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现状及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层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现状及对策
时间:2010-08-04 16:47 作者:陈宗华余政辉郭秀霞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是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必要途径,对于保证司法公平正义、提高司法效率,应对新形式下的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基层检察院存在知识和专业结构单一、学历和能力不协调、缺乏专家型、学术型人才、人才断层、年龄结构不合理等阻碍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问题,本文试作原因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专业化建设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检察队伍专业化的含义
所谓专业化,是指专门从事某种工作或职业的人员应当具备胜任其工作的工作技能、思维方式等素质和能力。
检察队伍专业化是指各类检察人员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理论知识、思维方式、检察工作技能等素质,从而保证检察队伍能够承担起法律监督职责。
具体而言,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表现为: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具有良好的职业良知和道德品行,精通法律,学有专长,具有过硬的检察工作技能等专业化素质。
二、基层检察院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现状与原因分析
目前,基层检察院队伍专业化建设现状主要表现:一是知识和专业结构单一。
法律专业的干警占绝大部分,计算机、审计、金融证券、法医等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人员和具有刑事技术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比较少,有的基层检察院甚至没有。
二是缺乏专家型、学术型人才。
缺乏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型人才,既懂法律,又在其他领域有较高造诣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更为稀缺。
三是人才断层,年龄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检察官断层现象;业务骨干、业务尖子断层现象,如主办、主诉、主侦检察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存在中、老年干警比例偏大,年轻干警比例较小的现象。
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检察官职业准入机制存在局限性。
检察官职业准入机制单一,《检察官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初任检察官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干警必须首先通过司法考试,再获得法律职称,才有“前途”和晋升机会。
因此,很多青年干警都把精力放在法律专业学习和参加司法考试上,而放弃其它专业方向的发展,导致检察队伍知识结构单一。
与此同时,国家为了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素质,提高了检察官职业的“门槛”,进入检察官序列的资格难度加大,而使很多有志于检察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觉得检察机关“高处不胜寒”而“望而却步”,相当部分已进入检察院的青年干警连续多年参加司考仍无法通过,虽是法律本科毕业,却无法进入检察官系列,无法获得法律职称,导致检察官出现断层,顾此失彼。
2、人才培养存在片面性。
长期以来,“重管理、轻开发”的片面管理理念一直存在,自主开发人才的意识不强,手段不丰富,效果不明显,缺乏“整体规划、人尽其才、各尽所能”的理念,忽视在引进人才之前作出科学合理的人才规划和之后的继续培养。
3、机构设置臃肿。
上级机关设立的处室,到基层院基本上完全对应,设立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监所检察科、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检察技术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十多个局、科、室。
由于基层检察院本身人员、编制少,部门设置多,出现官多兵少,有的科室办案力量不足,甚至存在“光杆司令”的科室,而有的科室却有人员闲置,闲忙程度不均等现象;由于分工过细,容易导致办事相互推诿,人浮于事等问题。
4、在职教育培训机制不够完善。
近年来,检察机关对各类业务培训、司法考试培训比较重视,努力采取各种措施,对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要求。
一是缺乏一套完备的长效机制。
没有形成系统的教育培训体系,培训的范围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很难达到全面、整体素质提高的效果。
二是缺乏经费的支持和保障。
检察机关受经费不足的困扰,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缺乏经费支持和保障,特别是对于贫困山区基层检察院,由于贫困山区条件差,以现在的工资标准,让干警拿出两、三年的工资去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
根本就是不现实的。
5、检察干警的工资待遇偏低。
至目前为止,检察干警的工资结构仍实行等同于行政干部的职级工资制,而不同地域的检察干警工资收入差距较大,再加上现阶段工资收入高的如财税、技监等行业同样需要法律专业人才,而这些行业无需司法考试等,致使不少优秀法律专业的大学生选择此类更有“前途”的行业。
三、加强基层检察队伍专业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一)建立严格的人员录用制度,把好“入口”,畅通“出口”?
