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法律社会调查报告

合集下载

法学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法学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法学社会调查报告范文《法学社会调查报告》。

一、引言。

法学社会调查报告是对法律实施和社会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的一种重要形式。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某一特定领域的调查研究,揭示出现实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促进法律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

二、调查背景。

本次调查的背景是针对某地区的婚姻家庭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的。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婚姻家庭法律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的权益保障和社会稳定。

因此,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该地区婚姻家庭法律实施的现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该地区的居民群体,包括已婚夫妇、离婚家庭、未婚青年等,通过问卷了解他们对婚姻家庭法律的了解程度、实际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法律的期望。

实地访谈则主要针对相关法律部门、法律从业人员以及社会组织,通过访谈了解他们对婚姻家庭法律实施情况的看法和建议。

四、调查结果。

1. 对婚姻家庭法律的了解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受访者对婚姻家庭法律的了解程度较低,尤其是未婚青年群体。

他们对婚姻登记、离婚程序、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这给他们的婚姻家庭生活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困扰。

2. 实际遇到的问题。

调查结果还显示,许多受访者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如婚姻登记难、离婚程序繁琐、财产分割不公等。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3. 对法律的期望。

受访者普遍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他们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简化离婚程序、规范财产分割,以减少法律纠纷和矛盾。

五、改进建议。

基于以上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 加强法律宣传和解释,提高公众对婚姻家庭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可以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来加强宣传。

2. 简化离婚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可以通过简化相关手续、规范流程等方式来简化离婚程序,减少双方的痛苦和纠纷。

法学专业社会调查报告(10篇)

法学专业社会调查报告(10篇)

法学专业社会调查报告(10篇)法学专业社会调查报告 1调查目的:为了了解当前县城管执法状况,以便更好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调查时间:20__年__月__日调查地点:调查对象:县姑孰镇各社区居民和相关资料调查方式:走访、问卷调查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发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我对当涂县整体城管执法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一、我县城管执法状况的总体评价(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

外部对本县城管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32.35%,比较满意44.12%,不满意23.53%。

其中,对城管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20.53%,较好54%,不明显25.45%;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32.44%,基本满意41.34%,不满意26.17%。

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

城管大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

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访谈中的评价基本一致,外部与城管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城管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县镇总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区内有企业20__余家。

当涂县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当前城管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

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

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一)、家庭的基本情况通过社区座谈、问卷调查、上门约访等方式就家庭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是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68人;二是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12人;三是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73人;四是不允许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你的家人或朋友的44人;五是遭遇肉体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36人;六是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83人;七是威胁伤害你,你的孩子,宠物,家庭成员,朋友或他自己的有22人;八是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行为的有19人。

(二)、家庭的主要特点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与发生在社会上的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大特点:一是家庭的家庭性和违法性。

家庭性是指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的态度同对于其他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

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不属于家庭犯罪。

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

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是因为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二是施暴者多为丈夫。

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占绝大多数,家庭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三是家庭具有隐蔽性。

从调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

法学专业社会调查报告三篇

法学专业社会调查报告三篇

法学专业社会调查报告三篇第一篇一、前言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

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

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

作为法科学生,我们除了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之外,还需要在真正的实践中得到学习的提高,了解到更多的实务方面的问题。

鉴于此我在盐湖区法院禹都法庭实习期间对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研究。

调查人:xxx调查时间:xx年9月2日-xx年12月28日调查地点:xx法庭调查方法:旁听案件二、事实部分结婚一直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头等大事,古来就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说法,可见婚姻在国人心中的重要地位。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化。

现如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大幅度提高下,人民生活水平好过以往任何时期,为何离婚的势头反而越来越高?究竟是什么促使了人们提出离婚呢?有人说,当初选错了,不该娶她或不该嫁他;有人说,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说,为财产,起纠纷了;有人说,是生理缺陷,不过,也有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很坦诚地写出离婚原因:第三者介入。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人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人们对家庭的依赖程度反而变得越来越少,不少人仅把家庭看成是个吃饭睡觉的地方。

