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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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教学基本要求
一、专业名称
家具设计与制造
(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中“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改为“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名称。理由为,雕刻在家具产品分类上带有明显的手工痕迹,他只适合在传统的硬木类家具产品雕花工序,不适合现代大工业生产条件下的家具产品类型,如,实木、板式、软体金属、玻璃、编织家具,将该专业归在制造大类较为合适)
二、专业代码
000000
(可根据教育部制订新的专业代码执行)
三、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四、学制与学历
三年制/专科
五、就业面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家具生产企业、设计机构,相关职业岗位为:家具设计师、家具工艺师、家具销售人员等。其岗位主要业务范围是:
◆从事家具企业新产品开发设计工作。
◆从事家具企业生产工艺技术和管理工作。
◆从事家具企业家具配套工程(酒店家具、办公家具)设计工作。
六、培养目标与规格
本专业以配合国家经济发展政策与服务产业发展需求为宗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掌握适应信息时代和大工业生产条件下家具设计、制造理论和专业技能;具备创新能力、熟悉设计流程;具备团队合作、服务意识、沟通、组织、协调等社会能力及良好职业道德和尊重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意识,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的系统知识结构和掌握核心职业技能的“懂工艺、会制造、擅设计”高级家具设计人才。
同时应注重汲取中华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加强道德素质的教育、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激发并鼓励学生在探索新知过程中的批判性精神。培养、发现、发展学生的创造潜能。
七、职业证书
1.参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得到二级标准。
2.参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助理家具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合格。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达到学院规定分数。
八、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教学内容)
表1-2 专业核心课程
1. 家具制图与CAD
主要学习内容与要求:了解家具制图的规范和标准,掌握AUTO CAD软件进行家具制图。
主要技能与要求:掌握正投影基本原理及透视图画法,会家具的图样绘制;会家具图样、图形的表达方法,能够正确地表达家具视图,合理、有序地绘制家具图样;会空间分析、会空间构图,能规范绘制透视图。
2.家具造型设计
主要学习内容与要求:理解家具产品外观设计的知识,掌握家具产品造型设计方法。
主要技能与要求:能根据工作任务完成家具产品外观设计。能熟练掌握手绘草图、计算机建模、CAD制图,模型或手板制作过程,会功能结构、连接结构、安装结构设计与分析。会材料选用与材质搭配和产品成本核算。
3. 系列家具产品设计
主要学习内容与要求:理解系列家具产品设计的知识,掌握实木、板式、软体等系列家具产品的设计方法。
主要技能与要求:能根据工作任务实现系列家具产品设计方案的产品化、商品化。能熟练进行产品设计定位分析。会各种市场调研方法并对数据进行分析。会设计元素分析并熟练进行草图设计构思。会功能结构、连接结构、安装结构设计与分析。会材料选用与材质搭配。会涂装效果及色彩比较设计。能绘制家具产品效果图。能编制系列家具产品设计说明书。能进行家具产品成本核算。
4. 实木家具制造技术
主要学习内容与要求:掌握实木家具材料的基本属性,掌握实木家具产品的结构设计与工艺文件的绘制方法,掌握实木家具的机加工方法。
主要技能与要求:能看懂加工图纸,能调试木工机械并正确安全地操作,会配料,会开料,会切削加工,会装配,会进行家具涂装。
5. 板实家具制造技术
主要学习内容与要求:掌握板式家具材料的基本属性,掌握板式家具产品的结构设计与工艺文件的绘制方法,掌握板式家具产品的机加工方法。
主要技能与要求:能看懂加工图纸,能调试板式加工机械并正确安全地操作,
会配料,会开料,会打孔,会封边、会装配,会进行家具涂装。
6. 软体家具制造技术
主要学习内容与要求:掌握软体家具材料的基本属性,掌握软体家具产品的加工方法。
主要技能与要求:能看懂加工图纸,会材料准备,会开料,会骨架制作,会填充材料粘附,会缝、包工艺。
7.毕业设计
主要学习内容与要求:掌握家具产品设计、产品加工、商品转化的方法,有完整的毕业设计产品实物、毕业设计报告书、展板、饰品或多媒体演示的展示效果。
主要技能与要求:具市场及消费人群的调查能力,清楚实施路径,设计方案以产品的形式呈现、能进行产品的形态创新,结构设计合理,能完成整套产品设计方案的加工图纸,会材料及成本核算及工艺说明。
九、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
(一)专业教学团队
1.学校专职教师
根据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的教师职称序列配备专业带头人、主讲教师、任课教师的教师梯队(含兼职教师)。
专任教师应大于等于55%,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应小于等于38%,省级重点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应小于等于36%,一般性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应小于等于35%。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教师应占教师队伍人数的比例为60%以上;
对确有丰富的产业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人才,且经过实际教学使用、考察,培训确能胜任相应教学岗位工作的,可不受学历的限制加以引进。
专业教师与学生比例应为1:10。
2、企业兼职教师
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动手及语言表达能力强,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执教能力,有高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所授课学时数达到30课时以上,与专职教师的比例不小于20%。
(二)教学设施:
1. 校内基础课教学设施
基础课程应配备多媒体课室,教具齐全,计算机相关课程要有相应的计算机机房使用,软件与社会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