检察人才流动是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的基础和保障。
要严格依照《检察官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把握好检察干部的录用、考核、选拔、辞职辞退等各个环节。
一是招录基层检察新干警方面。
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整体规划,专业结构、学历层次、资格条件等方面符合必须检察队伍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进行有计划的增编补员。
二是选配基层检察领导干部方面。
检察机关作为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其领导干部既要符合一般领导干部的条件,又要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配备的干部不仅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领导能力、管理能力,还必须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法律工作经历,这样才能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三是疏通人员“出口”方面。
在严把检察人员“入口”的同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疏通检察人员“出口”,使那些不能适应检察工作的人员和违纪人员能及时调出检察机关,保证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
(二)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分类管理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必要途径。
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检察人才的培养,突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正规化,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按照检察机关的职能需要和各类人员的岗位特点,科学设置内设机构,规范各业务部门之间职能划分,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根据人员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准入“门槛”和晋升机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从而提高检察队伍管理的科学性。
?
(三)建立公开择优用人制度,充分激发队伍的活力?
以人尽其才体现专业化,在干警培养和使用上倡导“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理念,建立能力匹配、适合机制。
一是合理定位。
按照各个部门、各项工作的专业要求,结合干警的不同能力特点,科学地安排
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去,使其能力得到最大的发挥,从而做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
二是深化竞争。
通过实施竞争上岗等激励机制为干警搭建一个施展才华的平台,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的作用,有利于专业化队伍的健康发展。
三是绩能考核。
不断研究探索完善检察官的考核晋升制度,把检察工作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建立干警的工作实绩档案,坚持绩能与干部使用相结合,把干部的工作实绩作为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
(四)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
不断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法学理论、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是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最直接的办法。
一是岗前教育培训。
对新进人员,都要进行必要的上岗前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对即将从事的岗位和工作有全新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以便尽快适应工作,进入角色,要着重加强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加快实现由“知识型”到“能力型”的转变;二是岗位业务培训。
在办案一线工作了多年的老检察官,他们一般有丰富的检察工作实践经验,应当注重知识更新培训,增强理性思维和法律功底,激励他们进行工作经验归纳总结,使他们实现由“经验型”到“专家型”检察人才的升华;新取得检察官资格的青年干警,一般在某些法理知识方面有一定的研究,而在工作中往往缺乏实践经验,应当根据干警的知识结构和特点,安排合适的岗位,加强岗位练兵,激发青年干警刻苦钻研业务的兴趣,使其向业务尖子、业务骨干方向发展,加速青年干警成才培养。
三是广泛开展学历教育。
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支持、鼓励检察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高层次的教育培训,尤其是本科以上学历的教育培训,以拓宽、丰富检察干警的知识面。
四是司法考试培训。
做好动员工作,激励符合条件的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坚定干警通过司法考试的信心,统筹安排时间,推行考试复习假制度,保证参考人员备好复习时间,并从经费保障上提供一定的支持。
?
(五)建立职业保障制度,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
营造良好的院风、弘扬先进的检察文化、建立优厚的福利待遇制度,努力为干警创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有利于成才和身心健康工作环境。
一是以良好院风凝聚人心。
机关作风对队伍专业化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机关作风可以激发干警学习热情和工作热情,加速干警成才,反之则容易使干警庸俗堕落。
营造检察机关清正之风、廉洁之风、文明之风、学习钻研之风,为干警的学习、工作、生活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干警不断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二是以先进检察文化熏陶干警。
重视检察文化的教育、导向作用。
先进的检察文化以一种无形的、非正式的非强制的行为准则来约束的行为准则来约束干警的思想和行为,增加干警的自觉性。
先进的检察文化既能丰富
检察干警的业余生活,又能培养检察干警良好的道德情操,也能增强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和检察队伍的战斗力。
要积极举办各种文艺、体育、知识竞赛活动以弘扬先进的检察文化,达到鼓舞干警、熏陶干警、教育干警的目的,使全院干警的行为向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是以从优待检栓人心。
认真执行检察人员职级待遇、工资、福利、津贴、休假和医疗保障政策,按照公务员法和检察官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与检察官地位和作用相适应、与检察官业绩相联系、鼓励检察官奉公执法和创造性工作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