很多年轻人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门当户对、听父母的话之类统统过时了,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互不拖累,婚姻观念比较淡薄。

对于近年来离婚情况的分析统计如下:1、离婚者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离婚人数占35.62%,30-40岁之间离婚人数占55.62%,40-50岁离婚人数占6.88%,50岁以上离婚人数占1.88%。

2、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引发离婚的约占21.79%。

离婚者身份为:农民约占离婚人数的约67.92%,无业人员和下岗工人约占16.35%,事业单位(主要为教师和医生)占离婚人数的约占5.03%,机关干部占离婚人数的约占1.25%,其他占离婚人数的约占9.43%。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通用10篇)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通用10篇)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在生活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1第二次来到XX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

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

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

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

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

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

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

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

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

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

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

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

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

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

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

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

法学普法社会实践报告

法学普法社会实践报告

一、前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知识的普及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动法治进程,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我们组织了一次法学普法社会实践活动。

本次实践活动旨在通过实地调研、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二、活动背景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和利益关系的多元化,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日益增长。

在此背景下,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三、活动目标1. 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2. 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培养他们的法治精神;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四、活动内容1. 实地调研我们组织了10名志愿者,分别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等地方,对当地居民、学生、教师等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法治观念的树立情况以及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2. 法律咨询我们邀请了一位资深律师,在社区、农村等地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为当地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咨询内容包括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3. 法律讲座我们邀请了一位法学专家,在社区、学校等地举办法律讲座,为当地居民和学生讲解法律知识。

讲座内容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五、活动成果1. 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实地调研、法律咨询和法律讲座,使当地居民、学生、教师等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

2. 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树立了法治观念,为我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3. 解决了部分法律问题。

在法律咨询和法律讲座过程中,我们为当地居民解决了部分实际问题,减少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活动总结1. 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我们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电大法学社会调查实践报告(范文三篇)

电大法学社会调查实践报告(范文三篇)

电大法学社会调查实践报告(范文三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年终总结、个人总结、合同协议、条据文书、演讲致辞、策划方案、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ies, year-end summaries, personal summarie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 documents, speeches, planning plans, teaching materials, essay summaries, other sample essays, and so on.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电大法学社会调查实践报告(范文三篇)本店铺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电大法学社会调查实践报告(范文三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本店铺还可以找到更多《电大法学社会调查实践报告(范文三篇)》。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7篇)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7篇)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7篇)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精选7篇)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1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一年的学习下来,说实话,我并不清楚,我在学什么,学这为了什么。

而这次的经历——一个月的法院生活,我体会到了公平与正义的真正价值。

有时候,我在想我会不会就是传说中那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

因为我发现,真的,我依然年少轻狂,不识“愁的滋味”。

为了能通过面试,顺利地进入法院实习,我前一天在家反复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问题的答案。

比如:“你为什么想进法院实习?”那我会亳不犹豫地说:“定纷止争,维护正义,成就一个法律人应有的价值。

”第二天,我一路紧张而兴奋地到达法院。

仔细端看,大门庄严肃穆,旁边的二尊石狮巍然矗立,整个法院笼罩在一层等级与森严的暮纱下。

不禁,一阵畏然。

看到“门口禁止停放一切车辆”的告示牌后,我好容易才找了个地方把我的爱车给安顿下来。

刚往大门方向走去,门卫就远远地问我,“干什么的?”“我找院长!”我底气十足地回答。

“你找哪位院长?”“啊…”哑然。

“哦,一个法院会有几个院长么?”我纳闷。

“那你有什么事啊?”“我是个大学生,来这儿实习的。

”“哦,这样啊,那你先过来坐吧。

我们这儿下午是三点上班,现在还没到时间,你在这儿等会儿。

”没办法,只能这样咯。

没过一会儿,一位领导模样的人从大门经过,门卫告诉我“这是我们季庭长,你去找他看看”。

看他走远,我忙奔过去,他显然觉察到什么,回过头来,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却不知说些什么。

