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控制实施办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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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控制实施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连霍线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投资控制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潼西改扩建项目”)投资控制,科学、合理使用项目建设资金,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项目建设投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路工程投资控制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创优实施大纲》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计阶段控制措施
一、设计单位
第二条应按部颁规范、规程认真进行勘察和测量,收集完整可靠的资料,做好调查和方案比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使设计达到规定的深度,避免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在保证质量、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控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同时,各专业要按分配的投资额来控制设计。
第四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图表示例要求,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调查资料等必须完整、准确、合理。
第五条在确保工程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同时对方案的经济性进行比较,降低工程造价。
第六条对沿线料场的布置、储备数量、材料单价、运输方式、运距等进行深入调查,为编制概算提供真实依据。
第七条对沿线的征地和拆迁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对地下管线及地面附着物详细登记,并充分考虑搬迁居民的安置费用,采用切合实际的补偿标准,保证征地拆迁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概预算编制人员应熟悉设计图纸,与设计人员随时沟通,掌握设计意图,保证造价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初步设计概算应合理预测概算编制至工程竣工期间工程价格、利率、汇率等动态因素,确保概算文件的合理性、科学性。对于因设计原因使竣工决算超出概算,设计单位须对概算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施工图预算应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按照建设阶段的计价依据等进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总造价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内。
第十一条严格实行两院审查制。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或咨询单位进行动态设计审查咨询,审查人员进驻勘察现场,实地核查地质钻探的布孔位置、数量、深度和旧路调查资料等是否满足设计合同要求,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概算编制的准确性,避免或减少施工阶段出现大量设计变更。
二、项目管理处
第十二条在设计招标文件中明确勘察设计费的5%作为项目设计质保金,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有重大偏差时,管理处可委托另一家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地质补勘,所发生费用在设计质保金中扣付。
第十三条提前介入设计工作或增设设计监理。抽调负责任、素质高、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负责对设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跟踪外业勘察,了解和掌握地形地貌特征、设计方案、技术难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四条及时组织外业勘察验收,对路线选定、指标选用、地质勘探、方案比选等进行评审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并反馈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外业勘察未通过验收的不得进入设计阶段。
第十五条参与对沿线地材的料场、运距、单价的现场调查,为编制概算提供真实准确依据。
第十六条会同设计单位做好沿线征地拆迁调查工作,特别是商业用地和大型地下管线、地面附着物等详细登记造册,为编制概算提供详实资料。
第十七条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时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进行审查,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控制投资。
第十八条对设计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逐一核查,监督落实。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第三章招标阶段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图纸工程数量和项目进行逐一核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与图纸保持一致,防止因文字表述不清和工程量清单错误造成不必要的索赔。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造价编制机构,结合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和交通等特点,科学预测施工期间价格波动因素,编制科学、合理的标底。并对标底的工程量、单价、取费费率等进行严格审查,作为确定限价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实际状况、材料设备的供应及价格的计取和结算办法、投标报价和计取方法、工程量的调整及结算办法、工程款的支付办法等情况,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费用的条款要反复推敲,避免出现歧义,做到内容严谨、准确、完整,所提招标条件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规定,便于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限定投标报价范围时,应综合考虑社会价格因素,合理确定限价范围,使最高、最低限价满足合理价中标的要求。
第四章施工阶段控制措施
一、设计单位
第二十三条在开工前,应做好技术交底,对易造成工程灾害和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在设计文件中提出具体的施工工艺和工序,避免因施工不当引发工程灾害,造成费用增加。
第二十四条在设计后续服务过程中,设计单位应配备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长期进驻工地,解决现场设计问题,及时处理设计变更,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避免因设计变更延误产生索赔。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设计服务人员的教育、监督工作,防止出现设计服务人员主观原因而导致的设计变更发生。
第二十六条处理设计变更时,应严格按照《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设计变更图纸时一并提交预算文件。
二、施工单位
第二十七条在开工前,按照工程量清单细目名称对设计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对差、错、漏、碰现象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调整、审批。
第二十八条按审定的工程数量,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第二十九条熟悉技术交底有关内容,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和工序,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力度,保证工程质量,防止不合理施工引发工程灾害。
第三十条严格控制材料用量,根据工序及施工进度安排进料计划,尽量降低存储成本。加强材料的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及损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