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7—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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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9日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行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促进城市建设开发与水文生态的和谐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建设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保护、修复和恢复城市水生态系统,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利用,并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本办法所称低影响开发,是指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的小型雨水控制设施,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基本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径流峰值等的增加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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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2022-10-20
(2)其他工程服务(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TOP2 TOP3 TOP4 TOP5 TOP6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滨江地区 风貌管控规划成交结果公告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荆荆 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中标(成交)结 果公告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昌市轨道交 通线网规划(2022-2035 年)中 标(成交)结果公告
目标单位: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告时间:
2023-02-12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宜昌市地理信息和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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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和督查技术项 宜昌大成测绘有限
目成交结果公告
责任公司
150.0 119.7 89.6 44.9 19.8
2022-04-21 2022-05-16 2022-05-16 2022-06-14 2022-03-08
宜昌市地理信息和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编制市、州、县(含县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时的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市县空间规划评估范围主要基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的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 规”)为主体,同时根据市县地方规划编制实际,可涵盖生态环 境保护、综合交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林地保护等各专项 类空间规划内容。
5.3.1 基础图件 ................................. 14 5.3.2 评估成果图件 ............................. 14 5.4 附件 ............................................ 16 6 附则 ................................................. 16 附件 1 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 17 附件 2 市县专项类空间规划参考名录 ........................ 20 附件 3 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指标表 ...................... 21
26新增基础设施市域县域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公共服务设施市域县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的土地开发综合整治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道路及交通设施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用地中心城区住房建设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总规居住用地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居住用地情况

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doc

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doc

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咸丰县国土资源局 6 2016 年年 2 12 月咸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I 目录一、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思想 .................................................................. .................. 1 二、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 .................................................................. .................... 1 (一)保障土地管理制度完善 .................................................................. .............. 1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 2 (三)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2)(四)加快建设法治国土 .................................................................. ...................... 3 三、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 .......................... 3 (一)客观真实原则 ................................................ 3 (二)可持续利用原则 .............................................. 3 (三)统筹兼顾原则 ................................................ 3 四、规划调整完善任务与指标分解情况 (4)(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4)(二)有序推进三线划定 .................................................................. .................. 4 (三)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指标分解情况 (4)(四)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 ............ 13 (五)及时更新规划数据库 .................................................................. ................ 13 (六)保障措施调整完善 .................................................................. .................... 13 五、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 ........................ 13 (一)法律法规依据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3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3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3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城市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新型城镇化和长江经济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定位有关要求,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修复水生态,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

(二)基本原则。

生态为本。

转变传统的只注重建设排水设施的思路,采取系统治理的模式,充分发挥城市地形地貌、植被土壤、湿地水体等对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作用。

重点保护河流、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

减少硬质铺装,实施低影响开发,有效减少地表径流。

规划引领。

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专业)规划及详细规划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综合考虑降雨、水系、地形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科学划定城市蓝线和绿线,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

统筹建设。

严格落实海绵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统筹各类项目建设。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鄂发改规划〔2021〕138号•【施行日期】202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规划〔2021〕138号省有关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经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5月12日附件湖北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县城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等“1+N+X”系列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抓紧补上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原则,围绕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推进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为实现县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通过开展4个领域18个方面的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设施逐步完善,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建成10个县城城镇化示范县市,力争在中部乃至全国形成影响力,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县城,促进更多县市综合实力、特色产业发展迈入全国和中部地区前列。

做好“生态”文章 擦亮“强县”底色

做好“生态”文章  擦亮“强县”底色

做好“生态”文章擦亮“强县”底色作者:张涛黄敏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24年第06期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县域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三农”工作的基本单元。

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在“生态”上做文章,大力实施强县工程,有力擦亮强县域底色,促进乡村振兴。

恩施市被国务院表彰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一、建设功能完善的生态之城,打造强县载体树立“该干什么的地方干什么”理念,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提升州城品质,增强承载能力,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恩施市获评“中国十大魅力打卡城市”。

(一)高起点规划州城优化总体布局,完成恩施市国土空间规划、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

深化区域协作,主动融入“宜荆荆”都市圈,以恩施机场迁建、沪渝蓉高铁建设为契机,加快州城向东向南组团式发展,推动形成“东城、西城、舞阳+月亮湾”的“3+1”组团结构,州城“四组团”布局初步成型。

