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田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茅田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茅田小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根据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学生资助档案是指在我乡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字信息(含文字、图表等)、证明材料、声像、电子资料、原始数据等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应加强对本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学生资助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第二章学生资助档案的构成与归档

第五条学生资助档案原则上分为文件类、上报审批信息类和原始证明材料类。

(一)文件类:各级资助文件,重要资助会议、会谈记录,来信来访及调查记录,核查通知及回复,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上报审批信息类:贫困生认定表、资助审批表、各类资助统计报表、资助资金发放领取名册及资助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

(三)原始证明材料类:各学校的贫困、低保、申请等原始证明材料。

第六条归档的资助档案材料应做到规格规范、字迹工整、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情况。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七条各校对应归档的文件(包括电子信息等)要及时归档整理完毕并立卷装盒。

第三章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资助文件类、上报审批类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服从学校统一规定;学生原始证明材料类档案保存期限执行上级资助管理部门要求。

第九条各学校学生资助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保存情况进行检查,人员调动或离开学生资助岗位时必须办理学生资助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条各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统计制度

第四章学生资助档案的利用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学生资助档案不对外开放。上级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查阅学生资助档案。查阅者不得丢失、损毁、涂改学生资助档案。

第十二条受助学生要求查阅本人档案的,须经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老师同意。

第十三条外单位查阅我校学生资助档案,须经学校资助领导小组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章学生资助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四条各学校负责本学校学生资助档案的鉴定工作。

第十五条各学校不得擅自销毁学生资助档案。对保管期满的学生资助档案,学校负责老师应及时向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作相应处理。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人事调动工作要求: 1、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2、经教育局人事股同意后,开出书面通知给原学校。 3、学校凭人事股通知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再到人事股办理调动手续。 4、本人凭人事股开具介绍信及原学校工资转移单到新单位报到。 5、学校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 二、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要求: 1、收集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范围收集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将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充实档案内容。 2、整理制度:认真鉴别,分类管理,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份档案达到完整、真实、精练、实用。

3、核对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半年或一年将库房内的人事档案和档案名册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人员调动,职务变更应及时登记;每年末,对库房内档案进行统计,确保档案的完整和有序。 4、转递制度:建立人事档案转递登记簿,凡进出档案须严格手续,逐一登记;转出档案必须完整、齐全,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并装订成卷,不得扣留部分材料或分批转出凡整理中剔除的待销毁的材料不得随干部人事档案同时转递;对转入的档案要认真清点,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加盖公章后及时退回寄出单位。 5、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列》的规定,不得在口头上,通讯中泄露档案内容和其他有关机密事项;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三、教职工业务文书档案管理要求: 1、设立档案室,对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每学年及时收集、归类。 2、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管理,把档案工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24932

邢台青松职业中专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

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六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七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九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一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

2021年章制度: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是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特制定此项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 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l、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 、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办公室归档。 三、档案查阅办法 1,查阅要求: 1) 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秘书要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使我院学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本着为培养人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事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维护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管理,严密保管的办法.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档案材料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处负责毕业学生档案的审核和封签工作及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第四条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 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使学生档案适应国家人事工作的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不断充实以下内容: 1、毕业生登记表. 2、学习成绩登记表 3、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和院级等各类表彰所形成的 材料及登记表. 4、每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表、学期鉴定表. 5、学生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 校纪,触犯国家法律形成的处理意见. 6、毕业生体检表. 7、学生党、团关系材料. 8、学生社会实践材料. 9、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档案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第六条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注明承办学院、年级、专业、学生及时间. 第七条手续必须完备.凡材料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文字材料必须有本人签字. 第八条各类材料必须使用十六开的办公用纸,只能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 第四章档案的借阅 第九条经学院党政领导批准,辅导员可借阅本系的学生档案,并按查、借阅规定予以登记,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学生档案. 第十条学生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或他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借出使用,经学生处负责人和学生所在系党总支书记共同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第五章档案的传递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时,普招学生应直接将本人档案上交至所在学 院保管.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招生办公室应及时将普招(外省)和本省 对口学生档案转至各学院,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转专业,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第十五条转出转入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认真整理,严禁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入转出. 第十六条各二级学院应在学生毕业前1个月,将建档完毕的学生档案材料交学生处,由学生处负责审核、封签. 第十七条转递的要求 1、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处负责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签发的单位 或“专升本”录取院校地址转递(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的对象是档案,服务对象是档案利用者,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即是档案的分散、零乱、质杂、量大、孤本等状况与社会利用 档案要求集中、系统、优质、专指、广泛之间的矛盾。现在,就来 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文章吧!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 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 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 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 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 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 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 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的资助政策,根据登封市教体局、石道乡中心校《资助工作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财务负责人为组长的“资助工作小组”各班主任为“资助工作组”成员开展全校的资助工作,按登封市教体局、石道乡中心学校的有关要求开展资助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校的资助工作方案、资助工作行事历。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金发放管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家长(或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学校评审组评审——中心校审核——提交教体局资助中心的工作流程进行。认定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因学生资助发生上访时间,坚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2、资金发放根据上级要求上报材料,及时装订、归档发放资料。

