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常见纠纷合伙协议中固定收益和保底条款的效力样本
民法典解读--合同编--合伙合同
壹合伙合同概述(一)合伙合同的认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967)* 保底条款的常见形式:约定当事人的投资金额或比例,投资本金在特定时间内予以返还,且无论合伙盈亏,均收取固定数额或一定比例的分红。
保底方不参与合伙经营。
* 保底条款的效力及其对合伙性质认定的影响。
1.保底条款无效,认定合伙关系成立案例1:新疆高院(2015)新民一终字第246号基本案情:蒲某与李某1、李某2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承包案涉工程项目,约定“蒲某出资150万元作为此项目前期保证金,其他由李某1、李某2出资。
同时约定,蒲某出资的150万元在项目预付款中扣除归还”。
蒲某依约将150万元交付李某1、李某2。
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三人的后续投资和费用确认等事宜。
现工程完工结算,李某1、李某2未给蒲某分配利润,也未退还150万元保证金。
裁判要点:保底条款无效,不用返还150万,蒲某与李某1、李某2之间已经形成合伙关系。
案例2:济南中院(2014)济商初字第140号裁判要点:韩某与于某、A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但是,补充协议约定了韩某保底收益,违反了合伙企业法关于风险共担的规定,为无效条款,但不影响整个补充协议的效力。
2.保底条款无效,名为合伙实为借贷案例1:重庆高院(2014)渝高法民终字第00352号裁判要点:合伙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论盈亏、只获取保底收益不符合合伙关系的特征,不构成合伙关系,实为借贷关系。
案例2:湖南高院(2014)湘高法民三终字第28号裁判要点:合伙协议中约定部分合伙人收回出资本金并按固定比例收取利润,且不承担经营风险,该约定属于保底条款,违背了合伙应当遵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原则,应属无效。
当事人之间不构成合伙关系,而成立借贷关系。
3.认定合伙成立,且保底条款有效案例:沈阳和平区法院(2017)辽0102民初1820号裁判要点:合伙协议及展期协议中明确了协议到期后投资本金溢价回购的内容,属于双方就投资收益专门作出的约定,该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6篇
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6篇第1篇示例: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甲方:(投资人)鉴于甲方拥有一定的资金,并愿意进行投资,乙方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并能够提供固定收益回报的投资项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投资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金额为(具体金额),作为本次投资的本金。
本次投资的期限为(具体期限),从资金到账日起算至期限届满即止。
1. 乙方保证每(具体时间)向甲方支付固定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率为(具体利率)。
2. 投资收益将在每次支付日前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乙方在支付日前将支付凭证发送给甲方。
第四条项目管理1. 乙方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第一个月末向甲方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2. 乙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需保证甲方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安全,若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和修改1. 只有在双方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本投资协议才能够解除或者修改。
2.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商定解决方案。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日期:以上为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的范本,双方签署后应妥善保管,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
希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实现投资预期收益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2篇示例: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甲方(投资人):身份证号码:地址:乙方(公司):注册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向乙进行固定收益回报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投资金额及期限1. 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作为固定收益回报投资本金。
2. 投资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
合作协议约定保底收益
合作协议约定保底收益合作协议约定保底收益协议书甲方:(公司全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注册地为:__________,联系地址为: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个人/公司全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注册地为:__________,联系地址为: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与乙方达成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合作内容为:(具体的合作内容请在此处写明)2. 甲方为了保障乙方的利益,与乙方共同确定收益保底金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二、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合作所需的全部知识、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所需的条件;(2)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3)在合作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收益比例按时向乙方支付合作收益;(4)对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合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和住宿费等;(5)若未能实现约定的收益保底金额,甲方需在合作结束后及时全额补偿乙方;(6)保证乙方顺利进行合作所需要的配合、协调和支持。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甲方提供合理、有效的服务;(2)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3)在合作期限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合作任务;(4)联系方式的变更需及时告知甲方;(5)如需终止协议,则需提前____________天(具体时间)向甲方书面告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6)合作期限内,保证不泄漏任何与合作有关的机密信息。
三、合同履行1. 合作收益的支付方式:(具体的支付方式请在此处写明)2. 其他履行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7个案例,详解私募基金投资、管理阶段的5个常见纠纷
私募基金完成募集设立后,基金财产便独立于投资者和管理人的个人财产,基金财产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投资于特定目标,私募基金进入管理阶段。
