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有关政策规定教学内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

为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工作,集团公司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整理汇集了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供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及铁路总公司规定

1.《国家职业标准》

2.《铁路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铁劳卫[2006]236号)

3.关于明确规范动车组有关工种职名的通知(劳卫组函[2007]59号)

4.《全路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铁劳卫函[2009]100号)

5.《铁路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铁劳卫函[2009]162号)

6.《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铁劳卫[2010]75号)

7.《关于批准崔宝山等1810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通知》(劳卫组函[2011]81号)

8.《中国铁路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办法》(铁总劳卫[2016]182号)

9.《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铁总劳卫函[2017]535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部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卫组电[2017]118号)

11.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8号)

12.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9号)

(二)集团公司规定

1.《上海铁路局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上铁劳卫发[2011]57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工函[2012]113号)

4. 《上海铁路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上铁劳卫[2013]153号)

5.《上海铁路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星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上铁劳卫[2015]639号)

6.《上海铁路局关于表彰2016 年度路局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的通知》(上铁劳卫函[2017]108 号)

7.《上海铁路局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实施办法》(上铁劳卫[2016]583号)

8. 《上海铁路局关于实施铁路工匠引领工程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上铁劳卫[2017]309号)

9.《上海铁路局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上铁劳卫[2018]99号)

10.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劳卫函[2018]327号)

11.《上海铁路局关于上报<上海铁路局关于实施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函》(上铁劳卫函[2017]1198号)

12. 劳卫处运输处关于印发拓宽晋升车站值班员渠道会议纪要的通知(劳定函[2018]104 号)

二、报名条件和证明材料

(一)基本条件和相应报名材料

1.初级(五级)

新职人员参加职教部门组织的岗前资格性培训合格。

材料:岗前资格性培训合格证明或《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中级(四级)

⑴当年新进全日制中专(职)及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或见习期内参加职教部门组织的岗前资格性培训合格,可报名参加中级职业技能鉴定。

材料:全日制中专(职)及以上毕业证书和《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铁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⑵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4年及以上。

材料:本职业(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年限的人事通知。

3.高级(三级)

⑴当年新进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生,且已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见习期间参加职教部门组织的岗前资格性培训合格,可报名参加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材料: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证书、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⑵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及以上。

材料: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从事本职业5年及以上年限的人事通知。

4.技师(二级)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及以上。

材料: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年限的人事通知。

5.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并聘任满3年及以上。

材料: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3年及以上的人事通知和技师聘任通知或协议。

6.新增开考13个工种报名条件(2019年有效)见附件1。

(二)破格申报条件和报名材料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三年内可破格报名参加上一等级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同时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

⑴掌握高超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业绩,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对于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工作室,凡已在工作室注册活动一年以上且取得较为突出业绩的成员,由工作室负责人出具业绩考核报告,经专业部门审核确认,可作为破格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依据。

⑵作为主要研制人员,近三年内获得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

⑶在总公司、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认可名次。

⑷取得经总公司备案的集团公司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授予全路技术能手称号的优秀选手除外),或未经总公司备案的集团公司级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

⑸对从事操作技能岗位工作,具有中级、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对应申报所从事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考评。(可直接参加综合评审。但在业务科室、车间管理岗位的不可以报名)

材料:科技成果奖励证书或文件,相应竞赛工种的名次证书、文件或资格证书,对第一款破格申报上一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考评的,要有具体事例,并提供经集团公司技术业务部门(专业考评小组)鉴定认可的证明材料。

2.取得《机车驾驶证》(J1、J2、J3),现从事动车组司机工作的,可破格报名参加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条件代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