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工作心得:做好新时代农村矛盾纠纷的调节处置工作
工作心得:做好新时代农村矛盾纠纷的调节处置工作工作心得:做好新时代农村矛盾纠纷的调节处置工作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和谐,稳定是前提和基础。
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处是关键。
新时期新形势下,历史遗留问题的纠结化,经济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生活价值观念的微妙化,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积累,种种隐患日趋增加,各类纠纷层出不穷。
做为一名乡镇基层干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认清意义,在工作中重抓重管。
工作要做好,认识是先导。
要做好纠纷调处,首先必须站在顾全大局、维护稳定的高度,深化认识,高度重视。
一是政局不稳则事难办。
一个地方,如果矛盾纠纷不断,上访告状不断,治安状况不好,人心惶惶,政府就会缺乏公信力,群众就会没有安全感,则无法抓经济发展,无法办公益事业,无法搞各项建设,无法实现社会和谐。
也就是说,纠纷越多,问题越严重,政府就只能越是身陷其中、难以自拔,缺乏时间或精力抓经济搞建设。
同时,群众自身无心搞生产求发展,自然会产生不满情绪,对政府施政就不大理解支持,甚至有抵触情绪,给各项工作增添种种阻力和压力。
二是风气不正则事难成。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发展的象征,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紧密相连、相互作用。
做为一级政府,抑恶扬善、宏扬正气责无旁贷,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
如果风气不正,黄、赌、毒盛行,只会引发更多的偷盗、抢劫、敲诈甚至谋财害命等治安或刑事案件,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如果风气不好,不顾大局,不看长远,只注重个人蝇头小利,碰到上项目办企业,一征地补偿就漫天要价,一破土动工就阻工闹事,一小遇问题就大做文章,投资发展环境不优,无人敢来,无企能兴,无商可营,就没有活力、没有发展,群众生活难提高,公益事业难上去,矛盾纠纷更会有增无减。
三是人心不齐则事难断。
综治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法律性,需要较强的业务掌控能力。
做为镇村干部,人人都要会做综治维稳工作,人人都要会调处矛盾纠纷,人人都要有“我负责,我解决”的责任意识。
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当前,古山正在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
全镇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创新务实”主要精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全力化解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为“平安古山”的建设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在开展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的活动中,把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作为重点,加大了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力度,这对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根据前一阶段下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情况来看,农村在经济、政治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
这些不利因素主要表现为农村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在增长,有的矛盾纠纷甚至激化酿成治安、刑事案件,危及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这些矛盾纠纷主要是:1、邻里、家庭不和睦导致的矛盾纠纷。
由于部分农民思想意识狭隘,争强好胜心强,常因相邻间的宅基、通行、排水、采光或田间地埂等事引起纠纷;有的还因生活往来间磕磕碰碰的小事酿成纠纷。
家庭中兄弟妯娌间为家务琐事搬弄是非、争吵殴斗、对老年人拒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赡养义务的事件时有发生;多子女家庭中因互相攀比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也较为突出。
农村婚姻家庭成员责任感不强、婚姻观念差,加之换亲、转亲、草率结合、婆媳矛盾、互相猜疑等因素,导致离婚纠纷。
2、村民之间伤害赔偿产生的矛盾纠纷。
由于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心理素质差、社会防范机制不健全等诸方面的原因,农村中因故发生殴斗的事件时有发生,双方的亲朋好友多倾巢相助,不计后果。
发生该类事件,容易造成人员伤害,致使疗伤药费高,向被害方索赔多,一旦处理不妥,就激化了矛盾。
3、村务管理不善引发的矛盾纠纷。
一些地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部分群众要求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资产处臵、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开支等情况,享有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不能代表群众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基层领导提出罢免。
关于对基层派出所纠纷调解的思考
关于对基层派出所纠纷调解的思考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
其中,纠纷调解工作是基层派出所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基层派出所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存在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基层派出所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纠纷调解工作能够及时化解民间矛盾,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 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基层派出所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调解工作,能够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3. 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基层派出所民警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与群众密切接触,能够增进警民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4. 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基层派出所民警在调解纠纷过程中,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方法,有助于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二、基层派出所纠纷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1. 调解工作重视不够。
部分基层派出所对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工作力度不够,影响了调解效果。
2. 调解方法单一。
一些基层派出所民警在调解纠纷时,往往采用传统的说教、劝解等方法,缺乏针对性和创新性,难以达到预期的调解效果。
3. 调解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基层派出所民警在调解纠纷过程中,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但目前部分民警在这方面还存在不足。
4. 调解资源不足。
基层派出所普遍存在警力不足、调解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基层派出所纠纷调解工作对策1. 提高重视程度。
基层派出所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2. 创新调解方法。
基层派出所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效果。
3. 加强培训。
