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授权有四种不同的结果
获取知识产权的方式
获取知识产权的方式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重要的法律保护方式,它确保了知识创造者的努力得到应有的回报,促进了创新和经济发展。
获取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创意和创新成果,还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商机和竞争优势。
本文将探讨几种常见的获取知识产权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专利申请。
专利是一种保护发明和创新的法律制度,它赋予发明人对其发明的专有权。
申请专利通常需要准确描述发明或创新的技术细节,这样才能确保专利的有效性。
专利可以保护发明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享有独占权,防止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或复制相关技术。
专利的申请程序相对复杂,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逐步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专利审查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一旦专利获得授予,发明人就可以通过授权他人使用其发明获得回报,或者将其技术转让给他人以获取利润。
第二种方式是版权保护。
版权是保护个人或企业原创作品的法律机制,它赋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独占权。
原创作品可以包括文学、艺术、音乐、戏剧、电影等各种形式。
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专门申请或登记。
然而,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作品进行版权注册或登记。
版权登记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证明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拥有权。
如果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作品,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索要赔偿或采取其他维权措施。
第三种方式是商标注册。
商标是保护企业或个人产品和服务的标识的法律保护制度。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案、图形、颜色、标识或其组合,用于区分一种产品或服务与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
商标注册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品牌形象和声誉,防止他人滥用或盗用商标。
商标注册通常需要提供相关图片、标识和文字的详细描述,以确保商标的独有性和有效性。
一旦商标获得注册,持有人就可以享有对该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并可以阻止他人使用类似或相同的商标。
第四种方式是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是指任何意义上的商业、技术或科学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并且保持其秘密状态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包括技术、配方、流程、客户名单、销售策略等。
授权的四种类型与特点
授权的四种类型与特点授权是指一方(授权人)将其权力、权益或者资源委托给另一方(被授权人),以便被授权人能够代表授权人行使特定的权力、权益或者利益。
根据被授权人能够行使的权力或者资源的类型以及授权人的意愿,授权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本文将介绍四种常见的授权类型及其特点。
第一种类型是独家授权。
独家授权是指授权人将某一特定权力或者权益授予给某一唯一的被授权人,其他人不得行使或者获取该权力或者权益。
独家授权的特点是具有高度的排他性,被授权人可以独享授权人的权力或者权益,从而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
例如,在商业上,某品牌公司可以将其品牌独家授权给某一专门销售该品牌产品的公司,其他公司无权使用该品牌。
第二种类型是非独家授权。
非独家授权是指授权人将某一特定权力或者权益授予给多个被授权人,这些被授权人之间没有排他性,可以共同行使该权力或者权益。
非独家授权的特点是灵活性高,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被授权人的资源和能力,从而扩大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例如,在出版领域,一本书的版权可以非独家授权给多个出版社,这样可以在不同的市场上推广和销售该书。
第三种类型是选择性授权。
选择性授权是指授权人将某一特定权力或者权益授予给多个被授权人,但在特定条件下只能选择一个被授权人来行使该权力或者权益。
选择性授权的特点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授权人对权力或者权益的控制,同时给予了被授权人一定程度的自主权。
例如,在体育比赛中,授权人可以将比赛直播权选择性授权给多个电视台,但每次比赛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电视台来进行直播。
第四种类型是时间限定授权。
时间限定授权是指授权人将某一特定权力或者权益授予给被授权人,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行使。
时间限定授权的特点是具有时效性,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合法行使权力或者权益,但一旦授权期限到期,被授权人将失去相应的授权。
例如,在科研领域,某实验室可以将其研究成果的专利权授权给某企业使用,但授权期限通常是有限的。
总结起来,授权的四种类型分别是独家授权、非独家授权、选择性授权和时间限定授权。
国际技术贸易答案(第四版)
1。
在知识体系中,与技术知识关系最密切的知识是(科学知识)2. 国际技术市场是(集多种功能、按行业分割的市场结构)3. 硬件技术是指(作为软件技术实施手段的有形物)4。
工业产权技术是指(受工业产权法保护的技术)5. 当前,在国际技术市场上起主导作用的是(跨国公司)6。
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使用顺序是(国际公约—国内法-国际惯例)7。
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保护权利范围最广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8.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我国生效是时间已有(5)年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在国内法和国际公约均未规定的情况下)10. 从法律性质上,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是(供当事人自愿采用的行为准则)11.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名称的写法应为(关于××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12. 合同“序文”中说明的关键内容是(许可方权利的真实性、有许可并能获得出口许可)13。
合同条款于合同“序文"发生矛盾以(合同条款)为准14。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的地位和效力是(地位相同,效力相同)15.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的一般称呼是(许可方和被许可方)16.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标的的是(专利实施权)17。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基础是(专利权)18。
