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1. 引言危险化学品是指那些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等特性的化学物质。
由于其潜在的危害性,对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和处理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危险化学品废弃制度2.1 废弃定义和分类废弃是指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以及与其有关的材料。
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和处理方法的不同,废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有毒废弃物:包括含有毒性物质的化学品废弃物,如有机溶剂和重金属化合物等。
•腐蚀废弃物:具有腐蚀性质的化学品废弃物,如酸和碱等。
•爆炸废弃物:具有爆炸性质的化学品废弃物,如易燃气体和爆炸性物质等。
2.2 废弃的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标识和包装: 废弃物必须明确标识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要求,并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和避免事故发生。
•安全储存和运输: 废弃物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容器或储存设施中,并且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泄漏和事故发生。
•废弃物处理方法: 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类别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如化学处理、物理处理或生物处理等。
处理方法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废弃物登记和报告: 对废弃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理等必须进行登记和报告,以确保整个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3 废弃管理的责任废弃管理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产者责任:化学品的生产者必须制定相应的废弃管理方案,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储存、运输和处理等。
•使用者责任: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废弃管理要求进行废弃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理等,并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监管部门责任:相关的监管部门必须制定和实施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废弃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3. 危险化学品处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彻底处理,以消除其危害性。
关于危险化学废物处理办法的规定
关于危险化学废物处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持实验室和化学楼的安全与整洁,防止化学污染,保护周边环境,必须规范对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试剂等危险化学废物的管理。
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危险化学废物危险化学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化学废物,包括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物。
危险化学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
(放射性废物处理的规定见化学学院《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办法》)。
第二条 我院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1.有毒有害的化学实验废液(反应物、中间体、产物属于危险化学物的废液);2.报废的化学试剂和生化试剂(固体和液体);3.化学实验产生的样品(固体或液体废弃物);4.实验用危险化工产品废弃物;5.受剧毒物品污染的容器;6.报废的有毒、有害气体(钢瓶)。
第三条 禁止事项1.严禁将上述危险废物向下水口倾倒;2.严禁将上述危险废物随垃圾丢弃;3.严禁将上述危险废物放弃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所;4.严禁将上述危险废物私自转移给院外任何人和任何单位。
第四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暂时存放1.一般有毒有废液,分三个废液收集桶暂时在实验室收集存放,即: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
废液桶由学院统一购置并分三类喷印标志,发给各化学实验室。
实验室收集和暂存一般有毒有害废液应符合以下规定:(1)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放于实验室较阴凉、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2)倒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毒有害成分必须在《化学废弃物记录单》上登记,要写明有毒有害成分的中文全称或化学式,不可写简称或缩写。
桶满后(不可过满,须保留1/10的空间),将记录单粘贴在相应的桶上,尽快与学院器材室试剂库联系回收。
(3)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桶的记录单,确认倒入后不会发生异常反应(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放热等),否则应单独暂存于一容器中,贴上标签;(4)不可将剧毒物质倒入上述3种废液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的要求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化学品的广泛使用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必然趋势。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化学品安全的关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废弃物的处理与再利用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第一,合规性评估及备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企业在进行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前,必须进行合规性评估,并向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合规性评估包括对废弃物种类、性质、数量以及可能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和评估。
同时,企业还需明确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并对可能产生的危险情况进行预测和防范。
第二,设施与装备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的设施和装备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要求。
首先,必须建立符合安全标准的储存设施,确保废弃物在存放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或扩散。
其次,废弃物处理和再利用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此外,还需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检查。
第三,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废弃物应按照不同的危险性进行分类,并标识明确的危险性符号和文字。
这有助于对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再利用进行有效管理。
此外,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还需标识明确的警示标识和消防标识,以便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废弃物运输的安全要求在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的过程中,废弃物的运输环节尤为重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容器,并对废弃物进行妥善的固定和防护,以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泄漏和损坏。
同时,运输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废弃物的性质和处理方法,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监督检查与处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部门将对涉及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的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合规性评估的报告和备案情况,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在实验室进行化学实验时,难免会产生一些废弃的危险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危害较大,需要得到正确的处置。
本文将介绍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何为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性、腐蚀性、易燃性等性质,对人体、环境以及其他物质构成威胁的物质。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有有机溶剂、酸碱、药品、毒品等。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式废弃危险化学品需要得到正确的处置,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转移至安全区域存放当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直接被处理时,应该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进行存放。
安全区域需要进行标识,并设有专门的存放容器,以避免事故发生。
2.中和处理有些危险化学品具有腐蚀性,需要进行中和处理,以避免它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中和处理需要根据化学品的性质选择合适的中和方法,常见的方法有水解、酸碱中和、还原等。
