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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传统文化典籍的汉译英翻译--以地名和官职名为例

浅析中国传统文化典籍的汉译英翻译--以地名和官职名为例

作者: 金源
作者机构: 云南师范大学
出版物刊名: 英语广场:学术研究
页码: 3-6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10期
主题词: 文化翻译 地点名称 官职名称 解决方法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典籍英译难度颇大,不仅要求译者有良好的英文水平,中文功底也应深厚。

本文以传统文化典籍中的地名和官职名的翻译现象为例,浅析传统典籍英译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其困难。

中西文化的差异和翻译人员能力欠缺是导致翻译错位的重要原因。

我国古代地名与官职名称的翻译可以采用异化和归化方法。

归化能让目的语读者轻松地了解原文意义,也能部分传递我国的文化因素,但其使用局限性大。

异化法可以运用于多种情况,在文化传递方面强于前者,但是假如目的语读者没有相关背景,那么阅读起来会有些吃力。

《内蒙古汉译蒙古语地名问题研究》范文

《内蒙古汉译蒙古语地名问题研究》范文

《内蒙古汉译蒙古语地名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内蒙古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共存的地区,其中蒙古语地名在当地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意义。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汉译蒙古语地名在翻译、使用和保护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对内蒙古汉译蒙古语地名问题的研究,探讨其现状、成因及解决策略,以期为内蒙古地区的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提供参考。

二、内蒙古汉译蒙古语地名的现状内蒙古地区的汉译蒙古语地名数量众多,涉及范围广泛。

这些地名在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然而,目前汉译蒙古语地名存在以下问题:1. 翻译不准确。

部分地名的汉译翻译不准确,导致人们对其含义产生误解。

2. 使用不规范。

部分地区在使用汉译蒙古语地名时存在不规范现象,如随意更改地名、使用非正式翻译等。

3. 保护不力。

部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蒙古语地名未得到充分保护,面临消失的风险。

三、汉译蒙古语地名问题的成因汉译蒙古语地名问题的成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历史原因。

历史上,内蒙古地区的民族迁徙、战争、政治变革等因素导致地名的频繁更迭和翻译混乱。

2. 语言差异。

汉语和蒙古语在语言结构、词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翻译过程中出现误差。

3. 政策法规不健全。

目前,关于地名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缺乏对汉译蒙古语地名的规范和保护措施。

四、解决汉译蒙古语地名问题的策略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策略:1. 加强翻译准确性。

通过建立专业的翻译团队,对内蒙古地区的蒙古语地名进行准确翻译,确保其含义与原意相符。

2. 规范使用。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内蒙古地区汉译蒙古语地名的使用,防止随意更改和滥用。

3. 加强保护。

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蒙古语地名进行登记和保护,防止其消失。

4. 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汉译蒙古语地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其文化自信。

5. 推动跨学科研究。

鼓励历史学、地理学、语言学等学科的研究者共同参与汉译蒙古语地名问题的研究,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多角度的思路和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7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7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11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巴特尔2014年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名,是指社会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包括:(一)山、河、湖、滩涂、平原、草原、沙漠、湿地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二)行政区域名称,居民委员会名称、嘎查村民委员会名称;(三)街、路、巷名称,院、楼、门号编码,城镇住宅区名称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名称;(四)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水库、码头、航道等名称;(五)公园、纪念地、旅游景点等名称;(六)工业区、开发区、示范区、实验区等专业区名称;(七)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设置以及相关的地名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名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名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名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文物名称翻译的统一及规范

文物名称翻译的统一及规范

文物名称翻译的统一及规范作者:马晶新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6期摘要:文物承载着历史文化的重要信息。

每一件文物的定名都会直接影响人们对相关历史信息的认知和推演。

在对外宣传及翻译的过程中,文物名称的翻译应同文物的定名一样引起大家以同等的重视。

但是由于文化、民族、地域、时间及专业知识等多方面影响,文物名称的英译目前还缺乏一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这必然会影响对相关历史文化的研究和传播。

关键词:文物名称;翻译;规范;统一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6-0204-03文物作为物化的历史,承载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

目前我国的博物馆、文献资料、甚至专业书籍中对文物名称的英文翻译都时有谬误,而且缺乏统一和规范。

因此,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官方的名称英译的规定及前人对文物翻译的研究,试探讨文物名称英译规范化的原则及方法。

一、文物名称翻译统一的重要性在我国每件文物都有唯一的名称,并且是经过文物管理及编目工作者依物件的年代、颜色、形状等诸多因素进行探讨、最终规定的。

为每一件文物命名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使人们可以“见其名,如见其物”,相当于给每件文物加上标签,使中国的古老文化被后辈发现后有效的在其子孙后代中传播。

炎黄子孙流着相同的血液,说着同样的语言,我们可以在短时间内了解掌握新发掘的文物,从其质地、构造了解最古老的历史文化。

中国早已走上国际的大舞台,国外的专家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极大的兴趣,同时也是扩大我国文化对国际影响力的最佳时期。

“如何让外国人能准确的了解到中国特有的文物描述显的尤为重要,所以如何在翻译中正确融合文化差异和规范翻译方法是文物翻译的重点。

文化的有效传播对文物翻译具有依赖性,而翻译的规范化水平对文化能否畅通传播起着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文物翻译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文化传播。