基层派出所要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确保民警能够胜任调解工作。
关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关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是社会稳定工作的中心环节,及时排除矛盾纠纷隐患,就会减少矛盾的发生;及时化解已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才能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集访和越级上访,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笔者根据近年来从事基层乡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践及相关矛盾纠纷情况的调查,谈一点我对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感慨与思考。
一、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类型及形成原因在总体状况良好的社会治安形势下,我县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繁重。
社会矛盾纠纷及隐患还大量存在,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笔者顾虑伤击面情,不便用案例,敬请谅解)一是山林、土地权益类。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县招商引资及重点工程建设增多,取土、征地、拆迁量不断加大。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土地权属不清,行政区域边界不明显,荒地无人争,有利各不让,群众在土地利益分配时争执激烈。
还有一些地方在土地二轮承包时档案完善不够健全、不够规范,农民手中存量土地而被征、租的土地区域分布不均衡,用地方式不统一,征、租时间也有先后,故补偿价格差别大,因此群众意见有分歧,有的要重新分地,有的要维持现状。
二是失地农民保障类。
目前我县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多为一次性补偿,这种方式在短期内行之有效。
但失地农民毕竟不同于普通农民,他们面临选择新的谋生方式,而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缺乏自谋职业的技能。
因此,如果没有配套政策跟上,失地农民将面临生存与发展的矛盾隐患。
三是干群关系类。
主要是一些村、一些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部分领导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有所淡化、放不下架子,有态度不够和气的,有人情观念太重的,有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有对待群众反映问题重视不够缺乏耐心的,有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政执法不公、不严的从而导致一些可以不发生的矛盾发生了,让一些已经发生的矛盾激化了,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四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
这类矛盾纠纷量大,涉及面广,尤其在农村较多,常常是由日常生活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大多能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矛盾,引起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
关于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考
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需要认真思考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建立起健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使得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发
更大的社会问题。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机制的完善和维护,确保其长期有效。
二、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在这个方面,我们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技能的提升,使得基层干部具备较强的纠纷排查能力和处理能力,同时也需要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标准和流程,使其更加科学
化和规范化。
三、积极引导基层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明白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鼓励他们主
动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基层自治的能力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四、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和联动。
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积极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总之,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健全机制、提高专业性、引导群众和加强协调,才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基层治理的有效性。
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几点思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社会稳定和农村和谐发展。
在以下的思考中,我将从改善农村治理、完善农村法制、加强社会教育和提升农民群众素质等方面提出几点思考。
首先,改善农村治理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基础。
农村基层组织是治理农村矛盾的第一道防线,而各级政府则是农村治理的总舵手。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增强对矛盾的预防和化解能力。
同时,政府应加强农村治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第三,加强社会教育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措施。
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农民群众的文化程度和科学素质较低,这容易导致误解和矛盾的发生。
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此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民提高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
最后,提升农民群众素质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长期方向。
农村人口素质的提升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贫困人口脱贫、农民就业创业、农民身心健康等。
因此,我们要稳定农村发展,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加强农民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建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总之,化解农村矛盾纠纷需要从改善农村治理、完善农村法制、加强社会教育和提升农民群众素质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
只有全面加强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够有效地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关于加强和改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若干思考
关于加强和改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若干思考
关于加强和改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若干思考
