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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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论文

政府信息公开论文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二十世纪中叶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掀起了促进政府透明化的改革浪潮,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其中的热点和趋势。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以及国民民主意识和政府信息需求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也逐渐被提到议事日程,并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开展。

目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尚处于起步阶段,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从中央到地方,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工作,在软件硬件方面加大投入形成各种媒介,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并且制定了各项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政府部门工作考核。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从政府建设的趋势而言,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是顺应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之路。

政府信息不仅是政府活动的重要资源,更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政府信息资源的管理有效利用的前提是政府信息开放和公开。

1.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

知情权是信息公开的直接理论基础。

“知情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

2.政府信息公开能保障公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就在宪法上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肯定了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

而人民权力的正确行使是以政府信息公开和人民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知晓为前提的。

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反映了保障公民权利的内在要求。

3.政府信息公开能有效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将政务内容、权力运作过程等向公众公开,这就给予了人民群众以知情权,加大了权力行使的透明度,把权力行使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人民群众能够充分了解政府的计划、工作程序、办事结果、政府内部的工作纪律,为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监督提供制度保证。

4.政府信息公开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有助于社会公众通过公开的、公平的、合法的渠道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并加以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阻塞、信息浪费的现象,使政府信息能够适时地转化为社会物质财富。

浅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对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当代许多国家和地区正在普遍推行的一项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起始于北欧国家的瑞典,早在1766年就制定了《出版自由法》,其中最主要的条款就是“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以此作为防止公务员违反法律、滥用职权的手段。

美国于1967年颁布《信息自由法》,是世界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最为发达的国家。

二十世纪下半叶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趋势。

目前,全世界至少有40多个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是近现代发展起来的制度形态,它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

1954年9月,我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最早在法律中的体现。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但当时付诸实践比较少。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文件都明确地提出和强调要推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1998年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研究机构课题立项。

2002年10月广州市颁布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率先提出了政府信息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2003年1月1日起,这个地方性行政法规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在中国信息公开立法史上有先驱者的地位。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实施,为实行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填补了信息公开制度的一大法律空白,是新中国第一部将政府置于阳光下的专门法规。

可以看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地方先行,后全国推进。

二、我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1.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政府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政府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试析我国政府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摘要:信息化是当代社会的一大趋势,它正推动着政府信息化、现代化的进程。

信息化的趋势对诸如行政组织、政府管理模式等政府要素和过程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以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公共服务型行政模式是与信息时代相联系的。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科技革命日新月异,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应用,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推动了政府行政管理从手段到内容的全面创新。

在新形势下,如何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改革政府内部管理,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加速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课题。

关健词:信息化政府电子政务近年来,我国电子化政府建设先后经历了办公自动化、局域网建设、上网、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综合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应急指挥等不同发展阶段。

电子化政府建设不仅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撑,最重要的核心是政府在制度、流程等管理方面的创新,因此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政府是一项事关行政体制改革大局的系统工程,更加是一个动态和不断发展的过程。

当前我们急需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作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正确判断,并予以解决,结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法制国家的发展目标,借鉴国外电子化政府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加快我国电子化政府建设的步伐。

一、政府信息化在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中的地位与作用政府信息化在转变政府管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的一个主要手段,也是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保证。

电子政务对政府管理的影响体现在3个方面:①电子信息化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大大加强信息的互动和信息的交流;②电子政务从根本上改变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③电子政务从根本上提高了政府的绩效。

作为政府信息化的核心内容,电子政务并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政府管理事务原封不动地搬到互联网上,而是要对其进行组织结构的重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政府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和行政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是现代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近年来也得到了不断加强和改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状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起步较晚,但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

2007年7月1日,我国首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和方式,明确了公开的原则和要求。

2008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司法信息公开的规定》,并自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此,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得到推行和实施。

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经涵盖了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府对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已经成为常态化的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也逐渐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并健全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产生的文件、资料和数据,还包括公共服务、公共资源的有关信息,以及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等领域的信息。

尽管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不断完善和深化,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不明确。

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并不清晰,政府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具体落实情况存在差异。