“季庭长,您好。

”“你好,有事吗?”他温和地回答。

“我是来这儿实践的。

”“哦,这事,你去找政治处吧。

”“好,谢谢。

”我不得不重新回到传达室。

终于,在两点五十左右,政治处有人上班了。

门虚掩着,我敲门进去,说明情况后,他说:“好,我跟领导汇报一下,可以的话,我这两天打电话通知你。

”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职应聘的问题,竟只字未提,不禁黯然。

什么可以的话打电话通知,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绝嘛。

哎,没戏,歇菜般我离开了法院。

法学法律社会调查报告

法学法律社会调查报告

实施调查
按照调查方案进行实际调 查工作。
数据处理与分析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 、清洗和分析,提取有用 的信息。
撰写报告
根据调查结果撰写社会调 查报告,客观地反映调查 结果。
03
调查结果和分析
调查结果
01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选取了500名社会公众作为调查对象, 年龄分布在18-60岁之间,职业涵盖了学生、教 师、医生、企业家、退休人员等。
司法公正性
我国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能够基本做到公正、公开、 公平,但仍有部分案件存在不当干预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因 素。
法律人才储备
我国法律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人才短 缺和分布不均等问题,需要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
建议
完善法律体系
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 特别是对于新兴领域和新型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以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
02 调查方式
采用线上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 行推广,收集数据。
03 调查内容
主要围绕公众对法学法律的了解和认知、对法律 体系的评价、对法律实践的感受等方面展开。
结果分析
01
公众对法学法律的了解和认知
调查显示,大部分公众对法学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但认知程度普遍较低
。其中,超过80%的公众表示对法律体系和法律条文不熟悉或不完全了
稳定。
普及法律教育
加强法律教育和普及工作,特别是针 对青少年和基层群众的法律教育,提
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加强司法独立性
完善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机关独 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减少不当干预 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
加强法律人才培养
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 法律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法治建 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法学社会调查报告

法学社会调查报告

法学社会调查报告
根据法学社会调查报告,我们对法学领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以下是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背景:
- 解释法律和法律制度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 探讨法律如何调整和解决社会问题;
- 分析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情况;
- 研究法律改革和司法改革的影响。

二、研究方法:
- 采用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
- 收集案例研究和实证数据;
- 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

三、调查结果和讨论:
1. 法律对社会的影响:
- 法律规范和约束了人们的行为,维持了社会秩序;
-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提供了公正和平等的社会机制。

2. 社会问题与法律的关系:
- 一些社会问题的产生与法律的缺陷和不完善有关;
- 法律的调整和解决能力与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相匹配。

3. 法律实施和执行情况:
- 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
- 法律的适用性和公正性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

4. 法律改革和司法改革的影响:
- 法律改革和司法改革对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 一些改革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四、结论和建议:
- 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的完善度和适用性;
- 加强法律实施和执行的监督和管理;
- 推动法律改革和司法改革的深化。

该社会调查报告提供了法学领域的全面分析和评估,为法律实践和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促进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社会问题的解决。

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共8篇)

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共8篇)

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共8篇)第1篇: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内容导词: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学内容我从一个交通事故案例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治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治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2021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21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21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三,诉讼经过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治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治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治理机关及其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治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21年5月作出(2021)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21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21)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21)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21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21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四,调查分析分析此案,我认为:(一)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清理现场的行为的合法性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答应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答应,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唯一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天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假如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二)交通大队事故科交通民警在特定情形下所采取的清理现场的行为方式也并无不当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导词: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学内容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经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唯一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最佳方案可以实现的.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经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假如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治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治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三)对清理现场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财物损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治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假如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治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会效益,是交通治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第2篇: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文章标题: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内容我从一个交通事故案例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2021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21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21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三,诉讼经过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21年5月作出(2021)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21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21)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21)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第3篇: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内容导词: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学内容我从一个交通事故案例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治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治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2021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21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21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三,诉讼经过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治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治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治理机关及其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治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21年5月作出(2021)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21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21)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一、实践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实践应用,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我校法学院组织了一次法学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践内容。

本次法学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观法院庭审、参与法律援助、调研法律问题等内容。

首先,我们参观了当地法院的庭审过程,通过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的过程,深刻理解了法律的实践运用。