3.化学方法处理化学方法处理包括还原、氧化、加热等,一般需要进行实验室内的危险性评估,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4.热解处理有些废弃危险化学品需要进行高温热解,以使其分解成无害的物质。
热解处理需要在专门设计的设备中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最终处置最终处置是指废弃危险化学品最终处理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的过程。
最终处置需要考虑到物质的结构、性质和量,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流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在进行废弃化学品处理之前,需要对化学品的种类、性质以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2.记录信息要记录化学品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处理方法等信息,以便进行后续处理时使用。
3.移动化学品将化学品移动到指定的安全区域,确保它们处于安全的环境中进行处理。
4.进行初步处理初步处理包括分装、减少体积、中和处理、固化等方法,以减少化学品的危险性。
5.进行通风处理对于含有有机溶剂和其他有毒气体的废弃化学品,需要在通风设备的控制下进行处理,确保化学物质释放到大气中的浓度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
1、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危险化学品而产生的废液、废渣,不准倒入下水道,必须加强管理,统一回收处理。
2、危险有毒品的包装箱、塑料袋、纸袋、瓶、铁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造册,指定仓库专人负责处理。
防止挪作他用和散失,避免发生事故。
3、剧毒物品包装器材销毁,必须有保卫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才能销毁。
4、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应与当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交由当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集中,分类处理。
2024年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二篇)
2024年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
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
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
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
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规定(5篇)
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规定一、化学性废弃物的定义:实验室中使用或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样品、分析残液(统称化学废液)及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受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和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公安处负责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化学性废弃物管理工作,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三、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化学性废弃物的收集、存放、监督和检查等管理工作。
化学性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回收”的原则进行回收处置,回收容器、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由各实验室自备。
四、化学废液收集时,相关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注意化学废液相互兼容性,防止混合后产生放热、燃烧、爆炸、产生气体或挥发性等危害性物质现象。
五、化学性废弃物装箱时,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装。
六、严禁将实验产生的化学性废弃物随意堆放、倾倒和填埋。
七、对违反规定要求,随意处置化学性废弃物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分、罚款并通报批评。
附:1、化学性废弃物收集注意事项。
2、化学性废弃物标签。
一、注意事项:1、化学废液回收容器必须按照要求贴“化学性废弃物标签”,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含高度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之废液或废弃物,绝不可与其它化学废弃物混合。
3、不同化学废液需确定其兼容性,才能混合。
4、为防止溢满,在加入新废液前,先检查化学废液回收容器是否放置平稳,容器应载至总容量的____%-____%,勿装至全满。
5、为防止溢溅,应使用漏斗及集水盘。
二、安全措施:1、工作人员收集化学废液时必须戴上防溅眼罩、手套和实验室外衣。
2、应在抽气橱内倾倒会释出烟和蒸汽的化学废液。
3、为防止散溢出烟和蒸汽,每次倾倒废物之后应紧盖容器。
4、高度活性的化合物、水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绝不可与其它化学废物混合。
5、在特殊情况下于抽气橱外处理化学废液时,工作人员必须戴上具适当滤毒罐的防毒面具。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5篇)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一、目的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使有害、有毒等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化学废弃物的范围第二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各类化学废液、残渣、废旧化学试剂、废旧空瓶等。
三、化学废弃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三条按要求将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分成以下几类:①有机废液:有机溶剂、有机酸、醚类、苯类、醇类、酯类、酚类、油脂类等;②无机废酸: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酸性液体③无机废碱: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碱性液体④含重金属废液:实验室中产生的含铬、铜、锌、镍等重金属的废液⑤固体废弃物:实验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渣、过期失效的固体药品、废旧固体试剂等第四条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液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分别装入25L 的塑料桶中(废液量少的可使用10L或5L塑料桶),废液面与桶口间距必须保留至少10厘米的空间以防溢出,并贴上相应的分类标签。
学校将根据需要适当备用一些25L和10L的塑料桶。
第五条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了解其相容性,再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因发生各种反应而造成化学伤害与危害等事故。
第六条各单位应备有专门的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存储场所,存放在实验室的各类废液桶应放在专门的指定位置,废液桶上必须贴上相应标签。
往废液桶里倾倒废液前必须先确认是否同类物质或不会引起反应的物质后,方可倒入。
第七条固体废弃物必须用专门的纸箱装好,贴上相应标签。
属生物类废弃物的(如EB胶、针头针管等利器,等等),必须先进行灭菌、灭活和消毒使其达到生物学意思上的安全要求后装入专用的塑料包装袋或利器盒中密封,再用纸箱装好,并贴上相应的标签。
四、化学废弃物的处理第八条每月____日(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安全办(以下简称安全办)联络资质单位统一来校装运处理。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根据其危害特性和储存量的大小,分为不同的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并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物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和职责,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处置工作。
第二章废弃物管理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进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和运输,确保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七条废弃物的分类应按照其物质性质、危害特性和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分别储存和处置。
第八条废弃物的收集应设立专门的收集点,确保废弃物的集中收集和及时运输。
第九条废弃物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储存场所,采取密闭、防火、防爆等措施,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储存。
2. 废弃物储存场所应有防止泄漏的设施和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3. 废弃物储存场所应设有明确的标识和警示牌,以便员工识别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废弃物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废弃物应按照其危害特性和储存量的大小,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2. 废弃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运输操作。
3. 废弃物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第三章废弃物处理第十一条废弃物处理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 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根据废弃物的特性和储存量进行处理。
