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免抵退税或免退税(计税依据)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免抵退税或免退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或者劳务和服务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三个基本政策:(一)出口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二)出口免税不退税(只免不退)(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退(免)税的方式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境外委托方提供原料、辅料等材料,按要求加工并收取加工费,进口料件及加工的成品,所有权属于境外委托方,来料加工的材料免税,出口免税,所以不涉及出口退税问题。
进料加工——自己“进口”材料,自己加工,然后复出口,进口料件及加工的成品所有权属我方经营单位。
这种贸易类型的进口料件在缴纳保证金后一般是先免增值税进口,由于是免税进口,产成品复出口,所以免税材料的进项税就不能再退税。
(免税来,免税走→未征税→免税材料不退税)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1.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2.进入特殊区域的出口货物;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4.销售给用于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5.向海上油气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海洋工程结构物;6.销售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7.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三)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四)一般纳税人提供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零税率不同于免税。
免税往往指某一环节免税;而零税率是指整体税负为零,意味着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的税款,这就是所谓“出口退税”。
1.2016年5月1日起,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2.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列举服务等。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一、简述增值税免抵退税
增值税免抵退税,是指税收当局允许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购买其中一种商品或提供其中一种服务,临时免除该商品或服务付出的增值税,从而使买方享受到免税优惠,减轻其社会负担,达成一种合理权利和义务的抵抗性税收优惠制度。
二、运用税率计算
1、当税率为17%时,计算免税金额
根据增值税税率17%的计算公式,计算免税金额的原则是:例如,商品的税后价格是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这笔购买的增值税金额为:1000元X17%=170元,把170元作为免税金额进行抵退。
2、当税率为13%时,计算免税金额
根据增值税税率13%的计算公式,计算免税金额的原则是:例如,商品的税后价格是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这笔购买的增值税金额为:1000元X13%=130元,把130元作为免税金额进行抵退。
三、遵循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部分具有认定条件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或者属于特殊征管,可以适用偏低的税率,甚至可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作者:张敬东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第7期张敬东摘要:“免、抵、退”税设计原理精巧,但由于计算依据、征税与退税率存在差异等原因,使其计算步骤较多、较为费解。
本文通过对各计算步骤的分解说明,分析了“免、抵、退”税相关计算方法的实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正确运用增值税“免、抵、退”税方法。
关键词:“免、抵、退”税计算;公式分解一、“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为“当期不能免征的税额”根据财税〔2012〕39号规定: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是指免税购入的原材料部分,这部分原材料购入时免税,所以也无需免、抵和退税,在计算时将这部分剔除。
为分析方便,我们假定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均为0(下同)。
上述系列公式逻辑关系:如果不存在“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项,则当期全部进项税额被抵扣,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内销、出口货物劳务进项税、未消耗材料物资进项税,由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得到抵扣,相当于出口企业以少交增值税的方式得到了国家的出口退税。
但由于国家规定的退税率一般会低于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存在不完全退(免)税情况,因此需要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当期免抵退税额不是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5)“当期免抵退税额”是指出口企业因享受增值税出口优惠政策而应得到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免税、抵税与退税额的合计。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首先,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对一些特定的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我国的税法规定,增值税免税范围包括农产品、住房、金融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一些基本生活和公益性领域。
对于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企业,主要是要在购货和销售发票上注明免税事项,并在申报增值税时,将免税销售额分别计入免税销售收入和代扣代缴部分。
其次,增值税抵扣。
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进行抵扣。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将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减去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到的增值税额后,所得到的差额可以抵扣相应的税款。
抵扣方式分为全额抵扣和按比例抵扣两种。
全额抵扣是指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后支付的增值税全部可以抵扣;按比例抵扣是指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后支付的增值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抵扣。
一般情况下,对于非应税项目或者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按比例抵扣。
最后,增值税退税。
增值税退税是指对于出口货物或者用于出口货物的货物,以及一些与出口货物有关的劳务,在企业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可以向国家申请退还已经支付的增值税。
退税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企业的出口,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在申请退税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进出口合同、出口货物的报关单等。
退税金额是根据出口货物或者劳务的实际增值税额来计算的。
总的来说,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是我国税收制度中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有效降低税负,提高竞争力。
但是在享受这些政策的同时,企业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申报的合规性,以免触犯法律风险。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2014年新年伊始,对于我国税制体制改革来说又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