其次,我们参与了法律援助活动,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最后,我们还进行了一些法律调研,深入了解了一些热点法律问题,并撰写了相关的调研报告。

三、实践收获。

通过本次法学社会实践活动,我收获了很多。

首先,我对法律的实践运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法律职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其次,通过参与法律援助活动,我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如何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我的实践能力。

最后,通过法律调研,我对一些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实践体会。

本次法学社会实践活动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实践性。

法律不仅仅是一堆文字和条款,更是社会生活中的调节器和保障者。

通过实践活动,我更加坚定了自己选择法学专业的决心,也更加清晰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五、实践建议。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而努力奋斗。

六、结语。

通过本次法学社会实践活动,我对法律的实践应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为自己的未来规划了更明确的方向。

我相信,在学校的培养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

法律专业社会调查报告

法律专业社会调查报告

法律专业社会调查报告法律专业社会调查报告在某些事情不明真相时,我们通常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在调查结束后还需要完成调查报告。

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调查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专业社会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专业社会调查报告1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然而,根据有关数据表明:近几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大学生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我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归类分析,对当前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对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计策。

我还通过直访大学生,更加直接、清楚地了解到大学生的心里话,从而更加深入了解到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

一、调查问卷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对新疆各大院校学生进行了法律意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80份,收回68份。

男女比列1:1。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

”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

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

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是很困难的。

因此,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里的总和。

法制观点是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现存的法律规范、法律活动和法律关系等现象的概括和总和。

法学法律社会调查报告

法学法律社会调查报告

法学法律社会调查报告在当今社会,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工具,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深入了解法学法律在社会中的实际应用情况以及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态度,我们进行了一次广泛的社会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共收集了有效问卷_____份,并对_____名不同年龄、职业、教育背景的人士进行了深入访谈。

调查范围涵盖了城市和农村地区,以确保调查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一、公众对法律的认知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受访者对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常见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例如,对于、和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相当一部分人能够说出其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然而,对于一些较为专业和复杂的法律领域,如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等,公众的认知程度则相对较低。

在问及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时,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体成为了公众获取法律信息的主要渠道。

此外,学校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众的法律意识。

但值得注意的是,仍有部分受访者表示,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较为有限,希望能够有更多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二、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在对法律的信任度方面,调查结果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

一方面,大部分受访者认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能够维护社会的正义和秩序。

他们相信在遇到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受访者对法律的执行效果表示担忧,认为存在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从而影响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任。

进一步分析发现,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与他们自身的法律经历密切相关。

那些曾经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解决问题的人,往往对法律持有较高的信任度;而那些在法律事务中遭遇挫折或感到不公的人,则更容易对法律产生怀疑和不满。

三、公众的法律遵守情况从调查结果来看,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遵守情况总体较好。

大多数人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履行合同义务、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然而,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例如,在消费领域,仍有部分消费者在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选择不依法维权;在税收方面,一些个体经营者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法学法律调查报告范文

法学法律调查报告范文

法学法律调查报告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深入了解当前法学法律领域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广泛的调查研究。

本次调查旨在揭示法学法律在实际应用中的情况,以及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态度。

二、调查目的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1、了解公众对法律的知晓程度和法律意识水平。

2、探究法律在解决社会纠纷和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和效果。

3、分析当前法学教育的质量和对法律人才培养的影响。

4、发现法律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了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1、问卷调查:通过网络平台和实地发放问卷,共收集了_____份有效问卷,涵盖了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和地区的人群。

2、访谈调查:对法律专业人士、法官、律师以及普通公民进行了深度访谈,获取了丰富的一手资料。

3、案例分析:收集和分析了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以了解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四、调查结果(一)公众法律知晓程度和法律意识1、大部分受访者对基本法律常识有一定了解,但对于较为复杂和专业的法律条款知之甚少。

2、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仅有少数人能够准确判断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3、公众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包括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体,但这些渠道提供的法律信息往往不够系统和准确。

