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

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退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退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会经费(筹备金)退费管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筹备金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0]34号)、《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申报、审核或缴费过程中发生错误造成多缴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缴费单位(以下简称“退费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退费手续。

第三条退费单位应在收缴期结束后一年内办理退费手续,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退费单位签章的《工会经费(筹备金)退费申请审批表》;(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退费单位);(三)退费单位签章的退费书面说明(包含退费原因、企业用工人数、企业工资总额、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欠缴工会经费(筹备金)情况等);(四)退费单位签章的当年或上年的《法人单位劳动情况表(统计局I104表)》(50人以下的私营企业除外,原件审核后退回退费单位);(五)退费所属期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退费单位);第四条工会经费(筹备金)的退费,按以下程序办理:(一)退费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试点区总工会、局、总公司工会、产业工会(教育、金融、国防、市直机关工会),试点区总工会、局、总公司工会、产业工会(教育、金融、国防、市直机关工会)应审核证明材料的有效性,通过《法人单位劳动情况表(统计局I104表)》及企业用工、工资情况等情况,审核退费申请的合理性,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签署审核意见、盖章。

审核未通过的,应告知退费单位原因;(二)试点区总工会、局、总公司工会、产业工会(教育、金融、国防、市直机关工会)将审核通过的《工会经费(筹备金)退费申请表》提交市总工会财务部。

市总工会相关部门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退费完毕,并签署意见、盖章,同时告知退费单位。

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常见问题解答2023修订

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常见问题解答2023修订

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常见问题解答2023修订近年来,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化和透明化,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常见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得到有效解决。

以下是对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常见问题的解答和建议。

问题一:工会经费使用缺乏规范性。

解答:北京市工会事务管理中心应制定明确的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规范化。

同时,应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问题二:工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不透明。

解答:北京市工会事务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工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和频次。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应及时、全面地向工会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的监督和意见,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问题三:工会经费使用监督机制不健全。

解答:北京市工会事务管理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工会经费使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程序,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力度。

同时,应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问题四:工会经费使用审计不到位。

解答:北京市工会事务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覆盖到各个层级和单位。

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问题五:工会经费使用存在浪费和滥用现象。

解答:北京市工会事务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工会经费。

同时,要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内部控制,严格审批和核查工会经费使用申请,防止工会经费被滥用和浪费。

问题六:工会经费使用缺乏民主决策。

解答:北京市工会事务管理中心应推动建立工会经费使用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工会会员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参与和监督。

工会经费使用计划和决策应经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小组审议和表决,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合法性。

问题七:工会经费使用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解答:北京市工会事务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和监督,防止工会经费被用于个人私利或利益输送。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一、引言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为了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工会的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特制定本《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二、工会的设立和组织形式1. 工会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北京市设立工会,依法保障工会组织的独立性。

2. 工会的组织形式北京市工会采取层级组织的方式,设立市、区县和企事业单位工会。

三、工会会员的权益与义务1. 工会会员权益每位职工都有加入工会的权利,并享有参与工会活动、提出合理诉求、接受工会服务等权益。

2. 工会会员义务工会会员应支持工会工作,维护集体利益,履行职工的责任和义务。

四、工会组织机构1. 工会委员会设立市、区县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工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由各级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工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3. 工会专职人员工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工会事务,包括会员信息管理、工会活动组织等。

五、工会活动与服务1. 工会活动工会组织各类活动,如职工文娱、体育比赛、健康咨询等,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2. 工会服务工会为职工提供各类服务,包括职业培训、职工权益维护、就业指导等。

六、工会资金1. 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由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提供,用于支持工会的正常运转和开展各项活动。

2. 工会财务管理工会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七、工会监督与评估1. 工会监督工会应对职工利益进行监督和维护,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2. 工会评估对工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其他涉及工会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办法为准。

结语本《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的制定,将有力推动工会组织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北京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通过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北京市的工会组织将更好地履行责任,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北京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北京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北京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制度背景介绍工会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增加劳动者福利并维护劳动秩序的重要组织。

作为企业中职工代表组织,工会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合理使用和管理工会经费,保障工会组织正常运转,维护职工利益。

为此,北京公司制订了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管理制度1. 经费来源北京公司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为:•公司内部提供:公司提供的一定经费和物质补助;•职工自愿捐献:鼓励职工自愿捐献,以不影响职工正常工资收入为原则;•政府补助: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及部门管理要求,申请政府相关经费。

2. 经费使用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组织职工进行各类活动:如体育比赛、文化活动、技术培训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要求公司改善福利待遇、保护职工的劳动权益等;•发放物资补贴:如企业文化衫、水杯等。

3. 经费管理责任3.1 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是工会的主要负责人,应负责以下职责:•维护工会组织的稳定发展;•负责工会经费的筹集、安排、监管和使用,作出合理决策;•按照行政职权范围,签署工会经费的开支凭证;•在工会代表会议上对工会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3.2 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决策机构,应负责以下职责:•协助工会主席管理工会经费,对工会经费使用提出建议;•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职工代表会议作汇报。

