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治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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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

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

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行政法学作为法学中的重要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行政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它是以行政法作为基础,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构建起一套系统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

本文将从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由行政法学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构成。

它以行政法的基本观点为出发点,即以人民为中心,以依法治国为根本原则,以法治社会建设为目标。

基于这一观点,行政法学构建了一系列的基本原理,如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程序正义原则等,从而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主要有:行政法的性质和内容理论、行政法的体系和结构理论、行政法规范有效性理论、行政法责任理论等。

这些基本理论为研究行政法提供了理论框架和思路。

同时,行政法学在研究行政法的过程中,还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构建了一些专门的理论体系,如行政法与宪法关系理论、行政法与民法关系理论、行政法与刑法关系理论等。

这些理论体系有助于揭示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门类的联系和区别,为推动行政法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是指在研究行政法问题时所采用的一系列科学方法和技术。

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包括理论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

理论研究方法是行政法学的基础,它主要采用逻辑分析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

逻辑分析法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通过对法律文本的解读和对行政法学理论的分析,揭示行政法的本质和内涵。

历史研究法通过对历史文献和历史事实的研究,探究行政法的起源和发展。

比较研究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行政法的比较分析,揭示行政法的异同和发展趋势。

实证研究方法是行政法学的实践性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案例分析法、调查研究法、实地观察法等。

案例分析法通过对实际行政案例的分析,揭示行政法的适用规律和解释方法。

调查研究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行政法实际问题的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行政法的基本理念

行政法的基本理念

行政法的基本理念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其基本理念包括以下几点:
1. 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律程序,并且行使职权的目的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目的。

2. 公正性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歧视。

3. 限制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行使职权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也不能违反其他法律规定。

4. 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财产、荣誉和尊严等权利。

5. 服务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以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宗旨,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合法需求。

总之,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公正公平,以服务大众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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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本理论

行政法基本理论

第⼀节⾏政法的概述 ⼀、⾏政法的概念 ⾏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是调整⾏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的监督⾏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政主体⾏使其职权⽽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政法渊源包括⼀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政法的⼀般渊源,包括:(1)宪法。

(2)法律。

(3)⾏政法规、地⽅性法规与⾃治条例、单⾏条例。

(4)部门规章和地⽅政府规章。

⾏政法的特殊渊源,包括:(1)法律解释,包括权⼒机关的解释、国家司法机关的解释、中央国家⾏政机关的解释、地⽅国家权⼒机关的解释和⾏政机关的解释。

(2)国际条约与协定。

⼆、⾏政法的特点及基本原则 (⼀)⾏政法的特点 1.⾏政法没有统⼀、完整的法典。

2.⾏政法规、规章等形式表现的⾏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3.⾏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常常交织在⼀起,并往往共存于⼀个法律⽂件之中。

(⼆)⾏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政权的存在、⾏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政法治原则的另⼀个重要组成部分,指⾏政⾏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其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政⾃由裁量权的存在。

它要求⾏政机关必须合理地⾏使⾃由裁量权。

3.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它是合理性原则的例外,但是应急性原则并⾮排斥任何的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政应急权⼒同样是⾏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

第⼆节⾏政法律关系 ⼀、⾏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政法律关系是指⾏政法调整的具有⾏政法律权利义务内容的⾏政关系。

