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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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宋庆龄奖学金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中小学生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引导和激励中小学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奖项设立本届奖学金全国共奖励1542名优秀学生,海南省分配名额为30名,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1本、奖学金1000元。

三、评选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思想品德好,认真践行《中小学生守则》,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

诚实守信,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二)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三)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

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四)有特别突出的事例,真实感人,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福建寒门尖子生获助学金 学习秘笈大放送

福建寒门尖子生获助学金 学习秘笈大放送

福建寒门尖子生获助学金学习秘笈大放送福建寒门尖子生获助学金学习秘笈大放送本报讯昨日上午,福州大戏院内,在近千名福州市民的见证下,169名寒门学子拿到了第一年的5000元助学金。

这些助学金能帮助寒门学子顺利跨进大学校门,不少学子拿到学费时,眼里噙着泪花,不停地说“谢谢”。

昨日,xx海都·利群阳光助学金发放仪式及励志报告会在福州顺利举行,至此,今年的海都·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圆满完毕。

经过大家的努力,我们共募集365万元助学金,资助309名寒门学子。

无论是助学金额还是受助学子数量,都是历年来最高的。

今年的海都·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目前已有91名学子通过“一对一”方式,得到爱心人士的支持,协议助学金到达182万元。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携手福建中汽会展参加助学队伍。

在他们的支持下,本报助学平台进展了一次深入的寻访,找到了50个寒门学子,并给予4年100万元的资助。

同时,本报还联合987私家车播送及微爱助学,搭建透明公开的捐款平台,向热心市民募集善款。

短短两个月内,有5万人捐款,最小的一笔缺乏1元,最大的一笔3万元。

在爱心人士的支持下,本报助学平台今年共募集365万元助学金,资助309名寒门学子。

在助学金发放仪式上,海峡都市报社总孙德坚表示:“捐款不分多少,爱心是一样的,关键是我们的平台让许多善良的`人很容易地找到行善的时机。

这3个月来,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助学的努力,而对于许许多多的寒门学子来说,这也许就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想到这些,就感到作为一家媒体责任重大。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黄毅敏,海峡都市报社总孙德坚,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马秋莲,海峡都市报社编委胡兰芝,福建中汽会展特别代表孙雪红、林羽红等亲手把钱送到学子手中,鼓励学子好好读书。

助学金发放完后,5位今年考上大学的受助寒门尖子生吴成浩、范森荣、许家榆、罗志成、黄彩玲,以及“哈佛男孩”林玮,就自己的奋斗历程、学习经历作了报告,并和现场观众互动交流。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普通高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由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中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普通高中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第二章奖励标准、范围、基本条件第四条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第五条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普通高中学校品学兼优的高中二年级学生。

第六条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第七条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遵守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三章名额分配与下达第八条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名额为每年600人。

由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会省教育厅并根据各地级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总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

第九条每年2月底前,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会省教育厅将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名额下达各地级市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中。

第四章申请和评审第十条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十一条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会省教育厅设立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十二条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3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5月底前评审完毕。

第十三条根据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条件,普通高中学生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第十四条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各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将个人的申请材料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和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企业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一览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企业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一览表

中国石油渤海装备集团
66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奖学金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
67
斯伦贝谢奖学金
斯伦贝谢公司
68
潜能恒信奖学金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9
雪佛龙奖学金
雪佛龙中国能源公司
70
辽宁销售奖学金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
71
博禄奖学金
博禄私人有限公司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2 2013
17
吉林油田奖学金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
18
冀东油田奖学金
油田分公司
设奖时间
2011 2008 2008 2006 2003 2008 2009 2004
/ 2011 2008
2006
2008
2010 2008 2010
1
19 四川石油管理局/西南油气公司 奖学金(中石油)
北京环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
康菲石油优秀学生奖学金
康菲石油公司
51
斯伦贝谢奖学金
斯伦贝谢公司
52
王涛部长英才奖学金
石油老部长王涛
53
辽河石油勘探局奖学金
辽河石油勘探局
54
融信助学金
北京昌平中小企业信用促进协会
55
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宋庆龄基金会
56
宋庆龄维学助学金
宋庆龄基金会
57
逖帝威廉森助学金
逖帝威廉森(上海)管道技术服务有
64
中国自动化集团奖学金
中国自动化集团
2006 2008 2005 2003 2008 2008 2008 2009 2007 2012 2009 2006 2011 2003 2003 2011 2007 2011 2011 2004 2004 2004 2012

