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儿童膳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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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儿童膳食管理制度
2020.2
一、膳食管理:
1.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膳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3.儿童膳食有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4.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膳食和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膳食。
5.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二、膳食卫生:
1.本园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3.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保洁存放,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制定并实施食品及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加工或者使用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或原料。
6.禁止提供生冷拌菜。存放超过2小时经确认未变质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当充分加热。加热时中心温度应当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7.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
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g。9.相关人员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水洗净双手;穿戴清洁工作衣、帽,禁止穿工作衣入厕;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10.创建卫生、整洁、舒适的进餐环境,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三、膳食营养:
1.本园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制订合理的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一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过程中,按照营养膳食的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口味。
4.本园尽可能完善按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的达DRI8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摄入量达DRI80%以上。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分别为12~15%、30~35%、50~60%。5.全日热量分配:园内每天上午10点提供餐点,午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40%(含下午3点的午后点),每日提供一餐两点。
6.加强体弱儿膳食管理。尽可能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肥胖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2007(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