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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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章




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 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亲自办理, 而无期限拖延退工手续 一般应由劳动者亲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但法律并没有禁止委托他人代为移交工作, 劳动者只要移交完工作,剩下的退工手续 就是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劳动者办理工作 移交时应注意把与用人单位办理移交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 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项的 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概述



单位单方解除分为: 1、过失性解除:劳动者有过失 2、非过失性解除: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3、经济性裁员:劳动力过剩 劳动者单方解除分为: 1、预告性解除 2、即时解除: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概述


约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 的原则下,经过协商,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 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应当支 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的不用。
案例:我要清洁退工单



单上标注。公司的蛮不讲理让仲裁员感到 为难,终究案子已调节结案,他也没有办 法,所以建议刘小姐向法院申请执行。 刘小姐来到法院,法院拒绝受理,立案法 官的理由是法院只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调解书已写明办理退工手续,而公司已经 办理,所以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再说 调解书未载明公司需出具清洁、未加标注 的退工单,所以执行无法受理。 法院的答复让刘小姐几乎绝望,这是刘小 姐又向律师咨询,律师建议重新提起仲裁, 明确请求撤销退工单和劳动手册上的

第六讲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六讲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1)双方协商解除 (2) 劳动者单方解除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一,双方协商解除
第36条规定: 36条规定: 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讨论: 讨论: 协商一致解除是否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致解除是否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性质?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性质? 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 除.
2009年 2009年7月,刘某从某矿冶学校毕业后,被某有色金属矿山企业 刘某从某矿冶学校毕业后, 录用,并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 录用,并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刘某负责指导一 线开采工作,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 线开采工作,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工资待遇与企业管理人 员相同.刘某工作后,企业为刘某提供了半年的培训, 员相同.刘某工作后,企业为刘某提供了半年的培训,然后按劳动合 同约定安排到一线指导开采工作, 同约定安排到一线指导开采工作,但一直没有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 刘某找到企业负责人,答复说刘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的, 备.刘某找到企业负责人,答复说刘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的,不是真 正的一线工人,不能象一线工人那样领取劳动保护设备, 正的一线工人,不能象一线工人那样领取劳动保护设备,由于工作需 也无法享受企业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 要,也无法享受企业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刘某认为企业的这种 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 业则提出,如果刘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规定, 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业则提出,如果刘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规定,赔偿企业录用 和培训费用.刘某不服,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和培训费用.刘某不服,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刘某的解除合法吗? 刘某的解除合法吗? 培训费应支付吗? 培训费应支付吗?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精选10篇)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精选10篇)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精选10篇)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第1篇一、劳动合同解除(一)协商解除第36条(二)劳动者提出解除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37条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38条(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2.无过失性辞退第40条3.经济性裁员第41条(略)4.解除行为的限制第42条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一)终止的情形(二)终止行为的限制三、经济补偿正文一、劳动合同解除(一)协商解除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继承了《劳动法》的协商解除条款。

作为现代劳动立法的发展方向,劳资双方通过意思自治的方式处理劳动关系,事实上已经成为我们在实务操作中最常用的劳动关系解除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劳动法》在关于协商解除动议方的措辞上,并未做强调性描述,反倒是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明确规定了只有当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并经协商取得一致时,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考虑到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时往往出于主动跳槽,而这种情形并不会造成其失业,且更类似于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本次《劳动合同法》立法通过第46条再次加以明确。

这一条款对我们在实践中的影响在于:通常我们在经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后会签署相关协议,为避免双方今后就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问题产生争议,我们建议企业在该协议中明确解除请求的动议方,例如使用如下的措辞:“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至某年某月止,现经乙方提议,双方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如果双方未签订协议,则应当注意证明解除的动议方。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并无太大变化,倒是在试用期的问题上加强了员工的通知义务,在《劳动法》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根据新法,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员工接替其工作。

合同终止解除的区别 案例

合同终止解除的区别 案例

合同终止解除的区别案例咱来唠唠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我再给你讲个小案例,你一下就明白了。

一、区别。

1. 含义。

就好比一场马拉松跑到头了,是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自然结束。

就像你租了个房子,租期一年,一年到期了,你和房东之间的租约就自然终止了。

这个时候双方的关系按照合同约定就正常结束了,没有什么一方犯错或者意外情况导致合同干不下去了,就是该做的都做完了。

合同解除。

这就有点像比赛还没跑完呢,但是出了点岔子,有一方或者双方不想玩了,然后就提前结束比赛。

比如说还是租房子,你发现这房子漏水特别严重,都影响你正常生活了,你就有权利解除和房东的合同,这就是因为出现了一些情况,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了。