(二)法律在解决社会纠纷中的作用1、多数人认为法律是解决社会纠纷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诉讼成本高、程序繁琐等问题,导致部分人选择其他非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2、对于一些民事纠纷,调解和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但在执行力度方面仍有待加强。

(三)法学教育质量和法律人才培养1、法学专业学生普遍反映教学内容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导致毕业后在实际工作中适应期较长。

2、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难度和通过率对法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产生了一定影响,部分人认为考试内容过于注重理论知识,忽视了实践能力的考察。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一、实践背景。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需要通过实践活动来增进对法律知
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为了更好地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实际运用情况,我们决定开展一次法律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践过程。

1. 调研法律服务需求,我们首先对社会上法律服务的需求进行
了调研,发现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无法解决一
些常见的法律问题,比如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

2. 参与法律援助活动,为了帮助有需要的人,我们参与了一次
法律援助活动,为一些贫困家庭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帮助
他们解决了一些法律问题。

3. 参观法院和律师事务所,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法律实践的情况,我们还参观了当地的法院和律师事务所,观摩了一些庭审活动和律
师的工作状态。

三、实践收获。

通过这次法律社会实践活动,我们深刻地了解了法律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责任和使命。

我们不仅增进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培养了实际操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同时,我们也感受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和成就感,这对我们的成长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实践建议。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将继续参与各种法律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做好准备。

同时,我们也希望学校和社会能够更多地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学生参与法律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推荐5篇)

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推荐5篇)

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推荐5篇)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推荐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本站还可以找到更多《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推荐5篇)》。

第一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是根据某一特定目的,运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对某一事务或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周密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后, 将这些调查和分析的结果系统地、如实地整理成书面文字的一种文体。

1.社会实践结束时学生必须提交调研报告(或论文),学生应充分运用所学知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和调查资料,比较深入的分析和总结,提出一定见解。

2.调研报告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字数不少于20xx字。

3.调研报告的资料必须真实,内容应简明扼要,能反映出社会实践基本情况及本人体会和感受。

4.调查报告的内容由标题、导语、正文、结尾和落款组成。

(1)标题调查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类。

所谓单标题,就是一个标题。

如《重庆市涪陵区中学语文教学情况的调查报告》、《重庆市的校办企业》、《调整教育政策,增加教育投入》。

所谓双标题,就是两个标题,即一个正题、一个副题。

如《为了造福子孙后代涪陵区X山X林调查报告》。

(2)导语导语又称引言。

它是调查报告的前言,简洁明了地介绍有关调查的情况,或提出全文的引子,为正文写作做好铺垫。

常见的导语有:①简介式导语。

对调查的课题、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经过等作简明的介绍;②概括式导语。

对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对象、调查内容、调查结果和分析的结论等)作概括的说明;③交代式导语。

即对课题产生的由来作简明的介绍和说明。

(3)正文正文是调查报告的主体。

它对调查得来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进行叙述,对所做出的分析、综合进行议论,对调查研究的结果和结论进行说明。

正文的结构有不同的框架。

①根据逻辑关系安排材料的框架有:纵式结构、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

这三种结构,以纵横式结构常为人们采用。

②按照内容表达的层次组成的框架有:“情况--成果--问题--建议”式结构,多用于反映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成果--具体做法--经验”式结构,多用于介绍经 2验的调查报告;“问题--原因--意见或建议”式结构,多用于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事件过程--事件性质结论--处理意见”式结构,多用于揭示案件是非的调查报告。

社会法律调查报告(精选5篇)

社会法律调查报告(精选5篇)

关于社会法律调查报告〔精选5篇〕社会法律调查报告1调查目的:关注酒后驾驶对自身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对酒后驾驶提出防范措施。

调查时间: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调查地点:律师事务所、交警队等。

调查对象:法律工作者、干警等。

调查方式:本调查报告采取网上搜集资料、、面谈等方法进展调查。

为了完成“中央播送电视大学人才培养形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教学方案;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理论的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才能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p 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才能。

