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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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调度管理体系

高速铁路调度管理体系

第5章高速铁路调度管理体系高速铁路调度指挥涉及运输组织、机车车辆、通信信号、供电、安全监控、维护救援、旅客服务等多学科,直接影响高速铁路调度指挥模式选择的原因主要是高速铁路的运营模式。

国外高速铁路调度指挥模式基本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以日本为代表,通过构建各专业综合调度系统以适应高速客运专线的特点和需求;第二类为德国模式,其调度系统是以地区为中心建立调度控制中心,而不是以高速线为中心;第三类是以法国和西班牙为代表,以线路为目标建立控制中心,基本沿袭既有铁路的传统模式。

5.1 日本5.1.1 日本新干线运输组织特点日本新干线不仅在技术装备上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其运输组织也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

日本全国的旅客列车时刻表是一个月发布一次,除了大的运行图调整以外,每个月发布的旅客列车时刻表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我国的旅客列车时刻表基本上是以年为周期来发布的。

这种以月度为单位发布旅客列车时刻表的方式也突破了我们的惯常思维,也就是旅客列车不能随便更改开行时间的思维。

实际上,在客运专线上全部运行客车,有一部分旅客列车就和既有线上运行的货车一样,是可以随着客流或者线路的情况而随时变化的,重要的是要做到让旅客了解列车时刻表的变动。

要做到以人为本,变化的列车在时刻表中可以单独表示或者以红色、添加星号等显著的方式来表示。

目前,新干线列车已实现了高峰期4分钟追踪连发,而且高峰期可持续两个小时以上。

日本新干线运输组织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一是新干线列车采取分段运输的模式,一般不跨线运行;(2)采用规格化运行的运输组织方式;(3)列车编组自由、灵活又相对固定;(4)车站站场规模小但利用率高,列车立折时间短;(5)预留备用线、主要以顺延晚点方式解决列车晚点问题,大力压缩晚点时间,实现高正点率;(6)白天运行,夜间维修,互不干扰。

5.1.2 日本新干线调度指挥系统日本新干线调度系统的构建适应高速铁路运行的特点,充分考虑了高速行车所伴随的高风险性及行车安全对调度系统的依赖性,突出了安全的重要地位;充分考虑了高速旅客有效利用时间的强烈愿望,把正点作为工作核心。

高速铁路电务规章制度

高速铁路电务规章制度

高速铁路电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高速铁路电务工作,保障高速铁路运营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速铁路电务工作,包括电能供应、信号通信、联锁、防护、通风、预警等方面。

第三条高速铁路电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认真负责,严守纪律,确保高铁线路安全畅通。

第四条高速铁路电务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本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若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高速铁路电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规章制度执行具体工作。

第二章电能供应第六条高速铁路电务工作人员应当熟悉高速铁路供电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步骤,确保供电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条供电系统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做到细致入微。

第八条供电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保障列车正常运行。

第九条供电系统人员应当做好设备保养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三章信号通信第十条高速铁路信号通信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信号机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保障信号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信号通信工作人员在操纵信号设备时必须保持专注,确保列车在信号控制下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信号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保障列车行驶安全。

第十三条信号设备人员应当经常检查信号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信号系统的可靠性。

第四章联锁第十四条高速铁路联锁工作人员应当熟悉联锁原理和作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联锁设备。

第十五条联锁工作人员在操作联锁设备时应细心谨慎,确保列车行车安全,并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联锁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排除故障,保障线路通畅。

第十七条联锁工作人员应当经常检查联锁设备的运行状况,保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出现问题。

第五章防护第十八条高速铁路防护工作人员应当熟悉防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作用,有效保障工作人员和列车的安全。

铁总运[2015]49号《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铁总运[2015]49号《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TG/GD109-2015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高速铁路电力管理,提高供电质量,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根据高速铁路行车特点而制定的,是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高速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内容,仍执行《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第二章管理第四条高速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对全路高速铁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

负责组织各局确定局分界处的运行方式,指挥、协调事故(故障)处理。

铁路局: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的规章和命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办法和标准;负责管内各供电段(维管段)的技术管理、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组织、安排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和供用电计划;核定事故备品储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组织《电力设备履历薄》等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铁路局供电调度:负责监视高速铁路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负责电力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负责故障处理的调度指挥;负责掌控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掌握上线人员数量、作业内容、处所等情况;负责与地方供电公司、相邻铁路局签订、履行调度协议。

供电检测所(电力试验所):承担高速铁路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等工作。

第五条电力工程竣工后,应经过交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验收。

发、变、配电等电力设备,应经过试运行后才能正式运行。

第六条变更变、配电所的主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方案,改变一级贯通、综合贯通供电方式,应提出设计文件或变更理由,经铁路局批准后实行,局分界处需报总公司备案。

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是指针对高速铁路电力运行、控制、监测和管理等方面的,对其进行规范和优化的一些具体细则和步骤。

有效的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可以确保高铁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同时提高铁路系统性能和运营效率,还可以减少能源浪费,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下面对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和阐述。

首先,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需要确定和制定详细的电力管理制度和规范。

制度和规范应该明确电力供应、配电、保护、监测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还应明确各个电力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要求,以确保供电可靠性和电力安全性。

其次,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需要进行电力系统的监测和控制。

监测和控制应包括电网状态和电力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以及电力系统的自动控制,以确保电力系统连续运行和电力质量稳定。

对于电力质量的监测和控制,则需要通过专业的电力质量监测仪器对各个电力参数进行精确测量,传送到监控系统中,以便进行实时监测和调节。

第三,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需要开展电力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这包括对电力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故障维修、设备更新等工作。

此外,还需要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对重要设备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设备长期运行安全可靠。