2. 产生原因。

常见的原因就是合同到期了,像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三年一到,合同就终止了。

还有就是合同的任务完成了,比如说你委托别人给你做一个雕塑,人家把雕塑按照你的要求做完并且交给你了,那这个委托合同也就终止了。

合同解除。

一是约定解除,就像你和装修公司签合同装修房子,你们约定如果装修公司用的材料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你就可以解除合同。

还有法定解除,比如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了,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像地震把要交付货物的仓库给震塌了,货没了,那合同就可能解除了。

3. 程序方面。

一般比较简单,如果是到期终止,基本上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程序,时间一到就完事儿了。

要是完成任务终止,只要双方确认任务完成,比如验收合格之类的,合同也就终止了。

合同解除。

约定解除得按照合同里约定的解除程序来。

要是法定解除呢,得通知对方,而且如果对方有异议,可能还得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定解除是不是合法有效呢。

比如说你要解除和供应商的合同,你得通知供应商,供应商要是觉得你没道理解除,他可能就会打官司让法院来评理。

4. 法律后果。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停止了。

如果有一些后续的事情,比如保密义务之类的,可能还得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但是总体来说,主要的交易内容都结束了,就像演唱会结束了,歌手和观众的表演与观看的关系就终止了,但是可能还有一些版权之类的后续小尾巴。

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的教学案例

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的教学案例

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的教学案例一、案例背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合同终止可能涉及到各种不同的情况和原因,如解雇、辞职、合同期满等。

本教学案例将以一个实际发生的合同终止案例为例,深入探讨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及其影响。

二、案例描述小明是某家外资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他在2017年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然而,由于公司市场出现大幅度下滑,公司决定进行重组,以保证公司的长期发展。

据公司新制定的岗位体系,小明的职位将被取消,并建议他转岗到业务部门。

三、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在面临劳动合同终止时,我们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应当提前三十日进行书面通知。

四、合同终止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在决定解除小明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明,并与其进行协商。

公司应当明确说明终止合同的原因,并与小明商讨解决方案。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需要支付小明相应的经济补偿。

五、案例分析在本案例中,公司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小明解除劳动合同,并提供了解除合同的原因。

公司与小明进行了多轮协商,并商定了小明转岗到业务部门的安排。

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公司支付小明相应的经济补偿。

六、合同终止的影响劳动合同的终止会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影响。

对于劳动者来说,合同终止可能导致失业问题,同时也会涉及到经济补偿、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合同终止可能会涉及到重新招聘人员、培训新员工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七、结论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一种情况。

在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并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一次挑战和机遇,只有在妥善处理各方利益之后,才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关于劳动关系的案例

关于劳动关系的案例
《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四)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电击无情人有情
案情:2003年1月23日,姚某在秀洲区某镇一公司工作期间不慎遭到高压电击致残,后经秀洲区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二级伤残。
【法官提示】劳动者的基本义务是提供劳动,劳动者旷工或者怠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惩戒。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有事实依据。例如,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不能仅以考勤记录为依据,而要通过上班催告、旷工确认等措施,核实劳动者旷工的事实以及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程度,有理有据地行使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如果不经调查核实,在确定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即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则不可避免地要承担违法解除的责任。
四、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需要满足合理性的前提条件
【案情概要】2011年6月,李勤入职亚豪物业公司担任保洁员,双方签订了终止期限为2018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勤在北理工良乡校区从事保洁工作,并约定亚豪物业公司可以依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及岗位(工种)作业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变更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调整李勤的工作岗位。2014年7月1日,亚豪物业公司通知李勤其工作地点由北理工良乡校区调整为海淀区林业大学,李勤坚持其工作地点为良乡地区未至林业大学上班,亚豪物业公司遂以旷工为由与李勤解除了劳动关系。随后,李勤提起仲裁申请和诉讼,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倩要求亚豪物业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劳动法案例分析及答案汇总

劳动法案例分析及答案汇总

劳动法案例分析及答案汇总一、案例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案例】小明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工作了一年多,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最近,公司突然以小明工作表现不佳为由,要解除他的劳动合同。

小明感到很困惑,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例中,小明工作了一年多,但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