未经权利人允许,为科学实验目的使用专利技术是否是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19。
专利申请许可合同签订的时间是(专利申请日确定之后)20。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应是(专利权人)21。
技术改进和发展的所有权应属于(做出技术改进和发展的一方)22。
技术文件交付的地点和风险划分地点在(受方所在地机场)对受方有利23. 受方的保密内容应是(供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的核心技术内容)24。
最能反映技术转让效果的指标是(合同产品的质量)25。
延迟履行的罚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26.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首次保护期是(10年)27。
专利授权通知书
专利通知书类型默认分类 2009-07-27 15:22 阅读219 评论0 字号:大大中中小小根据2002年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第1部分(第20号),涉及的表格共有338种之多,21242应该属于“发出类(发明初审)阶段”的表格,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格编码汇编》中表格代码中没有21242这一种。
常用的表格类型如下:受理通知书 20101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20104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 20106 缴费通知书 20107视为撤回通知书 20108办理恢复权利手续通知书 20115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20118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20119手续合格通知书 21201手续合格通知书 21202手续合格通知书 21203手续合格通知书 21204手续合格通知书 21205初步审查意见通知书 21207 补正通知书 21208补正通知书 21209补正通知书 21210补正通知书 21211补正通知书 21212补正通知书 21213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 21214 驳回决定 21215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21223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21224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21225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21226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 21227 期限届满通知书 21228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 21229 视为撤回通知书 21230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 21231 视为撤回通知书 21232发明专利授权公告通知书 21238 视为撤回通知书 21101缴费通知书 21102缴费通知书 21103 缴费通知书 21104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21105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 21106 审查意见通知书 22201补正通知书 22202审查通知书 22206视为撤回通知书 22209驳回决定 22210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22501 补正通知书 23202 补正通知书 23203审查意见通知书 23204驳回决定 23206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 23501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23502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21301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21302 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21303 分案通知书 21305驳回决定 21307驳回决定 21308检索报告 31301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 21501 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 21502篇二:专利申请与授权注意专利申请的授权和其它可能的结局来源:法律常识网原作者:alice2011-12-15 13:58:46 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就进入授权阶段。
202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冲刺提分卷
202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冲刺提分卷1.【单项选择题】知识产权区别于民法物权的本质特性是()A. 时间性B. 专有性C. 权利客体的无形性D. 权利的无形性正确(江南博哥)答案:C参考解析: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四种。
其中,权利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民法物权的本质特性。
2.【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我国相关法律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民事救济、行政救济和刑事救济三种救济措施B. 在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救济、行政救济和刑事救济措施中,权利人只能选择其一C. 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不能确定时,可以适用法定赔偿的有关规定D.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特征决定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救济无法适用请求恢复原状和返还原物的措施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多层次、多角度的,我国相关法律为权利人提供了民事救济、行政救济和刑事救济三种救济措施,法律并未限制权利人救济措施的选择。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不能确定的,可以适用法定赔偿的有关规定,即由法官根据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侵权手段和情节、侵权时间和范围以及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判决给予一定数额金钱的赔偿。
由于权利客体的无形性特征,在知识产权侵权之诉中,知识产权主体并不能援用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传统民事救济方法。
3.【单项选择题】下列属于工业产权保护范围的是()。
A. 某教材的版式设计B. 手机的外观设计C. 录音录像制品D. 广播、电视节目的信号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A、C、D都属于邻接权的保护范畴。
4.【单项选择题】我国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标准化文件是()。