(三)宣传教育 1、要利用校讯通、黑板报、微信公众平台、家长会、电子屏等载体,把上级的资助政策向社会及学生家长进行深入宣传。使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每个学生家庭了解资助政策。 2、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让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真正贫困的学生身上,;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让受资助学生懂得饮水思源,懂得感恩社会,努力学习,立志成才回馈社会、报效国家。 (四)资助档案管理 1、资助工作小组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填报、装订、归档资助档案。 2、资助工作要遵循谁经手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管理责任制。 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办法 1、对参与资助工作的人员从事资助工作的工作量计入该人员总工作量。 2、资助工作绩效基础分100分。开展资助工作时,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上交材料的奖励1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酌情扣分(5——20分);所负责工作或审核的资料有错误的扣10分,受到上级表扬的奖励10分;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通

##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是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特制定此项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 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5. 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6. 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 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 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l、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20332

均川中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三、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家住农村地区(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学校就读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困难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

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的乡镇、村、组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所在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确定。 5、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6、资金的发放。学校在收到县下拨的资金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助的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完整版)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过程管理,有效防范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受助学生利益,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责任追究是指在监管和履行学生资助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相关人员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负责人、学校资助管理人员、各班主任等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三)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四)“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是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认真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学生及家长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 第六条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助对象的评审工作,

是否严格履行程序、按章操作,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公示名单与受助学生名单完全一致。 第八条助学金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无截留、无挪用。 第九条是否建立健全受助学生档案库,是否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第三章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条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严重套取、骗取、挪用学生资助金案件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领导小组有对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的责任,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评审小组要对领导小组的认定结论负责。评审小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接受班级、家长提交的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后,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学校应派人进行家访、村居、邻里周边进行调查,并留存现场资料,以保证提交领导小组的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及材料真实、有效。对评审小组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好普通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促使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德、智、体及家庭政治、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录选、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工作是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档案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学生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检查学生档案工作,为学生档案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五条学生档案种类多,流动性强,利用率高,工作量大。为加强管理,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协调,各学院具体

负责并设立学生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档案管理职责 第六条新生档案,按来档途径由各班级、各学院接收后,各学院统一汇总、整理后按专业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并移交学生档案室,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学生档案的缺失情况,各学院、各班级及时反馈信息到学生本人,催促其尽快查找或回原学校补齐相关档案材料。 第七条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学生在校期间档案材料的整理,及时将完整的档案材料移交校学生档案室并做好归档工作。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应在每年毕业生派遣前半月内向档案室归档完毕。 第八条学生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相关资料;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

理学院学生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是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特制定此项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档案分为:五大类----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活动档案、财务档案、大一晚自习检查情况备案等 一.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 1.学生会成员资料档案(附每学期成绩) a.新成员申请加入学生会表格(附照片) b.老成员个人简历表(附照片) 2.学期个人评估档案 a.包括自评、互评与老师、主席点评 b. 评优或违纪处分备案 3.团员资料档案 (二)工作档案 1.分院、学校及大院团委学生会下发的有关工作文件通知 2.学生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备份档案 3.会议记录档案 4.各部门工作考核评估档案 5.主席团、团委、各部长阶段工作和学期工作总结,以及下一阶段工作和下学期工作计划 (三)活动档案