有些政府部门或机关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不理想。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不够多样化。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和行政机关门户网站进行,但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也不够灵活,缺乏与时俱进的技术手段和工具,使得信息公开的方式相对单一和机械。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摘要信息公开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目前我国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信息公开的推行存在众多的问题与不足,我们应借鉴国外信息公开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

关键词:信息公开制度建议信息公开也称为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府资讯公开。

从行政法学的角度上来说,它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相对人和公众知悉。

在现实中,信息公开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外延,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是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属性。

信息公开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防治腐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根本保障。

一、我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在经济改革、惩治腐败、推行依法治国、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等大背景下,我国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务院、各地相继制定了一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引入了诸如公开招标、公开竞争、公开招考、公开数据、公开配额、公开办事制度与结果等信息公开制度。

这些制度的推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得以巩固和提高,公民真正拥有了知情权和参政权;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提高;增加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腐败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目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共制度还面临着深层次的矛盾和困难,存在各方面的问题和阻力。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缺乏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国务院虽然已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始在全国展开,但是只是一部国务院条例的颁布实施,只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起点,还缺乏许多相关的法律制度的保障。

一方面,宪法中尚未对公民的“知情权”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政府信息公开措施往往还被人们视为一种政府办事制度,被看作是政府的一种职权,没有成为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普遍措施。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2008年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被称为“阳光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

这一根本转折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个地区行政效率的高低已成为该地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树立行政机关透明、开放、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快国际化、市场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但在当前政府部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显得苍白而无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亟待提高。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

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

由于主要领导认识程度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

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

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

“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2、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阻碍信息畅通的误区。

当前,在确保政务信息畅通中还存在着三个误区,这同样成为了条例实施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误区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

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

误区二,重形式轻内容。

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问题与对策探究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问题与对策探究
申请行政 机关披 露特定信 息,以此保证公众参 与成为政府
信息公开的永续推动力。 ( 二) 、从政 府角度 革新政府信 息公开 1 、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 围 ,拓宽政府信 息公 开渠道 。 目前 ,我 国 开始 了网络问政的发展 阶段 ,比如微博 问政 ,各级政府官员及 时的将政务 信息公布在微博 、博客等网络媒体 上,让公 民享有其知情权 ,加大公开力 度 ,在不涉及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机密和私人秘密的领域中,应当尽可能拓 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保证公民可以全方位、多角度的掌握政府动态信息 。 2 、完善法律体系 ,提高政府依 法行政水 平。为 了更 好地促 进政 府 信. 息 有效公开,我们在现阶段水平上应当继续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的法律规 章 ,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同时, 完善政府内部 以及外部 的 监督机制 , 加大监督力度。 通过监督更好地鞭策政府依法行政 , 保障人民 的民主权利在法律的保障下得以维护,提高政府工作的行政效率。 3 、 提高政府官员素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政府信息公 开需要政府 官 员内强素质 , 外树形 象。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或者理论学 习、 集 中培训等措


由我 国的国家性质 以及政府的宗 旨决定的。政府信息有效公开是政 府 自 觉接受人 民群众监督 的要求 ,是政府群众意识 、服务意识增 强的表现。 ( 一) 、从 公 民角 度 推 进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1 、公民应增强政治民主意识。民众只有真正有效地 了解政府掌握的信 息资源 , 才能对现行的制度和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 有效地参与行 政管理 ,从而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政府办事效率低下 ,行政资源浪费等 问题的发生 。因此 ,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 中, 公 民应当提高政治参与意 识. 调动 自己的政治积极性,提高监督意识 , 通过公民的监督督促政府始终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增强政府工作透 明度 。 2 、应加强教育 和宣传 。通 过教育 和宣传手段使 公 民的民主政 治意 识 加强 ,提高其 对政府 信息的关 注以及对政 府信息公 开重要性 的认识 , 通过有效的形式 向公民宣传进行政务公 开的重要意义 ,使公 民、法人 和

我国政府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政府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试析我国政府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摘要:信息化是当代社会的一大趋势,它正推动着政府信息化、现代化的进程。

信息化的趋势对诸如行政组织、政府管理模式等政府要素和过程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以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公共服务型行政模式是与信息时代相联系的。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科技革命日新月异,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应用,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推动了政府行政管理从手段到内容的全面创新。