鉴于私募基金合同关系项下,投资者基于对管理人投资资质、能力、经验等方面的信任,通过与管理人订立私募基金合同,将投资财产委托给管理人管理、使用、处分,并且该财产独立于投资者及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管理人以私募基金的名义为了投资者的利益运作受托财产。
因此在管理阶段中,管理人一方面需要尽到“以基金利益及其投资人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其他人牟取利益”的忠实义务;另一方面还需要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尽到“谨慎投资、亲自管理、合规经营、信息披露”的勤勉义务。
前述管理阶段义务既有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1]亦可经由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的特殊约定加以进一步明确。
实践中,私募基金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或出现亏损时,投资者往往会求索基金管理人乃至托管机构在管理阶段履职过程中的瑕疵,以此寻求管理人或托管机构对基金亏损进行“补救”。
鉴于上述,本文拟围绕实践案例,对私募基金在管理阶段的常见争议进行梳理。
Part 1未尽审慎投资义务对外投资是私募基金业务的核心阶段之一,基金合同应当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进行明确约定。
在私募基金发生投资亏损时,管理人未尽审慎投资义务将成为投资者寻求索赔的重要理由。
相关案例案例1:投资决策前未在尽职调查中尽到审慎义务构成违约,赔偿投资者的本金损失——北京二中院(2020)京02民终5208号案主要情节:涉案私募基金的投资标的是银行向ATM运营服务机构支付的技术管理费。
经法院查明,管理人未通过有效手段核实ATM机的实际投放数量,导致其在基金宣传材料中估算的技术管理费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
裁判结果:管理人在尽职调查中没有尽到审慎义务构成违约,并对投资者的真实投资意愿产生重大影响,故应当赔偿投资者的本金损失。
结论及建议从既有案例来看,投资者以管理人或托管机构未尽审慎投资义务为由寻求索赔时,司法实践的处理思路存在两个基本特点:① 司法实践对于管理人是否尽到审慎投资义务主要是过程性评价。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有效吗?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有效吗?对于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是无效,我国对于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是不认可并且禁止提供优先级份额认购者保本收益安排的。
基金是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它与股票相比最大的优点在于选择面广,风险低,收益较为稳定。
基金也有分类,有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主要是发行对象的不同。
公募基金需要有约定保底协议,那么私募基金呢?今天,就来和您聊聊▲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约定保底的相关问题。
▲一、私募基金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fund of 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 trust of trust(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20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
▲二、保底条款的表现形式和具体类型有限合伙人保底条款的内容如下:有限合伙人的保底协议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内部保底,即由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作出保底承诺;其二是外部保底,即由合伙企业的外部第三方作出保底承诺。
投资协议约定固定回报是否有效
投资协议约定固定回报是否有效投资协议约定固定回报是否有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通过本协议向乙方投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投资项目乙方拟进行一项投资项目,甲方同意出资参与该项项目投资,并获得预期的固定回报。
二、投资金额甲方拟向乙方出资金额为___________元。
三、回报及期限1、乙方承诺在投资期限结束时,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金额为___________元,回报时间为___________年/月/日。
2、甲方同意在回报时间前不得要求提前支付固定回报金额。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收取固定回报,并根据乙方事先提前披露的有关资讯、回报等信息及时了解其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
2、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投资金额向乙方支付,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回报时间收取固定回报。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运营,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2、乙方承诺将投资资金用于推进颁麾项目的建设运营,确保安全运营并获得预期回报。
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金额,应按照违约金额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出资金额,应按照违约金额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法律效力本协议为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纷争,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八、其他条款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2、本协议中所用的“日”都指自然日。
投资固定收益协议书
投资固定收益协议书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固定收益项目,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管理,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投资固定收益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1.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上述投资金额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3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投资期限2.1 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期限为自甲方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投资期限届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返还投资本金及支付固定收益。
第三条固定收益及支付3.1 乙方承诺按照年化收益率____%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
3.2 固定收益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固定收益的支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投资本金的返还4.1 投资期限届满,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
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有效吗
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有效吗保底条款,常见于联营合同和委托理财合同中,在中外合作企业合同和建筑工程参联建合同中也较为多见。
那么你对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无效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意为在合伙人之间签定的合伙协议中约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不论合伙组织是否取得盈利,都要按照一定的金额或比例从合伙企业中分得收益。