突出规划刚性约束,切实强化规划执法,推动危房翻建、企业办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二)高标准建设州城实施“强州城”战略,加快推动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先后实施“强州城”重点项目47个,总投资28亿元,新建城市道路3.8公里、市政污水管网32公里、燃气管网87.4公里、充电桩805个,新增供水管道33公里,“州城一个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位4586个。

高标准启动小龙潭“两山”实践生态新城建设,谋划实施项目11个,建成滨河公园。

完成屯堡、白果、七里坪街道集镇基础设施改造。

(三)高水平管理州城坚持景城一体,按照5A级景区标准,把城区建成山水园林的景观带、民族文化的展示区。

启动施州古城更新,改造棚户区3个、老旧小区343个,查处违法建筑2.7万平方米,集中整治各类乱象10万余处,主次干道实现“退桶进院”,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白杨坪、屯堡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省级验收,恩施市通过省级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凤凰山凌霄园、风雨桥东岸公园建成开园。

贵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资料

贵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资料
规划期限为:2019-2025年,其中: 近 期:2019-2020年 中远期:2021-2025年
二、规划原则
理念转变、生态为本
改变传统思维和做法,雨水径流实现由“快速排除”、“末端集中”向“慢排缓释”、“源
头分散”的转变,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
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对降雨积存作用,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对雨
4
4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系不成熟
贵阳市目前仅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海 绵城市控规指标体系、设计技术导则、管理办法 等内容不完善,目前在用地挂牌出让存在海绵指 标缺失、海绵设施设计标准不统一、海绵设施施 工图专项审查缺乏等问题。
贵阳市虽然已经形成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 系,各相关部门在规划及方案审批阶段提出海绵 建设要求,但并无量化的海绵指标控制,也未对 海绵设施实行验收,管理体系在对海绵设施落地 9 的管控不够成熟。
■ 排水体制
近期(2020年):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和截留式合流制2种排水体制。远期(2030年):规划采用 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污水量预测
按照平均日用水量85%计算,预测中心城区近期(2020年)污水量142.76万m3/d,远期(2030 年)污水量217.01万m3/d。
污水处理厂布局
近期(2020年),根据污水量预测以及老城区雨污合流的实际情况,按照超前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 原则,中心城区共布局大、中、小污水处理厂35座,总处理规模195.4万m3/日(现状规模119.9万m3/ 日,在建规模57.5万m3/日,规划新增18万m3/日)。
解决贵阳市水生态、水 环境、水资源、水安全问 题的新思路
海绵城市建设注重对天然水系的保护利用 ,保护河、湖、池塘等原生水系,改善城市的 生态环境,是当前贵阳市水环境治理、水生态 修复、保障城市用水安全的迫切需求。同时通 过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全过程,有效缓解 贵阳市水生态脆弱问题。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武汉市水务局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联合发布
2015 年 8 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 2013 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武汉实际深化、细化国 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指南的要求, 指导和促进武汉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特编制 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 海 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海绵性评估技术准则、规划指引、设计指引、附录。 本导则由武汉市水务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园 林和林业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和管理,由武汉市规划研究院负责解释,各单位 在使用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上述单 位。 本导则引用了北京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 南宁市《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和深圳市《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冲击开 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中的部分成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主编单位: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参编单位: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设计分公司 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排名不分先后) 叶 青 陈雄志 万桉平 郭亚琼 季冬兰 胡晓彬 明 玮 耿云明 李 敏 姜 勇 莫琳玉 康 丹 齐同湘
表522径流系数取值下垫面类别雨量径流系数流量径流系年均雨量径流系数场均雨量径流系数绿化屋面绿色屋顶基质层厚度300mm030040040绿化屋面绿色屋顶基质层厚度300mm04005005513硬屋面未铺石子的平屋面080090095铺石子的平屋面060070080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及广场080090095大块石等铺砌路面及广场050060065沥青表面处理的碎石路面及广场045055065级配碎石路面及广场035040050干砌砖石或碎石路面及广场035040040非铺砌的土路面025030035非植草类透水铺装工程透水层厚度300mm020025035非植草类透水铺装工程透水层厚度300mm030040045植草类透水铺装工程透水层厚度300mm006008015植草类透水铺装工程透水层厚度300mm012015025无地下建筑绿地012015020有地下建筑绿地地下建筑覆土厚度500mm015020025有地下建筑绿地地下建筑覆土厚度500mm030040040水面100100100注

《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

《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

6 山体径流控制区 加强植被保护,并加快对雨水的排放。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对河道、滨水开放空间的综合整治,保护和修
7