A.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B.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则》C.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D.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引》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标准化对象,旨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全球范围的知识产权竞争态势,全面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2023年专利法专题讲座(13)四种特殊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专题十三四种特殊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一、对优先权的审查本部分结合《专利法》第30条以及《审查指南》第1部分第1章第6.2节中的重点内容对要求优先权的初步审查进行归纳解析。
1.要求优先权声明时限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无补正机会,不能恢复)2.要求优先权的声明内容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应当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原受理机构名称为中国)。
未写明或者错写在先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而申请人已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期满未答复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可以请求恢复)3.在先申请文件副本①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由该在先申请的原受理机构出具。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并且在请求书中写明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②要求多项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全部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③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在在先申请提出之日起16个月内提交;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在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无补正机会,但可以恢复)④依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在先申请的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专利局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从该受理机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不需要再提交纸件复本。
⑤当事人在提交外文优先权证明文本时,应当同时附具中文题录译文。
4.在后申请的申请人(1)外国优先权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应当一致,或者是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之一。
申请人完全不一致,且在先申请的申请人将优先权转让给在后申请的申请人的,应当在提出在后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由在先申请的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优先权转让证明文件。
专利授权通知书
专利授权通知书篇一:专利通知书类型专利通知书类型默认分类20XX-07-2715:22阅读219评论0字号:大大中中小小根据20XX年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第1部分(第20号),涉及的表格共有338种之多,21242应该属于“发出类(发明初审)阶段”的表格,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格编码汇编》中表格代码中没有21242这一种。
常用的表格类型如下:受理通知书20XX1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20XX4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20XX6缴费通知书20XX7视为撤回通知书20XX8办理恢复权利手续通知书20XX5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0XX8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0XX9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1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2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3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4手续合格通知书21205初步审查意见通知书21207补正通知书21208补正通知书21209补正通知书21210补正通知书21211补正通知书21212补正通知书21213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21214驳回决定21215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21223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21224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21225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2122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21227期限届满通知书21228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21229 视为撤回通知书21230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21231视为撤回通知书21232发明专利授权公告通知书21238视为撤回通知书21101缴费通知书21102缴费通知书21103缴费通知书21104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21105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21106审查意见通知书22201补正通知书22202审查通知书22206视为撤回通知书22209驳回决定22210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22501补正通知书23202 补正通知书23203审查意见通知书23204驳回决定23206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23501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23502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21301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21302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21303分案通知书21305驳回决定21307驳回决定21308检索报告31301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1501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1502篇二: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程序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程序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
