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试用期和见习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有些单位故意用见习期代替试用期,以此来变相延长试用期的期限。
见习期是国家按有关规定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执行的见习考察期限;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
具体来讲,见习期与试用期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不同:
1、期限不同。
见习期一般为一年以上,而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2、使用对象不同。
见习期专门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限。
试用期则是针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签定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是随劳动法的实施而产生的。
3、对双方的约束力不同。
见习期只对毕业生有约束力,若用人单位认为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不合格,可以延长见习期或将其辞退,而毕业生则没有对应的权利。
试用期则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试用期内,若用人单位能证明毕业生不符合其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将其辞退,反过来若用人单位有违反合同规定行为,毕业生也可以随时辞职,双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法律效力不同。
见习期是强制性的,毕业生必须经过见习期才能转正为人事部编制的国家干部。
而试用期不具有强制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长短和有无。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与实习期的区别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和实习期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常见的概念,虽然它们都是用来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但是它们之间有一些细微的区别。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四种阶段的特点和区别。
试用期是新员工进入公司后的第一个阶段,通常为3个月至6个月,有时会延长至1年。
在这个期间,公司通过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来决定是否将其正式雇佣。
试用期一般是双向的,员工也有权利在试用期内选择是否留在公司。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和福利通常会比正式员工略低,以减少公司聘用不合适的员工的成本。
协议期是指公司与员工签订一份协议,规定员工在特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定的任务或达到一定的目标。
协议期通常是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评估方法的,员工需要按照协议的要求来完成工作。
如果在协议期结束后员工没有完成既定目标,公司有权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见习期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一个学习和实践的机会,以便员工可以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
在见习期内,员工可以接受公司的培训,了解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并逐步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
通常见习期的长度较长,可以达到6个月到1年,甚至更长。
见习期结束后,公司会根据员工的表现和适应能力,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员工。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后到公司实习一段时间,以获取实践经验和了解工作环境。
实习期通常是较短的,一般为1个月到3个月。
公司在实习期间会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并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实习期结束后,公司可以选择是否录用实习生为正式员工。
总的来说,试用期、协议期、见习期和实习期都是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的阶段,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时间长度、工作内容和评估标准等方面。
公司在雇佣新员工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阶段来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以确保新员工能够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并为公司创造价值。
【韩国留学生招聘】应届生必知: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的概念区别
海归求职网()-专注留学生海归求职培训辅导服务【韩国留学生招聘】应届生必知: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的概念区别临近年底,又到了应届生出动,谋求工作的季节了。
无论是实习也好,见习也罢,还是直接上岗,在踏入职场之前,慎重起见,咱都得尽可能多的了解一些法律常识。
维不维权的,咱姑且不谈。
但最起码,多掌握一些概念,不至于让自己落入法律陷阱,不至于“吃大亏”!不怕大家笑话,小编以前也经常将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搞混,总觉得,这些是一个概念。
可仔细翻阅了相关法律才明白,原来,这三个名词区别真的很大。
1、实习期所谓“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适用范围: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和在读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2、试用期所谓“试用期”,又可称适应期或考察期,最权威的定义说法当然是来自于法律的规定。
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现在新劳动法依然也是这么规定的)。
换个角度理解,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适用范围:毕业生3、见习期关于“见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
见习期一般是指行政、是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
031如何区别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见习期、实习期和学徒期
如何区别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见习期、实习期和学徒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劳动合同法简明实用问答312问而约定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1996年1月16 日颁布的《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第4条的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1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在大学生毕业求职中,经常遇到“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困惑。
见习期制度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是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非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情况。
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职工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而言的,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实习期与在校生积攒实践经验密切相关,只涉及在校生。
与此相关的还有“学徒期”,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可见,上述四种形式的区别在于:(1)期限不同:学徒期是按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的;见习期限是1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实习期则没有期限限制。
(2)效力不同。
学徒期、见习期是来源于现有政策法规的规定;而试用期是双方当事人约定达成的.双方可以在6个月的时间内自行协商确定期限;实习期则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源于对在校学生参与实践工作的要求。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一、试用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两种特殊的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法的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见习期、实习期、学徒期区别
见习期、试用期、学徒期的区别一、见习期见习期制度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包括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及技校毕业生等,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上述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期限为1年。
