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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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第2A类 无法分类 无法分类
无法分类 无法分类
分类依据
兔子眼刺激试验: 中等刺激
无数据
无数据 无数据 无数据 根据人类证据:深度 昏迷,严重高铁血蛋 白症状,血管内溶血, 脂肪肝(Chemicals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生殖毒性 致癌性
特定目标器官/系统 第1类(血液系 毒性单次接触 统,心脏,肝, 呼吸器官); 第3类(麻醉作 用)
化学品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极大的提高 和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但是,由于其固有的危险特性,化学品对人类或环境 存在着潜在危害变得越发突出。
为此,需要对化学品的危害性进行全球统一的分类和
标记。
第一章 GHS产生的背景
二、完善现有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体系的需要
1956年,第一个国际性的危险品运输分类和标记体系 产生,即《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 建议书》(TDG) (以下简称桔皮书)。 随后以桔皮书为基础,国际海事组织( IMO )和国际 民用航空组织(ICAO)等国际组织分别制定了《国际 海运危规》 ( IMDG) 和《国际空运危规》(IATA )。
2) GHS分类更全面 主要体现在:对同一危险性的分类,更加全面。
例2: 关于易燃液体的分类:
闪点23℃ ,初沸点35℃ 闪点23℃ ,初沸点35℃ GHS制度
TDG
23℃ 闪点60℃
60℃闪点93℃
GHS分类示例
步骤一,明确产品类型
GHS制度将化学品分为两类:
物质:自然状态或通过生产过程得到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其中,
闪点/℃
沸点/℃ 蒸气压(27℃)/kPa
32
144 0.7
27
139 0.8
27
138 0.9
物理危害
危险类别
1
2 3
分类
分类依据
4
5 6
爆炸物 易燃气体 易燃气溶胶 氧化性气体 高压气体 易燃液体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第3类
不含有爆炸性原子基团
根据GHS的定义,应为液体
不是气雾产品
第一章 GHS产生的背景
二、完善现有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体系的需要
此外,欧美等发达国家还针对消费者、工人和环境制定 了各自的化学品分类和标记制度。
但是现有各种化学品分类标签体系着许多缺陷:
(1),分类标准不统一,造成统一产品在不同国家有着不 同的分类和标签;
(2),缺乏对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整个生命周 期的管理; (3),缺乏对化学品潜在危害的分类和标记。
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
二、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
GHS制度将化学品的危害大致分为3大类: 1) 物理危害(如,易燃液体、氧化性固体等) 2) 健康危害(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
3) 环境危害(如,水生毒性)。
1、GHS制度将化学品的物理危害又细分为16小项:
爆炸物 易燃气体 易燃气溶胶 氧化性气体 高压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发火液体 发火固体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固体 有机过氧化物 金属腐蚀剂
10
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第5类(经口); 皮肤腐蚀/刺激:第2类;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第2A类;
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第1,3类
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第1,2类 吸入危害:第2类
一、什么是GHS制度?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l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 GHS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
① 对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
② 对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
又称“紫皮书”。
第一章 GHS产生的背景
六、GHS制度是建立在以下主要现行制度的基础之上:
1) 美利坚合众国有关工作场所、消费者和杀虫剂的要求;
2) 加拿大有关工作场所、消费者和杀虫剂的制度要求;
3) 欧洲联盟有关物质与制剂分类和标签的指令;
百度文库4)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桔皮书)。
第二章 GHS的主要内容
二、分类
根据化学品的经口、皮肤接触或吸入途径的急性毒性,将 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分为5类。 急性毒性值用(近似)LD50值(经口、皮肤接触)或LC50
值(吸入)或ATE值表示。
急性毒性分类标准
接触途径 第1类 第2类
50 200 500 2.0 0.5
第3类 第4类
300 1000 2500 10 1.0 2000 2000
举例1:易燃液体
一、定义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
二、分类
类别 1 2 3 4 特征 闪点23℃ ,初沸点35℃ 闪点23℃ ,初沸点35℃ 23℃ 闪点60℃ 60℃闪点93℃
举例2:易燃气溶胶
一、定义
气溶胶是指气溶胶喷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
的容器,容器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 体,配有释放装臵,可使所装物喷射出来,形 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体或液体微粒或形成泡沫、 膏剂、粉末或处于液体、气体。 气溶胶通常有泡沫气溶胶和迸射气溶胶。
研究报告:已发表的文章 实验测试
GHS分类示例
步骤三,危险性判断
已 收 集 的 产 品 信 息 28 项 危 险 类 别
专家经验 公式计算 搭桥原则
部分产品可能具有多种危险性,如农药乳油(毒性和易燃)
GHS分类示例
以二甲苯分类为例 物质信息
名称 熔点/℃ 邻二甲苯 -25 间二甲苯 -48 对二甲苯 13
健康危害
危险类别
9
分类
分类依据
根据人类证据:循环 功能紊乱,红细胞、 白细胞、血小板数量 减少(Chemicals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吸入肺中可能导致化 学性肺炎
特定目标器官/系统 第1类(心脏血 毒性重复接触 管系统,血液系 统,肾) 第2类(呼吸器 官) 吸入危害 第2类
根据GHS的定义,应为液体