3.3 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是工会的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实施者,应负责以下职责:•维护财务会计记录,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财务账务;•根据工会经费使用需要,在工会主席授权下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办理各项费用支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报表,及时向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4. 经费管理监督公司的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核。

同时,公司也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审查,以保证经费使用合规。

其他为了保障工会组织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利益,北京公司制订了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制度,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公司内部提供、职工自愿捐赠和政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各类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发放物资补贴等方面。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课件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课件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3 号)( 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经与有关部门沟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 服务职工基层工会要把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依法维权、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继续大力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问题。

( 二) 廉洁办会基层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办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严格遵守《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

( 三) 程序规范基层工会要在工会经费收支上完善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完备手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预算须经本级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 四) 办事公开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在委员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关于奖励根据《通知》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设立奖励,奖励仅限于:( 一) 优秀学员( 包括自学) 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核算。

( 二) 文体活动的比赛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 三) 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核算。

三、关于补助( 一) 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不得超过工作餐标准。

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 二) 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在“维权支出—送温暖费”核算。

( 三) 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社会工作者进行适当奖励补助,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核算。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北京市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工会实际以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北京市工会预算一般分为四级管理,即:市总工会;区、县、教育工会、金融工会、国防工会、市总直管工会;街道乡镇总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四条区县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讨论稿)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讨论稿)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北京市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工会实际以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北京市工会预算一般分为四级管理,即:市总工会、区县局总公司及市总直管工会、街道乡镇总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四条区县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 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 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 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 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 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政策解答一、什么是工会中国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所以,在中国境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基层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三、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程序是什么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建基层工会的程序是:1、组建基层工会筹备组,提交组建工会的申请报告,报请上级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由筹备组负责,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发展会员,组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登记表》。

3、组织会员协商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

5、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以上工会经费征缴政策及规定由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四、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北京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北京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的为公司员工服务,同时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第二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的开支,实行各店(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层管理,在职权范围内由工会主管财务的主席“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遵纪守法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第四条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基础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第五条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第六条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供经费使用效益。

第七条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第八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三章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第九条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如:郊游、舞会、参观、电影等。

精美文档第十条职工活动费。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等方面活动的开展,如:资料费、讲课费、购买文体用品、误餐费、举办展览的消耗用品及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费用支出。

第十一条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

如;工会干部培训费用;评选、表彰、奖励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的费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资讯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办公、维修、差旅等方面的费用。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在如今的社会中,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组织,在各行各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工会预算的管理、提高工会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和建议。

一、背景简介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工会预算报告,确保工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于近日出台。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现行工会预算管理制度的一次完善和创新。

其中,最大的亮点即是明确了工会预算的编制、审批、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并增加了对工会预算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工会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会预算的编制程序和要求。

按照工会组织的层级和类别,各级工会应制定年度预算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预算计划应包括工会收入、支出和项目计划等内容,确保预算编制合理、具体可行。

同时,预算编制还应适应工会工作的需要,注重充分听取基层工会和职工的意见。

2. 工会预算审批程序和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会预算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各级工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将预算计划提交给上级工会主管部门审批。

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审核预算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审批过程中,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预算计划符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3. 工会预算公开和监督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会预算的公开和监督评估要求。

各级工会应将预算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时,各级工会主管部门应对工会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预算使用情况的评估结果将作为工会组织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个人观点与建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是对工会财务管理的一次重要突破。

根据我的理解,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具有以下几个优点和意义。

首先,明确了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有助于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工会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的使用需要非常谨慎和精确。

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常见问题解答2023修订

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常见问题解答2023修订

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常见问题解答2023修订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是为了规范和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确保其合法、合规、公正、透明。

以下是北京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常见问题的解答:1.什么是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从各种来源获得的资金,用于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福利水平等方面的支出。

2.工会经费的来源有哪些?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工会会员的会费、职工个人的捐款,以及政府给予的经费补助等。

3.工会经费如何使用?工会经费应用于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协调、职工福利保障、工会活动开展、职工培训等方面。

具体使用需根据工会章程、决议等进行规定和决策。

4.工会是否有权力重新分配经费?工会有权力将经费在各项用途之间进行合理调配和分配,但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征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意见。

5.工会经费的管理应该如何进行?工会经费的管理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包括经费收支登记、流程审批、财务报告等,确保经费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

6.工会经费使用是否需要报备和审批?工会经费使用一般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报备和审批,具体程序由工会章程和财务制度规定,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7.工会经费使用是否需要公开公示?工会经费使用应当公开公示,以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公示方式可以包括在相关场所张贴公告、发布公告通知、在工会网站公示等。

8.工会经费使用是否需要审计?工会经费使用应定期进行审计,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审计工作可以由内部审计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

9.工会经费的滥用和挪用如何追责?对于滥用和挪用工会经费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包括向工会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刑事责任。