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它们不仅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还会制约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和改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如何加强和改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若干思考。
首先,要加强法制建设,通过各种立法行为和其他措施,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处理进行规范,使社会关系在法制的安定下稳定发展,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其次,要加强矛盾纠纷的早期预防,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增强公民意识,使矛盾纠纷能够在早期得到根除,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再次,要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及时处理,及时有效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减少矛盾纠纷的扩大化,使社会关系保持稳定。
此外,要加强矛盾纠纷的协调性排查,特别是在一些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中,可以加强社会调解,利用调解的方式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以达到解决矛盾纠纷的目的。
另外,要加强矛盾纠纷的精准化处理,不同的矛盾纠纷应当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的情况,采取精准的处理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最后,要加强矛盾纠纷的长效管理,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以期对矛盾纠纷的处理及其后果进行有效的管理,避免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
总之,加强和改进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当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创新,在法律制度、管理机制及各种措施上努力探索,以便更好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不断增加的社会矛盾,基层矛盾纠纷已经成为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如何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已成为当前关注的焦点。
首先,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
有效的政策措施将有助于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从而减少排查化解的负担。
例如,可以加强社会保障,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强化经济、法律和道德教育,改善官员管理水平,减少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不适应,以及建立和谐社会等。
其次,要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
实施动态监管与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完善的基层矛盾纠纷的信息分析系统,进行纠纷的实时监管,可以有效地发现和分析社会不同层面的矛盾纠纷,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同时,要增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宣传力度,以通过宣传正确政策,从社会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
此外,要运用平衡排查化解策略,在正确处理矛盾纠纷的同时,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采取强制措施,就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加剧矛盾纠纷的紧张局势。
因此,要采取合理的方法,恰当的处理当事人的利益关系,调整当事人的矛盾,增加当事人合作的意愿,最终实现矛盾纠纷的解决。
最后,要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机构。
要加强组织保障,以确保工作的有效和高效,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效率;要完善组织架构,将有助于提高工作的治理水平和质量;要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质量。
同时,要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大社会治理的资金投入,推动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强化社会治理的约束作用,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总之,要建立和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动态监管,积极宣传,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健全组织机构,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增强社会治理的约束力,以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关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关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关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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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任务艰巨繁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一系列深层次的利益矛盾日益显现出来。
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成为基层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考验。
社会矛盾化解水平是基层群众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作力点。
现就如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浅谈一下个人的认识和看法:一、当前农村的主要社会矛盾及其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统筹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利益之争”上,分析其基本情况,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他们在环境艰苦、待遇很低的情况下,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一部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侵犯农民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
二是土地供求关系紧张.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目前大多数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土地征用和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相关政策不配套,赔偿利益不均衡,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而且解决起来十分困难,政府一方面要低成本发展,一方面无力支付老百姓的土地补偿费用,矛盾十分尖锐.三是农民负担相对较重。
关于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几点思考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不断增加。
为了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如何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行几点思考。
