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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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范文(4篇)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范文(4篇)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科研项目及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效率,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2.1 项目立项(1)科研项目的立项由院级科研部门负责组织,申请人需提供科研项目的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相关材料。

(2)科研项目的立项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并报院级科研部门备案。

(3)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周期为一个月,经批准后,项目才能启动。

2.2 项目执行(1)科研项目立项后,负责人需按照项目研究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实施。

(2)负责人需按照计划书中的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做好项目的进度控制和管理。

(3)负责人需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及时汇报项目的研究情况。

2.3 项目结题(1)科研项目完成后,负责人需撰写项目结题报告,详细介绍项目的研究内容、成果和影响等。

(2)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需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报送院级科研部门审批和备案。

(3)科研项目结题后,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4)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需在项目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

第三章经费管理3.1 经费申请(1)负责人需根据科研项目的需求,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并向院级科研部门提出经费申请。

(2)经费申请需包含项目经费的用途、金额及预计使用时间等详细信息。

(3)经费申请需经过院级科研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获得经费支持。

3.2 经费使用(1)获得经费支持后,负责人需按照经费预算的要求,及时使用经费。

(2)经费使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收支记录和报销。

(3)经费使用需合理、有效地进行,不得进行超出预算范围的支出。

3.3 经费管理(1)负责人需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做好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人需保证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得进行违规操作和不当使用经费。

(3)负责人需定期向院级科研部门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在经费使用完结后,及时进行结算和报销。

新版科研经费管理条例

新版科研经费管理条例

新版科研经费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央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使用的各类科研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效益优先、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筹集与管理第四条科研经费的筹集与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编制与审批;(二)经费使用与监督;(三)财务决算与审计;(四)科研经费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科研项目的性质、规模和需求,合理编制科研经费预算,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科研经费预算应当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审批。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审批制度,明确预算审批的程序、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科研经费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擅自调整预算。

第八条单位应当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

第九条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科研经费的财务决算,提交决算报告。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决算审批制度,明确决算审批的程序、权限和责任。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科研经费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的程序、权限和责任。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今后预算编制和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监督第十二条科研经费应当用于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人力成本、材料费、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费等。

第十三条科研经费不得用于以下支出:(一)与科研项目无关的个人消费;(二)非法活动;(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财务纪律的支出。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经费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是科研经费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科研经费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制定科研经费使用政策和规定,审核单位科研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单位科研经费的合理高效使用负责。

2.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是科研经费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科研经费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定,开展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审核科研经费相关的报销和结算事宜,协助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来源和用途1.科研经费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科研项目资助、捐赠和其他收入。

2.科研经费的用途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的实施、科研人员的工资福利、科研设备的购置和维护、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科研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合理使用。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预算1.科研经费的预算是科研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应当符合科研经费的来源和用途,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科研经费预算应当根据单位科研任务的具体要求和任务的难易程度进行科学合理核算。

3.科研经费预算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控制预算规模和开支,确保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五章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1.科研经费的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

2.科研经费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的预算和用途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挥霍科研经费。

3.科研经费的使用应当按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和科研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高效。

4.经费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销和结算,不得迟延或虚报。

第六章科研经费的监督与检查1.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须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须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

2.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向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报告,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内部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内部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内部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指用于支持科学研究活动的经费,涵盖项目经费、设备经费、人员经费等各类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科研活动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科研经费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管理,不得私自挪用或挥霍。

第五条科研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配备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科研经费管理应当与其他财务管理制度相互衔接,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

第七条科研经费管理应当充分重视财务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申请和分配第八条科研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制定科研经费预算和计划,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科研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设备购置、实验材料、人员支出等各项费用。

第十条科研项目需经过专家评审认定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动用科研经费。

第十一条科研机构应当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合理分配经费预算,确保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预算和计划的要求,不得超支或挪用。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三条科研经费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经费核算和监督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第十四条科研机构应当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科研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经费管理档案,保存相关凭证和记录,便于查验和审计。