第四,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需要进行电力效能管理和能源利用。

电力效能管理可以通过开展节电、合理调度、强化监督等措施来提高电力效率和利用率。

另外,还可以通过改进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择新型电力设备和节能措施等降低能源浪费,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最后,高速铁路电力管理实施细则在具体实施时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实施细则的形式应以文件、制度等形式具体化,以确保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2. 实施细则应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广泛宣传和推广,以便大家深刻了解和理解实施细则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3. 实施细则要紧密结合高速铁路的实际情况,注重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案的研究与实践。

4. 实施细则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应对诸如电力技术、设备和供应等方面的变化。

高速铁路牵引供电技术 (1)精选全文

高速铁路牵引供电技术 (1)精选全文
③在牵引网的电压损失和电能损失方面较AT供电 方式为大;
2、牵引网供电方式的比较
2)直接供电方式
④牵引网回路是不平衡回路,防干扰性能差,加 设回流线后的防干扰效果一般,并需增加防干 扰费用;
⑤适用于防干扰问题不突出和外部电源投资相对 较小的区段及运输繁忙干线、重载和高速线。
⑥供电回路结构简单,运行可靠,造价低。 ⑦要对绝缘子闪络采取保护措施。
4、牵引变压器选型及容量
2)牵引变压器接线特点
V接线牵引变压器 :两臂牵引负荷相等的前提 下,V接线牵引变压器的负序功率等于牵引负荷 功率的50%,对电力系统的负序影响较小。 ;结 构较简单,但供电范围小,实际安装容量比单相 牵引变压器要大。
Y/牵引变压器 :制造和运行经验较成熟,对 电力系统的负序影响介于单相牵引变压器和平衡 型牵引变压器之间,但是其容量利用率较低。
综合自动化系统既要考虑重要保护的独 立性,又要建立经济灵活的网络形式,以 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利用系统资源, 通过网络实现辅助保护功能及自动控制功 能,完善保护配置,提高系统的故障处理 速度和运行的可靠性。
6、牵引供电所设计
3)综合自动化系统 特点: ☆软、硬件结构模块化,集中加分布式的单元布置, 功能分布式配置。 ☆馈线间隔采用保护测控一体化设备,在系统可靠 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优化系统配置。 ☆综合利用系统资源,实现故障点参数的检测及处 理。 ☆实现系统自动组态功能,提高系统自动化的能力。 ☆根据系统检测参数,优化牵引供电系统运行工况。 ☆实现分区所越区供电的自动控制。 ☆避免不合理的系统资源配置,节省工程投资。
4、牵引变压器选型及容量
3)牵引变压器容量 ①计算条件
高速列车4min追踪间隔模拟仿真、变压器过载能 力为过载75%情况下满足负荷需求运行1小时、采用 单相变压器;参照500系高速动车组的参数,进行 牵引计算;选取一段完整供电臂的线路条件,配以 机车特性进行模拟。

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高速铁路电力管理,提高供电质量,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根据高速铁路行车特点而制定的,是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高速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内容,仍执行《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第二章管理第四条高速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对全路高速铁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

负责组织各局确定局分界处的运行方式,指挥、协调事故(故障)处理。

铁路局: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的规章和命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办法和标准;负责管内各供电段(维管段)的技术管理、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组织、安排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和供用电计划;核定事故备品储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组织《电力设备履历薄》等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铁路局供电调度:负责监视高速铁路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负责电力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负责故障处理的调度指挥;负责掌控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掌握上线人员数量、作业内容、处所等情况;负责与地方供电公司、相邻铁路局签订、履行调度协议。

供电检测所(电力试验所):承担高速铁路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等工作。

第五条电力工程竣工后,应经过交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验收。

发、变、配电等电力设备,应经过试运行后才能正式运行。

第六条变更变、配电所的主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方案,改变一级贯通、综合贯通供电方式,应提出设计文件或变更理由,经铁路局批准后实行,局分界处需报总公司备案。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接触网停送电标准化作业流程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接触网停送电标准化作业流程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接触网停送电标准化作业流程郑广金(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调度所供电调度室,山东济南250001)摘要:高速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的机电特性、设计考量、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与普速铁路存在较大差异,联调联试期间更存在施工单位多、维修作业时间不固定等许多临时性变动,采取标准化停送电流程才能确保联调联试安全有序完成及现场作业人员安全。

为加强新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期间停送电安全,明晰管理责任,规范管理制度,在深入研判高铁联调联试供电设备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的基础上,提出停送电标准化作业流程,确保联调联试期间供电安全。

关键词:高速铁路;联调联试;供电;接触网;停送电;标准化;作业流程;防控措施中图分类号:U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061X(2021)03-0085-04 DOI:10.19550/j.issn.1672-061x.2021.03.0850引言2008年以来,我国铁路建设项目推行标准化管理,形成了以确保工程质量为核心任务,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容,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为基本依据的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

随着新建高速铁路的开通运营,大量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对供电的需求和依赖越来越大,供电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接触网作为高速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组织联调联试期间接触网设备的运行、检修和作业,并与各工种密切配合,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则显得尤为关键。

结合近年来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局集团公司)牵引供电设备联调联试工作,根据《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则》《高速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则》《高速铁路接触网安全工作规则》《高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从停送电标准化作业流程出发,对高铁联调联试期间供电设备施工作业开展分析及安全管控措施研究。

1联调联试期间接触网停送电安全风险分析目前在联调联试期间,济南局集团公司在现场指挥部设临时供电调度台,负责新建高速铁路供电设备各项工作,包括开关的操作、下达操作和作业命令、指挥供电设备故障抢修等,以及停送电配合其他施工单位,并与临时列车调度台、供电公司地调的联络工作。