关于做好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关于做好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关于做好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第二期实施工作的通知各院系:2003年7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向宋庆龄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全国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是项目实施高校之一。

项目第一期于2007年7月结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已经启动第二期助学计划。

为了做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第二期助学工作,根据合作协议书和项目的实施细则,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资助名额、金额及执行期1、资助名额:每年30人;2、资助金额:每人每年3000元;3、项目周期:从2007年9月至2012年8月。

二、申请助学金的条件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2、烈士家庭、孤儿或双亲中有一人病故的贫困家庭学生;3、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学生;6、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下岗家庭的学生;7、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8、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9、申请者未享受国家、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三、助学金的申报程序1、符合条件的学生9月中旬提出申请,每学年申请一次;2、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就读一年后申请还须提供成绩单),经院系审核后予以张榜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受助生,填写统一格式的《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一);3、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将确定的受助生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院系名额见附件二);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由学校统一填写《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推荐表》,提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四、助学金的发放1、宋庆龄基金会审核申报材料无误后,将助学金拨付到学校账户;2、学校收到助学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受助生全额发放助学金,由受助学生在《学生领款确认单》上签字;3、助学金的发放采取一次确认,两次发放的形式,即每学年初确认受助生资格,分两次在每学期开学初(当年11月30日前及次年4月30日前)发放,每人每次1500元;4、受助生的受助资格仅在宋庆龄基金会核定的当学年有效,可以连续申请。

宋庆龄助学金实施细则

宋庆龄助学金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实施细则宋庆龄基金会通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捐助,成立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基金”,并由该专项基金向我校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为保证此项活动的正常运作和取得良好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助学金来源中海油向宋基会的全额捐赠。

二、助学金资金执行期2007年9月至2012年7月。

三、受助标准每人3000元。

四、受助生条件(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3、申请者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1、孤儿贫困生;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三)、受助生的变更和终止1、变更:受助生一经确定,应避免变更。

如必须变更时,项目实施学校须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说明,并提供相关书面认定依据。

2、终止: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2)受法纪处分者;(3)弄虚作假者;(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五、受助生的产生(一)、申请1、每学年开学初开始助学金申请;2、项目实施高校应将该校的受助生名额和申请条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单、家庭背景资料等,申请的有效期仅限于当学年。

(二)、推荐1、项目实施高校根据学生申请,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并在学校网站或校园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期应不少于7天;2、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由学校统一填写《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推荐表》,由项目实施高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3、项目实施高校对受助大学生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基金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基金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基金”四期项目实施细则第一部份项目基本情况[背景]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与丰田汽车公司于2006年合作设立“丰田助学基金”项目,三期项目共计投入7180万元,资助学生2590人。

在提供资金帮助的同时,“丰田助学基金”项目秉承“受助-自助-助人”的理念,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全面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宗旨]帮助中西部26所项目高校中家境清寒、品学兼优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成长成才。

[周期]2017年-2023年[目标]在中西部20个省市选择26所高校,每所高校每届资助5名贫困大学生,每人每年人民币6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3年。