从1月1日起新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开始执行,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前期陆续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铁老大被纳入了“营改增”范围意味着我们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将会有更多的原营业税纳税人转身投入增值税纳税人的阵营中来。
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的核算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说营业税是一只大雁那增值税就是一只雄鹰,营业税是一只小马驹增值税就是一匹千里马。
想训服雄鹰,驾驭千里马,就要求财务人员要有训鹰人的技巧,骑士的能力。
在增值税的核算体系中,出口企业的核算法相对较为复杂,不但要计算纳税金额,还要计算退税金额。
随着经济体质改革的逐步深入,扩大内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改革需要,更多的要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出口,鼓励企业走出去赚取外汇。
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卸掉枷锁,更好的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国家对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抵、退税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让企业的产品、服务等以零税率的方式近入到国际市场,以期占有更好的竞争优势。
平时财务人员接触出口退税的业务较少,且“营改增”以后许多新纳税人对增值税掌握不够全面。
现就“免、抵、退”计算方法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免、抵、退”计算法适用于生产企业(包括: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服务、劳务或委托外贸企出口自产货物、劳务、服务。
1、“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劳务、服务,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出口原因导致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以下详细解释公式的推导过程及具体应用:一、出口型生产企业当期内销应纳税额的计算生产性企业出口适用“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免抵退是个在税收领域中有点复杂但又挺重要的概念,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
要理解免抵退的计算公式,咱们得一步步来。
先来说说啥是免抵退。
“免”就是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呢,就是用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减外销产品应退税额;“退”就是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额。
咱们来举个例子哈。
假设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这个月内销服装销售额是 100 万元,销项税额 13 万元;外销服装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 万元,退税率 10%。
这个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是 30 万元。
那先算一下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公式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
假设汇率是 7,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就是 200×7×(13% - 10%) = 42 万元。
这时候,进项税额转出 42 万元,那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30 - 42 + 13 = -9 万元。
应退税额就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也就是200×7×10% = 140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是负数,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9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40 - 9 = 131 万元。
再比如,另一家企业这个月的情况又有点不同。
内销销售额 80 万元,销项税额 10.4 万元;外销销售额 150 万元,退税率 11%。
购进原材料等的进项税额 25 万元。
同样的算法,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 150×7×(13% - 11%) = 21 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 21 万元,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25 - 21 + 10.4 = 14.4 万元。
应退税额是 150×7×11% = 115.5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14.4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15.5 - 14.4 = 101.1 万元。
会计经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此种方法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含义:免税,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计算方法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外汇牌价x(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解释:此项的产生原因是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同。
注: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的,出口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核定。
(2)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比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大小,确定应退税额: (4)确定免抵税额 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免、抵、退办法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 外汇牌价x(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退税率 (3)比较当期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以此确定应退税额: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两者中较小者。
(4)确定免抵税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免抵退税是指对应税率的货物和应税劳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程序进行结算后,可以获得退还增值税的一种方式。
免抵退税是国家为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政策,通过这个政策,企业可以免除抵扣进项税额的限制,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发展。
首先是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金额=出口销售额×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
其中,出口销售额是指企业出口销售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金额,免税性质货物是指国家规定的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货物,标准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企业在一年内出口销售了100万元的货物,这些货物的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为13%。
因此,该企业可以获得的免抵退税金额为100万元×13%=13万元。