高速铁路供电

高速铁路供电

6.高速电调到地方电业局关于所电源线路停电的通知后,要及时通知供电处和相关供电段。

并根据情况组织实施。

7.当配电多两路电源同时停电时,一级贯通、综合贯通线路应分别倒由相邻配电所供电,相邻配电所对应馈出回路保护装置采用自供自备方式,该所环网柜变压器由对方所供电时,只能供三、四段低压母线所带重要负荷。

当停电的配电所具备送电条件时,应及时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8.对于向同一供电臂的相邻两个配电所一级,综合贯通线主供电源同时停电时,两所母联投入,分别向区间供电。

9.当贯通线路区间开口作业时,由相邻两个配电所分别供电至开口两端箱变,配电所相应贯通线保护装置采用自供自备方式。

10.当主供所的贯通调压器因故需要退出运行时,应优先采用备用所向区间供电的方式。

11.正常情况下,主供所取消重合闸,备供所投入备投装置。

12.高铁电调应加强对贯通母线电压的监视,根据设备运行状况,适时投、切电抗器,确保系统稳定。

供电段应制定电抗器及使用管理办法。

报供电处审核后,落实电调落实执行。

13.电力作业严格执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认真做到:(1)在电力设备上工作要落实工作票制度,严格执行“四必须”。

○1在高压变配传导设备上及涉及高压设备停电或按错和两路供电的低压线路上作业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工作票。

○2在低压设备上带电作业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工作票。

○3在单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电缆)测量低压电流、电压,拉合高压开关的单一操作时,必须缇娜用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

(2)作业停、送电必须卡死“停、检、封、摘、拆、送、验”八个环节。

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做到“三不停电”和“六不送电”。

三不停电:○1没有正确的工作票。

倒闸票不停。

○2没有联系好登记要点。

没签字同意不停(请示调度、发电报、要点、登记、通知用户等)。

○3送电范围不清楚不送。

○4没有工作领导人(执行人)的签认许可不送。

○5工作现场未检查,工作人员未全部撤离不送。

○6没有监护人不送。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19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19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1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冶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冶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第九批清理,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或废止的25件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

现将第九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总运〔2014〕107号)的意见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审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关于重新发布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的通知》(铁运〔2009〕98号)和《关于强化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数据管理若干要求的通知》(铁运〔2011〕118号)等2个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的《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总运〔2014〕107号)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和铁路运输实际,体现了近年来铁路技术的发展和设备的进步,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更为全面和具体,进一步规范了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工作,有利于铁路发展和保障铁路安全,可以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总结完善,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工作,各地方铁路公司及相关企业参照执行铁总运〔2014〕107号文件。

《铁路运输调度规则》(高速部分)(2017)128

《铁路运输调度规则》(高速部分)(2017)128

TG/CW103- 2017铁路运输调度规则(高速铁路部分)目录总则 (1)第一章组织机构 (3)第二章职责范围 (4)第三章工作制度 (7)第四章运输组织 (13)第一节高铁调度日计划.................. . (13)第二节日常运输组织 (17)第五章调度安全 (23)第六章调度基础 (30)第一节人员招聘(选拔)与培训.. (30)第二节调度分析 (33)第三节调度工作设备及图表 (34)附件 1.常用行车调度命令模板 (42)2.常用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模板 (53)3.调度工作图表名称及代码 (54)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各工作环节须紧密联系、协同配合。

铁路运输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铁路运输调度部门是铁路日常运输组织的指挥中枢,分别代表各级领导组织指挥日常运输工作。

铁路运输调度担负着保障运输安全、组织客货运输、保证国家重点运输、提高客货服务质量的重要责任,对完成铁路运输生产经营任务,提高铁路运输企业效益起着重要作用。

各级调度人员必须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努力增运增收、节支降耗。

凡与行车组织有关的日常生产活动都必须在运输调度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进行。

为了统一全路调度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总公司)特制定《铁路运输调度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各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调度管理的铁路。

本规则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两部分,本部分为高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

200km/h及以上客货共线铁路货物列车开行的有关要求由铁路局参照本规则普速铁路部分制定。

本规则明确了运输调度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工作制度和调度工作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规定了运输调度日常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职责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明确了运输调度人员招聘(选拔)、培训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高速铁路的运输组织与调度

高速铁路的运输组织与调度

功能:实现高速铁路的调度指挥 特点:自动化、智能化、实时性 组成:包括调度中心、车站、列车等 应用:提高高速铁路的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PART FOUR
运输组织:负责制定运输计划,安排列 车运行,确保运输效率
调度指挥:负责监控列车运行,处理突 发事件,确保运输安全
协同作用:运输组织和调度指挥相互配 合,共同完成运输任务
汇报人:
列车类型:高速列车、动车组、城际列车等 列车班次:根据客流量、时间等因素确定 列车时刻表:制定详细的列车时刻表,包括发车时间、到达时间等 列车调度:根据列车运行情况,进行调度和调整,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准时、高效。
列车运行图的定义:描述列车在铁路网上的运行情况的图表 列车运行图的作用:指导列车运行,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运输安全 列车运行图的内容:包括列车车次、运行区间、运行时间、停站时间等信息 列车运行图的编制:根据客流量、线路条件、列车性能等因素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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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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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的运输 组织
高速铁路的调度 指挥
高速铁路的运输 组织与调度的关 系
PART ONE
PART TWO
集中式运输组织:由一个中心站统一指挥,各站服从中心站的调度指令 分散式运输组织:各站独立运作,互不干扰 混合式运输组织: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区域式运输组织:根据区域特点,制定不同的运输组织模式,提高运输效率
功能:实现高速铁 路的实时调度指挥
组成:包括调度中 心、车站、列车等 部分
特点:自动化、智 能化、实时性
应用:提高高速铁 路的运营效率和安 全性
功能:实现列车的 自动控制和调度
组成部分:车载设 备、地面设备、中 央控制中心