”①因此,文物名称翻译的统一承担着传播中国文化的重担,也是世界了解中国的媒介。

中国地名英译的几点注意事项

中国地名英译的几点注意事项

中国地名英译的几点注意事项中国地名英译的几点注意事项地名是历史的产物,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象征,是日常生活的向导,是社会交往的媒介。

在信息化社会中,地名在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外贸、科技、文化交流、新闻出版以及社会生活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中国地名,不仅是中国的统一标准,而且是国际标准,全世界都要遵照使用。

根据笔者英译中国地名的体会,本文拟谈谈中国地名英译的几点注意事项,供译者和读者参考。

一、专名是单音节的英译法专名是单音节,通名也是单音节,这时通名应视作专名的组成部分,先音译并与专名连写,后重复意译,分写(汉字带点的字是通名,英语的画线部分是音译;括号内为该地所在省、市、地区或县,下同)例如:1、恒山 Hengshan Mountain (山西)2、淮河 the Huaihe River (河南、安徽、江苏)3、巢湖 the Chaohu Lake (安徽)4、渤海 the Bohai Sea (辽宁、山东)5、韩江 the Hanjiang River (广东)6、礼县 Lixian County (甘肃陇南地区)二、通名专名化的`英译法通名专名化主要指单音节的通名,如山、河、江、湖、海、港、峡、关、岛等,按专名处理,与专名连写,构成专名整体(汉语带点的字和英语的画线部分即为通名专名化)。

例如:1、都江堰市 Dujiangyan City (比较: the Dujiang Weir)(四川)2、绥芬河市Suifenhe City (比较:the Suifen River)(黑龙江)3、白水江自然保护区 Baishuijiang Nature Reserve(比较:thebaishuiriver)(甘肃)4、青铜峡水利枢纽 Qingtongxia Water Control Project(比较:the QingtongGorge)(宁厦)5、武夷山自然保护区 Wryishan Nature Reserve(比较:Wuyi Mountain)(福建)6、西湖区风景名胜区 Scenic Spots and Historic Sites of Xihu (比较:theWest lake)(浙江杭州)三、通名是同一个汉字的多种英译法通名是单音节的同一个汉字,根据意义有多种不同英译法,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英译词不能互相代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5•【字号】内政字[2011]206号•【施行日期】2011.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11〕206号2011年7月25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20世纪80年代初,自治区开始编纂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工作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全区修志人员共同努力,第一轮修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盟市、旗县(市、区)首轮修志任务已经全面完成;自治区专业志中除个别尚未完成,其余均已完成。

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从2003年启动以来,50%的盟市已经开始了第二轮修志,30%的旗县(市、区)已初步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但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不平衡,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承担的第二轮专业志大部分还未启动。

为了进一步加快第二轮修志进度,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自治区第一轮修志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区第二轮修志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编修地方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全面客观地反映自治区的发展轨迹和时代风貌,保存和总结其中的新鲜史料和宝贵经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目标任务全区第二轮修志包括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志书编纂。

第一轮修志结束、志书下限满10年及以上的即可开始第二轮修志。

没有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并同时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

外国地名汉字译写通则

外国地名汉字译写通则

外国地名汉字译写通则外国地名汉字译写通则外国地名的译写正确、统一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工作,也关系到我国文化、科技的发展。

为了实现外国地名汉字译写的统一和规范化,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通则。

第一条译写外国地名,以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第二条外国地名的译写应以音译为主,力求准确和规范化,并适当照顾习惯译名。

第三条各国地名的汉字译写,以该国官方文字的名称为依据。

如:意大利地名Roma,应照意大利文译为“罗马”,不按非意大利文Rome 译写。

使用非罗马字体的国家,其地名的罗马字母转写应以该国官方承认的罗马字母转写法或国际通用的转写法为依据。

第四条各国地名的译音,以该国语言的标准音为依据。

标准音尚未确定的,按通用的语音译写。

在有两种以上官方语言的国家里,地名译音按该地名所属语言的读音为依据。

如:瑞士地名Buchs (德语区),La Chaux de Fonds (法语区),Mendrisio (意大利语区),分别按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译为“布克斯”,“拉绍德封”,“门德里西奥”。

第五条外国地名的译写一般应同名同译。

但以自然地物的名称命名的居民点例外(其自然地理通名部分一般音译)。

如以“格兰德河”(Rio Grande)命名的居民点,译为“里奥格兰德”。

第六条一个地名有几种称说时,按下列原则处理:(一)在当地政府规定的名称以外,如另有通用名称,则以前者为译写依据,必要时可括注後者的译名。

如:厄瓜多尔尔的科隆群岛是按当地政府规定的名称Archipiélago de Col ón 译写的,可括注通用名称 Islas Galapagos 的译名“加拉帕戈斯群岛”。

(二)凡有本民族语名称并有外来语惯用名称的地名,以前者为正名,後者为副名。

如:摩洛哥城市 Dar-el-Beida 是本民族语名称,Casablanca 是其外来语惯用名称,译写时应为“达尔贝达(卡萨布兰卡)”。

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2021修正)

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2021修正)

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2021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2011年10月28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17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一)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指山、河、湖、滩等名称;(二)行政区划名称,指旗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名称;(三)居民地名称,指街、路、巷、建筑物、居民住宅区(门、楼、户)、行政村、自然村名称;(四)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指桥梁、隧道、水库和各类台、站、港、场及名胜古迹、游览地等名称。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辖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民族事务、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书行文规则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书行文规则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书行文规则时间:2016-11-12 14:12:49 来源:呼和浩特市地情网作者:一、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志书质量,使志书行文统一规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志书编纂行文规则。