小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对于公司以工作表现不佳为由解除小明的劳动合同,需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小明的表现确实不佳,且公司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证据证明,那么公司是有权解除合同的。

但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考核制度或者证据不足,那么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

小明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或者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案例二:加班与休假【案例】小红是一家制造企业的员工,经常加班加点,而且节假日也不能休息。

小红感到身心疲惫,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本案例中,小红经常加班加点,而且节假日也不能休息,这是违法的。

小红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公司安排合理的休息时间。

如果公司继续强迫小红加班,她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或者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案例三:劳动安全与保护【案例】小李是一名建筑工人,某日在工地上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导致他受伤住院。

小李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本案例中,小李在工地上发生安全事故,说明公司可能没有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小李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用、工伤赔偿等损失。

如果公司不予理睬,小李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或者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差异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差异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终止1.1本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乙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乙方死亡;(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1.2劳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1.3劳动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人事档案移交等。

二、劳动合同解除2.1本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3)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5)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7)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2.2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乙方,通知期限为_______日。

通知期限届满,本合同解除。

2.3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及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终止情形执行。

2.4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人事档案移交等。

三、违约责任3.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四、争议解决4.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终于搞懂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了!(两篇)

终于搞懂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了!(两篇)

终于搞懂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了!(二)1. 引言在前文中,我们详细讨论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基本概念及其区别。

本文将进一步探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具体情况和适用规定。

了解这些细节非常重要,无论是作为雇员还是雇主,都可以帮助我们避免法律风险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2. 劳动合同解除的特殊情况虽然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通常是由合同双方协商达成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了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

我们将在下文中讨论其中两种情况。

2.1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2)劳动者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规章制度;(3)劳动者严重失职,导致用人单位在经营活动中遭受重大损失;(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拒不纠正的。

2.2 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这些情况包括:(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条件;(2)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3.1 合同期满当劳动合同的期限到达时,双方自动解除合同,无需其他解除程序。

双方也可以协商决定继续合作,以书面形式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2 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3.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

双方可以书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在解除合同时约定相应的经济补偿。

4. 结语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在具体的情况和适用规定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掌握这些细节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作为雇员,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上的保护。

作为雇主,我们也需要熟悉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劳动合同解除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解除案例时有发生。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实际的劳动合同解除案例,来探讨其中的原因和处理方式。

二、案例描述某公司A与一名员工B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双方在相互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然而,在第二年下半年,公司A突然决定裁员进行重组,并计划解除员工B的劳动合同。

三、问题分析1. 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要解雇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经济性裁员、重新安置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等。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公司A未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裁员程序。

2. 丧失诚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该保持公平和诚信原则。

但是,在这个案例中,公司A违背了双方约定的解雇程序,丧失了对员工的诚意。

3. 经济利益影响员工B在公司A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为公司做出了较大贡献。

然而,在突然解雇后,员工B不仅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还面临着重新找工作、适应新环境等一系列问题。

这无疑对其经济利益造成了直接的影响。

四、解决方案1. 法律保护员工B可以通过维权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他可以咨询劳动法律顾问,并控告公司A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如果能证明确实存在违规情况,那么公司A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2. 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纠纷。

在此过程中,员工B可以提议合理的补偿措施,并与公司A沟通以达成共识。

例如,在裁员重组过程中给予额外的经济补偿或提供其他帮助以缓解过渡期困难。

3. 寻求机会并重新就业面对突然的解雇,员工B可以积极主动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他可以更新简历,扩大人脉,参加招聘会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求职竞争力。

此外,员工B也可以考虑利用这段时间充实自己,通过培训或进修提升自身能力。

五、总结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避免。

明智的雇主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裁员操作,并对被解雇员工给予必要的经济和心理支持。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

案例1约定末位淘汰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无效张某毕业后应聘到某证券公司担任销售员,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公司实行业绩考核制度,业绩考核列末位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但签合同时张某心想,公司那么多人,自己肯定不会排到最后一名,于是没有想太多就签了字。

到了年底,单位根据制定的《业绩考核末位淘汰办法》对全体员工进行了绩效考核,经职工互评、班组考评和考评组考评,张某的考评总分排在最后一名。

尽管两年的合同期还没有到,单位还是以“绩效考核末位”的原因向张某发出了离职通知。

张某认为,自己在签劳动合同时迫于就业的压力,没有与公司讨价还价的余地,单位约定“末位淘汰”是不公平的。

自己在工作期间业绩逐月上升,仅仅因为考核的结果就被辞退,令人心寒,而自己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单位单方面违法辞退,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张某的申请,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而本案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业绩考核末位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范围内。