外观设计重复授权的构成(专利知识讲座116)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韩晓春116、外观设计重复授权的构成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在第三次修改专利法之前规定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第三次修改专利法将该原则提升到专利法第9条,并且排放在先申请原则之前。
专利法第9条第1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相对于外观设计而言,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不仅仅是条款排放的变化,在内容上也有一些变化,变化后的禁止重复原则有如下特点:1、“同样”的发明创造适用在外观设计上时,范围要窄于原来的范围。
根据修改前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细则第13条所述的“同样的外观设计是指两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
而根据修改后2010年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法第9条所述的同样的发明创造,“对于外观设计而言,是指要求保护的产品外观设计相同或者实质相同”。
而如前几讲所述,修改前的“相近似”的范围要大于修改后“实质相同”的范围。
即按修改后的规定,有一部分原来按重复授权处理的案件,则不属于重复授权了。
2、重复授权调整范围的变化,对初审影响不大。
尽管修改后的审查指南强化了外观设计的初审,但外观设计的初审通常情况下仍不对是否构成重复授权进行审查,故基于审查指南修改前后初审中均少有适用禁止重复授权条款的情况,故禁止重复授权内容上的变化,对初审基本上没有影响(非正常申请属于短期的现象,在此未将其纳入重复授权的情况考虑)。
3、只有在申请日相同的情况下,才适用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在无效程序中,重复授权现象的出现有几种:第一种情况是在先申请授权时在后申请尚未提出,在先申请授权以后,在后同样的申请才提出,出现该种重复授权现象时,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现有设计,应当以专利法第23条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标准来无效在后专利权。
原因是23条还包括创造性标准,而创造性标准涵盖的范围要宽于重复授权原则涵盖的范围。
第二种情况是在先申请授权公告时,在后申请已经提出,此时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基于修改后专利法引入了抵触申请制度,并且包括同一申请人,此时应当适用抵触申请的规则来处理。
发明专利合案申请的六种形式韩晓春
发明专利合案申请的六种形式韩晓春
第一种形式是发明创造者间共同申请。
这是最常见的发明专利合案申
请形式,即多个发明创造者以共同的名义向专利局申请专利。
在申请时,
每个发明创造者都要签署发明人声明,表示其对该发明的权利共享。
第二种形式是分工申请。
这种形式适用于多个发明创造者对发明的贡
献程度不同的情况。
每个发明创造者根据自己的贡献分别向专利局申请专利,专利局在审查过程中会将申请合并为一份专利。
这样做可以保护每个
发明创造者的权益,同时也能够提高专利的价值。
第三种形式是委托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发明创造者可以委托另
一方代表自己向专利局申请专利。
委托方需签署委托书,授权代理方代表
其申请专利。
委托申请需要确保各方在合案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种形式是协议授权。
在这种情况下,多个发明创造者不再共同申
请专利,而是协商一个授权合同,将专利权授予其中一方,由该方独自向
专利局申请专利。
协议授权需要确保各方在合案期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第六种形式是后期加入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发明创造者在一开
始未能参与到专利合案申请中,但在后来的一些时候决定加入。
他们可以
向专利局提交加入申请,专利局会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来处理此类申请。
总之,发明专利合案申请可以根据各种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
无
论采用哪种形式,各方都应保证其合法权益,并在申请过程中确保专利申
请的持续性和连贯性。
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发明专利的保护作用,促
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高教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教学课件09
第九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新颖性
(一)新颖性的概念(续)
在专利法上,技术的新颖性以现有技术为参照系。所谓现有技术, 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之前,在特定空间内的已有技术和知识的总和。新 颖性判断的实质就是判断一项技术在某一特定时间之前是否已经公开。 专利法中的公开指的是一种已被公之于众的状态。简言之,该项技术已 经脱离了颖性
(二)新颖性的判断标准: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
依照我国专利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申请日前6个月内发生的,不丧 失新颖性:
1.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2.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3.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这里所谓“规定的学术会 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 技术会议。 4.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准。其中主体标准就是指判断创造性的人的标准。客体标准则 是指发明创造本身所应当具备的创造性因素。具体标准可进行 如下概括:
1. 判断创造性的人应是发明创造所属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 2. 开拓性的发明创造具备创造性。 3. 若发明创造的目的和效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则该发明创 造具有创造性。所谓目的和效果的不可预测,是指对于本专业 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某一技术方案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从而使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有了质的区别。 4. 根据发明构成的难易程度来判断其创造性。
由此可知,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条件采用的是绝对新 颖性标准加抵触申请的模式。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创造性