高速铁路调度规章制度

高速铁路调度规章制度

高速铁路调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高速铁路运行安全、准点、顺畅,提高列车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速铁路的运行调度和列车运行。

第三条高速铁路车站、行车调度系统、列车司机、乘务人员和其他运输业务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调度部门应按照本规章制度制定运行计划、车次表,并对列车运行进行调度。

第五条行车段应按照运行计划组织列车运行,在必要时变更列车运行。

第六条调度部门应保证列车运行按照规定的线路、速度和间隔进行行驶。

第七条行车段应保证列车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点到站。

第八条调度部门和行车段应密切配合,及时交换信息,确保列车运行顺利。

第九条调度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列车运行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第十条调度部门应对列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调度部门和行车段负责对高速铁路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调度部门和行车段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乘客需求。

第十三条行车调度员应严格遵守调度规章,保证列车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列车司机应按照行车调度员指令行车,确保列车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乘务人员应按照车站要求做好乘客服务工作,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六条调度部门每月对列车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定期进行调度规章的修改和完善。

第十七条高速铁路运输部门应定期对调度规章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八条调度规章的修改、补充和废止,应由高速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高速铁路运输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车次和运行计划第二十条调度部门应按照列车运行要求,制定合理的运行计划和车次表。

第二十一条运行计划和车次表应包括列车的始发站、终到站、停车站、开行时间、到达时间、停车时间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调度部门在制定运行计划时,应考虑列车运行时间、线路条件、站台情况等因素。

第二十三条调度部门应及时向行车段通知运行计划和车次表,确保列车运行按时开行。

第二十四条行车段应根据运行计划,组织列车运行,保证列车按时到达目的地。

《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2015)49

《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2015)49

TG/GD109-2015高速铁路电力管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高速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高速铁路电力管理,提高供电质量,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根据高速铁路行车特点而制定的,是保证安全供电的基本规则。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高速铁路电力业务的管理。

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内容,仍执行《铁路电力管理规则》。

第二章 管 理第四条 高速铁路电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对全路高速铁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铁路相关的规章、制度;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电力设备技术管理水平。

负责组织各局确定局分界处的运行方式,指挥、协调事故(故障)处理。

铁路局: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的规章和命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办法和标准;负责管内各供电段(维管段)的技术管理、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组织、安排年度检修、基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和供用电计划;核定事故备品储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组织《电力设备履历薄》等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铁路局供电调度:负责监视高速铁路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负责电力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负责故障处理的调度指挥;负责掌控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掌握上线人员数量、作业内容、处所等情况;负责与地方供电公司、相邻铁路局签订、履行调度协议。

供电检测所(电力试验所):承担高速铁路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等工作。

第五条 电力工程竣工后,应经过交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验收。

发、变、配电等电力设备,应经过试运行后才能正式运行。

第六条 变更变、配电所的主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方案,改变一级贯通、综合贯通供电方式,应提出设计文件或变更理由,经铁路局批准后实行,局分界处需报总公司备案。

TB 10621-2014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电力牵引供电部分[打印稿]

TB 10621-2014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电力牵引供电部分[打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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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电力牵引供电
11.1 一般规定
11.1.1 牵引供电系统能力应与本线的线路能力、路网中的定位相匹配。 11.1.2 牵引供电系统应保证可靠性、独立性和完整性。在确保高速铁路 安全可靠供电和运营方便பைடு நூலகம்前提下,有条件时可对相邻线和枢纽供电。 11.1.3 牵引供电系统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应保证人员及设备安全。
源。 11.2.6 牵引变压器结线型式优先采用单相结线,困难时可采用其他结线 型式。 11.2.7 牵引变压器、自耦变压器应采用固定备用方式;正常运行时,牵 引变压器一台(组)运行,另一台(组)备用。 11.2.8 牵引变压器安装容量按交付运营后第五年运量确定,并按远期运 量预留条件;牵引变压器、自耦变压器过负荷能力应符合高峰小时牵引负 荷的需要。 11.2.9 牵引变压器短路阻抗选择应在符合电压要求前提下,兼顾降低短 路电流。 11.2.10 牵引网采用同相单边供电。自耦变压器所、分区所处应具备上、 下行并联供电条件。 11.2.11 在正常供电布局的前提下校核牵引变电所的越区供电能力。越区 供电能力至少应保证该区间有一对动车组按设计速度运行。 11.2.12 接触电压长期持续值不应高于 60V,瞬时(0.1s)值不应高于 842V。 11.2.13 牵引变电所一次侧平均功率因数应按不低于 0.9 设计,牵引供电 应减少负序及谐波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11.2.14 27.5 kV 单芯电力电缆线路正常感应电势最大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4·
1 未采取能有效防止人员任意接触金属护层的安全措施时,不得大 于 60 V。
2 除上述情况外,不得大于 300 V。
11.3 牵引变电
11.3.1 牵引变电所电源侧主接线应结合外部电源条件确定,宜采用线路 变压器组接线或分支接线;馈线侧接线宜采用上下行断路器互为备用的接 线型式,并符合上、下行分别供电和并联供电的运行方式要求。 11.3.2 分区所主接线应按同一供电臂的上、下行并联供电及非正常供电 运行的越区供电设计。上、下行并联供电应采用断路器接线方式,越区供 电应采用隔离开关接线方式。 11.3.3 自耦变压器所主接线应按上、下行并联供电设计,并应采用断路 器接线方式。 11.3.4 牵引变压器应采用无载调压方式,无载调压开关应纳入远程监控。 11.3.5 220kV 配电装置一般采用户外单体式布置,在地形困难或重污 秽的地区及重要城市,可采用 GIS 组合电器。时速 300 公里及以上高速铁 路的 27.5kV 配电装置宜采用 GIS 开关柜。 11.3.6 220kV GIS 组合电器宜采用屋内布置,各元件间的布置应根据 安装、检修、试验和运行维护等的需要确定,其室外带电部分的最小安全