复水生态,并净化雨水,提升水环境景观。
8 初期雨水污染控制 利用大面积绿地,加强对雨水渗滞蓄净用的综合能

力,改善区域环境
七、 管理单元划分及指标规划
遵循系统协调性和便于管理性的原则,在管理流域的基础上,贵港市海绵城市规划共分为 41 个管理单元,规划对每个单元的径流量控制率的分解目标和校核目标进行修正,并得到各个管理流域 的径流量控制率目标,最终修正贵港市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 70.15%。
《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017-2030)
贵港市人民政府已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批准《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 我委现按程序将该规划进行公开。
一、 规划背景 为了引导贵港市实现良性水文循环,解决贵港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问 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大力推进海绵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2015 年修正)的规定,特编制《贵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 二、 规划范围 包括贵港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的范围,总规划面积约 146km²。 根据《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局部修改(2012 年)》,贵港市中心城区的范围 包括西部综合片区和东部临港工业片区,面积约 98km²。工业园区包括粤桂产业园区、港南工业园、 生态工业园、保税港工业园,面积约 46.04km²。 三、 规划目标
规划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基本理念,以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质、水循环利用为主要出发 点,结合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持,将贵港建设成为城市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的宜居城市。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017-2030)
文本·说明书·图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文本·说明书·图集
工程代号:2017-SW086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门:
市政工程研究设计院
设 计 单 位 名 称:
I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文本
第一章
第 1.01 条
总则
(7)《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 (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9)《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4、相关资料 (1)《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4 年修订); (2)《张家界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 (3)《张家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 (4)《张家界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送审稿); (5)《张家界市排水防涝规划(2014-2030)》(2014 年); (6)《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2~2030)》(2014 修订版); (7)《张家界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 (8)《张家界市太极溪生态治理规划设计》(2015 年 11 月); (9)《官黎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30)》; (10)《张家界经济开发区 C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张家界市南庄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 年); (12)《湖南省张家界市且住岗、荷花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30)》 (2012 年); (13)《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沙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 年); (14)《张家界市西溪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 年); (15)《张家界市永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 年); (16)《张家界市城市蓝线系统规划(2016-2030)》(2017 年) (17)其它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8)其它相关规划、资料等。 第 1.03 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为张家界市 中心城区,包括阳湖坪组团(开发区)、西溪坪组团、永定组团、官黎坪组团、 南庄坪组团、沙堤组团、且住岗组团、荷花组团、枫香岗组团。2020 年,总面积 为 44 km2,2030 年,总面积为 50.1 km2, 第 1.04 条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12•【字号】贵政函〔2017〕206号•【施行日期】2017.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贵政函〔2017〕206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你委《关于批准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贵住建报〔2017〕126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的《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与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一致,面积为374.79平方公里。

三、同意《规划》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海绵空间格局、海绵建设重点区域及流域系统规划、海绵管理单元管控、海绵微系统规划指引。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的9项指标及功能区划分。

其中,约束性指标包括:贵港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污水收集处理率≥90%;排水设计标准为管线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为2a-5a,重要地区3a-5a,特别重要地区可采用10年或以上;防洪排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按30a;污水再生回用率≥20%;雨水资源利用率≥1.2%。

五、同意《规划》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为70%及各个管理单元径流量控制率指标。

近期建设要求:(1)2017年达到城市建成区约8%以上的面积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2018-2019年达到城市建成区约14%的面积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3)2020年达到城市建成区约20%(2000公顷)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中期建设要求:在中期规划范围内的公共建筑、科研教育、市政公共设施等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

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总结实践经验,并 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昆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昆明市呈贡区锦 绣大街 1 号市级行政中心 4 号楼,邮编 650500)或昆明理工 大学设计研究院(昆明市环城东路 50 号,邮编 6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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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2016 年 11 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 (2016)6 号)以及《昆明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海绵城 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6〕27 号)文件精神, 指导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制定本导则。
3.1 地形情况...........................................................................................................3 3.2 城区分布...........................................................................................................5 3.3 降雨量分布.......................................................................................................6 3.4 土壤质地...........................................................................................................7 3.5 地下水位...........................................................................................................9 3.6 内涝灾害分布.................................................................................................10 4.总体规定 ............................................................................................................... 11 5.规划指引 ............................................................................................................... 13 5.1 总体规划.........................................................................................................13