这个金额就是该企业可以获得的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接下来是免抵退税申请的流程和要求。
企业在申请免抵退税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首先,企业需要在每月的预缴税金时填写免抵退税申请表,申报应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销售金额和免税性质货物的标准税率。
然后,企业需要在每年年底进行免抵退税终审,将年度免抵退税金额进行汇总,并进行审计审查。
最后,企业需要根据审计结果填写和提交免抵退税申请表,税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准后,企业才能获得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免抵退税申请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需要具备出口货物的资格,即要有出口货物的合法合规的资格,包括注册登记、贸易许可证等。
其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免抵退税的规定进行申报,如在预缴税金时填写免抵退税申请表,年底进行免抵退税终审,填写和提交免抵退税申请表等。
再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免抵退税金额进行审计,确保申请的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企业需要配合税务部门的审查和核准,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如财务报表、销售合同、运输单据等。
总结起来,免抵退税是国家为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政策。
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公式及例题讲解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
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
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命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A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B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定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例题计算:
某镇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税率为16%,退税率为13%,2018年购进原材料,准予抵扣进项税34万,上期留抵税额6万,当
月内销货物取得销项额100万,销项税16万。
本月出口货物销售300万元。
1、免抵退税额=300*13%=39万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6%-13%)=9万
3、应纳税额=16-【(34+6)-9】=-15万
4、应退税额=15万
5、免抵税额=39-15=24万。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想弄清“免、抵、退”就必须弄明白,这三个字的含义:“免"即是指免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即是指应退的税可以抵减当期内销应纳的税额“退"即未抵减完的部分国家退还给企业从理论上来讲,企业出口货物除了免征销售环节纳增值税,还应该退还购进材料时的进项部分。
但我们国家会计核算水平还不高,考虑到还有假账,错账等因素的存在,国家不可能直接按企业账簿上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直接退税。
国家就选择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法,即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一定的退税率来作为退税的标准。
用这种替代的方法来作为退税的依据,购进货物使用的税率(一般为17%)与退税率之间的差额,应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即教材P55,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企业又有出口业务同时也有国内业务的时候,就会出现一方面国家要对出口退税,另一方国家要对内销征税,这样就可以两者相抵(相抵后的结果即为教材中P55当期应纳税额).相抵后的结果如果是正数,这时就说明企业的出口退税已经全部抵减,企业当期应该按这个结果交税如果是负数,则需要进一步计算这个负数的性质-—是因为内销货物进项大于销项产生的,还是因为出口未退的原因产生的.所以,要计算一个出口退税的限额,即“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小,说明刚刚计算的负数中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内销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另一部分是出口应退的部分,这时,国家就会把出口应退的部分退回企业。
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大,说明,应退的税有一部分已经抵消了,国家就只能按照抵减内销后的那个负数进行退税了。
P56例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精辟: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原理解析
精辟: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原理解析接触生产企业免抵退的财务人员经常会感觉其计算公式负责,理论拗口。
我们在这里对免抵退做了剖析,免抵退主要是根据生产企业产成品的原料来源途径不同,环节中的税收支付差异不同而制定了不同的计算方法,以下是简单的剖析。
免抵退税的计算分两种情况: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
免抵退税的基本计算步骤为五步: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一出口退税率);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期末留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比较当期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的大小,取较小者;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2、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
免抵退税的基本计算步骤为七步: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视同进项)=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第二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第三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期末留抵税额;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进口货物退税率;第五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简单理解就是
免:对于外销的销项税额予以免除;
抵:外销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
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
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
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举例:生产企业2023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
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
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
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17%-(16-4)=-1.8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
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1.8万元<免抵退税额13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8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3-1.8=11.2万元。
因此,该生产企业2023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1.8万元,免抵税额11.2万元