纵观我国已经生效实施的法律文件,只有一部规范性法律文件涉及到对“保底条款”进行法律效力定性,在司法实践中,审判员普遍认为保底条款违反了合伙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盈利”的原则,因此大部分案件都会判决此条款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0年颁布了《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下称解答)。
此《解答》第四条中例明了三种类型的“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即:联营各方共同经营时,已收取的保底利益需弥补亏损,如有剩余各方再行分配;如保底利益取得方不参与经营,则违反有关金融法规,除本金返还外,还将处以经济惩罚;如金融机构收取保底利益,则亦应承担亏损责任。
此《解答》是我国唯一一部生效的法律文件对“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作出明文规定,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合伙保底案件也大多参照《解答》而作出无效的判决。
从最新的《合伙企业法》来看,虽然该法没有对“保底条款”效力作出说明,但该法第33条规定: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再按照其他方法进行分配。
可见,从立法者的角度出发,首先也是充分尊重了合伙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且,该法引进了先进的“有限合伙”制度,这已经打破了《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合伙组织内各合伙人必须“共同经营、共担风险”这一原则。
另外,如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被人民法院认为实际为借贷关系,必将产生借款返还和支付利息的后果,这对合伙组织的资本结构势必会造成严重影响,给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的风险,最终是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8篇
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8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资金运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资于乙方运营的固定收益回报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进行固定收益回报投资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实现投资收益共享。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1. 甲方投资于乙方的固定收益回报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2. 投资期限为____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固定收益回报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回报。
2. 乙方承诺在投资期限内,按照年化收益率____%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回报。
3. 乙方应于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收益回报,具体金额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益率及投资金额计算。
四、资金监管1. 乙方应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项目的投资运营。
2. 甲乙双方共同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项目运营报告及财务报表,以便甲方了解项目运营情况。
五、风险控制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确保项目运营合法合规。
2.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过程中的风险,保障甲方的投资安全。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投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协议终止与退出1.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1)投资期限届满;(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协议;(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 甲方在投资期限内如需提前退出,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3. 甲方退出时的投资收益,按照实际投资期限及本协议约定的收益率计算。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固定收益条款与保底条款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中固定收益条款与保底条款之合法性探析(2017-04-20 17:16:29)转载▼分类:实务技能在银行非标债权类投资项目中,常会采用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形式,而银行资金稳健投资的低风险偏好需求决定了此类项目中往往会设定各种形式的“固定收益条款”或“保底条款”。
而这类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除了时常面临被认定为“名为合伙,实为借贷”的尴尬之外,还会碰到被认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精神的效力问题。
本文将从“固定收益条款”与“保底条款”的概念比较入手,探析两类条款不同操作模式下的法律效力,以求为私募基金交易结构设计中如何规避相应法律风险提供建议与参考。
一固定收益条款与保底条款概念辨析(一)概念简述“固定收益条款”,是指相关主体约定:部分合伙人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风险,到期收取固定收益。
此处的固定收益,指明确约定的确定的金额或收益指标。
如“某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为固定年化_%”。
“保底条款”,则是指相关主体约定:无论合伙企业是否盈亏,部分合伙人都可以取得不低于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收益(最低回报条款)或至少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保本条款)。
(二)固定收益条款与保底条款的比较固定收益条款与保底条款是极易混淆的两个概念。
二者的共同点是投资本金与/或收益可以得到保障,其区别主要在投资回报是否固定:固定收益条款约定的是在一定期限后获得本金及固定年化收益,故固定收益情况下投资回报是确定的;而保底条款只约定了收益的下限,在投资人应获得的合伙企业盈利高于保底金额时,投资人仍可分享实际收益,故保底情况下投资回报是不确定的,可能等于或高于保底金额。
(三)两类条款的不同操作模式固定收益类条款可从固定收益是否附保障、提供保障的是其他所有合伙人还是其他部分合伙人、提供保障的是其他合伙人还是第三方等不同角度分为各种不同类型。
保底条款可从其他所有合伙人对部分合伙人保底、其他部分合伙人对部分合伙人保底、第三方对部分合伙人保底等不同角度分为各种不同类型。
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整理版精选3篇
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整理版(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投资乙方“*****项目(名称)”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同意按“固定回报率”的方式给乙方“***项目(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予以投资。
1、投资总额:2、投资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年息:4、划款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首期投资款*****元人民币汇入乙方名下双方共管账户。