其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恒定性和不可转化性。

(2)意志的单⽅性。

(3)内容具有法定性、不对等性、统⼀性和不可⾃由处分性。

行政法基本理论

行政法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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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政府
有限政府
法治政府
透明政府
诚信政府
责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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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框架
行 政 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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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法:关于行政权的分配、权限 行政行为法:关于行政权的行使及程序 行政法上的监督与救济:监察、审计、复议、行政诉讼 内容:以power—right 关系为主线,以规范行政权为手段,
以保障个体权利为目标; 结构:配置---运行----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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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 控权论 平衡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应当保持平衡状态
Q:控权论过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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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权的规范和控制
➢ 源头控 通过行政组织法等法律对行政机关的组织、权限作出 明确的规定,以控制行政权的来源,职权法定
➢ 过程控 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的行使方式,以避免行政 权对私益的侵害
➢ 法国:母国、行政法院、判例法
普通法系:英国&美国
➢ 美国 ➢ APA(Administrative Proceduce Act) ➢ Federal Tort Claim Act ➢ AORA(Administration Orders Review Act) ➢ FOIA(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 Privacy Act ➢ Government in the Sunshine Act
➢ 五权“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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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权利和公权力
➢ 第一位与第二位
➢ 原生与派生
➢ 自私与公益:行政权具有公益性
➢ “法不禁止皆自由”与“法无明文规定皆禁止”
古典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
➢ 消极国家、守夜警察、放任政策
国防、税收、警察等
管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

行政法基本理论知识点2

行政法基本理论知识点2

1.1行政法基本理论◆考情分析◆本章内容讲解◆本章内容知识树结构框架考情分析本章内容抽象;学习好本章内容以理解为主;考试题型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2019年本章分值是5分,预计2019年考分在5分左右。

本章重点掌握行政法的原则、渊源、行政主体及行政行为的内容。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本章基础班内容讲解第一节行政法及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有以下四层含义:1.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事前控权);如:《行政处罚法》等。

2.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行使和运用的法(事中控权);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全程控权);如:《行政诉讼法》。

4.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事后控权)。

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及法律相抵触,简称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解释:行政合法原则讲的是无法律无行政的问题,即法无授权即禁止。

及此相比,公民权叫法无禁止即自由。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4.行政行为应符合比例原则要求5.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有()情形的,属于违反实质合法性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法是研究行政机关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学科,它是公法的一个重要分支。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是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它是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

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和责任原则。

这些原则是行政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是行政法规范和制度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

下面分别对这些原则进行详细阐述。

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

法治原则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即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法治原则是行政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法规范和制度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标准。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的核心是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合乎法律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合理、合情、合法律。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法规范和制度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标准。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

公正原则的核心是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公正、公平、公开、公正。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法规范和制度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标准。

效率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

效率原则的核心是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高效、快捷、便利、高效。

效率原则是行政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法规范和制度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标准。

责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

责任原则的核心是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负责、守信、尽责、负责。

责任原则是行政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法规范和制度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标准。

总之,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是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它是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

简述行政法治的基本内容

简述行政法治的基本内容

简述行政法治的基本内容行政法治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遵循宪法、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尊重公民权利、合法权益及自由,促进行政权力合法、公正、透明,实现对行政机关的规范、限制和监督。

以下是行政法治的基本内容:一、法律的基础法律是行政法治的基础,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职责、程序和方式,是行政机关开展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

同时,行政机关必须尊重法律的规范性和法律的优越性,依法行政,遵守法律、尊重事实、理性决策,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公正与透明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公正、透明行使权力。

公正是行政机关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做出行政决策的重要准则。

行政机关应在平等权利的原则下、不以种族、性别、宗教、国籍等因素为由,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

透明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应当使行政机关的运作过程和结果被公开知晓,促进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与评价。

三、行政程序规范行政程序规范是行政法治的关键环节,只有依法规范行政程序,才能保障公民权利和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程序、环节和方式,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的要求,进行决策、行政执行和监管,确保公民权利、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权力的法定化权力的法定化是行政法治的又一基本内容,即行政权力只能依法行使。

法定化要求明确规定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手段和限制,使其在法律约束下做出决策和执行。

法定化不仅是行政机关的规范倡导,也是行政体制改革和建设的核心要素。

五、行政机关的责任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政机关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实行的公正性。

同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和程序的过程也需要得到监督。

相关监督机构应能独立有效地执行监督程序,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进行跟踪和监督。

行政法治是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关键之一,彰显了司法公正、行政公平、社会多元的原则价值,也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下,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和完善。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本章要点本章介绍了现代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行政法基本理论,涉及行政法基本理论的概念内涵、行政权的概念、行政法的价值目标、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取向;(2)法治政府,论述了现代法治的概念内涵,法治政府的概念和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理念;(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涉及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涵、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廉洁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法基本理论界说一、行政法基本理论界说任何一个法律部门和法学体系都必须有深厚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的理论逻辑的建构,否则这个法律部门的存在就缺乏合理性基础,这一法学理论体系就不能称之为现代科学。