共资助3届在校贫困大学生,受助人数共计390人,累计资助金额为1550万元人民币。

表1:各年受助人数分布一览表2:各个项目高校每年受助学生人数分布一览备注:该表显示年度为受助学生入学年份,2023年为最后一批受助学生毕业年份。

[项目范围](排名不分先后):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兰州大学、贵州大学、广西大学、郑州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昌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宁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新疆大学、云南大学第二部分项目实施细则[项目成员工作重点]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负责基金项目整体规划,并按既定程序管理助学金资助工作;负责基金管理;与丰田公司合作组织受助生活动;配合媒体的宣传;负责向丰田公司汇报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等;丰田中国:参与基金项目整体规划;负责(聘请专业机构)审计基金财务;负责核审各类报告报表;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等;项目高校:负责申请助学金的公示、发放、复核统计、情况回馈等;及时向宋基会、丰田公司通报有关动态;向贫困大学生宣讲助学金意义;组织受助生活动;配合项目宣传活动等。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海油教育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海油教育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海油教育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26•【字号】琼府办[2004]57号•【施行日期】2004.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海油教育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4]5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捐赠我省1000万元教育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中海油教育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中海油教育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教育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海油的意愿,决定对其捐赠我省的1000万元教育扶贫资金实施助学项目,其中600万元用于实施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项目,400万元用于实施孤儿助学项目。

第三条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项目和孤儿助学项目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第四条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项目执行期4年,用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被第二批本科以上高等学校录取的具有我省常住户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提供无偿资助。

孤儿助学项目执行时间至该款项用完为止,用于对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孤儿提供无偿资助,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含学费、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及住宿费。

第五条申请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项目资助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二)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具有海南省常住户籍;(三)当年普通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且被第二批本科以上高等学校录取;(四)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领取农村社会救济金的家庭。

关于评选推荐20132014年度

关于评选推荐20132014年度

关于评选推荐2013/2014年度“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受助人选的通知各院(系):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关于启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第三期项目2013-2014学年度工作的函》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第三期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和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2013/2014年度“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介绍2003年7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资设立“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止2012年7月,二期项目共资助9496名受助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同时也通过各种活动帮助学生们树立了生活信心、培养了健康心理、形成了完善人格,使他们能够用自己的力量摆脱贫困,完成从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转变。

鉴于该项目的良好实施效果,双方拟继续致力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与知识水平贡献力量。

拟定在三期项目中,将在全国范围内资助37所高校中家庭贫寒、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

二、资助对象、名额和标准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4年度我校受助学生人选应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名额为全校30名,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人。

根据各院系在校生规模及贫困生比例及资助情况,各院系名额分配如下:三、申请条件(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石油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学年度所学课程合格,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操行测评成绩良好。

(3)积极发挥模范作用,同学关系融洽,勤俭节约,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影响。

(4)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标准。

(5)未曾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等资助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天津市教委转发关于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转发关于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转发关于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9.24•【字号】津教委办〔2015〕93号•【施行日期】2015.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市教委转发关于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天铁集团教委:为规范做好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学习《通知》,领会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及要求,及时部署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评选质量,按时完成评选工作。

二、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学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推荐,在推荐中教师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经学校行政会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公示3天后将名单上报区县教育局;区县教育局按照要求和上报指标,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一周后上报市教委,公示时要公布学生所在学校及区县教育局负责此项工作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市教委评审后,确定天津市推荐名单及重点推荐人,公示一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三、每个区县推荐候选人2个,小学(4至6年级)和初中各1人(滨海新区推荐8人,小学、初中各4人),并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以报告文学的形式撰写,突出新闻性、故事性、可读性)及《第十二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附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牢固粘贴于申请表"照片"栏内)和电子版一并上报至市教委德育处。

申报表事迹一栏,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由学生本人以第一人称表述。

四、重点推荐人确定后,市教委通知其所在区县教育局需再报送候选人生活、学习照片5张(照片要清晰,能突出本人形象)及视频宣传资料。

五、要求。

各中小学、区县教育局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周密组织,真正把得到广大同学和老师认可的学生推荐出来。

