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腐败纪实】湖南郴州原副市长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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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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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雷渊利,男,1953年10月2日出生于湖南省嘉禾县,汉族,大学文化。

原担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系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因涉嫌受贿犯罪,2005年6月18日经郴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逮捕。

2006年9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三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雷渊利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雷渊利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宣判后,雷渊利不服,提出上诉。

湖南高院审理查明,上诉人雷渊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周吉等请托人经手所送财物671.0174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上诉人雷渊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他人挪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款265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情节严重;上诉人雷渊利利用职权,指使他人在采购会议纪念品时虚开发票并签字报账,侵吞公款共计18.74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在共同挪用公款、贪污犯罪中,雷渊利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

上诉人雷渊利在挪用公款案发后,能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对其所犯受贿罪、贪污罪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原审判决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鉴于在二审期间查证雷渊利有重大立功表现,对其减轻处罚。

遂作出前述判决。

(红网梁建军曾妍刘怡斌)“三玩市长”新华网长沙2006年9月5日报道:雷渊利,原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郴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东窗事发后,他在一封“忏悔”信中说,“人家背后议论我是"玩权、玩钱、玩女人"的"三玩"干部,我认为名副其实。

”因此被称为“三玩市长”。

(来源:红网等)。

又贪又狠揭开“中国纪委第一贪”狰狞面孔

又贪又狠揭开“中国纪委第一贪”狰狞面孔

又贪又狠:揭开“中国纪委第一贪”狰狞面孔发布时间:2008-4-24 10:50:17 阅读:1864■又贪又狠省纪委三次调查扳不倒他曾锦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曾任郴州市临武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郴州地区国土局局长,从1995年开始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11年。

记者在郴州采访时,听到当地干部群众谈论最多的是曾锦春又贪又狠,上下通吃,连“河里的螺蛳都不放过”。

桂阳县原纪委书记、人大主任刘城琅说:“所谓贪,就是涉及到经营的案子,他认为有油水的,不论案子大小,他都要直接插手,都要抓,一抓到底,亲自出马。

所谓狠,就是不择手段。

”案发前,因群众不断反映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解初核。

但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反调查能力比较强,加上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

2006年7月,湖南省纪委利用查处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的有利时机,终于找到了曾锦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突破口,并于9月19日对曾锦春采取“双规”措施。

■40万一块铜牌不买账的立即“双规”伺候担任过桂阳县纪委书记4年的刘城琅,曾经是曾锦春的部下,他对曾锦春敛财的手段十分熟悉,他告诉记者,在如何敛财上,曾锦春做了超常规的发明。

在郴州,记者见到许多企业挂着一块铜牌,铜牌上写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而发铜牌的单位正是曾锦春一手把持的郴州市纪委和监察局。

据了解,在湖南郴州,稍微上规模的企业,都要花40万元从曾锦春那里购买这样一块保护牌,只要挂上这块牌子,企业就成了曾锦春的重点保护单位,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干扰。

仅发牌子一项,曾锦春领导的纪委收入就达到1000万元以上,那么,对于那些不买牌子的企业,曾锦春是采取什么手段来对付他们的呢?1998年3月,郴州市桂阳县私营企业主李民主在湖南省政府的批准下,与其他两位股东投资改建了湖南省第一条民营公路并设立了公路收费站。

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枪毙

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枪毙

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枪决给谁敲响警钟?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早在2010年12月30日被枪决。

日前,曾锦春行刑前的对话被公布,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向外界披露了他腐败渐变的心路历程。

曾锦春曾经说过:“我的确有罪,我现在是知罪、认罪、悔罪。

我是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才落到今天的下场。

”(《广州日报》3月20日)我相信曾锦春最后的忏悔是他发自内心的,是真实的。

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晓知今日,何必当初!真是应了那句古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曾锦春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里兄弟姐妹多,小时候吃过很多苦,后来通过发奋读书考上了大学,工作后,又通过不懈努力,一步步走到最后的领导岗位,是很不容易的。