1. 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在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常常由一些小问题逐渐积累而成。
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及时了解并发现矛盾纠纷的迹象。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农村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纠纷排查的实际效果。
•定期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定期开展社情民意调查,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和矛盾纠纷的存在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措施。
•搭建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农村矛盾纠纷的投诉举报平台,方便农民举报矛盾纠纷,并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2. 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是多样化的,因此我们需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农村矛盾纠纷的需求。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农村调解员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矛盾纠纷调解员,他们要熟悉农村的实际情况,有能力解决农村矛盾纠纷,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引入专业化的调处机构:建立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引入专业化的调处人员,既有法律专业人员,也有行业专业人员,以提高调处质量和效率。
•鼓励农民自治组织:鼓励发展农民自治组织,在农村社区层面解决一些小规模的矛盾纠纷,提高农民的自治能力。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为了有效处理农村矛盾纠纷,我们应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制作宣传资料、组织法律讲座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教育他们依法维权、合理化解矛盾纠纷。
•增加法律援助力度:加大力度推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等服务,以增强他们的依法维权能力。
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几点思考在当前的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越来越多,而这些纠纷的化解,不仅仅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
本文将对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进行几点思考,并提出指导意见。
一、加强沟通协调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起因大多是因为双方沟通不畅或者存在误解。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全面深入了解业主的需求,同时也要向业主详细宣传物业服务的内容与标准。
同时,在物业管理公司与居民之间,要建立沟通渠道和桥梁,并制定有效的沟通机制,实现双方清晰地信息共享和互动。
二、完善调处机制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明确管理层级和调处程序。
同时,需要明确定责任、承诺和奖罚制度,并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调处档案,方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在矛盾纠纷的处理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聆听双方诉求,并通过合理的调处方法,化解纠纷。
三、加强业务培训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在进入物业服务行业前,员工需要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和交流,熟悉各项服务项目和管理标准。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应定期开展服务温馨度及效率调查,并根据结果及时纠偏和提高服务质量。
四、建立社区共治机制物业管理公司应与业主共同建立社区共治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和第三方权威调解机构,加强社区自治。
在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除了物业公司的调解,还可以引入社区网格员、社区事务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物业管理企业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应当强调共性、平等和人性化原则,并融入互联网思维,实现科技化、系统化和智能化的服务。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为业主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更优质的居住体验。
新时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思考(优秀范文5篇)
新时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思考(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新时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思考把握重点,稳妥调处。
首先是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万事“公”为先、世事“实”为真,通过客观公正、公平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体现了党的政策和法规的严肃性,体现了镇党委、政府的权威和诚信,同时也是表明一级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第二,依法办事、程序规范。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要求进入调解程序。
按照程序形成处理意见,凡属调解过程要有记录,形成的意见、决定、协议双方当事人都要逐一签字,特殊情况该公示的还要据情公示。
第三,顾全大局、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做到既全面考虑、综合平衡,又有机结合、灵活变通,真正实现调处效果与社会和谐的统一。
第四,及时处理、就地化解。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尽量不要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尽可能不要让群众花费不该花费的钱财,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认识、早处理。
第五,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认真研究合理要求的解决办法,根据情况制定不同时期、不同场合事态发展的处置预案,防止矛盾的反复、更不能将矛盾扩大和激化。
整合资源,理顺机制。
在工作层面上,坚持镇党委统一领导、综合办牵头协调,有效整合信访、派出所、司法所、辖区责任单位、社区、小区等力量,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者相互衔接起来,发挥最大的工作效益。
使工作力量上形成合力,工作手段上有效衔接,在相关规定上相互配套,在法律范围上逐步完善,在诉求表达上更加通畅。
因地制宜,对症下药。
矛盾纠纷产生原因可为多样、表现形式及为复杂,应该针对其特点“对症下药”,在调处过程中务必注意“法理”、“道理”、“情理”相结合,以“法理”为核心,做好耐心说服教育工作。
对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要着眼于利益关系统筹协调,对合理合法的诉求,要全力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要理顺情绪、尽力帮助;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发群体事件的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防范,积极探索科学预警、积极引导、有效处理。