第二条志书行文规则总的要求:使用语体文记述,行文通俗流畅,内容表述科学、准确、清晰、严谨,表达形式统一规范;所用名词、术语、符号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题排列、图表绘制、文字使用要醒目清晰、规格一致;行文中同一词语始终表达同一概念。

二、标题层次第三条每部志书封面、扉页、书脊(盟市、旗县适用)需标全志名称《X X志》(X XXX—X XXX),要相应标出蒙文。

志书封面还应标“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丛书”字样。

志书内容依次排列本级行政区划图、城区图(盟市、旗县适用)、照片、志书编纂委员会成员名单、编辑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序、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正文(篇章节)、人物、附录、编纂始末、索引等。

第四条志书原则上设篇、章、节、目四个层次,目以下可根据需要设多级子目,标题前冠以序号。

书写格式如:第一篇X XX(第一层)第一章X XX(第二层)第一节X XX(第三层)一、X XX(第四层)三、文体语言第五条志书的记述,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即现代汉语书面形式。

除引文外,杜绝使用文言文、文白相夹的半文言文、方言、土语、俗语和口语等。

第六条志书语言要符合现代汉语语法,做到修辞恰当,逻辑严密。

杜绝假话、空话和套话。

不使用模糊概念,用词要准确。

行文要简洁、朴实、流畅。

运用某些专业术语,要以国家或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术语为准。

第七条志书为资料性著述,以记述为主。

不得写成资料汇编、论文、文学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教科书等。

四、称谓名称第八条志书记述一律采用第三人称书写,不使用我党、我国、我区、我厅(局)、我盟(市)、本旗(县)等第一人称。

机构、单位在同一篇(章)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并括注规范简称;再次出现的,可使用规范的简称。

【志鉴论坛】志书年鉴蒙古语地名的英文翻译应规范统一

【志鉴论坛】志书年鉴蒙古语地名的英文翻译应规范统一

【志鉴论坛】志书年鉴蒙古语地名的英文翻译应规范统一地名是历史文化的化石,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象征,是交通、旅游的向导。

随着对外经贸活动和文化交流的不断增加,英文翻译的地名在各种志书、年鉴、对外宣传材料中大量出现。

但由于缺乏规范和统一的翻译标准,少数民族地名的英译,出现标准各异、形式多样的局面。

如以《内蒙古年鉴》英文目录为例,把蒙古语地名全部直接用汉语拼音写成。

如“Bayannuoer”(巴彦淖尔)、“Wulanchabu”(乌兰察布)“wulanhaote”(乌兰浩特)、“keerqin”(科尔沁)、“xilinguole”(锡林郭勒)、“E Er Duo Si”(鄂尔多斯)、“Xingan”(兴安)、“Alshan”(阿拉善)、“Hulunbeir”(呼伦贝尔)等等。

同时有的地名在不同的媒体中也出现不同的译文形式,例如:地名“呼和浩特”就有三种不同的译文;有的完全按汉语拼音拼写成“huhhote ”,有的通过音译加拼音的形式译成“huhhot”(中国呼和浩特网),还有的直接从蒙古语读音中改接转写成“Hohhot”(中国呼和浩特网英文)。

又如:地名“科尔沁”也有四种写法:“kerchin”、“Keerqin”、“Horqin”、“Horchin”。

这种缺乏统一标准的翻译不仅不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也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文化的对外交流产生不良影响。

如何让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翻译逐渐趋于标准和统一,从而使其在更大程度上既保留民族的语言文化特色,又能让国外接受者更好地辨认、理解和接受。

这就要求翻译工作者深刻了解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及蒙古语言的表达特点,同时也要遵循国家相关的通用语言文字法规以及关于地名翻译的一些规定要求。

一、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形成内蒙古自治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辽阔的土地,延绵的边境线,是中华民族远古文明及古代文明和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蒙古族历史文化术语英译研究》范文

《蒙古族历史文化术语英译研究》范文

《蒙古族历史文化术语英译研究》篇一一、引言蒙古族作为中国重要的少数民族之一,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语言词汇,为中外文化交流提供了宝贵的资源。

然而,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差异,蒙古族的历史文化术语在对外传播和交流中常常面临翻译难题。

因此,对蒙古族历史文化术语的英译进行研究,对于推动蒙古族文化的国际传播和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二、蒙古族历史文化术语的翻译原则1. 准确性原则:在翻译蒙古族历史文化术语时,应确保翻译的准确性,避免因误解或错译而导致的文化信息丢失。

2. 通俗性原则:翻译应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词汇,便于外国友人理解和接受。

3. 文化对应原则:在翻译过程中,应考虑到文化背景的差异,尽可能使译文与原文在文化上对应。

三、蒙古族历史文化术语的英译方法1. 直译法:对于那些具有明确含义的术语,可以采用直译法,保留其原有的形式和含义。

2. 意译法:对于那些在英语中无对应词汇的术语,应根据其含义进行意译,使译文更加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3. 音译加注法:对于一些具有独特文化内涵的术语,可以采用音译加注法,即在音译的基础上,加注解释或背景信息。