2. 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和人体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废弃物处理后应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建立废弃物处理档案,记录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和处理结果,并进行归档保存。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范本(三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范本一、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化学品管理标准,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其危险性质和当前使用情况的分类进行标识和管理。
具体分类和标识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向各相关企业和单位通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符合法规要求。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1.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储存设施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防火设备、通风设备等。
2. 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储存于无资质或未经审批的场所,如住宅区、商业区、人员密集区等。
3. 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对措施,确保安全使用和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响应。
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分类、标识和安全操作要求。
三、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的措施1.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废弃处理应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
2. 对于能够再利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性质和残留量的安全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再利用。
3. 对于无法再利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性质和特殊要求进行专门处理。
处理过程应遵循环保要求,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运输和交付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
四、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的监督和检查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不符合法规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2. 监督和检查应侧重于废弃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废弃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
3. 相关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如检验机构)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工作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和分析,确保废弃物处理的合规性。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预案1. 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群众和环境的影响。
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规定(4篇)
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化学品废弃物是指利用化学过程生产或使用过的、现仍存放或处理的、显著具有化学活性的废弃物。
第三条化学品废弃物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废弃物的生成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最小化。
第四条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应加强对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废弃物管理的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废弃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废弃物处理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废弃物管理的计划和措施,建立健全废弃物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加强废弃物监测和信息报告,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可靠性。
第二章化学品废弃物分类管理第七条化学品废弃物应按照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危险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八条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考虑减废。
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废弃物处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
减废措施包括优化生产工艺、改进原材料选择和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等措施。
(二)分类处置。
根据化学品废弃物的危险程度和可回收性,将其划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废弃物。
可回收的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差异化管理。
根据化学品废弃物的危险程度和特殊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对危险性大、难处理的废弃物,应加强监管和控制。
第九条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标准和管理方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发布。
第十条化学品废弃物分类的标识应采用国际通用的颜色和符号标记,并注明废弃物的名称、成分、危险程度和管理要求。
第三章化学品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第十一条化学品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的目标是减少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尽量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和能源化。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不安全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不安全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安全处理,保护员工和环境安全,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特订立本不安全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1.废弃物依照不安全性分为:有害废弃物、易燃废弃物、易爆废弃物、腐蚀性废弃物、毒性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
2.废弃物应在产生时进行标识,并将标识信息记录于废弃物管理台账中,包含废弃物的名称、产生时间、产生部门和数量等信息。
第三章废弃物的储存与保管1.废弃物应依照不安全性分类储存,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应分开存放,避开发生混合和相容性反应导致事故。
2.废弃物储存地方应设有防火、防爆、防渗漏和通风等安全设施,并配备相应的专用储存容器、包装料子和标识牌。
3.废弃物储存容器应定期检查,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4.废弃物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培训和证书,并依照操作规程进行废弃物的保管工作。
第四章废弃物的运输与放置1.废弃物运输前应进行包装封闭,采用固定式车辆或封闭式容器运输,防止废弃物泄漏和外泄。
2.运输过程中应避开猛烈振动和碰撞,确保废弃物不会被污染物污染。
3.废弃物应依照类别、数量、运输方式和目的地等进行登记记录,确保废弃物的去向和安全。
第五章废弃物的处理方法1.废弃物处理应优先考虑减量、回收和再利用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
2.废弃物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用安全可行的处理方法,确保处理过程不对环境和人员产生危害。
3.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包含处理时间、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等信息,并定期报送给有关部门。
第六章废弃物事故的应急处理1.废弃物事故发生时,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处理,确保事故不扩散和扩大。
2.废弃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3.废弃物事故应急处理应做好记录,包含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等信息,作为事故预警和事故应急演练的依据。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治理的防治原则,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一般对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的管理要求如下: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为保障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述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或有腐蚀性等危险性的化学物质及其混合物。
第三条本规定所述废弃物,是指生产、生活等活动中因使用、损耗、污染、磨损或损坏而失去原始功能、所含有价值降低、减量化处理、难于回收利用的物质。