对入学前已从事1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1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1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二、试用期关于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学徒期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职工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根据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规定,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登记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见习期和试用期也可以同时约定。
综上所述,见习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各有其不同的含义,在不超过试用期期限的见习期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己经超出了试用期的见习期剩余期限内,因自己的原因提出辞职则不适用上述规定。
是否构成违约,是否要交违约金以及数额的多少,需要根据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而确定。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是什么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是什么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如下:1、身份不同2、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3、关系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受劳动法调整。
5、权利义务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
实习期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各种技能实习较为常见,例如记者、驾驶员、维修员、飞行员......)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
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有的毕业生常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睬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
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
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
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认。
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和见习期区别
试⽤期和见习期区别试⽤期和见习期区别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们的关注,当我们遭遇类似问题时,我们该怎么办呢?你知道试⽤期和见习期区别吗?今天,店铺的⼩编就为⼤家整理了关于试⽤期和见习期区别的相关知识,希望在这⽅⾯能对你有所帮助,必要的时候我们⼀定要学会⽤法律的武器来维护⾃⼰的权益。
1、什么是见习期?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进⾏业务适应及考核的⼀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是⼈事制度下的做法。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招收应届毕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年。
对⼊学前已从事⼀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办理转正⼿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作岗位。
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年,或者降低⼯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
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种试⽤期。
2、见习期和试⽤期区别?在实⾏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是与试⽤期共同存在。
这样就出现了有些⽤⼈单位要求毕业⽣有⼀年的见习期,有些单位则直接与毕业⽣约定⼀年的试⽤期,试⽤期过后即作为正式员⼯。
还有⼀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规定了试⽤期,并且把试⽤期作为见习期的⼀部分。
劳动部在1996年全⾯实⾏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期。
⼤中专、技校毕业⽣新分配到⽤⼈单位⼯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为期⼀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期。
”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见习期与现⾏的劳动合同制确实有不相适应之处。
不少有识之⼠已经提出,见习期制应尽早明确废除。
在废除见习期制度之前,如果⽤⼈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则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仍然按照国家⼈事部门及⾼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
如果⽤⼈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规定了试⽤期,则在试⽤期内执⾏劳动法有关试⽤期的规定,试⽤期结束后的见习期内,按⼈事部及⾼等院校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执⾏。
实习和试用的区别
实习和试用的区别实习和试用的区别试用买卖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标的物,并任意决定是否同意购买的合同。
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主要特征在于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及承认。
这是爱尚网小编整理的实习和试用的区别,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实习和试用的区别1、实习期是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法规也明确规定实习不视同就业的。
而试用期是指已经与用人单位存在了劳动关关,双方相互试用的一个过程。
2、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中。
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
实习一般包括大学里的学生的精工实习和公司里安排员工实习。
实习的作用描述对个人的作用实习的作用有验证自己的职业抉择,了解目标工作内容,学习工作及企业标准,找到自身职业的差距。
1)验证自己的职业抉择,当大学生在了解自我的基础上确定未来的职业理想时,需要以身试水,需要在真刀真枪的实际工作中检验自己是否真正喜欢这个职业,自己是否愿意做这样的工作。
举例来说,如果你想做个文案的工作,但是当你在广告公司工作之后你发现自己不是很喜欢那种文字工作,那你就要反思自己的职业抉择了,这样就可以及时的纠正和反馈自己的’职业发展轨迹。
2)了解目标工作内容,在确定自己适合文案工作后,那你就要明确文案的所有工作内容,文案的一天都要怎么度过,文案的核心工作是什么?文案的边缘工作是什么?文案要与那些部门打交道,文案的核心能力是什么?在了解工作内容后就要尝试着操作,争取在实践中把文案的工作都做了,也在操作中明确自己的优劣势。
3)学习工作及企业标准,知道了文案工作都要做什么后,你就要了解企业及业内对每个工作内容的所要求的流程和标准,这时你要以业内及企业的最高标准来要求自己,用这种高标准来要求自己时无疑就是向业内的一流人物发展。
4)找到自身职业的差距,实习不单是为了落实工作,更包括要明确自己与岗位的差距以及自己与职业理想的差距,并在实习结束时制定详细可行的补短计划。
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
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单独与劳动者订立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这是爱尚网店铺整理的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天试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
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
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3、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受劳动法调整。
5、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概念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天试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的概念和区别一、试用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两种特殊的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动法的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关于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你们知道吗?
