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调查取证20161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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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副 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照片、节录本;提取的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 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物证:指以其存在状 况、形 状、特征 、质量 、属性等 反映案 件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如厂房、生产设施、环保设施、排污口标志牌、暗管,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受 污染的农作物、水产品,扣押的设施、物品等。 作为证据,所取得的物证应是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行政管理秩序的行 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 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处理决定
( 特殊情况:对需要立即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以提供复制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同时声音资料应当附 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照片证据,要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方式、使用的相机型号, 是传统相机的收集底片,是数码相机的原始存储卡须要保留完整,待结案后方可删除。
证人证言:指当 事人以外 的其他 人员就了 解的案 件情况向 环保部 门所作的反映 案件情况 的陈述, 如企业附 近居(村 )民的陈 述、污染 受害人的陈述等。 证人证言证据在形式上要求,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
的名称、委托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分析结果等内容;监 测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人员的签名和监测机构的盖章。
计算机数据:指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DCS系统、CEMS系统等计算机系统运行 过程 中产 生的反映 案件情况 的电子数 据,如污 染源自动 监控数据、DCS 系统数据、CEMS 系统数据、监控仪器运行参数数据等。 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性数据,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一、环境执法调查取证的地位与作用
(二)规范环境执法调查取证的重要性
调查取证是环境行政处罚的能否立案并顺利实施处罚的基础和核心,是办案活动中最重要、 最实际、最关键的部分,是办案活动的中心问题,是环境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紧迫要求
避免行政诉讼和败诉的核心环节 在案件调查及查处阶段,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要求办案人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
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原物可以分为种类物与特别物。 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可提取其中的一部分。
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
视听资料:指以 录音、拍 照、摄 像等方式 记录声 音、图像 、影像 来反映案件情 况的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等。 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应当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
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
现场检查( 勘察)笔录:指执 法人员对 有关物 品、场所 等进行 检查、勘 察时当 场制作的反映案件情况的文字记录,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察笔录等。
调查询问笔录:指执 法人员向 案件当 事人、证 人和其 他有关人 员询问 案件情况 时当 场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文字记录 ,如对当 事人的询 问笔录、 对证人的 询 问笔录、对污染受害人的询问笔录等。 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
况;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注明出具日期;并附上居民 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
当事人陈述:指当 事人就案 件情况 向环保部 门所作 的陈述, 如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意 见、当事人的听证会意见等。
环境监测报告:指具有资质的监测机 构,出具的规范的监测报告。 原件,监测机构的全称;监测机构的国家计量认证标志(CMA)和监测字号;监测项目
环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
提纲
一、调查取证在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地位与作用 二、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三、调查取证程序 四、现场检查(勘察)及调查询问笔录制作
一、环境执法调查取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地位与作用
(一)调查取证的概念
调查取证是指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 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和依法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
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在物体(主要是纸张)上记载的内容、含义 或表达 的 思想来反 映案件情 况的材料 ,如环境 影响评价 文件、企业 生产记录 、环保设 施运行记 录、合同 、发票、 缴款凭据 ,环保部门的环评批 复、验收批复、排 污许 可证 、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举报信等。 根据证据规则,环保部门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所取得的书证应是原件,原本、正本
定收集证据,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由被告人负举证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打击环境违法的有效手段
避免证据遗漏、遗失。
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
(一)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 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监测报 告和其他鉴定结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形式。
鉴定结论:指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受环保部门、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委托,做出 的数据 报 告和书面 结论,如 环境污染 损害评估 报告、渔 业损失鉴定、农产品损失鉴定等。 应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
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并说明分析过程。
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
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
(二)各类证据的证明力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为: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环境监测报告、鉴定结论、档案材料 、经过公 证或 者登 记的书证 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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