概括一句,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因为是负数),和退税上限,哪个小退哪个。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在企业的税务处理中,增值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算是一个重要且较为复杂的环节。
对于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搞清楚这一计算过程,不仅有助于准确申报纳税,还能合理规划资金流,降低税务风险。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增值税免抵退。
简单来说,“免”是指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是指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等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减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则是指当抵减完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后,还有剩余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予以退还。
那么,具体如何计算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呢?这通常涉及到一系列的公式和步骤。
第一步,要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这部分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里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一般就是指出口发票上注明的离岸价。
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出口业务发生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而“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则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就是企业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则是企业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当期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的大小。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也就是企业当期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当期免抵税额就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 0。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也就是产生了期末留抵税额。
这时需要进一步比较期末留抵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大小。
如果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就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一、增值税免抵退的基本概念
二、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免抵退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计算:一是按免税率计算,即根据允
许免除的税种或税种的增值税免抵退比例计算;二是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即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或内部流动资金作为增值税免抵退的具体金额
返还给纳税人。
免抵退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免抵退金额=增值税金额×免抵退比例
增值税金额=主税金额
其中,主税金额指纳税人实际预缴的增值税金额。
三、增值税免抵退的情况举例
1、按免税率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上海公司在2024年有6000元的增值税税款,个人所得税免抵退
率为50%,那么其可申请的增值税免抵退额即为6000×50%=3000元。
2、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山东省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为每家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财
政补贴,作为增值税免抵退,每家企业可以拿到5000元补贴。
免抵退税根本原理解析
“免抵退税”的原理、计算和账务处理"出口退税中的退税政策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按照免抵退方法退税。
第二种是按照先征后退方法退税。
本篇主要是介绍免抵退方法退税的原理以及免抵退体系中的计算问题以及相关账务处理。
我们首先看免抵退体系原理图以及相关解释,然后再分析例题,解剖免抵退体系的实质。
免税是指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说得更通俗一点,那就是在出口的时候,不存在销项税额这个概念。
税法这样规定至少会让你在账务处理的时候少写几个字。
抵税是指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出口的货物不是“空中楼阁”,更不是“闭门造车”,也是要消耗原材料的、也是需要零部件的,也需要动力的。
这些所谓原材料、零部件、动力在采购或购买的时候是有进项税额的。
根据增值税原理,这些进项税额最后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现在的问题是出口销售免税,因此就不存在销项税额。
那么,这些进项税额如何处理呢?这些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在免抵退体系下,抵税就这样自然而然产生了。
见“免抵退”体系原理图红色箭头部分。
退税是指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未抵顶完的税额进行退还。
按照“免抵退”体系原理图红色箭头部分,出口产品涉及的进项税可以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这样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较小,而当期出口产品涉及进项税额较大。
如果是这样,就会存在当期出口产品涉及进项税额抵顶不完。
这样的情况,就存在退税,即退还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
退税,退的是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进项税额。
下面举一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某生产出口企业生产一种台灯出口。
7月份为了出口,采购了一批灯泡、铁架、弹簧、螺丝,电线等材料和零部件,这些产品进项税额为20万元。
工人把这些产品全部生产成台灯,75%用于出口,25%用于内销,内销销售额是40万元(不含税)。
假定期末全部销售完毕,期末无存货。
免抵退计算原理
对“免抵退”计算办法的理解和一点延伸讨论对“免抵退”办法的理解和一点延伸讨论【背景资料】因为经常有朋友抱怨增值税“免、抵、退”管理办法的计算过程不易理解,加上近期有读者问:“我们是一间制造文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采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原材料全部免税进口,制成产品后全部直接出口,征税率17%,退税率13%。
现在,拟从国内采购材料,代替一部分进口材料。
国内采购材料生产货物出口可获得退税,但不知道什么采购价格才合算,有没有一条简便公式可计算?假如排除采购运杂费的因素,在国外采购和国内采购处在什么价格水平下,两者收益才取得平衡?我们知道‘免、抵、退’税计算是复杂的,征退税又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是,我们仍然很想知道两种采购方式的利益对比,能否告诉我们一个方法?”所以笔者就这部分内容进行了一些整理和探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税出口免退税的“免抵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免抵退”),构思精巧,操作相对简便易行。
但很多朋友感到对此管理办法的原理和计算方法不易理解和掌握,所以遇到一些引申问题就更难自行分析解决,因此我们在对免抵退原理做简要分析的基础上,举例说明税务总局文件给出的免抵退各项税额确定的过程,并作一点延伸讨论。
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现行“免抵退”管理办法执行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文,为了便于理解,本文引入了一些与“财税[2002]7号”文相比并不十分规范的概念,仅作讨论之用,无论是实践操作还是考试中,还是应该严格按照该文规定来操作和运用概念。