关于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你们知道吗?现在有很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经走上岗位,也有的还在忙于找工作。
但很多同学对实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并不了解,有的甚至觉得没什么不一样。
专业人士表示,试用期和见习期区别很大。
一般人会对这几个概念相互混淆,以为是同一种意思的不同提法。
其实,这几个概念在实际运用上以及在法律规定上都有所不同。
一、实习期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一方面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又或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用人单位一个相互熟悉、磨合的机会。
另一方面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
如各种职业技能的实习。
在实际运用中,实习期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以勤工俭学和增加社会经验为目的实习这种实习,可以是所在学校组织的,也可能是学生自行与实习单位联系,进入某单位,既提供一定劳动实践,从中获得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又可以取得单位给予的勤工俭学补助费的一种实习形式。
如暑期工。
2.培训性质的实习学校与相关的合作单位,这些单位,主要与学生就业方向相关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学校与这些单位签定实习培训、培养协议,由学校交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委托这些机构进行实训学习。
这种情况,实习期依学校与单位协商确定。
3.就业前的磨合实习学生基本完成了学校的理论学习任务,如修完学分,剩下的一年或半年时间,提前到有就业意向的用人单位熟悉工作流程,进行相关实践学习。
一般这种情况,接收实习生的用人单位会提前与学生面试,选定实习学生后,与学校、学生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按照三方就业协议的规定,安排学生进入单位实习。
其中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与实习期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调整。
四.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什么是见习期?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
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可能我只是一款 AI 帮助你写作,似乎对实际工作背景不太了解,但是我会尝试以人类角度回答这个问题,来自我在语言模型训练数据中吸收的信息。
首先,大多数公司都会提供见习期和试用期这两种制度,两者目的相似,即为了测试员工的工作表现并确定他们是否适合在未来继续工作。
虽然看起来相似,但两者之间一些不同之处是重要的,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见习期见习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阶段,通常为三到六个月,部分公司甚至达到了 12 个月以上。
见习期重点是培训和学习过程,这是一个进入新行业的机会,对于毕业生来说尤其如此。
在这个时期内,公司注重培养员工的技能和知识,帮助他们了解公司和行业的工作方式,并寻找每个岗位合适的人选。
见习期期间的工资通常低于正式员工标准,但是在这个阶段,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证明自己,从而获得更好的职位和薪资待遇。
虽然这个阶段很长,但是公司会对见习期员工进行结构性的培训计划,涵盖公司的文化、公司的目标和战略,以及岗位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在这段时间,员工会有一个评价周期来确定他们的表现质量,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训练和教育。
在这个过程中,员工可以询问相关问题、了解公司运作以及建立关系等。
试用期与见习期相比,试用期通常更短,一般为一个月到三个月。
试用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测试员工在实际工作职位中的表现,可以认为是为前三个月的工作付出费用的阶段。
与见习期不同的是,试用期的员工已经具备了相关技能和知识,能够执行基本的任务要求,但是公司仍然需要验证他们的表现,了解员工是否适应公司、是否有在具体工作环境下的工作能力等。
在这个阶段,公司将评估员工的业绩以及在工作中的影响力,以确定他们是否具备与公司价值观、文化和利益一致的能力。
总体而言,在这两个阶段中,员工都必须证明自己符合公司的需求,以证明其能够顺利过渡到下一步。
两个阶段的核心任务都是为了找到适合公司的人,并与公司的目标、文化、市场和产品愿景一致。
在效果上,如果比作做菜认真环节,就可以把见习期看成是削皮切肉、准备食材,而试用期是烹饪和上桌端供应的环节。
实习和试用的区别
实习和试用的区别实习和试用的区别试用买卖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标的物,并任意决定是否同意购买的合同。
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主要特征在于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及承认。
这是爱尚网店铺整理的实习和试用的区别,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实习和试用的区别1、实习期是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法规也明确规定实习不视同就业的。
而试用期是指已经与用人单位存在了劳动关关,双方相互试用的一个过程。
2、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中。
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
实习一般包括大学里的学生的精工实习和公司里安排员工实习。
实习的作用描述对个人的作用实习的作用有验证自己的职业抉择,了解目标工作内容,学习工作及企业标准,找到自身职业的差距。
1)验证自己的职业抉择,当大学生在了解自我的基础上确定未来的职业理想时,需要以身试水,需要在真刀真枪的实际工作中检验自己是否真正喜欢这个职业,自己是否愿意做这样的工作。
举例来说,如果你想做个文案的.工作,但是当你在广告公司工作之后你发现自己不是很喜欢那种文字工作,那你就要反思自己的职业抉择了,这样就可以及时的纠正和反馈自己的职业发展轨迹。
2)了解目标工作内容,在确定自己适合文案工作后,那你就要明确文案的所有工作内容,文案的一天都要怎么度过,文案的核心工作是什么?文案的边缘工作是什么?文案要与那些部门打交道,文案的核心能力是什么?在了解工作内容后就要尝试着操作,争取在实践中把文案的工作都做了,也在操作中明确自己的优劣势。
3)学习工作及企业标准,知道了文案工作都要做什么后,你就要了解企业及业内对每个工作内容的所要求的流程和标准,这时你要以业内及企业的最高标准来要求自己,用这种高标准来要求自己时无疑就是向业内的一流人物发展。
4)找到自身职业的差距,实习不单是为了落实工作,更包括要明确自己与岗位的差距以及自己与职业理想的差距,并在实习结束时制定详细可行的补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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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现实中,一些农民工明明有理有据,却维权失败,往往就是因为超过维权期限,以至于“ 过期作废” 。
那么,就农民工的维权期限有哪些规定呢?归纳起来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l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农氏一要包兰一、I口J劳侏p覃仃瞰鄙IJt夏诉刖H限政部『]投诉的时限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l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七、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一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维门不再查处。
该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f'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2.用人单位未按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t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席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况,.之日起计算。