四、蒙古族历史文化术语英译实例分析以“呼麦”为例,这是一种蒙古族传统的歌唱艺术形式。

在翻译“呼麦”时,可以采用音译加注法,译为“Hu Mai (a traditional singing art form of the Mongolian people)”。

这样既保留了原词的音韵特色,又通过加注解释了其文化内涵。

再如,“那达慕大会”是蒙古族传统的盛大节日。

在翻译“那达慕大会”时,可以采用直译法,译为“Nadam Festival”,使其在英语中保持原有的形式和含义。

五、结论通过对蒙古族历史文化术语的英译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准确的翻译对于蒙古族文化的国际传播和交流至关重要。

在翻译过程中,应遵循准确性、通俗性和文化对应性的原则,采用合适的翻译方法,如直译法、意译法和音译加注法等。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更是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2024年《蒙古族翻译史研究》汉英翻译实践报告》范文

《2024年《蒙古族翻译史研究》汉英翻译实践报告》范文

《《蒙古族翻译史研究》汉英翻译实践报告》篇一一、引言蒙古族翻译史研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文化研究项目,旨在探究蒙古族在多民族多文化共存环境中翻译工作的历史与演变。

此报告主要讨论该主题的汉英翻译实践过程,并从翻译策略、翻译技巧和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翻译任务概述本次翻译任务的主要内容是《蒙古族翻译史研究》一书的重要章节。

目标语言为英语,主要任务是将原书的内容准确地、生动地翻译成英文,使国外读者也能理解和欣赏这一重要研究主题。

三、翻译过程1. 预处理阶段:在此阶段,需要对原文进行深入研究,理解其主题、内容和语言特点。

同时,也要收集相关背景信息,如蒙古族的历史、文化、语言等,以便更好地理解原文。

2. 翻译阶段:在翻译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多种翻译策略和技巧。

对于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和概念,我们尽可能地查找并引用权威的英文资料进行解释。

对于一些具有文化特色的词汇和表达方式,我们则采用了意译的方法,尽可能地保留原文的文化内涵。

3. 校对与审稿阶段:在完成初稿后,我们进行了多次的校对和审稿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是检查翻译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以及是否正确地传达了原文的意思和情感色彩。

四、翻译策略与技巧1. 翻译策略:在本次翻译实践中,我们主要采用了直译和意译相结合的策略。

对于一些专业术语和重要的历史事件,我们采用了直译的方法,以保持原文的准确性。

对于一些具有文化特色的词汇和表达方式,我们则采用了意译的方法,以更好地传达原文的意思和情感色彩。

2. 翻译技巧:在翻译过程中,我们运用了多种翻译技巧。

例如,对于长句的翻译,我们采用了断句和重组的方法,使其更符合英文的表达习惯。

对于一些具有比喻和象征意义的词汇和表达方式,我们则采用了注解的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含义。

五、案例分析以一例来说明我们的翻译策略和技巧。

例如,“蒙古族传统文化中的‘长调’”这一表达方式,在英文中并没有完全对应的词汇。

因此,我们在翻译时采用了意译的方法,将其翻译为“the long melody in Mongolian traditional culture”,并辅以适当的解释和注解,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含义和文化背景。

谈中国地名英译的统一_梁赤民

谈中国地名英译的统一_梁赤民

每每翻开英汉对照 的 地 图,不 论 是 各 省 市 地 图 或 比较混乱的,有 些 用 英 文,有 些 用 汉 语 拼 音,大 体 上 有
旅游图,还是全国地图或中国出版的世界地图,地名的 以下几种情况:
翻译十分混乱。造成地名上翻译的这种混乱局面的原 1)海湾、海 峡。北 部 湾 和 台 湾 海 峡 的 翻 译 用 的 是
3.两 个 地 名 若 汉 语 拼 音 相 同,则 应 做 特 殊 处 理。
另一类是有些约定俗成:如香港(Hong Kong)、澳 省份 中 如 陕 西 和 山 西,现 已 做 了 特 殊 处 理,陕 西 为
门(Macao),而且也存在着两种用 法 并 存 的 现 象,又 如 SHAANXI,山西 为 SHANXI。但 这 种 方 法 并 不 科 学,
“市”字,如 BEIJING SHI,SHANGHAI SHI。 这 里 的 “SHI”显然不是英 文,而 是 汉 语 拼 音。不 过,在 这 一 方
面 也 不 尽 统 一 ,北 京 和 上 海 后 面 都 带 了 “市 ”字 ,重 庆 的
拼音,如 Tai Hu,Dongting Hu 。 3)山脉。大的山脉的翻译都用英文,如 Tian Shan (Mts.),Kunlun Shan (Mts.),但黄山和泰山等却只用 汉语拼音,如 Huang Shan,,Tai Shan。 以上三种用汉语拼 音 注 明 地 名 的 情 况,外 国 人 是 看不懂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里 Wan,Hu和 Shan是 海湾、湖泊和山脉的意思。
On the Unity of the Translation of the Place Names in China
LIANG Chi-min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Metallurgy and Technology,Ma’anshan 243000 ,Anhui,China)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the nonidentity in translating the place names of China.this paper deals with two principles of such translation.One is to make foreigners understand it,the other is to make Chinese listen and understand the place