我国《专利法》针对外观设计提出了“与现有设计或者 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的要求。这 里,“明显区别”的要求不仅是相对于现有设计而言的,而 且还包括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这一要求已经超越了单独对 比新颖性的原则,而是引入了创造性的理念。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在实际审查中的问题探讨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在实际审查中的问题探讨作者:刘峥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中下旬刊》 2017年第9期【摘要】论文对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在实际审查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在专利确权/ 侵权阶段对重复授权判定不一致的原因及影响,并对禁止重复授权法条的适用及判定提出个人思考。
【Abstract】Paper discussed the issue of the prohibition of double patenting in the patent examination, analyzed the reasons for the differentconclusionin the patentgrant or infringement,andmadepersonalopinionfor applicationand judgment ofprohibitionofdoublepatenting.【关键词】重复授权;等同原则;简单替换【Keywords】double-patenting; doctrineofequivalent; simplysubstitution【中图分类号】G3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9-0116-021 禁止重复授权的立法演进我国专利制度确立之初即将禁止重复授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三次《专利法》修改中均对其在实际应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法律制度调整和完善,最终于2008 年将禁止重复授权明确规定在《专利法》第九条(简称A9)中,针对“同人/不同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日/先后提出两份以上的专利申请”这四种情况分别采用A9 和新颖性法条落实禁止重复授权[1]。
然而,实践中重复授权的现象、制造批量相似申请躲避法律约束的非正常情况仍大量存在,如何更好地落实禁止重复授权以解决新的矛盾冲突仍需继续深入探讨和研究。
2 禁止重复授权的相关规定A9 明确规定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授权的三个条件
专利授权的三个条件一、引言专利是指国家授予发明人或其他权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或实用新型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利授权是指国家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后予以授权。
在我国,专利授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个条件。
二、第一条件: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具备可行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具体来说,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1. 可行性: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能够被制造、使用和销售,并且不会出现技术上无法克服的问题。
2. 实际应用价值: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包括生产成本降低、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等;社会效益包括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
3. 实现方式: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有可行的技术方案,并且该方案不能与已有技术相同或类似。
三、第二条件: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具备创造性和创新性。
具体来说,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1. 创造性: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是发明人或其他权利人独立思考、创造出来的,并且不能是常识或已有技术的简单组合。
2. 创新性: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已有技术存在显著差异,并且能够解决现有技术无法解决的问题。
3. 技术进步: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能够促进技术进步,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的发展。
四、第三条件:可行性可行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来说,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1. 可行性: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能够被制造、使用和销售,并且不会出现技术上无法克服的问题。
2. 可操作性: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能够被有效地操作和控制,并且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3. 实现方式: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有可行的技术方案,并且该方案不能与已有技术相同或类似。
五、总结专利授权是对发明人或其他权利人的一种保护,它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在我国,专利授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实用性、创造性和可行性。
这三个条件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同时满足才能够获得专利授权。
专利失效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Just say three things to people, don't throw all your heart away.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专利失效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导读: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
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
一、专利失效的几种情况分别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专利权无效宣告审查什么内容无效宣告请求可以涉及一项专利权的全部,也可以只涉及其一部分,亦即请求宣告专利部分无效。
所谓“部分无效”,是指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一项或者数项(但不是全部)权利要求无效,或者只是缩小其中某一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依下述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1、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获得欧洲专利的途径和评述
