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引发的一些思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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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引发的一些思考
前段时间叶德卫校长往个位老师的邮箱里发了一篇文章,题为《中美差距》,读过之后有些感慨。尤其是我本身所学专业和现在所从事的职业,似乎有那么些职业性的思维不由地窜上心头。处在这样一个转型中的社会并作为一名本应是强势民族建立的国家的公民,好象觉得有很多的话要讲。但我其实很不习惯某些过分的热情,因为和我一样,这个国家有很多人其实更需要的是平和的心态和冷静的情绪甚至是智者的姿态。
我想就几个关键词谈谈我对现在很多人热衷于讨论的关于“差距”的问题。
人口
我们喜欢用“国情”一词来主观的去掩饰有些我们本身缺乏的自信。其实,我们也应该承认有一些因素是我们必须面对而且不得不去承担责任的外人一直“说事”的问题。“人口”,这个似乎用哲学理论分析不了的因素,可以说,是困扰当代中国发展前进的根源,尽管很多人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我们看到日美所谓的“中国威胁论”不外乎就是对中国人口问题的担心。不需要我们如何去掩饰,在世界能源以及粮食相对并且日益出现短缺趋势的背景下,超过十几亿的人口,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这必将成为不仅仅关乎中国发展的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当然,我们有理由也有信心站出来向全世界宣布,中国有能力养活中国人,但是,当中国和俄罗斯、伊朗走得很近的时候,日本为什么会表现得那么不安?答案其实很简单,同样是能源需求大国的日本,因为中国的进入而少了40%的石油供应,换了是中国,同样不安!又当大量的“Made in china”,出现在美国的各大超级市场里时,习惯了“Save the world”的美国人又会作何感想呢?
“差距”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是合理的,我们需要正确的认识这样那样的差距,人口是个基础问题,回避不了,就勇于承认,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去理性的找出路尽量去解决人口因素所带来的的负面影响。至少,我们不能拿着经济总量这一单一的指标去向全世界的人证明:“中国在快速发展,中国的崛起对世界来说是…….”这样的论调,有时候连我们自己都难以说服。因为,人性决定了人要么在饥饿中选择死亡,要么在饥饿中奋起爆发。再看看所谓的发达国家现实的人口因素,我们应该了解“差距”在人口因素上反映的其实就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日本1.26亿人口,实际上人口密度比中国还要大,但是,日本人对待人口问题的心态和我们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近十年来,日本人口增长速度越来越慢,预计在2010年,日本将实现人口负增长。要知道,日本没有“计划生育”政策,而且绝大多数日本人都知道伴随着人口负增长同时会出现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但是,我们看到,日本对于人口因素,有一个理性的思考,即使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阵痛,但是,真正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人口因素绝对回避不了。
这就是差距,人口数量本身已经存在很大差距,而且,至上而下整个民族对待人口问题的思考和心态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这样的环境下,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我们的人口政策就像有的人评论的那样:里外不是人!
言论:
中国人均铁路长度还不到一根香烟那么长。——铁道部发言人在分析具有中国特色的“春运”时发出的感慨。
造孽啊!养不起就别养啊!——福建泉州一农村大妈发现路边一被遗弃的女婴时心痛的说。法理
“依法治国”从来没有松过口,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说取得了相当了不起的成绩,而且法制文明的脚步前进越来越扎实,越来越合理。但是我们在评论这类上层建筑的时候只能将它定位于已经基本适应了经济基础的要求。但是,文明社会对于法的要求其实不仅仅是一个适应的问题,更要发挥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
不夸张的说,中国是一个缺乏法理的社会。在法制不断进步、完善的今天,“法理”这个东西似乎还离我们很远。什么是法理?简单的讲就是法律的理念,包含了立法、司法等各个环节的执行所依据的理念,更涵盖了法律对象:各种各样的人和各类社会关系在懂法、守法过程中所贯彻的思想。简单的说,我们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关于“法”方面的差距,不能仅把犯罪数量和程度作为单一的比较指标。懂法、守法是一个低层次法治效果。真正文明社会法治的要求应该是“服法”。简单的说就是民众的意识当中,不仅仅是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以及遵守法律的基本规定,要上升为信服法律的各个方面,从立法到执法各个层面。如何做到“服法”?这就是一个从上而下的“法理”的强化。法的威严来源于什么?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法的朔及力,二是法的合理。我们不能停留法的朔及力上做文章,不能仅强制人什么什么不能做,更要让人能充分的了解并相信为什么不能做,并且有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行动证明。也就是说在解释和宣传贯彻法的合理性的过程中,要做足文章。现实情况是在国民素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的情况下,我们的普法教育方向并不准确。可以说,社会信息的透明度,以及各种资源的沟通渠道都相当的有限。这样的情况,对于单一的“控制”恐怕不是坏事,但是,如何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去关注甚至着手去解决的问题。就像我们教育学生一样,一方面要强调犯错误的后果,另一方面更要正确引导学生真正能认识到错误的实质,达到主观上充分认识问题,不敢犯也不愿再犯同类错误的程度,而想要取得这样的效果,作为执法者的我们,必须是客观公正的运用我们自己制定的规则,否则,就如同搬着自己的脚去砸石头。举个例子,我国的刑事案件侦破率眼远远高于美国,似乎在法的朔及力上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但矛盾又在于美国一直“说事”的《人权报告》中每每提到的我们对于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的司法不严谨甚至违法等等情况。虽然,《报告》作为政治伎俩不值得去提,但是我们必须要反思的是,现实情况中,到底存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如何去对待。如果讳病忌医,一个慢热但却很严重的后果将是我们的法失去它应有的效力,而失去效力的根源就是法不再合理,这种不合理包括立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中出现的“人治”问题,范围一大,整个社会对法的理念的理解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倒退。我们经常笑称欧美发达国家的公民在民主的基础上屡屡透露出对政府,对政治的不信任,但是,仔细的分析,越是发达的地区,公民对法的信任,远远大于对人的信任。这,就是差距。
言论:
咱们农民朋友最好别上城市的街!!——针对近期某大城市对于一起关于交通肇事赔偿因为死者是农村户口而获赔少12万的案件处理,有网友发出这样的唏嘘。
如果你没有买人寿险,请不要在天黑之后上街。——针对广州令人不安的治安环境,网友给在广州的上千万外来人口支着。
信仰
欧美国家很多华语区的报纸、杂志经常会看到一些对祖国大陆的一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难以揣测动机的评论。这其中,可能对祖国文化的关注和讨论尤其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有一种比较响亮的声音,就是关于民族信仰的话题讨论。可能连我们自己,在很多场合或多或少都会对这样的问题感到敏感,包括自己在内,我也会不时问自己,我信仰什么?别有用心的人说新一代是站不起来的一代,因为这一代缺乏足够的信念。此话似乎言重,但又确实折射出一种现象,甚至是一种本质。回顾建国后的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变化轨迹,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过程如同经历像风雨飘摇。比起旧社会受压迫,受奴役时,我们少了许多革命的精神,但又受国情各方面的影响,国民素质又远远达不到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和经济发速度协调的升华程度。我们处于一个尴尬的环节,红色年代的意识形态逐渐褪色,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诸多理性观念却还没有树立起来,我们的信仰,该何去何从?将革命性和科学性统一起来确实很不容易,怕就怕我们在这之间徘徊的时间太长。因为在这个普遍注重意识形态反作用的时代,本身起点比别人靠后的我们必须要加快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