关于做好新时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思考当前,黑龙江垦区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特珠时期,形成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增多的复杂局面,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因素。
因此,正确把握社会矛盾化解原则,建立和完善立足于基层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使纠纷得以及时、便捷、公正、妥善解决,对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一、垦区社会矛盾现状当下的黑龙江省农垦正处在改革攻坚期,社区职能改转变,经济发展转型都在稳定深入推进,与此同时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也集中出现。
比较受关注的有劳资纠纷、就业安置纠纷、信贷投资纠纷、土地流转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安全生产纠纷、婚姻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等。
这些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
主观因素是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直接原因,如对法律制度理解程度,对事物的偏激态度、情感好恶等。
客观因素是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不均、新旧体制改革脱节导致主体之间利益冲突等。
二、正确把握社会矛盾化解的原则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变革和调整,人们的思想活动呈现出多变性和反复性,由此构成了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的社会矛盾的多发性、多样性和复杂性。
这就要求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要冷静慎重,把握好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治旧控新。
治旧是指治理“旧矛盾”,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等手段,逐年逐步化解疑难信访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努力化解老矛盾。
控新是指控制“新矛盾”,通过抓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群众维权机制,加强群众普法教育等工作,有效防范新矛盾。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
新形势下矛盾表现在内容、层次和领域各方面,形成十分复杂的矛盾纠纷。
因而,维稳工作光靠堵是堵不住的,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
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必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有效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对待有正当诉求的上访群众要尊重,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困难,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群众谅解。
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对策与思考
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对策与思考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对策与思考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县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增大,各种重点项目建设的全面启动,切实带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快速,触及到社会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也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各种利益的需求也不变增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矿产资源开采、土地征用补偿、城市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等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也越来越多,纠纷种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大量涌现,给社会的稳定带来诸多的压力和问题。
在这个社会发展形势严竣、社会问题增多、群众利益需求高、社会稳定压力大的情况下,全面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深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
一、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当前,我县矛盾纠纷发生与去年同期相比较;2008年上半年发生纠纷690件,调解成功657件,成功率为95.21%。
2009年上半年发生纠纷704件,调解成功648件,成功率为95.29%,纠纷化解成功率同期相比上升了0.08%,但纠纷发生总数却呈现上升趋势,疑难纠纷化解难度较大,因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山林水土、城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生产经营、婚姻家庭等纠纷发生频繁,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纠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当前,由于矿产资源价格上涨,矿产资源开采步伐的加快,虽然拉动了整个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为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同层次的负面影响。
因矿产资源开采造成农民房屋开裂、地面塌陷、水位下降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诱发了矿群矛盾纠纷。
这些矿群纠纷若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和解决,就会导致矿群纠纷、群体上访、非正常上访等现象发生,甚至激化为群体性事件,严重阻碍社会经济的发生。
截止6底,我县64个合法煤矿中,因煤矿开采引发地质灾害的就有19个煤矿,牵涉11个乡(镇)25个村27个组,涉及群众842户3611人,影响1所学校769人的正常上课,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新形势下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几点思考[5篇材料]
新形势下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几点思考[5篇材料]第一篇:新形势下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几点思考xx县地处鄂豫皖三省交界,位于华东经济圈的边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5个加快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这里,结合xx县情,谈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基层矛盾纠纷新动向近年来,xx县的矛盾纠纷呈现如下几个明显特点:(一)类型增多,诱因复杂。
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等原因,导致现阶段社会矛盾更加多样和复杂。
过去山林、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居多。
近年,由安全隐患、征地、污染、企改等因素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增加。
在矛盾纠纷的类型中,争夺山林、水土权益、债权债务、环境污染、企业改制以及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占全县矛盾纠纷总数的近一半。
(二)矛盾主体多元化,群体性纠纷突出。
过去基层矛盾纠纷主体多为个人。
现在则以群体居多。
表现为职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乃至与政府之间的纠纷。
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山林、水土纠纷中,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