据报道,他在当纪委书记之前,确确实实是在拼命工作,为党和人民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然而,最后却晚节不保,成了人民的罪人。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局呢?笔者认为,根本的原因就是是其思想出现偏差。

据他自己说,他一直想升官发财,能光宗耀祖,虽然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一个领导干部,有了这种思想,不出问题才怪!从最近几年纪检机关查处的一些大要案来看,很多腐败分子的生活经历和环境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想升官发财。

记得在孙中山先生创办的黄埔军校大门上曾挂着一副对联,写着‘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莫入此门’。

此联表达了学校培植革命力量的宗旨,不为升官发财,甘为革命事业献身。

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徐向前元帅之子徐小岩中将在“两会”期间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也曾提到这幅对联,并表示“这句话,今天我们共产党的干部都应该做到。

”的确,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作为共产党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果只想升官发财,那就是与党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就会走向人民的反面,最终会接受人民的审判。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日记写出贪官黄大康

日记写出贪官黄大康

日记写出贪官黄大康1998年12月10日,湖南省湘南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组书记、总经理兼郴州烟厂厂长黄大康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逮捕。

一副锃亮的手铐铐住了黄大康那抖动的双手时,黄大康一脸沮丧,仰天长叹一声:“这一切都是天意。

”经过郴州市纪委和北湖区检察院的调查,发现黄大康在湘南烟草集团任职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30.5万元,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18.108万元、港币3.8万元、美金200元,私分乱发公款4万元,个人私自入股办企业得利55万元,其违法违纪总金额折合人民币111.608万元。

此前,郴州市纪委已开除黄大康的党籍,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已撤销黄大康的一切行政职务。

大火里烧出了“蛀虫”1998年10月10日晚9时左右,黄大康参加完同事儿子的婚宴回到家,妻子不在家,拨起了情妇黄美清的住宅电话。

可连拨数遍,仍未接通。

再拨打黄的手机,未开机。

呼BP 机,也未回。

黄大康顿时一阵烦躁,驾驶“本田”小轿车急匆匆地赶到郴州市正一街开元大楼C栋308房黄美清的住处。

黄大康刚上到三楼,便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焦的气味,心里骤然一紧,立即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了308号房门。

刹时,一股浓烟迎面扑来,他扯起喉咙狂叫:“起火了,快来救火呀!”几分钟后,警车和消防车呼啸而至。

待火扑灭后,映入人们眼帘的是不忍目睹的惨状——一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干尸,缩成一团仰躺在被烧毁的席梦思床垫的弹簧上;装饰豪华的房间被烧得一片漆黑,卧室里摆设的沙发、梳妆台、彩电等全被烧坏……黄大康当即被公安干警传讯到市公安局刑警队问话。

直到次日下午5点钟,黄大康才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到家中。

公安人员经过对现场的勘查和尸检,发现这是一起恶性强奸、抢劫、杀人焚尸案。

死者黄美清,24岁,死前是相思宾馆餐厅的领班。

10月11日上午,郴州市委书记梅克保作出指示:“政法机关要迅速破案。

市纪委对黄大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同时将案情向省烟草专卖局汇报。

”10月13日下午,省烟草专卖局闻讯后,派出省局纪检组组长彭旭东一行三人来到郴州,坚决支持郴州市委对黄大康的问题进行调查的决定。

评“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被枪决

评“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被枪决

评“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被枪决
2010年12月30日的一声枪响,让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2010年的最后一天,郴州的一些市民在该市五岭广场敲锣打鼓,举起横幅,庆祝大贪官曾锦春被执行枪决。

曾锦春被执行枪决,与其说是反腐败取得了一个成绩,不如说是纪检同行的一个“悲剧”。

曾锦春的犯罪事实,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给党和政府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而且败坏了干部在群众中形象。

但曾锦春身陷牢笼时的一些“忏悔录”的“反思”,反而是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反思。

反思一:“谁来监督纪委”。

党章说纪委要监督同级党委,而实际上纪委是监督不了党委的;党委书记如果对纪委书记不满意,向上一反映,这个纪委书记有可能就要被调离,干不长;同样,党委也监督不了纪委;纪委是双重领导,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反映问题,这样党委也不太愿意惹纪委,也达不到监督纪委的功能。