5、在甲方投资款汇入乙方账户并在甲方对乙方项目最终书面审核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执行协议”及“抵押协议”,至此乙方方可启用上述资金,甲方不再共管。
二、投资期内乙方将公司全部股权并全部资产及该项目全部产权及收益权等一切权利抵押给甲方。
三、甲方按投资总额的*%一次性收取乙方投资管理费用,乙方应于投资款到账当日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投资前*年为项目建设期,自第*年开头,乙方按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计算于每年***月***日前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连续回报*年。
若乙方未能每年按期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且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五、投资期内,乙方拥有公司及该项目的一切经营权,乙方自主负责项目建设、生产、管理、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担当并有权融入扩大生产的低息率额外资金、债权、债务,经济、民事纠纷及一切法律责任。
六、甲方派出财务总监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财务总监的工资与待遇按**标准由乙方支付。
乙方同意甲方随时托付会计师事务所,核实乙方在该项目上的资金使用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作期满后,甲方委派的财务总监撤离乙方。
七、乙方保证投资款专款专用,如违此商定,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八、合作期满,乙方按商定将甲方应得收益如数支付后将不再额外向甲方还本付息,包括资产、股权、项目等一切抵押物即告归还乙方全部。
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7篇
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范本7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对乙方的固定收益回报投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协议背景及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固定收益回报投资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实现共同发展和共赢。
二、投资金额与期限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固定收益回报投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 投资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年。
三、固定收益回报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回报。
2. 乙方承诺在投资期限内,每年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回报率为______%的投资收益。
3. 乙方应在每个收益结算周期结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固定收益回报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投资用途及保证1. 乙方应将甲方投资资金用于约定的项目或业务,并保证资金的合法使用。
2. 乙方应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承担项目投资风险。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五、风险承担1. 乙方应承担投资项目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
2. 甲方有权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3. 在投资项目出现风险时,乙方应尽快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并及时向甲方报告风险情况。
六、协议终止与退出机制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1)投资期限届满;(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 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照约定将甲方的投资资金及固定收益回报返还给甲方。
3. 甲方在投资期限内如需提前退出投资,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月内办理退出手续。
保底条款的效力认定
保底条款的效力认定股东的保底条款是否有效?广东客都律师事务所胡继宏律师王某为A饲料公司大股东,占公司90%的股份。
因业务扩张需要,公司急需增加流动资金,王某便邀请李某、张某入股A饲料公司,三方签订合同约定:1、李某、张某共投入A饲料公司500万元,占公司25%的股份;2、李某、张某所占的股份,由王某占的90%中折算让出;3、王某保证李某、张某投资年收益率不低于25%,如果低于25%,那么由王某个人补足。
对上述合同中第3项的投资保底条款是否有效,在我所律师间讨论时引起很大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法院1990年11月12日的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问题〞第〔一〕项之规定: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
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那么,损害了其他联营方和联营体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确认无效。
联营企业发生亏损的,联营一方依保底条款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当如数退出,用于补偿联营的亏损,如无亏损,或补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局部可作为联营的盈余,由双方重新商定合理分配或按联营各方的投资比例重新分配。
上述保底条款应为无效条款,如果本案引起诉讼,法院可能会按名为联营实为借款进行判决。
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保底条款违反了?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局部合伙人或者由局部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的规定。
我国法律鼓励正常的市场经营风险,禁止约定躲避风险的条款,因为保底条款违背了民事法律应当遵循的“公平、等价有偿〞原那么,所确定权利义务的严重不对等,因此应认定其无效。
相反,如果认定其有效,那么等于鼓励当事人订立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的空头条款,助长双方的冒险行为,这样不利于标准市场风险。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范本8篇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范本8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订:甲方(普通合伙人):XXX,性别:XX,出生日期:XXXX年XX 月XX日,住址:XXXX,身份证号码:XXXX。
乙方(有限合伙人):XXX,性别:XX,出生日期:XXXX年XX 月XX日,住址:XXXX,身份证号码:XXXX。
鉴于:1. 甲方和乙方同意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通过集合投资的方式,提高投资收益并降低投资风险。
2. 基金将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甲方作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作为有限合伙人。
3. 双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以共同管理、运营基金。
第一条基金的名称和形式1. 基金的名称:XXXX私募基金。
2. 基金的形式:有限合伙。
第二条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集合投资的方式,提高投资收益并降低投资风险。
第三条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期货、期权、房地产等投资工具。