(三)矛盾不断反复,调处难度加大。
由于群众自身素质和一些历史因素,常使矛盾纠纷不能按照调处协议办理而再起纷争,进而导致纠纷调处难度加大。
二、基层矛盾纠纷的成因笔者认为,基层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利益之争是导致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无论是百姓之间还是单位之间或者个人与集体之间产生矛盾,由“利”引起的居多。
在xx,由山林、水土权益、债权债务、环境污染、企业改制以及征地拆迁安置等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纠纷,是影响当前基层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2、改革中社会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基层矛盾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
企业改制前,拖欠职工工资、股金、医疗费等,改制后,职工下岗,无经济来源,而许多职工又年龄较大,没有技术,再就业困难,易产生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感想(2篇)
一、引言在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类矛盾和纠纷层出不穷,化解矛盾纠纷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者,我有幸参与到这项工作中,亲身感受到了这项工作的艰辛与喜悦。
以下是我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感想。
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义1.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矛盾激化,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通过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可以降低社会矛盾成本,促进社会和谐。
2.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这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度,增强社会凝聚力。
3.提升政府形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现了政府关心民生、关注民情、为民服务的宗旨。
通过化解矛盾,政府可以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特点1.复杂性矛盾纠纷涉及领域广泛,涉及各方利益,化解过程复杂。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政策、道德、风俗等因素,以实现公正、公平的解决。
2.多样性矛盾纠纷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
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和策略。
3.时效性矛盾纠纷往往具有时效性,不及时化解可能导致矛盾升级,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需要迅速、果断地采取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涉及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
化解工作者应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方法1.法律途径法律途径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
通过法律程序,对矛盾双方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调解途径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式。
调解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说服力,引导矛盾双方达成共识。
3.心理疏导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心理因素,心理疏导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
基层民警如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基层民警如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也是治安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
作为基层民警,如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既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基层民警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角色和方法。
一、加强调查研判,准确把握矛盾纠纷的本质矛盾纠纷的本质是复杂的,有时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如经济、情感、文化等。
基层民警应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调查研判能力,通过对各方当事人的访谈、证据收集等方式,准确把握矛盾纠纷的本质和矛盾双方的利益诉求。
只有深入了解矛盾纠纷的背景和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避免盲目行动和不必要的纠纷升级。
二、注重调解协商,促进双方和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调解协商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方式。
基层民警应通过耐心倾听、公正公平的态度,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话和协商,促使他们达成双赢的解决方案。
在调解协商过程中,基层民警不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还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依法处理,严格执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基层民警必须依法处理,严格执法。
无论是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还是对于合法权益的维护,基层民警都要依法行事,不能随意妥协或滥用职权。
只有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才能树立起基层民警的威信和公信力,也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矛盾纠纷的发生往往与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高有关。
因此,基层民警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开展法律讲座、宣传册发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只有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才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基层民警的工作提供更好的环境。
五、加强内部协作,形成合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配合。
基层民警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
与社区、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形成工作合力。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矛盾纠纷是每个组织和工作场所都难以避免的问题,特别是在复杂多变的职场环境中。
解决这些问题是组织有效运作和员工和谐相处的关键。
然而,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往往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
一、问题分析1. 缺乏沟通和信息共享在许多组织中,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共享是导致矛盾纠纷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员工之间或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就容易产生误解和偏见。
例如,某个部门的领导决定调整工作安排,但未向员工明确解释原因和背景,这可能会引发员工对决策的不满和抗议。
