被告向原告Filanto(意大利一家意大利制造和销售鞋的公司)发出要约购买鞋子,以履行对苏联Raznoexport 的合同。在3月份,被告向原告发出一份经其签字的备忘录协议,以供原告签字。该备忘录协议包含了价款、付款方式与交付条款,并就争端解决方式规定按照被告和苏联Raznoexport所达成的仲裁方式。但原告并未签署并交还被告。5月份,被告向原告开立一份信用证。8月份,原告签署并交还备忘录协议,并附上一封信,声明它不受包括仲裁条款的约束。9月份,被告在付款后接收了原告的两批鞋子。随后因鞋子质量问题,被告便拒绝接受原告交付的剩余鞋子。原告因此向纽约南区法院提起此诉讼。但被告抗辩认为此案应在莫斯科仲裁。 问:(1)合同成立了吗? (2)合同争议应通过仲裁还是诉讼解决? 分析:1、合同成立 3月,被告向原告发出要约,原告为签署并返还,即拒绝要约 5月,被告开立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无关,因为信用证是独立于基础合同的 8月,原告签署备忘录,为新要约 9月,被告付款并接受鞋子,以履行的方式作出了默示的承诺,合同成立 2、根据8月原告的要约,最终成立的买卖合同不包括仲裁条款,因此合同争议应以诉讼方式解决。 案例三:中国某出口公司与匈牙利商人订立了一份出口水果合同,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后付款。但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牙利商人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 问:你认为中方应如何挽回损失?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道题答案

1. 2007年6月27日,中方某公司应荷兰某公司的请求,报出C514某初级产品200公吨,每公吨CIF1920美元,鹿特丹,即期装运的实盘FIRM OFFER;对方接到此盘后未作承诺ACCEPTANCE,只是要求中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延长实盘的有效期;中方将数量增加到300公吨,价格每公吨减至1900美元,两次延长有效期,最后延至7月25日;荷商于7月22日来电接受;但中方在接到对方来电时发现,盛产该产品的国家因严重的自然灾害而影响此产品的产量,致使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中方以该产品已经出售为由,拒绝向该荷兰公司出售此产品; 试问:1.中方向荷兰的发盘对中方有无拘束力,为什么 答:有;发盘具有法律约束力;符合有效发盘条件,并且发盘人的这种肯定性质的表示为“实盘”,发盘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发盘人发出发盘后不能随意反悔,一旦受盘人接受发盘,发盘人就必须按发盘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并履行合同发盘义务; 2.荷方7月22日来电接受中方发盘是否构成该买卖合同的成立,为什么 答:构成;因为在发盘有效期内,受盘人作出了接受承诺; 3.中方拒绝出售此产品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应当承担;合同在7月22日已经成立,拒绝出售会构成违约; 4.如果你是一位法官或仲裁员,应如何判决或裁决此案 答:合同成立;中方不能拒绝出售此产品; 6. 美国A公司欲将从别国进口的某种商品转售给我国B公司,为此A向B发出要约.B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复电:"接受,请提供产地证明."对此,A并未答复.以后,A收到B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中的单据条款要求提供产地证.因为该商品并非美国的本国产品,美国的有 关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于是,A电请B取消信用证中的产地证条款,遭到拒绝,引发了双方的纠纷;A公司提出它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因此买卖合同并未成立;而B 公司则坚持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合同,A公司必须发合同规定在交货时提供产地证; 问:合同是否成立A公司提出的修改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答:合同成立;受盘人B公司在表示接受时,对发盘内容提出了非实质性的添加修改,要求提供产地证;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对其间的差异外,仍可构成有效的接受,从而使合同得以成立; A公司提出修改信用证要求不合理,因为,在此情况下,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条件以及接受中所提出的某些更改为准了,所以不能修改L/C; 8.2002 年l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 上海1000 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02 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02 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2 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后,即

国开商法第一章案例选择题试题及答案

国开商法第一章案例选择题试题及答案 1.2018年6月,XXX以5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XXX退出,XXX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9年9月,XXX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是:就XXX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XXX仅需以5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2.2017年7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发起设立XXX。双方发起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了出资、机构设置等事宜,其中约定公司筹备与注册登记由甲公司负责。同年8月,乙公司依约将200万投资款汇入甲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置了董事会等机构,并召开了相关会议。甲公司于是在工商局办理了XXX的名称登记预核准,但一直未进行正式的注册登记。2019年10月,已超过约定的注册时间2年,XXX仍未注册。乙公司因业务变化,要求抽回出资。甲公司称XXX在实质上已经合法成立,乙公司要求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违反法律规定。后调查发现,甲公司早已挪用乙公司出资款进行股票投资,亏损严重。快乐娃公司是否已成立?()正确答案是:因未进行注册登记,没有成立