定, 应认为所有缔约 国都被指 定) 否则, ,’ 技局、 市科学技术学校、 主 专利 申请 , 江阴 担f 江阴 申请人可 以就驳 回决定 向欧洲专 利局复审委员
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秘书长, 从事科技管理综合性工作。
・
市场纵横
会提 出复审请求 。 获得授权 的欧洲专利与在 本国直接 申请 要求) 要么被 批准, 后, 要么被驳回。
终结合我国专利制度现状得 出结论: 意欲 在欧洲申请专利的中国企业, 应当根据 自 身情况, 战略性的选择不同的途径以求获得保护, 同
时应 注意中欧专利保 护的差异 。
关键 词: 欧洲专利 ; 获得 途径 ; C PT
1在欧洲获得专利保护的途径
种, 它们分别是 :
是 否建 立检索报 告是 由申请人要求 的 ( 常由欧洲专利局进 通 不 同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 , 会有很 多不便之处。 首先申请人需
保护的成员国申请确认 ;
获得欧 洲专利的法律依据 。 “它通 过一个单一 的程 序为申请
该程序 包括 : ( )欧洲专 利程 序和专 利合作 条约程 序相 结合: 4 先在 欧洲专利提供了很多便利, 首先, 用一种语言在一个专 利局 提出单一 的专利 申请。 P T 行登记 , C进 优先权 日后的3 个月内, O 进入E O P 程序 , 在获得 对于非E O P 成员国申请人 , 必须在欧 洲专 利局 进行登记 , 语言 EO P 授权后 , 向每 一个被要求提 供专 利保护 的成 员国申请 再 确认。
的专利具有同等权利 。 ” 最后, 由P T 经 C 途径获得欧洲专利有两种可能性: 进入被
但 是, 获得欧洲专 利的权利人享有的并不是一个单一权 要求提供保 护国的国内程序 … 或者进入 欧洲专利局审查 , 在 利, 而是一旦获得欧洲专利局 的认证, 专利 申请就会在指定的 这一阶段将执行新 的审查 ( 除非欧洲 利局 同时也是 国际 争 各国专利局得到确认 , 专利权人也应 向这些 国家提 供与该 国 检 索机 构) 专利被授予或拒绝前还得经 由各国或E 0 , P 的审查 官方语言一致 的专利文件。 专利权被授予后九个月内, 第三方 程 序 。
《美国发明法案》施行后的四种专利无效程序
《美国发明法案》施行后的四种专利无效程序大中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专利授权后只有一种程序可以挑战专利的有效性,即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5条规定,任何人自专利授权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然而在美国,根据其2011年新修订的《美国发明法案》(下称“AIA”),从2012年9月16日起,美国专利商标局(下称“USPTO”)就可以有四种程序对一件专利宣告其全部或部份无效。
这四种程序分别为:沿袭旧法规定的单方复审程序(ex parte reexamination),新法规定的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授权后复审程序(post grant review)以及适用于商业方法的过渡程序。
单方复审程序尽管根据新施行的AIA规定,启动单方复审程序使申请费暴涨了7倍(达到1.775万美元),但该程序仍属最低成本的专利无效程序。
第三人自专利授权之日起,可以基于该专利被出版物公开为理由而请求USPTO宣告其无效。
单方复审程序启动后,请求人不必且不能再参与其后续程序,隶属于USPTO的统合复审处(CRU)的三位审查员组成的合议组将依职权就无效请求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
可见,单方复审程序适合所提供的对比文件可轻松地说服合议组被控专利被公开的情形,但是,缺乏进一步参与后续程序的机会,显然是单方复审程序的局限性。
作为一种有限复审,单方复审程序限于审查基于出版物公开而对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提出的质疑,不能涉及其他理由。
相应地,单方复审程序不对其他程序产生争点排除效果,换言之,请求人可以在其他程序中重提在本程序中未被接受的无效理由。
双方复审程序双方复审程序受到与单方复审程序相同的证据限制,即限于出版物公开。
但与单方复审程序不同的是,必须在专利授权的9个月后才能启动双方复审程序。
在授权后复审程序或确认专利无效之诉未决中不能再就同一被控专利启动双方复审程序。
另外,专利侵权之诉起诉1年后被告不得再启动双方复审程序申请宣告被控侵权专利无效。
专利法中优先权原则和分案申请制度对比
专利法中优先权原则和分案申请制度对比作者:高鸿姝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24期摘要优先权原则和分案申请制度分属专利法中不同条款的规定,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本文介绍了两者的缘由,对两者的多个不同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对比,分析了两者的适用性,提供了具体的专利申请参考方案对二者的结合使用如何为申请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作出了详尽的说明。
关键词专利优先权分案申请日授权作者简介:高鸿姝,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专利审查员。
中图分类号:D923.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8.246一、引言優先权原则和分案申请制度分属专利法中不同条款的规定,在专利申请制度中显得相对独特也颇具重要性,且在专利申请中使用频繁。
优先权原则是指申请人可向专利局要求其在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分案申请制度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的,申请人可提出分案申请。
两者从不同的角度保护了申请人的利益,虽然两者之间存在某些相似点,但实质上却具有极大的不同之处。
二、优先权原则和分案申请制度的缘由(一)优先权原则优先权原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原则,具体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又以相同的发明创造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的,该申请人有权要求该缔约国以其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缔约国的申请日作为在其它缔约国的申请日,第一次的申请日被称为优先权日。
我国《专利法》第29条规定了优先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等,可以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023苏教版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模拟考试用卷(含解析)
绝密★启用前2023苏苏苏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模拟一卷第I卷(选择题)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1小题,共63.0分)1. 专利的申请和获得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1.初审,2.授权,3.提交申请,4.实质审查,5.公布,6.受理.正确的顺序是()A. 1-2-3-4-5-6B. 3-6-1-4-2-5C. 3-6-1-5-4-2D. 4-6-2-1-3-52. 对于系统的理解,下列四种表述中不正确的一项是()A. 系统可以被划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分B. 系统肯定具有各组成部分没有的功能C. 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肯定存在某种相互关系D. 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两个部分不能出现在一个系统中3. 如图所示为早期铁路蒸汽机车的结构示意图,其工作原理:通过煤的燃烧,把锅炉中的水加热、汽化形成400℃以上的过热蒸汽,再进入蒸汽机膨胀做功,推动活塞往复运动,活塞通过连杆、摇杆将往复直线运动变为轮子的圆周运动,从而牵引列车前进。