论中国地名同名异译的若干原则_连真然

论中国地名同名异译的若干原则_连真然

DOI:10.16024/ki.issn1002-0489.2015.02.010
言 地名是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 中国历史悠 久,幅员辽阔, 地名极多, 同名地名也很多。 笔者根据地名词典的不完全统计 , 我国有白云 山 13 座, 青山 14 座, 黑山 10 座, 清水河 12 条,东湖 8 个,西湖 7 个,黑龙潭 7 个, 大安 镇 8 个,长乐镇 11 个,幸福路 13 条等,又根 据 2014 年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简册统计, 城 区 5 个,市中区 4 个, 铁西区 3 个, 桥东区 3 个,桥西区 3 个,其他如白云区、 长安区、 城 中区、江北区、清河区、通州区、 西湖区、 南 阳区、新城区等都是 2 个。同名地名, 意义相 , 指少数沿 同的可以同名同译 。 “同名同译 ” 用的惯用地名,其派生地名在翻译上采用同名 同译原则。例如长春观,是中国道教宫观, 在 河南安阳、湖北武昌、山东济南、 山西汾阳等 [1 ] 都有,都译为 the Changchun Taoist Temple 或 the Taoist Temple of Eternal Spring[2]。又如查干 淖尔,分布在内蒙古的阿巴嘎旗、 鄂托克旗、 苏尼特右旗、 正蓝旗等地, 都 可 音 译 转 写 为 Qagan Nur[3], 也 可 英 译 为 ( the ) Qagan Lake[4]。还有假同名地名,就是读音相同, 个 别字书写不同。例如,丘县、邱县, 只是河北 省的一个县,两种书写,译法相同, 但表示两 种不同的含义: 丘县 ( 邱县的旧称 ) , 英译为
*

Qiuxian County[4] ( a former name for 邱 县 in Chinese) ,而邱县 ( 旧作丘县 ) , 英译为 Qiuxian County[1] ( formerly written as 丘 县 in Chinese) 。另一种假同名同译是元江、 沅江, 前 者在云南,后者在湖南。虽然个别字的书写不 同,但读音相同、译写相同、意义基本相同。 本文主要谈同名异译及其原则。 大方括号 [ ] 表示区域或行政区所辖; 小方括号[ ]表 示文献及页码; 尖括号 〈旅 〉 表示旅游景点 或旅游景区, 意译; 圆括号 ( the ) 内的定冠 词表示笔者所加。 1 法律法规原则 我国是一 个 法 制 国 家, 一 切 都 要 依 法 办 事,搞科研和翻译概莫能外。 此处以山为例, : “海拔高度 国家对山名的英译有严格的界定 500m 以上,相对起伏大于 200m, 坡度又较陡 [5 ] , “海拔高度在 的高地 ” , 英译为 mountain [5 ] , 英译 500m 以下,相对起伏在 200m 以下 ” hill 。 为 ( 1 ) 白云山 ① [ 粤·广州] 湘·保靖] 白云山 ② [ ①由 30 多座山峰组成, 主峰摩星岭海拔 ; 〈旅 〉 the 高度 382 米, 英译为 Baiyun Hills [2 ] White Cloud Hills 。 ②主峰白云峰, 海拔高度 1321 米, 英译

《基于双语对齐的汉文—新蒙古文命名实体翻译技术研究》范文

《基于双语对齐的汉文—新蒙古文命名实体翻译技术研究》范文

《基于双语对齐的汉文—新蒙古文命名实体翻译技术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跨语言的信息交流与互译成为重要需求。

汉语和蒙古语作为两大重要的语言群体,它们之间的交流也愈发频繁。

汉文与新蒙古文之间进行准确而高效的命名实体翻译对于推动两国人民的友好交流与经济合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基于双语对齐的汉文—新蒙古文命名实体翻译技术则是一项关键的翻译技术。

二、汉文—新蒙古文命名实体的特性汉文和新蒙古文在各自的命名实体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汉语中的命名实体可能包括人名、地名、机构名等,而新蒙古文中可能包含独特的名称或词语用法。

由于两语在表达方式、词汇结构上的差异,如何实现有效的命名实体翻译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三、双语对齐技术在命名实体翻译中的应用3.1 对齐技术的概述双语对齐技术是通过建立双语词汇之间的对应关系,使得两个语言中的文本得以互译。

该技术主要通过自动对齐或人工参与的方式进行词汇对应关系的确定。

在汉文—新蒙古文的命名实体翻译中,双语对齐技术是基础且关键的一步。

3.2 对齐技术在命名实体中的应用在命名实体的翻译中,双语对齐技术能够帮助识别并确定汉文与新蒙古文中对应实体的关系。

通过构建大规模的双语平行语料库,利用对齐技术进行词与词之间的匹配,可以有效地提高翻译的准确性和效率。

四、基于双语对齐的命名实体翻译技术的研究方法4.1 语料库的构建构建大规模的汉文—新蒙古文双语平行语料库是进行命名实体翻译的基础。

该语料库应包含丰富的命名实体信息,如人名、地名等,并且需要对语料进行高质量的人工校对,以降低错误率。

4.2 命名实体的识别与对齐在得到丰富的语料后,需要通过算法或人工方法对语料中的命名实体进行识别,再通过基于统计的方法、基于规则的方法或基于深度学习的方法将汉语与新蒙古文的命名实体进行对齐。

4.3 翻译模型的构建与优化根据对齐结果,可以构建相应的翻译模型。

在模型中,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如词义消歧、上下文信息等,以实现更准确的翻译。