一、免抵退原理简析所谓免抵退是指:①、“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②、“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③、“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实行退税,即“免、抵、退”办法;商贸企业出口时,对销项税额先征后退。
一、“免、抵、退”计算中几个术语的含义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0。
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低税率。
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假设退税率13%,那另外4%就是应该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因为退税率总是小于征税率,所以退税率和征税率之间有一个差率,出口的销售额乘以这个差率就是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要做进项税转出。
意思就是这部分税款不能抵减内销的销项税,也不能退税。
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顾名思义,就是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税额。
哪一部份的税额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呢?我国对进料加工的进口业务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这些进口料件的价值在料件复出口时已经包含出口销售额里了,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也就包含该部份的税额,所以必须扣减。
故称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17% - 退税率13%)3、当期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按照免抵退政策计算的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也可以理解为按企业当期出口额乘以所适用的名义退税率计算的名义退税额。
为什么说是名义应退税额呢?因为后面还有一个实际退税额。
实际退税额,这是与名义退税额即当期免抵退税额相对而言的,因为假设不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而是该缴的缴、该退的退的话,这部分所谓的免抵退税额就是企业应该收到的退还税款,而在抵顶制下,要先以这部分应退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顶之后还有剩余的,才退还抵顶剩余部分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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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的计算理解(个人认为解释最透的)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最初是出于对付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生产企业而制定
的一种特殊的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后推广到所有的生产性的企业。
该方法的采用
一方面缓解了对国家退税的压力,又应对了企业利用虚假会计核算来骗取出口退税
的问题。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题来详细解释计算过程及其含义。
(一)资料:
假设某企业外购原材料100万(进项税额17万),其中40%部分用于生产内销产品,60%部分用于生产出口产品。
产品全部销售,其中,内销销售额60 万,外销销售额(出口离岸价格)120万。
企业为生产出口货物还外购免税辅料4 0万(无进项税)。
假设企业适用的退税率为15%,上期无进项税余额。
(二)解释
(1)如果政府相信企业的财会信息资料,那么,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结果是:
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00×40%×17%=3.4万
出口应退增值税=100×60%×15%=9万
征、退差额进企业成本:100×60%×(17%-15%)=1.2万
(2)政府实际的想法及其对策
第一、由于企业财会信息虚假普遍,因而导致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核
算。
第二、为了防止多退税,政府决定将所有进项税额先用于抵顶内销的销项
税额。
如果抵顶完了就不再退税;如果抵顶不完,再来退税。
如此可以减少政府支
付的退税额。
这就是所谓的“免、抵、退”。
第三、由于退税率只有15%,所以,在抵顶内销销项税额之前先要将征、
退差额转出。
但由于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核算资料,政府不可能根据出口货物的
实际成本来计算转出税额,因而缺少一个合理的计算转出税额的依据。
对于政府来
说,在上述所有的资料和信息中比较容易掌控和相信的只有出口的离岸价格。
因此
最后政府决定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作为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依据。
但是,由于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中包含了免税辅料的成本,所以要从离岸价格中减除免税
辅料的成本,这样就得出了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即教材上所称的“免抵退税不得
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20-40)×(17%-15%)=1.6万
(也可以写成教材上的格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17%-15%)-40×(17%-1 5%)=1.6万)
因此:
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7-1.6)=-5.2万
第四、如果计算内销应纳增值税时得出的结果是负数,意味着内销不需要
交纳增值税并且还有进项税额未抵顶完(即教材中所称的“期末留抵税额”),因
而可以进行退税。
但问题是,并不是所有剩余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都退给你,政府
还得看看这些进项税额所代表的原材料你有没有用于出口货物的生产,只有用于生
产的才会退给你,没有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当然就不退给你了,只能留待下期使
用。
第五、在确定应该退多少税给企业时,从道理上应该是根据出口货物的生
产成本来计算的,但是由于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信息资料,因而同样存在一个根
据什么来确定应退税额的问题。
最后,政府也只能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来作
为计算应退税额的依据。
但同样由于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中包含了免税辅料的成
本,所以也要从离岸价格中减除免税辅料的成本来计算应退税额,这样就得出了计
算应退税额(即教材上所称的“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120-40)×15%=12万
(也可以写成教材上的格式:
免抵退税额=120×15%-40×15%=12万)
第六、如果计算出来的应退税额大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这时,企业实
际得到的出口退税额就只能是未抵顶完的进项税了,因为该退的进项税已经让你
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额了;如果计算出来的应退税额是小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
那么,企业实际得到出口退税就是计算出来的应退税额了,因为剩余不退的进项
税意味着企业还没有使用,当然就不会退给你了。
由于12>5.2,所以企业实际获得的出口退税额为 5.2万。
之所以不退给你12万,是因为有些进项税额已经在计算内销应纳增值税时已给抵顶了。
第七、从上面那个例题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按照实际情况计算,企业
交税3.4万,退税9万,实际上退 5.6万;而按照“免、抵、退”计算,企业内销
不交税,出口退 5.2万,实际获得的出口退税比前者少0.4万。
大家可以发现这个少的0.4万正好是“免、抵、退”办法下转出的进项税额 1.6万与按照实际情况计算下征、退差额 1.2万的差额,这意味着企业在“免、抵、退”办法下多转出了0. 4万进项税额,也就等于政府就少退了0.4万的增值税。
另外,教材上还有一个所谓“免抵税额”,这实际上是一个没有什么实际
意义的概念,它只有“免、抵、退”计算办法下才存在的一个概念。
它的意思是指
由于理论上应退的税(即免抵退税额)是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计算出来的,但
退只退了其中一部分,而没有退的那一部分就是出口免征的税和已经抵顶内销的那
块进项税,即免抵税额。
所以,它才会等于“免抵退税额”减去已经退给你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