下列关于蒸汽机车系统的分析中正确的是()A. 设计该系统时需统筹考虑牵引力、速度、成本等问题,体现了系统分析的整体性原则B. 适当使用润滑油能够降低机械损耗、延长零件寿命,体现了系统的动态性C. 系统工作过程中,煤燃烧的能量只有5%-7%被转化成机械能,说明该系统的环境适应性差D. 活塞杆、摇杆等零部件的尺寸会影响蒸汽机车的最高速度,体现了系统分析的综合性原则4. 如图所示的图样中,存在的错误共有()A. 1处B. 2处C. 3处D. 4处5. 图a是凸轮开关外形,档位“2”、档位“1”与档位“0”的夹角均为45°;图b是开关旋至不同档位时,触头的开闭情况。
下列设计的凸轮形状中,最合理的是()A. B. C. D.6. 如图所示是某自行车前轮车轴支撑构件示意图.车轴穿过花鼓筒的中心孔后,滚珠就顶在车轴和花鼓筒之间,只有很小的滚动摩擦,从而减小了阻力.若其中一颗滚珠严重变形便会使车轴磨损.从系统特性的角度分析,这体现了系统的()A. 整体性B. 动态性C. 相关性D. 目的性7. 如图所示的创意产品方案,口杯手柄的圆孔中可放置牙膏,牙刷上的孔可套住牙膏尾部.经试验后发现该方案还存在牙膏放置不稳等问题,下列改进方案能较好地解决该问题的是()A. B.C. D.8. 关于技术与设计的关系以下说法有误的是()A. 设计是技术的平台,没有设计作基础,技术将难以表现和实现B. 技术的发展离不开设计C. 技术更新为设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D. 技术进步还促进人们设计思维和手段的发展9. 如图所示的智能自动鱼竿支架,它采用独特的翘翘板式的架竿结构,当放下鱼竿时,利用杠杆的原理,鱼竿的压力带动机械传动结构,使咬合器自动锁紧鱼竿;上鱼后,只要轻抬钓竿,咬合器便会松开,使用极其方便.该鱼竿的自动咬合控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该控制的输入量是鱼竿的压力B. 该控制的控制器是机械传动结构C. 该控制是闭环控制D. 该控制不存在反馈环节如图所示是某款计算机房工作台和座椅的人机工程学设计示意图。
专利许可类型
专利许可类型专利许可是一种在法律上允许他人使用专利权的方式。
专利许可类型包括独占性许可、非独占性许可、排他性许可和交叉许可。
本文将对这四种类型进行详细介绍。
一、独占性许可独占性许可是指专利持有人向特定的授权对象授予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而不向其他人授予同样的权利。
这意味着,只有被授权的对象可以使用该专利,并且其他人必须获得持有人的另外一份授权才能使用该专利。
独占性许可通常用于与竞争对手之间达成协议,以便减少竞争对手对市场的影响。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两家公司可能会合作开发新产品,并共享其知识产权。
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可能会签署一个独占性许可协议,以确保只有它们两个公司可以使用该技术。
二、非独占性许可非独占性许可是指专利持有人向多个授权对象授予使用其专利的权利。
这意味着多个公司可以同时使用该专利,而不必获得持有人的另外一份授权。
非独占性许可通常用于开放式创新模式中。
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会与其他公司、学术机构和个人合作,以便共享其知识产权,并在各自的领域内开发新产品和服务。
三、排他性许可排他性许可是指专利持有人向特定的授权对象授予使用其专利的权利,并同时禁止其他人使用该专利。
这意味着,只有被授权的对象可以使用该专利,并且其他人无法获得持有人的另外一份授权。
排他性许可通常用于与竞争对手之间达成协议,以便减少竞争对手对市场的影响。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两家公司可能会合作开发新产品,并共享其知识产权。
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可能会签署一个排他性许可协议,以确保只有它们两个公司可以使用该技术。
四、交叉许可交叉许可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相互授予使用彼此专利的权利。
这意味着每个公司都可以使用其他公司拥有的专利,并且不必获得持有人的另外一份授权。
交叉许可通常用于与竞争对手之间达成协议,以便减少竞争对手对市场的影响。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两家公司可能会合作开发新产品,并共享其知识产权。
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可能会签署一个交叉许可协议,以确保它们都可以使用彼此拥有的专利。
授权的四种类型范文
授权的四种类型范文授权是指权利人明确表示自己将项权利交由他人行使的行为。
在商务和法律领域,授权可以涉及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权利。
下面将介绍授权的四种类型。
第一种授权类型是独家授权。
独家授权是指权利人将项权利授予给一个特定的代理人或合作伙伴,而这个代理人或合作伙伴则独家地行使这项权利。
在独家授权中,除了被授权的代理人或合作伙伴外,其他人都不能行使这项权利。
例如,在商品销售中,生产商可能会独家授权一些特定的经销商来销售他们的产品。
第二种授权类型是非独家授权。
非独家授权是指权利人将项权利授予给多个代理人或合作伙伴,这些代理人或合作伙伴可以同时或交替地行使这项权利。
与独家授权不同,非独家授权允许权利人与多个代理人或合作伙伴共同合作,从而能更广泛地利用自己的权利。
例如,在软件开发中,一个公司可能会将他们的软件授权给多个系统集成商来定制和销售。
第三种授权类型是排他性授权。
排他性授权是独家授权的一种变体,但不同之处在于权利人可以保留一定程度的权利行使。
在排他性授权中,权利人与代理人或合作伙伴之间达成一项协议,约定代理人或合作伙伴行使权利的范围和条件,同时权利人保留一些权力和控制权。
例如,在音乐产业中,唱片公司可能会与一位艺人签订排他性授权合同,让该艺人成为唯一可录制和发行其音乐作品的人。
第四种授权类型是无独立行使授权(non-executive authorization)。
无独立行使授权是指权利人将权利授权给他人,但不要求或不允许该被授权人行使该权利。
无独立行使授权通常用于授权给代理人或合作伙伴使用权利的情况,而不是行使权利。
例如,在知识产权授权中,权利人可能会将项专利权授权给一家公司,以便让该公司使用该专利进行研究和开发,但不要求该公司行使该专利权。
在商务和法律领域,授权是一种重要的合作方式,它可以帮助权利人更有效地利用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可以使被授权人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和合作机会。
不同的授权类型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权利人和被授权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和目标选择适合的授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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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就进入授权阶段。
然而,并非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能批准为专利。
一般来说,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可能有四种不同的结局:申请被主动撤回、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被驳回和申请被授予专利权。
对于不同的结局,申请人可能需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或办理不同的手续。
1.专利申请被主动撤回
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后,由于情况的变化,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撤回专利申请。
例如:
(1)发现申请内容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
(2)发现申请文件撰写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申请无法批准,或者保护范围将受到严重限制的;
(3)发现申请缺乏专利性,进行下一步程序已没有意义的;
(4)申请人要求申请保密专利,国务院主管部门不同意,申请人经考虑认为将发明保密更有利的。