1.承办活动备案(包括竞标书、总结等) 2.主办活动备案(包括策划书、总结等) 3.社会实践活动备案(包括计划书、参与人员名单、所需相关材料、总结等) 总结包括新闻报道、图像、文字等材料 (四)财务档案(包括赞助入账、支出明细、收据支票等) 二.档案保存与管理 1.学生会所用相关档案均由办公室或宣传部统一制作,并交由办公室发放。非统一表格、书面材料等一律不许进入档案保管 2.所有档案建立时,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3.各个部门增加或更替干事,必须在变动完成后两天内向助理递交变动情况。增加人员则应由部长向办公室领取表格后,增建档案 4.所有成员自动离职或被撤职者其个人档案不予退回,对其工作变动性质将留有记录 5.所有档案必须以统一格式递交 (1)上交档案采用A4复印纸 (2)正标题采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格式,正文用四号普通宋体 (3)计划、报道、总结等要附加封面,写明落款,竖版装订 6.上交档案必须有电子版及复印版,以便办公室存档。将电子版交由办公室及主席处备案 7.各项活动策划、总结材料须在活动结束三日内,交至主席审核批复后,由相关部门部长交到办公室统一管理。(对于承办活动需按照大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定边县红柳沟镇学区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根据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学生资助档案是指在我镇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字信息(含文字、图表等)、证明材料、声像、电子资料、原始数据等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应加强对本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学生资助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第二章学生资助档案的构成与归档 第五条学生资助档案原则上分为文件类、上报审批信息类和原始证明材料类。 (一)文件类:各级资助文件,重要资助会议、会谈记录,来信来访及调查记录,核查通知及回复,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上报审批信息类:贫困生认定表、资助审批表、各类资助统计报表、资助资金发放领取名册及资助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 (三)原始证明材料类:各学校的贫困、低保、申请等原始证明材料。 第六条归档的资助档案材料应做到规格规范、字迹工整、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情况。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七条各校对应归档的文件(包括电子信息等)要及时归档整理完毕并立卷装盒。 第三章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资助文件类、上报审批类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服从学校统一规定;学生原始证明材料类档案保存期限执行上级资助管理部门要求。 第九条各学校学生资助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保存情况进行检查,人员调动或离开学生资助岗位时必须办理学生资助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条各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统计制度 第四章学生资助档案的利用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学生资助档案不对外开放。上级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查阅学生资助档案。查阅者不得丢失、损毁、涂改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郑州华翔职业培训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职责划分及要求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同时接受教务处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教务处处长主管学生档案工作,各系部书记分管档案工作,设立档案专柜,保管学生档案。

第七条各系部是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分管学生档案工作的关键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接收、收集、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五)负责毕业生档案转出工作; (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八条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清理、整理、移交学生档案过程中,不得涂改、扣留、抽出、复制、增加或损毁学生档案材料。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归档材料范围及要求做好学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教务处定期检查、监督、指导各系部及相关部门的学生档案移交、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归档材料范围及要求 第九条归档材料分类及内容: (一)招生材料:招生办提供的高考档案(包括高中学籍材料,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等); (二)入学材料:学生处提供的新生入学登记表、军训登记表、入学体检表;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助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一、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 三、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 六、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第十四条各班审送人数:各班资助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审批办法: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院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记载个人、集体成长过程的文字记录,对规范学生会的各项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院团委、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院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简介 院团委、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团委办公室负责,对院团委、学生会的整体档案进行分期分类,编号归档,做到系统化,规范化。为新一届院团委、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及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二、学生会档案分类: ﹙一﹚成员档案 包括学生或成员名单、平时表现、任职情况及奖励情况。 ﹙二﹚会议记录 由办公室负责全部会议记录,各部门召开例会时也要做好相应会议记录,归入档案。 ﹙三﹚活动记录 院团委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应由承办该活动的部门将活动的策划、过程、影像资料及总结等文件于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交由办公室归档。 ﹙四﹚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的档案 包括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每学期的工作

计划和总结,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主要成员的联系表。 三、院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内容: ﹙一﹚各类档案是主席团对各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院团委、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和评价的依据。遇有成员新近调入、工作调动或辞职离任时,要及时报办公室备案,并将该成员档案统一装档。 ﹙二﹚各部门每学期工作伊始都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在每学期即将结束前向主席团呈交一份工作总结,详细记录下本学期内完成的工作任务;在举办大型活动前,做出可行性计划,包括活动具体方案、活动预算等;活动后,需做出详细的书面总结和财务报告,交由办公室备案,统一管理。(注:各部门大型活动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需送交办公室一份,活动方案于活动前递交办公室,简报于活动结束后递交) ﹙三﹚在换届工作结束后,本学年全部档案交由院团委统一保管。 四、院团委、学生会档案查询规定: ﹙一﹚档案材料借出需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借出,并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二﹚借阅人员要注意保护档案材料,不得在文件上任意折叠或涂改,更不得拆散或私自带走,阅毕归还时,办公室人员须认真仔细检查,确定无误时再归档保存。 ﹙三﹚非办公室人员不得丢弃文件或资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