第十六条科研机构应当建立科研经费追溯机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

第十七条科研经费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制度,不得私自挪用或侵占经费。

第十八条科研经费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甚至辞退等处罚。

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保障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包括政府拨款经费、横向课题经费等。

第三条科研经费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依法合规、严格管理、有效利用。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经费申请与结算第五条科研项目立项时,需提交经费申请书,经费使用计划、经费预算明细等资料,并经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经费结算应及时进行,科研项目结束后需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和结算明细,经费使用不得超出经费预算的范围。

第七条对于超支情况的科研项目,需经批准后方可报销,超支经费需项目组及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八条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审批、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第九条对于未经批准的经费使用行为,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整改或追回经费。

第十条经费使用需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私自挪用经费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章经费监督与审计第十一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需定期报告,并接受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经费不当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整改或追回经费,并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情况需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

第五章失职责任和处罚第十四条对于使用经费不当、挪用经费或其他违规情况的科研项目,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经费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力的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成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调整。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必要修改,需经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审批。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参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卫发〔2017〕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实行医院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合理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经费来源类型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医院配套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2.横向经费是指项目负责人获得非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经费;3.医院配套经费是指按照我院规定给予的科研配套经费。

第三章开支范围第五条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基础设施改造、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30%。

第六条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第七条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0%。

第八条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5%。

第九条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

第十条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

第十一条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专业技术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以及科普宣传等费用。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三篇)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三篇)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科研经费申请:科研人员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按照制定的申请流程向相关部门提出科研经费申请,包括项目的科研目标、预期成果、预算、经费使用计划等。

2. 经费审批:相关部门对科研经费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对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审批通过后给予经费拨款。

3. 经费使用管理: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需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包括经费使用范围、期限、用途等的规定,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时需按规定进行申报和备案。

4. 经费监督及审计:相关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5. 经费结算与报销:科研项目结束后,科研人员需要按照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结算,包括对实际使用情况的核算,未使用经费的退回,对支出进行报销等。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保障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本单位所有科研经费使用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科研经费预支管理第五条科研经费的预支付管理是指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提前拨付经费以解决科研活动中的日常支出。

第六条科研经费的预支付应符合以下原则:1. 预支付经费应符合科研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得超过科研活动所需金额。

2. 预支付经费应在科研项目开始前的合理时间内完成。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预支付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科研项目的名称、来源、金额等信息。

2. 预支付经费的用途和金额。

3. 合理的财务依据和支持文件。

4. 项目负责人的签字。

第八条科研经费的预支付申请应提交给财务部门,在经审批后,财务部门将预支付经费划拨给科研项目的账户。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报账管理第九条科研经费的报账管理是指科研人员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向单位财务部门提出经费报销申请,并提供合理的财务依据。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第二章科研经费的来源第四条科研经费的来源:1、国家财政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2、由公司自筹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第五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1、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公司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5、用于科技研发绩效奖励所发生的费用.6、其他与科技研发相关的必要费用.第四章科研经费的管理第六条公司科研经费预算由公司法人(或公司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三方协作编制,务必保证预算合理性。

科研经费收支施行法人负责制,涉及项目预算资金的支出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七条科研经费由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科研经费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

第十条科研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包括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所使用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科研经费由科研单位负责申请、领取和管理,科研单位可以是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第五条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科研项目的实施,包括科研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实验费用、试剂耗材、科研成果推广等。

第二章经费申请和发放第六条科研经费的申请应当以科研项目为依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报送科研单位的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经费申请应当提供项目详细说明,包括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经费使用计划等。

第八条经费申请应当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并经过科研单位内部程序的审批。

第九条经费申请被批准后,科研单位应当及时发放经费,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金额使用。

第十条经费使用过程中,科研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经费使用合法、规范、透明。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科研经费使用应当符合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并按照经费申请的用途使用。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计划,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应当严明纪律,杜绝超支、虚报、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涉及采购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保证采购的透明、公开和公正。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涉及人员薪酬和津贴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确保合理合法。