蒙古语地名翻译与转写的几个问题

蒙古语地名翻译与转写的几个问题

蒙古语地名翻译与转写的几个问题
格日乐
【期刊名称】《赤子》
【年(卷),期】1991()1
【摘要】地名作为标志,也作为一个地理方位,其不仅仅有着指示与辨认方位的作用,在很多地名中,都包含了深刻的历史文化,以蒙古语地名为研究方面,蒙古语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发展而来,包含了浓厚的蒙古族民族文化,那么在翻译方面,必然会存在一些差异性,翻译与转写过程,必须从民族语言文化特点入手,积极利用有效的汉语解释,在保证文化特色基础上,重点进行有效翻译,以此提高国际社会的接收效果.
【总页数】3页(P97-99)
【作者】格日乐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0-05
【相关文献】
1.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召开外国人名地名蒙古文转写规范化专家研讨会 [J], 无;
2.词典中的苏联地名译名的几个问题——兼谈转写翻译原则 [J], 陈叔琪
3.双语词典中地名的转写翻译法 [J], 张汉
4.谈翻译人名地名的转写法(中) [J], 王超尘
5.谈翻译人名地名的转写法(下) [J], 王超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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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重申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外文拼写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重申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外文拼写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重申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外文拼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1998.09.16•【文号】厅办函[1998]166号•【施行日期】1998.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重申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外文拼写的通知(厅办函〔1998〕166号1998年9月1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办公室:最近以来,各地地名管理部门不断来电来函反映国家有关部门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中,要求“城区主要道路有中英文对照的路牌”这一情况,我们认为: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统一规划是经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大会通过的国际标准,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标准,为了很好地贯彻这一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原中国地名委员会与国家有关部委曾于1987年(中地发〔1987〕21号)和1992年(中地发〔1992〕4号)两次发文,要求地名标志上的罗马字母拼写必须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而不得采用英文等其他外文拼写。

各地在地名标志的罗马字母拼写问题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这一规定。

针对各地所反映的情况,经我们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主办单位之一的国家旅游局协商之后,国家旅游局在刚刚下发的《关于印发<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试行)中有关问题的解答口径>的通知》(旅办发〔1993〕139号)中明确了“在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因此各地市设置地名性路牌应遵守此规定”。

地名标志为国家法定的标志物,地名标志上的书写、拼写内容及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

为此,就我国地名标志上罗马字母拼写问题再次重申:各地在设立各类地名标志时,其罗马字母拼写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形式,不得采用英文等其他有损于民族尊严的外文拼写。

基于条件随机场的蒙古文地名识别

基于条件随机场的蒙古文地名识别

基于条件随机场的蒙古文地名识别
包乌格德勒;鲍薇
【期刊名称】《现代计算机(专业版)》
【年(卷),期】2017(000)003
【摘要】蒙古文地名识别是命名实体识别的一个子任务,也是蒙古文信息处理的一个基础任务.实现基于条件随机场的蒙古文地名识别.首先,分析蒙古文地名构成特点和蒙古文地名识别难点,实现基于多种特征的蒙古文地名识别方法.在蒙古文新闻语料库上进行测试,蒙古文地名识别的召回率和正确率分别达到60.8%和90.8%.【总页数】5页(P6-9,13)
【作者】包乌格德勒;鲍薇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北京10008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呼和浩特010051;中央民族大学,北京100081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基于条件随机场与规则相结合的中文地名识别 [J], 高国洋;戚银城;潘德锋
2.基于条件随机场的蒙古文人名识别 [J], 白慧琨;王斯日古楞;宁静
3.基于条件随机场的地名识别 [J], 田婧;李玉森
4.基于条件随机场模型的蒙古文地名自动识别研究 [J], Hasigaowa;WANG Siriguleng
5.基于条件随机场多特征融合的中文地名、机构名实体识别 [J], 马孟铖;艾斯卡尔·艾木都拉;吐尔地·托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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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鉴论坛】志书年鉴蒙古语地名的英文翻译应规范统一地名是历史文化的化石,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象征,是交通、旅游的向导。

随着对外经贸活动和文化交流的不断增加,英文翻译的地名在各种志书、年鉴、对外宣传材料中大量出现。

但由于缺乏规范和统一的翻译标准,少数民族地名的英译,出现标准各异、形式多样的局面。

如以《内蒙古年鉴》英文目录为例,把蒙古语地名全部直接用汉语拼音写成。

如“Bayannuoer”(巴彦淖尔)、“Wulanchabu”(乌兰察布)“wulanhaote”(乌兰浩特)、“keerqin”(科尔沁)、“xilinguole”(锡林郭勒)、“E Er Duo Si”(鄂尔多斯)、“Xingan”(兴安)、“Alshan”(阿拉善)、“Hulunbeir”(呼伦贝尔)等等。

同时有的地名在不同的媒体中也出现不同的译文形式,例如:地名“呼和浩特”就有三种不同的译文;有的完全按汉语拼音拼写成“huhhote ”,有的通过音译加拼音的形式译成“huhhot”(中国呼和浩特网),还有的直接从蒙古语读音中改接转写成“Hohhot”(中国呼和浩特网英文)。

又如:地名“科尔沁”也有四种写法:“kerchin”、“Keerqin”、“Horqin”、“Horchin”。

这种缺乏统一标准的翻译不仅不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也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文化的对外交流产生不良影响。

