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是怎么计算
建筑密度怎么算 建筑密度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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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怎么算?
建筑密度也就是建筑受层面积来除以规划时所用的地面面积,不麻烦,但是代入数据一定要仔细些。
1、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另如建设用地1000平方米、地下室400平方米、地上一层300平方米,则:建筑密度为30%。如此可以看出基底、地下室的面积与建筑密度没有直接的关系。
2、简单的来说,建筑密度指的就是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建筑密度标准括院落的组织,绿地所占的比率,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等对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筑层数、屋间距和排列方式等各项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建筑层数愈高,建筑密度愈低。
2、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可按26%左右,5层楼区一般可按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规范上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国家规范是没有小高层的称呼,那是开发商提出来的。
3、多层、小高层、高层建筑密度要根据建筑气候区来划分,如建筑气候Ⅱ区,国家规定多层28%,中高层25%,高层20%的建筑密度,具体可以参看居住区规范,去看地方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什么是建筑密度.doc
什么是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以下是下面带来关于建筑密度资料,基本介绍情况如下:一、建筑密度的算法所有建筑占地面积占用地面的比率,建筑密度是指下面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占用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建筑密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建筑密度=/项目总用地面积*100%5、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二、建筑密度的合适1、各个地区的规划不同,建筑密度也不相同,主要和当地的城市规划有关。
2、建筑密度是以下不超过30%为宜,因为要是一块地有超过30%地面积时用来做建筑了,再加上建筑之间还需要一定的空隙,这样的话就会显得这块地很拥挤,然后住在这里面的人的舒适性就会降低,不利于楼盘的价格定位。
三、建筑密度的容积率1、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2、土地容积率是城市规划和国土管理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它的含义是指单位面积的土地上承载的建筑总量,计量单位为万平米/公顷。
建筑设计指标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密度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
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m2/hm2)容积率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人口净密度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日照标准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
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
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
1993年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
人口净密度
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
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
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建筑面积密度
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
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m2/hm2)
容积率
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
道路面积率=(道路用地总面积÷ 建设用地总面积) (%)
绿化率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准确的提法应为“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所以绿化覆盖率一般要比绿地率高一些。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去化率=销售套数/总套数(去化率=售出房屋数量/供应房屋数量)
建筑密度怎么算
建筑密度怎么算
建筑密度是指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建筑物数量或建筑物总体积与用地面积之间的比值。
建筑密度的计算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进行:
建筑密度= 建筑物的总体积/ 用地面积
其中,建筑物的总体积可以通过计算各建筑单元的体积之和来得到,用地面积可以通过测量用地的水平投影面积来得到。
在实际应用中,建筑密度可以根据具体的测量和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常用的测量方法包括测量建筑物的高度、宽度和深度,计算方法则根据建筑物的形状和结构多样性进行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密度一般是用于评估建筑物在用地上的利用率和空间规划等方面,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国家、地区以及具体的建筑项目而有所不同。
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建筑密度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建筑密度= 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0%
在计算建筑密度时,需要注意的是:
- 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考量的对象不同,建筑密度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面积占用率,而建筑容积率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使用空间。
- 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
关于建筑密度多少合适,它取决于包括院落的组织、绿地所占的比率、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等对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筑层数、房屋间距和排列方式等各项因素。
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建筑层数愈高,建筑密度愈低,通风采光条件越好。
楼密度较低的小区通常被认为是较为舒适和宜居的。
总之,建筑密度是衡量居住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合适的建筑密度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舒适度。
在购房时,除了关注户型、地段、价格等因素外,还应了解建筑密度,以确保居住环境的良好品质。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密度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
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m2/hm2)容积率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人口净密度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日照标准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
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
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
1993年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上海市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上海市建筑密度计算规则一、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上海市建筑密度计算规则,以帮助各方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建筑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建筑物的建筑量,是规划和设计中的重要指标之一。
准确计算建筑密度,可以有效地指导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保障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筑密度计算公式建筑密度按照下述公式进行计算:建筑密度=(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100%其中,建筑总面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地块面积则指规划或现实中该地块的总面积。
三、计算示例为了更好地理解建筑密度的计算方法,下面举例说明:假设某地块的规划面积为5000平方米,该地块内存在的建筑物总面积为1500平方米。
那么该地块的建筑密度计算如下:建筑密度=(1500/5000)*100%=30%因此,该地块的建筑密度为30%。
四、影响建筑密度的因素建筑密度的计算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土地用途分类不同土地用途的地块,在计算建筑密度时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建筑密度计算方式可能略有不同。
2.建筑物高度限制建筑物的高度限制也是影响建筑密度的因素之一。
高层建筑可能占据较小的地面面积,但在垂直空间上占有较多的建筑量。
3.环境保护与生态要求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建筑密度的计算可能还需考虑相关要求。
例如,在绿化率、景观要求等方面可能对建筑密度有所限制。
五、建筑密度的意义合理且科学地计算建筑密度,对城市的发展十分重要:1.规划城市布局:建筑密度的计算可帮助城市规划者进行科学决策,合理布局各类土地用途,提高城市空间效率。
2.优化土地利用:通过合理的建筑密度计算,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果,降低土地投入成本。
3.提升城市形象:适度的建筑密度有助于打造美观、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居住品质。
六、结论上海市建筑密度计算规则是指导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
准确计算建筑密度,可以为城市的发展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创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上海市 建筑密度计算
上海市建筑密度计算
建筑密度是指单位土地面积上建筑物的总体积,一般以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除以土地面积来计算。
在上海市,建筑密度的计算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收集相关数据:收集上海市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通过上海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或相关研究机构获得。
2. 计算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将上海市的所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相加,得到总建筑面积。
3. 计算土地面积:获取上海市的土地面积数据。
4. 计算建筑密度:将总建筑面积除以土地面积,得到建筑密度。