因此,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合同终止条件的约定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张某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向张某支付赔偿金。

因此,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张某要求证券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要求。

关于本案中提到了绩效考核中的末位淘汰,是我们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常见问题。

绩效代表着一个人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那是不是说能力差的人也不能够与之终止合同呢?并不是这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第一款第二项中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pptx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pptx
案例一
上海某公司解除不合格员工劳 动合同案
案例二
北京某公司解除违纪员工劳动合 同案
案例三
广州某公司解除欠薪员工劳动合同 案
劳动合同终止案例分析
案例一
深圳某公司终止到期劳动合同 案
案例二
重庆某公司终止违纪员工劳动 合同案
案例三
厦门某公司终止破产清算员工 劳动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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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续签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未能在期限届满前协商一致,则 劳动合同终止。
约定事由出现终止
案例
小明在A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 保护措施,小明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特定的事由出现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些 事由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等。如果约定的事由出现,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终止
案例
B公司在进行清算后,宣布解散并注销,其员工小李的劳动合 同是否可以终止?
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的,劳动合 同终止。因此,在B公司清算解散并注销后,小李的劳动合同 应当终止。但是,在此之前,小李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
03案例分析劳来自合同解除案例分析总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前告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单方解除
案例分析
赵六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并提前三十日告知公司。
总结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02
劳动合同终止
期限届满终止
案例

(HR)劳动法学习案例4

(HR)劳动法学习案例4

1、今日案例: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补签也需支付二倍工资?2012年8月,范某到江阴一家公司上班,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3年6月,双方补签了劳动合同,载明合同期限是从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

到 2014年3月,范某因父亲病重需要照顾,但公司不同意其请假半个月的要求,双方又在工资、补偿金等事项上产生纠纷,范某遂提出辞职,同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除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外,还要求公司支付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因劳动仲裁未支持其双倍工资的请求,范某不服起诉到江阴法院。

那么,此案例中,双方补签劳动合同,到底要不要支付双倍工资呢?【案例解析】庭审过程中,该公司辩称双方已经订立了劳动合同,尽管后补,但部分倒签是经双方确认一致的。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对补签后的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故范某双倍工资的主张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范某不服,上诉至无锡中院,中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事实已构成,应从建立劳动关系的次月向范某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违法行为结束之日,但不应超过法定的上限,故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范某的两倍工资请求。

2、今日案例:标准工时制与不定时工作制,该适用哪一个?曾某2009年入职上海某公司,岗位为电话销售,劳动合同中约定曾某的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半年后,曾某由于工作出色,被安排兼顾其他岗位工作,经常需要加班,但在月底领工资时却发现没有了加班费。

曾某找公司交涉,公司给出的理由是从上个月起,所有销售岗位已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依法无需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

并且拿出了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的一个批复,批准该公司对销售等3个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

曾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上月加班费2000余元。

对此,你怎么看?【案例解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关于曾某的岗位适用标准工时制符合法律规定,应受法律的保护。

劳动中的劳动终止和解除

劳动中的劳动终止和解除

劳动中的劳动终止和解除劳动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劳动者通过劳动换取报酬,与雇主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然而,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关系可能会被终止或解除。

本文将探讨劳动中的劳动终止和解除的相关问题,包括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劳动争议的处理等。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终止即是指合同不再产生法律效力,双方的雇佣关系结束。

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分为正常终止和异常终止两种情况。

1. 正常终止正常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到期或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而自然结束。

在正常终止的情况下,劳动者与雇主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剩余的义务。

2. 异常终止异常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中出现了一些非正常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

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劳动合同异常终止的情况:(1)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向雇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例如出国定居、合同约定的合理条件不足以满足劳动者生活的等特殊情况。

(2)雇主解除合同:雇主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合同、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

(3)双方协商解除: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和雇主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双方不再适应工作环境、重大事故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等情况。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中的劳动终止和解除可能会引发劳动争议,这时候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1. 和解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和解即是指双方在达成协议的基础上,放弃争议双方权利,争议得以解决。

和解通常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

2. 仲裁当双方无法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争议时,可选择仲裁。

仲裁是指将争议交由第三方独立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双方在仲裁机构的调解下达成协议。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力,双方都必须履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二、劳动合同的终止①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四)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