具体投资组合将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目标进行调整。
第四条双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1. 甲方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XX元,出资方式为现金。
2. 乙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XX元,出资方式为现金。
第五条双方的权益和义务1. 甲方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无限责任。
2. 乙方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基金的投资收益,但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承担有限责任。
3.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确保基金的稳健运营。
第六条基金的管理和决策1. 基金的管理和决策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参与管理和决策。
2. 甲方应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基金的投资安全。
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基金的投资情况和收益情况。
第七条基金的收益分配1. 基金的收益分配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甲方作为普通合伙人,有权优先分配收益,但应确保乙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3. 乙方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剩余的收益分配权。
私募基金常见纠纷三合伙协议中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效力
私募基金常见纠纷(三):合伙协议中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效力2017-05-08 20:42结合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以及本所律师代理私募股权投资纠纷的经验,笔者将私募基金纠纷中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常见纠纷概括为如下几类:(1)私募基金募集中的争议;(2)私募基金管理中的争议;(3)合伙协议中预期收益率、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争议。
本文承接《私募基金常见纠纷(一):基金募集过程中的争议》和《私募基金常见纠纷(二):合伙人的权利及其限制》,进而论述合伙协议中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效力。
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一般指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也不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只是收取固定收益,或者取得不低于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收益(最低回报条款)或至少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保本条款)。
为了吸引投资者、募集资金,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常以各种形式承诺定期返本返息,或者支付保底收益。
实践中,关于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纠纷屡见不鲜,而人民法院也未对此形成统一的认识。
结合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法院的判决,我们认为,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但并非无效条款。
一、实践中对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处理(一)认定合伙协议有效,而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无效原告韩旭东与被告于传伟、山东大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大工创投(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济商初字第140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合伙企业内部约定的保底条款无效,指出:韩旭东与于传伟、创投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均系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均合法有效。
上述协议签订后,韩旭东依约实缴了出资,于传伟、创投公司实缴了部分出资,依约成立了合伙企业邦盛公司。
但是,补充协议约定了韩旭东保底收益,违反了合伙企业法法关于风险共担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但不影响整个补充协议的效力。
(二)认定包含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合伙协议“名为合伙,实为借贷”对于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作出的固定收益与保底承诺,人民法院倾向于认定该合伙协议“名为合伙,实为借贷”,判决出资人收回本金,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按一定比例支付利息(通常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合伙协议保底条款
合伙协议保底条款1. 引言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合作伙伴间在合作期间确保各方权益的保底条款。
本协议旨在确保合作伙伴在经营合伙企业期间,不论任何情况下,均能按照约定分享和维持利益。
2. 合作伙伴本协议中,“合作伙伴”指合作企业中的各方。
每位合作伙伴在纳入本协议之前应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充分阅读并予以理解。
3. 保底利润为确保各方在合作期间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各合作伙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享有保底利润:3.1 合作业绩未达到预期如果合作业绩未达到双方预期,导致合作伙伴收益低于预期水平,各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各合作伙伴按照其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若某一合作伙伴的分配利润低于其预期收益,则该合作伙伴有权向其他合作伙伴追加要求补偿。
3.2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业绩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合作业绩下降的情况,各合作伙伴同意以下规定:•合作伙伴应共同努力克服危机,减小损失。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业绩下降,合作伙伴同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各方同意不追究彼此责任。
4. 风险分担为了避免由于某一合作伙伴的经营风险对其他伙伴造成的不利影响,各合作伙伴同意以下条款:•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始前应对财务状况进行充分核查,确保无重大风险。
•若某一合作伙伴在合作期间经济状况恶化,导致经营产生风险,其他合作伙伴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投入、暂停利润分配等,以减轻风险带来的影响。
5.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所引发的争议,各方同意以下解决方式:•各合作伙伴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各方同意提交至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6. 协议变更与解除本协议一旦签署生效,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合作伙伴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