而科学理论的建立以核心范畴的形成及其科学界定为标志,一个法律部门的合理运作以核心理论范畴及其所界定的价值指向为调整目标。

所谓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或基本理论是指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应当具有的基本理论逻辑。

它具有下列特点:第一,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是行政法的哲学基础和伦理价值的确证和证成;第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是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的选择,反映了现代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品格;第三,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是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的价值理论依据,直接关系到对行政法律规范的理解和解释;第四,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是行政法体系内部统一性的精神根基,是行政法的内在逻辑的理论表现。

相对于其他法律部门而言,行政法是最缺乏理论根基的。

①行政法所以会出现这种理论基础薄弱、逻辑建构困难的原因,除了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特殊地位、与宪法制度的密切关系、以及受到各国经济政治条件,特别是各国政治体制建构的影响和制约而外,②还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总体来说,行政法的历史相对较短,与民商法、刑法和诉讼法相比,缺乏久远历史文化传统的渊源;二是行政法所调整的国家行政权力关系的复杂性和敏感性。

行政法的核心范畴或核心命题是国家行政,它是关于国家行政的法律制度。

行政法基本理论课件

行政法基本理论课件

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有公、私之分,行政法研究公共行政公共行政国家行政/公共行政:1)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2)承担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这一类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

社会行政:非政府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如学校✧现在不仅要关注国家行政,更重要的是要关注社会行政。

如律师,80年代被称为国家的律师;90年代以后,新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为社会工作者。

所以律师不由国家管理,而由律师协会来协调管理。

✧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构成了行政的内容。

1、行政内涵: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

主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目的: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客体: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本质:一种活动(结果-实体)和过程(环节-程序)2、特点(1)主动性:与司法的消极性相对应,(行政不作为)(2)持续性:不因行政主体的变化而变化(新官不理旧政)(3)公益性: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目标3、类型(1)按行政活动的功能秩序行政(侵害行政)给付行政(服务、积极、福利行政)(2)按行政手段强制行政非强制行政:协商式――行政合同、行政指导(3)按行政活动的范围内部行政外部行政(4)按行政活动受法律约束的程度羁束行政裁量行政:行政主体可以自由选择、自由判断二、行政权(近代概念,行政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内涵: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对“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的理解:一方面,现代行政权保留了传统国家政权的特色,是治理国家和服务社会的公权力的一种;另一方面,现代行政权还包括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权,这些治理权有的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直接赋予或行政机关的委托,有的起源于社会组织的自治而后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

行政法治的基本理论

行政法治的基本理论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1998年宪法修正案: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 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 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 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 法律化。而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 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法治运动化”的种种表现


1、“依法治国”推进方面的运动表现
(1)“口号”式注解和宣传
(2)“分解”式实施:地域化、部门化 (3)“榜样”式推动

2、立法运动化的表现
(1)就立法原则而言,政治标准凌驾于法
律原则之上 (2)就立法规模而言,数量过多、速度过 快。 (3)就立法主体而言,立法主体多元并且 “联营” (4)就立法内容而言,许多内容本身就规 定了某些运
(1)行政机构的设置甚至机构改革表现为
应急性和随意性。 (2)行政执法方面,往往是专项执法、综 合执法、联合执法、打人海战等。 (3)行政指导变异为行政指令。

4、司法运动化的表现 5、其他方面的运动化表现

(三)“法治运动化”现象的反思

1、传统政治文化的强大惯性:“革命” 的政治文化 2、制度弊端和民主的认识偏差 3、“矫枉过正”的法律价值追求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重要基础 依法行政的重点——对“行政权” 的约束
二、行政法治理论的基本内涵