第十六条经费使用涉及科研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推广效果。

第四章经费监督和审计第十七条经费使用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十八条经费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科研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审查和监督。

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为支持科研项目的实施而安排的专项财政资金。

第三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科学安排、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专项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按照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提供财务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经费预算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申报时,根据研究任务和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预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八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第九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经费。

第四章经费支出第十一条专项经费的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遵循国家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支出应当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并符合项目研究的实际需求。

第十四条差旅费、会议费的支出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开支标准和范围。

第十五条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支出应当符合国家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有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内部各类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和使用,包括项目立项、经费申请、经费审批、经费使用、经费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国有企业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人员费用、设备购置费、材料费用、差旅费用、专家咨询费用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高效。

第二章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第五条国有企业开展科研项目需进行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任务、经费预算、研究周期等内容,并报批相关部门。

第六条科研项目立项需要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

第七条项目立项后,科研项目组需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包括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使用范围、预计支出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科研项目组需按照经费预算表的要求,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经费使用申请需认真填写,包括经费使用的理由、金额、使用范围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条经费使用审批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组需按照经费使用审批的要求,妥善使用经费,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经费。

第三章科研经费结算管理第十二条科研项目结束后,科研项目组需及时进行经费结算,明细列出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

第十三条经费结算需经过审计部门的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和支出清单。

第十四条科研项目组需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对结算报告和支出清单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五条经费结算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结束该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

第四章管理工作责任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科研项目组负责具体的经费管理工作,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和结算。

第十八条科研项目组需定期向科研经费管理部门报告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公司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公司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公司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并保障科研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项目经费指公司为支持、开展科研项目所拨付的经费,包括项目资金、设备购置费、实验耗材费、人员经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公司的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经费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经费申请和审批第五条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应按照公司的规定,通过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经费申请,并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

第六条经费申请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经费用途、经费预算、使用计划等内容,符合科研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的财务预算。

第七条经费申请应当明确经费使用的时间节点、资金拨付方式、经费使用的限制条件等具体要求,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控制。

第八条经费申请应当经过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查和核准,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将审批意见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九条如项目经费需进行变更,负责人应及时向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过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经费使用计划,应当及时向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经费使用应当符合项目批准的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不得擅自挪用、挥霍或超支,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节约。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对经费使用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应当依法合规,不得用于可能触犯法律法规的用途,不得用于个人私利或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求增加或减少,应当及时向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过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资金拨付方式进行,不得私自改变资金使用的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经费审计和结算第十六条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向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经费使用的详细情况和经费结余情况。