反思二:“制度已经很多了,关键是加强制度的认真落实和执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没有执行力的制度,只能是流于形式,成为“花瓶”。

只有下决心、下力气狠抓执行力,才能提高反腐倡廉的效用。

“勿以恶小而为之”,从领导干部“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收一点……这些小事情抓起。

可以说曾锦春这两点反思,点出当前反腐败的软肋,也是当前反腐败需要加强和反思的地方。

【中国21世纪被判死刑纪实】巨贪曾锦春

【中国21世纪被判死刑纪实】巨贪曾锦春

巨贪曾锦春核心提示:曾锦春,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汝城县人,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1968年毕业后,任职于湖南省革委会和广州军区;后返回家乡,历任郴州市临武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郴县县委书记,之后调任郴州市国土局局长。

1995年2月,任郴州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1995年至2006年9月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11年。

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执行枪决。

曾锦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1995年至2006年9月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11年。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锦春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锦春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被告人曾锦春受贿犯罪所得财物、违法所得及孳息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上缴国库。

简历1968年毕业后,任职于湖南省革委会和广州军区;后返回家乡,历任郴州市临武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郴县县委书记,之后调任郴州市国土局局长。

1995年2月,任郴州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1995年至2006年9月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11年。

经历曾锦春幼年家境贫寒,他的父亲是小学教师(因病已过世多年),从小就教育曾锦春要“学有所成,事有所成”。

曾家有八兄妹,五男三女,老大是姐姐,曾锦春是老二。

一提起曾锦春,曾母便不停地擦眼泪,说曾锦春小时候受了不少苦,经常上山砍柴帮助干农活。

家里没有吃的,曾锦春就到田沟里抓泥鳅、捉鱼。

读高中的时候,他和村民们到湘粤交界处的广东韶关帮人家收割稻谷,做了一个星期才挣到了10斤米、20斤木薯。

那时候的曾锦春,又小又瘦,干不了重活,还是乡亲们照顾才把他带出去的。

为了帮助家里积肥,曾锦春拾狗粪、捡牛粪,什么事都做。

忏悔录读后感范文

忏悔录读后感范文

忏悔录读后感范文《忏悔录》读后感今天读了代剑锋、陈建设、王野等一些腐败领导干部的《忏悔录》,感想万千却觉得难以表达。

其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戴剑锋提到的一句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手莫伸,伸手必被抓。

”陈毅元帅的《手莫伸》这个警钟还犹然在耳,一些寄托着党和人民希望的领导干部却让人们深深地失望。

这些掌握着宝贵权利的党内领导干部因为利欲熏心,因为贪恋美色,因为信仰动摇,更因为心存侥幸,做出了伤害国家伤及社会伤害人民以及自己的亲人的贪污受贿之事,不仅完全毁掉了自已的形象、人格和尊严,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的声誉,对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被书中一个个惊心的案例所触动,同时也使我深刻体会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性。

这也要求我们要对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有新的认识。

昔日福中不修身,身陷囹圄悔悟迟——读《忏悔录》有感腐败,是社会沉重的话题;廉洁,是社会永恒的追求。

欲廉洁先修身,修身不仅是反腐倡廉的主题诉求,更是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

怀揣着对廉洁修身的探索之心,我阅读了由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编写的反腐倡廉类书籍《忏悔录》,该书内含79篇忏悔录,都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书中这些鲜活的案例以及违纪违法者在狱中的沉痛反思,让我深刻的理解到腐败给国家、人民和家庭带来的沉重伤害,自身思想防线的瞬间失守就有可能使得腐败有机可乘,进而是“一步错,一生毁”,直到他们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遭到了人民的唾弃、亲人的悲痛,走进了铁窗高墙之内、穿上了囚服时,才体会到了原来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可恨、可耻、可悲,一切的追悔莫及都已太迟,这些都是他们咎由自取。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人生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千万不要像他们一样为自己留下的后路是一条不归路,正所谓“昔日福中不修身,身陷囹圄悔悟迟”。