(一)行政法治的基本理论 1、保权说



保障行政权的有效实施 以法律为工具,以管理者为本位 以法行政而非“依法行政” 控制行政权力 以权利为本位

2、控权说

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行政法作为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基础对于理解行政法的本质、作用和价值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以期为读者提供一种全面的理解。

一、公共利益理论公共利益理论是行政法的基础之一,它强调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当承担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

行政法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确保政府在行使权力时能够充分考虑公共利益,避免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权利。

公共利益理论强调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干涉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二、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

行政法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和规范,确保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原则和精神。

法治原则要求政府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同时也要求公民有权监督政府行为是否合法,并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控诉和维权。

法治原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之一,也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手段。

三、程序正义理论程序正义理论是行政法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它强调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行政法通过一系列的程序规定和制度设计,确保行政行为能够遵循公正、公平、透明和可预测的原则,避免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权利。

程序正义理论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同时要求公民有权了解政府行为的程序和结果,并对不公正的行政行为进行维权和控诉。

程序正义理论有助于提高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感和认同感。

四、权利保障理论权利保障理论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和维护。

行政法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和规范,确保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和剥夺。

权利保障理论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得随意干涉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同时,权利保障理论也要求政府在制定政策和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公民的权利和利益,避免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模式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模式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模式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要构建行政法的理论体系。

取决于其接受何种理论模式。

从行政法的历史来看.行政权与公民权是一对相互关联的范畴。

对行政权与公民权相互关系的不同定位。

以及价值取向的差异,形成了服务论、政府法治论、公共权力论、控权论、平衡论等许多不同的模式。

一、管理论的形成背景及主要观点管理论强调行政法律关系的重点是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以建设和维护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任务的法的秩序。

这种学说主要盛行于苏联社会主义初期.为了恢复生产,解决人民生活的迫切问题,维护革命秩序.加强政府管理是必要的。

这一时期.人民最关注的是如何运用行政权去进行高效管理,以实现巩固政权和建设国家的目标。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考虑得最多的也是如何加强管理,树立政府权威,以更好地恢复和发展经济,而对于控制政府权力。

保障公民权利等问题只能逐步加以解决。

这种思想必然在国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中体现出来。

管理论在其创立之初存在着合理性和事实依据。

在整个计划经济时代.无论是原苏联东欧国家还是中国。

它都是占主导地位的理论和学说。

从总体上,管理论强调行政权力的优越性,忽视个人权利的保障.有关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的理论相对落后,行政法理论体系和结构具有明显倾向性(以管理性为中心,监督法、救济法在体系中处于很次要或被忽视的地位)。

(一)行政法的宗旨是保障是保障国家利益。

管理论认为,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行政法规范的任务是调整国家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关系。

其基本的理念是“官民对立”.认为行政法只是国家管理老百姓的一种工具。

即行政法是治理百姓的法。

相对而言。

行政主体属于强者是权利主体。

行政相对人属于弱者.是义务主体。

行政行为最基本的模式是“命令——服从”式的强制性管理行为。

只要能有利于维护国家权威,甚至可以不顾公民的权利。

(二)行政法律关系是命令——服从关系。

为了实现行政法的宗旨,行政法的手段主要依靠强制和命令。

行政法治的基本内容

行政法治的基本内容

行政法治的基本内容
行政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通过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和管理行为,实现国家治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民主化。

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行政法治的基础是法律,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规范,不能随意行使权力。

同时,行政机关还要积极参与制定和完善法律规范,确保法律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职责: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职责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同时,行政机关还要依法行使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行政程序的规范和保障: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公开、听取意见、合法、公正等原则。

同时,公民也要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以保障自身权益。

4.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立:行政机关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机关的监督,确保其行为合法、公正、透明。

同时,对于违法行为和失职失责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要进行问责和追责,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