第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取得有关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条件,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保障安全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用安全、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等方法,保护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建立严格的工作程序,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 废弃物的明确对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明确,分类处理。
2. 涉及安全风险评估对于可能产生安全风险的废弃物,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安全。
3. 废弃物收集对于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专业采集,严防危化品的泄漏、交叉污染等情况。
4. 废弃物储存废弃物应当储存在封闭、防火、防爆、防污染的特定场所,确保不对环境、健康造成危害。
5. 废弃物处理采用适当的废弃物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 废弃物处置对处理后的废弃物,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置。
第四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八条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以下安全保障措施:1. 废弃物收集,应当采取同类废弃物分类收集,避免不同种类的废弃物交叉污染。
2. 废弃物装载、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采用专业的运输设备和有资质的运输公司。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管理,保护环境安全,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废弃物”,是指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弃物。
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赵小敏副校长任组长,贺浩华副校长、邱晓辉校长助理任副组长,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与校园管理处等为成员单位。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遵循“专人管理、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回收、统一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和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保卫处: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开展剧毒、易制毒、放射性废弃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等工作。
后勤与校园管理处:组织开展并委托有资质的中标专业机构对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置。
第五条产生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单位和实验室是危险化学废弃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指定一名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单位下属各实验室应指定掌握化学品安全知识并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关信息登记档案。
(三)组织开展本单位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师生安全与环保意识,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技能水平。
第六条降低危险化学废弃物的毒害性以及处理成本,在确保人员、环境安全前提下,各单位应努力做到:(一)对大量使用的有机溶剂自行回收提纯再利用;(二)对有毒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三)对剧毒废液和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利用化学反应进行解毒或降毒等无害化处理;(四)对于强酸强碱废液,需先进行中和处理;(五)剩余的但尚可使用的试剂尽量不作危险废弃物处理,应与其他实验室进行有偿或无偿转让或置换;(六)不得将无毒无害废液和废旧试剂当作危险废物处理。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回收处置程序,保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管理体制第一条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全校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产生单位(实验室)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及暂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分类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见附件一)的化学废弃物,包括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弃物。
第四条按下列类别收集和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染剧毒化学品、含重金属化学品、含卤有机物废液、一般有机物废液、无机物废液和固体化学品等。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收集第五条各实验室应将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暂时分类收集并合理存放,实验实训中心将定期联系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统一处置。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装运(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中不应含有放射性物质。
(二)危险化学品废弃液须分类存放在HDPE材质的25升小口方桶内,桶外须粘贴标签标示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要求用中文全称,不可简写或缩写。
为了防止漏液的发生,要求所用的废液桶必须是桶壁厚实,用前检查无渗漏点,内盖有硅胶密封圈,外盖能严丝合缝,不可装得过满,须保留1/10的剩余空间。
(三)倒入废液前应仔细查看该废液桶的标签,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暂存于其它容器中,并贴上标签。
(四)实验室产生的剧毒废弃物,应暂存在单独的容器中,不可将几种剧毒物质混在一个容器中,或将剧毒物质倒入其他装有废液的桶里,必须按剧毒试剂管理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拟处理时,须填写《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剧毒化学品处置转接单》(见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废弃物处理记录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2)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合理、安全和环保处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旨在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危险品废物管理制度与规定2023
危险品废物管理制度与规定2023(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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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 副本
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规定1、有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专门场所及容器。
2、各加工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公司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3、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4、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6、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7、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8、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9、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准备二次容器,并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2015年5月20日附润滑油使用注意事项:外观与性状: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
危险特性: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禁忌物:强氧化剂燃烧分解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1211灭火剂、砂土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间内,远离火种、热源。
保持容器密封。
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毒性:毒性低微,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某些防锈剂可引起接触性过敏性皮炎。
急救: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0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并敷硼酸眼膏。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暖并休息。
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饮牛奶或植物油,洗胃并灌肠。
就医。
防护措施: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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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