城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稿

城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稿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课题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资料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2017年7月14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重庆目录第一部分修编工作说明 (5)一、工作背景 (5)二、修编原则与思路 (6)三、修编依据 (7)四、主要内容 (8)五、工作过程 (10)第二部分《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12)第三部分《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正文 (13)1 城市总体规划 (13)1.1总体规划 (13)1.2城镇群规划 (14)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1.3城乡统筹规划 (15)1.4多规合一 (16)2 分区规划 (16)3 详细规划 (17)3.1控制性详细规划 (17)3.2修建性详细规划 (19)4 风景区规划 (21)4.1风景区规划大纲 (21)4.2风景区总体规划 (22)4.3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3)4.4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23)5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24)6 城镇体系规划 (25)7 城市设计 (26)7.1总体城市设计 (26)7.2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27)7.3专项城市设计 (29)7.4其它 (29)8 镇规划 (29)8.1镇总体规划 (29)8.2镇详细规划 (30)9 乡、村规划 (31)9.1乡规划 (31)9.2村庄规划 (31)9.3村庄整治设计 (32)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10 交通规划 (32)10.1综合交通规划 (32)10.2交通详细规划 (34)10.3交通详细设计 (36)10.4轨道交通规划 (37)10.5交通专项规划 (44)10.6交通改善规划 (45)10.7交通影响评价 (46)10.8交通量化分析 (47)11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48)11.1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48)11.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49)11.3综合管线规划 (50)11.4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50)12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51)12.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51)12.2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52)12.3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53)12.4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53)12.5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整治规划 (55)13 其他类专项规划 (56)13.1公共服务类专项规划 (56)13.2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58)13.3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59)13.4生态环境景观类专项规划 (60)专业文档供参考,如有帮助请下载。

宝丰健康城北边空地规划

宝丰健康城北边空地规划

宝丰健康城北边空地规划主要规划内容:一、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

近期为2017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5年。

二、控制范围本次规划控制范围依照《宝丰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5)》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东至宁洛高速、西至南水北调干渠边线、东南至宝丰县行政边界,面积63.5平方公里。

三、规划目标通过本规划对宝丰县中心城区进行城市绿线划定,形成系统完整的规划技术成果,强化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和城市绿化的保护、建设、控制与监管,强化社会和公众对生态控制线、城市绿线和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实现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目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美化市容市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城市风景旅游的发展。

四、规划原则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原则:统筹考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与外围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水域环境与陆地环境之间的协调共生,滨水区域与城市整体的生态、景观协调发展,协调好城乡发展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期实现保护整体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城乡一体、科学布局原则:从城市规划区的整体着眼,构建城乡一体的生态绿地系统,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突出中心城区绿地布局的系统性,依托山水城景格局和城市空间结构,建立布局均衡、半径适宜、分级配套、使用方便、类型丰富、特色突出的城市绿地体系,并与城市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布局、风景旅游发展充分协调。

分级管控、分类指引原则:划定生态控制线,并进一步划定其中的禁止建设区域,进行分类管理和分级控制;生态控制线根据划定的生态要素类型、城市绿线根据城市绿地分类,分别进行规划指引。

刚性和弹性结合原则:城市绿线划定对现状和规划绿地、大型和中小型绿地差异对待:现状绿地重在定界限范围,规划绿地重在定规模区位;大型绿地重在定界限范围,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重在定规模区位;对绿地规模、布局、形态进行刚性控制,对绿地的规划涉及和设施配置进行弹性引导。

咸丰中心城区海绵城建设专项规划20172030年

咸丰中心城区海绵城建设专项规划20172030年

《咸丰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7—2030年)》公示简介一、规划范围与期限本次规划区范围与《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2016年修改)保持一致,北起高乐山镇青山坡,西侧沿恩黔高速向西南至恩黔高速丁寨高坡出入口,南抵丁寨乡集镇以南笏山安置区,向东跨越高山,至忠堡镇镇区平坝内。

规划区范围69.33 平方公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至规划末期发展到18.5 平方公里以内,人口规模发展到17 万人以内。

通过规划布局设计,至规划末期总城市建设用地为18.39 平方公里,人口17 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8.21 平方米/人。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近期规划2017—2020年,远期规划2020—2030年。

二、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 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4 号)《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建办城函2015-635号)住建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 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三、规划基本任务1、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2、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3、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4、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5、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6、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

咸丰县绿化苗木、花卉基地建设规划

咸丰县绿化苗木、花卉基地建设规划

咸丰县珍稀绿化苗木、花卉基地建设总体规划为了适应新时期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加快林业产业化建设,是我县林业工作的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城市绿化建设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搞好城市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城乡居民共同致富,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土苗风情城、边区贸易城、文化旅游城、生态园林城”的建设目标。