3.2017年7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发起设立XXX。双方发起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了出资、机构设置等事宜,其中约定公司筹备与注册登记由甲公司负责。同年8月,乙公司依约将200万投资款汇入甲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置了董事会等机构,并召开了相关会议。甲公司于是在工商局办理了XXX的名称登记预核准,但一直未进行正式的注册登记。2019年10月,已超过约定的注册时间2年,XXX仍未注册。乙公司因业务变化,要求抽回出资。甲公司称XXX在实质上已经合法成立,乙公司要求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违反法律规定。后调查发现,甲公司早已挪用乙公司出资款进行股票投资,亏损严重,且因未能按规定年检,在2019年7月已经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甲公司声称公司已经倒闭,法人资格消灭,无需承担还债责任。乙公司有权抽回出资吗?() 正确答案是:乙公司有权抽回出资 4.2017年7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发起设立XXX。双方发起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了出资、机构设置等事宜,其中约定公司筹备与注册登记由甲公司负责。同年8月,乙公司依约将200万投资款汇入甲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置了董事会等机构,并召开了相关会议。甲公司于是

国际商法案例(含答案)

【案例1】 田某是一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由于工作不好找,因此想自己创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跟他有同样想法的许某,许某已经参加工作两年了,对市场行情较熟悉。王某是许某的同事,也想与许某、田某共同做点事情。后三人商定,打算在软件行业发展,田某用编程技术出资;许某出资10万元并负责为产品寻找销售渠道;王某没有多少现金,但是对一朋友享有一年后到期的现金债权20万元。合伙成立后,田某研究开发了一项发明并申请了专利,合伙人约定该项专利所有权属于合伙企业,并约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转让该专利。后来田某得知章某需要该技术,于是以个人名义将该项专利技术卖给了章某,章某并不知道这项专利技术属于张某所在的合伙企业。许某得知田某私自处分专利技术的消息后,将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追回权利。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许某由于个人原因向陈某借款10万元,借款时约定:如果许某不能按时清偿陈某的债务,陈某可以直接行使许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借款到期后,许某一直没有清偿陈某的钱,陈某来到合伙企业所在地,向合伙企业说明上述情况,打算直接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问题:(1)合伙人是否可以用债权进行出资?答:事实上债权人将债权作为出资是允许的。显然,与其他资产相比,债权具有更大的不稳定性。在中国的现实阶段,商业信用低下,允许债权作为出资,显然会造成合伙企业的不稳定,因此,以债权出资同样需要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和认可。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把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转让给第三人,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合伙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答:债权人对合伙个人的债权,与该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不具有同一性,是完全独立的两个债权。合伙企业是建立在各合伙人相互间信赖的基础上的,合伙企业的存续与发展都离不开合伙人彼此间的信任。法律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其他人不得代为行使,就与合伙企业的上述性质息息相关。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主要有:合伙事务执行权、合伙企业经营权、合伙经营监督权、合伙企业利润分享权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而产生的合伙财产转让权、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转让权、企业名称变动权、合伙企业解散权等。这些权利都是专属于合伙人自己的,原则上债权人都不能代位行使。《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案例2】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商法案例分析题: 某公司的销售员小张在与客户谈判时,误将自己的意图当作公司的实际意图表示,导致产生误解。客户据此签订了一份合同,并向该公司支付了合同项下的款项。后来,客户发现合同中的附加服务并未提供,要求公司返还已付款项。公司认为是小张个人的问题,不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 请根据以上情况,分析小张对公司的代理责任及公司的违约责任。 答案: 小张作为公司的销售员,是公司代理人的一种。根据代理法的有关规定,代理人应在代理行为中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并发挥必要的勤勉和忠诚。在本案中,小张作为公司的代理人,他的行为是代表公司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尽管小张在谈判中发生了误解,但由于他是代表公司的意图行事,因此公司应对客户的误解承担相关责任。 客户根据小张的陈述和谈判结果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款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概括性文件,合同内容应符合双方的真实意图。在本案中,虽然客户根据小张的错误陈述签订了合同,但合同是客户基于小张代表公司意图的理解而签订的,客户是合法的合同订立方。因此,客户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合同项下的附加服务,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公司认为小张的错误陈述属于个人问题,并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其代理人的行为是承担代理责任的,即代理行为应当视为公司自身行为。因此,公司不能以小张个人问题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代理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小张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在代表公司期间,其行为代表了公司的意图。因此,小张对公司的代理责任应由公司承担。客户根据小张的陈述签订的合同有效,并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公司不得以小张个人问题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国开商法第2章案例选择题试题及答案