6.1 协议变更若因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对协议进行修改,各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合作伙伴,并经过充分协商和一致认可后,方可修改协议。
6.2 协议解除合作伙伴可协商决定解除合作,但应提前给予其他合作伙伴合理通知,并确保已完成各项合作义务。
合伙协议保底条款范本
合伙协议保底条款范本本合伙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双方合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1. 合伙目的:甲方和乙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同发展。
2. 合伙企业: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为__________(企业名称),注册地为__________(地址),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经营范围)。
二、合伙出资1.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出资方式,如现金、实物、技术等)形式出资。
2.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出资方式,如现金、实物、技术等)形式出资。
三、合伙权益和义务1. 合伙权益:甲方和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权、决策权、监督权等。
2. 合伙义务:甲方和乙方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共同努力实现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遵守合伙协议,履行合伙企业的各项规定。
四、保底条款1. 保底收益:合伙企业经营期间,甲方和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保底收益,保底收益率为每年__________%。
2. 保底亏损:合伙企业经营期间,若发生亏损,甲方和乙方应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但在此前提下,甲方和乙方同意为对方承担__________%(保底亏损比例)的亏损责任。
3. 保底期限:保底收益和保底亏损的期限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合伙终止和退出1. 合伙终止: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合伙企业发生重大亏损,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合伙的情形。
2. 退出合伙:甲方和乙方如需退出合伙,应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财产分割和权益转让手续。
合伙人固定收益合同范本
合伙人固定收益合同范本甲方(投资方):________乙方(经营管理方):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同意出资人民币_____元整,用于__________项目的启动和运营。
2.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保证运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收益最大化。
二、固定收益分配1. 甲方根据其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享有固定的年收益率_____%。
2. 固定收益按季度计算并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支付给甲方。
3. 如项目提前终止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亏损,甲方已投入的资金按原投资比例退还,但固定收益不再予以支付。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2.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双方应共同努力,确保项目的健康发展,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四、违约责任1. 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额的_____%。
2. 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止,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延长合同期限。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所作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以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双方详细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必要时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各自的权益不受侵害。
合伙基金对赌协议书模板
甲方(投资方):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方):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投资乙方管理的合伙基金,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伙基金的投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标的1. 甲方同意向乙方管理的合伙基金投资人民币____元,乙方接受甲方的投资。
2. 合伙基金的投资期限为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投资回报1. 合伙基金的投资回报分为两部分: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
2. 固定收益:甲方在投资期限内每年可获取固定收益,收益比例为投资金额的____%。
3. 浮动收益:合伙基金实现盈利后,甲方可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浮动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赌条款1. 对赌条件:若合伙基金在投资期限内未实现预期收益,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以下补偿:(1)若合伙基金在投资期限内未实现预期收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补偿;(2)若合伙基金在投资期限内未实现预期收益,乙方应将合伙基金的投资期限延长____年,并继续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
2. 对赌解除:若合伙基金在投资期限内实现预期收益,则本对赌条款自动解除。
四、退出机制1. 甲方有权在投资期限届满后要求乙方回购其投资份额,回购价格为投资金额加上固定收益。
2. 乙方有权在投资期限届满后要求甲方继续持有投资份额,甲方不得拒绝。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逾期利息。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月日:________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固定收益合伙合同模板
固定收益合伙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标题:固定收益合伙合同模板一、合伙宗旨本合伙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通过合伙方式,实现投资项目的稳健收益。
二、合伙期限1. 本合伙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期限为【】年,自合伙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 合伙期限届满后,如各方同意续期,应签订书面续期协议。
三、合伙投资1. 各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共同投资于以下项目:(1)项目名称:【】(2)投资金额:【】(3)投资比例:【】2. 各方应按照投资比例,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和收益。