我于2023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在峨眉山市某律师事务所和某交警队进展了关于酒后驾驶的社会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一、酒后驾驶的根本情况首先,我们先来分析^p 酒后驾车的原因,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我在网上从个人角度和社会监管角度分别做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酒后驾车的主要原因从驾驶人个人角度来看,依次是朋友的怂恿,占44.65%;幸运心理,占24.73%;以为自己酒量大和技术高,占30.62%。

从社会监管角度看,依次是:现有法律法规处分力度不大、占29.87%;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占27.00%。

从客观因素来看,依次是担忧车辆停放在外不平安、占24.65%;担忧次日早上需要用车、占19.53%。

此次调查共有194名您提交了调查意见,其中,绝大多数为男性,共134人,占94.69%;中青年您居多,31到40岁的占44.51%;学历层次丰富,大专以上学历占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占29.21%。

根据来自网上的调查显示,有93.45%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4.68%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驶行为。

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8.6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46.7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平安意识不强,另外,有的14.61%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幸运心理。

关于法学社会调查报告5000字参考范文5篇

关于法学社会调查报告5000字参考范文5篇

【最新】关于法学社会调查报告5000字参考范文5篇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的文章,供领导作为处理问题、制定方案的依据或参考,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模板,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法学社会调查报告5000字(一)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随着>的修订,>公布和实施,男女平等的根本国策在深入落实中唤起人们法律意识的觉醒,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婚姻家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与社会主义事业不相符的现象,为了深入了解目前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探索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我们以密云县城关地区为调查范围,就家庭暴力现状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通过妇联组织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对该区域家庭暴力现状情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分析,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5份,回收率达80以上,说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还是很积极的.此次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根本情况,对家庭暴力的认识,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目的是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了解当前家庭暴力现状,寻求解决的有效对策. 一,调查对象的根本情况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调查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5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_2人,36-55岁之间的1_人,55岁以上_人,其余_人为25岁以下.调查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占总数约34,高中文化或中专占总数25,初中文化占31,而小学文化程度的仅占总数的10.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29,个体私营业者9,无业人员占37,公司职员占9,其他职业占25.二,调查对象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情况在调查的245人中,有_0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 ,但还有55人片面地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男人打老婆 ,说明当前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还比拟模糊.持妇女,儿童,老人是家庭中的弱者,往往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看法占九成以上;有95的人认为施暴者为男性;调查中近_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仅是肉体上的伤害;有80的人认为除殴打伤害外,还包括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精神上的折磨;认为社会上家庭暴力现象比拟多的占71人,一般的占84人,比拟少的占90人.三,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多样夫妻吵架动手比例较高,且男方动手多;遭遇对方口头侮辱,大声喊叫,做出带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98人;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_人;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_3人;不允许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你的家人或朋友的64人;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72人;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1_人;威胁伤害你,你的孩子,宠物,家庭成员,朋友或他自己的有42人;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行为的有26人.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一,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那么就具有违法性.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 家丑不可外扬 ,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五,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对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在调查问卷中,对个别被调查者遭遇家庭暴力的详细情况我们单独作了笔录,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产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一,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男人的附属,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二,大男子主义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表达在几个方面:一是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二是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三是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四是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三,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 ,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四,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有相当一局部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 ,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五,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一些人存在着打是亲,骂是爱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提高认识,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机制和网络,才可到达标本兼治. 一,是加大>,>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阔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并能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社会中有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精神,在社会的大舞台中不断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二,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标准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扫除各类效劳.加强公民根本道德标准的教育;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立活动和好媳妇,好丈夫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科学调适家庭关系,增强科学文化和道德修养,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三,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置,只是在>中有所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分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显然,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规定处分是十分不够的,特别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由于证据缺乏或取证困难而不得不妥协时,使人感到法律的无力.虽然刑法中有对虐待家庭成员行为的处分规定,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家庭暴力问题.因此,尽快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立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只有加强反家庭暴力立法建设,才能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也才能切实有效地遏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总之,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均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当作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来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文明进步和妇女权益的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法学社会调查报告5000字(二)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成心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成心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 .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拟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成心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成心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您正浏览.COM(第一范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五)处理结果:处分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_%,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九)犯罪主观成心: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拟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冷淡.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到达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根底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冷淡了.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到达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无视.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懊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奉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时机,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成心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成心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抚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催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根底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根底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正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消除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法学社会调查报告5000字(三)土地是国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人口大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来越严重,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特点(一)调查对象的根本情况近年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土地承包人和开发商以及政府.(二)特点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阔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30﹪2.农民在承包地上私自种植非粮食植物(比方载树,)或农田改为鱼塘和建房,政府划地,开发商圈地;3.外出打工,年纪大的农民违法使用土地的占40﹪,由于左右栽树无法再种植农作物的占_﹪,政府以及开发商占40﹪;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据调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人口老年化越来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树和其它非农业行为的也会越来越严重,政府为了加大开发速度也会不断的占用农田,开发商利益驱使圈地也会越来越大.1.粮食减少.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平安.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与自然灾害相比,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造成的粮食损失更为严重.据统计分析,(按一村民小组)有60亩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按每亩每年500公斤粮食计算,一村民小组每年就减少30000公斤粮食.所以说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始终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特别是农业的开展的主要因素之一.2.对环境的影响.随着城市企业向农村转移,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染向农业环境蔓延.违法使用土地使土地荒漠化,植被减少间接影响气候;3.粮价飞涨.由于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减产,直接导致粮食涨价.三.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原因分析.1.无法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土地少种地已不能满足家庭开资,只有离地外出打工,土地要么栽树或挖塘,或托付亲友做非农业用途.2.不能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年纪大已不能农业种植.3.无奈放弃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无法再种植农作物.4.政府划地,由于政府规划.5.开发商用地,由于利益驱使圈地.四.对策.1.法制宣传.加大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乡领导,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2.依法执法.加大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和集体.3,优化土地承包,有效合理的利用土地.根据目前现况让所有进城农民回乡种地是不可能,只有现在把农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义自愿的情况下转包给他人(不改变种植结构),开发商不开发的地要无常还给原先农民,政府谨慎划地.4.加大农业投入,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大对现在确实还在种植的农民的直补,做好根底农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规划建设,解决农民种地难的一系列问题.法学社会调查报告5000字(四)_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平安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国务院>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那么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那么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_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_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_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局部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局部丧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_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_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当国家赔偿责任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局部损坏,局部丧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第八条,公安部>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辩论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_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三,诉讼经过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那么.>第八条规定: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那么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一、实践背景。