国开商法第2章案例选择题试题及答案 1. 燎原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燎原公司向至元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且其中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至元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是:梁某不应参加董事会表决, 若参加董事会人数不足,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彩云之巅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近期公司的几次投标均失败,董事会对此的解释是市场竞争激烈,对手强大。但监事会认为是因为董事白某将公司的标底暗中透露给其好友的公司。对此,监事会有权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正确答案是:提议召开股东会, 提议罢免狄某, 聘请律师协助调查 3. A企业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因无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成员有4人,全部是国家投资的机构任命的干部,董事会每届任期两年。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张某兼任另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监事会有3名成员:他们是董事长,总经理和职工代表。该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违反公司法规定吗?( ) 正确答案是:违反,因为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违反,因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违反,董事长张某在另一有限责任公司兼职,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的规定。, 违反,监事会人数不足,董事长、总经理不得兼任监事。 4. 股东蕾蕾想把自己在公司里的出资、转让给公司外的好朋友鱼鱼,股东猫猫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股东佳佳和朵朵表示坚决反对,但是又不购买;但股东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复习题

国际商法典型案例分析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为期两年的供货合同,规定:一切更改和终止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甲公司应分批供货,每月供应一千打;当甲公司按规定供应第一批货物以后乙公司口头通知甲公司更改货物规格,否则拒收,甲公司按口头更改的规定供应了第二批和第三批货物,乙公司照收无误,并按时付清每批货款;但当甲公司按更改的规格供应第四批货物时,乙公司拒收,理由是甲公司供应的货物规格与双方签订的合同不符,乙公司口头更改的规格应属无效;为此,双方发生争议;此案当如何解决 答: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外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案中,甲乙公司虽然约定合同变更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在甲方按照乙方口头变更合同的要求加工货物并交付时,乙方没有提出异议,则认为双方对合同的变更已经达成协议,合同已经更新,作为乙方无权根据变更之前的合同主张权利; 2.我国甲公司向国外出售一批农产品C—514,于7月17日向国外乙公司发盘:C—514农产品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900美元,CIF鹿特丹,7月25日前答复有效;国外乙公司于7月22日复电:接受贵方7月17日电,C—514农产品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900美元,CIF鹿特丹,除通常的装运单据之外,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我国甲公司于7月25日复;电如下:贵方22日电,十分抱歉,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收到贵方收到电报以前,我方已另性售出;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问此案当如何解决 答:甲公司发盘符合要约的有效要件,构成要约,乙方回复内容虽然与要约内容不一致,但属于非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的情况下,除非要约方在接到答复后立即予以拒绝,否则答复构成有效承诺;在本案中乙方在承诺期限内作出答复,甲方收到答复以后并没有立即予以否定,而且其向甲方复电的理由是“市场价格变更”, 而不是乙方的非实质性变更,因此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双方应受约束;甲方将货物另行售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日本甲公司向香港乙公司出售一批电视机,乙公司又把该批货物转手卖给泰国丙公司;电视机运到香港后,乙公司发现电视机质量有问题,但急于向丙公司交货,就把电视机转船运到泰国;丙公司发现电视机的质量不符后,将电视机退回给香港乙公司,乙公司又把电视机退回给日本甲公司,遭到甲公司的拒绝,为此,甲乙双方发生争议;问此案当如何解决 答:在本案中存在两个买卖合同:一个是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一个是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根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甲在收到货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乙在收到货物后,虽然已经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没有根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而是将货物用来履行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在实际上接受了货物;丙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向乙提出索赔是正确的,乙应当根据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向丙进行损害赔偿,但其却不能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向甲索赔,因为其已经在实际上接受了货物; 4.甲公司于5月5日用电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中国松香一级100吨,每吨500美元,FOB香港,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装船,5月12日前电复有效;乙公司5月8日电复:中国松香一级100吨,每吨500美元,FOB香港,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装船,我接受;但贵方能否同意合同订立后立即装船或者;我方希望合同订立后立即装船甲公司未答复,也一直未装船,