广东宋庆龄基金会 基金会项目

广东宋庆龄基金会 基金会项目

广东宋庆龄基金会基金会项目广东宋庆龄基金会基金会项目一、引言广东宋庆龄基金会是一家致力于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性组织,成立于1983年,源自于宋庆龄女士的遗愿。

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宋庆龄女士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改善社会福祉,服务社会大众。

在基金会的支持下,一系列的公益项目得以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基金会的项目(一)教育扶贫项目广东宋庆龄基金会关注教育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扶贫项目。

该项目旨在改善贫困地区的学校条件,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

基金会向贫困学生提供助学金、资助优秀学生赴海外留学,同时改善教学设施和配备教学资源。

这些举措为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打开了一扇接受教育的大门,为他们的未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医疗援助项目基金会积极参与医疗援助项目,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医疗水平。

它向贫困地区捐赠医疗设备、药品,支持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医务人员的培训。

通过基金会的援助,贫困地区的医疗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有了更多的医疗资源,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文化传承项目基金会还积极开展文化传承项目,致力于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

它向贫困地区的文化遗产进行修缮、保护,开展文化教育活动,推广民间艺术,培养文化传承人才,使更多的人了解和热爱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三、基金会的意义和影响广东宋庆龄基金会的这些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多种多样,覆盖了教育、医疗、文化等多个方面,对于贫困地区的人民来说有着巨大的意义和影响。

它们不仅直接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而且也为当地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为推动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个公益组织,广东宋庆龄基金会在扶贫济困、救灾慈善、文化传承等领域开展的项目,为我国的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做出了积极贡献。

它在传承和发扬宋庆龄女士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的也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为更多的人带来了希望和温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0.28•【文号】教基一厅函[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宋庆龄奖学金是教育部、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迄今为止已颁发了九届。

设立宋庆龄奖学金的目的是为了弘扬宋庆龄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她为少年儿童奉献毕生精力的崇高品质;树立少年儿童学习榜样,激励全国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学习、刻苦锻炼、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跨世纪的人才。

为做好第十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引导和激励广大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倡导全社会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二、奖项设立在全国范围内共设1540名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奖,每人将获得人民币500元的奖学金。

三、评选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名额各半,并与所属各地区学生比例大体相当,应注意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

四、评选条件1、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

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

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体育锻炼活动,身心健康。

2、具有对父母亲人、老师同学、社区家乡的美好情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和责任感。

【精品】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资助体系简介

【精品】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资助体系简介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资助体系简介中国海洋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立了“济困助学,扶弱励志”的资助工作指导思想,将资助工作定位为温暖工程和育人工程,建立和完善了以“奖、贷、助、勤、补、减”和“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助学金和困难补助为学生提供基本生活补贴,以勤工助学、奖学金、社会资助为困难学生发展提供支持的工作思路,具体资助内容有: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能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额度为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国家支付。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每生每年2000元-4000元不等,每学年分两次发放,受助学生需主动参加公益活动。

海大助学金是学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学年分两次发放,用以补贴学生生活费用开支。

受助学生需主动参加公益活动。

临时困难补助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本人突发疾病、家庭变故而出现经济困难,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学院(中心)审核、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评定,给予适当经济补助,每生每次不超过2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在校内设置若干“四助”(助研、助管、助教、助工)工作岗位,面向全校所有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学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还在校外积极收集勤工助学信息,拓展勤工助学渠道,为学生提供多层次的勤工助学服务。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以社会捐赠资金为主,为全日制本科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资助。

目前,学校有天泰奖学金、中国银行“自强大学生”奖学金、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等学校层面设立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18项,有歌尔奖学金等学院层面设立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20余项。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深入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三个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与资助标准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一次性发放。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一次性发放。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第三章奖励与资助范围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章申请条件第八条申请国家奖学金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当学年基础性素质测评等级为“A”。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5.参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且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当学年修读的课程不低于30学分,专业学习测评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