请求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一式两份,写明请求撤回的申请的申请号、发明名称和申请人,并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
委托专利代理的,可以由专利代理机构代办手续,但应当附具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
专利申请一经撤回,申请人及其继受人不得再有要求恢复。
2.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在实际操作中,专利局无法区分这些不同情况,所以对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都要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通知书中写明视为撤回的原因。
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式两份,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同时补办因正当事由的障碍而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和补缴应当缴纳的费用。
补办手续补缴费用一般应当在上述两个月内完成。
如确有困难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的,应当请求专利局延长期限;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规定的费用。
例如,申请人因病住院,耽误了办理实审请求的期限,因而申请被视为撤回,这时申请人如要求恢复申请,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式两份,缴纳恢复权利手续费,补办实审请求手续,补缴实审请求费。
请求恢复权利需经专利局批准。
专利局审批的主要依据是:
①恢复权利请求书和恢复权利请求费以及其它应当补办的手续
和应当补缴的费用是否在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后两个半月内完成的;
②提出的正当理由是否成立,一般来说,只有申请人没有过失或者过失可以原谅的事由才被认为是正当事由。
专利局不同意恢复的,将作出不同意恢复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不同意恢复的通知后15天内,向专利局行政复议处提出行政复议。
3.驳回申请及请求复审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
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请求复审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一式两份,在其中说明复审的理由,复审理由应当针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中提出的事项请求进行申诉,否则不予受理。
为了支持复审理由或者消除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申请文件的驳回决定中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
请求复审的还应当缴纳规定的费用。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的格式,或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复审请求被视为未提出。
复审请求被受理以后,一般先要将复审请求书及其附件,特别是经申请人修改过的申请文件送交原审查部门进行复查,称为前置审查,复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复审并作出决定。
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
(1)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复审请求。
(2)确认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或者确认经申请人修改后,申请文件已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消原驳回决定,申请退回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
复审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复审决
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4.授予专利权与办理登记手续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均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含授予专利权决定),并同时予以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所以,办理登记手续是专利授权阶段申请人应当办理的一项必要手续。
现说明如下:
(1)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
登记手续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以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
日起启动。
申请人接到这些通知书以后,应当自通知书右上方专利局加盖的发文章日期起算,于两个半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期满未办理的,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通知书。
(2)登记启动后对其它程序的影响
登记手续完成以后,被通知将要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不得再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也不得再作为新的分案申请的母案。
在对该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完成后提出的,以该申请为基础的要求本国优先声明,专利局将按优先权声明视为未提出处理。
对以该申请为母案
提出的分案申请,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登记手续启动以后,申请人提出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除变更地址以外,均暂停办理,待授权程序结束后,再行办理。
所以这些变更情况将不在专利证书上反映,但将记录在专利登记簿上,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3)颁证日的确定
被通知将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其在专利登记簿上的登记日、公告日和颁证日为同一天。
(4)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发明专利申请还应一并缴纳除授权当年之外的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
授权当年的年费可以减缓,但不能滞纳。
(5)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以后的权利恢复
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通知申请人,被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如果申请人耽误期限是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请求恢复权利。
恢复权利的请求应当在接到专利局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
之后两个月内提出,同时应当补办登记手续(缴纳专利登记费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和缴纳规定的恢复权利请求费。
视为放弃后恢复权利的程序和要求与申请视为撤销后恢复权利的程序和要求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