为把我县建成武陵山区最大的珍稀绿化苗木及花卉基地。

为此,特制定如下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林业产业化建设与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努力形成专业化生产的绿化苗木及花卉基地,不断提高我县林业产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1、市场导向原则。

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发展品种。

既要瞄准现实需求,又要着眼潜在需求。

立足多样化、优质化,重点发展有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绿化苗木及花卉。

2、比较优势原则。

对发展的品种要充分考虑资源条件、生产基础、市场环境以及资金技术等方面因素,扬长避短,优先发展资源优势明显和竞争力强的品种,尽快形成规模。

3、适地适树原则。

根据各品种的生物学特性,充分考虑基地的立地条件,把不同的品种安排在最适宜的地段,使其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

4、相对集中原则。

尽可能地将同类品种规划布局在同一地段,形成规模化生产格局。

三、基地规模全县在杨官大道、咸利公路、咸黔公路两侧共建绿化苗木及花卉基地12103亩,其中:杨官大道5500亩,咸利公路3829亩,咸黔公路2774亩。

四、品种规划及布局㈠品种规划1、苗木繁育基地400亩。

2、花卉盆景基地1172亩。

3、木兰科苗木基地699亩。

4、红豆杉苗木基地1285亩。

咸丰总体城设计及咸丰新城城设计项目

咸丰总体城设计及咸丰新城城设计项目
2、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人民银行六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2)投标人及其母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50%或以上)企业,只允许一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做投标无效处理。
7、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本招标文件指定账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①未交纳保证金;
②非投标人基本户转入;
③投标截止时保证金未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必须交纳至指定账号,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逾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指定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指定账号:95588 31817 00004 4941。
8、“加盖投标人鲜章”是指:盖标明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公章(经过复印的公章不属于鲜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问题分析钱爽

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问题分析钱爽

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问题分析钱爽发布时间:2021-11-01T08:24:01.530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3期作者:钱爽[导读] 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土地资源可以说是极为重要的资源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恩施 445600摘要:,我国在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特别关注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的实施,确保我国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真正为各项事业的不断繁荣发展提供稳定的保障。

但应该看到的是,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在落实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相关配套措施还没有真正形成,对此应该及时有针对性的解决,要科学划定“三线”,优化国土空间整体布局,要完善建立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精细化管理水平,还要科学开展土地评估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本文主要围绕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实施措施,以供参考交流。

关键词: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问题;措施引言我国国土资源辽阔,土地资源总量丰富,但耕地林地少,难利用土地多,后备土地资源不足,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的要素保障,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土地管理的质量水平,注重耕地保护,注重集约节约用地显得愈来愈重要,要科学应用土地管理方法,提高土地管理的质量水平,才能对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但是,对于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土地资源面临破坏和污染加剧、精细化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土地利用监管力度不足,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

1 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实施的问题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保障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是“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土地资源被破坏和生态环境恶化等已经影响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土地资源,实施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将土地资源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紧密的结合起来。

但在可持续土地管理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包括:(1)土地资源面临破坏和污染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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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7—2030年)》
公示简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区范围与《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2016年修改)保持一致,北起高乐山镇青山坡,西侧沿恩黔高速向西南至恩黔高速丁寨高坡出入口,南抵丁寨乡集镇以南笏山安置区,向东跨越高山,至忠堡镇镇区平坝内。

规划区范围69.33 平方公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至规划末期发展到18.5 平方公里以内,人口规模发展到17 万人以内。

通过规划布局设计,至规划末期总城市建设用地为18.39 平方公里,人口17 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8.21 平方米/人。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近期规划2017—2020年,远期规划2020—2030年。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 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5]4 号)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建办城函2015-635号)
住建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 号)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版)
《咸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
三、规划基本任务
1、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
2、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
3、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
4、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
5、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
6、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

四、规划内容
本规划主要对海绵城市指标体系、海绵城市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为主要内容进行专项规划。

1、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

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主要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2、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各分区建设指引并落实管控要求。

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

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识别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提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针对现状问题,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

根据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

分解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并提出管控要求。

3、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

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

五、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
1、总体目标
至202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2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既至202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不少于3.0km2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至203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5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既至2030年,实现咸丰县中心城区不少于9.2km2(新建8.37km2,改建0.83km2 )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2、建设目标及具体指标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综合考虑城市发展效益与环境的关系,规划未建设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0.9mm。

