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依法治县全年工作要点-精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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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依法治县全年工作要点
县依法治县全年工作要点
20**年是我县全面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扎实推进依法治县的开局之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依法治省纲要》的总体要求,以依法治理为主题,紧扣推进依法治县最根本的问题,针对干部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住落实工作最关键的环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依法治县20**年目标任务,为建设“五个新**”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纳入《20**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把法律知识专题学习纳入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二)加强执法司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建设。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执法司法公职人员。鼓励执法司法公职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2月)(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编制印发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通俗法律读物。针对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在互联设立法治**页,在**电视台开设“以案说法”类栏目。充分利用普法讲师团巡回法制宣讲、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百名法律工作者百堂法制讲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企一律师等有效载体,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用法,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牵头单位:县司法
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二、严格依法执政
(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6月)(五)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完成时限:20**年12月)(六)完善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牵头单位:县纪委,完成时限:20**年12月)
三、推进依法行政
(七)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0月)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上审批,加强政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2月)
(九)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平台。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交易流程化管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年10月)
(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推行县、乡(镇)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各工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要在该系统运行,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0月)
(十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年12月)
(十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完成时限:20**年12月)
(十三)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加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征信平台的有效对接,建成“点对点”络执行查控系统,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推进执行征信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年6月)
四、深化司法改革
(十四)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建成案件进展查询系统和庭审(听证)、执行同步录音系统,除依法不公开的以外,裁判文书全面上公开;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牵头单位:县法院,完成时限:20**年12月)
(十五)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检察院部署,加强县检察院门户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板块设计,提高站信息更新效率,实现当事人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牵头单位:县检察院,完成时限:20**年12月)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六)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改制、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被辞退民办教师、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水库移民、非法集资、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集中交办、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牵头单位: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