书中的主人公很多都是事业有成之人,在各个岗位上也都做出了一定的成绩,甚至有些还是老党员、老干部。

他们的悲惨结局有些让人唏嘘,但同时也早已是结果注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巨贪曾锦春生前的忏悔

巨贪曾锦春生前的忏悔

巨贪曾锦春生前的忏悔(我被权力害死了)2010年12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因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曾锦春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权力腐败的一个典型标本,他丧心病狂利用手中权力,动不动就对人采取“双规”,为非作歹,整人捞钱;大肆插手矿山,大揽矿权,牟取暴利……其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我被权力害死了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2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2008年12月16日,看守所中手铐脚镣的曾锦春。

2008年12月16日,镜头前的曾锦春。

2008年12月16日,镜头前的曾锦春。

2008年12月16日,镜头前的曾锦春。

谈起自己没有侍奉好老母亲,曾锦春失声痛哭。

2008年12月16日,镜头前的曾锦春。

2008年12月16日,看守所中手铐脚镣的曾锦春。

2009年2月26日,汝城,如今的曾家祠堂已经少有人光顾。

2009年2月26日,曾锦春汝城老家建的小别墅在小山村里看上去“鹤立鸡群”。

巨贪曾锦春创造了几个中国第一 2006年9月19曾锦春被双规,同时带走的还有他的妻子、女儿、女婿等五人,这一消息立即传遍郴州市每一个地方,各地群众走上街头,像过年一样燃放鞭炮烟花昼夜狂欢,庆祝这个在当地无恶不作的大贪官落马。

报导这一消息的报纸竟卖到10—20元一份,还被抡购一空,连复印件都卖到5元一份。

抓捕一个贪官,群众能倾城而出,彻夜狂欢,说明这个贪官在群众心目中被忿恨的份量有多重?这在中国算不算第一?曾锦春的敛财受贿手段颇多,只要能捞钱的地方他都要插手:郴州当地的矿产、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导干部的提拔和任用、经济官司,都成了曾锦春受贿的来源。

但借“双规”手段敛财却是独创,谁要“不听话”,管你是公安局长还是法院院长,先“双规”了再说,这也是一个中国第一。

害人无数终究害掉自己

害人无数终究害掉自己

害人无数终究害掉自己作者:文/顾亦来源:《检察风云》 2019年第8期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95次,收受贿赂及索贿折合人民币共计3151.84万元。

曾锦春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一审判决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曾锦春不服判决,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进过辉煌过挫折过曾锦春生在偏僻小山村,吃苦很多吃粮很少,只好去田沟里抓泥鳅、小鱼当饭,上了高中长得还像个小学生,干不动力气活,好在头脑聪明,学习用功,念到湖南师范大学毕业。

参加工作从乡里干到县里,成为湖南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

曾锦春的儿子回忆说,当年郴州地区主要领导要求曾锦春出面,帮助其亲侄儿承包临武县一项工程,曾锦春没有承办领导意图,结果,1987年被调任新成立的郴州地区国土局局长。

曾锦春在国土局的工作大有成绩,受到省地市领导好评,结果,却被调到郴州地委农村工作部当副手。

从此曾锦春一蹶不振,决心另谋出路。

1994年,任郴县县委书记的曾锦春,找到当年教过自己的大学老师,已在中央机关工作,请求老师向湖南省领导推荐自己,结果,曾锦春被提拔为郴州市纪委书记。

这让曾锦春深有感触,开导儿子说:“能力虽然重要,关系更重要!你如果需要钱疏通,尽管开口。

”曾锦春的儿子说,从此后,父亲也就沿着自己错误的人生轨迹,一直走了下来。

曾锦春在狱中口述过30多万字的小说,回忆年轻时热血男儿满载理想拼命奋发向上,自觉拒腐防变,给自己制定三不收铁规:“现金不收,贵重物品不收,无法拒绝的收了也要退给本人或组织。