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第一章科研经费管理政策1.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科〔2016〕81号)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理工民口项目间接费(管理费)分配说明》的通知(科研院〔2018〕4号)3.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科〔2017〕79号)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要求的通知(沪交科〔2018〕61号)5.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附属医院人员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牵头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的通知(沪交科〔2018〕40号)6.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变更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提取、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务计划处〔2015〕22号)7.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科〔2015〕19号)8.关于印发《优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审批流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科〔2014〕69号)9.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科〔2014〕68号)10.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上海市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沪交科〔2018〕24号)11.关于印发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财务操作规定的通知(沪交内(财)〔2013〕42号)1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账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交内(财)〔2013〕49号)13.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拟修订后印发)14.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校内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科〔2018〕72号)15.关于规范科研项目校内实验测试加工费结算单用印的通知(科研院〔2018〕5号)16.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技项目相关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科研院〔2017〕8号)17.学校人才计划相关经费管理情况协调会会议纪要18.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17〕34号)19.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18〕14号)20.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科研院〔2017〕2号)21.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16〕44号)2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16〕43号)2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转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18〕5号)24.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财务决算审签办法》的通知(沪交内(办)〔2007〕29号)25.财务计划处关于提供科研项目第三方财务审计服务的通知(财务计划处〔2018〕13号)第二章科研管理政策1.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交内(科)〔2012〕9号)2.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校企联合研发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科〔2018〕33号)3.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相关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拟印发)4.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科〔2014〕33号)5.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农林试点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内(科)〔2010〕5号)6.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重点实验室论文、专利及成果署名的若干规定(暂行) (沪交内(科)〔2003〕17号)7.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院系自主制订高水平论文期刊目录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论文质量的实施意见(科研院〔2017〕6号)8.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职务发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科〔2016〕42号 )9.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专利申请和维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科〔2016〕43号 )10.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促进跨学科研究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交科〔2016〕4号)11.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促进科研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交科〔2014〕70号)1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重点实验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交内(科)〔2011〕59号)第三章相关管理政策1.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沪交委马字(2011)43号)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沪交内(办)〔2011〕53号)3.上海交通大学财经工作小组议事规则(沪交财〔2016〕18号)4.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关于通过三个专门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沪交规〔2017〕1号)5.上海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沪交资实〔2018〕28号)6.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与教学实验用耗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资实〔2015〕7号)7.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资实〔2016〕36号)8.上海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家具处置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沪交资实〔2018〕31号)9.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沪交资实〔2016〕221号)10.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政府采购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交招标〔2016〕2号)11.上海交通大学货物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沪交招标〔2015〕3号)12.上海交通大学定额管理细则(沪交资实〔2014〕39号)13.上海交通大学公有房产管理办法(沪交资实〔2014〕38号)14.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水电定额管理细化调整办法》的通知(沪交后〔2015〕3号)15.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工作规范16.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文件材料接收归档管理办法(沪交内(档)[2006]7号)17.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沪交财〔2017〕6号)18.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审〔2016〕10号)19.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办〔2016〕72号)。

(最新版)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最新版)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尊重科研规律,提升科研经费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是指我校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项目经费。

主要包括:(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学校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国际机构、及个人等签订的委托研究、合作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XX大学名义取得的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各有关部委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

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是各类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主体。

第五条项目管理施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合同执行情况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二级单位(学院或校属独立科研机构)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经费预算编制、合同管理等工作;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及会计核算、协助项目结题决算及财务审计;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抽查审计和专项审计。

第三章预算与使用管理第七条对项目经费及项目管理有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管理办法,结合科研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

第八条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科研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应同时编制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及经费预算。

第九条直接经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科研工作直接相关的费用。

主要包括:(一)设备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下文是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全校人文社科类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科技部等6部门《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活力的意见》(X党办发〔20XX〕X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XX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X 财教〔20XX〕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制度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凡是以XXXX大学名义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科研项目经费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拨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

学校的科研经费按项目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和挪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科研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学校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一)社会科学处的职责1.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核、管理等;2.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外拨经费合同的控制管理;3.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技术市场登记工作;4.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5.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预算调整,履行审批职责。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五篇)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五篇)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____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中心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是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心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中心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2、我中心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中心的经费;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6、其它经费。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第七条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

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科研经费记入中心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条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一条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1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为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应制定规范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等有关科学研究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国防军工项目经费,国际科技合作经费中与国外政府和学术机构间的合作经费等。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委托我校开展科研项目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经费中与境外企业间的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以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管理办法规定为前提,以完成科学研究任务、促进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为目的,按照有利于学校教育与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学校办学资源的效益发挥、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科研经费由学校统一进行使用管理。

根据分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部门和课题组分别落实具体管理职责和义务。

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学校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立项、课题组织、科技合同及重要文件审批、重要支出审批、项目结题与验收、科研成果管理等业务。

财务处是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部门,按照项目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法组织科研经费使用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业务。

审计室是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部门,依法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

课题组所在学院是科研项目的二级管理单位和项目实施的保障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科研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实施等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范文(3篇)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范文(3篇)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下属各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包括项目立项经费、项目执行经费、项目结题经费等各项支出。

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正、透明、依法依规。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实施,不得挪用、私分、浪费。