第九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宋庆龄奖学金申请内容

宋庆龄奖学金申请内容

宋庆龄奖学金申请内容尊敬的宋庆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我是一个渴望知识、追求卓越的学子,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向您申请宋庆龄奖学金。

在此我想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情况和申请理由。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

从小我就知道教育的重要性,并且他们一直鼓励我努力学习,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中学阶段,我在班级排名一直名列前茅,并多次获得学校的奖学金。

这些荣誉不仅给予我巨大的鼓舞,更使我深刻体会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自从我踏入大学的校门,我就对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通过课堂学习和社团活动,我逐渐认识到一个公益项目所蕴含的深厚意义和影响力。

我开始主动参与一些社区志愿者活动,通过帮助和支持贫困家庭的孩子们,我深刻体会到教育的力量,以及自己对于改善社会环境的渴望。

因此,我决定将我的未来发展方向定位在教育领域,并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我相信,通过教育,我们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乃至整个社会的未来。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一直在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

我在大学期间选择了教育学作为我的主修专业,并且积极参与相关的实践工作。

我参加了校园内的教育实践活动,担任助教和导师,帮助其他同学提升学习能力和解决学习难题。

尽管我在学业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始终感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我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教育学的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育技巧,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

同时,我还需要实践机会,去接触不同层次、不同背景的学生,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因此我希望能有机会参与一些实践交流项目,深入了解国内外的优秀教育模式和实践经验。

只有通过这样的全面学习和实践,我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有影响力的教育工作者。

但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我无法负担高昂的学费和实践交流的费用。

作为一个普通学生,我申请宋庆龄奖学金,希望得到您们的支持和帮助,实现自己的教育梦想。

如果我能获得这个奖学金,我将能够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更加专注于自己的学业和实践工作。

“宋庆龄基金会”案例分析报告

“宋庆龄基金会”案例分析报告

“宋庆龄基金会”案例分析报告*名:**学号: *********** 班级: 11财管本2目录一、基金会简介 (3)二、基金会的历史背景 (3)三、资金的来源、募集和使用………………………………4.四、财务分析 (5)五、宋庆龄基金会做的公益 (8)六、宋庆龄基金会的经验、问题与改善 (10)七、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八、结束语 (11)附录:参考文献 (12)一、基金会简介宋庆龄基金会,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1982年5月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

邓小平同志亲自担任宋庆龄基金会名誉主席,原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胡启立现任宋庆龄基金会主席,许多著名的领导人和社会活动家担任会里的领导职务,这充分体现了以宋庆龄名字命名的人民团体和慈善公益机构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英译名为“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缩写“SCLF”。

为了纪念宋庆龄,1982年5月29日,宋庆龄基金会在北京成立。

邓小平同志亲自担任宋庆龄基金会名誉主席,原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胡启立现任宋庆龄基金会主席,许多著名的领导人和社会活动家担任会里的领导职务,这充分体现了以宋庆龄名字命名的人民团体和慈善公益机构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局级单位,公务员编制,国家预算单位,隶属于统战部,驻会领导一般为统战部副部长。

二、基金会的历史背景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她的未竟事业,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1982年5月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

1982年5月29日,廖承志同志在人民大会堂宴请应邀前来参加宋庆龄逝世一周年纪念活动的宋庆龄在国外的亲属和朋友时宣布:今天在北京正式成立“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儿童科学公园基金会。

”邓小平同志任名誉主席,康克清同志任主席,廖承志同志任顾问,汪志敏同志任秘书长。

基金会办公地点设在宋庆龄同志北京故居。

中原油田奖学金实施细则草稿

中原油田奖学金实施细则草稿

中原油田奖学金实施细则(草稿)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与高校间的联系与合作,帮助学生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吸引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到中原油田工作,中原油田决定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设立中原油田奖学金。

为保证该基金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基金的总额为100万元,用于“中原油田-优秀博士奖”、“中原油田-优秀学生助学金”、“中原油田-优秀学生奖”和“中原油田-大学生课外科技基金”,该基金自2010年9月起使用,每年使用20万元,5年用完。