总之,行政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也是人民群众享有公正、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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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权即是指执行、管理权, 行政权即是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 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 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 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行政权与公权力 行政与行政国家
(二)行政法的概念界定
通常可从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行政法 通常可从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的调整对象等不同角度给行政法进行界 定。
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执行管理 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执行管理 活动。 活动。 国家行政在实际运作中有形式行政和实质 国家行政在实际运作中有形式行政和实质 之分。 行政之分 行政之分。形式行政是以行政的主体来界定行 政:凡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的职能即为行政; 凡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的职能即为行政; 实质行政是以行政实质内容作为界定行政的标 凡是国家机关实施具体的执行、 准:凡是国家机关实施具体的执行、管理行为 即为行政。 即为行政。 总之:行政有公行政和私行政之分, 总之:行政有公行政和私行政之分,公行 政有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之分, 政有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 又有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之分。行政法学研究 又有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之分。 的行政主要是指形式行政。 的行政主要是指形式行政。
行政法理论基础之



平衡论最早由北京大学行政法学者罗豪才 先生提出。 先生提出。
“平衡论”观点的基本含义是:在行政机关与相对 平衡论”观点的基本含义是: 一方权利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义务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 一方权利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义务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 它既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的平衡, 它既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的平衡,也表现为 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义务的平衡; 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义务的平衡;既表现为行政机关自 身权利义务的平衡, 身权利义务的平衡,也表现为相对一方自身权利义务的 平衡。不论哪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平衡。不论哪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都应予以 纠正。同时,平衡论也可称为兼顾论,即兼顾国家利益、 纠正。同时,平衡论也可称为兼顾论,即兼顾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行政法基本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理包括权力公正、法律合法性、程序公正、合理性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

1. 权力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应当以公正的原则行使权力,不得歧视个人或群体,不得滥用权力或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 法律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不得超越法定的权限,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程序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遵守适用的程序规定,采取公正、公平的程序进行决策,并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4. 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合理合法,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符合合理性和合理期待原则。

5. 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在制定涉及公众权益的重要政策时,应当注重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保持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以上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它们共同构成了行政法律适用和行政决策的基础。

利用这些原则,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能够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 行政法学的概念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实践,研究内容包括行政法源、行政法体系、行政法理论等。

2. 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及其机关、组织、公民之间行使行政权力和行政职权的规范的总称。

它是指导国家机关、组织及公民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的一系列规范。

3. 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是以规定国家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包括:专属性、强制性、相对性、公共性、不完全性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1.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性、自由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监督原则等。

2. 行政法的法律性行政法法律性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行政法律性的具体体现包括行政权力的合法性、行政权力的有法律依据性、行政权力的限制性等。

3. 行政法的自由原则行政法的自由原则是指国家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进行保障和限制时,应当遵循最大自由原则。

4. 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活动应当依法行使,并且行政机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

5. 行政监督原则行政监督原则是指要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

行政监督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民主监督等。

三、行政法的体系行政法的层次结构包括宪法层次、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层次、行政规章层次、部门规章层次等。

2. 行政法的构成要素行政法的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公民、法人等。

3. 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包括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刑法的关系、行政法与民法的关系等。

四、行政法的行政权力1. 行政权力的概念行政权力是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按照法定程序,以规范的方式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调整和处理的权力。