第六条科研经费必须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编制、拨付和结算,并进行留痕备查。

第七条科研经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管理要求进行使用和支出。

第三章科研经费管理的程序第八条科研经费的管理须遵循项目立项、预算、拨付、执行、结算等程序。

第九条项目立项需经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审批批准,确保项目科学合理、经费充足。

第十条经费预算应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并提交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经费拨付需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并留存相关凭证和登记。

第十二条科研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需按照计划和预算使用经费,如有变动需及时报备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科研项目结题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费结算和项目成果的评估。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的监督与审计第十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须接受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有权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和审计,并给予指导和整改。

第十六条发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违规行为和严重失职者,应当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仅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范文(2)一、概述科研经费是支持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源,合理、高效地管理科研经费对于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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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1.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科〔2016〕81号)
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理工民口项目间接费(管理费)分配说明》的通知(科
研院〔2018〕4号)
3.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
科〔2017〕79号)
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要求的通知(沪交科〔2018〕61号)
5.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附属医院人员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牵头纵向科研项目
经费管理细则》的通知(沪交科〔2018〕40号)
6.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变更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提取、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务计划处〔2015〕22号)
7.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科
〔2015〕19号)
8.关于印发《优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审批流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科〔2014〕
69号)
9.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科〔2014〕
68号)
10.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上海市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沪交科〔2018〕24号)
11.关于印发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财务操作规定的通知(沪
交内(财)〔2013〕42号)
1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账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交内(财)
〔2013〕49号)
13.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拟修订后印发)
14.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校内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科
〔2018〕72号)
15.关于规范科研项目校内实验测试加工费结算单用印的通知(科研院〔2018〕5
号)
16.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技项目相关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科研院
〔2017〕8号)
17.学校人才计划相关经费管理情况协调会会议纪要
18.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17〕34
号)
19.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18〕
14号)
20.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科研院〔2017〕
2号)
21.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16〕44号)
2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交财〔2016〕43号)
2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转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
交财〔2018〕5号)
24.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财务决算审签办法》的通知(沪交内(办)
〔2007〕29号)
25.财务计划处关于提供科研项目第三方财务审计服务的通知(财务计划处〔2018〕
第二章科研管理政策
1.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
交内(科)〔2012〕9号)
2.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校企联合研发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科〔2018〕33
号)
3.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相关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拟印发)
4.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
科〔2014〕33号)
5.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农林试点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
内(科)〔2010〕5号)
6.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重点实验室论文、专利及成果署名的若干规定(暂行) (沪交
内(科)〔2003〕17号)
7.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院系自主制订高水平论文期刊目录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论
文质量的实施意见(科研院〔2017〕6号)
8.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职务发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科〔2016〕
42号 )
9.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专利申请和维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
科〔2016〕43号 )
10.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促进跨学科研究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
交科〔2016〕4号)
11.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促进科研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交科〔2014〕
1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重点实验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
交内(科)〔2011〕59号)
第三章相关管理政策
1.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沪交委马字
(2011)43号)
2.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沪交内(办)〔2011〕
53号)
3.上海交通大学财经工作小组议事规则(沪交财〔2016〕18号)
4.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关于通过三个专门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沪交规〔2017〕
1号)
5.上海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沪交资实〔2018〕28号)
6.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与教学实验用耗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资实
〔2015〕7号)
7.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资实〔2016〕36号)
8.上海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家具处置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沪交资实〔2018〕
31号)
9.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
(沪交资实〔2016〕221号)
10.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政府采购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沪
交招标〔2016〕2号)
11.上海交通大学货物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沪交招标〔2015〕3号)
12.上海交通大学定额管理细则(沪交资实〔2014〕39号)
13.上海交通大学公有房产管理办法(沪交资实〔2014〕38号)
14.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水电定额管理细化调整办法》的通知(沪交后〔2015〕
3号)
15.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工作规范
16.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文件材料接收归档管理办法(沪交内
(档)[2006]7号)
17.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沪
交财〔2017〕6号)
18.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审〔2016〕
10号)
19.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交办〔2016〕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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