例如,如果上海市的总建筑面积为1000万平方米,土地面积为5000万平方米,则建筑密度为1000万/5000万=0.2。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密度的计算可能还涉及到其他因素,如建筑物的高度、容积率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建筑面积密度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转载)建筑面积密度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
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m2/hm2)容积率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人口净密度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日照标准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
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
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
1993年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建筑密度怎么算?建筑密度计算公式
建筑密度怎么算?建筑密度计算公式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很多的在建造的时候,对于房屋建筑密度的问题不太了解,其实买房子是大事情,一定要根据的规划还进行设计,保证居民的生活环境,要注意一下建筑密度的计算方式。
那么建筑密度如何计算?建筑密度计算方法是什么?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筑密度如何计算?(1)居住建筑密度指标取决于包括院落的组织,绿地所占的比率,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等对住宅建筑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筑层数、房屋间距和排列方式等各项因素。
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建筑层数愈高,建筑密度愈低。
(2)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可按26%左右,5层楼区一般可按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
规范上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3)国家规范是没有小高层的称呼,那是开发商提出来的。
高层建筑密度要根据建筑气候区来划分,如建筑气候Ⅱ区,国家规定多层28%,中高层25%,高层20%的建筑密度,具体可以参看居住区规范,去看地方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建筑密度计算方法?(1)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另如建设用地1000平方米、地下室400平方米、地上一层300平方米,则:建筑密度为30%。
如此可以看出基底、地下室的面积与建筑密度没有直接的关系。
(2)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考量的对象不同,相对于同一建筑地块,建筑密度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面积占用率,建筑容积率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使用空间。
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
在建造的时候,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密度计算,要了解一下绿化的问题,保证自己的房屋日后居住更加舒适。
建筑密度、容积率的计算
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或基地面积/用地总面积容积率 = 建筑面积/用地总面积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R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算。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4)骑楼不计算。
2、建筑面积计算: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计算:(1)对高度为2.2m以下(含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由福州市城市规划局核定(2)根据福州市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高度为2.5m以下(含2.5m)的架空层(作为停车库等用途的),可不计算建筑面积。
(3)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容积率计算:(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但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场所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建筑设计指标计算公式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密度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
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m2/hm2)容积率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的主要指标之一.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人口净密度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日照标准日照标准中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
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积累计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的效用高低.1993年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建筑密度 的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密度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 的主要指标。
计算建筑物 的总建筑面积时, 通常不 包括 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 的表示公式为:建筑面积密度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m2/hm2) 容积率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 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 的值是无量纲 的比值, 通常以地 块面积为 1,地块内建筑物 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 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经济性 的主要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 =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道路红线规划 的城市道路路幅 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 它 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 车和行人交通所需 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 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 的宽度; 种植行道树所需 的宽度。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线外侧退后建设。
根据城市景观 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 人口净密度人口净密度是居住区规划 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 的使用强度, 公 式为:人口净密度 =居住总人口÷居住宅用地总面积(人 /hm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 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我国大部分地区 的住 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 的主要依据: 幼儿园、医院病房等建筑 的正面间距,也适用这一原则。
日照标准 确定公共服务设施中 的托儿所、 日照标准中 的日照量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两个标准。
日照时间是以住宅向阳房间在规 定 的日照标准日受到 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
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照射 积累计 的大小以及阳光中紫外线 的效用高低。
1993年 7月,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 联合发布 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 GB50180 93)对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已作了明确规 定;其中,规定日照标准日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
建筑密度容积率及计算
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或基地面积/用地总面积容积率 = 建筑面积/用地总面积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R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算。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4)骑楼不计算。
2、建筑面积计算: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计算:(1)对高度为2.2m以下(含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由福州市城市规划局核定(2)根据福州市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高度为2.5m以下(含2.5m)的架空层(作为停车库等用途的),可不计算建筑面积。
(3)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容积率计算:(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但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场所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建筑密度及绿地率的定义
建筑密度及绿地率的定义
一、建筑密度
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占用地面积比例的一个概念建筑密度大,说明用地中房子盖得"满",反之则说明房子盖得"稀"
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建筑密度不可能超过100%,一般不会超过40%-50%,因为用地中还需要留出很多面积作为道路\绿化\广场\停车等等。
二、绿地率
绿地率=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居住区总面积×100%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入工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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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building density)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占用地面积比例的一个概念。
建筑密度大,说明用地中房子盖得"满",反之则说明房子盖得"稀" 。
计算:
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建筑密度不可能超过1,一般不会超过40-50,因为用地中还需要留出很多面积作为道路、绿化、广场、停车等等。