2. 行政权力的性质行政权力的性质是指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和特点,包括行政权力的公共性、法律性、相对性、专属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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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和法律对地方权力机关制定法律规范用 的是“不抵触”原则
? 4、依据法律
? 依法行政中“法”的界定 ? 行政与行政法治化的困境:行政与法的关系
? 5、职权与职责统一
? 职权与权利不同,权利可以放弃,职权必须行 驶——义务和责任
? 职权的另一面就是职责
行政法治化的困境:行政与法的关系
? 案例
? 2、分权制衡模式
? 权力分立;权力制衡
? 法治理论的基本原则
? 1959年《德里宣言》提出了法治的三大 要件:
?立法机关制定良法 (维护人权 )
?行政法治 (防止行政权滥用且使政府有效地 维护法律秩序 )
?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
?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难点、以至终点 所在——应松年
为何要重视对行政权的控制
? (三)“法治运动化”现象的反思
? 1、传统政治文化的强大惯性:“革命” 的政治文化
? 2、制度弊端和民主的认识偏差 ? 3、“矫枉过正”的法律价值追求
? 行政权真正握有国家的实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行政权是主动性权力 ? 行政权是最活跃的权力
?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重要基础 ? 依法行政的重点——对“行政权”
的约束
二、行政法治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一)行政法治的基本理论 ? 1、保权说
? 保障行政权的有效实施 ? 以法律为工具,以管理者为本位 ? 以法行政而非“依法行政”
? (4)就立法内容而言,许多内容本身就规 定了某些运动型方式的内容
? 3、行政方面的运动化表现
? (1)行政机构的设置甚至机构改革表现为 应急性和随意性。
? (2)行政执法方面,往往是专项执法、综 合执法、联合执法、打人海战等。
? (3)行政指导变异为行政指令。
? 4、司法运动化的表现 ? 5、其他方面的运动化表现
理解上可能存在的困惑
? 其一,法治与法制相混淆
? 民主和管理制度化和法律化并不等于法治
? 其二,理解上带有较强的政治色彩和模 糊性
? 法治的本质是对权力的制约,在社会性质上 的区分是否重要?
? 主体方面具有模糊而政治化 ? 对象是否措置?
? (二)现实困境:“法治运动化”现象
? 一方面法治以运动的思维和方式来推动,另一 方面,法治对一些运动的方式和思维予以肯定
? 2、法律保留
? 特定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明确授权前提下,由行政 权进行规定
? 3、法律优先,或称法律优位
? 法律效力的位阶层次 ? 已有法律规定情形下,都已法律为准 ? 在法律尚无规定情况下,一旦法律作出规定,此前的其他法律规范
要服从法律
?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行政机关制定法律规范用 的是“根据”原则
? 陈乃信等诉福建省霞浦渔政管理站
? 被告福建省霞浦渔政管理站根据《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 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没收渔船”,对原 告陈乃信等处以没收渔船的处罚。但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没有没收渔船的处罚规 定。《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未按本法规 定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 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 并可以没收渔具。”
案例中隐含的行政与法的模糊关系
? 行政与法律界限的日趋模糊 ? 法律规则被等同于行政管理权力的理由,
通过详细的实体规则来实现法律对行政权 力的控制功能。
? (行政裁量权、法律需政府部门制定《实施细 则》始得执行)
三、关注和重视我国行政法治进 程的理论和现实困境
? (一)理论上的困境:法治的悖论
? 1、“依法治国”的理解与法治
?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 1998年宪法修正案: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广大人民群众 在党的领导 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 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 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 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 民主的制度化、 法律化 。而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 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行政法治的基本理论
? 一、法治与行政法治 ? 二、行政法治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关注和重视我国行政法治进程
的理论和现实困境
一、法治与行政法治
? 法治理论的核心是对权力的制约
? (一)西方权力制约的动因和基础
? 人性论:人性恶
? (二)西方权力制约的理论模式
? 1、纯粹分权模式
? 机构分立;职能分立;人员分离
? 2、控权说
? 控制行政权力 ? 以权利为本位
? 3、折衷说
? 保权和控权的均衡
? 4、服务说
? 行政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属是公民利益 和社会福利
? 法律授权政府提供服务 ? 服务者而非管理者的身份
? 在我国
? 1978年前,保权论主导 ? 1980s中后期,控权论流行 ? 1990s以来,平衡论大显
? (二)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或内涵
? 依法行政是法治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具体 运用,基本涵义在于行政机关行驶行政 权必须依法进行。
? 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而非对行政相对 人活动的要求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 1、职权法定
? 行政机关:非经法律授权不得为 ? 公民:法不禁止即自由 ? 职权法定的两种形式:行政组织法的界定;单行实体法的规定
? “法治运动化”的种种表现
? 1、“依法治国”推进方面的运动表现
? (1)“口号”式注解和宣传 ? (2)“分解”式实施:地域化、部门化 ? (3)“榜样”式推动
? 2、立法运动化的表现
? (1)就立法原则而言,政治标准凌驾于法 律原则之上
? (2)就立法规模而言,数量过多、速度过 快。
? (3)就立法主体而言,立法主体多元并且 “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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