第三条基金的使用范围及额度及标准1.“中原油田-优秀博士奖”:用于鼓励综合素质优秀且自愿到中原油田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石油主干专业博士研究生。

此类奖学金每年4万元,从二年级博士研究生中选拔3-4人,每人每年奖励1-1.5万元。

2.“中原油田-优秀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好,并志愿到中原油田工作的石油主干专业本科生。

此类奖学金每年8万元人民币,从大学三年级中选拔16人,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

3.“中原油田-优秀学生奖”:用于鼓励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中的综合素质优秀者。

此类奖学金每年5万元人民币,每年评选本科生10人,硕士研究生4人,奖励标准为本科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

4.“中原油田-大学生课外科技基金”:用于资助大学生课外科技项目,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此类奖学金每年3万元,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资助额度,由校方“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确定资助额度。

第四条评选标准(一)“中原油田奖学金”评选标准:(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爱集体,关心同学;(3)组织管理能力及集体观念强;(二)“中原油田助学金”评选标准:(1)热爱祖国,热爱石油工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2)家庭经济特别贫困,每月人均生活费低于1 5 0元人民币:(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4)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综合测评成绩良好;(5)同等现实表现情况下,孤儿、烈士家庭、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的贫困生优先获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2.08.22
•【文号】国税函[2002]769号
•【施行日期】2002.08.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
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2]769号2002年8月22日)近接《宋庆龄基金会关于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宋基会字[2002]38号)。

函称:为了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加深两国人民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宋庆龄基金会拟于2002年9月在北京举办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颁奖活动,对我国年轻一代在对日学术交流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进行奖励,并申请对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获得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个人获得的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的奖金,属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文化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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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石油“自强”助学金评审推荐的通知
一、中石油“自强”助学金项目背景
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为国争光、为民族争气的爱国主义精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艰苦创业精神;讲求科学、“三老四严”的科学求实精神;胸怀全局、为国分忧的奉献精神。

在新的时期,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对当代大学生更赋予了新的内涵:“爱国”,即“认真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持续学习先进科学技术,为增强综合国力做贡献”;“创业”,即“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创业永恒,始终不渝地追求一流”;“求实”,即“讲求科学,实事求是,,不断提高我们的科研与科技水平”;“奉献”,即“走出社会,勤勤恳恳工作,回报社会”。

二、项目宗旨
向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和精神培养,帮助他们树立了生活信心、培养了健康心理、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使他们能够用自己的力量摆脱贫困,最终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合格人才,并带动和吸引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成长成才。

三、捐赠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四、资助范围:海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
五、资助标准:1000元/人,资助名额:100名
六、申请标准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未受到院、校的通报批评;
3、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极为困难的学生;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学年(2010级新生第一学期)绩点
不低于2.0
(二)、特别说明:
2010-2011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享受各类奖、助学金超过3500元的学生,不再享受本次资助;孤残、“低保”家庭、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不受此条款限制。

七、程序
(一)、申请与审核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填写《海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社会资助金推荐表》(附件1)向学校提出申请、成绩单、家庭背景资料等,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并在学校网站或校园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期应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由学院统一填写《中石油“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汇总表》,报校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审核通过后,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海南分公司复核、备案。

(二)、中石油“自强”助学金现场颁发仪式暨“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宣讲报告会”。

八、名额分配
九、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1年3月12日前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即《海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社会资助金推荐表》(附件1)、《中石油“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学院教务科打印的2009-2010学年成绩单报学生工作处。

十、颁发仪式
颁发仪式初定于2011年3月15日下午3:00在原办公楼二楼报告厅举行,请各学院指派1名老师及25名学生(含受资助学生)参加,于2011年3月15日下午2:45准时进场参加颁奖仪式。

附件:
1.海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社会资助金推荐表
2.中石油“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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