(安全生产)《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则》

(安全生产)《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则》
登梯前作业人员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靠,梯脚要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能有一人作业。
使用人字梯时,必须有限制开度的措施。
第十五条在牵引变电所内搬动梯子、长大工具、材料、部件时,要时刻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六条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不得在带电的导线、设备以及充油设备附近点火。作业时其火焰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电压为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为10kV-220kV不得小于3m,330kV不小于4m。
第十七条牵引变电所房屋和各类设备的钥匙均应配备至少两套。各高压分间以及各隔离开关的钥匙均不得相互通用。
有人值守牵引变电所房屋及设备钥匙由值守人员保管1套,交接班时移交下一班;另1套存放所内固定位置,并指定专人保管。
无人值守牵引变电所1套房屋钥匙由运行车间管理,1套设备钥匙在所内固定位置存放;另1套房屋及设备钥匙由检修车间管理。
第二节巡视
第二十九条除有权单独巡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无权单独巡视。
有权单独巡视的人员是:牵引变电所值守人员和工长;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的检修人员、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干部。
第三条各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则,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切实贯彻执行本规则的各项内容。
各铁路局应根据本规则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总公司核备。
第四条对现有不符合本规则规定标准的设备,应有计划的逐步改造或更换。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第二十六条无人值守的牵引变电所发生设备故障时,供电调度应通过远动操作,切除故障点,尽快恢复送电;远动不能操作时,通知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处理,尽快恢复送电。
第二十七条牵引变电所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有人值守牵引变电所还须配备必要的工器具、仪器仪表。配备原则见附件9。

高速铁路供电设备故障隋况下的调度与指挥

高速铁路供电设备故障隋况下的调度与指挥
S h a n d o n g I n d u s t r i a l T e c h n o l o g y
2 01 4正
山东 工 业 技 术
第0 2 期