如何让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翻译逐渐趋于标准和统一,从而使其在更大程度上既保留民族的语言文化特色,又能让国外接受者更好地辨认、理解和接受。

这就要求翻译工作者深刻了解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及蒙古语言的表达特点,同时也要遵循国家相关的通用语言文字法规以及关于地名翻译的一些规定要求。

一、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形成内蒙古自治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辽阔的土地,延绵的边境线,是中华民族远古文明及古代文明和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内蒙古地区的蒙古语地名是蒙古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在生产、生活、劳动、迁徙以及战争中形成的,有着浓厚的蒙古民族文化特征。

作为一个北部边疆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和自然地理环境,有着特有的宗教文化和生活习惯,因此,内蒙古地区的蒙古语地名也有其独特的语言结构和特殊意义。

这些地名大都与蒙古民族的历史背景、生产生活方式、自然地理条件及思维习惯有直接的联系。

充满了蒙古族历史文化内涵和特点。

蒙古民族早期是生活在呼伦贝尔额尔古纳河流域的游牧民族,后来成吉思汗逐渐统一了蒙古各个部落,建立了西起阿尔泰山,东至兴安岭的大蒙古国,随后又灭夏伐金,南下中原,统一中国。

所以说,早期蒙古民族的历史就是不断迁徙、统一和征战的历史。

现有不少内蒙古蒙古语地名与成吉思汗及其部落的名称有关。

例如:“伊克昭”意思是'大庙’,因有成吉思汗陵而得名。

另外,像“扎赉特”“土默特”“托克托”“苏尼特”等都是成吉思汗的部落名称,有的是成吉思汗的后裔名字,后形成部落名称。

“克什克腾”也是成吉思汗所创立的近卫军的称号。

清朝统一全国后,对蒙古实行了“分而治之”的政策,在漠南蒙古设立了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伊克昭、乌兰察布等六个盟,并在盟下设四十九旗。

这些盟旗有的至今保留着其地名,并成为一个行政区域。

(一)盟、旗、苏木的来历1.盟,蒙古语为:“爱玛克”或“楚古拉干”。

爱玛克蒙古语系指性质、形态相同或类似之物。

在地域方面,过去多用于血缘集团的民族、部族、家庭或地缘集团组织的一个地方的称谓。

盟在清朝前并不是一级行政机构,盟长被称作“大扎萨克”,只是协助清廷所派主持会盟官员召集会盟和处理政务。

会盟,是蒙古游牧政权传统的施政方式,蒙元时期称作“库里勒台”,明代称作“楚固拉干”。

明末漠南蒙古归附后金之后,后金(清朝)采取了“因俗而治”的统治政策,沿袭蒙古原有的施政方式,通过会盟的形式来颁布法令和处理蒙古政务,并以此建立对蒙古各部的统治。

内扎萨克六盟就是在漠南蒙古各部归附过程中先后建立和形成的。

最初归附后金(清朝)的蒙古部落并不多,会盟的地点、时间、成员都未固定。

随着蒙古各部归附日众,盟会数量和成员不断增加,最后形成内扎萨克六盟。

其会盟的时间、地点、成员、名称也都逐渐固定下来,遂形成一种比较完善的制度。

漠南蒙古十六部49旗会盟地点共6处。

其中漠南东蒙古的三处为科尔沁6旗、扎赉特旗、杜尔伯特旗、郭尔罗斯2旗,共10旗,会盟地点哲里木(当时又写作哲里穆,约今内蒙古科右中旗境);喀喇沁3旗、土默特2旗共5旗,会盟地点卓索图(约今辽宁北票县境内);敖汉旗、翁牛特2旗,奈曼旗,巴林2旗,扎鲁特2旗,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喀尔喀左翼旗,共11旗,会盟地点昭乌达(约在今内蒙古翁牛特旗境内)。

会盟分两班,其中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三处会盟为一班;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三处会盟为另一班,会盟原为每年一次,六月准备,七月正式会盟。

乾隆五年(1740)以后,改为二三年会盟一次。

盟的建立,标志着蒙古地区独有的行政体系——盟旗制度最终形成。

这一制度自清开始,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

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将自治区下设的派出机关——地级行政单位,沿用了“盟”这一习惯称谓。

2.旗,蒙古语原意泛指三角形的尖端而言,引申为先锋、前锋。

元代蒙古大军戎马倥偬,各部民众随时随地都将编队为军,出征时队伍前有旗帜作先导。

旗分蓝白两色,皆为三角形。

旗手蒙古语称“胡硕其”。

清初,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把战场上的众多俘虏以及归顺的部落,先后编入自己的队伍中,创建了“八旗制度”。

旗是满语“固山”的汉译,蒙古语为“胡硕”。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太祖将所聚之众,第三百人立一牛录额真管属”(《武皇帝实录》卷二)。

并设置了蓝、黄、白、红四旗。

牛录额真成为官名,至此也被肯定下来。

这是努尔哈赤在统一过程中将牛录制推进到“固山”制的一个标志。

到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随着队伍的扩大,当时的四旗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尔哈赤正式建立了八旗,即在原有的黄、蓝、白、红四旗之外,又增添了镶黄、镶蓝、镶白、镶红四旗,合称八旗制。