”他回忆几次带队招商引资,看到那些投资老板盛气凌人,心中充满艳羡,想到自己也是有钱就好,将来更气派、更风光。

反腐倡廉经典案例

反腐倡廉经典案例

贪官忏悔录:"贪婪使我忘记了自己也来自于老百姓"忏悔人:李祖伦原任职务:四川省达州市中心医院院长兼党委书记(正处级)触犯罪名:受贿罪判决结果:2006年3月15日,李祖伦被达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全部受贿赃款。

李祖伦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同年6月27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犯罪事实:1997年至2005年,李祖伦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医疗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中为供货商和包工头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122万元。

新闻背景:李祖伦受贿案是2006年反商业贿赂风暴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之一,这篇悔过书是李祖伦在监狱服刑期间写下的。

蹲进牢房才知悔恨已晚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

从小耳濡目染父母的言传身教,我顺利地走过了童年、少年,大学毕业后怀着无限期待的憧憬跨入了医生行列。

父母的含辛茹苦,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令我倍感责任重大。

自上班第一天起,我就立志要做一个医术高明、奉公守法、清正廉洁的人,做一个对党、对人民、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32年飞逝如电,我将毕生的激情与热血毫无保留地倾注在了自己所挚爱的医疗卫生事业。

我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很快在人才济济的达州市中心医院崭露头角。

不知道有多少身患疑难杂症的病人,有多少濒临死亡的生命,因我的妙手回春而消除病痛,重获新生。

那种无法言传的快乐和备受尊敬的成就感,曾经久久地令我心醉。

我为自己感到骄傲!顺理成章,我的事业也如一棵开枝散叶的大树,焕发出令人炫目的光芒。

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充分的肯定和荣誉,我由一名普通的儿科医生逐渐成长为达州市中心医院院长兼党委书记、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四川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但是,我却因贪欲膨胀,东窗事发而身陷囹圄,几十年呕心沥血筑建的事业之塔顷刻间坍塌。

我悔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痛心疾首,顿足捶胸。

可是,一切都晚了……再多的“对不起”也于事无补在任职的前几年,我也是心无杂念,对金钱清心寡欲,一心扑在医院的长远发展上。

为“郴州第一贪”惋惜

为“郴州第一贪”惋惜

为“郴州第一贪”惋惜湖南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因巨额经济犯罪被判处死缓。

李大伦的结局令人心痛和惋惜。

首先,李大伦曾经是一个颇有作为的领导干部,其人生的大部分时光,应该说是积极向上的,也曾经为党做过很多有益的事情。

其次,李大伦是很有才气的一名领导干部,文章写得好,曾经是一名儒官,这个方面,非常难得。

其三,李大伦是一个有感情的人,骨子里的质朴,也许从未被抹去。

但是,李大伦终究没能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在东窗事发的最后几年,却成为一名于党纪、国法所不容的腐败分子,的确让人感到痛惜。

我们可以有理由相信,如果能够让李大伦重新再来,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官。

在倒下的许多领导干部中,不仅仅只有一个李大伦,都是因为闪念之差,铸成终生大错,走向了反面。

金钱的诱惑对于每一个人都是相同的。

都说金钱带来与生俱来的铜臭味,就是这股味道,几乎每一个人都不会掩鼻而去,关键是如何合法得到金钱,让钱来得干净明白,也花得心安理得。

钱是一个好东西,来源渠道清楚,也就罢了,若是非正常渠道而来,无论是何种方式,都是不光彩的事情。

静下心来想一想,我倒是有些不明白了,钱多了究竟有什么好处。

人赤条条而来,光溜溜而去,也就那么几十年光景,吃一碗饭,睡一张床,最后的归宿都是一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任何人在一生中,至少有两种情况下是绝对平等的,出身和死亡,没有谁死后进入地域,也没有谁进入天堂,不同的只是丧葬方式的差异。

金钱和物质只是用来满足人基本生存需要的东西,可以穿好点,可以吃好点,若干年之后,大多数人都会住进一个被称为骨灰盒的小匣子里,就像一出戏,无论是喜剧还是悲剧,都会谢幕,接受观众的送别。