在新形势下,如何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改革政府内部管理,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加速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课题。

关健词:信息化政府电子政务近年来,我国电子化政府建设先后经历了办公自动化、局域网建设、上网、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综合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应急指挥等不同发展阶段。

电子化政府建设不仅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撑,最重要的核心是政府在制度、流程等管理方面的创新,因此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政府是一项事关行政体制改革大局的系统工程,更加是一个动态和不断发展的过程。

当前我们急需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作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正确判断,并予以解决,结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法制国家的发展目标,借鉴国外电子化政府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加快我国电子化政府建设的步伐。

一、政府信息化在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中的地位与作用政府信息化在转变政府管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的一个主要手段,也是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保证。

电子政务对政府管理的影响体现在3个方面:①电子信息化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大大加强信息的互动和信息的交流;②电子政务从根本上改变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③电子政务从根本上提高了政府的绩效。

作为政府信息化的核心内容,电子政务并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政府管理事务原封不动地搬到互联网上,而是要对其进行组织结构的重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

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毕业论文

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毕业论文

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毕业论文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部门主动向公众公开有关行政事务的信息的制度安排。

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公共管理机制,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不断推广和普及。

本文旨在分析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方案。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政信息公开是政府实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基础。

通过公开行政信息,政府能够接受公众监督,避免权力滥用、腐败现象的发生。

其次,行政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政府效能。

公众参与和监督能够激发政府部门的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行政信息公开有利于增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任。

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有更多的了解,有助于构建公民与政府互动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目前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行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限。

政府只公开了大部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行政决策和具体执行情况的公开相对较少。

其次,行政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单一。

大部分行政信息仅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和报纸发布,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有限。

第三,行政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能力相对较弱,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也存在一定问题。

为了改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扩大行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包括信息的及时性、深度性和广泛性。

政府应该更加主动地向公众公开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的信息,增加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其次,建立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包括政府官方网站、手机APP、社交媒体等,以方便公众获取和利用信息。

第三,加强对行政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建立独立、专业的监督机构,提高公众监督的参与度和力度。

综上所述,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是政府与公众之间进行有效互动的重要基础。

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在发展中面临一些问题,但也有许多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安排,能够更好地实现政府的公开透明和依法行政,促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良好互动。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与完善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与完善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与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

在这段时间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完善。

本文将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及其原因,以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方向和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就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不清晰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并不清晰。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都应当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

一些重大政策、重要决策的信息并未得到充分公开,导致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存在一定困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有待提升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透明度不足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一些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存在繁琐、难以理解的问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和利用受到一定限制。

一些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现象,公众参与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也是当前的一个主要问题。

一方面,信息公开监督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公众参与程度不高,导致一些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

对于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使得一些政府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意识并不强烈。

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为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和流程。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当做好信息公开的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当更加贴近公众的需求,简化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流程,提升信息的可读性和便利性,方便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和利用。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为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应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信息公开监督的主体责任和方法。

政府应当加大对信息公开监督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信息公开监督中来,严格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政务信息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信息化时代,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然而,当前我国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围绕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一、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1. 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明确目前,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对于信息公开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

这导致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时存在主观判断的余地,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同时,信息公开的范围限制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程度,无法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2. 资源投入不足政务信息公开需要在信息采集、整理、归档等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然而,在目前的实践中,政府部门普遍投入不足,导致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较低。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投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3. 执行力不强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执行力不强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责任心,惩处措施不到位;另一方面,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维权意识不强,难以推动政府部门更加主动地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4. 信息保护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到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因此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信息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当前我国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对于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够完善,容易导致一些不当的信息泄露和滥用。

二、政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策1. 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应该依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具体规定哪些信息应当向公众公开。