八旗制度规定: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一人,五牛录设扎兰额真一人;五扎兰设固山额真一人;每固山设左右梅林额真二人;还规定了行军秩序和战术等基本原则。

这时期所编的八旗主要成员是女真人,这个旗与盟旗制度下的旗是有所区别的。

皇太极即位后,清朝势力大盛,漠南蒙古“倾国举部来归”(《康熙会典》)。

八旗不便容纳,令其各回原地游牧。

在重新调整和分封牧地的基础上划分49个行政单位,根据蒙古地方居住分散的特点,就按原蒙古部落从役“胡硕其”先导,分路出征形式为基础,划分49个单位,分封土地,划定固定疆界,名称定为“胡硕”(汉译为旗)(《光绪大清会典则例·疆界》),各旗之间禁止越境放牧。

旗受中央政权领导,是基本地方行政、军事单位。

当然,清代重大的战争行动中,要承担从役出兵的义务。

在蒙古地区设置旗这一基层单位经历了一个过程,这一过程同蒙古各部归附清朝的过程是分不开的。

清朝在内蒙古地区建立扎萨克旗的过程是逐次完成的。

清朝把整个蒙古划分为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两部分,外藩蒙古又有外扎萨克蒙古和内扎萨克蒙古之别,内蒙古49旗为内扎萨克蒙古,喀尔喀86旗、科布多19旗、伊犁将军管辖13旗、青海29旗、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为外扎萨克蒙古。

清朝在内蒙古地区建立盟旗的过程是逐次完成的。

从天聪九年(1635)到崇德六年(1641)共设22旗,其中内蒙古东部有喀喇沁2旗、土默特3旗、科尔沁5旗、敖汉1旗、奈曼1旗、翁牛特2旗、阿鲁科尔沁1旗。

顺治年间共设27个扎萨克旗,其中内蒙古东部有科尔沁1旗、扎赉特1旗、杜尔伯特1旗、郭尔罗斯2旗、巴林2旗、克什克腾1旗。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境内蒙古族群众聚居的地区县级行政单位,即沿用“胡硕”这一习惯称谓。

3.苏木,蒙古语“箭”的意思。

古代蒙古各部落,凡出师行猎,由家族、屯塞箭丁参加组编成的一种佩带箭枪的武装团体组织(即以“箭”的称谓),称:苏木。

清代,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蒙古地方按满洲八旗之例,编设牛录时,即用蒙古人的习惯用语称“苏木”,汉译为“佐领”。

首领称“苏木章京”。

实施每一苏木章京管辖150丁制度。

还分给一定数额的土地。

逐渐成为军事、行政的基层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旗以下(乡级)基层行政单位称谓“苏木”即由此而来。

(二)与蒙古民族生产生活有关的地名蒙古民族历史上一直是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草原游牧民族,马是蒙古民族用来放牧、打猎、出行、迁徙、战争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因此蒙古民族也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

内蒙古蒙古语地名中很多与马或马具有关。

例如:“哲里木”的意思是“马鞍吊带”;“阿拉善”是指“黑色的骏马”,而“阿拉坦额莫勒”指的是“金色的马鞍”。

(三)与自然地理特征有关的地名蒙古高原地域辽阔,人烟稀少,古代人们借以识别的称谓某一地方或地物的语言代号——地名,无不多以山川草木或地形特征来命名。

如“锡林郭勒”,高原上的河流;“霍林郭勒”:远方的河流;“巴彦淖尔”:富绕的湖泊;“乌兰哈达”:红色的山峰;“昭乌达”:盛产柳树;“伊和塔拉”:大草甸子等等。

二、蒙古语地名英译原则2000年, 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中国地名国际标准化(即用汉语拼音标注中国地名作为我国地名国际罗马化之标准) 的法律地位。

于是, 我国各地地名普遍采用汉字和拼音两种标识;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双语地图也开始采用汉字和拼音标注地名。

来源于蒙古语的地名,应按照蒙古语的发音译写,而不是汉语拼音。

有些地名的英译名早已有之,并已经固定下来,译者照写即可。

如:阿巴嘎(Abag)、苏尼特(Sonid)、额济纳(Ejin)、阿拉善(Alxa)乌兰察布(Ulanqab)、土默特(Tumd)、海拉尔(Hailar)、扎赉特(Jalaid)、扎鲁特(Jarud)、哲里木(Jirem)、乌兰浩特(Ulaanhot)等。

又如把“内蒙古自治区”译成“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把“鄂尔多斯市”译成“Ordos City”,把“二连浩特市”译成“Erenhot City”。

这种方法既能保持原地名的语音、意义和民族文化内涵,又容易让外国人看懂和接受,因此被广泛采用。

上面的这几个地名,无论是专名还是通名,如果完全按汉语拼音来标注,分别译成“Neimenggu zizhi qu”、“eerduosi shi”和“erlianhaote shi”,国内人可能容易辨认,但国外人就很难看懂和接受,对国际交流会产生一定影响。

一般来讲,任何一种形式的翻译都要有一定的翻译原则来规范指导,作为一种特殊的翻译形式,地名翻译标准一般遵循“音译为主,适当意译”和“名从主入,约定俗成”的原则,这些原则体现了地名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的历史性与习惯性的特点,并保持地名本身的指称意义和丰富的词源意义,地名大多都是历史遗留的产物,承载着独特的自然和人文内涵,翻译时应按照中国地名词典标注的读音和书写形式来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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