(五)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六)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七)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②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又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动部的规定:①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③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④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劳动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分析一、引言在职场中,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雇主或员工可能会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案例来探讨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规和常见实践。

二、雇员辞职的情形1. 案例一:张先生辞去工作张先生在ABC公司工作多年后,出于个人原因决定寻求其他就业机会。

他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申请期限为30天。

根据《劳动法》,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所以张先生符合法定程序。

分析与启示:对于雇员来说,遵守约定的通知期限至关重要。

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保护雇员的权益,并给公司足够时间进行人员调整。

2. 案例二:李女士离岗就医李女士因突发身体不适,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无法上班。

她立即联系了她的上级并提交了病假证明,说明她的离岗原因和预计回岗时间。

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扣除了她的病假工资,并同意她暂时离职以获得恢复期。

分析与启示:在面对临时无法上班的情况下,雇员应及时与上级进行沟通,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

同时,公司也需要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处理这种情况,并给予员工适当的支持。

三、雇主解雇员工的情形1. 案例三:王先生被解雇王先生在XYZ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已有一年。

然而,由于他多次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并未能履行他的职责,公司决定解雇他。

分析与启示:雇主可以根据员工违反合同或公司规定等原因来解雇员工。

然而,在采取此类行动之前,公司必须确保遵守劳动法律相关条款,并给予员工机会进行辩护和改正错误行为。

2. 案例四:刘女士的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雇刘女士在ABC酒店任职服务员期间经常迟到早退,且多次拒绝执行经理的合理工作安排。

公司对其进行了多次警告和纪律处分,然而刘女士依然未做出改变,最终被公司解雇。

分析与启示:当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表现不佳时,公司有权利采取必要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利益。

然而,在解雇之前,公司应遵守相关法规,并尽可能提供警告、培训机会等给予员工改正错误行为的机会。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篇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篇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篇范文热搜: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篇。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篇一】甲方(实习单位):乙方(实习学生):丙方(学校部门):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进步中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假设干意见》(教中[2023]16号)“中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究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形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顶岗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实习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1、甲方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平安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并明确乙方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顶岗实习进展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3、与丙方一起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平安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儿园内骨干员工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进展实习指导。

4、实习期间,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展平安消费教育,并落实必要的平安措施。

5、实习期间,假设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安排,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法。

6、顶岗实习完毕后,根据乙方的详细表现进展考核和评定,并签署鉴定意见,以作为考核乙方实习效果的根据。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1、服从安排,积极参加顶岗实习。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承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老师和其他员工。

3、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平安,增强自我平安保护意识;如因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当责任。

4、定期向校内指导老师、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理解学校教学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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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4
解除劳动关系之劳动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的效力
【文档简介】《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把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

但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据此,劳动者可以适用电子邮件作为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案情介绍】小雪大学毕业后经大学师兄彭刚介绍,到某教育咨询公司上做咨
询师,合同期从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

逐渐熟悉工作以后,小雪发现自己对这个工作并没有很大的兴趣,就调整职业规划,准备跳槽做传媒。

但是碍于师兄彭刚是人力资源部经理,不好意思当面请辞。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小雪依此给彭刚写了封信,说明自己的情况,并附上致人力资源部的辞职通知书,正式申请辞职,希望公司能在30天之内给于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邮件发出去10天,她才收到彭刚的回复,公司正在为培训班招生,业务亟待拓展,辞职的事暂时放下。

希望她能调整自己的心态,继续工作。

小雪在工作上已经另有打算,她在收到彭刚回复后30天,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人事部门以她没有履行提前书面通知的程序为由,拒绝办理辞职手续。

小雪找到人事部经理彭刚,彭刚以电子邮件并非书面通知为由,拒绝给其办理手续。

【问题】辞职通知书可以用电子邮件发吗?
【无忧劳动法特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小雪与咨询公司的争议焦点是以电子邮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的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何为书面形式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就应该按照民事法律的一般规定处理。

虽然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把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据此,劳动者可以适用电子邮件作为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但是,劳动者应该考虑到,由于我国缺乏电子证据法,在仲裁和诉讼实践中,电子邮件证明效力时往往缺少统一的标准。

根据法律,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由于现实中伪造、变造电子邮件的方法很多,以电子邮件通知,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也加大纠纷解决的成本,因此,在电子证据立法尚不完善的时候,建议劳动者还是以纸质书函的形式履行通知义务。

【关键词】电子邮件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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