江汉大学党委学工部 关于印发《江汉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建档及管理,依据湖北省、武汉市两级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江汉大学党委学工部研究制定了《江汉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现印发给各学院,请遵照执行。 二零一二年四月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是指本校(自2007年秋季学期起)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历史面貌的、对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声像及电子等载体。 第三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特殊情况除外),本部门内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四条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五条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由党委学工部全面负责,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主管。 第六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全面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的建档、保存及查阅工作;帮助、指导和检查各学院进行档案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职责:按照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建设工作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学院的档案借阅、保密和保管等制度;贯彻执行上级资助中心其他意见。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档材料: (一)贫困生资料库副本; (二)生源地贷款相关材料;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四)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五)政府类奖学金相关材料; (六)勤工助学相关材料; (七)绿色通道相关材料; (八)临时困难补助相关材料;

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 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心

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 (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 (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 (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 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落实执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津政发〔2007〕56号)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津教委〔2009〕39号)的文件精神,参考全国《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坚持“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简化考核方式,硬化考核指标;实行抽样扣分,规范评分操作”原则。 第二条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抽查相结合,各学院对照指标先进行自评与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组织抽查。 第三条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打分,发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作扣分处理,扣分以实证材料为依据。 第四条考核指标主要分为基础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等七项指标,逐项设置基准分。 一、基础工作(12分) 二级学院领导重视程度,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及人员配备、人员业务素质情况,办公条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及资助手段完善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18分)

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是否规范,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严格按照民主评议量化分值,对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是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查、抽查。 三、奖助学金评定(15分)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程序规范,获奖、助名单是否按照规定公示。报送材料是否正确、及时、规范。相关评审材料是否保存完好。 四、国家助学贷款(15分) 贷款政策是否了解清楚、宣传到位,贷款相关材料如贷款合同、借据、历年冲抵学费收据等是否按时上报、下发,相关数据信息是否准确,违约贷款催缴情况。 五、教育宣传(20分)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情况以及主题教育、实践教育和学长关怀计划等活动情况;学院困难生社团建设情况;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情况;开展公益劳动情况,活动宣传情况。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12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建档,是否实时更新,管理是否规范;非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建档。 七、其他(8分) 各项相关工作落实及开展情况。 第五条考核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查看、访问师生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考核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每年奖助学金评定后进行定期抽查,同时以不定期访问师生、核查材料等形式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情况和结果由资助中心进行记录,作为评价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档案是广大学生会成员在讨论、计划、落实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历史记录也是学生会决策和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学生会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学生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定下述规定标准: 第二章日常档案整理标准 第一条院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图像、声像资料,是院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 得随意公示、复制。 第二条院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统一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本部门成员整理,办公室监督管理。每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 备案。 第三条院学生会档案包括成员档案、工作档案及活动档案等。 第四条各部门策划筹备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以备查找。 第五条档案上交日期:视不同类型档案而定。 第六条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件档案,应有文本档案(A4纸打印)和电子档案两种版本。 第三章档案分类 第一条成员档案制度 (一)档案范围: 个人履历简介、日常工作评定、部门基本资料、以及其它有关材料,都作为优秀部门、个人的评选、奖励的依据。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二)档案建立 (1)学生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由办公室在成员正式加入时为其建立,其中的个人履历等基础资料各部门整理后统一上交办公室存档。 (2)学生会成员工作评定由组织部考察,结果由组织部整理后上交办公室存档。 (3)部门基本资料,如:各部部长、负责人、部员姓名、联系方式及各部职责要形成文字一式两份上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二条工作档案制度 (一)档案范围: 包括会议记录、课程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思想总结及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二)档案建立 (1)各部例会,每周一的常委会,全体大会,各部门都要做好会议记录,对于有重大事件的会议,会议结束后各部都要上缴一份会议记录于办 公室做存档。 (2)每学期伊始大家更换课程表后,各部把本部成员的课程表统一收集交于办公室,由办公室成员整理并保存。 (3)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工作伊始都应向办公室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一式两份,留一份存档。 (4)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在本学期结束时要做一份工作总结上缴于办公室。 (5)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时思想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做1—2次思想总结,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三条活动档案制度 (一)档案范围: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人员专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由专任教师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导档案包括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档案包括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教导主任或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放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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