同时,可以借鉴国际上一些先进经验,建立起透明、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

2. 加大资源投入政府部门应当增加对信息公开的投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可以通过培训人员、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平台等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3. 加强执行力政府部门应当更加重视信息公开的执行力,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标志着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法制化的道路,也标志着中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条例实施以来无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突出贡献,但是从公开信息的质量、公开法律的完善、公开的理念、以及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和公开的渠道形式上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而本文就是从以上这些不足之处提出对策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展就要针对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完善公开法律、改变落后公开理念、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和扩宽公开渠道这几个方面着手改善,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标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经济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信息已经由单纯交流变成了价值含量很高的商品。

而且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许多国家政府已然成为数据生产者和拥有者,那就说明政府资源价值总量很高。

所以说社会中每个人、组织、都迫切希望快速获取到有价值的信息,而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做出的很多决策、办法等相关信息,这些恰恰就是也是民众和组织希望获得的,凭借其在信息中的双重性和权威性让政府在信息获取上有着绝对的优势,民众和组织则希望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信息。

但是在大数据时代如何释放这些政府所掌握的数据潜能就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而对民众、组织而言需求的信息主要是三类,首先是关乎公众切身利益和公共产品相关问题如:住房、医疗、教育等;其次是社会所关心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公共危机事件、社会治安、环境污染和视频药品安全;最后是政府管理信息如:廉洁问题、行政成本和行政结果。

为顺应民意潮流满足民众对政府数据的需求,我国政府也一直致力于信息公开的建设,在2008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政府通过特定形式的公开政府信息,标志着全国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迈出重要一步,接下来就是如何进行有效公开,如何将传统的管理型政府向诚信透明、服务群众的新型服务型政府转变,转型同时各地政府同时也在不断的创新探索,探索期间获得了不少成果,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也存在了一系列问题,而本文就是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探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对策与前瞻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对策与前瞻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对策与前瞻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对策与前瞻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众的意识觉醒,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一个全球共同探索的话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公共政策,它能够确保政府行政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信,实现民主参与的共同目标。

然而,我国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于2008年颁布了《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这一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还有待加强。

尤其是在涉及到敏感信息、国家安全等领域,政府仍然存在对信息公开的限制,缺乏明确的界定和规范。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和执行不够规范。

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缺乏标准的操作程序和流程,导致信息的公开不规范和不透明。

同时,一些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缺乏理解和培训,导致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不足。

再次,公众参与度不高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突出问题。

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往往只是将信息“展示”给公众,而缺乏与公众的互动和参与。

这种情况下,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价值理解不深,难以有效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来。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对策和前瞻性的思考。

首先,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改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基本保障。

政府应当制定更加明确和具体的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明确公民的权利和政府的义务,并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限制条件。

其次,加强政府的自律和规范建设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

政府部门应当制定操作规程和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同时,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再次,提高公众的参与度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当开展一系列的公众参与活动,向公众解释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价值。

同时,政府应当建立起与公众的互动和参与机制,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深入。

最后,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推动信息公开的自动化和数字化。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资源逐渐成为人们最为看重和挖掘的资源。

政府在我国管理体系中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化的建设成都将决定了一个国家人们自身权利的保障程度高低。

本文基于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建设为研究对象,简要描述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建设的内涵,发现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建设主要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信息偏重保密,公开程度较低、提供信息的方式过少,行为能力下降、信息公开随意性强,公众对之反应冷淡。

最后,本文从强化服务意识,明确行政职能;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完善监督,塑造政府形象;加强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等几个方面对我国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化建设提出一定的改进措施,希望对国内政府行政能力改革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建设的提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建设一、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资源逐渐成为人们最为看重和挖掘的资源。

政府在我国管理体系中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化的建设成都将决定了一个国家人们自身权利的保障程度高低。

我国一贯倡导人们民主权利,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证人们自身具有一定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化有利于人们掌握政府相关策略,对监督与用户政府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因为人们只有方便的得知政府各项举措,才能够把握政府管理的方向,进而才能够监督政府、用户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建设的问题并没有收到足够的重视,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政务公开”的思想一直是国家想走的一条道路,政务公开能够有效的提升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化,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政务公开制度的推行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政府选择性的信息公开使人民得不到及时全面的政府信息、人们无法有效的对政府部门实施监督、网络化的政府办公政策依然未能完善等。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研究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正在逐渐推进,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步。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国家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质量和效率要求也越来越高。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全社会实现信息公开、服务公众、推进社会治理协调发展的重要法制保障。