高速铁路供电设备故障 隋况下的调度与指挥
乔 垒 冯红 岩 ( 济 南铁 路局 调 度所 , 山东 济南 2 5 0 0 0 0 )
【 摘 要】 本文结合 高速铁 路供 电设备 日常运行指挥 , 深入总结故障情 况下调度 与指 挥经验 , 研究调度与指挥 方法, 实现 故障情况下安全 、 快速、 有序调度与指挥。
【 关键词】 高速铁路 ; 供 电设备 ; 安全快速有序 ; 调度 与指挥
障类型 、 跳 闸行别 、 影 响范围 、 是否重合 、 测距信息公 里标后立 即通 知 列车调度 员 , 列 车调度员安排供 电臂范 围内动车组停车 降弓或 限速 . 高速铁路供 电设 备标准 、 安 全可靠性要求 高 . 为动 车组高速运行 邻线动车组采取 限速或停 车措施 . 同时通过列车调度员 了解 动车组 运 提供能源 . 运行时内外部环境恶劣 , 受到雾 、 雪、 雷雨 、 冰冻 、 异物 、 过 电 行情况及 接触 网有无异 常反 映和天气情况 及时调 出故障区段综合视 压、 内部绝缘水平 、 电动力 、 机械力 、 动车组 、 施 工外力等 因素影响 , 会 频 系统进行巡视 . 对 明显故 障做到早发现 . 及时安排工区处置。 发生设备放 电、 爆炸 、 开关拒动 、 误动、 跳 闸、 断线等各种故 障 , 一旦 中 2 . 2 对故障判断要准确 . 判 明近端还是远 端短路 . 是供 电线故 障还 是 断供电 . 社会关注度和影 响较大 , 作 为高铁供 电设 备安全运行 、 改善供 接触网故 障 . 是A F线故障还是 T线故 障 . 是所 内设备故 障还是线 路 电质量 、 快速抢修供 电故 障指挥 中心 的供 电调度员 , 要求 有较高 的业 故障引起跳 闸. 是过 负荷还是金属性 短路 . 季节性 天气故障还是 突发 务素质 、 组织协调 、 应急处置指挥能力 , 最大限度地压缩故障影 响和 时 性外界故障 , 是供 电设备故 障还是机车故 障。根据故 障跳闸信息判断 间. 迅速恢复正常供电 . 减少故障损失。高速铁路在牵引供 电方式 、 接 故障性质 . 例如高铁变电所 跳闸在 重合成功 的情况下测 距装 置测距信 触 悬挂 方式 、 设备类 型 、 抢修作 业方式 等与既有线 有很大不 同, 因此有 息较准确 . 在重合失败 的情况下 . 由于重合前接触 网已为直接供 电方 必要对 高速铁路 供电设 备故 障情况下 的调度 与指挥进行研究 . 实现安 式. 所以保 护装置测距准确 。 全、 快速 、 有序地调度与指挥 。 2 - 3 准确了解 现场信息 . 掌握供 电方式 的灵活运用 ( 1 ) 如现场 巡视正 常后试送仍 失败 . 根据测距信 息如在 A T所 和 1 调度与指挥原 则及 要求 分区所之 间 . 可采取拉开 A T所 处 T 线 隔开 的方式进行试 送 : 如故 障 1 . I 正确把握原则 点在 A T 所或分区所附近 .怀疑在 A T所或分 区所供 电线上 时采取 断 故 障抢修指挥时 除要遵循“ 先通 后复 、 先通 一线 、 先重 点后一般 ” 开A T所或分 区所上网隔离开关 的方式 . 甩开A T所 和分 区所 . 进行试 的基本原则和 “ 接 触网工 区快速 出动 、 相邻 接触 网工 区增援 或既有线 送 : 如故障点在变 电所供 电线 、 电缆 上 . 采取断开变 电所上 网隔开 , 从 接触网工区增援” 的原则 外 , 还要遵循 “ 安全第 一” 的原则 , 保证指挥安 末端分区所供 电的方式 总之在试送 时. 供 电调度员要熟练各 种供 电 全和现场人员 、 设 备安全。 还要遵循 “ 抢 修命令 直达工 区” 的原则 , 防止 方式的采用 . 努力压缩 故障停 时. 尽 快恢复非故 障区段停 留的动车组 中间传递环节过多影响信息的准确性。 供电 . 降低 影响和恢 复正 常行车秩序 。 1 . 2 全面准确 了解情况 ( 2 ) 如 现场巡视设备异 常或断线 . 需立 即抢修时 . 了解清楚抢修 时 对 故障信 息了解要 全面 , 重 视各方反馈信 息 , 核实清楚 。 如现场巡 间 , 采用一 次性恢 复还是 临时性恢复 . 尽快确定恢复方式 . 及 时联系相 视人员 、 司机 、 变电所值 班人 员 、 列调、 车站等 。要 对工区 出动时 间、 增 关工种 . 现场抢修完毕 申请恢复送 电时 . 要 了解 清楚 设备恢复情况 和 援时间 、 到达时间等要掌握。供 电调度 员要对 现场情况 ( 环境 、 是否影 有无行车限制事项 . 对 于临时处理 的 . 要 了解清楚 下一步处理计划 和 响邻线 、 天气 、 设备情况 、 波及范围) 和故障信 息了解 清楚 。 指挥 时要对 行车限制事项 送 电前 与列车调度员 办理准许送 电签认 . 送 电后 与列 本线和邻 线情况 、 禁止 “ v ” 停 区段 、 “ v ” 停天 气要掌握 清楚 , 对故障地 车调度员办理恢复送 电签认 . 向列 车调度员发新供 电通知 书, 通 知其 点环境要 掌握 , 如是在车站 、 区间 、 高架桥 上、 路 基地段还是隧道 内, 因 设 备恢 复情况及下一步处理计划 为地段 不同 . 作业 方式和安全措施 不同 抢修结 束后要 了解有关行车 2 . 4 做好 与行 调和现场之 间的互控 限制信息 ( 1 ) 对 现场人 员的安全提醒 , 需上线巡视或抢修 时. 确认 上线手续 1 . 3 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业务 素质 完备 、 安全措施完备 、 抢修方案安全无误 。抢修 中及 时了解抢修进 度 , 供电调度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应 急处置能力 . 熟练掌握应 掌握抢修情况 防止各 种情况变化造 成的指挥被 动 . 牢牢把握抢修 指 急处置规章 、 应急处 置预案 、 现场 抢修方案 , 故障处理 、 联系和汇报流 挥主动权 。 程, 把 控好停送 电关 、 与行调及 现场联 系关 , 注 重故障处 理经验 的积 ( 2 ) 与行调之 间传递信息要准确 。提供跳闸信息 、 限制行车信 息 、 累. 加强故障处置指挥演 练。可 以说一个优秀 的调度员是在大量 的故 行 别信息 、 车次信息 、 故 障信息 、 停送 电签认 、 供电通知书 、 抢修信息 等 障处理中磨练出来的 准确无误 . 防止造成指挥失误 , 影响故障的处理 。 1 . 4 熟悉管 内设备情况 平时注重下现场的学习 . 对 管辖范围内设备 情况和技术资料要熟 3 各种 恶劣 天气 下 的调 度 与 指 挥 练掌握 . 如供 电臂 范围 、 名称 、 单元 号 、 设备型号 、 基本特点 和参 数 , 常 针对季节性恶劣天气提前对预案进行熟悉 . 根据现场或 司机汇报 见 易发设 备故 障 信 息通过综合视频系统列该 区段进行巡视 . 必要时及时安排工 区出动 1 . 5 做 到指挥 统一有力 进行特别巡视 。 如发生接触 网跳 闸. 及时启动相应恶劣天气处置 预案, 现场抢修人 员在接 到供 电调度员 的命令后方 可进行 抢修作业 . 杜 采 取正确 的处置方式 . 如在接触 网停 电后需送 电前通过列车调度员 和 绝 多头指挥 . 确保 安全 现场人员了解清楚现场情 况 , 确认好具 备送 电条件 . 防止盲 目 送 电导 名优秀的调度员 既要有 过硬 的业务素质 . 也 要有过硬的心理素 致 故障的扩大 , 送 电后应通知现场观察设备情况 , 确认有无异常 , 同时 质, 故障时沉着冷静 , 有 条不紊 , 防止 误操作和信 息的误判 , 杜绝指挥 注重试送后报警信息 的收集与分析 . 为下一步处理打下安全基 础 和操作失误 下 面就常见供 电设备故 障情况下 的调度与指挥进行研究 4 需接 触 网停 电配 合 调 度 与 指 挥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员工作标准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员工作标准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员工作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速铁路供电调度工作项目、内容、标准,适用于高速铁路供电调度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暂行规则》《普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铁路局高速铁路供电调度管理办法》《铁路局普速铁路供电调度管理办法》《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管理办法》《高速铁路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管理办法》3、高铁调度员工作内容及标准高铁调度员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详见表1。