四、收益分配1. 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1)首先支付各方的投资本金;(2)剩余收益按照投资比例分配。
2. 合伙期限内,如遇投资项目的收益不足以支付各方的投资本金,各方同意按照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五、合伙事务1. 各方同意委托【】方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重大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包括但不限于:(1)变更投资项目;(2)提前终止合伙合同;(3)其他影响合伙事务的重大事项。
六、合伙权益的转让1. 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合伙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合伙合同后,各方有权按照投资比例,将合伙权益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第三方。
七、争议解决如各方在合伙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各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 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伙人):【】乙方(合伙人):【】丙方(合伙人):【】签订日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私募基金常见纠纷合伙协议中固定收益和保底条款的效力样本私募基金常见纠纷合伙协议中固定收益和保底条款的效力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私募基金常见纠纷(三)::合伙协议中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效力--05--0820:42结合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以及本所律师代理私募股权投资纠纷的经验,笔者将私募基金纠纷中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常见纠纷概括为如下几类:(1)私募基金募集中的争议;(2)私募基金管理中的争议;(3)合伙协议中预期收益率、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争议。
本文承接《私募基金常见纠纷(一):基金募集过程中的争议》和《私募基金常见纠纷(二):合伙人的权利及其限制》,进而论述合伙协议中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效力。
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一般指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也不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只是收取固定收益,或者取得不低于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收益(最低回报条款)或至少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保本条款)。
为了吸引投资者、募集资金,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常以各种形式承诺定期返本返息,或者支付保底收益。
实践中,关于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纠纷屡见不鲜,而人民法院也未对此形成统一的认识。
结合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法院的判决,我们认为,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但并非无效条款。
一、实践中对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处理(一)认定合伙协议有效,而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无效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原告韩旭东与被告于传伟、山东大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大工创投(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商初字第140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合伙企业内部约定的保底条款无效,指出:韩旭东与于传伟、创投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均系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均合法有效。
上述协议签订后,韩旭东依约实缴了出资,于传伟、创投公司实缴了部分出资,依约成立了合伙企业邦盛公司。
但是,补充协议约定了韩旭东保底收益,违反了合伙企业法法关于风险共担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但不影响整个补充协议的效力。
(二)认定包含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的合伙协议“名为合伙,实为借贷”对于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作出的固定收益与保底承诺,人民法院倾向于认定该合伙协议“名为合伙,实为借贷”,判决出资人收回本金,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按一定比例支付利息(通常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上诉人北京同鑫汇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鑫汇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丽琴、田旭、瞿红霞、聂云,原审被告北京金丰厚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丰中心”)、安徽中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杭公司”)、杭锁亚、马鞍山苏杭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三中民(商)终字第1559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被上诉人名为金丰中心的合伙人,实际与金丰中心之间是借贷关系:同鑫汇公司分别与周丽琴、田旭、瞿红霞、聂云签订的《合伙协议》合法有效,周丽琴、田旭、瞿红霞、聂云享受固定收益,不承担企业风险,即该四人名为金丰中心的合伙人,实际与金丰中心之间是借贷关系。
现该四人投资期限届满,金丰中心应当向其偿还投资本金及收益,金丰中心未按期偿还还应分别向该四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而根据上述合伙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协议,同鑫汇公司是金丰中心的普通合伙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及双方签订的《合伙协议》第十六条,同鑫汇公司应当对金丰中心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上海融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泓公司”)、上海亚华湖剧院经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与顾蓓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沪02民终1878号民事判决书亦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借款合同关系:首先,仅从顾蓓君与融泓公司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的内容来看,是顾蓓君与融泓公司合伙出资成立艺魅投资进行经营的意思表示,但综合融泓公司出具的《募集说明书》、认购确认函、三份承诺书的内容,结合艺魅投资在顾蓓君出资前已经成立,艺魅投资原有股东及新加入股东并未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且顾蓓君未被登记为艺魅投资合伙人的情节,顾蓓君的出资并不符合合伙的构成要件,而是更倾向于私募基金发行与认购的关系。