然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困难在政府机构内部,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面临着不少问题。

首先是信息质量和真实性问题,有些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缺乏严格审核,导致信息真实性不足,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误导。

其次,在信息采集和整理方面,一些政府机构和人员对信息的完善性和统一性认识不足,出现了信息的不全、不准确甚至不合规的情况。

再次,在信息公开申请方面,政府机构对于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核、处理和反馈不够及时和精准,无法满足公众需求。

其次,在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方面,一些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保密观念较差,导致信息公开管理出现一定程度的滞后和混乱。

有些领导和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少关注,或者对于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不深入了解和支持,而机关工作人员也存在信息安全保护观念不强、信息公开人员的技能和能力不充分的问题。

最后在社会公众方面,信息公开意识较低,部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信任感,对有些信息公开体系不了解和不清楚公开的效果和意义。

另一方面,一些组织和个人对政府信息的合法获取存在担忧和误解,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反馈渠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建议政府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

在信息公开管理方面,应通过流程优化、设立信息公开部门、实践保密制度等措施,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也要深入学习和宣传信息公开政策,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为信息公开的实施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也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政府应当坚持开放、透明的态度,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和完善反馈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与完善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与完善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与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与公民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桥梁,是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透明度的重要途径。

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信息公开的渠道不畅。

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政府部门并不积极主动地将信息向社会公开,很多信息需要通过申请才能获得,申请的程序繁琐,时间成本高。

其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

即便政府部门愿意公开部分信息,但是在内容的选取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往往只公开利于政府的信息,而忽略了对公众有益的信息。

再者是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渠道不畅。

目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主要依靠媒体和公民个人的监督,但因为法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了监督的效果较差。

尽管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少的不足之处,但是在完善和改进方面也有着一些积极的尝试和举措。

首先是政府部门逐步在线上公开信息。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部门正在逐步将信息公开的渠道转向线上,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程度。

其次是政府部门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

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加强了对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了一整套具体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

再者是逐步建立了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制框架。

我国目前已经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和约束。

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上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程序应当简化,信息公开的范围要更加宽泛和全面,对隐私和敏感信息要有更加明确的保护措施等等。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得到更好的完善和改进,真正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一座沟通桥梁。

当前我国政务公开内容上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推荐5篇)

当前我国政务公开内容上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推荐5篇)

当前我国政务公开内容上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推荐5篇)第一篇:当前我国政务公开内容上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实行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吸收人民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强化民主监督。

可以说,没有公开,就无从谈起监督;没有监督,权力就要被滥用,就要腐败。

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

政务公开能确保监督、促进民主、限制权力滥用,保障权利实现的巨大作用。

是否能够贯彻和实施公开的原则,并进一步确立公开机制,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各项工作是否能够顺利推行,各个领域的公正、公平和平等是否能够实现。

政务公开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

要确立服务行政的理念,就要提高行政的透明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使得行政主体的行为处于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促使其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腐败。

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干群之间增加了理解,减少了误会,化解了矛盾,促使“热点不热、难点不难”。

二是改进了作风,提高了公仆意识,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政务公开,一方面强化了群众监督和制度约束,另一方面增强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铺张浪费和吃喝招待明显减少,乱收费现象受到很大遏制。

四是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由于政务公开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基层干部办事按照章法进行,从而使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地正常发展。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务公开具有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新举措,一经提出,马上就在全国各地得到广泛地推行,具有浓厚的政策性。

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导致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在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诸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难以成为稳定的机关工作方式延续下去,结果很容易成为走过场的运动。

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是把它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仆应向主人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有些人总怕家丑外扬,因而很不主动,很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在时间上往往一再延误,在内容上往往含含糊糊。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打造透明政府已成为我国政府建设的目标之一。

信息公开作为重要的制度安排日益得到重视。

整体看,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仅仅处于初级的实践阶段,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存在着范围狭窄、渠道单一、缺乏规范、成本高昂等诸多问题。

因而要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和秩序化,需要在加强立法、整合流程、创新体制方面作出更为艰辛的努力与探索。