在法律领域,理论知识的学习固然重要,但实践能力同样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我校法学院组织了一次法律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走出课堂,深入社会,了解法律实践的现状和挑战。

二、实践过程。

我们选择了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践。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深入了解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工作内容,包括案件调研、法律文书起草、庭审辩护等方面。

我们还参与了一些实际案件的调研和分析工作,与律师们一起讨论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策略。

除了律师事务所,我们还参观了当地法院,观摩了一些庭审过程,了解了法官和律师在庭审中的角色和职责。

在实践活动的最后阶段,我们还参与了一些法律援助活动,为一些有需要的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三、实践收获。

通过这次法律社会实践活动,我们收获了很多。

首先,我们对法律实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知道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的差距,也更清楚了自己在未来工作中需要提升的能力和素养。

其次,我们与律师和法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了解了他们的工作状态和心得体会,对自己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最后,通过参与法律援助活动,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力量,也更加坚定了自己选择法律专业的决心。

四、实践建议。

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学校在法律实践教育方面的资源不足,学生的实践机会有限等。

因此,我们建议学校加强法律实践教育,增加实践机会,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

总之,这次法律社会实践活动让我们受益匪浅,增强了我们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也为我们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希望学校能够继续组织这样的活动,让更多的法学专业学生受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法律社会调查报告
法学法律社会调查报告
本文是针对大学生犯罪问题的法律社会调查报告,版权归作者所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武彬
邮编10002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

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

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

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

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

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

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

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

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
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

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

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

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

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

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

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

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

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

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

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

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

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

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

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

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
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

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

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

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

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