10.工会经费使用是否需要予以公众知晓?工会经费使用应予以公众知晓,同时可以通过工会会员大会、工会会刊等方式向会员和广大职工介绍经费使用情况,增强工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管理办法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北京市工会的管理,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会的组建1、凡在北京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2、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在开业或者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3、工会组织的建立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的任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工会的职责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首要职责。

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权益。

2、工会应当关心职工的生活,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开展送温暖活动,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

3、工会应当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活动,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企业的发展。

4、工会应当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三、工会的权利1、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用人单位拒不纠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工会有权参与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北京市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工会实际以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北京市工会预算一般分为四级管理,即:市总工会;区、县、教育工会、金融工会、国防工会、市总直管工会;街道乡镇总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四条区县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北京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北京市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工会实际以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北京市工会预算一般分为四级管理,即:市总工会;区、县、教育工会、金融工会、国防工会、市总直管工会;街道乡镇总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四条区县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 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 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 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 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 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政策解答一、什么是工会中国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所以,在中国境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基层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三、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程序是什么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建基层工会的程序是:1、组建基层工会筹备组,提交组建工会的申请报告,报请上级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由筹备组负责,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发展会员,组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登记表》。

3、组织会员协商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

5、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以上工会经费征缴政策及规定由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四、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北京市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工会实际以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北京市工会预算一般分为四级管理,即:市总工会;区、县、教育工会、金融工会、国防工会、市总直管工会;街道乡镇总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四条区县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合规使用,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费收支管理基本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经费独立原则。

公司工会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依法收缴原则。

公司工会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五)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重点用于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公司工会会计部门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要求第三条公司工会组织的职责(一)要按规定编制经费支出预算、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

(二)组织开展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的审批,并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组织实施。

(三)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总行工会报告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

(四)协调公司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关系。

第四条工会会计核算管理要求公司工会会计核算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由工会委托同级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等代为处理会计事务,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受托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坚持会计、出纳相互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工会经费账户管理公司工会应设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和工会建会筹备金(以下简称“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代收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筹备金)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支持工会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筹备金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0]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西城区部分街道、丰台区、昌平区(以下简称“试点区”)开展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试点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代收范围及标准第三条在试点区范围内,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标准,对除中央直属单位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第三章代收程序第四条工会经费(筹备金)按季度计算申报缴纳。

第五条缴费单位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申报和缴费。

第六条缴费单位可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向税务登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也可以直接到税务登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第七条缴费单位直接到税务登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综合申报表。

第八条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持缴款凭证到开户银行缴款,并取得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第九条缴费单位凭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到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第十条工会经费(筹备金)因申报、缴费等过程中发生错误造成多缴的,缴费单位向试点区总工会,局、总公司工会,产业工会(教育、金融、国防、市直机关工会)提出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经与有关部门沟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服务职工基层工会要把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依法维权、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继续大力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问题。

(二)廉洁办会基层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办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严格遵守《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

(三)程序规范基层工会要在工会经费收支上完善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完备手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预算须经本级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四)办事公开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在委员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关于奖励根据《通知》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设立奖励,奖励仅限于:(一)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核算。

(二)文体活动的比赛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核算。

三、关于补助(一)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不得超过工作餐标准。

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二)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在“维权支出—送温暖费”核算。

(三)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社会工作者进行适当奖励补助,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核算。

四、关于慰问(一)法定节日慰问,可对全体会员发放少量实物慰问品,原则上为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

在“维权支出—其他维权支出”核算。

(二)会员本人生日慰问,可购买生日蛋糕等,情况特殊的,可购买等值蛋糕券。

慰问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200元,蛋糕和蛋糕券应实名签收。

在“维权支出—送温暖费”核算。

五、关于春游秋游和观看电影基层工会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应尽量统一组织。

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当日往返。

因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等不能统一组织观看电影的,可发放等值的电影券并实名签收。

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全年弥补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年会费收入总额。

在“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核算。

六、相关要求(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落实市总工会“1+15”文件,进一步加大在依法维权、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方面的投入,做好发展会员、反映诉求、普惠服务、依法维权、集体协商、调解争议、困难帮扶“开门七件事”。

(二)基层工会在执行本意见中关于奖励、补助、慰问、观看电影和春游秋游时,必须制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合理适度的标准;文件、规定须经本级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工会备案;发放物品和资金,必须审批手续齐全,实名签收规范到位;文件、规定与物品购买、保存、发放、签收的手续,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三)本意见所列各项经费支出,严禁购买纪检部门明确禁止的物品,同时只限用于本单位工会会员,不得用于会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基层工会对经费收支中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予以纠正。

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基层工会要依法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各单位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提取比例和使用用途、范围的监督,行使好日常监督权和审议决定权。

应由其他部门承担的费用,工会经费不应列支。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

留成经费支出包括:1、职工活动支出。

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维权支出。

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

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4.资本性支出。

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5.事业支出。

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

指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

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

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四、附则1、各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和上级工会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1998年9月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