关键词: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委托代理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随着改革开放扩大和市场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作为操领中国改革的政府,一方面有通过加快自身改革建设现代政府的内源性希冀:另一方面,受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承诺的外在化强制,要求我国必须加快政府改革、创新和转型。

其中一个重要的目标取向就是增强政府透明度,建设透明政府。

本文旨在剖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和实践(更多是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层面)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未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改革和制度设计提出自己的浅见。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广义上)存在的问题。

从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与创新的效果看,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拓宽了公民的监督渠道,某种程度上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树立了政府在公众中的新形象。

但是,由于处于实践初期,一些配套改革尚未到位,特别是一些相关的制度缺失,难免存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第一,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远未达到群众的期望和现代政府的要求。

我国80%以上的信息掌握在政府机关翻,而且大多处于封闭和闲置状态。

原因之一是保密范围过于宽泛,甚至滥用保密措施。

很多政务信息一旦被贴上保密的标签(即便是没有必要保密的事项),也会成为政府部门不公开的理由,导致许多信息被永久尘封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原因之二是信息归属认识错位。

很多行政人员认为,政府信息是政府行政的结果,当然归属于政府所有,既然归政府所有,政府就有权决定信息公开的范围。

原因之三是我国民众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缺失,使得政府垄断信息的行为没有得到来自权利和民主的抵制,因为公众还较少地意识到自己才真正是信息的“最终所有者”,政府垄断信息和随意伸缩信息公开边界是侵犯公民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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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政府行政信息公开是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加强政府建设,实现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至今,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到了初步的建立和发展。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渐渐跟不上时代的需要,并显露出一系列的问题和弊端。

总体而言,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行进程依然缓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因此,本文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重要性入手,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探讨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借鉴,探讨了如何有效的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实现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对策
共I 页第I 页
目录
摘要........................................................................... I 1 绪论 . (1)
1.1 问题的提出和背景 (1)
1.2 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1)
1.3基本概念界定 (1)
1.4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1)
1.4.1 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 (1)
1.4.2 研究框架 (1)
2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内涵和重要性 (2)
2.1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 (2)
2.2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2)
3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现状 (3)
3.1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起点 (3)
3.2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初步发展 (3)
3.3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正式确立 (3)
4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 (5)
4.1 现行法律法规存在欠缺 (5)
4.2 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界定不够明确 (5)
4.3 缺乏外部监督 (5)
5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 (6)
5.1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6)
5.2信息公开的规定过于笼统 (6)
5.3监督和问责机制不够完善 (6)
6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对策 (7)
6.1 完善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 (7)
6.2 明确界定公开内容和范围 (7)
6.3 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 (7)
7 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1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和背景
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时代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自从 1776 年瑞典的《新闻自由法》赋予了报刊自由转载公文的权利到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己经发展成为世界普遍接受的文明的政治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是指行政主体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根据职权或者行政相对人申请,依法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行政相对人公开展示,并允许查阅、摘抄和复制的制度。

我国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真正启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程。

经过二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2007 年 4 月 24 日,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它的颁布与实施既使得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了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同时也是我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但是我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阶位低、法律体系不完善、信息公开范围不明确以及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等;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部分单位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

在这种背景之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离我们建设法治国家、打造阳光政府的目标要求尚有距离,因而,如何有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然是我们现阶段面临的一项迫切的任务。

因此,本文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重要性入手,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探讨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借鉴,探讨了如何有效的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2 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方面,本文搜集并且整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献,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理论上的探讨,有利于丰富相关的理论研究。

另一方面,本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起步相对缓慢,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始走向了逐步完善的过程,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存在,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而本文的研究可以为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

1.3基本概念界定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步骤。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程序、法律责任和救济等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总和【1】。

1.4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1.4.1 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
文献分析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

文献分析法可以说是贯穿于全文始终的,从选题、论文的架构、撰写等环节都使用了文献分析法。

1.4.2 研究框架
本文以理论基础为前提,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重要性进行概述。

然后进一步分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

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研究背景、意义,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第二部分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

第三部分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

第四部分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为原因分析,第六部分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对策。

第七部分为结论,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1】刘恒.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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