李大伦如果一如既往的做一个好官,几年后,他的人生将会很精彩,回到老家,做一个退休老人,享受自己的田园风光,那是何等的惬意。

可惜,不止是李大伦,很多人都无法领悟到这一点,不能理性的对待生活,过于感性的面对人生,总会患得患失,经受不住种种诱惑,到后来,却误了卿卿性命。

我相信李大伦在其余生会一直后悔下去,也一定会悟出人生的真谛,这对于他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终于能够活得明白了。

【最新推荐】郴州受贿案例-推荐word版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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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郴州受贿案例篇一:受贿罪案例被告人陈瑶云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瑶云,男,1955年7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2801************,汉族,湖南省宜章县人,大专文化。

原系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住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五岭花园9栋402号。

因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X年3月13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7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湖南省看守所。

辩护人黄敬,广东深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长检刑诉字(201X)第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瑶云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于201X年10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X)湘高法立刑他字第46号指定管辖决定书指定本院管辖。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东晖、张小华、何泽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瑶云及其辩护人黄敬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X年至201X年期间,被告人陈瑶云先后利用担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的职务之便,在刑事案件的审判、审查起诉和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黄孝光、徐望实(均另案处理)收受陈铯等9人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所送共计人民币795万元,实得615万元。

其中陈瑶云单独受贿545万元,伙同黄孝光共同受贿200万元,伙同徐望实共同受贿50万元。

此外,被告人陈瑶云在主管公诉工作期间,徇私枉法,将依法应当起诉的黄兆林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该院认为,被告人陈瑶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黄孝光、徐望实收受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郴州原纪委书记死刑之路调查

郴州原纪委书记死刑之路调查

郴州原纪委书记死刑之路调查:深信关系更重要2011年01月14日07:24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0年12月30日的一声枪响,让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2006年前后,郴州官场发生地震。

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曾锦春、副市长雷渊利、宣传部长樊甲生、组织部长刘清江、原市长周政坤,全都因为贪腐被查。

这其中,只有曾锦春被判处死刑。

法院认为,曾锦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故判死刑。

一个本应整肃官场、查处违法乱纪的纪委书记,为什么会走上不归路?宦海沉浮使他深信“关系更重要”曾锦春的一生其实远非众多媒体所述的十恶不赦。

在其从政任职30多年间,曾有过拼命工作为国为民的经历和出色的工作业绩。

他人生的转折与仕途沉浮密切关联。

1968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的曾锦春被安排到郴州临武县教书。

他主动向组织上提出,愿意到更为艰苦的乡镇去工作。

在乡下任教时,曾锦春凭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很快崭露头角,并开始在省级报刊发表文章。

正苦于手中没有“笔杆子”的临武县委办公室负责人当即提议将曾锦春调到县委办专门写材料。

其仕途借此进入快车道,很快被提拔为县委办副主任后又调到花塘乡任党委书记。

受到组织重用的曾锦春深受鼓舞,更加努力工作。

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开始掀起重文凭重知识的用人之风,曾锦春亦受益这波大潮,10年间就成了临武县的县委书记,并且是当时湖南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俨然一颗冉冉上升的政治新星。

踌躇满志的曾锦春达到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高峰,但缺少官场斗争经验和圆滑作风的他也惹来了不少妒忌的声音。

据曾的家人回忆,一次,郴州地区一位主要领导打电话给曾,要求他帮助自己的侄儿承包临武县工商局的一项工程。

此时尚能坚持原则的曾锦春没有顾及领导意愿,而是秉公办理,得罪了领导。

1987年,本有望仕途更进一步的曾被调动到郴州地区国土局任第一任局长。

被副职要挟的“邓大胆”

被副职要挟的“邓大胆”

3月18日,在湖南长沙某监狱廉政教育礼堂里,原湖南郴电国际股份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邓中华声泪俱下,讲述自己怎么走上犯罪路。

