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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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二级院(系)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一、考核指导思想
贯彻学校建设“国际化、有特色、高满意度”大学的这一总体目标,走内
涵式发展道路,以考核为手段,提高办学质量,规范教学运行秩序,完善教学
工作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促进各教学单位自觉按照教育部、市教委的精神深
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
二、考核原则
1.将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2.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主观评价为辅。
3.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学校根据每学年度工作重点,确定评估重点(每学年度的重点评估项目将有相应加分)。
三、考核目标
1.通过考核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和监控机制,促进各教学单位主动适应社会和市场的人才培养需要,构建“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本科
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我校的社会声誉。
2.通过考核逐步建立学年度考核机制,将日常教学运行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促使学校全员树立高质量、规范化的工作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形成不
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长效机制。
四、考核指标体系
二级院(系)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包括院(系)教学工作规划、教学管
理工作、教学建设与改革、教育教学项目管理以及教育教学项目成果加分五个
一级指标,共设置九个二级指标,61个观测点,总分950分,以及一级指标第五项教育教学项目成果加分(加分按照后附公式计算),7个观测点。院(系)完成各项工作,基本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指标体系进行加减分,最
后得出总分,作为二级院(系)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二级院(系)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内容与评价标准表
附表
二级院(系)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内容与评价标准表
注:教育教学项目成果加分值=各单位总分*权数(其中,权数=各单位人均分数÷总人均分数,各单位人均分数=本单位总分数÷本单位总人数,总人均分数=总分数÷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