表1高铁调度员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1)根据核定的牵引供电、电力设备检修、施工作 业计划及进线、主变倒闸方案,同列车调度核实停电 计划与电力系统调度联系进线停电或倒换。

(2 )加强与列车调度员联系,随时掌握现场及供电 作业车情况,掌握天窗变动情况。

当与图定天窗发生 变化时,提前两小时通知相关施工、检修单位。

(3)核对计划作业地点、供电臂、影响范围一致。

(4 )检查点外计划。

2.班中作业 (1 )调阅巡视:自接班开始,每班二次(接班和班 中)调阅远动系统巡视设备、视频监控系统,若遇正 在进行倒闸作业或故障处理可停止调阅巡视,待倒闸 作业或故障处理结束后,再执行调阅巡视工作。

主要 巡视内容为:变电所(直供、自投装置)、开闭所、 分区所、AT 所进线、母线电压,馈线电流,变电所 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状态,接触网隔离开关位置状 态,配电所、远动箱变、远动间的运行方式和开关状 态、电压、电流,远动通道状态,分区所控母电压 等。

并及时正确处理远动系统发出的报警信息。

(2)按规定与列车调度员办理停送电手续。

(3)按高铁供电调度员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 行牵引供电、电力设备倒闸,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 护,手指眼看,呼唤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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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高铁)供电调度管理,不断提高供电调度工作质量,充分发挥高铁供电调度作用,确保高铁供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明确了高铁供电调度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明确了供电调度交接班、停送电及监护、停送电签认、调度工作分析、信息报告、业务培训等基本工作制度,对高铁供电调度的人员素质、设备配置、调度命令、作业计划、应急处置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高铁的供电调度管理,未尽事宜按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第四条高铁供电调度是高铁运输调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铁供电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的指挥主体。

高铁供电调度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总公司供电调度受供电部的领导,局供电调度受铁路局调度所的领导和总公司供电调度、铁路局供电处的专业指导。

第五条铁路局调度所应设高铁电调台和电调综合台,综合台兼顾高铁、普速,电调台位置宜与列车调度台相邻,每个电调台管辖范围原则上以400-600运营公里为宜。

电调台和综合台执行四班制,电调台调度员负责审核并办理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电力设备检修或施工作业计划;发生故障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运输秩序的影响;与高铁各工种调度密切配合,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综合台设电调长,负责应急指挥、信息上报和日常业务管理。

供电调度室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和工作分析,执行日勤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施工作业计划及停送电安全措施,工作分析人员负责调度管理和安全运行信息的统计分析。

供电调度主任(副主任)负责对各班高铁调度人员标准化作业、应急处置、工作分析、计划审核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各级高铁供电调度的职责范围。

(一)总公司供电调度。

1.与各工种调度协调配合,组织铁路局高铁供电调度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2.指导铁路局高铁供电调度工作,协调铁路局之间供电调度的有关事宜。

3.及时掌握高铁牵引供电、电力设备事故、故障、跳闸以及安全信息等情况,指导各铁路局做好应急处置,对应急处置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对高铁供电设备运行质量进行统计、分析。

5.及时掌握涉及供电系统的行车、劳动安全事故情况。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二)铁路局高铁供电调度。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

2.掌握牵引供电、电力设备、远动系统的运行方式、运行状态。

3.了解管辖范围内列车运行情况,对超负荷运行的区段,要与列车调度联系,积极采取措施。

4.将所有的停电作业申请进行综合安排,审查作业内容和安全防护措施,确定停电的区段;批准在高铁牵引供电、电力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下达作业命令。

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做好远动试验,远动系统有故障及时通知修复。

5.指挥高铁牵引供电、电力设备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和故障处理,参加有关调查分析。

6.办理高铁牵引变电所跨局越区供电事宜。

7.统计并分析全局高铁月、季、年度天窗情况、牵引供电和电力设备故障、跳闸、安全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8.掌握管内接触网作业车、应急发电机组的存放地点,按要求下达大型设备的跨段使用命令。

9.当外部电源非正常停电时,及时与地方电业部门联系,确认故障情况,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0.了解掌握供电系统发生的行车、劳动安全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总公司电调。

11.与地方电业部门及相邻铁路局签订、修订调度协议,明确设备分界、调度管辖范围及日常检修抢修相关事宜。

12.参与高铁牵引供电、电力工程竣工验收,参与牵引供电、电力远动系统联调联试和试验,审核涉及改变既有设备运行方式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3.参与大修、更新改造等项目的施工方案、送电方案、电气化技术资料等的审查,了解设备大修及改造工程完成情况,及时掌握设备状态和存在问题。

1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章人员素质及设备配置要求第七条高铁供电调度员应树立为高铁运输服务的观念和全局意识,具备指挥决策的素质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电工基础、继电保护、电力自动化等方面的技术理论,熟悉接触网、变电、电力、远动以及行车组织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运行、检修及应急处置等业务,具有供电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高铁供电调度员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见附件1。

第八条高铁供电调度员应具有2年及以上普速铁路供电调度员的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高级职称、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九条铁路局供电调度员(简称局电调)连续中断调度工作1个月以上者,至少见习3个班次后,方可担当值班工作;连续中断调度工作3个月以上者,至少见习7个班次,并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担当值班工作。

第十条每个高铁电调台须配置供电设备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简称远动系统)、列车调度指挥系统(简称TDCS/CTC系统)、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铁路办公信息系统;电调台应配备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施。