在职期间,他不仅个人受贿,还包庇和伙同副职受贿。

为了进郴州市委领导班子,他还提着现金去了市委书记李大伦的家里……2008年,在当地人的惊愕声中,56岁的邓中华“意外”落马。

这个曾任国企一把手的处级官员,常常告诫职工,要不贪不拿,爱岗敬业。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在他快要退休之时,却因贪污受贿,未能平安着陆。

经法院审理,从2002年1月至2006年3月,邓中华利用职务之便,共受贿37次,共收受他人财物337万余元,同时还犯有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送10万以下免谈起初,邓中华只敢“小打小闹”,象征性地收一点企业给的好处费,直到收了一笔16万元的贿款,他的胆子越来越大。

郴电国际有不少附属工程,为了包到工程,很多人拼命拉关系,让上级领导批条子,或让朋友来找邓中华。

在邓中华眼中,谁送的钱多,谁就能承包到工程。

一次建某发电机房,就有10个上级领导打招呼批条子,要求承包该工程,邓中华谁都没给,他在等待“大方人”来承包。

不久,承包商罗金明拿着19万元现金,来到邓中华办公室,希望能承包该工程。

邓中华马上把这些钱放进柜子,然后笑着说:“我就喜欢大方人,这个工程就给你了。

”数目小了,邓中华还看不上。

一次,某装饰公司的吴林想要承包郴电国际办公楼的内部装修工程,他给邓中华4万元。

邓中华见只有这么点钱,马上退给他,称早已有人承包。

几个送钱少了的老板,也被退回来。

后来,一个叫周斌的商人,打探到邓中华立下的规矩:要求承包工程或推销产品者,凡送10万元以下的,不考虑,送10万、20万元以上或更多的钱才有资格获得工程。

也有人戏称他为“邓大胆”。

摸清情况后,周斌为了推销电缆、电线、变压器等产品,便到邓中华家里一次性送了21万元。

周斌将钱放在茶几上说:“只要购买我的产品,今后还会给你好处。

最新-高中语文 时评例文 曾锦春命丧“升官发财”的想

最新-高中语文 时评例文 曾锦春命丧“升官发财”的想

曾锦春命丧“升官发财”的想法上?日前,湖南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行刑前的对话被公布,曾锦春说:“我的确有罪,我现在是知罪、认罪、悔罪。

我是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才落到今天的下场。

”他说,“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

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

”曾锦春此言耐人寻味。

说实在的,眼下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因而有必要在此讨论一番。

作为党的干部,有这种想法对不对?官员是社会的需要,发财也不是坏事。

一个人有能力做官,为什么不做?一个人对社会作出了贡献,为什么不可以发财?问题在于,你做的是什么官?你发的什么财?“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封建社会官员的写照。

但是在共产党领导下,我们的领导干部就不能脚踏两只船——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做官就不要想去发财,因为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每位党员都是人民公仆;权力姓公不姓私,掌权为公,执权为民,是非常简单明了的道理,党纪国法也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允许用公权力去谋取私利。

然而就是这个非常简单的问题,有人却不明白,或者是明白却怀有侥幸心理。

非要等到走上不归路,才“知罪、认罪、悔罪”,然而一切都晚了,曾锦春就是这样一个“现世现报”的典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日前强调,今年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之年,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做到“进”者奋发有为,“退”者心情愉快,“留”者意志不衰,“转”者迎接挑战。

这也提醒我们的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

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还是以一己私利为重,是干部思想上的一个分水岭,这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些人始终没有解决好的新话题。

我们判断一个党员干部是否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不仅要看他是怎样说的,更要看他是怎样做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剖析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犯罪的心理动机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剖析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犯罪的心理动机

作者: 黄建良 岳湘生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党建
页码: 46-47页
主题词: 郴州市 湖南 心理动机 为他人谋取利益 犯罪 挪用公款罪 开庭审理 中级法院 区委书记
摘要:背景资源:2006年4月19日至21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特大受贿、挪用公款和贪污一案。

据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从1995年至2005年4月,雷渊利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

永兴县委书记和郴州市副市长等 职务之便。

在工作安排、工程承揽、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39人143次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949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贪污公款18.74万元。