各类城市建设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如下:
(2)年径流污染去除率
规划确定忠建河流域范围内,年径流污染去除率应达到60%;其余区域面源污染消减量控制应达到50%。

(3)其他目标
其他目标主要包括水环境质量标准、径流峰值控制、雨水资源利用率、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指导性指标。

管网排水标准、内涝防治、城市防洪标准按国家现有规范执行。

具体指标如下:
六、自然生态格局的构建与管控
1、海绵城市自然生态格局构建
综合考虑都市发展区生态资源要素分布、用地生态敏感性、内涝风险及洼地系统,形成“三翼为屏护县
城,四水逶迤成五区。

二十三点星落布,海绵咸丰始初成”的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格局。

“三翼”为咸丰县城北部、西部、东南部山体,构成的咸丰县城区生态屏障;
“四水”为由忠建河、野猫河、曲江、龙洞河组成的4条海绵城市建设轴线;
“五区”为根据现状建设情况,规划管理单元划分的中心组团片、工业园组团片、楚蜀大道麻柳坝至蒲草片、丁寨片、忠堡片五个片区。

“二十三点”为城区规划布局的21个小型公园及青灵山森林公园、忠堡郊野公园。

2、海绵城市自然生态格局管控
(1)海绵蓝线系统控制
1)、控制以忠建河、野猫河、曲江为主的河流水系格局,忠建河、野猫河、曲江等江河蓝线,以堤防和50年一遇洪水岸线为界。

河道整治采取多级水位复核调蓄设计;通过在河道两岸植物群落配置如观赏型群落、生态型群落、生产绿地群落等模式和生态型驳岸,增加雨水的下渗量,塑造滨水休闲带。

划定河流水体及河岸缓冲区面积,重要城市明渠及保护范围。

2)、控制河流湖泊蓝线、绿线和灰线保护范围。

其中,蓝线、绿线之内不得任意开发,灰线内的建设要与滨水环境相协调,以保护河流资源的公共性和共享性。

(2)海绵绿线系统控制
1)、保护和恢复山体林地、湿地、田园等自然原貌,注重对基本农田等土地资源、青灵山、忠堡郊野公园、水源保护地等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加强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工程建设,减少地面径流,增加地下水补给。

增加山体植被覆盖,涵养水土,禁止进行破坏山林绿化等的建设活动。

2)、在主城区内部布局多个具有内涝消减功能的城市公园,低洼地区城市开发与周边绿地统筹考虑,根据需求布局公园、带状绿地、街旁广场、街心游园等多样化的城市公园绿地,合理设置雨水入渗、调蓄设施,缓解因城市建设需求带来的内涝风险。

在人口密集区域,通过增加社区级公园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提升人均城市公共绿地指标,改善居住环境。

3)、针对高速防护林带及其沿线的城市公园,合理设置雨水入渗、雨水调蓄设施,提高生态功能,构建复合型的人工植被和开放性的生态服务功能载体,营造森林绿带,作为阻隔人工城市建设区向外无序蔓延的屏障之一。

城市防护绿地合理设置以入渗为主,净化为辅的海绵设施,增强城市网络化生态格局,与外围绿楔连接。

七、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及管控
1、海绵城市建设分区
为便于城市管理和海绵城市建设的落实,规划参考总体规划中城市功能分区和控规编制划分,将咸丰县中心城区划分为5个管理单元,分别为A-中心组团片、B-工业园组团片、C-楚蜀大道麻柳坝至蒲草片、D-丁寨片、E-忠堡片。

2、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
在各建设分区内,统一控制的指标均按下表进行控制。

说明: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雨水资源化利用量/自来水总使用量
在每个建设分区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管控指标按下表执行。

八、近期建设规划
本规划的近期规划年限为2017-2020年。

政府合理引导城市发展。

加强政府宏观引导,采取多种融资渠道,吸收私人资本,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开发;以丁寨组团为示范区,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为后续海绵城市积累经验;加快推进咸丰县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区排水管网;积极探索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围绕水问题突出区域来开展,重点建设区包括四大类,即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示范区、黑臭水体治理关联区、内涝治理重点区和重点水生态修复关联区。

重点建设区应包括区内源头海绵化改造、中途蓄水设施建设和内涝点原位治理。

咸丰县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包括丁寨组团片区和中心组团片区,总面积3564.9ha,其中中心组团片区面积2601.4ha;丁寨组团片区面积963.5ha。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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