铁路局电调台还应配置直接呼叫管内各牵引变电所(亭)、接触网工区、电力工区、变配电所、动车所、机务段、车站的直通电话及与有关地方电业部门的自动电话或直通电话,局电调使用的电话须具备录音功能。

第四章基本工作制度第十一条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人员应在下班前30分钟做好准备,梳理应交接的事项,填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员至少提前15分钟到岗,至少阅读之前四个班次的值班日志。

(二)《交接班记录》的主要内容:1.作业计划、尚未结束的作业和恢复供电时应注意的事项。

2.当班期间故障及跳闸情况、处理情况,必要时绘图说明。

3.图纸资料和抢修车列布点的变更、重点工作安排、设备缺陷及其处理情况。

4.设备运行方式的变更情况、原因及注意事项。

5.远动、视频等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需要交接的其他内容。

(三)交班人员应对照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逐条说明,对遗留工作应详细交清,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应解释清楚,否则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四)交接班手续完毕后由接班调度员签字,此后值班工作由接班调度员负责。

签字前,班中工作均由交班调度员负责。

接班调度员未到岗,交班调度员应继续执行调度工作。

(五)正在进行操作和处理故障时,不得交接班,只有在故障处理告一段落并有详细记录时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值班制度。

(一)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严守机密,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二)掌握远动系统和被控端设备的运行状态,对牵引变电所、电力变配电所、接触网线路及站场开关的遥信位置、预告报警信号及通道状态进行巡视检查,并将检查发现问题记入值班日志。

(三)被控端设备发生非远动分合闸(检修和试验除外)或远动系统出现异常时,供电调度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并进行应急处置。

(四)除进行天窗作业和应急处置工作外,供电调度应认真学习并掌握有关技术资料(见附件2)。

(五)值班期间,供电调度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原始记录(见附件3),所有原始记录均不得用铅笔填写,对长期保存的记录应使用计算机打印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填写要认真,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第十三条停送电操作及监护制度。

(一)供电调度员远动操作时,应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监护人员应具备高铁调度员资格并熟悉设备情况。

操作与监护人员要共同核对设备位置,进行手指眼看,呼唤应答,确保操作正确。

(二)远动操作完成后,应通过遥信、遥测信息确认设备状态。

具备条件的所亭及隔离开关,也可以通过视频监控信息确认设备状态。

有人值班(守)或现场有人时,也可以通知现场人员确认开关设备的状态。

(三)涉及停电检修的变电所、分区所、AT所、开闭所、配电所倒闸作业,供电调度应事先编写倒闸卡片,经审核无误后,进行远动操作。

遇远动故障时,由现场人员根据调度命令进行当地操作。

第十四条停送电签认制度。

(一)列车调度员与供电调度员间办理接触网停、送电作业应严格执行停送电条件的确认,并执行签认制度;签认可采取纸质签认或电子化签认的方式。

(二)列车调度员必须确认具备停电条件后方可与供电调度员办理停电签认手续;供电调度员在接触网送电后方可与列车调度员办理送电签认手续。

(三)组织登顶作业时,列车调度员在得到供电调度员确认接触网已停电的签认后,方准发布准许登顶作业的行车调度命令;供电调度员在得到列车调度员确认现场登顶作业完毕且人员已撤离的签认后,方准组织接触网送电。

第十五条业务培训制度。

(一)新职高铁供电调度员应按总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任职资格培训,通过考核并取得《高速铁路调度员资格证》后,方能担当高铁供电调度工作。

(二)高铁供电调度员转台后必须进行跟班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

(三)现职高铁供电调度员每年应按总公司规定参加脱产适应性培训。

要定期深入现场调研、学习,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掌握第一手运行资料,深入现场前要有计划,返回要有报告。

局电调下现场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

(四)新建高铁投入运行前,应提前确定供电调度人选,局电调至少提前2个月参与远动调试、联调联试和电调值班工作,熟悉设备和操作,为正式投入运营做好准备。

第十六条工作分析制度。

(一)供电调度统计分析分为专题分析和定期分析。

专题分析是指根据日常管理和远动系统应用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定期分析是指按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对以下内容进行统计梳理,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1.天窗兑现情况。

2.设备非正常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3.应急处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设备故障、跳闸分析及统计。

5.远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6.供电调度规章制度、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7.人员培训情况。

8.与其他工种调度之间协调配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十七条信息报告制度。

(一)电话报告。

事故、故障或接触网跳闸停电超过30分钟,局电调应及时向总公司供电调度汇报。

(二)故障速报。

故障(事故)抢修结束后,局电调应及时向总公司电调汇报,并于抢修结束后1小时内填写“故障速报”“一闸一档”和“接触网故障抢修过程统计表”(附件4-附件6)报总公司电调和路局供电处,作为分析故障和应急处置情况的重要凭据。

第五章调度命令第十八条高铁供电调度员是高铁供电设备停送电操作、应急处置等调度命令的唯一发布人,所有运行、检修及抢修人员必须服从供电调度员的指挥。

各级领导发布的命令、指示等,凡涉及供电调度职权的均应通过供电调度下达。

调度信息是指挥决策的重要依据,必须及时、准确,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第十九条高铁供电调度员在发布命令和通话时应口齿清楚、简练,使用标准术语,用语准确,讲普通话,在发布命令和通知时应先将命令和通知的内容填写在相应记录中,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每个命令必须有编号和批准时间,否则无效。

第二十条作业时,供电调度员向一个受令人同时只能发布一个命令,该命令完成后方可发布第二个命令;变电所值班员倒闸时,供电调度员对一个牵引变电所一次只能下达一个倒闸作业命令,即一个倒闸命令完成之前,不得发出另一个倒闸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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