郴州原副市长钻空监管体系10年贪污千万

郴州原副市长钻空监管体系10年贪污千万

郴州原副市长钻空监管体系10年贪污千万
刘浪
【期刊名称】《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年(卷),期】2006(000)003
【摘要】2006年4月19日,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总页数】1页(P44)
【作者】刘浪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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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薛根和案:新中国第一起上千万元的特大贪污案 [J], 高洪海; 邱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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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锦春敛财术

曾锦春敛财术

曾锦春敛财术
罗昌平;欧阳洪亮
【期刊名称】《财经》
【年(卷),期】2008(000)009
【摘要】4月23日,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案,在长沙市中院一审开庭。

检方指控这个曾经三次被省纪委立案调查、自称“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副厅级官员,涉嫌受贿3152.25万元人民币,另有960.75万元人民币巨额财产
来历不明。

【总页数】2页(P140,142)
【作者】罗昌平;欧阳洪亮
【作者单位】《财经》记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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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原副市长忏悔录
忏悔人:雷渊利
原任职务: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兼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
判决结果:2008年2月22日,湖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雷渊利有期徒刑二十年
犯罪事实:雷渊利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671万余元;指使他人挪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款2650万元;指使他人虚开发票侵吞公款共计18.74万元新闻背景:这是前不久雷渊利在监狱组织的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所作的现身说法
万恶之源皆为“贪”。

我的犯罪也是从“贪”开始的。

在仕途顺利,事业有成时,没有把握好自己,忘乎所以,利令智昏,贪欲恶性膨胀,在罪恶的深渊里不能自拔,最终让贪欲送进了牢房。

只要别人有“表示”一概笑纳
我的犯罪始于1996年。

这年冬天,一个朋友找我帮忙调动他亲戚的工作。

当时我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这点小事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

事后,这个朋友送给我一个1万元的红包。

接过钱后,我曾有短暂的犹豫,也想过是不是该把钱退回去或者上交纪委,但很快我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认为自己帮了他大忙,这点礼收之无愧,于是心安理得地把钱存入了银行。

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了。

我以前就喜欢帮别人办事,因此社会上有人叫我“雷大使”、“雷大胆”。

自从收受了这个红包后,我帮别人办事就开始慢慢变味了,觉得自己掌握的权力是一种资源,而资源应该是有价值的、有回报的。

后来,我在工作安排、承揽工程、减免费用等方面给别人帮忙办成了事,总企望别人会有所表示,有时甚至还会暗示。

只要别人有“表示”,我不再拒绝,少则千元,多则几万元,一概笑纳,最后发展到一次收受几十万、上百万元也心安理得。

我担任副市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实权部门,找我办事的人很多,有时在办公室等我批条的人都排队,我每天究竟作了多少批示自己也搞不清,批条多得满天飞,客观上为自己受贿创造了条件。

就这样,多年来,我收受30多人的钱物折合人民币达670多万元。

明知违规的事也敢铤而走险
为了捞钱,有时明知违规的事,我也敢铤而走险。

广东一个姓周的老板到郴州搞房地产,找到我说,如果能帮他筹到资金,开发项目利润平分。

我明知住房公积金不得挪作他用,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利令智昏,违规批示动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银行存款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1650万元给了他,后来分得商铺500多平方米,价值230多万元。

我还违规批示1000万元住房公积金给广东珠海在郴州搞房地产的一个姓许的老板,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随着自己地位的升迁和事业的顺利,加之耳濡目染一些所谓的朋友吃喝玩乐的生活方式,我内心深处在逐渐变质,开始追求糜烂的生活方式。

由于色迷心窍,这些年来我先后有过好几个情人,被她们搞得头昏脑涨,影响了工作,破坏了家庭,败坏了自身形象。

为了满足她们的金钱欲望,我大肆受贿,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像我这样一把年纪的人,有什么值得年轻漂亮女人以身相许?只因为有权力、有金钱。

我出事以后,社会上有人送给我一顶帽子,叫我“三玩市长”,即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话虽有些夸张,但确实也还相符。

把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
2008年5月,我被押送到监狱服刑。

反思自己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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