根据GHS的定义,应为液体
邻二甲苯的闪点32 ℃ ; 间二甲苯和对二甲苯的 闪点为27℃
根据GHS的定义,应为液体
7 8
易燃固体
不适用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不适用
不含有自反应性原子基 团
物理危害
危险类别
9
分类
分类依据
在常温下接触空气后不引燃
根据GHS的定义,应为液体
发火液体 不适用 10 发火固体 不适用 1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无法分类 1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 不适用 的物质和混合物 13 氧化性液体 不适用 14 氧化性固体 不适用 15 有机过氧化物 不适用
1 急性毒性(经皮) 无法分类 1
急性毒性 (吸入:气体) 蒸气)
不适用
1 急性毒性(吸入: 无法分类 1 急性毒性(吸入: 无法分类 2
尘埃,烟雾) 皮肤腐蚀/刺激
第2类
兔子经皮刺激试验报告: 中等刺激
健康危害
危险类别 3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呼吸/皮肤敏化作用 5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4
6 7 8
企业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
由于负担过重,部分企业被排除在化学品国际贸易之外
第一章 GHS产生的背景
五、三个国际组织承担了GHS制度的制定工作:
① ② ③ 国际劳工组织(ILO)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联合国(UN)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于2001年形成了GHS制度的最初版本。
2002年12月,经联合国正式出版,因其封面为紫色,GHS
TDG与GHS分类差异
在TDG中危险品被划为九个类别,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分别是: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造成的可逆损伤(具有可逆性) 。
TDG与GHS分类差异
目前,国际上关于危险货物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分 类有两种体系: 一种是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以下简称TDG)确定的分类原则进 行分类,这是传统的较为成熟的危险品分类体系;
另一种是按照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 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确定的分类原则 进行分类,这是近年来发展起来并不断深化的新 分类体系,充分体现了安全、健康、环保和可持 续发展理念。
举例2:易燃气溶胶
二、分类
对于易燃气溶胶的分类,常需考虑
以下的测试结果: 易燃气溶胶的组分; 化学燃烧热; 泡沫试验(用于泡沫气溶 胶); 点火距离试验和封闭位臵试
类别
特征
3.1
极度易燃气溶胶
3.2
易燃气溶胶
验的结果(用于迸射气溶胶)
2、GHS制度将化学品的健康危害又细分为10小项:
现行制度局限性举例
例1: 在此之前,欧盟确定的急性毒性LD50为200毫克/千克 (口服) ,而美国用500毫克/千克,则LD50在200至 500毫克/千克之间的化学品分类结果将截然不同。
例2: TDG(桔皮书)目前主要针对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分类
和标签,而缺少对生产、存储以及使用环节的管理。
例3: TDG(桔皮书)目前主要针对化学品的物理危害(易
第5类
口服(mg/kg 体重)5 皮肤(mg/kg 体重)50 气体(ppmv) 蒸气(mg/L) 100 0.5
5000 20000 20 5
粉尘和烟雾(mg/L)0.05
举例2:皮肤腐蚀/刺激
一、定义
皮肤腐蚀是指在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可观察
到表皮和真皮的坏死(具有不可逆性)。
皮肤刺激是指在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对皮肤
在GHS制度中,合金也被视为混合物
GHS分类示例
步骤二,收集产品信息
理化性质: pH值、闪点、化学特性等; 健康毒理:LD50、 LC50等; 生态毒理: EC50、 LC50等。
如果混合物整体信息无法获得,可收集其主要主份的信息
GHS分类示例
步骤二,收集产品信息
收集信息途径:
网络数据库:Sigma-aldrich、Alfar、Acros
包括:维持产品稳定所需的任何添加剂和派生于所用过程的杂质, 不包括:可以分离而不影响物质稳定性或改变其组成的任何溶剂。 如:常见的化工品以及医药中间体。
GHS分类示例
步骤一,明确产品类型
GHS制度将化学品分为两类:
混合物:两种或更多种物质组成,但不起反应的混合物或溶液,
如:农药、油漆、指甲油等。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 标签制度 (GHS)简介
浙江局检验处:何涛
2012年8月10日
1
内容简介
第一章 GHS制度产生的背景 第二章 GHS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GHS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第四章 国内外GHS的实施情况 第五章 如何应对GHS制度
2
第一章 GHS产生的背景
一、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需要
6.1急性毒性 项毒性物质 皮肤腐蚀/刺激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生殖毒性 致癌性 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 吸入危险
呼吸或皮肤敏化作用 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重复接触
3、GHS制度将化学品的环境危害仅分为2小项:
危害水生环境 危害臭氧层
举例1:急性毒性
一、定义
急性毒性是指在单剂量或在24h内多剂量经口或皮肤接触 一种物质或混合物,或吸入接触4h之后出现的有害效应。
TDG与GHS分类差异
TDG与GHS分类差异
TDG 与GHS的分类,主要差异如下: (1) GHS分类更细化;主要体现在:GHS将TDG中的某些危险 类别进一步细化。 例1: 关于氧化性物质的分类:
氧化性气体
GHS制度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物质 (5.1项)
TDG
氧化性固体
TDG与GHS分类差异
燃)和急性毒性,而缺少对化学品的潜在危害,如致癌、 生殖毒性、以及环境危害的分类和标记。
第一章 GHS产生的背景
三、减少对化学品试验和评价的需要
通过制定全球统一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减少动物 试验,减少对化学品的评估。
四、促进化学品的国际贸易
在贸易领域,由于要遵守许多有关危险分类和标签规定,
16
不适用于液体的测试方法
不含金属或非金属(硼、 硅、磷等) 不含有氧、氟、氯
根据GHS的定义,应为液体
不含有“—O—O—”结 构 没有腐蚀性
金属腐蚀剂
不适合
健康危害
危险类别
1 急性毒性(经口)
分类
分类依据
第5类
小鼠的LD50: 3500mg/kg和 4300mg/kg
无数据 根据GHS的定义分类为液体, 且预期无法吸入其气体 无数据 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