商法习题及答案

商法习题及答案 1.(单选)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的有关表述中,错误的是: A,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B,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三人退出,则他们仍能够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 C,若甲已经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丙认购了公司股份的7%、丁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9%,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D,设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单选)以下关于公司转投资正确的说法有: A,有限责任公司既可以向有限公司投资也可以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B,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 C,公司在对外投资时其累积的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D,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行为也是一种转投资 3.(单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有严格的限制,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审议董事人选时,对以下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其中哪些情况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A,甲,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现刑满释放刚满4年 B,乙,为某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 C,丙,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D,丁,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现该企业资不抵债10万元,债权人一直在追讨4.(单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B,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 C,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D,股东提起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要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5.(单选)甲股份有限公司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其资产总额为8亿元,2006年1月甲公司以本公司资产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5亿元,则该事项应当 A,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C,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单选)A有限责任公司系一物流公司,有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为500万元。为扩展业

商法案例分析真题1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0小题13分,第41小题10分,共23分) 40.某中学为更新学校的电教设备在开学前与某品牌电脑代理商签订了购买30台电脑的合 同,双方约定了电脑的品牌、型号及价格等,并约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付款。合同签订后第8天,该品牌电脑生产商为促销将该型号电脑每台降价200元,该校得知后要求代理商按新价格结算,代理商以货是先订的为由不同意降价,并于合同签订后第9日送货到学校,学校拒收。 请回答: (1)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条件是什么? (2)学校的降价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针对学校拒收,代理商可以向法院提出什么诉讼请求? 答:(1)条件。①变更前合同合法有效;②当事人对变更合同协商一致;③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④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2)无法律依据。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当事人根据市场状况协商确定的,若变更依法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单方无权变更。(3)可以要求。①继续履行合同;②赔偿逾期收钱付款造成的损失;③学校承担诉讼费。 41.2008年1月12日,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将自己的一处房屋作为抵押物,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其中约定2009年1月12日,李某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借款。为了简化手续,未办理登记。借款期满后,张某多次向李某催还借款,但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2009年3月15日,李某将作为抵押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并依抵押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判归张某。 请回答: (1)张某是否就房屋享有合法的抵押权?为什么? (2)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张某是否就卖房屋价款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4)法院对该案会如何判决? 答(1)不享有。因为房屋是不动产,房屋作为抵押物属于必须进行登记的范围,所以未登记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2)买卖合同有效。因为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3)没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因为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4)李某与张某的债务关系成立,李某向张某偿还10万元的借款本息,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40.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职工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乙工厂出资500万元征用土地并培训职工,工作接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人民法院。 请回答: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5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在合同上签字和加盖公章。(2)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甲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是一种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责任发生在双方订立合同的过程之中。(3)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工厂损失(或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因为乙工厂的损失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甲公司因缔约过失致对方损失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商法案例分析真题(经典)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 小题,第40 小题13 分,第41 小题 10 分,共23 分) 1、某中学为更新学校的电教设备在开学前与某品牌电脑代理商签订了购买30 台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了电脑的品牌、型号及价格等,并约定合同签订后10 天内交货付款。合同签订后第8 天,该品牌电脑生产商为促销将该型号电脑每台降价200 元,该校得知后要求代理商按新价格结算,代理商以货是先订的为由不同意降价,并于合同签订后第9 日送货到学校,学校拒收。 请回答: (1)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条件是什么? (2)学校的降价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针对学校拒收,代理商可以向法院提出什么诉讼请求 答:(1)条件。①变更前合同合法有效;②当事人对变更合同协商一致;③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④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 (2)无法律依据。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当事人根据市场状况协商确定的,若变更依法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单方无权变更。 (3)可以要求。①继续履行合同;②赔偿逾期收钱付款造成的损失;③学校承担诉讼费。

2、2008 年1 月12 日,李某向张某借款10 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将自己的一处房屋作为抵押物,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其中约定2009 年1 月12 日,李某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借款。为了简化手续,未办理登记。借款期满后,张某多次向李某催还借款,但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2009 年3 月15 日,李某将作为抵押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并依抵押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判归张某。请回答: (1)张某是否就房屋享有合法的抵押权为什么? (2)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张某是否就卖房屋价款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4)法院对该案会如何判决 答:(1)不享有。因为房屋是不动产,房屋作为抵押物属于必须进行登记的范围,所以未登记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 (2)买卖合同有效。因为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3)没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因为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 (4)李某与张某的债务关系成立,李某向张某偿还10 万 元的借款本息,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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