即除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注态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侵权行为超过2年的,既无人举报,也没有再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颜梅生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342400I兰|9—’.,.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7一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时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限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1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三、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如果劳动者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以及认为行政机关试用期不得;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该具;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个月。
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j超过6t四、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算起。
五、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t÷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I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而实习则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j生的共同目的,即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TT.+.+一+.+.+.+.+.+.+.+.+.+.+.+.++.+.+一+.++.+.+.++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只涉及在校学生。
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而见习期是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是为了确定毕业生岗位、评定职务而设的,见习期内可以有试用期。
见习制度是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单位的一种实习、考核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
国家教育部、计委、人事局于1981年10月4日联合颁发《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第25条规定:“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
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
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
人事部1991年2月4日发布的《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第8条规定:“见习期未满的”一般不得调动。
从这些规定可知,见习期为1年;见习过程实际是实习锻炼的过程;期间实行见习工资、不得调动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以至低定工资一级。
法律对实习期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对试用期的规定可以看出,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而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安排介绍、本人自找或由其他途径进入实习单位工作,通过完成一定任务来熟悉工作,深化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尽快适应并参与实际工作打基础。
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
2、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实习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
体现了学校和学生的教学目的。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更好的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两者磨合的期间。
3、法律依据不同:试用期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而实习期由《民法》和《合同法》规范。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实习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5、试用期由明确的期限限制,而实习期完全由当事人约定。
6、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总之,试用期与实习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由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并不是劳动关系,两者的关系是由民法以及合同法来调整,所以一份完善的实习协议是实习生与实习单位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实习生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实习单位签订书面的实习协议是非常重要的。
在签订实习合同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
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
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或者补助,并且最好是明确约定给付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
实习生一般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所以实习生应与实习单位约定好实习期内发生伤亡的处理方法,以免事后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5、发生纠纷的处理。
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见习期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之内,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厅不予受理这方面的争议。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四、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实习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实习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问:我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今年就要毕业了,找工作成了我现在最重要的任务。
我看到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但我在找工作过程中,一些单位说我要在公司工作,先要通过一年的实习期考察。
我问他们说,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吗?!他们说实习期跟我说的试用期不是一回事,至于具体有什么不同,他们也不能说明白。
答: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与实习期主要有以下区别。
当事人的身份不同。
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当事人的目的不同。
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