2. 角色和责任模糊在某些组织中,因为角色和责任的界定不清晰,导致一些矛盾纠纷。
如果员工不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和权力,或是与其他员工的职责存在重叠,就可能引发争执和混乱。
例如,在一个项目中,由于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之间的职责界定不清晰,就容易产生权力冲突和意见分歧。
3. 人际关系问题人际关系问题是工作中常见的矛盾纠纷来源。
人们的性格、价值观和工作方式的差异,可能会导致相互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此外,如果组织中存在恶劣的工作氛围,例如欺凌、排斥和歧视行为,也会造成严重的矛盾纠纷。
4. 不公平待遇感觉被不公平对待是员工产生矛盾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
如果员工觉得自己的辛勤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或被不公正对待,就容易产生不满和不和谐的情绪。
这可能是因为工资差距、晋升机会不公平、资源分配不公正等原因。
二、解决方案1.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为了解决沟通和信息共享的问题,组织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
这可以包括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向员工发送更新和公告、建立在线平台等。
此外,组织还可以考虑开展沟通和协调能力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沟通技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角色和责任明确为了解决角色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组织应该明确员工的职责范围和权力,并确保不同角色之间的界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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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xx县地处鄂豫皖三省交界,位于华东经济圈的边沿,被省委、 __确定为全省5个加快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这里,结合xx县情,谈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基层矛盾纠纷新动向近年来,xx县的矛盾纠纷呈现如下几个明显特点:(一)类型增多,诱因复杂。
由于经济体制改革、 __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等原因,导致现阶段 __更加多样和复杂。
过去山林、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居多。
近年,由安全隐患、征地、污染、企改等因素引发的纠纷大幅度增加。
在矛盾纠纷的类型中,争夺山林、水土权益、债权债务、环境污染、企业改制以及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占全县矛盾纠纷总数的近一半。
(二)矛盾主体多元化,群体性纠纷突出。
过去基层矛盾纠纷主体多为个人。
现在则以群体居多。
表现为职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乃至与政府之间的纠纷。
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山林、水土纠纷中,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
(三)矛盾不断反复,调处难度加大。
由于群众自身素质和一些历史因素,常使矛盾纠纷不能按照调处协议办理而再起纷争,进而导致纠纷调处难度加大。
二、基层矛盾纠纷的成因
笔者认为,基层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利益之争是导致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无论是百姓之间还是单位之间或者个人与集体之间产生矛盾,由“利”引起的居多。
在xx,由山林、水土权益、债权债务、环境污染、企业改制以及征地拆迁安置等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纠纷,是影响当前基层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2、改革中社会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基层矛盾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
企业改制前,拖欠职工工资、股金、医疗费等,改制后,职工下岗,无经济,而许多职工又年龄较大,没有技术,再就业困难,易产生矛盾纠纷。
3、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出现纠纷后不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还要花钱,因此,发生矛盾纠纷时,往往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再加上一些群众对党和政府不信任,出现纠纷便通过串联、聚众、 __,甚至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解决问题。
三、对策与措施
(一)完善机制,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权
在新的转型时期,基层矛盾纠纷构成因素复杂,要从队伍建设、
排查、调处等方面着手,完善长效机制,才能搞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夯实“四级网络”。
通过建立健全乡(镇)、村(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组调解小组,形成上下成线,左右成片的县、乡、村、组四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2、推行“四个结合”。
即集中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地毯式排查相结合,排查与调处相结合,排查与解决问题相结合。
通过层层梳理辖区内的纠纷苗头和隐患,掌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人员发生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
定期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分析预测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性械斗、非法宗教活动、重大治安事件等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应对措施,把疏导和预防工作做在前头,掌握排查工作主动权,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乱,防患于未然,确保问题能提前发现,矛盾能妥善疏导,纠纷能及时化解。
3、坚持“四早原则”。
一是坚持早处理原则。
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过程有成因—潜在—呈现—激化—对抗等阶段。
呈现阶段是矛盾变化的关键时期,在矛盾呈现前期,重视矛盾的疏导工作,将问题处理在
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坚持早分解责任原则。
矛盾纠纷出现后,要把处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身上,同时,根据案情的难易程度,实行办事限时制度。
三是坚持早整治原则。
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常见的、多发的、带有倾向性的纠纷,尤其是那些可能激化的纠纷进行专项治理,做到小矛盾不出村级,大纠纷不出乡镇。
四是坚持早防范原则。
要切实防止排查调处与解决问题“两张皮”现象。
对于一时难以解决或仅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移送,提请上级协调解决;对于已经激化或酿成事端的矛盾纠纷,也要具体矛盾具体分析、具体解决,坚持“宜疏不宜阻、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的原则,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二)注重方法,发挥矛盾调处工作的能动性
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基层干部要把握“敏锐性、主动性、针对性、导向性”,增强工作主观能动性。
1、思想上要有敏锐性。
一方面,在形势好、情况熟的环境中,注意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对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