但是,根据四上诉人所述,系争私募基金项目的设立,并未在中基协备案,融泓公司作为基金项目管理人也未在中基协登记,因此,融泓公司并不具有发起募集并管理系争私募基金的资质;加之,融泓公司在出具的认购确认函中确认认购金额和最后一期预期收益退还日期为7月月15日,以及融泓公司与刘建兵多次出具补充协议及承诺书承诺还本付息一节来看,更符合借款的构成要件。
因此,本院确认融泓公司与顾蓓君之间建立的是借款合同关系。
原告古某某与被告成都易安泽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安泽中心”)、四川方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诺公司”)、德阳金麒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武侯民初字第3406号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向原告收取的“投资款”实质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是借款:原告古某某与被告易安泽中心、方诺公司签订的《投资管理合同》、《风险声明书》、《入伙协议》载明被告方诺公司作为合伙人邀请原告古某某等人出资合伙加入被告易安泽中心共同投资被告金麒麟公司的项目,被告方出具格式条款中虽载明原告古某某是合伙人,并对其进行风险告知,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但其后又明确载明“预期年化收益为11%”,“合伙企业投资期内取得的投资收益优先分配有限合伙人,若合伙企业不能如期获得预期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回购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份额,回购金额不低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金额和预期收益总额,回购后,有限合伙人视为自动退伙”,并在原告古某某“投资”150万元后的6个月时按协议支付原告古某某11%的“收益”,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被告方不能退还原告古某某的款项,被告易安泽中心、方诺公司向原告古某某出具的《关于本合伙企业投资份额分配的承诺书》载明最迟于5月月15日支付古某某“150万元本金”,以上情况均表明被告方向原告古某某收取的“投资款”实质是借款,其向原告古某某承诺的“年化收益”实际为支付的利息。
(三)普通合伙人承诺的固定收益保底条款有效原告王斌等有限合伙人与被告望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它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沪0109民初17844号至1785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应向原告返还投资款并支付预期收益。
在该案中,被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告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望州资产汇泽投资基金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原、被告签订《汇泽投资基金1期合同》,该基金为封闭式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为三年,%,双方约定原告投资为固定期限六个月,到期赎回。
到期后被告并未返还投资款、支付预期收益,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认定:原、被告签订的基金合同约定投资期限为六个月,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期限届满后,被告不能按约向原告结算本金及收益,应属违约。
现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支付固定期限的预期收益,于法有据,被告亦无异议,本院予以准许。
原告要求被告按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利率计支付固定期限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缺乏依据,本院酌情调整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贺开宇与宝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金国际公司”)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朝民初字第1452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普通合伙人自愿分担风险有效,并不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贺开宇与宝金国际公司于12月8日签订了附宝金国际公司受让财产份额条款的《合伙协议》及《协议书》,均出自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均属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恰当履行各自义务。
宝金国际公司应当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按照每年15%的投资溢价受让贺开宇持有的宝金投资中心100万元投资份额。
贺开宇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宝金国际公司为招募更多投资人,自愿签订关于溢价收购投资人财产份额的协议,为投资人分担部分风险,不能改变贺开宇依然承担合伙企业投资风险的事实。
沈益军诉上海誉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静民二(商)初字第492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合伙企业承担派发收益义务,普通合伙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上海誉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各合伙人和合伙企业应遵守约定。
合伙企业被告上海誉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义务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原告派发收益,其未在基金项目约定的到期日向原告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派发收益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上海誉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月月28日的《公告》中所作出的?如届时未完全退出,则债务由其承担?的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一般保证的特征,被告上海誉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在被告上海誉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能履行债务时,向原告承担保证责任。
(四)合伙人之外的第三方对特定合伙人承诺的固定收益与保底条款有效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公司”)与邯郸猎人行生态休闲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人行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出版公司与资亿盛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资亿盛通”)签订《资亿基金合伙协议》,成为资亿盛通设立的北京琭裕源资产管理中心的有限合伙人,猎人行公司向出版公司提交《协议履约担保协议函》,猎人行公司对前述投资以及预期收益承担无限连带保证。
基金债权到期后,资亿盛通未能依约向出版公司返还投资本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冀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指出:基金不能履行固定回报收益责任时,保证人承诺代为履行的,保证人应承担责任。
原告俞培泓与被告上海浙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嘉公司”)、第三人上海庸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庸恳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俞培泓分两次认购庸恳公司发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庸恳高傅量化一号基金人民币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